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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园林施工;保护措施;养护意识

Abstract: the landscap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a practical natural discipline.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is in the middle of the garden engineering, with an emphasis on the construction progress and quality, and the impact on the overall effect of the late.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is a short-term project,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relatively long-term, periodic engineering.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is interaction between, mutual connection, inseparable relationship. This paper analysed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and the maintenance of the protection measur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ciousness, to promote our country garden construction of continuous, health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Protection measures; and Maintenance consciousness

中图分类号:TU98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园林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园林施工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园林绿化设计图纸演化为现实中的景物。园林施工要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其中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要合理保存原有的生态环境。园林施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树木、草地等植被进行合理的保护,尽量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

(2)、对原有土壤要进行适当的修复。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空间,在园林施工中,要注意土壤表面和养料的补充和修复,确保植物有良好的生长条件。

(3)、树木栽植时要注意植物的生长周期。树木的成活和生长普遍具有一定的周期,因此,在园林施工中要根据树木的特性进行栽植和培育。

二、园林施工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园林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既要注意施工工期、植物的成活率等问题,还要严格保证园林施工符合设计整体效果的要求。在园林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保护问题,主要是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否则会得不偿失。园林施工中的生态保护措施,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包括原有生息地的保持,以及新的生息环境的建立,这是现代社会对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之一。同时,在园林施工过程中,还要为本地生物及其生息地建档,以便跟踪调查及监测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植物、动物等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并且再生能力较差,一旦遭到破坏,极难修复和创建。

(2)、要保护城市中含有丰富乡土植物、野生动物的自然保留地或半自然保留地。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中,一方面要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还要高度重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在园林施工中,常常会遇到荒坡、灌丛、森林、河川、湖泊、洼地、废弃的矿坑等等地理环境,这些地方在保持生物多样性方面有很大潜力。园林施工中并不是简单的照图施工,而是要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原则,在对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地方,一定要在与建设规划部门、技术人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最终确定既不影响整体园林效果,又能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施工方案。

(3)、要注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天然湖泊、水塘、洼地、沼泽等都属于湿地生态系统,许多生物长期生存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如果一旦失去生存空间,必然会导致野生动植物的死亡,甚至是物种的灭亡。由于人类长期对自然过度的开发与利用,而缺乏必要的修复与保护,人类已将面临着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园林施工中要充分考虑到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需要,尽量保护日渐减少的湿地生态系统,为野生动植物保留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三、园林施工中的养护意识及要点

园林施工中的养护工作尤为重要,绝对不容忽视。园林中的植物栽植只是一项短期的工作,而养护则是长期的工作。人们常说“三分栽,七分管”,由此可见园林施工中的植物养护的重要性了。各种植物的生长习性、特点各不相同,要是植物茁壮成长,充分发挥绿化、美观的作用,就必须为植物创造适应其生存需求的外部环境,园林施工中必须培养植物的养护意识,这是至关重要的。园林施工中的植物养护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灌溉: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分,主要依靠根部从土壤中吸收的,而在土壤中含水量不足或地表水分消耗过大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灌溉的方式满足植物对于水分的需求。灌溉过程中水量的大小是根据植物的具体缺水情况而定的。不同的植物对于水分的需求是不同的,灌溉是园林施工中植物养护的基本要求。

(2)施肥:由于园林中各块土地的土壤成分不同,以及各种植物对于肥料的需求也不相同。在园林施工中进行植物养护工作时,一定要进行适当、合理的施肥工作。肥料是保证植物快速生长的必要条件,如果施肥工作没有认真进行,有可能导致植物的叶片发黄、成长缓慢,甚至死亡等现象。施肥是园林施工中植物养护的必要保证。

(3)排水:园林中土壤的含水量过多,往往会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由于植物的生存环境、生长习性、长势等不同,对水涝的抵抗能力也有所不同。园林施工中,施工人员要充分考虑到排水设施的修建和应用,严格控制同让中的水分含量,土壤中水分过多时,要及时进行排水。

(4)病虫害防治:园林中的植物大部分是在外地或国外引进的,其中很多是珍贵的物种,如果施工中一旦遭受病虫侵扰,必然导致植物的死亡,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园林养护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病虫害的发生,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不是发现问题后才展开的,那样往往是“亡羊补牢,悔之晚矣”,而是要建立长期、系统、科学的病虫害防治机制,坚持与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将园林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有机结合

园林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工作,并且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要求都较高。园林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为:园林施工中的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园林施工中只有将这两点机结合,才能有效保证园林工程的整体效果和质量。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结合时,要注意以下两点问题:1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展现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园林施工就是把园林设计者的设计意图转化为具体景观的过程,所以在园林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深入领会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但是设计图纸往往为了片面追求园林的整体效果,而忽视了生态保护要求,施工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将现场信息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加强园林施工地区的生态保护。虽然设计者的设计意图有所改变,会对园林的整体效果有一定而影响,但是只要施工中的养护工作做的全面、到位,确保植物的成活率和生长需求,也会一定程度上对其起到改观作用。2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要贯穿于园林施工的全过程

园林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都不是孤立进行的,两者之间有着相互补充、协调的作用。在进行施工生态保护措施时,要尽量为养护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空间。而在进行植物养护时,仍然不能放松对生态的保护工作。园林工程施工中只有全程贯穿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才能达到最理想的园林效果。

参考文献:

[1]曹诸峰,胡光宇. 浅析园林施工中的养护措施[J]. 南京园林生态.2006(6).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施工;问题

Abstract: this article briefly discusses the botanical garden construction the problems to be pay attention to, analyzes the garde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s, summarizes the garde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onsciousness and the maintenance of the main points.

Keywords: garden engineering; The construction; question

中图分类号: TU98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园林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园林施工的主要工作就是将园林绿化设计图纸演化为现实中的景物。园林施工要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其中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要合理保存原有的生态环境。园林施工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树木、草地等植被进行合理的保护,尽量减少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

(2)对原有土壤要进行适当的修复。土壤是植物赖以生存的空间,在园林施工中,要注意土壤表面和养料的补充和修复,确保植物有良好的生长条件。

(3)树木栽植时要注意植物的生长周期。树木的成活和生长普遍具有一定的周期,因此,在园林施工中要根据树木的特性进行栽植和培育。

二、园林施工中的生态保护措施

园林施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既要注意施工工期、植物的成活率等问题,还要严格保证园林施工符合设计整体效果的要求。在园林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保护问题,主要是对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否则会得不偿失。园林施工中的生态保护措施,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本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包括原有生息地的保持,以及新的生息环境的建立,这是现代社会对生态保护的基本要求之一。同时,在园林施工过程中,还要为本地生物及其生息地建档,以便跟踪调查及监测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植物、动物等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并且再生能力较差,一旦遭到破坏,极难修复和创建。

(2)要保护城市中含有丰富乡土植物、野生动物的自然保留地或半自然保留地。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建设中,一方面要满足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还要高度重视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在园林施工中,常常会遇到荒坡、灌丛、森林、河川、湖泊、洼地、废弃的矿坑等等地理环境,这些地方在保持生物多样性方面有很大潜力。园林施工中并不是简单的照图施工,而是要以生态保护为基本原则,在对具有保护和利用价值的地方,一定要在与建设规划部门、技术人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最终确定既不影响整体园林效果,又能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施工方案。

(3)要注意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天然湖泊、水塘、洼地、沼泽等都属于湿地生态系统,许多生物长期生存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如果一旦失去生存空间,必然会导致野生动植物的死亡,甚至是物种的灭亡。由于人类长期对自然过度的开发与利用,而缺乏必要的修复与保护,人类已将面临着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园林施工中要充分考虑到野生动植物的生存需要,尽量保护日渐减少的湿地生态系统,为野生动植物保留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三、园林施工中的养护意识及要点

园林施工中的养护工作尤为重要,绝对不容忽视。园林中的植物栽植只是一项短期的工作,而养护则是长期的工作。人们常说“三分栽,七分管”,由此可见园林施工中的植物养护的重要性了。各种植物的生长习性、特点各不相同,要是植物茁壮成长,充分发挥绿化、美观的作用,就必须为植物创造适应其生存需求的外部环境,园林施工中必须培养植物的养护意识,这是至关重要的。园林施工中的植物养护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灌溉。植物生长所需要的水分,主要依靠根部从土壤中吸收的,而在土壤中含水量不足或地表水分消耗过大的情况下,必须采取灌溉的方式满足植物对于水分的需求。灌溉过程中水量的大小是根据植物的具体缺水情况而定的。不同的植物对于水分的需求是不同的,有些抗旱类的植物对于水分的要求极小,不需要经常灌溉。而某些植物则需要吸收大量的水分,就必须经常性的进行灌溉工作。灌溉是园林施工中植物养护的基本要求。

(2)施肥。由于园林中各块土地的土壤成分不同,以及各种植物对于肥料的需求也不相同。在园林施工中进行植物养护工作时,一定要进行适当、合理的施肥工作。肥料是保证植物快速生长的必要条件,如果施肥工作没有认真进行,有可能导致植物的叶片发黄、成长缓慢,甚至死亡等现象。施肥是园林施工中植物养护的必要保证。

(3)排水。园林中土壤的含水量过多,往往会导致植物生长不良,甚至死亡。由于植物的生存环境、生长习性、长势等不同,对水涝的抵抗能力也有所不同。园林施工中,施工人员要充分考虑到排水设施的修建和应用,严格控制同让中的水分含量,土壤中水分过多时,要及时进行排水。

(4)病虫害防治。园林中的植物大部分是在外地或国外引进的,其中很多是珍贵的物种,如果施工中一旦遭受病虫侵扰,必然导致植物的死亡,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园林养护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病虫害的发生,病虫害防治工作并不是发现问题后才展开的,那样往往是“亡羊补牢,悔之晚矣”,而是要建立长期、系统、科学的病虫害防治机制,坚持与预防为主的原则。

四、将园林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有机结合

园林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具体的工作,并且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要求都较高。园林施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因素为:园林施工中的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园林施工中只有将这两点机结合,才能有效保证园林工程的整体效果和质量。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结合时,要注意以下两点问题:

(1)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展现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园林施工就是把园林设计者的设计意图转化为具体景观的过程,所以在园林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深入领会设计者的设计意图,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但是设计图纸往往为了片面追求园林的整体效果,而忽视了生态保护要求,施工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将现场信息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以便加强园林施工地区的生态保护。虽然设计者的设计意图有所改变,会对园林的整体效果有一定影响,但是只要施工中的养护工作做的全面、到位,确保植物的成活率和生长需求,也会一定程度上对其起到改观作用。

(2)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要贯穿于园林施工的全过程园林施工中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都不是孤立进行的,两者之间有着相互补充、协调的作用。在进行施工生态保护措施时,要尽量为养护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空间。而在进行植物养护时,仍然不能放松对生态的保护工作。园林工程施工中只有全程贯穿保护措施与养护意识,才能达到最理想的园林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文刚.园林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科学分析[J].价值工程.2011(15)

[2]任有华.浅析提高园林工程施工质量的途径[J].经营管理者.2009(24)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第3篇

1 各缔约方对2020年目标的谈判立场

《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制订201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在工作组会议上,各缔约方对战略计划草案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随后工作组主席成立了接触小组,对战略计划草案进行磋商。各方分歧主要在于国家对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2020年目标、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纳入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体系、保护区面积覆盖率、遗传多样性保护、支持战略计划实施的机制等方面。

1.1 2050年远景目标

远景目标指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生物多样性。欧盟国家等认为,生物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资产,在远景目标中把生物多样性称为“我们的自然资产”;而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大部分国家认为,应坚持《公约》中国家对其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的精神,反对使用“我们的”这样的用词。经磋商,决议中删除了“我们的自然资产”这样的表述。2050年远景目标是一个“与大自然和谐共存”的世界,“到2050年,生物多样性受到重视,得到保护、恢复及合理利用,维持生态系统服务,创建一个可持续的健康的地球,所有人都能共享重要惠益”。

1.2 2020年目标

挪威及欧盟国家等认为,最迟于2020年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而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这一提议不现实,应降低目标。经磋商,各方认为“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应是一个长远目标,到2020年应维持生态系统的弹性,使其继续提供必要的服务,从而确保地球上多样化的生命,为人类福祉和扶贫做出贡献。最后通过的2020年目标为:“采取有效和紧急的行动以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并确保到2020年生态系统有复原能力并继续提供主要服务,从而保障地球生命的多样性,为改善人类福祉和消除贫困做出贡献……”。

1.3 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纳入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体系

挪威、巴西及欧盟国家等要求,最迟到2020年把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纳入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体系,而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反对这一提议。经协商,决议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把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纳入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体系。

1.4 保护区面积覆盖率

挪威、巴西、哥伦比亚及欧盟国家等要求到2020年陆地和内陆水域的保护区面积占该类区域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0%,而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日本及非洲国家等坚持15%;对于海洋和海岸,欧盟国家及挪威坚持到2020年保护区面积覆盖率为20%,印度、马来西亚及非洲国家等坚持6%,其他国家认为10%可接受。经磋商,决议要求到2020年,陆地和内陆水域保护区面积覆盖率为17%,海洋和海岸保护区面积覆盖率为10%。

1.5 遗传多样性保护

挪威及欧盟国家等要求,到2020年阻止栽培植物和家养动物及其野生近缘种的遗传多样性丧失,而巴西、墨西哥、印度及非洲国家等则不同意这一提议。经磋商,决议要求维持遗传多样性。

1.6 支持战略计划实施的机制

在会议讨论文件中,支持战略计划实施的机制十分薄弱,对发达国家出资和提供技术援助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发展中国家呼吁发达国家应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充足、可预测和及时的资金,并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同时强调,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有效履行《公约》义务的程度,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有效履行其根据《公约》就财政资源和技术转让作出的承诺。但瑞士、欧盟国家等反对这一提议。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下,欧盟等做出退让,同意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各方围绕战略计划开展了异常艰难的谈判,到会议最后一天才达成协议,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2011-2020年)。

2 2020年目标的内涵

战略计划由2050年远景目标、2020年目标、5个战略目标和20个具体目标组成[7-8]。

2.1 战略目标A:通过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整个政府和社会的主流地位,解决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根本问题

内涵:这一战略目标要求从根本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因素,完善相关政策,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及各级政府的发展规划。这需要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和鼓励措施,实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消费者和公众也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做出贡献。

目标1:最迟到2020年,人们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以及他们能够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

内涵:人们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对于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和其他保护措施是至关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的知识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科学涵义、现状与变化趋势、价值和作用、保护与持续利用技术等。这里的价值包括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等。提高人们对生物多样性各种价值的理解和认知程度,有利于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使人们投身于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活动中。

目标2:最迟到2020年,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已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发展与扶贫战略及规划进程,并正在被酌情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报告系统。

内涵:把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纳入国家战略、规划和核算体系,能使决策者正确认识生物多样性的价值,理解生物多样性丧失导致的严重后果,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生物多样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主流化途径包括科学的空间规划、系统保护规划[9]、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生态补偿机制等。目前已有一些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的方法和工具,但实际应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目标3:最迟到2020年,消除、淘汰或改革危害生物多样性的鼓励措施(包括补贴),以尽量减少或避免消极影响,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积极鼓励措施,并遵照《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义务,顾及国家社会经济条件。

内涵:一些行业的鼓励措施或补贴政策已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巨大丧失。终止或改革这些补贴政策,是实施该战略计划的关键之一,同时也能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补贴政策改革是一项敏感的议题,关系到各国和不同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实现这一目标将十分艰巨。

目标4:最迟到2020年,所有级别的政府、商业和利益攸关方都已采取措施,实现或执行了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计划,并将利用自然资源造成的影响控制在安全的生态阈值范围内。

内涵:把自然资源控制在安全的生态阈值范围内,是战略计划的核心之一。降低资源总需求,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将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这需要识别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的部门和活动,定义保持自然资源安全的生态阈值,评价自然资源利用的影响,分析政府、商业和利益攸关方在自然资源生产和消费中的作用与影响,提出改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政策和措施。

2.2 战略目标B:减少生物多样性的直接压力和促进可持续利用

内涵:只有减少或消除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驱动力和压力,才有可能降低或阻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和生活条件的改善,生物资源的需求在增加,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生物多样性受到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因此,应提升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土地、海洋和生物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

目标5:到2020年,使所有自然生境(包括森林)的丧失速度至少降低一半,并在可行情况下降低到接近零,同时大幅度减少生境退化和破碎化程度。

内涵:生境丧失和退化是造成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因素。这一目标强调的是防止具有高生物多样性价值的生境,如原始森林和湿地等的丧失。提高生产效率,改进土地利用规划,提升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有助于减缓生境的退化和丧失。这里需要明确自然生境及其退化的涵义。

目标6:到2020年,所有鱼群和无脊椎动物种群及水生植物都以可持续和合法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捕捞,并采用基于生态系统的方式,以避免过度捕捞,同时对所有枯竭物种制定恢复计划和措施,使渔业对受威胁鱼群和脆弱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影响,将渔业对种群、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控制在安全的生态阈值范围内。

内涵:过度捕捞是造成全球渔业资源枯竭的主要原因。应改进渔业资源管理,减少捕捞量,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监测这一目标的实施进展,需要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方面的指标,如生态系统功能、已开发目标物种和副渔获物的状况等数据。

目标7:到2020年,农业、水产养殖业及林业用地实现可持续管理,确保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内涵:生物多样性对农林和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生产系统本身及其管理方式对生物多样性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林业部门已制定并实施了很多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也在大力推广良好的农林和水产养殖业操作规范。但由于生产和环境条件的不同,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可持续认可认证标准。

目标8:到2020年,污染,包括营养物过剩造成的污染被控制在不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构成危害的范围内。

内涵:污染越来越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功能失调的主要原因。更好地控制污染源,提高化肥和畜禽粪便的使用效率,可以使生态系统的营养物质控制在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监测这一目标需要掌握输入生态系统的污染物的种类与数量,以及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安全阈值。

目标9:到2020年,查明外来入侵物种及其入侵路径并确定其优先次序,优先物种得到控制或根除,并制定措施对入侵路径加以管理,以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的引进和种群建立。

内涵: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造成了巨大危害。随着贸易和旅游等的发展,这种危害还在加大。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路径包括引种,随交通工具、货物、物品等传入,随船只压舱水带入,自然扩散等。通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边境控制和检疫措施,可管理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路径。监测这一目标需要掌握压力、响应和现状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重要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和影响等数据。

目标10:到2015年,尽可能减少由气候变化或海洋酸化对珊瑚礁和其他脆弱生态系统的多重人为压力,维护它们的完整性和功能。

内涵:这一目标考虑污染、过度捕捞等人为压力与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共同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影响。虽然气候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所有生态系统,需要对受影响的生态系统进行排序。目前珊瑚礁受气候变化的影响最大,其他生态系统如北极圈、山地森林和湿地也比较脆弱,需要进行监测。

2.3 战略目标C:通过保护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改善生物多样性的状况

内涵:建设和管理保护区,实施物种恢复和引进计划,改进土地利用规划,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建设种质资源库和基因库,合理开展物种迁地保护,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关键的生态系统。

目标11:到2020年,至少有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以及10%的海岸和海洋区域,尤其是对于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区域,通过建立有效而公平管理的、生态上有代表性和连通性好的保护区系统和其他基于区域的有效保护措施而得到保护,并被纳入更广泛的陆地景观和海洋景观。

内涵:目前全世界约有13%的陆地和5%的海岸受到保护,而公海很少得到保护。这一目标要求适度增加陆地保护区的面积,重点扩大海洋保护区的面积,关键是提高保护区的生态代表性、管理有效性和连通性,建设生态网络。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应在当地社区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并在充分参与的前提下进行。其他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是一个宽广的概念,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的活动如果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措施,属于这一范畴,如休渔期、休渔区制度。

目标12:到2020年,防止已知受威胁物种遭受灭绝,且其保护状况(尤其是其中减少最严重的物种的保护状况)得到改善和维持。

内涵:减少物种灭绝的风险,需要消除导致物种濒危的直接和间接压力。保护受威胁物种的分布地,实施物种恢复、引进和保护等工程,可以避免已知受威胁物种的灭绝。由于灭绝的不可逆性,灭绝风险是一个基本的测度。但这一测度对时间不敏感,空间分辨率较低(仅有国家层次的数据)。

目标13:到2020年,保持栽培植物、养殖和驯养动物及野生近缘物种,包括其他社会经济以及文化上宝贵的物种的遗传多样性,同时制定并执行减少遗传侵蚀和保护其遗传多样性的战略。

内涵:遗传资源保护的主要措施是建设种质资源库、基因库和实施原生境保护,其主要障碍是缺乏遗传多样性方面的知识,包括其分布地点、范围和丧失情况等。普遍认为,栽培植物和家畜的遗传多样性正在大幅度减少。虽然通过建设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等形式,对很多品种资源实行了保护,但原生境保护进展缓慢,是今后的优先重点保护对象。

2.4 战略目标D:增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给人类带来的惠益

内涵:人类在改变生态系统并使其为人类生产更多产品时,往往会损害其提供其他服务的能力。生态系统有效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其长期提供各种服务。该战略目标旨在通过改进对生态系统多种服务的管理、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来提高生态系统提供服务的能力,其重点是维持和尽可能恢复陆地、内陆水域和海洋生态系统,确保生态系统提供各种重要的服务,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目标14:到2020年,提供重要服务(包括与水相关的服务),使有助于健康、生计和福祉的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保障,同时顾及妇女、土著和地方社区以及贫穷和弱势群体的需要。

内涵:生态系统服务具有提供产品、调节、支持和文化服务等功能,不同行业对生态系统服务有不同的诉求,需要在生态系统的不同功能之间进行权衡和协调。一些生态系统对于妇女、地方社区、贫穷和弱势群体的生活特别重要,因此,应优先保护和恢复这些生态系统。应通过参与方式,识别提供基本服务且对当地生活起关键作用的生态系统。在监测这一目标时,应同时考虑生态系统服务的均衡性和针对目标群体的公平性。

目标15:到2020年,通过养护和恢复行动,生态系统的复原力以及生物多样性对碳储存的贡献得到加强,包括恢复至少15%的退化生态系统,从而有助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及防止荒漠化。

内涵:复原力是指生态系统忍受变化而不失去其基本功能的一种能力。恢复森林、其他陆地和海洋景观,提高生态系统的复原力,有利于适应气候变化,给人类,特别是土著和地方社区及农村贫困人口带来惠益。适当的鼓励措施能减少甚至扭转不利的土地利用结构,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方社区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这里15%指的是退化生态系统的面积。

目标16:到2015年,《关于获取遗传资源以及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名古屋议定书》)已经根据国家立法生效并实施。

内涵:《公约》的第三大目标是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2010年10月在日本召开的《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名古屋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11年底生效,同时制定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际制度,各国应根据国际义务加强国内立法。

2.5 战略目标E:通过参与性规划、知识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公约》的执行

内涵:很多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是在国家和地方层次上进行的。应根据这一战略计划,制定和更新国家战略和目标,动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中去。这需要提高、推广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知识,增强各级政府、地方社区和公众的能力。

目标17:到2015年,各缔约方已经制定、作为政策工具通过和开始执行一项有效的、参与性的最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

内涵: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是把《公约》义务和缔约方大会决定转化为国家行动的主要工具。在制定和实施战略与行动计划时,要有广泛的参与性,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国家、地方和部门的发展规划,创新和落实资金机制,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同时,战略与行动计划应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

目标18:到2020年,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有关的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以及他们对生物资源的习惯性利用得到尊重,并纳入和反映到《公约》的执行中,这些应与国家立法和国际义务相一致,并有土著和地方社区在各级层次的充分和有效参与。

内涵:根据《公约》第8(j)条,传统知识、创新和做法应得到尊重、保护和维持,并在相关地方社区的准许下应用于当地生态系统管理。根据《公约》第10(c)条,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生物资源习惯利用方式应得到保护和鼓励。目标18与目标16是紧密联系的,《名古屋议定书》对传统知识的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作了一定的阐述。

目标19:到2020年,已经提高、广泛分享和转让并应用与生物多样性及其价值、功能、状况和变化趋势,以及与生物多样性丧失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关的知识、科学基础和技术。

内涵: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分析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威胁,提出保护与利用的优先事项。应鼓励开展创新研究,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改进监测体系。对于已有的知识,应加强相应的知识培训、推广和宣传。发达国家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专门知识,开展人员培训,以优惠条件转让适用技术。

目标20:最迟到2020年,依照“资源动员战略”中综合和商定的进程,用于有效执行《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2011-2020年)而从各种渠道筹集的财务资源将较目前水平有大幅提高。这一目标将视各缔约方制定和报告的资源需求评估而发生变化。

内涵: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缺少执行《公约》的专门人才和资金,应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能力。为此,应大幅度增加用于执行战略计划的资金。这里的资金来源包括官方发展援助、国内各级政府的资金和其他来源的资金。根据《公约》第20条的规定,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充分、可预测和及时的资金。但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开展资金需求评估,明确资金用途和数量。《公约》第X/3号决定规定了“资源动员战略”的考核指标,并将在以后的缔约方大会上制定具体的目标。

3 2020年目标的 评估指标

2020年目标中的各战略目标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战略目标B主要关注生物多样性面临的压力,战略目标C主要关注生物多样性的状况,战略目标D主要关注生物多样性的惠益,战略目标A和E主要关注响应措施。因此,可采用“压力—状况—惠益—响应”这一模型,设计一个统一的用以评估战略计划实施进展的指标体系。2020年目标的实施进展可采用反映目标的指标来评估[10]。缔约方大会确定了遴选指标的原则:(1)政策相关性;(2)科学性;(3)认同程度;(4)低成本。《公约》秘书处于2011年6月20-24日在英国伦敦召开了战略计划有关指标问题特设技术专家组(AGTEG)会议[11-12]。特设专家组认为,指标体系应回答以下4个管理问题:(1)生物多样性的状况是否有所改变?(2)生物多样性为什么会丧失?(3)生物多样性的意义是什么?(4)我们如何应对?这4个问题所对应的指标分别为状况指标、压力指标、惠益指标和响应指标。每个问题下设若干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划分为3种类型:(A)具有全球重要性,应立即使用;(B)在全球层次上优先发展;(C)在全球层次可能不适用,但可在全球以下层次应用(表1)。这些指标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筛选,特别是国家层次指标体系的研究还十分缺乏。

二级指标划可分为3种类型:(A)具有全球重要性,应立即使用;(B)在全球层次上优先发展;(C)在全球层次可能不适用,但可在全球以下层次应用。

4 建议

4.1 高度重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和2020年目标

高度重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和2020年目标,提高对实现2020年目标的认识,以实现这些目标为契机,大力推进《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的实施。

4.2 把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价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价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通过监测和评价,能了解生物多样性的现状、动态变化和面临的威胁,分析保护措施的有效性,制定适宜的管理措施。要了解2020年目标和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实施状况,必须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和评价工作,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并在经费上予以保证。

4.3 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评价指标的研究和应用

指标具有多重目的:(1)改进决策的方式,少量易于理解、影响重大的指标能对决策产生关键影响;(2)评估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的进展;(3)作为不同国际进程、机构和部门之间沟通与交流的工具。2020年目标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制定评估指标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根据《公约》第X/2号决定,缔约方应于2014年3月前提交第5次国家报告。我国已在指标体系开发与应用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10,13]。但现有指标远不能满足2020年目标评估的需要,尚需开发大量新的指标,特别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物种丰度的指标。应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指标体系研究,为完成第5次国家报告和监测评估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奠定科学基础。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第4篇

摘 要: 自然保护区是我国生物多样化最丰富的地方,是生物多样化保护的核心区域。经过近60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已初具规模,生物多样化保护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引言:本文围绕我国森林、内陆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及植物类自然保护的建设,全面分析了我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并从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科技支撑等各个方面,深入探讨了一系列对策性的保护措施。

1.我国生物多样性的概念

在当前人类社会粮食、环境、能源、资源、人口的5大危机下,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成为了一项重要课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针对拯救珍稀濒危物种、防止自然资源的过渡利用展开了一系列的保护工作。20世纪80年代之后,人们在自然保护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物种和环境之间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要保护濒危物种,不单单要针对野生种群进行保护,更要对物种生存的整个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因此,生物多样性概念便应运而生了,它是描述自然界多样性程度的一个内容广泛的概念。

2.生物多样性的意义

生物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生活原料、工业原料、基因资源和新型能源,对人类健康的贡献更是不可估量的。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大约80%的世界人口仍依赖于从植物中提取的各种药材。另外,生物多样性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土壤的肥力、调节气候、保护水质。因此,加生物多样化的保护力度,是促进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3.我国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破坏态势日益严峻。由于自然资源的过渡利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足,引起了气候、水质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为了保障我国的生态环境,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的措施。制定了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基因库,建立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入侵制度,建立基金制度,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投入支持,对濒危生物采取迁地保护和就地保护的措施。近年来,我国逐渐加强了保护意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4.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

4.1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

森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物种最丰富的地区。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陆地生态系统有27大类的460个类型,森林生态系统占了16大类,大约185个类型。其中,热带雨林和季雨林等生态系统就占了19个类型;亚热带森林系统共51个类型;这些森林生态系统构成了我国多数生物多样性的分布中心。目前,我国在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建设上,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近年来,我国建立的森林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将近有335个,加上以野生动物为目标的自然保护区3921kha,两者合计约占我国林业用地的6%。目前,我国森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已经加大了全国性的覆盖力度,但是在湖北、福建等地,这方面的发展还存在着极大的不足,因此加大建设力度,是当前的必然趋势。

4.2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草原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是草原资源丰富,孕育了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国家。目前,我国的草原生态系统建设,正在起步阶段,发展还不足。近年来,我国建立的草原保护区近12个,加上保护草原地区野生物种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约占草原总面积的8%。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需求。我国必须加强保护措施,结合草原丰富物种保护的实际需求,大力加强保护区的建设力度,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区的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平均水平。

4.3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荒漠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20%,包括戈壁及半干旱地区的沙地在内的中国沙漠总面积达130.8万平方公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却很快。近年来,我国在、新疆、甘肃等地,开发8个荒漠保护区,再加上以保护荒漠地区野生动植物为对象的6个自然保护区,其保护区总面积约占荒漠总面积的17.5%。鉴于荒漠系统的脆弱性,我国荒漠保护区建设力度仍需加强,这对于维护自然环境具有现实价值。

4.4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的内陆湿地和水域总占地面积大约380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4%。近年来,我国已经建立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自然保护区将近16个,总面积91.6万hm2。湿地生态系统不仅有效保护环境,提供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栖息场所,也具有净化水质、改善气候、抗旱排涝的作用。但是,由于湿地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受环境和人为影响比较大,我国目前环境污染严重,所以加强湿地和水域系统的保护治理工作,是当前最迫切的一个环节。

4.5 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

我国拥有及其丰富的海洋资源,总面积470万km2。由于我国近海性及独特的地形结构,形成了港湾、红树林等不同种类的生态类型。近年来,我国已经建立了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近25个,再加上海洋野生动、植物物种类型自然保护区31个,总面积374.1万hm2。近年来,我国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利用,海洋污染也日益严重。根据海洋生态建设的实际需求,自然保护区建设还远远不足,因此,加大我国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扩大保护范围,完善保护措施,是关键的一步。

4.6.自然保护区建设对我国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的保护

对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的保护,是国际上重点关注的课题。我国陆生脊椎动物种类达2100种,占世界动物种类的20%,是野生动物物种丰富的国家,也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随着近年来,我国工业经济的逐步发展,对生态环境的逐步破坏,对资源的过度利用,给我国野生动物物种资源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有相当数量的野生动物处于濒临灭绝之中。目前,我国针对这类问题采取了保护措施,取得了极大的成绩,使得一些物种种群得到了恢复和增殖。但是,这类保护措施还是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难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形式仍然面R非常严峻的挑战。

5.保护对策

在生物多样性严峻的发展背景下,加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工作,初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立法监督工作。结合不同保护区的需求,制定保护措施。大力加强森林自然保护区的防火工作,提高林火管理意识,确保森林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安全。加强对旅游、科学考察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减少对资源的破坏。强化湿地和水域的保护和管理规划,明确相关责任,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水质、气候、生态环境污染,从立法上严格限制工业项目”三废”的达标排放。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力度,积极倡导全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动植物多样性保护意识。积极借鉴国内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经验和生物多样性研究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借鉴国外的管理方式,提高我国生物多样性建设的管理水平,妥善处理好工业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和发展规划。

结语: 在60年的发展历程中,国家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建设已经上升为我国的基本发展战略,它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

参考文献:

动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绿色贸易措施 贸易 环境

【中图分类号】F753/757 【文献标识码】A

绿色贸易措施(GTMs)是指为保护人类健康、保障生态安全和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而采取的、客观上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或障碍作用的各种政策措施。绿色贸易措施主要表现为国际社会所制定的有关环境贸易政策、环境标准、环境标志和一些国家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种环境标准。现有的绿色贸易措施主要分为三类:WTO多边贸易体制下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措施;国际多边环境协议下的贸易措施;与贸易有关的自愿性措施。当前,环境保护的浪潮日趋高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发达国家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产品的环境取向越来越明显,这已成为国际市场变化的新特点。乌拉圭回合中对环境与贸易关系所作的粗略概括,为各国通过制定环境标准、绿色标志和国内法来设置贸易壁垒开辟了新“灰色区域”。

一、 国际绿色贸易措施的发展动向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关税不断降低,多边贸易规则限制了政府任意增加关税和限制商品进口的能力,但是绿色贸易措施化身为新贸易保护的工具,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最隐秘、最棘手和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之一。国际绿色贸易措施的发展态势主要呈现为:

(一)绿色贸易范围扩大化

1.涉及众多的产业领域

凡是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贸易均在绿色贸易措施保护之列,被保护的商品从农产品扩大到工业品、劳务部门和高科技领域。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绿色贸易措施对产品的影响分成四类:(1)无影响产品:WTO成员无一报告对该产品实施某项GTMs;(2)有影响产品:WTO成员中至少有一成员报告对该产品实施某项GTMs;(3)影响投入产品:该产品至少有25%的世界进口额受到相关GTMs的影响;(4)敏感产品:有25%或以上的成员报告对该产品实施GTMs。根据UNCTAD的有关资料显示,以世界进口额25%为衡量标准,有742个商品受到绿色贸易措施的“较大影响”, 3746个产品至少面临一个国家的GTMs影响,只有1171个产品未受任何绿色贸易措施影响。

2.实施主体剧增

一个发达国家实施绿色贸易措施,常常会引起其他一些国家仿效,最终诱发越来越多的国家实施绿色壁垒。如2002年1月30日,欧盟理事会以我国浙江舟山地区出口的冻虾仁氯霉素含量超标为由,通过《关于对产自中国的进口动物产品实行某些保护性措施的决议》,宣布全面禁止进口产自中国的供人或动物消费的动物源性产品。欧盟禁令后,瑞士、日本、韩国等都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这类产品检测,沙特阿拉伯则直接暂停了我国此类产品的进口。

(二)绿色贸易标准高要求化

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环境、国民健康,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要求越来越高,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超越了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现实。欧盟的技术标准体系复杂而严密,在食品安全与质量方面除遵守国际上有关的标准外,各国还有公共标准与私人部门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和分配等生产供应链制定的具体要求,且不断修订标准,提高对进口产品的要求。例如,欧盟对进口水产品的检查包括新鲜化学指标、自然毒素、寄生虫、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放射线等63项。欧盟规定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从初始阶段就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

(三)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

近些年,借口环境保护、人类及动植物安全,过分细化评估产品所含成分几乎是各国抑制外部性输入,谋求本国企业发展的一致行动。如2003年2月13日,欧盟在《关于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中要求自2006年7月1日起,在欧盟市场不得销售含有铅、镉、汞、六价铬、聚溴联苯、聚溴二苯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器设备。如2002年4月,日本公布对中国菠菜进口中,菜中农药毒死蜱残留限量为0.01mg/kg,这远远严于日本本国有机磷农药的留限量,还超出美国、欧盟及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如英国要求花生酱的黄曲霉素含量不超过百万分之十,美国等国规定陶瓷含铅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七,从而将不符合该含量要求的外国产品排除在外。因此,在一些国家,滥用绿色贸易措施,不合理地提高技术标准,绿色贸易措施越来越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

从绿色贸易措施的主要发展趋势来看,发达国家出于维护本国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战略目标、实现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口号,以保护国内消费者和维护国内生态环境为理由,迎合了消费者对环境的要求,也顺应了当代绿色环保的潮流,成为各国取得环境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这些新的制度安排,包括各类技术规范、标准等措施,由于很难界定合法性和歧视性,有关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及合理保护水平等常常引起争议,被各别国家变相地用以阻止外国特别是环保技术落后的产品进入国内,提高进入门槛,为本国市场形成巨大的保护网,这时就演化成了绿色贸易壁垒。

UNCTAD认为实施某项绿色贸易措施的国家数量如果不超过5个,就存在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以此来判断绿色贸易措施的目的究竟是为设置贸易保护壁垒还是真正的环境预警手段。但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执行共同经济政策的欧盟在实施绿色贸易措施时就会完全被排除在“具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名单之外。因此,对某项产品,如果只有欧盟采取某项绿色贸易措施,则就要对其政策动机产生怀疑。

二、国际绿色贸易措施的基本特征

在关税税率持续下降和非关税壁垒逐步规范的情况下,绿色贸易措施凭借其合法性、隐蔽性、扩散性,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重要的游戏规则。

(一)合法性

绿色贸易措施实施的基本目的是为了保护资源、环境与人体健康,是生态文明对经济生活的具体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上有多个协定对环境与贸易问题作了规定,同时,许多国家国内立法中也有多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措施。根据联合国贸发会(UNCTAD)统计,总共有115项对国际贸易有潜在影响的绿色贸易措施,其中43项措施已经被各进口国实际采用。WTO也允许以健康保护和动植物检疫的名义来设置一系列标准,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技术能力和检验手段来设置技术要求。《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定》(SPS协定)、《关于服务贸易与环境的协定》等也从不同角度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做了规定。

(二)相对性

绿色贸易措施不仅对出口国进行限制,也对本国的产品、投资及服务进行了严格限制,表面上一视同仁。但是,相对发达国家来说,发展中国家环保行动起步晚,环保技术落后,产品环保标准低,所以同样的环保要求,在发达国家间并不形成壁垒,而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则构成壁垒。

(三)隐蔽性

绿色贸易措施本质上是积极的,然而诸多绿色贸易措施却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为了使本国市场免受进口商品冲击,却也披着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健康或动植物安全的外衣,这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中最为常见。

(四)歧视性

由于制定绿色贸易措施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相关标准是以发达国家的国内资源技术条件和国内生产者以及消费者的需求为主要制定依据,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对不同国家的产品规定同样的市场准入条件,往往使得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利益成为牺牲品。

(五)扩散性

绿色贸易措施的使用具有很强的扩散性或示范效应,即一国实施马上会引起他国的纷纷效仿,由一个设限国迅速扩展成多个,给出口国带来沉重的打击。例如在2002年,欧盟禁止进口中国蜂蜜的禁令,引起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的连锁反应,相继也对我国的蜂产品进口采取绿色贸易措施。

三、 应对策略

(一)提高环保意识

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兴起和日渐深入人心,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经济意识不断提高,消费心理和消费偏好发生变化,对产品的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将环保措施纳入国际贸易的规则和目标得到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绿色贸易措施的应用,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想在更广范围、更高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需求,就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贸易发展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国民的环保意识。

(二)加强国际合作

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大国和贸易大国,我国理应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面对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设置不合理绿色贸易措施,可根据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质疑与抗争。我国应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到贸易与环境有关标准的制定与磋商,加强在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努力寻求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与贸易中应有的优惠待遇。TBT协定的“标准协调”原则提出,发展中国家可以要求国际化标准机构制定他们感兴趣的产品标准,我国应充分利用这一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积极参与环境有关各种条约和标准的修订,从而约束发达国家出于各种目的的不合常理的贸易限制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国际环境,使国际贸易向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

(三)健全相关环境标准与法制

在国际社会日益加强绿色贸易立法的趋势下,我国应加快环境与贸易方面立法的步伐,尽快与国际接轨。为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境标准的要求,我国质量认证和环境保护部门应该抓紧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一些重要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ISO9000、ISO14000、SA8000等国际标准规范企业等组织在生产、服务和活动过程中的环保行为,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同,效力十分广泛,为世界各国在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下平等竞争提供了条件,获得了这类国际认证就等于取得了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要大力推广相关国际标准在我国的使用。对环境法律的严格执行,既可以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又可以保持自然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要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企业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排污者和破坏生态环境者外部不经济性运作的成本,充分体现法律的刚硬性,通过严格的执法,遏制生产经营者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参考文献

[1] 孙龙中,徐松.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 2008,2

[2] 童霞,山丽杰,吴林海.基于绿色壁垒导向效应的中国出口贸易发展内的路径选择[J].国际贸易问题.2006,2

[3] 乔生.国外绿色贸易措施动向及我国的对策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10

[4] 沈光明,于友伟.绿色贸易措施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