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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政府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情况作以汇报,请予审议。

良好的法制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必要条件。市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作出“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后,市政府立即对实施大开放战略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并按照“依法治市”的要求,下大气力为招商引资创造最优良的法制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从XX长远发展出发,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搞好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制定,是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基础。为了给招商引资创造最宽松的政策环境,市委提出“要从XX的长远发展出发,敢于让出眼前的一些利益,在用地、税费、贷款等方面制定和落实更加优惠的政策”,按照市委的要求,市政府于去年末决定起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为了借鉴外地招商引资成功经验,把政策放到全国最优惠的程度,市政府组织了招商引资考察团,去石狮、顺德、厦门、泉州、公主岭等地市学习考察。返回后,由市法制局牵头,开始起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经过几易其稿,征得有关部门反复讨论,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委全委扩大会议讨论,反复修改后,分别以市政府和市委办文件下发。这两个文件,对来XX投资办实业的外来投资者,在税收、用地、购买五荒、贷款、收费、用工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引进人才、落户、市民待遇等方面,规定了我市权限范围内的最优惠的政策,对招商引资的直接引荐人,规定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和办法。同时,市政府还责成市公安局起草了《关于办理招商引资和引进人才落户有关事宜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用市政府文件下发。这几个文件贯彻实施后,对推动全市招商引资蓬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如何正确界定投资者的投资类型和固定资产范围,如何正确确定招商引资的直接引荐人,如何使奖励的程序更加科学化,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市法制局与招商引资办又起草了《实施细则》,现正在修改完善。

为了使投资者在土地使用、建房、市场运作等方面有章可循,市政府还责成有关部门起草了《XX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买管理暂行规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土地年租金制的规定》、《XX市非农业建设用地的规定》、《XX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规定》、《XX市XX年城市规划年实施方案》、《XX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规定》、《XX市关于建设中国名牌产品交易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优惠政策》,这些文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进一步修改后陆续下发。

另外,为了给招商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市政府于今年1-3月份,修改和了废止23件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进行了调整,有的对处罚幅度过大的内容作了删改,有的对管理环节过于繁杂的内容进行了简化。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政府的行为也逐步由主要靠行政手段转到更重要的是靠法律手段上来。为了给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强化城市管理,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设是招商引资最重要的环境。为使我市城市环境整体水平在今年内有较大幅度提高,在本世纪末有根本性变化,达到国家卫生城市规定的城市环境标准,市政府决定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主要街道、居住区、大型公共场所和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并出台了十五条硬性措施。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各县区政府和全市规划、土地、城建、环保、卫生等部门,围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执法,加大整治力度。XX区以改造“五路、四区、三场”(即XX大街、XX大街、XX路、XX路、XX路,XXX地区、XX地区、XX路板房区和XX路32栋,火车站广场、XX商城广场、原53中广场)为突破口,对违章建筑、占道摊点进行了综合整治,共强拆违章建筑16处,板房48个,初步规范了儿童公园桥附近的装饰材料市场。XX区将区辖内主要街路两侧及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居住区内的1806户违章建筑、活动板房全部限期拆迁。XX区、XX区也集中对主要街道和地区的临时板房、违章建筑进行了清理、规范。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中,市环保局严格执行项目“三同时”制度,坚决取缔国务院明令禁止的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15小”项目,关停了24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

二是严格执行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为了给投资者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政府从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和规范市场主体的生产和经营行为入手,一方面开展了“治乱减负”工作,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查处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缺斤少两、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护自由竞争、公平竞争、合法竞争。今年以来,有关部门通过打假,共查出假冒五粮液名酒100余箱,山西假酒6000余箱,同时还查出大批假种子、假洋酒、假卷烟、假服装、假家电等,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卫生部门以整顿盒饭市场为重点,对餐饮行业加强了执法检查。

三是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这方面情况,公安局还要作专题汇报。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准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县以上人民政府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为招商引资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重要保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和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实际,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市政府把行政执法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由市法制局负责,平时了解,定期检查,年终考核,取得了明显效果;按《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对全市所有从事行政处罚的单位进行了清理、审查,确认了72个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的主体资格,并在《XX日报》发了《通告》;全市实行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才能发给行政执法证件,目前已有5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贯彻《黑龙江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最近,市政府了《XX市行政处罚监督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开制度、违法行政处罚举报受理制度、行政处罚统计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落实,对于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实行了公示制、承诺制,把办事程序与办事标准向社会公开,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一些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还把承诺的内容、举报电话在XX日报上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投资者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许多直接为投资者服务的窗口单位,如工商系统、交通系统和技术监督系统,执法人员上岗一律配戴胸卡;有的部门设置了妨碍招商引资工作“高压线”,一旦违反,严肃处理。XX区成立了行政执法纠察大队,对妨碍招商引资的执法行为和执法人员进行处理。XX区成立了行政执法监察室,设立举报电话,了《关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执法的暂行规定》,建立了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诉中心,定期组织企业和投资者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风评议。XX区、XX区对投资5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挂牌保护,对产值在500万元、年纳税10万元以上企业发证保护,执法单位不得随意进行无目的检查。上述内部制约机制的建立、完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转变观念,积极为招商引资服务

市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后,各县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机关干部是公仆、损害投资者利益是罪人的承诺,把为投资者搞好服务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全市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推出了多种优质服务措施,集中起来主要有:

1、更新观念,主动服务。各行政执法部门把招商引资作为为经济工作服务的重点来抓,变坐等上门的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形成了“人人想招商,事事为招商”的良好局面,XX区为投资者无偿提供《投资者办证程序汇编》,办什么证,需什么手续,到哪里去办,一目了然;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充分利用执法部门懂法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帮助。有一个投资者想在石化总厂投资50万元建设废纸再生项目,由于该项目污染较严重,属限制性项目,但XX区没有一味地说不行,而是积极想办法,协调总厂,将废水进入乙烯三期工程一并处理,既防止了污染,又保住了项目,投资者很满意。XX区建设局在办证过程中实行“四包”服务:包写申请,包绘图纸,包选位置,包办证明,受到投资者的好评。

2、转变作风,文明服务。XX区公安分局提出“一次办成事、两次送上门”的口号,使投资者一次能办成的事决不跑两次。在交通管理上,改变过去单一靠严管、严罚、严扣的管理为教育疏导服务型管理,对一般性轻微违章问题,以说服教育为主,对外地车辆原则上不扣车、不扣照、不罚款。XX区出台了《关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相关部门推行“三优”承诺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21个部门全部对外公开实行“三优”承诺。

3、减少程序,高效服务。凡有审批、办照、办许可证权限的执法单位,都减化了手续,缩短了时间。工商系统将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7项手续减少为4项,时间由最长7天减少为3天。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和卫生许可证、环保“三同时”手续等都减化了程序。同时,相关执法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实行“一站式”办公,减少了中间环节和在途时间,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

第五条 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 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 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

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

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第八条 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

1、组织召开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

2、制定大宗物资采购方案;

3、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人。

5、完成采购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采购工作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 采购方式

第十条 公司集中采购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委托有资格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不能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而以内部比价方式在公司等网站招标信息等开展招标工作的,自行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

第十二条 需要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公司内部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报批。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该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三)专业性较强且潜在投标人较少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内容、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招标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技术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职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和替代。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项目符合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等条件的大宗物资,应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根据制度规范或经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下列情况可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

(二)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无法达到投标人法定人数要求的;

(三)本办法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采购过程要做到有章可循,公开透明,比质比价,监督制约,严格考核。公司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物资采购的,参照现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市场状况和资金情况,每年年初编制大宗物资物品年度采购计划,遇有生产经营中急需或政府交办事项中所需等大宗物资物品采购时,编制临时采购计划,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备案;分公司的采购计划经该分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 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工作。采取公开招标的,编制的招标文件经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外,需在公司网站公开招标信息。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定点工作。采购领导小组按资金的额度,决定招标,议标采购。

第二十四条  制订采购方案。根据采购计划,由采购领导小组制订物品的采购方案。采购方案需要明确说明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需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品牌、数量、估价等指标;二是提出上述物品采购的供货渠道、采购办法、采购人员、评议原则以及采购时间的安排等建议。

第二十五条  确认采购方案。采购领导小组编制的采购方案要及时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论证和确定,并根据会议要求加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  采购信息的。采购管理委员会要及时通过合适的渠道公布采购计划,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具体要求等,信息要公正、公平。

第二十七条  实施采购

1、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具体以不超越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限额标准为准),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并有三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加投标,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2、邀标采购。一次性采购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采取邀标采购的方式。邀请和组织符合资质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采购合同。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项目,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4、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根据采购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并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采购管理办公室通过协商帮助采购人获得合理的成交价并保证采购质量。

5、询价。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制询价书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发放给合格给供应商。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采购领导小组根据报价确定中标人。

6、开标、评标。开标工作在采购领导小组全程监督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物资的不同,组建临时评标(谈判)小组,负责评标、定标。

第二十八条  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

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

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

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

5、编制采购细目和价格清单;

6、清单必须由两人以上签名,注明供货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九条  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三十条  采购管理委员会完成大宗物品定点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规定。遇有未经定点的物品种类,应及时提请采购管理委员会定点。

第三十一条  采购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在公司网站公示大宗物品采购定点及实际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供应和服务过程中,采购管理办公室必须按合同要求督促供应商履行义务,据此评价供应商履约情况和按合同要求付款,切实维护应享受之权利。

对于供应商违约和继续采购可能造成损害的情形,采购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采购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继续或中止合同的建议。

第三十三条  年终采购领导小组应对采购工作进行简单总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价,听取各采购单位意见,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研究改进采购工作的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  公司采购活动接受公司监事会全程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和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差跟踪。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摘要】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努力进行建设开发,完成企业生产任务,更需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要求,不断规范招标行为,加强企业招标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招标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害。本文结合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从严管理、科学招标工作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普光分公司;科学;招标管理;探讨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自2005年以来,经历了建设、开发、生产的几个历史性阶段,数万建设大军从全国各地纷涌而来,在巴蜀大地上掀起了建设开发“世界第二、亚洲第一”气田的热潮。自建设开发以来,普光分公司已对外签订合同9000余份,涉及合同金额数百亿元。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招标管理工作,对规范企业项目交易工作的开展,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费用,保护企业利益,更好提升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工作水平,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一、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现状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自建设开发以来,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技术服务等领域,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招标,其它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的采购审批程序进行采购,按时完成了气田开发、集输、净化系统的建设,并顺利投产。几年以来,通过项目建设,培养锻炼了一大批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针对普光气田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招标管理体制建设,严格按照招标法、招标管理实施条例、股份公司及油田本部的规章制度,结合普光分公司“油公司”管理模式,为规范程序、降低成本,制定了一套适合于普光气田实际情况的招标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招标管理工作,转变招标管理理念,由“想方设法不招标”转变为“想方设法要招标”,直至目前做到的“应招尽招”,项目招标率不断上升。

二、招标管理工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

在气田建设开发过程中,由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理解原因,以及项目建设的庞大性、复杂性、系统性,在招标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项目存在规避招标的现象

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企业采购成本,确保选定优质、低价的施工队伍,这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推进公平有序竞争,促进反腐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气田前期建设中,个别项目也出现了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较少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个别项目采用直接发包给内部单位。究其主要原因是依法招标的意识淡薄,对于个别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不周密,往往以内部单位具备项目建设的能力和资质,时间紧、任务重,或者以应急等为理由,简化、变更招标方式,甚至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二)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围标串标

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围标串标行为在国内项目招标中较为常见,这种行为违背了招标法的规定,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的原则,较多出现在邀请招标方式中。往往是几个投标人互相商定好中标单位,招标时其他几个投标人陪同走过场,编制投标文件时相互商量,甚至由一个投标人编制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还有一个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同时代替几个投标人投标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是由于石油石化行业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潜在投标人较少,一些长期从事特殊行业施工的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利益圈子,导致可以相互串通,进行围标串标,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三)评标专家素质有待提高

按照关于评标专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招标的项目应当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对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其他服务类项目采购,国家乃至企业至目前尚没有完善的专家资源库,我们只能参照相关规定,在企业内部选取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技术专家参与评标。评标专家对招标项目不了解,评标时间较短;因为专业的原因,一些评标专家对项目招标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企业的规章制度都了解不全面,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履行评委的工作,导致评标结果不能实现择优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招标文件制做不规范

招标文件的制作在整个项目招标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件中约定的条款和评标标准和办法是评标的关键,是体现招标人意愿的部分,评标委员会只能依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在我们的项目招标过程中,部分项目的招标文件制做粗糙,不规范,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和办法设置不明确、不合理,导致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法量化打分,评标无法进行的现象;招标文件中中对投标方形成约束的条款不清,存在风险和漏洞,导致评标时出现“死循环”,不能有效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价。

(五)开标评标过程操作不规范

目前普光分公司各专业市场招标管理人员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对于开标评标过程的操作不熟悉、不了解,往往根据自己的习惯来组织,没有统一的规范操作标准,比较随意,容易导致开标评标现场混乱,不严肃,引发投标人质疑。由于组织者自身素质的原因,开标评标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处理不当或者无法处理,也易导致流标现象的发生。

(六)标底和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不明确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招标可以自行决定编制“标底”或“最高限价”,标底必须保密,最高限价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示,“标底”或“最高限价”都是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是投标人如何确定报价的重要依据,因此“标底”或“最高限价”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来源依据是否确切对于招投标双方来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对于“标底”或“最高限价”如何科学确定,没有明确的规定,国家或者行业有定额标准的项目可以确定,对于特殊性、复杂性较强的项目,没有定额标准可以参考,往往是依据财务预算,而财务预算的下达来源也不是很科学,经常会出现人为干预价格的现象,存在滋生腐败的风险。

三、科学管理招标工作措施探讨

(一)继续完善招标管理工作制度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条例》已经运行两年,结合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对其规定的相关基础进行确立,使制度建设存在稳定性和长期性,将招标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管理制度制定要向标准化、模板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从而更好地实行招标负责制,尝试建立对各专业市场、机构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机制,防止滋生腐败和权利过于集中,从而更好地让各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提升项目招标的质量与效益。通过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不良现象,列出比对条件和依据,只要符合条件之一者就可以认定,认定之后坚决予以严厉的处分。进一步明确操作过程要求,制定规范标准,使制度具备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二)提升招标管理工作人员和评标专家的整体素质,提高业务水平

招标管理人员的素质十分重要,技术水平要到位,经验要足,看问题要准确,并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操作流程,能熟练地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关键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处理能力;组织开标评标的组织者,应熟悉规范的招标工作流程,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能较好地掌控节奏,出现异常现象时,应能快速、果断、合理地进行应急处置。企业应加强对招标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进一步严格确定评标专家的资格要求,高标准建设普光分公司评标专家库,确保评标专家的质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严格按照招标法规定,在经济领域与专业技术领域专家的选取上符合要求,统一管理,合理分工,可以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三)明确要求,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水平,采用模板化管理

为了增强项目招标的控制管理,首先要抓住招标工作中的重点,其中招标文件的地位非常重要,招标文件要对技术标准和商务要求做出深度概括与规定。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严格的把关,杜绝招标文件不够完整,不够深入等缺陷。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依托于目前正组织开发的招标管理系统,将招标文件模板固化,对于常规性、法律性的条款,制作招标文件时不允许修改;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部分的系数调整、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标底等部分的规则进行标准化制定,可以有效地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

(四)规范化运作,确保招标质量

项目招标是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是紧密结合,无论哪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对整个招标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对整个项目招标环节的规范性操作都是十分重要的。目前在建的招标管理系统,采用流程化运作的方式,对每一个环节的操作都制定明确的标准,具体操作时不可逾越,不可乱序,这种方式将会完全避免在项目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行为,从而保证整个招标过程的持续性和严谨性,确保招标项目在规范、合法、高效的流程制度中开展。

(五)开展招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招标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非常重要,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系统建设可以使招标工作在信息平台中充分发挥,可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运作过程,提高普光分公司招标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普光分公司项目招标率,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1、固化、明确招标市场业务流程严格遵照中原油田和普光分公司对招标和市场管理业务的文件要求,使招标和市场管理业务流程清晰、规范,避免程序上的人为失误,把管理过程划分为不同的环节,采用基于工作流引擎的思想进行软件实现。2、通过技术手段保障招标管理过程规范对于招标管理业务来说,其核心问题是如何保证招标过程的规范、合规,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专家的选取、专家审核的公正性等。采用评标专家信用评估、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供应商信用等级、严格的权限控制和流程控制等来实现过程的规范和合规运行,减少人为因素影响。3、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资源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在供应商进行投标前,按照业务流程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经济往来资格证和市场准入证,形成完善的供应商资源库;根据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中的表现,参照相关考核标准,形成供应商信用记录,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

(六)完善全过程监督体系

完善招标监督组织机构,实现从业人员的评估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对普光分公司招标从业人员和专家在任职期间定期进行考核并公示,对不合格专家从专家库中删除,对于有不良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黑名单。增加招标工作的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加大查处力度,为普光分公司招标市场营造一个诚信守法、公平公正、规范运作的良好环境。

四、结束语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撰写

第一,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__)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性的三个一般标准,即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三个条件缺一就会出现规章制度无效的后果。

第二,规章制度的实用性。以一种经常出现的情况为例。一名职工连续旷工15天,单位除名的必备要件之一就是“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单位有义务证明这个事实的存在,这时单位会拿出考勤记录。这份考勤记录就会成为案件的一个焦点,有可能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考勤制度不符合合法、公示、走过民主程序三个要件,除名就会被撤销;2.考勤制度所依托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合法,考勤也就没有意义了;3.考勤制度所确定的考勤范围不包括本案的被除名者,而且单位是有义务来证明被除名者是被包括在里面的;4.考勤制度没有真正实行。如果单位所制定的考勤制度经不住以上推敲的话,败诉的风险是很大的。

所以,企业规章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成为单位约束员工的游戏规则,如果只有原则性的条文,是很难起到作用的。

第三,注意制定一些强行性的规章制度。例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应当主要规定下列事项:(一)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和形式;(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三)工资扣除事项。对于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包括的内容,都有可能成为单位举证责任的一部分。尤其需注意,这类规定往往针对比较重要也容易起纠纷的制度,并增加一些额外条件,这些条件与前文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三个条件合并在一起,都会成为衡量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条件。

第四,规章制度不要规定本应在合同中规定的事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虽然有很多程序上的限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所以在衡量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时,法院往往会综合考虑企业用人自与保障职工权利的平衡点: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招商制度和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一、高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不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任意变更基建计划。在基建项目立项时,为争项目、抢时间,部分高校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单凭拍脑袋编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往往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任意改变投资规模、内容的现象,待工程竣工完毕后,该项目已不是立项时的项目。还有的投资规模突破概算好几倍,出现严重的“三超”现象:超投资、超概算、超标准。有的项目更是先斩后奏,搞计划外工程,不入学校的资产账,一旦与国家建设规划相冲突,该项目就会被有关方面强行拆除而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2、自筹和贷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一些商校向教育部申报基建计划时,其申报年度自筹计划往往大于学校财务支出计划,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了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为了加快基建工程的进度,又往往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没有很好处理拨款、自筹和贷款之间的关系。

3、工程结算出现商估冒算。在高校基建工程中,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上商估冒算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有: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材料、设备价格和数量,设计变更增加部分通过现场签证重新计入,而变更减少部分未作调整,重复计算,多计费用等。

4、基建报表虚报和少报基建投资完成额。部分商校在年终财务决算时往往根据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投资的差额作一些账务调整。如果是超额完成投资,就将其超额完成的部分暂挂“其他应收款”或“应付工程款”中,待下年年初再予调回,如果没有完成投资额,就将其差额部分以虚假附件或根本无附件虚报投资完成额,挂“建安工程投资”和“应付工程款”等科目。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不影响下年度国家拨款,同时也为了年终决算报表的顺利通过。

二、完善高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内部控制

针对高校基本建设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完善基建投资管理。

1、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控制。如制定基建项目招标管理规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工程监理管理、基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规定等,这些规定经学校领导讨论通过后,由纪委、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基建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预算控制。高校应成立以主管校长为首的财经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校常委会成员及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负责人,特别要有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办、基建处、规划办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财经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的预算并制订年度基建计划。在编制学校预算时,一方面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贷款建设”。但商校实施的“积极发展”方针必须做到建设规模要适度,结构要合理,经费来源要可靠。

3、实行经济责任控制。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置总会计师的学校由总会计师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按照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经济责任制的层次可分为:校长、总会计师或主管副校长、财务处长、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基层财务人员等若干层次,这些层次的人员组成一个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各司其职、运行有序、共同实现学校财务管理目标的群体,校长是该群体的管理者、指挥者、协调者和督促者。

4、加强基建招标管理控制。部属商校基本建设项目基本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些人为因素,导致评标过程缺乏公正、合理、透明的程序,往往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说了算,招标工作很容易成为少数人自身利益分割的场所,由此出现了在同等条件下不选质优选质劣、不选价优选价高的现象。学校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建立招标专家库,以监督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由审计、监察、计财、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校基建项目的具体招标工作、审定招标方案、考察和确定投标或邀标单位、审查评标结果:招标专家库由有基本建设相关专业资质并在省招标中心注册登记的校内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向基建招标领导小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代表校方作为基建项目招标评委。

5、严格实行合同会审控制。商校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合同管理,签订的合同条款内容要全面、文字表达要清楚,特别是合同价形式、物价浮动因素、政策调整因素、双方的承诺及主材的供贷方式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价格。学校还应成立由法律顾问、审计、监察、计财、基建部门等负责人组成的基建合同会审小组,主要负责参与相关基建合同谈判,提出合同审核意见,负责监督合同执行与变更管理,并负责基建过程中的监督、审计和法律咨询工作的聯系与协调。

6、实行造价审计控制。对工程决算实行“初审、终审”二审制度,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初审是由基建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始资料如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记录、现场隐蔽工程纪录等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工程量的计取、定额套用是否与标书中要求一致,以及甲方所供设备、材料有无重复计算等进行审查,是为降低工程成本把好的第一关。终审是学校审计处通过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中介事务所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人员据此作为结算依据。

三、完善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部门要做到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监督有力,就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抓内部控制制度。

1、单独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直属高校应建立、健全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基建财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并保持相对稳定。各部属商校应单独设立基建财务部门并科学设计内部业务流程和岗位,对资金的请款、拨付、会计凭证的审核、账务的处理、印鉴的保管以及票据管理等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建立全方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还应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及原则,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