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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部管理职责

综合部管理职责

综合部管理职责范文第1篇

内容预览: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200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2004年,综合管理部在分公司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分公司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现就2004主要工作和2005年工作思路分别汇报如下: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分公司下达综合管理部固话发展指标56部,实际完成81部,完成任务数的144.64%;来电显示业务发展指标56部,实际完成68部,完成任务数的121.43%;宽带业务发展指标56部,……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 点此注册 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 点此登录 吧!

综合部管理职责范文第2篇

一、会议制度

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综治委)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主任召集,副主任和全体委员以及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参加,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的意见措施,分析社会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听取镇综治委成员单位、专项组的工作汇报和述职报告,协调解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对推进阶段性社会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镇综治委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全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重点研究解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专项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协调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专项工作制度

镇综治委各专项组组长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项组日常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建立完善专项组工作例会、信息报送、情况通报、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协调有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专项工作合力。专项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专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任务。

三、情况报告制度

镇综治委成员单位每年年终要向镇综治委报告一次年度工作情况,主要内容为本系统、本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新年度工作计划。各专项组每季度向镇综治委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送工作信息、情况专报,及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典型经验、重要情况信息、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对策建议,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相关工作信息、情况报告由镇综治办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和县综治办。

四、成员单位工作机构及联络员制度

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确定专门办公室承担本单位综治日常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专级干部担任镇综治委联络员,其主要职责任务是:全面准确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协助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请示报告、专项组等工作,参与综治检查考核,加强镇综治办、专项组组长单位及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系和工作交流。

五、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

镇综治委各成员单位按照镇综治委的统一安排,结合部门职能,指导联系点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镇综治委委员每年至少一次深系点调研指导工作,镇综治委联络员要经常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联系点每轮联系期限为三年,若委员及联络员工作有变动,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由继任人员履行联系点工作职责。

成员单位开展联系点工作的情况及效果,作为向镇综治委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并纳入镇综治委工作实绩档案。

六、督促检查制度

镇综治办协同有关成员单位,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的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各专项组根据需要,组织检查各部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年终,镇综治委组织督导检查组进行综合性检查,并向镇委、镇政府报告检查结果。

七、领导责任制和实绩档案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综治工作职责任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改选履行情况研判评估,促进领导责任制落实。

镇综治委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每年将各部门和镇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目标责任书情况提交镇委组织办备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综合部管理职责范文第3篇

一、组织领导

1、各部门主管要把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是本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公司。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公司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公司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公司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公司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综合部管理职责范文第4篇

1、各基层党政领导要把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党支部书记(指导员)是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帮教、调解、巡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层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公司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年终总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职工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职工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黑板报、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职工、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95%,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后进和列管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本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案件、无内部人员犯罪)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11、对可能发生的停工、停产、上访和械斗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稳妥措施处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

三、目标与任务

1、保证内部职工无一人犯罪及劳动教养。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单位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公司财产内盗和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四、奖罚规定版权所有

1、本责任书规定的本年度基础工作及目标任务,列入责任人的工作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晋级依据之一。

2、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和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完成本年度目标任务的不奖不罚。

3、对严重失职,管理不善,发生案件造成影响的,取消责任人和单位年度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并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它

1、党政第一责任人如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2、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综治领导小组。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综合部管理职责范文第5篇

关键词:江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7.01.01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坚持问题倒逼,找准改革方向

为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江苏省政府组织对13个省辖市、97个县(市、区)进行了系统调研,专门开发建立了“全省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和执法队伍数据库”。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机构名称杂乱。省辖市中,苏州市为市容市政管理局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其他均为城市管理局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各县(市)中,响水、建湖2个县为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其他均为城市管理局。机构名称的杂乱,既不利于规范管理,也影响了社会对城管机构的感性认知。

二是多层重复执法。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在城市管理领域普遍存在市设支队、县(市、区)设大队的情况。同一座城市,市、区、街道之间也存在多层重复执法,市设支队、区设大队、街道设中队的现象,既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又容易导致推诿扯皮,影响了执法质效。

三是基层力量薄弱。全省市、县、区110支城管执法队伍共有人员编制12 969名,平均每支队伍118名,总量不小但分工太杂,基层力量仍显薄弱。以连云港市为例,市区常住人口510万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643名,实有461名,平均每万人城管执法人员仅0.9人,尚不足1人。随着城市面积不断扩大、人口不断增多,编制不足现象更为突出。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加强系统谋划,着力构建集约、扁平、高效的执法体系,确定改革总体目标为:

一是在纵向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理顺各层级执法职责,建立适合地方特点的执法职责体系,解决多层执法的问题。省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等工作,一般不设专门执法队伍。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政府承担。市或区选择一级承担执法职责并设立综合执法队伍。统筹县(市、区)和乡镇的执法职责,经济发达镇、经济开发区探索综合执法,其他乡镇侧重承担配合协助执法职责。

二是在横向上按照整合、综合的原则,整合相近相似的执法职责资源,综合设置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问题。

三是在资源配置上按照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要求,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和“看不见的管得着、看得见的管不着”的问题。

二、坚持分类推进,突出改革重点

2015年3月,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包括江苏省在内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8个城市11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江苏积极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9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在无锡市、南通市、盐城市、沭阳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分两种类型推进:

一是跨部门综合。南京、常州、南通等16个试点市县在城市管理、商务、旅游园林等领域探索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如皋市通过跨部门综合,将原有的26支执法队伍整合为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场监管等6支综合执法队伍。

二是区域内综合。在全省20个经济发达镇和部分街道、开发园区,以城管执法机构为主体探索“一个区域一支队伍”。昆山市张浦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确认+交办”的放权模式,已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安全生产、质监、社会保障、文化、公共卫生等23个领域518项行政处罚啵并与市场监管局张浦分局实现了一体化管理,实现“一个乡镇一支队伍”。南通市崇川区在钟秀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局,统一管理区属部门下沉到街道的执法队伍和人员,以区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实现“一个街道一支队伍”。苏州市工业园区在整合原城市管理局、安监局的基础上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渔政水政等领域的1467项行政处罚权和42项其他权力,有80.9%的人员在一线执法,实现“一个园区一支队伍”。

通过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理顺了执法体制,改善了执法架构。2015年3月,经省编办批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全国率先正式组建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成为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目前,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成立了由市长挂帅的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协调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同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推进管理中心下移,进一步理清并逐步规范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工作模式。

二是整合了执法队伍,集聚了执法力量。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市容、规划、园林、市政、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减少了20%,从源头上减少了过去执法力量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现象。

三是划转了执法权限,提升了执法效能。经国务院法制办或者省政府批准,目前江苏超过90%的城管执法部门承担市容环卫、工商无证占道、市政公用、规划违建、园林绿化等执法职能,约60%的城管执法部门承担公安交警和环保噪音扬尘部分执法职能。另外,部分城管执法部门拓展到建筑业施工、河道管理、房地产拆迁、洗车擦车、公共卫生、物业管理、宠物养犬、违法捕鱼、交通运输、人防、国土违建等领域。通过明确权限、落实执法责任,改变了以往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甚至推诿扯皮的现象,执法力度大为增强,执法效能显著提高。

三、坚持系统谋划,激发改革动力

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立足全面和统筹实施。通过前期的改革试点和探索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确立法律地位是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根本前提

长期以来,城管执法一直面临法律缺席的尴尬窘境,法律地位和职能定位备受质疑。通过探索实践,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市在城管地方立法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城市管理全国统一立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尽管一部统一立法并不能彻底解决城管执法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但是没有统一立法则会凸显城管执法权限的混乱,加剧城管执法职权与职责错位。因此,制定全国统一的行政法规或法律,确立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是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根本前提。通过立法,有针对性地明确和解决城管执法的范围、体制、协调、执法队伍的法律定位,以及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责任追究等问题,为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理顺管理体制是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当务之急

针对存在问题,感到必须合理确定城管部门各层级职责分工,理顺管理体制,推进“扁平化”执法模式。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市或区选择一级承担执法职责,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工作。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接受市或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市辖区或街道为主。

(三)明晰职责范围是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着力重点

《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进综合执法”。通过改革实践,感到推进城管综合执法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承接能力,科学合理地划定综合执法职责范围,可考虑参照以下标准衡量:(1)是否属于专业执法,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事项不适合划转;(2)是否属于附加职责,即部门除基本职责之外的其他职责,基本职责不适合划转;(3)是否属于专属执法权,如公安机P对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和强制权、税务机关的税收强制征管权等不适合划转。

(四)完善协作机制是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必要保证

城管执法机关承接了住建、环保、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督等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能和权限,与部门间的协作运行效率将直接影响城管综合执法质效。因此,在明确综合执法机构性质和职责的基础上,还要健全完善全面规范的公务协作制度,通过建立运行规划合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协调等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合力推进城管综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