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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学范文精选

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价值分析;保护模式;制度建议

民间文学艺术(expressionoffolklore)是指“来自于某个群体或者由某个群体的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群体期望的文学或艺术创作,这些文学或艺术创作通过不断模仿、口传心授或其他方式世代相传,并为整个群体所保持和发展,从而成为该群体文化和社会特征的表现形式”。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原本非常丰富。但是,今天,我国非但没有展现出在民间文学艺术上的国际利益优势,相反,民间文学艺术在我国正呈一种枯萎的态势。个中原因除了经济大潮和全球一体化使文化多样性发展受到严重冲击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缺少一个有效的法律保护机制。尽管1990年《著作权法》首次确认了民间文学艺术享有著作权并受法律保护,具体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时至今天,这一规定仍未出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和利用的进程。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我们十分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问题作一番理论上的探讨,以期将来我国进行相应立法时有所借鉴。

一、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选择分析

民间文学艺术对其创作群体以及国家的重要作用毋庸讳言,这在学术界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即我们不能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不符合现代知识产权客体和主体确定性等特征就拒绝对其给予保护。而这里尚需要我们继续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究竟是基于怎样的价值立场来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的?对该问题的回答,不仅关涉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正当性,同时,它还是我们在众多的保护模式中进行选择的重要理论依据,甚至从更进一层意义上说,它还直接影响着我们构建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机制的具体制度设计。

在该问题上索有这样两种价值主张。一种认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就是在保护人类创作之“源”,民间文学艺术与现代文化之间是“源”与“流”的关系。如果人们仅仅注重各种智力创作之“流”的保护,而忽视对它们的“源”关注,则对知识产权保护而言,不能不说就是一个严重的缺陷。而另一种观点则是2002年3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政府间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第三次会议中,绝大多数国家所持的一种价值主张。这些国家认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主要在于:其一,就是要控制民间文学艺术的公开和使用;其二,就是要激活民间文学艺术的商业价值和财产属性;其三,就是通过保护,激励以传统为基础的创新;其四,就是有效认证民间文学艺术,并确认其归属;最后,即通过保护以有效防止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减损、诋毁和滥用。

笔者认为,不管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价值立场有什么样的分歧,以下两点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的:第一,从国内来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主要是为了使我国宝贵的民间文学艺术能够永久地流传、世展下去,而使其不至于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淹埋。这种目的,我们可以从国际文献中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和对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用语上的差异得到证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通常使用的一个词是“conservation”,而对其他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使用的则是“protec,tion”。这种用语上的差别恰好反映了两者在立法目的上的区别。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侧重于通过赋予特定主体以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来调动主体的积极性,使更多的科学和文学艺术作品得以不断地涌现出来,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则侧重于使客体本身得到存留、维持、传承,不因人们的行为而消亡。我国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相当丰富,但由于受到现代文明的强烈冲击,民间的文学艺术正以可怕的速度在消亡和灭失。因此,我们立法的当务之急是将“保持”视为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最直接的立法目的,鼓励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整理和传承,并以此为中心,构建相应的制度,尤其是确立整理者和传承者的地位和权利。第二,从国际上看,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主要是为了增加我国在国际文化贸易中的砝码,促进我国的文学艺术和相关产业的繁荣和发展,防止其他国家无偿地使用、歪曲、篡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事实上,广大发展中国家逐步要求加大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力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大量无偿地使用、开发其宝贵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两类国家之间利益上的严重不公平。而从发展中国家内部来看,民间文学艺术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也正日益地彰显。据统计,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利用民间文学表达形式的纺织品、美术品和其他轻工业产品在我国出口产品的比重越来越大。仅1991年一年我国利用民间文学艺术造型生产之产品出口创汇就是37亿美元。而近年这个数字还在继续上升。因此,在我们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的时候,确保我国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取得适当的“对价”就成了我们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时另一十分重要的价值关注点。我们认为,只有牢牢把握了上述两点,我们将来的制度设计才能有一个正确的价值导向,也才能使我们的立法在实现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同时又能很好兼顾我国在该问题上的国际利益。

二、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模式选择

前面,我们主要探讨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价值选择问题。以下我们将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即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具体模式问题。在该问题上,学者们的主张也是见仁见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范式观点:其一就是主张采用著作权法模式进行保护,具体来说就是在著作权法之下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特别法规的方式加以规定;其二,就是进行特别立法保护,也即确立一个与知识产权体系相关的一个专门部门法来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以下,我们对这两种观点逐一评析。

(一)对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的评析

1、著作权保护模式的肯定主义

主张用著作权法模式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大多数学者的主张。学者们认为,如果排除作品只能是个人创作这一固有观念,将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理解为集体或群体创作,那么就可以对民间文学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其中的民间故事、诗歌和方言等就类似于口述作品;歌曲和乐曲等音乐表达形式以及舞蹈、游戏和仪式等就类似于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民间建筑与建筑作品,民间雕塑与美术作品都很相似。且在利用著作权法中已有相关原则、制度的基础上,利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也许是诸多方式中最为便利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中的大部分具有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相类似的特征。比如说它们都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都具有独创性、可复制性和非物质性等特征。当然,主张采用版权保护的学者,也是承认民间文学艺术与一般作品的区别,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与版权保护的某些不协调之要求的。但他们认为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调整现行规则予以解决的。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民间文学艺术版权保护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就全盘否定版权保护的合理性,毕竟版权是历经了上百年的考验而成为现今较为系统完善的保护途径,且其丰富的权利机制和制度原理是有很大灵活性的,能够适应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需要。2、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的反对主义

鉴于民间文学艺术与文学艺术作品之间的高度契合性,版权法的保护模式的确成了国际社会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最初选择。然而是不是说,用版权模式来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时就一定没有任何问题了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我们仔细加以分析的话,就会发现二者之间实际上是存在着诸多的实质性差异的,而这种差异不但显示出了文学艺术作品与民间文学艺术间的本体性区别,而且该种区别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反对者否定著作权保护模式的致命原因,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著作权法的本质限制性决定了它与民间文学艺术难于融合。我们都知道,现行知识产权制度是建立在西方制度基础上的,发达国家一般不赞成将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准用于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三百年历史的知识产权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经成为一部服务于现代工业、信息社会的严密的法律机器,其制度上的秉性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主要手段”。而且,其中的著作权法也不是回答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或传统知识问题的。因此,采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并不能实现促进和弘扬民间文学艺术的目的。

其二,著作权法保护单一作者的禀赋也与民间文学艺术不相为谋。著作权法的核心是通过确认智力创作者对其创作成果的控制权,来鼓励和激发个人的创作能力。然而,民间文学艺术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群体性,个体的因素在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流程过程中没有凸现出来。在民间文学艺术中,根本无法找到一个著作权法意义下的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作者。著作权法保护的核心是作者的权利。而民间文学艺术没有明确的作者,那么用著作权法来保护,就会使权利因为没有一个落脚点而落空。著作权法通过激励机制来实现人类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持续繁荣的神圣目的也将因为主体性缺位而变得子虚乌有。

其三,著作权法“独创性”要求也很难与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特征相吻合。“独创性”是作品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一般认为。“独创性”是指作品应该体现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智力火花的烙印。对独创性的最低要求是作品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而不是抄袭的结果。但民间文学艺术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其间,即使某个个体在模仿和传播的时候加入了一些个性化的表达,但这终将因为其慢慢被吸收为民间文学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最终无法分辨出个体的特性。因此,无论从何种视角来看,反对者都认为,利用著作权保护并非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最佳保护途径,如果我们执意地要把把民间文化艺术表达的保护糅合到版权的框架下进行的话,其结果就是在破坏了版权自身和谐系统的同时也使民间文学艺术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可谓两全而不能齐美,这与人类立法理性是根本背道而驰的。

(二)单行立法模式的分析

从以上对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分析来看,运用著作权法来保护有诸多弊端,因此,我们认为采取特别的单行立法模式较好。因为,从目前国际上的最近发展来看,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著作权之外的“特别权利”保护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示范法条》就是这种发展趋势的产物。但在究竟如何构建这样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群上,笔者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构一个群体“民间文学艺术权”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群体所享有的权利应当是一个具有类似著作权性,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著作权的权利。在国外,有人提出以“等同(quid-pro-quo)”理论来支持非正规创新者的权利主张。依据这一理论,既然在特定对象上的正规创新者会产生新的知识产权,那么与相关或相似的对象相关的非正规创新就应该导致一种类似权利(cognaterights)的产生。有人将这一权利称为“民间文学艺术权”,并认为“将‘民间文学艺术权’作为特别的和独一无二的而不是类似于著作权的权利或许会更好一些”。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的政府问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会议的国家也普遍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发展、传播、分享的,所以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不能充分地满足传统群体对集体权利或社区权利的需要。虽然,集体创作和集体所有不是所有民间文学艺术的共同的特征,但是成员国仍然已经意识到了建立法律解决措施来满足群体认可的集体权利和集体知识的愿望和需要。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在制定单行法时,可以考虑借鉴这一概念。当然,这一经我们建构起来的民间文学艺术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它还具有自身的显著特征。即它具有集体性、时间上的永久存续性和不可转让性等特征。而这些特征的存在从根本上说是由民间文学艺术自身客观特性所决定着的。

民间文学范文第2篇

专业作家的书面创作,大都是个人的产物,民间文学作品,大体上可说是群众集体的创作。所谓集体的创作,在作品内容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在形式和艺术表现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等方面,比起专业作家的作品来,都存在着特有的集体性问题。但这种集体性的重要表现,更在于创作和流传过程中。有些作品,一开始就是集体参与的,但是更多的、也更经常的,却是在它已经成为“初坯”之后,在不断的传唱或讲述的过程中,受到无数的唱述者的加工、琢磨。在这种加工、琢磨中,不但渗入那些唱述者的思想、感情、想象和艺术才能,也包括那些听众所反应的意见和情趣在内。这一点,与那种主要属于个人的一般专业作家的作品,是很不同的。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是无法署名的。民间文学作品,有一部分(可能还是相当优秀的部分)是群众中具有特殊优秀才能和丰富经验的歌唱者、说故事者的创作和加工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个性。但是,由于生活经历和文艺教养等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关系,其个性是能够与广大群众口头创作的集体性融和在一起的。集体性是民间文学的又一特征。

二、口头性

由于在

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广大劳动人民,包括他们的专业艺人或半专业艺人,被排斥在文字使用之外,因此,他们的文学创作,一般只能用口头语言,甚至还用地方土语方言去构思、表现(包括演出)和传播。现在新社会的人民,虽然大多数已经认识文字,并且有的还能使用它,但不少的场合,他们仍然要用口头语言歌咏或讲述,而且,它要取得民间文学(新民间文学)的资格,必须基本上采用广大人民熟悉的、千百年来民间传承的文学形式,如故事、歌谣等,并且能够在群众口头上流传。因此,口头性──用口头语言创作和传播是民间文学的一个主要特征。

三、变异性

民间文学作品的结构、形式、主题等在长期口头流传中,有相对稳定的一面。但是,由于口头语言的不稳定性,作品在流传过程和具体的讲唱中,常常因时间、地域、民族的不同,以及传播者的主观思想感情和听众的情绪变化等因素,而有所变异。这种变异在语言方面是经常的、大量的(尤其是散文作品),其他诸如作品的情节、结构、人物甚至主题都会发生变异。特别是在社会发生大变动时,群众往往将传统作品加以变化来表现新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这也是某些新作品产生的一种原因。这种相当广泛存在的现象,在一般专业作家的书面文学中是很少见到的。作家作品中,虽也有前后版本文字不完全相同的情形,特别是古典作家的作品,往往有文字出入的现象(所以须有校勘)。但是,这毕竟是比较个别的情形,它除了由于本人的修订或别人的篡改外,大都是由于抄写、刻印、排字等技术失误所招致。它不象民间文学的变异现象那样经常和大量。民间文学的变异性蕴涵着所经过的历史、社会和传述者等的思想、才艺的因素,对于研究者来说,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这种特征与上文所述的口头性、集体性密切相联,或者说,是它们所产生的自然的果实。这是民间文学的又一个特征。

四、传承性

人民在过去,由于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不能使用文字等工具去记录、保存他们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和所创造的各种文化,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风俗习惯如此,民间文学也是如此。这种群众集体所传承的文化,也许没有文献或古物那样能够经久保存,但是,它的生命力也不可低估。我们现在有些故事或谚语。已经在两千年前就被文人记录下来了,但是,直到今天,它还能够以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形式活在人民口头上。至于产生已有千年左右的这类作品现在还流传人民中间的,就更不用说了。自然,这种靠口头世代传承下来的故事或歌谣,在形态上或内容上多少不免会有些变化。但总算是在生存着,成为我们现代活文化的一部分。

由于时代和社会的重大变化,在历史上曾经作为广大劳动人民唯一的文学形式的口头传承文学,它的某些体裁可能会逐渐消失,某些体裁的内容和形式不能不起一定的变化,也还会有我们所不熟悉的新的体裁出现。这些都是可能的,乃至于必然的。但是,整个民间文学决不会消失。因为它的表现媒介是应用最普通和最生动并富于活力的口头语言。只要语言存在,用它作媒介去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和经验的口头文学,人们所熟悉的、方便的表达形式,就要继续产生、存在和传承下去。在中、苏等国的广大民众中间,除了传统的民间文学作品以外,还不断有新的民间文学,即革命传说、新笑话、新民歌及新谚语等的产生和流传。再从历史的往事看,过去那些能使用文字的上层社会的文人学者,在他们的书面著述之外,也仍然在口头上产生和传播着那些轶事、笑话和品评人物的韵语,如《世说新语》里的某些故事和唐人笔记里关于某些名人的笑谈,都是这种例子。

以上四种特征,不是各自孤立的,正相反,是彼此互相关联的(前面已经提到一些)。这些特征,主要是从民间文学与专业作家的书面文学分歧的地方提出的。它们在相当的程度上可以使我们

民间文学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范式;生活属性;情境;表演;民间文学批评

一、旧范式下的民间文学书写

中国现代民间文学研究发轫于“五四”时期北大歌谣征集活动。最初的民间文学研究以及对民间文学的界定都受到过西方民俗学研究的影响真正作为高等院校一门学科的民间文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出现的。什么是民间文学?几十年来中国学术界一直援引俄国作家高尔基的观点.认为民间文学“主要是劳动群众的口头创作”.并称“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从其劳动和社会经验中抽取出来的知识总汇”。在一些辞书中,“民间文学”也被界定为“人民的口头文学创作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创作并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的口头文学作品”。这一理论判断基本符合历史的实际.尽管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定义。

这样的界定注意到了民间文学的口头性、集体性以及知识性特点.把民间文学的创作和享受的主体界定为“人民”或“劳动人民”.带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只有“知识总汇”才与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有关.但没有被强化突出。所以说。这一阶段有关民间文学的定义都是照搬前苏联模式的结果.整个理论框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要做的仅是把本土的内容填充进去此体系对中国民间文学书写所产生的影响至今犹有余波.以致国内民间文学教材之问基本上差别不大:较早的教材明显带有阶级斗争论的观念.较近出版的把“人民”或“劳动人民”置换为略显中性的“民众”.吸收了新发掘整理的民间文学材料期间虽有段宝林先生主张对民间文学要做立体研究,以及杨利慧、黄涛诸学者重视民间文学的语境等富有新范式雏形的观点.但相关研究对这样根深蒂固的民间文学书写体系还是反思不够.鲜有从学科体制本身进行批判性重构。因此.大多数民间文学教材都没有很好地显示出学科本身的深度.以致形成民众的文学就应该是这样浅显的心理暗示。另外,随着文字、图画、音响、影视、电脑等媒介的出现与运用.民间文学的传播空间获得空前拓展.其传承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尤其是进入国际互联网时代之后.伴随着新媒介的不断启用.民间文学的概念也面临着重新思考与界定的任务。

二、民间文学书写的新范式

万建中先生的《民间文学引论》无疑是此种情境下的“另类”书写.在学科本身的理论深度建构上大大超越于以往任何一部民间文学教材。虽然也有部分理论阐述与民间文学现象还不是那么水乳交融,但著者的理论探索意识和充满安全感的论述,都昭示着迥异于以往民间文学书写的新范式。其《民间文学引论》中的情境、生活属性、表演、民间文学叙事等概念都是第一次在民间文学教材中被论及或强调。把民间文学还原到生活世界中去。使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凸显.从而有力地强化了民间文学学科本身的属性.至少初步拥有了与作家文学对话的底气民间文学的立体性特征从而获得彰显.

也为民间文学研究展示了新范式。相比较而言.以往教材多注重对被文字记录凝固后的文本分析.忽略了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和情境性.其美学和批评话语系统愈来愈显得不堪重负.这是现代民间文学发展逼迫出来的民间文学不只是作家文学的资源,我们可以更广泛地看待民间文学,把它当作生活的技艺.是传统的或者本地的实践活动的整个范围——包括语言的、物质的和习俗的活动,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作家文学中之所以有民间文学.是因为它是现实生活世界里的基本组成成分。民间文学是面对面的直接的表演,表演者和观众是互动的这种情境是被凝固在文字中的民间文学文本所缺乏的万建中先生的《民间文学引论》首先抓住了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和语境.去展示或表演生活世界中的各种民间文学样式:理论建构意识贯穿全书始终美国著名文论家艾伯拉姆斯所提出的文学研究四要素即作家、作品、世界以及读者,也在万著中得到创造性的体现.不过这里的“作品”是生活世界中的活态的文本.与程式化的生活和程式化的审美紧密联系在一起.让民间生活世界充满民间文学的动感、质感如果说以往的民间文学研究是韦勒克意义上的内部研究.即仅仅关注文字记载后的文本中的民间文学,那么,万著《民间学引论》似乎更强调内部研究和外部研究的有机结合。在某种情境下更强调民间文学的书面文本返回到生活中去.以获取其原本的活态性,与生活世界水乳交融:研究、体验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和审美情境性研究.或者说生活态的民间文学重新回到生活世界。万著中把前者称为“民间文学的文学文本”.后者被称之为“民间文学的生活文本”

我们要想理解并欣赏生活世界中的民间文学.了解创造并表演民间文学主体的生活方式的知识是必需的在非洲东部的牧牛民族丁卡人是这样形象地描写了隐匿在云层背后的月亮——“雨季之黑公牛从月亮的牛栏中解脱了。”很明显.假如没有创作和吟唱这首歌的那些人的生活方式的知识.就无法真正理解这类形象著名人类学家巴克曾经依靠田野调查所获得的生活知识抨击了一个自以为是的流行观点——史前时的雕塑和壁画之所以夸大女性的乳房和腹部.就是因为他们的生殖崇拜观念在作怪他提到的一个例是在中非莱加很普通的雕像.即一个鼓起腹部的女人。她的意味远远不是引起赞赏.而是对其与人通奸而怀孕的惩罚.但在博物馆和艺术画廊中.这个形象常常被当成生殖崇拜的例证来加以解释。他还提到另一个普通的莱加雕像.一个人举起一只胳臂:这个姿势有时被解释成向天帝祈求。但是巴克认为.莱加人与天帝没有关系:对他们来说,这个姿势表示一种禁忌。因此,“民间文学将生活呈现出来并使生活成为审美的现场”,或者说民间文学美在情境。

其次.在万著中我们发现民间文学研究已经回归到声音的层面,即对民间文学口头性的重视.也是与万著对生活属性的重视相关的。相对于视知觉所拥有的认识——思维定势.听觉以及由此形成的节奏感总是侧重于我们的情感体验之维所以著名德国美学家施莱尔马赫提出:“语言有两个要素:音乐和逻辑:诗人应使用前者并迫使后者引出个体性的形象来。”这样。撇开关于“语言的两种用法”的争议我们发现.与通常给人以“概念等价物”的印象截然不同.语言实质上首先是诗的媒介.或者说是民间口头诗歌的媒介。事实上.当语言学家萨丕尔强调,“语言主要地是一个听觉符号系统.正常人的语言冲动首先发生在听觉印象的范围”当评论家帕克据此而坚持.“只有在具有音乐性也具有形象性的表达中,才能发掘出语言表现的全部潜力”两:当文学枭雄王尔德在谈到诗性写作的奥妙时断然表示:“我们必须回归到声音上去.这是对我们的考验”:都无疑可视为是对海德格尔“语言本身就是根本意义上的诗”这个命题的不同诠释。虽说对于要求精确限定的科学表达而言.语言的这种诗性品质常常成为问题但对于侧重经验交流的艺术活动来讲.这不仅并非语言媒介的劣势.恰恰相反是它的优势所在。

放眼全球背景下的民间文学研究.西方是走在前列的:重大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几乎都是西方学者完成的。作家文艺学的研究也启发着民间文学的研究。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严重滞后.一时半时难以走出消化吸收西方理论资源的阴影“五四”时期对西学的借鉴与启蒙救亡联系在一起。新中国成立后,民间文学研究也像政治一样全面倒向前苏联的怀抱.构建本土化的民间文学理论的主体性都丧失了,遑论创新。由于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苏联体制下受到压制的民间文学理论也被当时的中国学者拒绝了。真正的民间文艺学大家如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研究成果只有在改革开放后才逐渐介绍到国内。本土化的民间文学研究一直笼罩在西方的阴影里。可喜的是.这样的借鉴和吸收有了重要进展。万建中的《民间文学引论》视野开阔.广泛吸收最新成果.尤其是对西方的理论资源或相关学科的理论兼收并蓄。因而赋予其专著以很浓的理论思辨色彩,这是以往同类教材中所缺少的.也是中国民间文艺学中亟待建构的内容。从这个角度说.《民间文学引论》作为一本高等院校的民间文学教材无疑显得有点“另类”,作为颇具个性的专著可能更合适。

三、民间文学研究的展望

毕竟,万建中先生的《民间文学引论》给我们今后的民间文学研究带来很多启发.例如.如何把用来分析作家文学文本的叙事学.成功转换为分析民问文学的文学文本和书面文本的有效工具.就很有挑战性和前瞻性。诚然,如何做到理论闸释与研究对象的妥帖吻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其次.在众多民间文学教材中一——包括万建中的《民间文学引论》——民间文学批评一直缺席。既然我们的民间文学研究可以借鉴作家文艺学中的理论和方法.民间文学也应该拥有自己的批评.而不仅仅是民间文学研究在笔者看来.民间文学研究不等于民间文学批评民间文学批评的缺席就很有探究的必要.相关研究迄今还未见到。若结合民间文学的特点和功能.我们可能会厘定出民间文学批评的原则或维度。

民间文学本身的品味或品质到底如何获得提升.民间文学批评不失为一种重要而有效的途径即使我们通过对民间文学的生活属性和表演情境的强调,初步拥有了与作家文学对话的实力.明确了民间文学非文学的~面,但民间文学若被封闭仅靠自身去补给营养.缺少新鲜艺术的介人和影响,这样的民问文学的前途会是黯淡的。实际上.自作家文学出现后.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总是互有影响如此才能保证民间文学自身的精神品质得到不断提升.否则不论我们多么强调民间文学的重要性和艺术性,受众终将不愿回到那样的生活现场.却愿意反复咀嚼欣赏作家文学.因为后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更耐人寻味。正如我们人类既是集体的一员,又是拥有个人性情和尊严的鲜活个体“根据费尔迪南.索绪尔(FerdihandSaussure)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方法.民间文学应属于前者而文学属于后者。属于语言的民间文学以社团为基础,是口头的、集体的:而属于言语的文学则是个体的、永久的书面记载”

第三.民间文学的生态环境走向虚拟化.身体几乎被悬置。民间文学原本与生活世界血脉相连.具有现场性和原生态性.如今却脱离了生活世界.被各种媒介所再现或表现.使民间文学艺术又增加了某种表演性.从而具有了双重的表演性.因此又反过来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生命体验这种历史情境有利有弊.若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无疑是人类生活走向虚拟等荒诞处境的真实征候所以有学者曾经著文强烈呼吁重视史前艺术研究的思想在此凸现其重要价值传统如何与现代结合?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继续探究的问题金耀基从古城海德堡寄给董桥的信上说:“其实我就是喜欢这种现代与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地方:有历史的通道.就不会飘浮;有时代的气息,则知道你站在那里了!”

民间文学范文第4篇

民间文学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才出现和流行的。它指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这种文学,包括散文的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韵文的歌谣、长篇叙事诗以及小戏、说唱文学、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作品。

民间文学一般认为有下列几种特征:

一、口头性

由于在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广大劳动人民,包括他们的专业艺人或半专业艺人,被排斥在文字使用之外,因此,他们的文学创作,一般只能用口头语言,甚至还用地方土语方言去构思、表现(包括演出)和传播。现在新社会的人民,虽然大多数已经认识文字,并且有的还能使用它,但不少的场合,他们仍然要用口头语言歌咏或讲述,而且,它要取得民间文学(新民间文学)的资格,必须基本上采用广大人民熟悉的、千百年来民间传承的文学形式,如故事、歌谣等,并且能够在群众口头上流传。因此,口头性──用口头语言创作和传播是民间文学的一个主要特征。

二、集体性

专业作家的书面创作,大都是个人的产物,民间文学作品,大体上可说是群众集体的创作。所谓集体的创作,在作品内容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在形式和艺术表现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等方面,比起专业作家的作品来,都存在着特有的集体性问题。但这种集体性的重要表现,更在于创作和流传过程中。有些作品,一开始就是集体参与的,但是更多的、也更经常的,却是在它已经成为“初坯”之后,在不断的传唱或讲述的过程中,受到无数的唱述者的加工、琢磨。在这种加工、琢磨中,不但渗入那些唱述者的思想、感情、想象和艺术才能,也包括那些听众所反应的意见和情趣在内。这一点,与那种主要属于个人的一般专业作家的作品,是很不同的。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是无法署名的。民间文学作品,有一部分(可能还是相当优秀的部分)是群众中具有特殊优秀才能和丰富经验的歌唱者、说故事者的创作和加工的结果。它具有一定的个性。但是,由于生活经历和文艺教养等大体相同或相近的关系,其个性是能够与广大群众口头创作的集体性融和在一起的。集体性是民间文学的又一特征。

三、变异性

民间文学作品的结构、形式、主题等在长期口头流传中,有相对稳定的一面。但是,由于口头语言的不稳定性,作品在流传过程和具体的讲唱中,常常因时间、地域、民族的不同,以及传播者的主观思想感情和听众的情绪变化等因素,而有所变异。这种变异在语言方面是经常的、大量的(尤其是散文作品),其他诸如作品的情节、结构、人物甚至主题都会发生变异。特别是在社会发生大变动时,群众往往将传统作品加以变化来表现新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这也是某些新作品产生的一种原因。这种相当广泛存在的现象,在一般专业作家的书面文学中是很少见到的。作家作品中,虽也有前后版本文字不完全相同的情形,特别是古典作家的作品,往往有文字出入的现象(所以须有校勘)。但是,这毕竟是比较个别的情形,它除了由于本人的修订或别人的篡改外,大都是由于抄写、刻印、排字等技术失误所招致。它不象民间文学的变异现象那样经常和大量。民间文学的变异性蕴涵着所经过的历史、社会和传述者等的思想、才艺的因素,对于研究者来说,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这种特征与上文所述的口头性、集体性密切相联,或者说,是它们所产生的自然的果实。这是民间文学的又一个特征。

四、传承性

人民在过去,由于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不能使用文字等工具去记录、保存他们所获得的知识、经验和所创造的各种文化,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风俗习惯如此,民间文学也是如此。这种群众集体所传承的文化,也许没有文献或古物那样能够经久保存,但是,它的生命力也不可低估。我们现在有些故事或谚语。已经在两千年前就被文人记录下来了,但是,直到今天,它还能够以基本相同或相似的形式活在人民口头上。至于产生已有千年左右的这类作品现在还流传人民中间的,就更不用说了。自然,这种靠口头世代传承下来的故事或歌谣,在形态上或内容上多少不免会有些变化。但总算是在生存着,成为我们现代活文化的一部分。

民间文学范文第5篇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术应用型人才,它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企业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培养上,这有别于大学本科教育侧重于对学生的知识培养和科研培养。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在根据各自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设置时,大多呈现出这样的趋势: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把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作为课程目标的基本要素;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行业标准接轨;强调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并重等等。不难发现,高等职业院校把学生技能的培养作为首要任务,其在进行课程体系的开发与设置时更多的将重心倾向于专业课程,而对于基础性的公共课程却重视不够。这些无疑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起到了促进作用,使学生毕业后进人企业时能快速地融人工作岗位,胜任自己承担的工作,但在另一方面学生其他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却无法得到加强。民间文学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结晶,其内容博大精深,形式丰富多样。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通过大学语文、文学鉴赏等课程中民间文学的学习和鉴赏,不仅可以了解我国古代想象丰富的神话传说(例如女蜗造人、后界射日、夸父追日等),还可以领略许多情意缠绵的爱情故事(例如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不仅可以学习寓意深刻的童话寓言(例如愚公移山的故事),还可以感悟慷慨悲壮的爱国篇章(例如屈原忧国忧民的爱国故事,花木兰代父戍边的故事)等等。这些不仅可以开拓学生的视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使他们的知识结构更加丰富,同时可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帮助学生把专业知识学得更扎实、更牢固。

二、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本雅明说过:民间文学是人类的第一位导师。对于民间文学,我们并不陌生,只不过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罢了。从我们唯呀学语开始,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就给我们讲述各种各样的神话、传说和故事,吟唱一些熟知的民间歌谣,这些都是民间文学的组成要素。民间文学除了充当我们的启蒙教科书之外,它还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本指导书,对我们的人生起着指引的作用。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谚语等中渗透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对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俗话说:要学做事,先学做人。高等职业教育的目的是要培育出合格的技能型人才,健全的人格无疑是保障。因此,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们可以充分利用民间文学中这些具有启发教育意义的素材,引导学生正确地看待身边的人和事,帮助学生建立起健全的人格。例如,大禹治水的故事讲述大禹为了治理洪水,三过家门而不人。不仅展现了古人在面对自然灾害时的勇气和才智,更体现了一种舍小家为大家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这恰恰是现在许多企业对青年从业者的一种期望。另外,民间文学中许多关于爱情的经典故事,对青年学生尤其是女性学生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具有很好的教育和审美意义。例如,中国四大古典爱情故事,即牛郎与织女的爱情故事、孟姜女哭长城、白娘子永镇雷锋塔,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故事,既歌颂了忠贞不渝的爱情,又给我们传达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等这样的爱情观,对于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大学期间学习与恋爱的关系有很多的指导作用。同时,民间文学的教学还可以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马克思曾经说过:“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换气他对祖国的爱。’由此可见,民间文学中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是任何作品也替代不了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阶段,作为基础课程教学的大学语文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富含思想的文学载体,在课堂上因势利导,对学生进行民族精神、爱国精神的培养与熏陶。例如花木兰代父戍边的故事,给我们塑造了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爱国主义女英雄的形象,花木兰质朴、勇敢、坚强的高尚品格,时至今日对现代的青年学生仍然有启发教育意义。

三、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

所谓的职业能力是指一个人从事某种职业所具备的多种能力的综合,它既包括了胜任某一职业的必备能力(任职资格),同时也包括进人职场之后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管理能力。作为教师,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更需要具备组织教学、管理学生、参透教材、研习教法等多种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综合能力。作为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除了需要掌握熟练的职业能力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的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甚至是为自己谋取到更好的二次就业的机会。例如,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与本科生相比,高职高专的学生大多呈现出这样的特点,文化基础差,人学成绩普遍偏低,有些甚至是刚刚上专科线投档线的学生,对于他们来说写作是件让人头痛的事情。而通过民间文学的教学,如神话传说中的超凡脱俗的想象,可以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这有利于学生的写作水平的提高。另外,许多的民间文学作品语言质朴清新,且使用较为丰富简练的口语,这对于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也是大有卑益的。

四、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