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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节能减排;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保护

目前我国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仍然存在问题和缺陷,在解决这些问题和缺陷的基础上,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用于环境保护以及相关工作,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管理体系不健全。当前大多是由各地的环保部门负责环保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全方位的工作,而不是各个部门共同负责,因此存在一定的问题和缺陷。2)在线监控缺乏正确的定位。我国的相关规定中,将在线监控设备作为一种污染处理设备,排污单位拥有其产权,存在的缺陷是企业必须支付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费用,即使环保部门给予一定的资助也只是部分资助,对于企业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资金开支,再者,企业花费大量资金建设监控企业自身排污情况的设施,因此不愿积极配合总局如数据对比、检定在线仪等工作,监管存在很大的困难,得到的数据也很难保证准确性和有效性。3)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于在线监控系统,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数据有效性审核,虽然我国针对水污染在线监控系统有效性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没有完善的异常数据识别和处理方法,因此对于部分问题缺少解决方法,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我国目前极力提倡第三方运营的污染治理模式,第三方运营的模式优点是能够保证系统的规范和正常,用企业和运行维护公司之间的民事关系代替原有的行政关系,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

2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1)排污口设置较为随意。一般情况下,流量计和自动监控设备是配套安装的,这样能够得到计量总量的准确数据,对于排污口的设置,国家的建议是方便监督、计量和监测,但是一些企业在建造和改造排污口时并未遵照上述原则和要求,随意更改排污口尺寸和位置,虽然排污口能够起到采集计量数据的作用,但是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2)在线监测站房环境较差。在线监控设施是一种易受外界影响的高技术含量设施,需要一定的防护措施,对于温度控制、采集距离、给水排水都有要求,虽然目前我国的在线监测站房建设符合标准,但是一些私营企业的在线监测站房仍然存在缺少温度控制设备、环境较差等诸多问题。

3在线监控系统存在的问题

1)自动采样系统存在的问题。第一是取样管路积水问题,一般情况下污水排放口的位置都比较偏僻,排污口和仪器放置地点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不同企业的采样管路不同,例如部分企业排污口位置比较高,一些企业的采样管路比较长,采用U型的采样管路可能造成管路积水问题,还有一些使用的是弯头直角较多的硬质材料,需要填埋保护。而在线仪是一种间歇性工作的仪器,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管路积水堵塞,并且很难清理。2)样品采集方法不正确。对于在线监测系统来说,最好的样品采集方法是比例采样法,但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等时采样法,这种采样方法在可行性和成本方面优于比例采样法,并且这种方法基本能够满足稳定并且排量较大的排污口。但是部分企业的排污没有规律性,采样有效性较差或者不具代表性,采样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影响监测数据和仪器性能,进而造成更大的问题。3)自动监测仪器操作繁琐复杂。第一是在线仪仪器型号不同,不同型号的在线仪分析方法和基本属性都不尽相同,第二是操作仪器存在不规范现象,在线仪是一种复杂精密的仪器,在操作时可能忽视了关键细节。4)数据传输系统不完善。互联网和无线网络的应用给数据传输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进行实时的图像传输,能够更及时的得到实时监测更加准确的数据,但是由于应用时间不长因此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场监控仪器需要向各个环保部门控制中心传输数据,但是各个环保部门使用的仪器和规格都不尽相同,一些仪器的接口与国家规定不相符,影响了数据传输的稳定性甚至造成无法传输。

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我们以某省份为例,探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1)调动基层积极性。虽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凡是一些基层环保部门仍然不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不知道监控和管理的具体方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带来的变化让环保部门无可适从,传统监测一般是一季度或者一个月进行监测,因此在线监测数量远超传统监测,造成企业的消极态度。因此省份针对基层环保部门制定了绩效考核体系并开展监督执法和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2)确保数据真实性。一些企业认为自动监控是政府用来控制污染排放的手段,企业建设自动监控系统属于作茧自缚,因此对于自动监控设备不愿主动运行。对于这个问题,省份提高了监督执法的力度,对于不积极使用自动监控设备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给予严厉制裁。3)提高环境监管的有效性。采用排污收费的方法,能够促进污染治理更加有效公平的开展,省份自2008年开始就针对大型煤电厂进行污染排放量审核工作和征收排污费用工作,运用自动监控系统能够更加科学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提高污染政府环境治理部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防止出现协商收费以及其他问题。除此之外还要提高监督执法工作的精细度,省份组织了技术人员开发了一套管理软件,调查各种超标排污行为,加强监管力度,调查好每一所煤电厂的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情况,通过严格监督和整改,督促煤电厂将脱硫工作作为重点。

5结语

综上,利用在线监控系统,建立完善的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能够对企业的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质量,国家必须针对污染源在线监控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效能,才能真正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的作用。

作者:侍云天 单位:阿盟环保局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范文第2篇

1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不足

我国目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管理体制存在问题。首先,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地区都是由当地的环保部门负责控制系统的建设、管理等各方面工作,没有做到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其次,在我国相关的规定中,自动控制系统是一个处理污染的设备,企业必须向负责排污的单位支付建设费用,环保部门虽然给予了企业一部分的资助,这对企业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再加上企业自己出资建设检测自身的排污情况,很大程度上企业是不愿意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导致企业上报的排污数据的真实性不是保证,给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最后,对于自动监控系统来说,其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审核数据的有效性,但是即便我国已经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颁布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对于异常数据的识别和处理却没有完善的方法,所以有些问题是没有解决办法的,给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影响。1.2基础设施存在问题。首先,通常情况下,流量计和自动监控设备是配套安装的,这样才能使得到的计量数据更加准确,因此,国家建议在设置排污口时,一定要方便检测、计量和监督,但实际上大多企业并没有按照标准建设或者改造排污口,对排污口的位置或这是尺寸随意的改变,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排污口能够采集到计量数据,但是采集到的数据的准确性却是难以确保的;另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一个拥有高技术含量的设备,它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因此,其需要一定的防护措施,对采集距离、温度的控制、给水和排水都有具体的要求,目前我国的自动监控站房的建设虽然符合标准,但是在环境、温度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1.3自动控制系统存在问题。首先,一般来说排污口的位置都比较偏僻,因此就与仪器之间存在一定的距离,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采样管路,但是有些采样管路,例如U型采样管路,可能会造成管路积水堵塞;其次,大多数企业选择等时采样法,虽然这种方法在成本和可行性方面都优于比例采样法,但是由于一些企业的排污没有规律,因此,采样不具有时效性和代表性;另外,虽然网络的使用对自动监控系统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可以实时的进行数据传输,但是各个部门的仪器信号不同,或者有些型号并不符合国家信号,对数据的传输造成影响。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

要想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用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就要做好以下几点。2.1调动基层环境保护单位的积极性。现阶段,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建立起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但是各省市的一些基层部门对污染源自动控制系统还不是很了解。传统的污染源检测大多是一个月或者一季度检测以此,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检测次数要比传统的污染源检测次数多很多,这样的变化再加上基层部门不知道自动监控系统的监控和管理方法,导致很多基层企业产生消极的态度。因此,各省市应该加强对基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绩效考核等各方面工作,以此来调动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积极性。2.2制定完善的审查制度。为了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效果,制定一套科学、有效、完善的审查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各省市要以《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以及我国相关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依据,制定出污染源实时监控审查的方法。实现在检测过程中能够将检测到的数据及时的记录并反馈,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后就可以生效,从而作为排污申报工作审核的依据,进行排污费的征收,以及对环境的统计和排污总量的计算,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顺利的实施。另外,一些企业认为不愿意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他们认为这是政府控制污染排放的手段,如果运行就是自讨苦吃,针对这个问题,各省市的环境保护单位要加大对企业的审查力度,对于不积极运行设备的企业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要给予严厉的制裁。2.3严格落实具体工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就要严格落实以下几点具体工作,首先,要在所有需要监控的企业中安装实时监控设备,对于企业环境的不同,要灵活的变换设备的信号,保证设备在规定的技术要求范围内;其次,要确保所使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能够满足互联网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使检测到的数据实时传输回来,为相关部门下一项工作的落实提供数据支持,之后对这些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并将结果记录成详细的成果报告,为监管工作最终的实施提供依据;最后,企业每天分析数据的结果都要和环境保护单位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使所有相关的人员对该省市和自己负责区域的污染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一旦发现有企业排放污染物超标,就要及时作出处理,对违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如果违规企业依旧存在排污超标的现象就要责令其停止运营。2.4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加强监管的力度,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黄静保护中的应用也是非常关键的。因此,相关部门可以采取排污收费的手段,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对各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科学准确的反映出来,对一些排污量大的企业进行排放量审查和排污费征收的工作,以此来促进污染源治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在今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但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还需要对其进行完善,使其在环境保护工作有更好的应用效果。

作者: 张静 单位:桂林市环境自动监控管理办公室

参考文献

[1]李备萍,陈志斌,徐敏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J].科技视界,2014,(22):255-255.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范文第3篇

一、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结症

海洋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后,政府会采取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实施惩罚。惩罚通常都重点立足于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却缺乏对受影响居民的损害补偿。即使居民获得了相应补偿,也因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而缺乏公平性,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是“先污染后付费”,污染的集体或个人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是以金钱补偿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这导致了污染者缺乏责任意识,降低了污染补偿的效率,拖延了救济时间,使海洋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给海洋环境乃至整个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工业废水污染的现状,发现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补偿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污染损害评估标准不明确,公平性缺失。工业废水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程度是追究污染责任者所应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工业废水污染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一方面,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海洋环境的破坏,使海水富营养化,对海洋生物的繁衍和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也产生了诸如浒苔等很多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污染物也间接的影响着人们正常的生活,危害人类健康。近年来,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实现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跨越,沿海居民越来越重视滩涂养殖,从以前的养鱼、虾、蟹到养殖更具有经济价值、具有观赏性的水生动植物。这些养殖业的发展,使水产市场更加繁荣,同时增加了养殖户的经济收入,丰富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生活,也给一部分人创造了就业机会。①然而我国近几年发生的海洋环境污染现象切断了部分以海产养殖为生的居民的物质来源,对居民产生影响。由于工业废水污染为海洋环境带来的损害无法直接衡量,导致了工业废水污染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居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造成各地的补偿规定不统一,缺乏公平性。

第二,补偿违规现象严重,影响管理成效。政府在污染损害补偿工作中属于监督者和管理者,同时也是海洋环境污染的间接责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海洋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即环保、海事、渔业等环境保护部门,各部门对各自负责的水域进行分工管理。根据规定,各地环境保护局定期汇报污染排放情况,同时,中国环境总站也每年至少两次报污染源排放情况,每年应不少于两次,以便政府及环保部门及时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并受害居民的损失。该规定使政府定期掌握污染情况,以便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并方便查看整改效果。但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告频率极低,并未按照规定报告,这反映出政府部门对海洋污染的重视程度不足、监督力度不强,且监测结果缺乏第三方的监督的问题。同时,地方政府官员私吞补偿款的现象日益增多,本应获得补偿款的居民无法得到补偿,违规现象严重。可见,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缺乏统一的监督机构,政府部门忽略了本应承担的监管失责的责任,忽略了作为环境污染的间接责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另外,在工业废水污染治理中,主要污染责任者都执行“先污染后付费”的政策,这种政策一方面使排污者产生错误的意识,认为排污是应享有的权利,付费就是承担的责任。因此,排污者并没有关注污染后对国家和社会的补偿问题,在排污时无所顾忌,使得海洋环境污染更为严重。而政府在宣传海洋环境保护时注重强调减少排污,并没有强调造成污染的主要责任者在整个损害补偿中的责任和义务,使得在海洋污染损害追究责任时,排污者相互推诿。另一方面,由于海洋环境污染的潜伏性强,周期长,“先污染,后付费”的政策使得海洋环境问题出现时责任主体不明确,无法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罚。

第三,污染处罚力度小,影响补偿进程。我国先后通过了《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陆源污染物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都对海洋污染防治进行了规范。《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了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或单位应缴纳罚款,这虽然使得环境污染补偿有法可循,但却缺乏相应的强制措施,忽略了责任者若并未按规定缴纳罚款,相关责任人是否承担的法律责任的问题。此外,《民法通则》中也有关于海洋环境污染补偿的相关规定,其中并非所有的海洋环境污染行为都应承担责任,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分子钻漏洞,通过私人方式用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补偿当地居民,逃避相关环境主管部门的问责。②大部分的法律或规定仅明确了原则性的海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但却缺少具体的赔偿措施,法律或规定的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业废水污染补偿措施较为模糊,对主要责任者的处罚过轻。海洋环境污染给国民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大多数海洋污染造成的损害仅通过缴纳罚金即可免责,罚金的数额远不能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只有造成严重损害的,才予以刑事处罚,使得补偿缺乏强制性。

二、解决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工业废水污染使居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也使我国在补偿问题上陷入困境,除了在法制方面的滞后外,与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有很大关系。只有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使全社会形成爱护海洋环境的环保观念,才能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笔者认为,针对现阶段我国在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应立足于法律、政府监管等几方面。在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方面,我国政府的基本应对措施已初步成型,但在保障成果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政府应真正做到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成效,同时认清自己是间接责任者,做好污染损害的补偿问题,保障沿海居民的利益,从而保证沿海经济与海洋环境的和谐发展。本文致力于探究工业废水污染补偿机制,重点探讨如何在发展的同时兼顾海洋环境保护,发现我国工业废水污染补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完善海洋环境污染补偿机制,着力于解决我国海洋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却得不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一)建立对工业废水污染的影响评价制度海洋环境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污染影响评价制度,首先应明确评估主体,可以是当地的环保局或政府委托的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其次应确定评估对象,重点评估对象主要包括渔场、自然保护区、海滨游乐园、养殖区等;最后要确定评估依据以及评估的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可包括生物资源损害、主要污染面积等方面,评估依据应以并以污染物的浓度增量为准。另外,也应充分利用学校以及有相关技术的社会团体或组织等进行污染检测,最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明确主要排污者的责任条款。③由于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不易评估,且缺乏严格的标准,因此没有具体的补偿措施。部分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以此细化评价标准,形成完善的评估制度。如山东省颁布了以损失数量为标准的补偿措施,即对本辖区海洋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额不足1000万元的,应由设区的财政部门直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赔偿要求;造成1000公顷损失的,需缴纳2亿元补偿费。此类规定较为详细,标准明确,使补偿有章可循。

(二)加强对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的监督管理力度工业废水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既有污染者的直接责任,也存在政府监管不力的间接责任。在保证工业废水污染补偿的同时,应加强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行政监督,确保补偿真正落到实处。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这不仅取决于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者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发挥其经济职能和文化、社会职能的同时,也是社会运行的监管者。在社会危机发生的同时,既要发挥它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也要负责事件的预防,在污染补偿方面最能体现政府的监管预防职能。政府应明确定位,不仅要做好污染的预防、监管工作,还应意识到作为间接责任者的定位。政府作为监督者和管理者,应发挥好作用,防止海洋污染事件的扩展,以免影响沿海居民的生活,使居民利益受损。为了确保补偿工作的进行,不仅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也要加强外部监督。政府应注重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我国由于政治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真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很少,且大都进行公益服务,缺乏政策倡导型的组织。而大部分群众所熟知的组织,如青联、妇联、残联、中国贸促会等,都是半官方社会组织,具有政府背景。由此可见,我国缺少能够真正站在公众立场上表达意愿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在海洋环境污染频繁发生,却得不到妥善处理时,应发挥其应有作用。因此,政府应支持和引导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决策的过程中接纳非营利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并为其提供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并鼓励其在污染赔偿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做好指导工作。我国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处理办法是“先污染,后付费”模式,即当排污违反法律规定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这种处罚方式是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后才采取措施,罚款的金额远不能弥补对海洋环境造成的灾难性破坏,补偿也不到位。因此,在海洋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应形成一种新型的模式———先付费后污染,也可称为“优先赔付”。在“优先赔付”的前提下,污染者先向政府缴纳排污的费用,获得政府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其中明确规定排污的限度,并派遣专业人员监督,当排污达到限度是时则不再允许其继续排污。排污者事先缴纳的费用则作为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补偿金,作为政府清理污染的费用以及利益相关居民的补偿。这种“优先赔付”的模式不仅能够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洋环境,也能对受到污染损害的居民提供补偿。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衡阳市;经济发展;环境伦理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5)01-0029-02

2013年上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我们课题组成员先后对衡阳市市区、郊区及所辖周边的市县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抽样调查,通过对周边的四十余家工厂企业,三十多个街道,二十多个单位进行了调查采访,发放调查问卷600余分,收回问卷580余分,通过调查,我们梳理出衡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环境伦理问题。

一、衡阳市在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伦理问题的现实状况

近年来,衡阳市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进程中,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城市市区规划有序,科技企业进开发区,工业企业进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不断涌现。江水比以前清了,天空比以前蓝了,大地比以前绿了,这是令人可喜的现象。但市区中有些影响环境的问题依然存在,郊区以及所辖周边市县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行为,依然不容乐观。

关于衡阳市周边环境污染的情形,大致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类:一是大气的污染,包括工厂废气的污染,汽车尾气的污染,锅炉燃煤、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生活垃圾等生活习俗的污染,噪音污染。二是水质的污染,包括工厂废水的乱排偷排,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三是地面环境的污染,包括工厂废渣的污染,固体废弃物的污染。调查的结果,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种情况。

第一,从大气污染来看,衡阳市区上空大气依然受到工厂、汽车尾气等污染,空气质量差。调查显示,被调查的对象中有83.3%的人认为衡阳的空气质量比较差和很差,45%的人认为空气污染是由汽车尾气造成的,13.3%的人认为是工厂排放的废气造成的,15.1%的人认为是锅炉燃煤、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以及焚烧生活垃圾等生活习俗的污染造成的。关于汽车尾气的污染,截止到2014年2月,衡阳这个近百万人口的城市,却拥有民用汽车达27万辆,市区公交车的保有量超过1000辆,这些车辆基本上是以汽油或者柴油为燃料的,运行时间都比较长,车尾“冒黑烟”现象较为严重,深为市民所厌恶,很多市民期盼长沙生产的纯电动公交车能够列装到本市。关于工厂的废气污染,调查中发现,衡阳金山水泥有限公司每天要对数十万吨的碳酸钙煅烧,占40%的二氧化碳废气要排放,该厂采用化学吸收法处理二氧化碳以及脱硫技术,一定程度减少了废气的排放,但即使是这样,周围居民还是反应水泥的粉尘污染还比较严重,更不用说还有相当多的其他未采取环保技术的水泥企业和建材工厂的污染了。作为衡阳另一家龙头生产企业的衡阳钢管厂,调查发现,很多车间采用了现代化的节能环保技术,碳排放大大减少了,但有些时候,依然可以看到,从一些烟囱里冒出的滚滚浓烟升到天际,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该厂可能要等到2030年前后有望搬离城市核心区,进入其它工业园。再如衡阳万峰化工厂,它是市郊一家生产硫脲、碳酸钡的工厂,调查发现,该厂大肆将未经处理的含硫化氢的气体排入空气中,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及附近高校的学生学习造成了严重影响,现在,市政府已经作出了将其整体搬迁的决定。

第二从水污染来看,市区湖泊和流经衡阳的湘江流域依然有一定程度的污染,水质较差。调查发现,江河湖泊继续受到污染。以湘江为例,其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的重金属、微生物复合污染,主要污染物除石油类、氮氨、总磷、粪大肠菌群外,还有汞、砷、镉,大量污水、废水经过1575个排污口排入湘江。湘江所处衡阳城区段的污染状况依然令人担忧,市民认为江水污染严重的占被调查对象的60.7%,认为非常严重的占被调查对象的26.8%。在论及污染的主要因素时,认为主要是生活垃圾污染的占33.5%,认为主要是工厂污染的26.3%。就工业污水的排放看,截止到2013年底,衡阳城区就已经取缔关闭了乱排污水的企业7家,淘汰退出的企业6家,整治到位的造纸企业就有27家,但治污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另就生活污水的排放看,衡阳市每天有40万吨生活污水全部直接排入湘江,截止到2014年3月,衡阳市建成了第一家污水处理厂――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生活污水的能力是15万吨,一定程度较少了生活废水的排放,很显然今后还要加大生活污水的处理。但调查显示,真正污染严重的湘江地段,主要是上游和一些支流,水口山铅锌矿区存在大量私人小厂,有的小厂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有时就把未经工业废水处理就偷偷地排入湘江。衡阳县武水是蒸水的支流,蒸水又是湘江的支流,位于武水流域的井头镇周边就有大小20余家石材加工企业,我们通过明察暗访,发现其中就有18家企业向武水直接排放污水,水中的主要污染物被发现为悬浮物、高锰酸钾、硫酸盐和石油类。位于常宁市的宜水河也是湘江的支流,宜水河流域也分布着污染严重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建材企业,有相当一部分私人企业向宜水河偷排工业污水,现在已经得到处理的就有11家向宜水排放废水的锡矿、水泥、化工和冶炼等污染严重的企业。

第三,从废渣的污染来看,衡阳周边的工矿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依然很严重,生活环境受影响。调查得知,720铀矿的未经处理的废渣对附近的环境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些老矿工患癌症,过早地离世,连那里的动植物的基因都发生了变异,那里生产的萝卜有冬瓜那么大,见到的老鼠有猫一般大。水口山的一些民营小铅锌矿的废渣就堆积在河道的岸边,遇到暴雨时,一些有害物质就被冲刷到了河里。一些企业使用淘汰的落后设备造成污染。从上级环保部门通报的情况看,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0]67号)湖南有六家因为未完善环保措施或环保不合格上了黑名单,衡阳市占有两家:(1)湖南衡阳尚卿矿业有限公司关市铁矿。(2)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湖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会同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对群众举报耒阳市遥田镇存在多家非法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遥田镇的建新、晶瑞、建鑫等5家铁合金冶炼企业均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获项目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建设生产;拓华冶炼厂和华乐铁合金厂消烟除尘设备长期处于停运状态,烟尘、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严重。这些都是比较大的污染,经过通报和处理,这些企业都进行了整改,情况有所好转。相反,一些未经查处的污染环境的企业,依然我行我素。

二、衡阳市在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伦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衡阳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这些环境伦理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企业缺乏环保伦理责任。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经营目的是最求利润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市场经济规律如价格、供求及竞争机制等支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活动,这往往导致经济行为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势必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能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等。企业为了最求利润就会想方设法降低生产成本,而处理废渣、废水、废气这“三废”是既需要技术也需要资金等成本的。一些无良企业家就选择乱排或者偷排。为了躲避环保部门的检查和处罚,其手法也五花八门,有的趁黑夜排放,有的铺设暗管排放,有的遮盖伪装排污涵洞的排污口,有的索性贿赂环保部门的执法人员。

(二)一些市民缺少环保伦理意识。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使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失去平衡,最后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一切客观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口剧增和资源枯竭等问题,一些市民对此并不认识。有些市民随意抛弃废弃物,在草地、湖边或河道边散步游玩时,随意丢弃白色垃圾;有些市民封建思想严重,不分时间和场合焚烧冥钱,燃放爆竹;有些市民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抵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政府相关部门缺失环保伦理机制。主要是环保部门责任不到位,对抓环保不过硬,怕影响经济发展;制度不健全,对破坏环境的行为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执法不严格,有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碍于情面,甚至接受贿赂就放过破坏环境的行为;巡检不经常,懒惰思想作怪,对经常性的环保检查不当一回事;处罚不严明,对乱排偷排行为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三、衡阳市在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伦理问题解决办法

环境伦理问题是衡阳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两型社会”的核心问题。为此,有关职能部门要在以下方面下工夫。

宣传环境伦理意识。环境伦理意识的广泛培育是衡阳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对衡阳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所以,人们的思想中环境保护意识的普遍形成非常重要。要宣传现代环保理念对现代经济发展的启示与意义以及外国在经济发展中重视保护环境的经验与忽视环保的教训。本市的电视广播报纸要增加环保问题栏目,加强对问题企业的曝光率;学校课程要增加环保内容,从小就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相关行政领导干部要加强环保培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发展环保组织、建立环保团体、开展绿色运动。

培育环境伦理责任。环境伦理责任的普遍形成是衡阳市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驱动力,对衡阳经济发展起激励作用。要培育这样的环境伦理责任:合理、有效、节约利用能源资源的伦理责任;开发利用新的、绿色的、可再生的能源资源的伦理责任;减少、降低、循环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排放的伦理责任;保护空气、土壤、水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伦理责任;合理控制人口、合理消费的伦理责任。

健全环境伦理机制。环境伦理机制的建设是衡阳市建设“两型社会”的根本保证。这些机制包括:企业选址布局的环保规划论证与审批机制;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环保普查机制:问题企业的整改措施落实机制;科技与资金对环保的支撑机制;法律、行政、经济手段与道德伦理手段对环保的协同机制;问题企业与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工业污染存在的环保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村生态环境;现状;成因;建议;安徽霍邱

1调研背景

霍邱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全县土地面积3 493 km2,耕地12万hm2,辖32个乡镇,682个行政村,3 652个村民组,人口1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1.4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霍邱县农村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扰,特别是村镇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 工业 企业 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个别地方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霍邱县处在大发展、大建设的快速期,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更为突出。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环境状况。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发展生态农业,整治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农业和农村面临的污染问题,明确指示“要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WWw.133229.COM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明确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坚持以土壤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为防治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试点示范为先导,逐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遏制农村环境污染加剧趋势,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明确将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8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1次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从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和保护民生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就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进一步了解霍邱农村环境现状以及存在的环境问题,调查组深入霍邱县有关乡镇、村、组、户,开展农村环境突出问题调研活动,先后走访调查了新店塘南村、岔黄组、龙潭杨楼村、石店镇双庄等十余乡镇村,详细调查了解了霍邱农村环境现状和主要问题。

2霍邱县农村环境现状

从调查情况来看,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增大,工业污染逐步增加,农村环境状况日益变化,农村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环境状况令人担扰。

2.1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是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真实写照;“清水城中转,污水城外流”则反映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日益形成,也反映城乡环境保护不平衡。在农村,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 现代 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普遍现象[1-4]。霍邱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近90%,若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 kg 计算 ,全县农村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700 t,年逾25万t。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无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抛弃或堆放,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污染了农村水源和土地,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同时,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在霍邱县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则存在着集镇和农村聚居点与工业区混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现象。

2.2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近年来,随着霍邱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加之产业梯级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布局调整的加速,招商引资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工业企业逐步增加,造成集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纠纷已成为继征地、拆迁之后又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2.3土壤污染问题已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霍邱县农村土壤面源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农民为追求产量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农膜以及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土壤污染带来了严重后果:一是影响耕地质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是影响食品安全,威胁人体健康。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累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三是影响农产品出口,降低国际竞争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因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农产品出口被外方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传统大宗农产品也被迫退出国际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要求提高,出口压力增大。霍邱县是个农业大县,是全国商品粮基地,连续几年被命名全国粮食标兵县,但农药、化肥大量使用等因素导致其他农业产品很难近入国际市场。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逆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将长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5-6]。

2.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

由于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主要表现为: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据初步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尚不到10%,仅有少数村庄有供水设施,而且用水器具质量和供水效率低,处理设施简陋;约有30%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饮用水有害物质含量超标,饮用苦咸水等,饮水不安全导致个别农村地区出现疾病,农村现有的浅水井和沟塘的环境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

2.5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随着霍邱县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初步估算,霍邱县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90余万t,每年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326.13万t,农膜使用量达3 000 t。但调查显示,50%以上农作物秸秆未被有效利用,农膜年残留量超过600 t,许多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大量粪便、污水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入水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施肥、施药配套技术和器械不完备,加之农民缺乏 科学 使用农药、化肥的知识,造成农用化学品大量浪费并直接污染环境。据统计,霍邱县农药的年施用量已逾3 000 t,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远超过20万t,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施用总量的25%。在有些地方化肥用水已高达600 kg/hm2以上,化肥利用效率维持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

当前,霍邱县 农村 生产与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环境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制约了农村 经济 的进一步 发展 ,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3霍邱县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3.1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长期以来,由于受 历史 的局限和经济体制条件的制约,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目区和死角。

3.2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当前,霍邱县农村基层环保机构不健全,县环保局没有在乡镇设分支机构,乡镇也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

3.3农村环保 法律 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 工业 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一定的困难。

3.4环保资金投入不足,污染治理工作难开展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程,更多的是体现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造成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上有一定困难和不足,制约污染治理工作。

3.5对农村环保的宣传 教育 不够

由于受人力、资金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总之,霍邱县农村环境的现状,与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激发农村活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农村新环境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急需下更大的气力、做出更大的努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4霍邱县农村环境保护建议

4.1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在经济发达地区,可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 交通 不便地区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填埋;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理系统;组织当地农民群众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清理。

应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湿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区域,可利用湿地、沟塘等 自然 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开展示范,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垃圾筒(箱)或池及时收集村庄生活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和中转站,对交通不便和垃圾生产生量少的地方建设无害化简易埋场[7]。在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饮用水源地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口湿地、分散式户污水处理系统等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4.2加强工业 企业 污染防治

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在有条件的区域可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尽量不再发展新工业项目。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园区规模与主导行业类型,建设相应规模的“三废”处理设施。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严格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组织制定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保护规划。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环境安全。加强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原则,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产业和产品。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严禁引进或新建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污染治理设施的更新配套,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3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应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严格控制农田污灌与底泥施用,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避免产生土壤污染。加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保护规划和详细的环境管理计划,开展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定相关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综合防治病虫害。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4.4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针对目前霍邱县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对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与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推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力求实现畜禽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使污染达标排放,划定水源保护区,完善污染防措施,加强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为保护水源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4.5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加强规模畜禽养殖和污染防治,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使用安全、高效的环保生态型饲料和先进的清粪工艺、饲养管理技术,实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要严格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8]。

4.6加强 农村 环保政策法规和知识宣传

各级财政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环保知识宣传册等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生产、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 发展 生态文化,实现农村 经济 社会稳定、协调、持续发展。

4.7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应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加大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基地、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绿色学校等创建力度,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省、市、县级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示范基地及绿色学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可以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产业特色,探索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方式,积极发展、提高种、养加相结合的循环经济模式中的资源利用率。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4.8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

要统筹城乡环保工作,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环保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积极编报农村环境综合 总结 项目,积极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倾斜,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对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好村镇和生态村的以奖代补方式加大投入,同时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县一级环保工作重点实施战略应向农村转移,增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在乡镇或者分片设置环境保护所,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强化环保内容,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5 参考 文献

[1] 汪霞,蒋远胜.改善我国农村 金融 生态环境的思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9(12):65-67.

[2] 吕迎春.环境友好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研究[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 科学 版,2010(1):102-104.

[3] 杨平.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科技创业月刊,2010(1):14-15,19.

[4] 王佳慧,杨立男,董玉宽.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及对策探讨[j].商场 现代 化,2009(33):87-88.

[5] 师永全.农村能源与生态环境[j].河南农业科学,1988(4):16-17,24.

[6] 李斌超,葛开华.庭院立体农业模式[j].河南农业科学,1989(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