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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统技艺

民间传统技艺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传统手工技艺;现代艺术;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技艺”“工匠精神”,早已成为当下文化领域的一个热门词汇,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我们无法估测这种步伐能走多远,路向何方。每一门民间工匠都是有着悠久文化历史背景的技术、技能,必须经过一定的深入研究学习才能掌握的技艺。每一门技艺都烙着民族的印记。面对非遗保护思路的探索与创新,国家文化部及各省市都针对“传统技艺”针对“民间匠人”开展了一系列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活动,一是展示各地各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二是营造更多人群认识并参与保护的氛围;三是通过活动分析了解各地民间工匠精神的本质,探讨未来“传统技艺”“工匠精神”路向何方。传统手工技艺的坚持与现代艺术的追求,实质并不是矛盾的存在,非遗保护是传承传统文化的精髓,我们要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允许在保护思路上的创新,鼓励一些艺术追求的创新。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艺术的关系应该是相容是互补的,两者相遇应该是会碰撞出民族文化艺术火花的。近几年来,根植于传统手工艺的当代艺术、创意线下、传统手工技艺展示等一系列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文化载入点的创意活动,不仅为一大批艺术家、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提供了互动平台,更让广大人群参与其中,亲身体验传统与当代的文化碰撞。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中国传统手工艺一度面临失传濒危的局面,有一部分技艺即将消亡。但近年来,无论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还是在当代艺术和设计领域,都能看到手工艺的再度走热。而这股热潮能否为传统手工艺找到新的出路?传统手工艺如何真正“活”在当下?这就是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者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管窥云南省非遗传统技艺门类部级项目16项,傣族慢轮制陶、白族扎染技艺、苗族芦笙制作技艺、阿昌族户撒刀锻制技艺、傣族纳西族手工造纸技艺、陶器烧制技艺(藏族黑陶烧制技艺、建水紫陶烧制技艺)、傣族织锦技艺、斑铜制作技艺、傣族贝叶经制作技艺、普洱茶制作技艺(贡茶制作技艺、大益茶制作技艺)、乌铜走银制作技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黑茶制作技艺(下关沱茶制作技艺)、火腿制作技艺(宣威火腿制作技艺、蒙自过桥米线、红茶制作技艺(滇红茶制作技艺)1。16项传统技艺是经过历史考验,人类无数次的实验才能传承至今的,能够传承并被人们认可成为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说明它们有独到的工艺特点和深厚的文化背景,这种特性是现代文化艺术所不能替代的。从文化角度着眼,人类在文化财富上的积累是渐进的,累加的,不断的2。如今,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艺术的欣赏水平与对文艺作品的审美要求也随之提高,面临这样一个文化时代大潮,把具有较强地域性、民族性的传统手工技艺置于文化繁荣的大背景里来提炼,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艺术享受和精神需求,已是众多艺术家、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共同的话题。这些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精彩的作品几乎让所有消费者青睐,作品赋予了浓烈的传统文化元素,传承人根据民族传统巧妙的加入感情、色彩、造型,使作品富有生命,富有神韵,体现民族的灵魂。传统技艺的作品往往不复杂却能在淳朴的造型中体现美感,色彩不复杂却能在细部微妙的转换中衬托意境,每一位民间大师的每一件作品的每一个环节,都显示出传承人对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对人生阅历的渗透。就云南省祥云县汪情珐琅银器传统手工制作技艺而言,从化银到刻、雕、錾、锤、嵌等每一道工序都非常讲究,否则加工制作出的银器饰品就不够精美,且容易变俗。

学习这门传统手工技艺至少3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出师,而现在的年轻人很少愿意学习,能制作并熟练掌握整套制作技艺和流程的传承人越来越少。其实在国内或是其他国家,银器民族手工艺饰品有一定的市场,也有很大一个消费群体,但往往因为传统手工技艺花费时间长,经济效益无法提升,关键是现代艺术对传统手工技艺的冲击,很多年轻人也就不愿学,不愿做,一是觉得累,二是觉得赚钱不多。面对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现代艺术的全球化,“中国传统手工技艺路在何方”?带着这样的问题,不乏有一大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学者,专家和一大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工作者一直在寻找一个出口、一种可能性。其实,近10年来的关于民族民间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与发展主题方向是非常明确也正确的,大家都希望能在具体的主题之下,探讨某一门类或是某一领域最新的出路与面貌,并为这一门类这一领域面临的问题找到比较可能的路径。希望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个切入点,能在现代艺术和传统手工技艺之间找到一个节点,相互包容,互推互进。第一,传统手工技艺和现代艺术的双向突围。审视一些较好省、州、县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览室、传习所、传承基地等,我们不难看到设计师、艺术家、手工艺传承人、民间匠人进行的一场场跨界融合的对话和展示。同时,我们能看出各地传统手工艺的经典与特色,大家都在保留传承技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出路。不难发现传统手工技艺与现代艺术的价值观念越来越接近,甚至相互碰撞出很多理念上、技术上的创新,只要我们尊重传统手工技艺的历史与文化,鼓励现代艺术的创新与发展,就会编撰出一个当代艺术家和民间艺人之间跨界、合作的发展个案。

浅表层面评价传统手工技艺,大多数人认为传承人或是民间匠人的作品存放于艺术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就能界定作品的价值。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需鲜活地存活在民间,存活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活态的传承,保护成就作品的制作过程。各地探索的保护措施和活动形式证明,非遗项目传承人,民间匠人和当代艺术家的合作是可以活在当下的,并且可以保留朴质的温情、温暖和文化来点缀与丰富我们情感和生活。因此,传统手工艺与当代艺术的相遇是一次双向突围。一方面,传统手工艺可以向现代艺术的方向寻找一个出路;另一方面,现代艺术面与传统手工艺融合,可以寻找无数种可能性。创新与现代艺术的融入是保护传承传统手工艺的一个出口,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木雕,到了工业化时代,只能以衡量艺术作品的眼光来衡量它的价值。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百工百匠之说,各类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精美绝伦,内涵丰富。但比起一些西方国家,包括亚洲国家日本在内,我们并没有真正实效的探索出一套对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和匠人足够尊重的文化评价体系。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门类的保护与传承,我们需要重新唤起匠人精神,反思匠人文化。传统手工艺发展需要政策支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民族传统手工艺,一些门类市场前景较好,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容易保护与传承,而一部分项目具有代表性,属于急需抢救保护的濒危项目,但保护传承较为困难。后者的存续与现代艺术的发展几乎无法比拟,更谈不上技艺的持续性保护,往往因为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对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保护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民间艺人,传承人对自己的手艺保护激情高涨,感情深厚,但往往是想做而做不了,能动而动不了。同样,一些基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从一个项目的调查、记录、整理、保存、保护都需要经费和现代化科技载体及手段。由于经费不足,一些濒临湮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有效记录、抢救,甚至一些已经记录和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面临损毁和再次流失的危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也缺乏相应的资金。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第2篇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统工艺美术,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工艺品种和技艺。”由此可见,成为传统工艺美术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传统性。传统工艺美术并非单指实物形态存在的某件传统工艺品,而是指某工艺品品种和技艺。该工艺品种应是百年以前即已存在,且完成该种工艺品的基本技艺在百年以前就已形成。悠久的历史是传统工艺美术旺盛的艺术生命力的体现,它的卓越品质被不同时代的人们认可,而得以世代相传。

2.艺术性。手工艺本指具有高度艺术性、技巧性的手工。(注:王向峰:《文艺美学辞典》[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65页,  第7页。)虽然传统工艺美术(除珍品外)在关税法上并不作为艺术品对待,但《条例》要求其“技艺精湛”,并“在国内外享有声誉。”就决定了传统工艺美术作为手工艺品种中的精品,理应具有较高的艺术品味,非同一般工艺品所体现的美感。

3.民族性。鲜明的民族风格,即指传统工艺美术是对淳朴的民俗风情和多彩的民族生活的艺术概括和升华,能够反映一个民族特有的艺术观念。而地方特色则是指,由作者所处的人文地理环境、风俗习惯以及当地人们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意识所决定的,深蕴于传统工艺美术之中独特的风韵。

4.自然性。传统工艺美术应“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天然原材料是人工合成材料的对称。如,取之自然界的制作艺术陶瓷的陶土,用于玉石雕刻的玉石,刺绣制品所需丝、线等。原材料的天然性与手工制作相配,是传统工艺美术的主要特色。

5.程序性。“有完整的工艺流程”是对传统工艺美术的特殊要求。工艺流程是工业品生产中,从原料到制成品各项工序安排的程序。(注:吴山:《中国工艺美术大辞典》[M],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年版第2、10页。)是完成传统工艺美术必经的特定的手工操作程序。许多工艺美术如根雕、盆景等便不符合这一要求。

从美术学的角度讲,传统工艺美术仅指利用某种珍贵或特殊的材料,经过精心设计和精巧的技艺加工而成的一种工艺品。如象牙、玉石制品、雕漆、景泰蓝等。(注:周之骐:《美术百科大辞典》[M],  农材读物出版社1993年版第118页。)由此我们可知,  不论是法律还是美术理论,均将传统工艺美术限定在极为狭小的范围内,为传统工艺美术先于一般实用美术而受到法律特别保护提供了可能。

二、传统工艺美术与美术作品

美术的表现形式是极为丰富的。包括绘画、雕塑、建筑艺术、工艺美术(即实用美术),在东方还涉及书法艺术等。(注:沈柔坚:《中国美术辞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年版,第1页。)而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没有把它们完全包括在“美术作品”中。《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款对美术作品解释时,列举了“绘画、书法、雕塑、建筑”之后用了“等”字予以概括,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空间。于是,较权威著作认为“在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暗示实用艺术品享有版权”。(注: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07、131、132页。)也有学者认为“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美术作品,应当包括实用美术作品”。  (注:刘春田:《知识产权法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4页。)总之,较一致的观点是:我国著作权法并未明确将实用美术作品归入“美术作品”中,但根据我国是《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事实,以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美术作品”概括性陈述,可推知或已“暗示”实用美术作品是现行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在1992年我国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例的规定》之前尚能成立,而在该规定生效后,不仅不能成立,还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因为该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对外国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为自该作品完成起二十五年”。依《伯尔尼公约》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国内实用艺术作品保护期只能是二十五年,而在《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保护期为二十五年的规定。试图在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的“美术作品”中,寻找实用美术作品的影子,岂不是徒劳?

实用美术作品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中将明确被加入美术作品行列,估计要成为现实。(注: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07、131、132页。)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著作权法》修改前,作为一个单行行政法规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在第二十条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署名的传统工艺美术作品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为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吗?显然不是。因为,凡是在自己的商品上假冒他人的名称或姓名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何必限定为冒美术大师之名呢?对照著作权法也许有些启示。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制作、出售假冒著作权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此处也肯定了不是竞争性质的行为。多数版权法学者认为:版权法中所管辖的冒名不是一般商品的假冒,假冒名作家之名发表低劣作品,多会模仿被冒者的作品,“至少把侵害的矛头指向被冒者作品的全部。”(注:参见郑成思:前引书,第145页。)两个“署名权”的保护目的是否相同呢?  笔者持肯定观点。因为《条例》要求美术大师的作品必须“自成流派”,(注:《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第12条。)冒名者只有剽窃、摹仿大师的作品(表现为造型和美术图案的抄袭),方能“鱼目混珠”。故此处署名权的保护,也是为保护美术大师的作品。这充分说明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已经涉及到作品的保护。

《条例》对“署名权”的保护,也说明了传统工艺美术脱离了一般实用美术的范畴,而成为“纯美术”形式了。但传统工艺美术所受到的保护,又远远超过版权法对作品给予的保护。

首先,著作权法只保护美术作品中有独创性的造型或美术图案,而不保护实现这种造型和图案的技术与工艺手段。(注:参见刘春田:前引书,第45页。)而《条例》要保护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工艺美术技艺是在审美创造过程中,创作主体为达到艺术最佳表现目的所采用的合乎美的规律的操作技能,是创造艺术产品的诸多方式、手段的总和。(注:王向峰:《文艺美学辞典》[M],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65页,第7页。)工艺美术作品中所包蕴的心态情感、思想意向等内容,  以及具有生命意味的艺术形成,都靠技艺物化凝降于具体物质形态之中。因此,《条例》将技艺作为主要的保护对象,对窃取或者泄露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秘密的行为,给以法律制裁。

其次,《条例》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工艺美术品种既非单纯的生产设备与产品,也非单纯的技艺,而必须是二者的有机结合。(注:参见梁太鹤:《贵州传统工艺与旅游开发》[  J]  ,  《贵州民族研究》1995年第4期,第129页。)品种的延续靠技艺、原材料和艺人三个要素的支持。为此《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发掘和抢救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征集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对制作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特需的宝石、玉石等珍稀矿种,国家依法加强保护,培养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人才。

再次,传统工艺美术的文物价值保护。《条例》第十、十一条规定,对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进行征集、收购并由国家或地方的美术馆博物馆珍藏;珍品禁止出口。说明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也涉及部分实物保护。

三、传统工艺美术与民间文学艺术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虽保护办法尚未出台,但在著作权法立法讨论中,就中国民间文学艺术领域只保护业已完成的“作品”形成了共识。(注: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07、131、132页。)根据《伯尔尼公约》第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学者们认为:(1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身份不明确,但可确信是某个民族或某个地区的社会群体创造;(2)“作品”已形成但未曾出版;(注:郑成思:前引书1990  年版,第126页。)(3)著作权法主体为国家或某群体;(注:江建名:《著作权法导论》[M],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523页。张广生:《试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J],  《中国法学》1992年第1期第45页。)(4)范围上包括民间的故事、诗歌、民歌、舞蹈、戏剧、服饰、建筑及立体造型艺术等文学艺术形式。(注:参见刘剑文、张里安:《现代中国知识产权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75页。)

传统工艺美术与民间文学艺术、实用美术之间界限的划定,是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办法及修订著作权法不可回避的问题。

传统工艺美术与一般实用美术的区分,可着眼于考察用途上的区别,以及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前述构成条件。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与实用美术作品的划分就比较复杂。服饰和其他民间立体造型艺术,都是实用美术,以主体是否具有群体性为标准划分两类作品,在理论上也行得通。不过,要认定一件作品是利用创作的民间素材完成的,还是利用了未出版但已形成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比较困难的。相比之下,区分传统工艺美术与民间文学艺术则容易得多,只要将传统工艺美术与民间工艺相区别即可。在工艺美术学上,民间工艺是指劳动人民为适应并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而付诸手工生产的一种工艺美术。包括服装、服装之附件、食餐用具(如:陶、瓷、金银制品等)、织染绣品、各种家具、竹藤类编织物等。(注:吴山:前引书,  第2页。)其强调的就是实用性,艺术性还谈不上,只能说具有观赏性,与传统工艺美术在范围上、用途上的区别是不言而喻的。

两者在法上的区别也是明显的。首先,从权利主体来看,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没有明确的作者。有人认为依照《伯尔尼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原则,可以推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只能由国家享有,并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注:江建名:《著作权法导论》[  M]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523页。)也有人认为,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必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出来的,因此,这个民族享有著作权的主体资格,国家可以规定由县以上文化主管部门代表该民族行使著作权。(注:张广生:《试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J],《中国法学》1992年第1期第45页。)两种观点都说明了作品的作者不明确,否则权利主体就不会是国家或某个民族了。而传统工艺美术,从技艺归属的角度讲,家庭祖传绝艺应由家庭或某家庭成员享有,由某社会组织发掘研究并持有的,归该社会组织享有,而进入公有领域的应归国家。从版权角度讲,传统工艺美术作品,只要作品造型和美术图案具独创性,应由具体作者享有版权。

其次,权利行使方式不同。依《伯尔尼公约》有关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可以指定主管当局代表该作者并有权维护和行使作者在本同盟成员国内之权利。传统工艺美术的技艺,须经国家有关机关认定,才被实施法定的保密措施,但权利人行使权利无需他人代表或。

再次,权利内容不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体,应享有复制权、翻译权、传播权和报酬请求权。(注: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06、107、131、132页。  )另外还有改编权,至少改编者应当注明原作出处。对传统工艺美术的继承人、发掘者而言,有表明身份的权利,技艺的专有权以及作品中所包含的与“美术作品”作者相同的各项权利。

四、传统工艺美术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对象。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其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其中的技术信息,有人解释为: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注:黄勤南:《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讲座》[M],改革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笔者认为,技术信息作为商业秘密的核心内容,应具备两个显著的特征即秘密性和营利性。秘密性,是指该技术信息只能为某主体掌握、并被其采取保密措施,没有公开。营利性,指技术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持有人凭借它能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

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工艺美术也具有以上特征,技艺也包含有技术秘密。技艺的持有者可利用其特殊的技能完成工艺品种在一定程度上的“复制”,占领市场并获得竞争优势。当然,传统工艺品属文化产品,营利性并不能作为它的主要特征,艺术价值高才是政府予以特别保护的原因。

传统工艺美术与商业秘密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明显的区别:

第一,所处的领域不同。传统工艺美术属文化艺术领域的智力成果。传统工艺美术品的技艺性很强,是机器无法代替手工完成制作的。加之其所需原材料(如玉石、宝石等)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使传统工艺品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复制”。运用技艺的过程,就是一个创作过程。而商业秘密中的技术信息,作为一种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它用于指导工业产品的开发、生产,这种专有知识的运用,一般依赖于机械设备或仪器传递到产品上。故商业秘密属于经济领域的智力成果。

第二,保护措施和保护范围不同。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受到双重保护,持有者和国家都应采取保密措施,而且国家有关机关要在确定密级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措施。但条件是传统工艺美术必须经国家有关机关的登记认定。而作为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只要为权利人掌握,无需经任何机关认定,便享有专有权,但权利人必须自己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一旦公开便失去独占价值。另外,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还包括部分实物保护,即珍品本身不允许私运出境。而商业秘密的保护不涉及利用它完成的产品。

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条例》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交叉的领域,传统工艺美术中的智力成果,凝聚了所有人的智力和财力,他人窃取或泄露,是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对传统工艺美术法律属性的认识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第3篇

2、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包括传统戏剧如歌仔戏、梨园戏、莆仙戏等;传统曲艺如福州评话、答嘴鼓、漳州锦歌等;民间舞蹈如泉州拍胸舞、邵武傩舞、龙岩采茶灯等;民间音乐如泉州南音、茶亭十番音乐、浦城闽派古琴等;民间美术如漳州木版年画、柘荣剪纸、惠安木雕技艺等;传统杂技与竞技如建瓯挑幡、宁德霍童线狮、自然门武术等。

3、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包括福建民间添丁庆寿旧俗、婚嫁旧俗、丧礼旧俗、民间节日、庙会、民间传统信仰习俗等。如闽西客家春耕习俗、惠安女服饰、丰泽虫寻埔女服饰、闽东畲族婚俗、仙游枫亭元宵游灯习俗、闽西客家元宵节庆、宁德畲族三月三节俗;等等。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包括各种具有福建特色的生产生活技艺与工具等。如福州同利肉燕制作技艺、福州聚春园佛跳墙制作技艺、福州永和鱼丸制作技艺、泉州传统竹编工艺、明溪肉脯干制作工艺、沙县小吃制作工艺;等等。

5、传统手工艺技能;包括福建各种工艺美术制品的独特制作技艺。如德化瓷工艺、泉州李尧宝刻纸、安溪蓝印花布、将乐民间龙池古砚制作工艺、将乐西山造纸技术、武夷岩茶(大红袍)传统工艺技能及习俗、建阳建本雕版印刷、永定客家土楼建筑工艺、连城四堡雕版工艺、福安银器制作工艺、寿宁木拱廊桥制作工艺、福鼎饼花工艺;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民间工艺文化;艺术设计教育;传承与实验

中图分类号:J50-4;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229-01

引言:民间工艺制作与高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合起来开展教学活动,是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瑰宝的有效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发现美和创造美综合素质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学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学生了解民间工艺文化内涵和熟练掌握民间工艺制作技能,创造出丰富多彩、精致美观,极具审美价值的乡土工艺品,从而实现教育为社会发展服务的目标。

1 民间工艺文化传承的困境

1.1 民间工艺的生存环境不宜乐观

从民间工艺发展现状看,我国民间工艺种类繁多。当前,由于中西方交流更为频繁,人们很容易对西方文化产生向往,而对本民族的传统工艺弃之如敝屣,这就使得民间工艺要想生存下去更是难上加难。现代科技发展迅速,多元文化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年轻一代的生活观念有了质的转变,许多年轻人对民族民间工艺丧失了兴趣,导致民间工艺技能衰败。同时,上一代的老手艺人几乎已经故去,而年轻人又不愿意去学习这种传统工艺,这样的情况会使得传统工艺更加快速的走向灭亡。

1.2 民间工艺的传承方式逐渐淘汰

由于传统观念的思想束缚,传统技艺在进行传承时会遇到诸多阻碍,比如传男不传女的封建思想、学习技艺之前要进行诸多考核等,这些都造成了传统技艺传承困难。师徒制是传统工艺在进行传承时用到的主要方式,但就当前来看,这种传承方式显然不能被大多数年轻人所接受,因此造成其在传承过程中遭遇到困难。

2 民间工艺文化在艺术设计教育中的传承与实验研究

2.1 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开展民间乡土工艺制作开发,是全面提高大学生能力素质的一种教学创新,通过利用周末和晚间自习时间,由指导老师组织开展一些具有典型性、实用性、实践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民间乡土工艺制作课,把身边常见的平常之物甚至是废弃之物变成巧夺天工的工艺作品。这样的教学活动制作门类丰富,形式多样,对促进学生能力发展和提高学生全面修养形成多面性的知识结构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教师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条件, 不断进行教学改革,构建新型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通过艺术设计教育的观念创新、教学创新和管理创新,培养出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敏锐的审美能力、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能力的新一代艺术设计人才。

2.2 合理的教材编写

所选编的民间工艺教学内容要适应青年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特征,选择与他们生活更加贴近的民间工艺素材,学生才会产生浓厚的兴趣。要做到工艺制作的材料易找、技术易学、效果易出。力求开发本地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将俯首皆拾的材料进行加工创造。立足于本地域很有代表性和特色的民族民间工艺作为教学的内容,教学中有条件的可以把学校附近的老艺人请进课堂,给学生展示绝技,老师也才有学习请教的机会。选择那些具有启示性又给学生留有想象空间的民间工艺内容。在关注某些技巧传授的同时,更要关注民间工艺本身所体现的民族心理、民族追求、民族价值观念等这些内涵精神。在实际编撰中,做到因地制宜的筛选、开发、利用,就一定能编出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教材来,在通识课程中,发挥素质教育的特殊作用。

2.3 加强指导实践

聘请传承人或者民间艺人到学校指导实践,我国的艺术设计教育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发展时间不长,并且在最初的教育中并没有民间工艺美术的相关课程,是近些年才开始推广开来的。因此,学校教师队伍对于工艺美术的教育可谓是短板。为了解决这个短板,不影响教育的质量,我们可以采取聘请传承人或民间艺人亲自授课的方式,来指导学生的实践,在此过程中教师也可以参与其中,与他们共同交流,共同进步,弥补“短板效应”所带来的教学水平不高等问题。

2.4 组织学生实地考察

学校可开设相关的实地考察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实地学习。如果仅仅通过课上老师单纯地去讲述,或者通过视频播放去学习民间工艺美术的制作流程及形成的原因、历史、文化等,很难提升学生对此学习的兴趣,学生对于某种民间文化的认识也会仅仅停留在教师所教授的范围内。通过学生实地考察,不仅可以提升他们自主学习的主动性,提高学习的兴趣,还可以形成自己对于某种民间艺术全方位的理解,从而提升自身的知识高度、审美观,在与老师、同学的交流中,形成良好的互相学习共同促进的氛围。

3 民间工艺文化在艺术设计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艺术设计来源于生活,民间文化艺术是连接艺术和生活的桥梁。民间艺术以最朴素和最原始的方式产生,又在实践中形成传统的形式,贴近民众生活并体现出独特的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对艺术设计专业的发展具有较大地启发性,极大地丰富了艺术创作的视觉语言。随着现代经济技术的发展,很多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较多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仅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保存在博物馆中,已经失去了植根于民、用之于民的鲜活生命力。文化传承重在教育,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对民间工艺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艺术设计教育工作者,教育引导学生通过现代设计手段继承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不仅可以激发学生更多的设计灵感,而且也是传承和发展传统民间文化艺术的重要途径,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传统工艺向现代设计转换,使之更加符合时代特色,标志着艺术设计教育已真正进入新时代,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能保证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代代相传。

结语

文化与教育密不可分,将民间工艺文化纳入艺术设计教育之中,通过结合大W生创新创业项目、加强教材的编写、加强指导实践、组织学生实地考察等措施,拓展高校的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模式,为艺术设计人才的培养及创新教育开辟新的路径,更好地弘扬民间文化,发挥艺术设计教育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桥梁作用。

参考文献

[1] 朱晓敏.高校教育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以艺术设计专业相关课程教学实践为例[J].大舞台,2015,(10):100-101.

[2] 张斯亮,屈子涵.构建民间工艺的教育传承体系――基于高校艺术设计专业创新发展的视角[J].中国高校科技,2015,(06):38-39.

民间传统技艺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现状分析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高速发展,将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入了数字化时代。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世界的记忆”项目,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大面积推广。我国亦在1996年开始启动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从而开始了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发展进程。目前,数字化信息技术在众多的大型物质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已经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程才起步不久,如何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将民间艺术这类非物质遗产完好的保存下去,是有关的科学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现状

    经过对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之后发现,其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所面临的遗失危险更大。全球化趋势的日益扩大,很多超级强国试图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同化”战略,很多传统的文化都因标准化的推广而消亡。

    民间艺术作为人类文化精品的积累,具有非常高的文化价值,并且是了解一些地区民间习俗、文化特点以及历史发展的重要依据。因此,对其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实际价值。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很多书本无法记录的民间艺术得以流传下去。例如:多媒体、虚拟技术或者是图形学方面的软件等等。而且,很多高校的科研工作者也积极的投身于这项事业,例如:浙江大学建立了CAD&CG部级重点实验室,其在九七年就开始对敦煌艺术的数字化保护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并取得诸多方面的技术成果;而其在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中,更是成果显著,将众多的民间表演艺术以数字化的形式完美的再现出来,并永久的保存下去,使得这一民间艺术不会消失在历史的长河当中;类似的还有浙江大学对楚文化编钟乐舞的数字化技术研究等等。然而,尽管我国的工作者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还有很多民间艺术未能幸运的保护起来,从而消失在历史中。例如:陕西民间口传文学的自然流失;华州凤翔的皮影戏,在建国初期,还保留了一百多个节目,但是,现在仅存了二十几个;唐代音乐中的《唐和曲》,因其传人的离世亦成为一个简单的名字,再也听不到优美的曲音。因此,加大对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已经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

二、民间艺术数字化保护工作措施

    通过对民间艺术的发展现状进行的实地走访、调研和资料收集以后发现,民间艺术覆盖面广、内容庞杂,但缺乏必要的归类整理。阻碍其发展和历史传承的最大问题在于有关民间艺术的宣传太少,人们不熟悉、对其艺术价值认识不够。因此,本文认为民间艺术保护和利用,应当由各个省市根据省内的民间艺术实际发展情况,建立数字博物馆以“收藏优先”为首要策略,配合民间艺术生态博物馆这种保护模式,建立民间艺术与文化资料库、开发网络展示和交流平台,将民间艺术资源的基本形式、内容、风格、特点以“活态文化”、数字图片、影像资料加以保留、建立数字民间艺术资料馆,使民间艺术得以存续、更好地宣传和发扬。

(一)收集当地的民间艺术资料

    对民间艺术现状进行充分实地考察,收集必要的资料。其中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民间艺术主要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

    一般来讲,民间文化艺术覆盖面广,内容庞杂,历史传承的跨度又很大,需要将搜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哪些资源属于需要保护和可利用的民间文化艺术,哪些是可以深入挖掘的还不为人知,却体现着丰富民族文化的民间艺术精品,他们是如何发展和进行历史传承的,在此基础上将民间艺术进行分类整理,以民间艺术为主体初步建立了民间艺术数据库。数据库包括区域以及历史、民间艺术以及民间保护和利用三大分类,其中民间艺术又分

为民间绘画、民间剪纸镂刻、民间雕塑、民间陶瓷、民间刺绣和民间音乐等几个分类,下面设有更细的类别,包括人物介绍、艺术作品介绍、实物图片、影像资料等。

(三)建立民间艺术网

    建立民间艺术网,将数字化的资料到网络上,免费向人们宣传。网站作为民间艺术资源的交流平台,一方面可以宣传民间艺术,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共享资料,同时提供便于讨论和补漏的途径,如论坛等式,便于人们深入了解、补充遗漏和讨论民间艺术及其保护和利用方法,丰富完善数据库。

三、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们在物质以及精神生活方面有了更高要求,其在感受现代气息的同时,更加向往传统的民间艺术瑰宝。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旅游业的迅速崛起,很多传统的民间艺术已受到严重威胁,并在逐渐消亡。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更加困难,尤其是一些口口相传的民间文化,更是随着传人的离世而无法保全。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其利用数字化先进技术,将民间艺术完好的“记忆”下来,使得人们更加方便的欣赏到这些艺术瑰宝。因此,大力推进民间艺术的数字化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目前势在必行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刘华东.河南省民间艺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问题研究.现代装饰(理论).2011(10)

青峥.国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观察与思考.2007(14)

李婧.论云南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策略.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