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范文第1篇

养老制度的城乡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二元结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2014年《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十二五末基本实施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上的合并。如何做好制度上的衔接工作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现行典型城乡养老模式有北京模式、上海模式、东莞模式。天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年限折算法,实现城保和居保相互转换,率先打破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分割状态,具有借鉴意义。

二、对天津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总体判断

(一)天津市地区性特点

天津市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472.21万人,其中,外来人口440.91万人,占全市人口29.95%,与北京上海广州相比外来人口所占比例甚小,则相对于北上广的人口复杂性有所减弱,将城乡养老一体的过程简化。全市户籍人口1003.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1.74万人,非农业人口632.23万人,即农业户口仅占全市户口的37.03%,就此比重相较于全国64.71%的农业户口比重相当低,表明天津城镇化程度很高且城镇化速度很快,为天津城乡养老一体化奠定夯实的基础。

2013年GDP14370.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5%,三次产业结构为1.3:50.6:48.1。全市社会从业人员847.46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663.88万人,乡村从业人员183.58万人。三次产业的增加值与全国一样第二三产业增值很快第一产业增值极慢,但是从天津市就业结构来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只占整体就业的8.14%,乡村就业人口占整体就业人口的21.66%,即是说农村户口在城镇工作比例不小,天津对于此设农籍职工养老保险并在一体化转化过程中有模范带头作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0.47:1,相较于全国0.3:1高出17个百分点。从上数据可以看出天津城镇化水平于全国领先,为养老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奠定基础。

(二)天津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成型

2007年天津将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其中具有天津特色的是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09年实施《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将城乡基本养老制度统一,即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过渡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至此又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及实施细则,完善了天津养老保障体系,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和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作出重要探索。

(三)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覆盖率不断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为:600元至3300元以300元为等差的10个档次。市财政对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对应个人缴费档次按年给予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30元至120元以10元为等差的10个档次。2014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通知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200元调整为22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1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627.1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20.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6.4万人,相较2012年89.3万人同比增长19.14%。

(四)天津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过程中的待遇衔接模式

对于已缴纳农居保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记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于已领取农居保的,城乡保于农籍职工包缴费年限视为等同。

缴费年限转化简单明了,以农居保转化成城保为例,天津采取的年限折算法是在众多专家学者提出的年限转化中采用的极简单的公式法,并将折算标准定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最低缴费标准,相比把对应年度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对应年度个人缴费比例×12作为折算标准更为简单,且相比之下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对农转城更有利。

五、政策特点分析及借鉴意义

(一)被征地养老保险在全国有先行意义

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中农籍职工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天津养老保险体系中极具创新性的政策。在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过渡作用。农籍职工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不超过工资的20%,其中8%为社会统筹,12%计入个人账户,即企业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的占60%,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农籍职工的流动相对于城镇职工的流动性较大,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占90%,为建立便携式养老保险奠定基础;且此方法便于界定个人账户产权,划入企业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较城保多,减少参保人在去世之后只将个人账户余额留给继承人带来的经济损失。被征地养老保险是天津城镇化过程中的创新性政策,现一部分省市也施行被征地养老保险,以养老保险的方式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是一种极巧妙的方式,将我国传统养老保障中土地保障向现代养老保险方式转变,是养老方式的极大突破。

(二)衔接制度较完善,衔接程序简洁明了。

天津市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一体化过程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视为等同极大减小了一体化过程中的转制成本。城乡保与城保之间的年限转化采用最简单的公式折算方式同样减小一体化过程中的转制成本,由于折算方式的简明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重复参保问题。在达到领取条件时,参保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给居民的选择空间很大。对其他省市的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有一定借鉴意义。龚秀全(2011)提出天津采取的此种年限折算法计算待遇模式要达到真正的待遇公平不太可能,计算出城保与居保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存在投机套利行为,笔者认为我国现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二元化的消除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我们现推行的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是城乡养老保险体系一体化,首先在制度上达到平等再逐渐缩小城乡待遇差异,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就是要让制度有利于民方便于民,这就是最大的改革成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方法;机制

档案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通过加强档案的管理,有利于工作效率的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是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时相关信息的真实记载,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需要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效率,这不仅有利于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而且对保障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采集,并作为原始资料存入个人档案中,然后需要每年缴纳保险费、划拨个人账户及计算利息等,当新旧保险制度对衔接及居民对居民养老保险流动时,还要进行保险关系转移及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可以说这些详细的的个人档案资料是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收集和整理工作,事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通过规范性的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这是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业务工作,能够更好的回顾和总结已完成的工作,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借鉴。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档案管理意识薄弱

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各地政府将其列入绩效考核范畴,也使各级领导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都十分重视,但却对参保后的居民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较为忽视。部分管理人员由于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没有及时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归档程度较为混乱,档案工作缺乏规范性。

2.2业务档案量大,经办机构人员不足

新农保启动以来,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业务档案数量十分庞大,但多数基层经办机构中档案管理人员较少,特别是各乡镇往往中设置一名经办人员,经办机构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在面对业务档案不断增长的新情况,从而给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2.3经费投入不足,档案收集、整理水平受制约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部分乡镇甚至没有完善的档案室,档案存放混乱,丢失和毁损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档案管理经费普遍不足,这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2.4经办队伍业务水平待提高

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机构还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及专业档案人员缺乏的问题,部分乡镇都没有设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机构和专门的档案人员,这对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而且部分管理人员收集和整理档案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在对业务档案收集和整理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

2.5业务档案传递环节多,收集整理耗时长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过程中,部分农村参保人员,其档案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的传递,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对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再加之当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人员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这对材料的收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3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的措施

3.1提高对档案收集和管理的认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特点,是参保人员参保和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因此需要认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的重要性,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从而使广大居民积极进行参保。

3.2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机构及完善服务网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政府每年可以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指定一名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3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

需要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通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进行改进,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为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4创新档案管理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会、座谈会及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各级经办机构要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的水平。在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中要大胆进行创新,摸索出适宜自身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的方法,这样不仅能够缩短居民办理保险业务的时间,而且经办人员工作量也能够大幅度的降低,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升,而且档案材料也更加清晰和规范。

3.5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及时归档

当前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工作量大,堆积的材料若未及时整理归档,可能会发生霉变或丢失,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及时对业务档案材料进行规范整理。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及时将档案材料上交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同时对于上交的材料要严格审核,确保字迹、图像及印章的清晰,材料规范、齐全,同时及时进行组卷和立卷,并制定详细的索引目录、归档范围,再分门别类编号入库、入柜、入架,确保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有序推进。

4结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是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的重要凭据,如果该档案存在任何管理上的问题,那么就会使得城乡居民无法实现有效的投保,从而使得居民的自身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害,这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卜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经验与探索[J].才智,2015(14)

[2]苏本超.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范文第3篇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与城乡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从2012年7月1日起,在我县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一)个人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政府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增设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确定,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县级财政负担不低于10元。为鼓励广大适龄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县级财政在补贴10元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贴,具体办法为:选择20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县政府另增加5元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20元。县级财政对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

五、建立个人账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每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参保人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发2元,增发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待遇调整

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按照国家、省规定执行。

八、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积极引导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九、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省有关规定管理。

十、基金监督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申报,县财政局按月审核拨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对采取伪造证件或其它手段多领、冒领养老金的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一)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现有农保经办机构更名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编发[]3号)精神,进一步充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设立按编发[]3号文件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准确记录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询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一)与老农保衔接。原已参加老农保,并在本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启动前已领取老农保待遇的人员,可继续按照老农保政策享受老农保待遇,其标准和渠道不变。其中:已年满周岁的,在享受老农保养老金的同时,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未满周岁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年满周岁后,按政策规定同时是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老农保基金不足支付老农保待遇的,由县政府给予补助。原已参加老农保,但在本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启动时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原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待年满周岁后,统一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待遇。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三)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范文第4篇

同志们: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乡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暨新农保试点扩面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全乡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8月16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议,对全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尽快召开动员会议,并启动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工作。各村、各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市、县、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对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重要性的认识。要从以下三方面认真领会:

第一,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第一,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社会保障是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低保、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是社会保障最重要的三项制度。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已实现城乡居民低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随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问题已成为实现城乡养老保障全覆盖的“短板”。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决定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填补了城镇居民无养老保障的空白。

第二,这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第二,这是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成为广大城乡居民的最大期盼。党中央、国务院从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两项制度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主要政策和实施范围一致的,即20__年同步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切实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第三,这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三,这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我乡的经济发展还比较滞后,经济总量低,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水平低。要实现“十二五”期末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25元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既可以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提升生活质量,提高幸福指数,也能够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减少因赡养问题引发的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各单位一定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把这件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目前,省政府已出台了《云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试点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待县上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我乡将结合全乡实际,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村、各单位要准确把握、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这一重大惠民政策。

(一)准确把握基本原则两项制度要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重在制度建立。先建立制度、一是坚持重在制度建立。起好步,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和人群的广覆盖,再逐步完善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二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政府主要承担起建制二是坚持政府和个人共担责任。度、保基本,扶贫弱的职责,个人和家庭必须承担起缴费义务,做到早参保、多缴费、多积累;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是坚持城乡统筹。正确处理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两项制度之间的关系,确保两项制度的实施范围和主要政策保持一致,统一管理,协调推进。四是坚持群众自愿。决不能搞强制,要靠优惠政策吸引居民参四是坚持群众自愿。四是坚持群众自愿保,靠优质服务方便居民参保,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

(二)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省、市、县的统一部署,我乡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工作于今天正式启动,8月3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因此,试点工作任务重,需要我们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切实抓紧抓好。

(三)严格执行缴费标准国务院确定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0—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0—500元共5个缴费档次。按照省市、县的要求,在试点期间,我乡也按照省上标准执行。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统一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四)落实补贴政策措施财政补贴是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体现的是政府解决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发挥的主导作用。因此,全面落实财政补贴资金是确保两项制度试点能否顺利

推行的关键。在补“出口”上,中央财政将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补“入口”上,省财政将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和代缴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今年,省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出台了给予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的优惠政策,由省财政全额承担重度残疾人在年满55周岁至60周岁期间每人每月55元的养老补助。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平均寿命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如果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很多重度残疾人很难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是领取待遇的平均年限低于其他同龄参保人员,重度残疾人年满55周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补助,可以不用缴费,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度残疾人的关爱。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刚刚建立,保障水平还不高,为了鼓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和长期缴费,提高今后的待遇水平,必须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及家庭多积累。因此,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的缴费激励机制,根据省政府的这一硬性要求,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的保障和激励政策:一是给予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参保人600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其中市级承担60元、县级承担540元。二是在补“入口”上,城镇居民参保人选择每年缴费200元至500元的,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鼓励性缴费补贴,其中:市财政5元,县财政5元;每年缴费600元至1000元的,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元的鼓励性缴费补贴,其中:市财政10元,县财政10元。新农保参保人选择每年缴费200元至500元的,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鼓励性缴费补贴,其中:市财政5元,县财政5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继续缴费的参保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0元的鼓励性缴费补贴,其中:市财政60元,县财政60元。要通过缴费激励政策,引导参保人早缴费、多缴费、多积累,提高保障水平。三、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新农保试点,是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的一项重大德政工程。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试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推进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确保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各单位要正确把握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把政策宣传贯穿于制度推进的始终,不断提高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各站所、各村、组要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乡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传送到每个城乡居民家庭。二是采取广播、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标语、发送移动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注重宣传的针对性、多样性、正确性、实效性,向城乡居民交好政策底、算好收益帐。使该两项试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和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踊跃参保,营造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意义范文第5篇

今天这个会议,标志着关系我市广大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上级部门和领导对新密的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保明局长专门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出了殷切希望和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在这里,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王局长一行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赵市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和具体安排,讲的很扎实、很到位,希望大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超化和西大街两个试点汇报了前期工作情况,总结了工作经验,为这项工作的全面推进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按照王局长的讲话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认识

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在深刻变动,利益格局在不断调整,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人们群众向往幸福、追求幸福、创造幸福的愿望更加迫切,实现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繁重。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我市将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延续千百年的“儿女养老”、“存钱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老有所养问题日益突出。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养老保障,可以从制度上减轻群众负担,解除群众后顾之忧,是形成全体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内在机制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创造性实践,对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转变政府职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对党、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一份感情、带着一份真情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顺民心、得民意的重要工作,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任务,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要扎实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件实事、好事,也是一件新事、难事。要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具体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要全面发动,宣传到位。开展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的是为了群众,工作也要依靠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在推行过程中必然会有一个人们逐步认可的过程,再加上政策受益人群文化程度不一,涉及范围和对象分布面广,情况复杂,很可能会出现一些群众因不理解而不愿意参保的情况。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站在参保群众的角度,从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入手,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突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配套政策和受益内容,力争做到“三个讲透”:一是要把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目的、意义讲透,让广大居民知道好处;二是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具体内容讲透,让广大城乡居民掌握政策;三是要把政府补助政策讲透,让广大居民消除疑虑,尤其是要把帐算清楚,使他们知道参保能够得到哪些实惠。要通过宣传,力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的确确是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大好事,从而提高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要筹措资金,补助到位。资金筹集是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财政投入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础。因此,市财政要严格按标准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年度预算,积极落实配套补贴资金,同时要争取上级各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运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在政府补助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和动员企业及村级集体力量进行多方筹资,给予辖区居民特别是高龄老人、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以适当的参保帮扶,最大限度地让他们参与进来,使他们能够以较低的缴费达到较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全市人民一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这方面,我市的两个试点已经做出了很好的表率,超化镇的黄固寺村出资100万元,河西村的党总支书记钱国伟个人出资100万元,分别对本村居民参保给予补助;西大街的后士郭村按照不同年龄段对本村每个居民分别补助100、300、500元。希望我市其他乡(镇)有实力的企业、村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榜样,为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出一份力,献一份爱。

三是要健全机构,配备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在基层,经办在乡镇”。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业务面广、工作量大,要进行人口摸底、政策对接、资格审查、基金征缴等大量工作,因此,必须有健全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作保障。当务之急是要充实和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经办机构建设,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迅速成立专门的机构、腾出专门的办公场所、充实和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添置必备的办公设备,提供充足的工作经费。同时,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落实网络建设、设定缴费网点等工作,以确保工作尽快正常运作。

四是要增强素质,培训到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业务性非常强,要尽快在全市全面铺开,形成强大的工作声势,就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作为支撑。因此,学习培训工作一定要尽快开展、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加强协作,制定出计划,组织好人员,安排好内容,通过强化培训,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政策熟、业务精的程度,使之真正成为此项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增强服务本领。要特别注重发挥大学生村干部文化程度高、理解消化能力强的优势,把他们尽快培训成为工作主力军,确保这项工作真正开展好、落实好。

五是要创新方式,服务到位。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工作上既要讲原则,又要重感情,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建立群众满意的管理服务体系。基层经办及管理机构要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技术手段,增强管理和服务能力。要按照程序化、标准化、高效化要求,科学设置各项业务流程,科学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良性运转,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简便、快捷、优质的经办服务。

三、要明确责任

能否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真正让上级放心、让社会满意、让群众受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拿出足够力量,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行政村、居委会要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措施、新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借鉴兄弟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的经验,努力使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创出特色、富有成效。

二是社保部门要牵头负责。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成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切实担负起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职责;要加强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办法,千方百计完成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