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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法律培训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范文第1篇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了支农财政投入,支农惠农政策使得千家万户得以受益。如何使用好这笔支农资金对于村级财务管理十分重要,但就日前农村财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性来说普遍较差,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1.财务工作人员专业性较差

因为农村地区较为偏远,相应的教育措施较为落后,教学水平无法满足财务工作的规范性要求,很多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没能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会计理论知识学习,导致了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十分不熟练,对出台的会计政策不了解,无法通过会计理论知识解决一些日常事务,仅用比较简单的会计记账法来完成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导致财务工作效率低下。

2.财会工作人员管理缺位

农村财会工作方面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工作人员管理上的缺失,因为在农村对于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并未纳入《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了这部分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常规的监督管理,很多地方财务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甚至存在部分地区在进行财务管理时任人唯亲,频繁更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

3.财务管理工作没能体现监督职能

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的会计基础知识,熟知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敬业爱岗,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的基础上还要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严格的监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会计管理人员因为对新出台的会计方面的法律政策不了解,以及对业务的生疏导致了会计职能的缺失,村级支农资金管理单位公信度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重下降,还有可能导致民众的上访和纠纷,激化社会矛盾。

二、提高基层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主要措施

在支农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至关重要,也是财会管理工作未来的工作重点,接下来针对如何提高财会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出几点相关建议:

1.村级管理部门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财政支持

村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通过增加培训资金的方式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率。在财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中要适当减免有关培训费用,降低农村财务工作培训负担,减少资金管理效率提高成本,为切实保障支农资金高效利用打好基础。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财会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对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培训之前要对培训对象整体财会工作水平进行“技术交底”,通过考核等方式对会计工作队伍的年龄、职称、持证情况以及从业境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根据在支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实际操作教学,确保教学工作的目标性。在培训内容方面要确保会计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日前大多数会计教材篇幅较长,且通常是针对企业会计方面的,对于农村会计基层工作方面内容涉及较少。针对这一问题,财务管理部门要根据村务会计业务实际及有关特点编写教材及有关讲义,确保教材内容符合农村经济需求。聘任教学经验丰富且拥有农村工作经验的教师作为农村会计培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切实把握实用实效这一原则,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学员的专业技能会计知识进行普及,更要对会计人员基本素质进行积极的培养,同时充分引入农村会计中普遍性和针对性案例,根据这些案例给会计学员予以解答。在培训会计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还要将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支农惠农政策进行积极地传达,使广大群众对于党的政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3.建立健全会计培训体系,促进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村委有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会计培训体系,将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工作系统化、常态化,为促进会计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基础。村委会要协调好教学管理部门和财经院校建立长期专用性培训机构,在机构内制定严格的培训管理办法,在教学方案、考核办法和教学制度管理上进行充分协商,建立类似“校企合作”模式的“校村合作”培训管理机构,实现人才的合理输入和输出,不仅解决了农村财务会计水平较低的问题,还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人口就业问题。在培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考核以及结业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纪律,并将严格管理作风带入工作环境中,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范文第2篇

财政支农政策得到更好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促进村级财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指导思想

以财政部43号文件及省厅领导讲话精神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通过培训,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有效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提高全市农村财会人员业务技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培训对象

根据我市行政村数量统计,此次培训对象为253名村会计和村干部,见《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分配表》。

四、培训内容和要求

(一)培训内容

1.财政支农政策概况。了解并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政策的意义、内容及要求。特别是中央有关“三农”文件精神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政策。

2.财政支农政策具体操作。熟悉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能够解决财政支农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涉农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和财务管理。掌握农村集体经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范和操作,熟悉农村集体民主理财的形式、程序和职责。

5.农村财会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针对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法律制度、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知识、财务管理知识和财会实务操作等。

6.经济管理知识。主要是税务、金融、统计和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

(二)培训要求

1.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根据省、市培训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市下达的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并按省、市要求,定期汇报培训落实情况。

2.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方案并形成培训的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制定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3.按照培训内容和规模要求,指派4-5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授课老师,提前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师资培训。

4.由各镇财政所所长、农经中心主任带队,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培训。

5.由各镇财政所负责采集培训人员的电子照片信息(像素分辨率在180×200以上)。各镇要及时将电子照片和报名登记表于11月21日之前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五、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省厅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农村财会人员每年接受的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具体安排如下:

1、10月中旬,组织授课教师集中备课、试讲,以保证教学质量。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范文第3篇

一、农村基本政策培训与农村财务会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1)农村基本政策培训。根据赣市办字[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农业局承办的第四至第六期农村基层干部农村基本政策培训于 20xx年11月19日 至28日在**举办。20xx年的农村基本政策培训是20xx年培训的延续,培训对象是没有参加20xx年培训的另一半县乡两级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骨干。培训分三期在**宾馆举行,计划培训人数349人,实到331人,参训率94.8%。同时,各县(市、区)也根据赣市办字[20xx]42号文要求积极开展了农村基本政策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20xx年,我市县级共举办基本政策培训班40期次,培训干部3050人次。农村基本政策培训的主要内容是:①中央、省、市有关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规定;②农村土地承包政策;③农民负担政策;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基本知识;⑤农业产业化及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有关知识。

(2)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培训。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xx]14号)要求,我市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全市农村财务会计人员指导性培训计划的通知》(赣市农管[20xx]6号)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各县(市、区)也相继发文进行了详细的布置,并举办了培训。20xx年,全市共培举办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培训班52期次,培训农村财务会计人员 4018人次,其中:市本级举办培训班3期次,培训人员400人次;县级举办培训班49期次,培训人员3618人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有关政策;②集体财务会计业务知识;③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办法及调账技巧;④财务管理电算化和农村管理信息化知识;⑤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知识等。

2、成绩和经验

(1)取得的成绩有:①提高了贯彻各项农村政策的自觉性。农村基本政策培训,在内容上注重全面性和系统性,教师授课兼顾了理论性与实践性,整个培训指导性和针对性都很强。学员们普遍反映在以往的工作中,是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做。只知道该做什么,却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通过农村基本政策的培训,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弄懂弄通了政策的精神,使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但知道该做什么,还能清楚地知晓为什么要这样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增强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及贯彻各项农村政策的自觉性。②激发了学习各项农村政策的热情。农村基本政策代表党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主张,是党对农村工作规律性的总结,有其自身的系统性。此次培训,使各地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学习农村政策的重要性,激发了他们学习农村政策的热情。学员们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要加强学习,继续提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升,在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中将所学知识进一步“升华”。③提升了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通过省、市专家对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的系统、全面讲解和培训班印发的辅导教材的学习,广大基层干部加深了对农村政策的理解,对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农村政策的能力。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培训,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增强了他们做好农村工作,发展农村经济的信心。④强化了农村会计业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贯彻落实了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通过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培训,极大地强化了广大农村会计人员对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电算化知识,特别是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掌握和运用。⑤树立了农业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农经部门的地位,激发了基层农经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各地一致反映,通过这种大规模的培训,特别是农村农村政策培训,县乡两级领导对“三农”的重视提高了,对农经部门的职责更明了。各地还普遍反映,经过这样的培训之后,各地的农经工作也更好开展了,领导的支持程度提高了。

(2)得到的经验有:①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是办好培训的前提和保证。开展农村基本政策培训必须主动争取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一是年初我们就将培训事项向市委农工部和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他们都非常支持和配合;二是起草了培训经费请示报告,并得到了市委农工部的同意和批准;三是在师资和教材等方面,我们得到了省农经处的大力支持,省处领导还亲临**给学员授课。②积累了经验,掌握方法,促进了工作。我市的培训工作,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省处领导的称赞,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得益于市农业局充分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得益于市农业局特别是农经科做了大量的工作。培训举办前我们就聘请和准备了多位农村基本政策方面的专家领导为 授课老师,编印了内容丰富并切合实际的培训教材。培训期间,从报到、上课、考勤、吃饭、住宿到人员的接待等各方面,会务组都安排有专人负责,确保了整个培训期间有人管事,有人做事。

3、问题与不足

(1)培训经费紧张,学员积极性不高。

不少地方反映培训中存在经费紧张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县财政拨付经费不足,组织培训难;二是上级拨付的经费有限,缺口较大;三是有些乡镇农经干部参训费用乡镇政府不解决,只好由举办单位垫付;四是少数经济薄弱的村无法支付参训费用,导致一些村的村会计不能按时参训。

(2)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参训事项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没有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上级的培训通知不够重视,不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对组织人员参训不够严格认真及时等。

二、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

(1)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今年是村干部换届选举年,根据《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xx]12号)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赣农字[20xx]76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据各地上报数字,20xx年我市全市应审计 3507村,现在已完成审计有3233村,正在审计的有246村,未开展审计的有28村。审计的主要内容是:①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②财经法纪执行情况;③集体资产处置;④债权、债务管理;⑤集体山林、水塘等发包、承包;⑥专项资金管理;⑦财务公开;⑧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其它问题。

(2)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农民负担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是否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是否取消村级招待费;二是“一事一议”筹资是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是否按政策规定程序报批备案,是否按筹资范围开展筹资,是否突破限额,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三是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在规定环节、范围和标准内收取,特别是在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外出务工、计划生育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四是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按自愿、公平、等价相符原则收费,特别是在农业供水、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畜禽防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是否存在乱收费问题;五是税费改革后乡村有无发生新的债务或借口偿还债务增加农民负担,是否向农民收缴农村税费改革前的尾欠。

今年,我市对188个20xx年审批的“一事一议”进行了审计,没有查出违纪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在农民外出务工检查中查出乱收费行为5起,查出违纪资金12.36万元,责令清退4.8万元,处分5人;在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中查出乱收费行为32起,查出违纪资金22.247万元,责令清退11.847万元,处分1人。

2、问题与建议

(1)发现的主要问题有:①少数部门对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少数地方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没有真正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②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与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一直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可是长期以来,县乡两级农经现状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够,有的乡镇甚至没有配备专门的农经干部,或者被抽调去搞其它中心工作;二是经费难保障,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③审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实践的审计工作中,很多地方经常抱怨说在农民负担等审计工作中不知道应该遵循那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在审计处理很多问题的时候很难把握尺度。④审计质量有待提高,审计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2)因此我们建议:①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的法律、法规。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尽快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使农村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真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农村审计的权威性和稳定性。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审计工作。③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与打算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要性;建议

1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1.1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对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关于会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要求是每一名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规范。通过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确保会计队伍全面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对会计人员工作行为的要求。在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强会计队伍有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及时更新专业知识,补充和拓展专业素质。

1.2会计制度不断更新变化的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各个领域不断进行结构性调整,经济发展逐渐进入到改革关键期和发展深水区,各项改革内容稳步有序地推进。在这一背景下,国家连续出台并持续修订了众多会计制度。会计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的主要理论依据,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会计制度作出适当调整,需要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使会计人员能够快速适应新知识新理论,掌握新的工作要求,更好的适应当前经济改革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3会计人员自身专业需求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会计工作内容方式、工作方法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现代会计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要求会计人员进行报账、记账、核算工作,而是要求会计人员在财务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财务事前预算、事中管理、事后核算,要求会计人员做复合型人才。同时,信息时代的到来,使会计工作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逐渐由过去人工操作向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方向转变,这一转变要求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自我专业学习,才能确保与时俱进,不被时代所淘汰。

2会计人员培训教育存在的问题

2.1对会计人员培训教育的程度不高

在很多机构和部分会计人员中,接受继续培训教育的认识程度不足。由于各行各业都需要会计人员,很多机构和单位将会计人员作为后勤保障人员,不重视培训教育。在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将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放在业务人员培训教育上。在很多领导的思想意识中,都认为会计人员现有的知识结构和理论修养,足以承担企业现有的会计工作,对于财务管理所面临的新问题、新趋势、新动态,以及会计出台的全新法规和行业规范,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只要加强自我学习就能够获得,没有认识到会计人员继续培训教育的重要性。

2.2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不足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由当地政府财政机构承担。在会计队伍培训教育过程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大多数是民办机构,这些组织的教学规模较小,教学设备简陋,难以开展大规模会计队伍培训工作。从实际的培训情况来分析,用于培训会计队伍的专业教师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落后,跟不上法律法规,缺乏实践经验,教学方法落后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会计人员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不利于整个会计队伍在较短时间内掌握国家先进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不利于提升会计队伍的工作能力。

2.3教育模式单一

在对会计队伍进行职业教育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既承担了培训工作,又承担了考核工作。个别培训单位为了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整个培训计划,提高经济效益,重视报名数量,不重视参加数量,个别会计人员只报名不参加培训,同样可以通过考试,难以切实发挥继续教育培训应有的职能作用。此外,在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教师一般采用灌输式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虽然简单直观,但因为将学员的思想禁锢在课堂,不能加强和教师的有效沟通,学员在学习过程中缺乏兴趣。

3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对策

3.1提高会计人员和领导的重视程度

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中,首先应该提高各级领导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将该项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去抓,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过程中,应该将企业发展要求融入其中,做到科学筹划,合理安排。此外,要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对自身专业素质提升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变革,迫使管理人员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企业管理机构的会计人员,绝不能满足现状,要加强专业理论学习,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3.2改善教育场所,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过程中,政府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工作,充分利用辖区内的高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软硬件优势,构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以改善外部环境、硬件设施,同时,高度重视会计人员培训教师队伍建设。通过选派教师参与进修和学习访问,不断提升培训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及时更新自身传统的知识结构,了解国内外最先进的财政理念,掌握最先进的科学技术,确保培训教师能够有针对性的对会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为了进一步提升培训教师的实践能力,还可以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中开展实际调研,熟悉企业的整个会计工作流程,及时发现企业在会计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在培训教育过程中,引导会计人员及时作出修正,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强化企业财务管理。

财务人员法律培训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俄罗斯;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审计师组织;启示

中国与俄罗斯两国长期的睦邻友好关系、经济人文的密切交往以及同为经济转型国家的相似经验,使得对俄罗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研究和借鉴意义重大,既有利于加强两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了解、交流与合作,又将促进两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共同发展。

一、俄罗斯审计基本体系

20世纪90年代初期。俄罗斯开始进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轨。作为经济活动重要元素之一的审计也迈出了自己的改革步伐。俄罗斯国家审计模式发生了转变,引入了民间审计,重构了企业内部审计。

1993年,经过一系列的尝试筹备,俄罗斯通过了关于审计的法规――《审计活动暂行规定》。2000年10月,在财务核算体制改革国际中心的参与下。第一部俄文版的《国际审计准则》翻译本正式问世了。2001年《联邦审计活动法》(2001年7月13日国家杜马通过,2001年7月20日联邦议会批准)的通过最终奠定了俄罗斯审计的法律基础。同时。俄罗斯逐渐通过了一系列调控审计活动的法律法规。使俄罗斯审计朝着现代审计体系逐步迈进。

俄罗斯审计活动调节体系包括4个层面,每个层面都有专门文件和适用范围。处于第一层面的是《联邦审计活动法》,它确立了审计在俄罗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以法律的形式保证了审计活动的效力和实施。它是整个体系的基础性制度,权威性最大。高于其他层面。审计准则是体系的第二个层面,准则的颁布保证了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第三个层面是对具体的专项审计确定了行为规范。最后一个层面是审计公司内部的规则和制度,其形式和内容由公司自己决定。

可以说,俄罗斯的审计行业在过去十年中经历了重大变化,制定了审计法律法规。引进了国际审计准则,为俄罗斯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审计师与审计师事务所

据俄罗斯财政部会计审计管理司(全称为财政部国家财务监督、审计活动、会计核算和报表管理司)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1月,俄罗斯有本土审计师事务所7000家,审计师3.81万人。据该司统计,近几年俄罗斯审计师事务所收入逐年递增,年均增长率约为30%,各年分别为:2004年205.457亿卢布,2005年288.57亿卢布。2006年343.925亿卢布,2007年417.313亿卢布。

(一)审计师

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的规定,审计师是符合相应的专业技能要求,取得审计师资格证书的自然人。审计师有权作为审计师事务所的员工,或者与事务所签约被其聘请完成一定专业工作,或者作为不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审计师从事审计活动。

按照俄罗斯现有规定,国家对审计师资格进行调控和管理。由财政部具体负责。审计师只有在获得审计师资格证书后才有权签署业务报告。财政部规定专业技能要求以及获得审计师资格证书的有关规范,同时,财政部也把部分考核权授予经授权的考核机构,这些考核权主要包括:证书的延期、技能培训机构的确定、提出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等。

截至2008年1月7日。财政部共向3.81万人颁发了审计师资格证书,其中,从事一般审计业务资格证书3.56万人,从事银行业务审计资格证书1,100人,从事交易所、预算外基金、投资协会审计资格证书800人,从事保险机构审计资格证书600人。

由于没有审计师必须加入审计师职业组织的法律规定。目前在各审计师职业组织注册的审计师大约占审计师总数的30―40%。正在讨论的《审计法》草案中拟规定,审计师必须隶属于某一职业组织。成为其会员。如该法案通过,审计师资格的考核和授予都由这些职业组织完成,会员人数有望大大增加。

此外,俄罗斯现有大约30万左右的会计师。同样,目前也没有法律规定会计师必须是职业协会会员,因而会员都是自愿加入的。正在讨论的《审计法》草案中也拟规定,会计师必须获得职业组织认可,才能在开放式股份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企业工作。

(二)审计师事务所

除了开放式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外,审计师事务所可以以其他任何组织形式创建,事务所主任不要求具有审计师资格。事务所中不低于50%的工作人员应为经常居住地在俄罗斯并具有俄联邦国籍的自然人,如果事务所主任是外国公民的话。则这一比例不能低于75%。同时,事务所中审计师的人数不得少于5名。在很多事务所中,非审计师所占的比例很大。

据财政部会计审计司的统计,截至2008年1月7日。财政部共颁发7000份审计业务许可证,其中,事务所为6200家,独立审计师为800家。对2007年审计师事务所的分布统计表明,事务所主要集中在莫斯科市(35.7%)和圣彼得堡市(8.3%),其他地区的事务所占56%。2007年,全国被事务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客户总数为84871家,其中,莫斯科31533家,圣彼得堡7544家。其他地区45794家。2007年,事务所出具的各种审计结论类型占审计报告总量的比重分别为:无保留意见55.1%,有保留意见43.4%。否定意见1.1%,拒绝发表意见0.4%。

(三)业务范围

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的规定,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有权从事审计活动及与审计活动有关的辅助业务,但禁止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根据1998年《联邦有限责任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参股人全体会议决议,聘请无财产利益关系的专业审计师,检查和确认公司年报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当前的业务经营状况。除了审计业务外,事务所的业务还包括:

1.建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及提供会计咨询;2.提供税务咨询;3.为企业和个体业主分析财务经营活动。提供经济和财务咨询;4.提供与企业重组有关的管理咨询;5.提供法律咨询,包括在法院和税务机关作为税务和关税事务人;6.研发会计核算自动化技术,推广有关信息技术;7.评估财产价值、企业价值及评估企业经营风险;8.研究分析投资方案,编制商业计划;9.进行市场调研;10.进行与审计活动有关的科研和实验,并通过书面或者电子形式推广其成果;11.按照联邦法律确定的程序开展审计活动培训;12.提供其他与审计有关的服务。

在俄罗斯,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无需取得专门资格。所有事务所都有权利进行。税务被包括在事务所的咨询业务范围内,其原因是税务事务数量达到客户关心问题的90%,因而无须再经过特

许。但是。从事评估业务需要取得专门的执业许可。并适用独立的执业标准。事务所在取得评估资格或者成立专门的评估公司后才可以开展评估业务。

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第七章的规定,开放式股份公司、信贷机构、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交易所和投资基金、垄断企业、财务指数超标的组织、外国投资企业、国有企业等都必须经过强制审计。据财政部会计审计司统计,2007年实施强制审计的各类企业数量占全部强制审计企业总数的比重分别为:开放式股份公司23.8%,信贷企业2.0%。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1.1%,交易所和投资基金1.6%,垄断企业7.2%。财务指数超标的组织52.4%,其他组织11.9%。

(四)“四大”在俄罗斯的发展情况

俄罗斯的审计师行业发展势头较好,但国际会计公司的快速扩张也不容忽视。目前。“四大”在俄罗斯都有公司。并且在每个联邦主体都有代表处或者联络处。“四大”的业务收入大约占俄罗新审计师行业全部收入的85%。“四大”的收费也是高于俄罗斯本国事务所10倍。最好的企业基本上都由“四大”审计。“四大”在俄罗斯的快速扩张,主要跟国际投资的发展密切联系,对国际投资的管理要求需要由“四大”提供服务。由于俄罗斯证券监管机构――金融市场局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俄罗斯很少有人懂国际会计准则,所以。四大”不仅要做审计业务,还要帮助客户调账,以实现由俄罗斯会计准则到国际会计准则的转换,虽然此举有可能损害独立性原则,但这种状况短时间内很难改变。不过现阶段,“四大”面临的竞争也逐渐增加,其他国际会计公司也正在或即将开发俄罗斯市场。

“四大”在俄罗斯设立机构的条件,与俄罗斯本国人成立事务所没有什么不同,只要符合联邦法律的要求。有5个取得审计师资格的专职审计师,一万卢布的注册资金就可以设立。“四大”的主要负责人都是从国外派来的,工作人员都已本地化。

三、审计活动主管机关

(一)财政部

俄联邦政府确定由财政部行使对审计活动的管理职能,有关议案须由联邦政府批准。财政部对审计活动的管理职能主要为:

1.在职责范围内拟订有关审计活动管理的法案;2.研究、制定并提请联邦政府批准审计准则或规则;3.依法建立资格认定体系,培训和提高审计师专业技能,以及许可其从事审计活动;4.确立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的许可条件和检查体系;5.监督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执行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的情况;6.确定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向财政部报送有关报告的范围以及相应程序;7.对审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师、职业审计师协会和教学培训中心进行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8.授予职业审计师协会行使部分管理职能。

(二)审计活动委员会

为了充分吸纳审计市场职业参加者的意见,在财政部内设立了审计活动委员会,有关审计活动委员会的决议须由财政部部长批准。

审计活动委员会委员由财政部部长根据联邦各政府机关、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有关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推荐人选确定。审计活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有财政部门、国家审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的代表、俄联邦中央银行的代表,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的代表和审计服务使用者的代表,并且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在审计活动委员会中的代表人数不应低于委员会总人数的51%。

审计活动委员会的职责是:

1.预审审计活动基础法律文件。执行财政部的有关决定;2.研究联邦审计准则或规则,并在初审后提交财政部审议;3.审查职业审计师协会的授权申请。提出意见报财政部审批;4.履行其他有关决议所赋予的职能。

四、行业协会情况

(一)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

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是根据联邦法律成立并经财政部授权的,以保障会员审计活动条件、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审计师、独立审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的非商业化自律组织。该组织拟定适用于其会员的审计活动内部规范和职业道德,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财政部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的规定和审计活动委员会的意见确定职业审计师协会取得授权、不予授权和撤回授权的程序,以及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按照联邦法律的有关规定,会员数量不少于1000名取得审计师资格证书的审计师和(或)不少于100家审计师事务所的职业审计师协会,才有权向财政部递交授权申请。财政部的授权,具有对职业审计师协会正式承认和登记注册的法律效力。

每个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可以成为一个以上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的成员。在撤销审计师事务所或者独立审计师审计活动执业许可的情况下,该审计师事务所或者独立审计师也同时被其加入的职业审计师协会开除会员资格,并自取消其执业许可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加入任职业审计师协会。

(二)协会职能

经授权的职业审计师协会享有以下职能:

1.参与审计活动执业许可的审查批准;2.根据财政部对执业技能的要求研究、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开展审计师职业培训;3.自行或者根据财政部的授权对其会员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4.根据检查结果对违规者采取惩戒措施和(或)转报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5.申请财政部颁发给拟从事审计活动的人员审计师资格证书;6.申请财政部对其会员暂停执业或取消审计师资格证书;7.申请财政部对其团体会员颁发、暂停执业和撤销执业许可证;8.向审计活动委员会提出有关审计活动登记注册的建议;9.促进俄罗斯审计职业的发展和审计活动效率的提高;10.向联邦各国家机关、各联邦主体、法院和其他主管机关反映审计师行业诉求、维护职业利益;11.研究、出版有关审计活动及辅助业务的出版物和期刊;12.在国际职业审计师组织中代表俄联邦审计师的利益;13.履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职能。

(三)协会现状

1989年,俄罗斯自成为独立国家之初,即成立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最早成立的一个是职业会计师和审计师协会。其成员主要是来自9个原苏联加盟共和国的专业人士。

目前,财政部授权5个会计师和审计师职业组织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它们分别是:俄罗斯职业会计师与审计师协会(IPAAR)、俄罗斯审计师委员会(APR)、莫斯科审计师委员会(MAP)、俄罗斯审计师协会(RCA)和俄罗斯职业审计师协会(IPAR)。其中,俄罗斯职业会计师与审计师协会会员人数最多,其他4个组织的会员人数差不多,都为1―2千人左右。俄罗斯审计师协会会员大概有2―2.5千人左右,处于中间位置,会员包括自然人(指审计师)及法人(指审计师事务所)。(见表1、表2)

五、审计准则、审计师考核和培训以及执业质量检查

俄罗斯审计规则或准则、审计师考核和培训、执业质量监督检查等方面也值得进行研究。

(一)审计规则或准则

俄罗斯的会计、审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审计师事务所和职

业协会参与讨论。1995年至1998年间,俄罗斯聘请一批会计审计专家制定了35项审计准则;1999年至2000年间略有停滞;自2001年以来,俄罗斯转为聘请欧洲专业人员制定审计准则,在原先基础上又制定了15项新准则,新制定的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了基本一致。

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的规定。审计规则或准则是实施审计程序、形成审计结论、评价审计质量和其他辅助业务的唯一标准,也是培训审计师及评价其专业技能的唯一要求。审计规则、准则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由联邦政府批准生效。除非具有法定例外情形,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对于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以及被审计单位而言是强制实施的。

二是在职业审计师协会中执行的协会内部审计规范。在协会章程预先规定时,在不与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冲突的情况下。职业审计师协会有权为其会员确立协会内部审计规范。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不得低于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的标准。

三是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执行的事务所内部审计规则。在不与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冲突的情况下,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有权制定适用于自身的审计规则。事务所内部审计规则的要求不得低于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以及所在职业审计师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规范的标准。

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根据联邦法律、其他有关法案、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的规定,有权自主选择工作方式和方法,但根据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的规定拟订审计计划、使用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签署审计结论等情形除外。

(二)审计师执业资格的认定、考核和培训

审计师执业资格的认定,是指对希望从事审计工作的自然人进行专业技能考试,顺利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将被授予审计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没有期限限制。考试由财政部举办,一年进行两次。

希望取得审计师资格证书的人应具有下述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国家认可的经济和(或)法律专业大学以上文凭(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文凭),或者具有在国外教育机构取得的经济和(或)法律专业大学以上高等教育文凭,同时还须提供该文凭与俄罗斯相关文凭等效的证明;二是从事经济或法律专业工作不少于3年。每个具有审计师资格证书的审计师应从取得证书的第二年开始每年按照财政部确定的专业能力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该培训由被授权进行培训教育活动许可的人员来进行。

对会计师和审计师的培训由设在大学的专门教育中心进行。各职业协会不直接进行培训。哪个大学准备开展培训,应向职业协会提出申请。由职业协会对其培训资格进行认可。经培训的审计师成为协会会员前,应经过拟加入协会会员委员会和质量监督委员会的考核。为了保证协会自身发展质量,各协会都设定一些要求,以吸收最优秀的会员加入,保证会员能够按照法律的要求执业,避免会员受到纪律委员会的惩戒。

(三)执业质量监督

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应建立并遵守实施审计检查的内部质量检查规则,并且在相应规则中提出的具体要求应符合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对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的外部执业质量检查体系由联邦财政部制定,财政部可以自行开展检查工作,也可以授权给职业审计师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检查。

如在对执业质量进行外部检查过程中发现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有严重违反有关法案和联邦审计规则或准则要求的情况,检查人员应将该事实报告财政部门。对该违规行为有过错的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对审计师,直至取消其审计师资格证书,对事务所,直至取消其审计活动执业许可。拒绝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不提供检查所必需的审计材料或者其他必需的信息,也可能会导致审计师事务所和独立审计师被取消审计活动执业许可的后果。

六、协会自律管理的启示

(一)行业协会自律功能和管理功能较强

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相同,俄罗斯根据《联邦审计活动法》的规定确立了比较典型的法律授权,政府监督、协会自律模式。协会自律功能和管理功能较强,发挥了积极作用。

俄罗斯财政部依法将注册会计师行业大部分日常管理职责,如对审计师的考核、培训、颁发审计师资格证书、协会内部审计规范的制订、执业质量监督等职能,授予各行业协会行使,协会按照法律授权及章程开展行业管理工作,同时法律授权政府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俄罗斯财政部基本上不直接负责处理行业管理的日常事务。更多的是依法对被授权的行业协会是否按照法定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进行监督指导,以及涉及行业重大规则的备案或批准等。

(二)行业协会十分重视审计师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特殊的专业技能和诚信的道德品质,而资格证书仅仅是其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甚为重要。在俄罗斯。经培训的审计师成为协会会员前,应经过拟加入协会会员委员会和质量监督委员会的考核。为了保证协会自身发展质量,各协会都设定一些要求,以吸收最优秀的会员加入,保证会员能够按照法律(包括即将制定)的要求执业,避免会员受到纪律委员会的惩戒。

(三)行业协会正确处理公众利益与行业利益、协会利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