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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范文第1篇

xx作为一个特大型中心城市,在迈向21世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快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发展目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过程中,应当从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市容和卫生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性,尽快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跨跃。从地域空间角度来看,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应成为环境卫生整治的战略重点地域。

城乡结合部,又称为“城乡边缘带”(urban-ruralfringe)、“城市边缘带”(urbanfringe)、“城乡连续区域”(urban-uralcontium)、“城市蔓延区”(theareaofurbarawl)、“城市阴影区”(urbahadowzone),“是一种土地利用、社会和人口特征的过渡地带,它位于城市连续建成区与几乎没有城市居民住宅和非农土地利用的纯农业腹地之间,兼有城市与乡村两方面的特征,人口刻度低于中心城市,但高于周围的农村地区。”。国内学者对城乡结合部的涵义和划分方法有不同的看法。规划学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将成乡结合部认同为城市近郊区,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成区的拓展区域,在地域上表现为不边片、不完整的空间;地理学者认为城乡部是典型城市与传统乡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事例,兼有城乡双重特征的独立地域实体;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城乡结合部是指城区和郊区分管的接壤地带。从xx市的实际情况看,按不打破乡镇和街道的原则,则可将城乡分界线两侧的街道和乡镇划入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即xx的城乡结合部是一个环绕城区,连续的、宽窄不一的环地带。

由于受城市与乡村的双向辐射,城乡结合部社区人地系统具有明显的城乡过渡性特点:(1)受城乡之间特定的空间扩展因素与空间过程的影响其地域表现出一定的过渡性。城乡交错带内城市与乡村各要素,景观及功能的空间变化梯度大,是城市与乡村两类性质不同的区域之间的“急变带”,人地关系的空间差异远较城市城乡城域内部大:同时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着频繁的能量与物质对流,分别来自城市与乡村的人口、物质、技术、信息等在这里相互作用与竞争互生;(2)城乡结合部是城市与乡村两种社区相互接触、混合及交融的地区,其人口与社会结构特征地过渡性也十分明显。在这里不仅有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相互混杂,而且还存在着本地常住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的异质反差,各种不同职业类型、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信仰、不同价值观念、不同需求以及不同心理文化素质的人群相互形成强烈的对比与共存;(3)由于同时受到城市与逐村经济的双向车射,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多样化特点,经济的发展对城市的依附性不断加强,城市性产业及城市需求导向产业在增加。正是上述过渡性特征使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具有特殊性,给这一地带的规划、开发、建设、管理,特别是社会管理带来了难度。

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户籍管理问题:鉴于城乡结合部与老城区在就业和子女教育方面的巨大反差,城里动迁户凡是牵涉到就业和子女教育的,多数保持人户分离;而农村劝迁户则鉴于经济利益的考试,也不愿意农转非,增加了户籍管理的难度。行政区划问题: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而导致土地管理分割,城乡单位犬牙交错,“一地两府”及“一地多主”的现象比较普遍,带来较突出的跨区的管理矛盾。外来人口问题:在城乡部由于其优越的区位、廉价的租屋,加上管理较薄弱,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虽然给这一过渡带的经济发展增添活力,但同时带来环卫、治安、计划生育等许社会问题。农民的出路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土地多数被预征完毕,使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居住和撤队、撤村后集体资产的分配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土地开发问题:按现行法律,土地批租后,逾期完不成开发的坚决加收。然而,现实情况是,土地逾期完不成开发的较为普遍,有的竟长达10年左右。物业管理问题:在城乡结合部,由于房地产的大规模开发而出现了众多的住宅小区,由于一些牧业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引发新迁居民的不满,增加了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复杂性。

上述管理问题的大量存在,使这一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的特殊社区,土地开发支离破碎,原有的道路、水系等被打乱,垃圾成堆,排水不畅,违章搭建十分严重,环境卫生恶化,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无论是在社区景观或是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都与市区形成强烈的把差,成为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的“老大难”地带。

显然,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上述诸多问题与矛盾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我们应当从机制、体制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充分认识这一地区包括环境卫生的内的各种问题的特点、规律与解决的难度,以便从战略高度,从机制、体制上研究解决的对策。

首先,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的产生,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成市大规模建设改造并不断向边缘区推进,乡村――城市急剧转型过程中形成“都市村庄“这一特殊类型的社区所出现在

XX城乡结合部社区管理的考察与研究第2页

的可避免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

第二,城乡结合部地区特有的区位优势,一方面,引来大规模开发区的规划建设,使大量高新技术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向结合部集中;与些同时,由于外来人口的集聚,引发了某些原始的、并对城市市容有严重影响的城市产业――如城市垃圾回收业(闵行区虹桥镇虹四村)以及为外来人口的服务业在这里“见缝插针”地滋生与发展,再加上原有的乡镇和村办企业,各类性质不同,差别很大。难以事例的产业聚集在城乡结合部,是导致这一地区环境卫生等社会问题十分复杂的产业因素。

第三,被城市乌黑的“都市村庄”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利用其自有多余的住房和“见缝插针”式的乱搭建,以较低廉的房租对外租赁,使大量外来人口在些集聚,从而形成包括导入的城市居民、原住农民和外来人口在城乡结合部混杂居住、十分复杂的社会空间。这是这一地区市容卫生、社会治安等问题十分突出的社会因素,也是一个直接的、主要的因素。

第四,城乡土地所有制的差别和“都市村庄”社区局部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是使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状况难以根本改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乡村城市化过程中,位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土地制度仍属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乡镇以下的村委会又是自治组织,因而在都市村未能完全融入城市、纳入城市管理的情况下,村民和代表村民利益的村委会,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较少考虑限制某些影响环境卫生和容貌的产业的发展,如虹四村,外来人员在些经营了27家废品收购站,1996年的财政收入中,仅从包括乱搭建在内的各类房租收入即达210万元,占全村全部收入的近三分之一。 第五,体制不顺,管理薄弱是造成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变化的一个制度性因素。如果说前述三个方面带有客观规律因素的话,那么体制和管理则是一个主观性因素。在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管理中,普遍存在“一地两府”和“一地多主”的现象。“一地两府”指一片土地内由一个城市政府和一个乡村政府兼管,如虹桥镇虹四村的8个村民小组,其中3个在徐虹铁路支线以北的长宁区地盘上,5个在铁路以南的闵行区地盘上,早在10多年前,位处铁路以北的3个居民小组的土地即已被古北开发区所预征,从而形成较长时期的“一地两府三方”的格局,即长宁区、闵行区和古北集团,由此而产生管理上的一系列矛盾。所谓“一地多主”是指一片土地上有多个主人。如浦东新区的钦洋镇,已规划为大型居住区,随着土地不断开发,辖区范围越来越小,并被“多主”所分割。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城区和郊区的政府部门,还包括开发区和众多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形成“一地多主”的管理局面,在工商业行政、税务、卫等方面存在着交叉管理或管理空白。收费、罚款等有经济利益的事情争着办,而对治安工作、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外来人口的管理等要承担责任和尽义务的事情则相互扯皮、推诿、拖延不决。

第六,法制不健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力也是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一个制度因素。城乡结合部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存在许多与一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不同的特殊性,应有特殊的法规,特殊的执法机构采用特殊的手段实行管理。目前大多数采用与市区相同的行政手段整治结合部的环境卫生容貌,只能起到暂时的治表作用,无法实现现长产管理。

因此,正确处理城乡结合部城市规划建设、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环境卫生的相互关系,在社区规划建设与整治环境中求得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发展经济,加速城市形态建设的同时,实施社区卫生环境的综合整治。

首先要制定高起点的结合部社区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包括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生态建设在内的综合规划,并将社区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范畴,使之与总体规划、开发区规划相协调,与区域经济发展计划相衔接。第二,在结合部社区形态建设实现乡村向城市转变过程中,同时注意实现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正确引导现有乡镇企业、低层次的城市产业、租赁业的规范经营和向高级化方向发展,使之成为结合部社区的重要支柱产业。第三,要及时解决传统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转换问题。对于人均土地不足2分的村,及时撤销村建制,变农民为市民,实行土地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第四,帮助新市发和外来人口寻找新的就业门路。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 社区化管理 法治 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任务和阶段,是指把城市和乡村,把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并在进程中通过体制调整和政策管理等方式,促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基数大,发展长期落后于城市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乡村各方面与城市的一致发展,让农村居民也能在这一进程中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方便与文明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管理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村庄社区化管理应运而生。为了解决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欠缺问题,很多城市在农村全面展开了村庄社区化建设。最早的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如山东诸城市,把原来的二十三个乡镇合并为十三个,并且通过实地考察把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之间的邻近距离,习俗是否相近的原则整合成208个村庄社区。每个社区大致分配为涵盖五个左右村庄,服务范围将近1500户。这种管理方式大大推进了诸城市的城镇一体化进程,优化了农村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

一、当前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欠缺

2009年底,北京京郊大兴区北五镇社区连续发生了3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牵涉死亡人数达到13个,大兴区公安部门人员表示,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由于人员复杂,法律认知度不高,法治管理不完善,很多简单的居民矛盾也会形成重大社会案件,有关部门向大兴区社区居委会政府提出“法治管理”的要求,以杜绝这种社会惨案的发生。这起连环惨案一方面反映了社区管理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的欠缺。面对村庄社区居民普遍普法程度不高的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是社区普法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解决社区纠纷的直接有效方式。目前,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是法治建设最基本和最常规的方式,但在村庄社区管理中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明显存在欠缺。首先,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系统内容存在大量缺失。村庄社区里的居民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也无法一概而论,因此对法律的了解和需求也各不相同。但村庄社区建设对这方面法治教育和宣传针对性较差,考虑的也不够全面。最常见的问题是对村庄社区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的等方面普法的专门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宣传力度,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的特殊保障要求严重被忽视。此外,极度欠缺对一些社区从业人员的劳动普法宣传,使得这些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除了这些常见缺失,对很多各类身份的迥异需求法制教育宣传也尚无法一一达到满足,导致居民对社区法治管理一知半解,无法引起村庄居民的重视。

其次,村庄社区法治宣传不仅不到位,而且基本都流于形式,管理的制度性不够明确。国家宣传部分对法治的宣传一直都是专门选定在一些特定日子,比如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时间,本身已经带有形式主义。不过,这些普法日虽然是面向全国,但真正关注这些的的还是一些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普法程度已经基本达到要求,所以也就无可厚非。但刚刚踏进城乡一体化的村庄社区也只在这些特定日子进行法治宣传就明显很不符合村庄社区的实际情况。村庄社区大部分人的法律认知程度并不高,这种形式主义,偶尔出现的短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完全无法做到法律深入人心,也很难满足村庄社区居民的日常法律需要,更不能真正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的初衷。所以,社区法治管理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居民在简单的邻里关系处理上只追求个人利益,不兼顾他人的纠纷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有极个别的人因为不懂法而践踏了法律尊严,给法治管理工作者带来了不便的同时也将村庄社区的管理推向了不和谐的局面。因此,村庄社区要想搞好法治管理,普法工作真的非常重要,是社区法治管理的先决条件。

(二)政府在法治管理方面投入力度不够

村庄社区由于其新兴性决定了其工作任务的繁杂,虽然看起来可能很简单,但实际管理中则需要面面俱到,很难理清头绪问题。村庄社区需要承担的管理任务在短时间内过多过繁,而国家在管理各方面尤其是法治方面的投入和配备力度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法治管理需求。比如法治管理人员配置方面,懂专业,有责任心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由于条件较低,社区又无法提供好的发展前景,大多数人都不愿入住村庄社区工作。所以,法治管理人才的难引进给社区法治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和挑战。社区法治管理不仅承担着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工作,还要承担民政、再就业等各项工作,反而各项工作效率都达不到要求。出现这种问题,最主要还是基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在现在这个经济就是一切的社会,政府部门把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村庄社区经济建设和管理上,致使法制管理资金不足,不仅无法调动法治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妨碍了社区法治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化解村庄社区居民各种纠纷矛盾。

除此之外,投入力度的不够还表现在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化法治建设的关注度不多。这些时间以来,村庄社区法治管理建设都是在各自的社区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主要以自身的社区环境做依托,因此法制管理效果并不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急需社会各界法律等人才进行辅助宣传,但由于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力度小,重视度不够,导致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法治管理了解不够,没有关注度。这些,对社区法治管理建设的完善是很不利的。

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一)加大对村庄社区法治的教育宣传力度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中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建设都离不开法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的遇到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社区也渐渐成为纠纷矛盾的聚集地,所以,法治管理也是村庄社区化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融入进每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区法治管理直接关系着城市基层政权的稳固与否,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社区治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都需要法治管理,只有做好法治管理,才能真正保证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要做好村庄社区的法治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村庄居民要有法律意识。而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最主要是能在充分考虑社区居民不同法治需求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地推进村庄社区法治建设。首先,社区的普法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根本,考虑不同居民不同时期和层次的需求,展开有重点多角度的的法律教育宣传。与此同时,法治宣传人员可在实际普及过程中对居民的传输慢慢从教育型方式往服务性方式转变,争取能够做到不只是一个人单向宣传教育形式,而是双方互动的积极参与形式。结合居民实际和工作实践,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律培训班,尤其是对社区内的青少年们进行加强教育,展开宪法和犯罪预防等各项法律教育,这样做不仅是为青少年们健康成长做铺垫,也是从根源上推进社区法治管理的进度。对从业人员则中劳动法等各项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实用性和权威性。对妇女和老人们则要多进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等各个方向的法律教育,既突出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又能真正促进社区法治管理。

(二)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村庄社区法治建设

最先,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离不开法律素质高的专业人员,政府一定要加大社区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只有有了充足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社区法治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途径,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法律人士进入村庄社区服务。也可以利用社区已经存在的资源,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不断提高法律知识积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社区政府也要投资自己的法律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重点和指向性培训,争取社区在自己内部培养出一批高素养和高能力的法律人员。针对村庄社区管理任务繁杂的问题,在法治管理建设上的资金筹措一定要把握重点所在,明确资金合法利用渠道,对法治建设的资金分配对居民实行公开化方式,一方面能使人们看到政府的作为,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社区居民与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视。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范文第3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11月,国务院又出台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改革,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这对当前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和要求,如何促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农村社会改革进一步深入,是摆在中国农村研究者面前新的时代任务。

为促进中国农村问题研究者的讨论与交流,探讨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的现状与未来研究趋势,2016年5月21-22日,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和农村社会研究中心主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协办的“第七届农村社会学论坛――中国农村社会学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学术研讨会” 在杨凌召开[1]。会议聚焦了国内农村研究领域的相关专家和学者,共同探讨了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现状与未来研究趋势,重点围绕现代乡村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重建、乡村的现代命运及其未来发展趋势、国家治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与逻辑、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及社区发展转型、农村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议题展开讨论交流。

一、现代乡村文化建设与公共空间重建

(一)文化自觉与传统村落的保护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鲁可荣教授认为传统村落一般是指具有比较完整的村落形态,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民俗和独特的农业生产方式,村民仍然生活、生产在村落当中。而相对于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也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且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需要秉承费孝通提出的文化自觉[2]。同时,鲁可荣指出传统村落保护的多元化和综合性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道法自然的农业生产价值;二是天人合一的生态价值;三是村落社区共同体的生活价值;四是村落文化传承和独特的教化价值。他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传承古村落的价值:(1)原生态农业生产价值在延续的过程中应该与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2)传统村落的生活价值应该结合现代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在促进村落发展的同时,实现村落共同体价值与乡村旅游的有效对接;(3)传统乡村文化和教化价值的传承应该重视乡村教育,乡村教育是乡村文化传承的“根”;(4)要以农民为主体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新乡贤”带动农民的文化自觉。在目前“大文化自觉”的背景下,关于乡村复兴的道路,国家层面提出了建立美丽乡村,社会层面则借助媒体的力量和资本下乡的形式在推进,知识分子则通过“新乡村实验”的形式在探索;返乡大学生和乡村精英通过本土创业在努力。但在村落文化保护中也应该发挥村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文化自觉,形成内部发展动力,从而与政府共同努力促进村落生命力的焕发,推进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认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国家的顶层设计更需要有文化自觉,如果没有顶层设计的文化自觉,那村庄层面的文化自觉则就无从谈起。

(二)民间信仰的社会基础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罗兴佐教授基于实地调查和家乡的体验,认为民间信仰的社会基础是宗族基础,即宗族崇拜和地域崇拜的结合。民间信仰从类型上可以划分为祖先信仰、鬼魂信仰、仪式信仰和马仔信仰四种类型,在这四种类型的信仰中,祖先信仰是具象型的,可以通过族谱、祠堂和坟墓等形式可以直接观察到;鬼魂信仰是抽象型的,主要是一些虚无飘渺的民间传说、鬼魂故事等高度抽象而构成的,无法直接观察;仪式信仰是一种仪式型,主要通过举行一些盛大的祭祀仪式来表现,并且仪式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马仔信仰则是部分马仔以民间信仰的名义来骗钱,且可以进行代际传承,子承父业。

通过对不同民间信仰的类型和特点的比较,罗兴佐教授指出民间信仰在本质上是宗族崇拜和地域崇拜的混合,许多宗族祭祀和神仙祭祀是合二为一的;民间信仰具有地域整合的功能,家乡的村庙可以覆盖多个杂姓村,异性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得到化解;民间信仰的发育程度与宗族文化的承接程度有很大的正相关;而民间信仰传承较好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抵御外来宗教的能力。

(三)激活当代乡村发展的共享系统

当代中国的广大农村,农民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农村因为长期资源输出和文化转型而成为国家发展中的短板。农村发展需要帮扶,从农村生活的传统衍生到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想落实顶层设计,必须重新定位和设计,激发乡村发展的共享系统。

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张士闪教授认为激发农村发展共享系统的前提是必须认识到农村的问题不仅仅在农村,农村的贫困绝不仅仅是经济的。当前村落共享系统缺失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1)农村劳动力外流,乡村劳动力缺失,农村的主体不是农民;(2)外来资本进入,但是与传统的村落脱节,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3)传统价值脱落,外来的价值观进入村落,农民的认同感缺失,传统村落共同体式微;(4)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滞后,国家文化建设下行机制不畅,乡建流于形式;(5)涉农资金缺失,国家与村落对接不畅,无良好的村民监督机制;(6)村落自治精英匮乏,乡村建设运动虽然活跃,各种人群进入农村,但是村落精英落地和合理运行距离较大。近代以来,乡村共享传统缺失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从20世纪的乡村建设运动到现在的新农村建设、“新乡村建设实验”和“新乡贤”等都为激活乡村的共享系统和探索乡村发展出路在不断努力。目前应该以共享、共治和共存为基本的价值基础,以最低的成本来治理,发挥女性群体、返乡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等人群的作用,实现多元治理主体共治,建立畅通的上下互动、上行下达、下行上达机制,培育村落建设与发展的新型主体,激发乡村共享的传统。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认为近代以来中国农村问题的深层根源是文化问题,文化自主性被破坏始于100多年前。但是,这个破坏不是说西方在精神价值上优于我们,而是在载体上,西方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优于我们。农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业生产危机,进而威胁到农民生活。在20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中,梁漱溟虽然把农村问题归结于文化问题,但是他发现其实源头依然是物的力。改革开放之后,乡村危机则是城市化不断发展引发的,这个仍然是物的原因,着力点不在文化中,应把传统文化与生产发展相结合。而民间信仰,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在宗族性的村庄中,公共仪式保存的比较完整,仪式化生活十分明显。但是,乡村传统文化有一定的局限性,在乡村社会性重建的过程中,如何符合现代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实现民间信仰的重塑是当代乡村文化建设和公共空间重建必须思考的问题。

二、乡村的现代命运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当代村社制度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认为从具象上来讲,村庄共同体主要有三个面向,即生活共同体、集体经济和行政单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村庄可以用“村社”一词来概括,是一种经济合作组织,其谋取村庄利益的一面在不断加强。村社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地域生活共同体,是在村社内部实现一种平等的安排,但这种村社制度仍然值得肯定。集体制下的农民身份可以保留一二百年,是一种弹性的制度安排,从这一层意义上来讲,村社制度应该发扬、保留和不断转化。那么,如何研究村社制度呢?仝志辉教授提出,一是可以从个体的角度来研究,统分结合的双重精英体制,村民选择是村社公共意志的体现,而从共同生活的层面都可以体现,不同的村庄表现是不一样的,村社可以保留农业的生态价值,具有教育和教化等功能,应该重构村社的机构,重现村社的底色;二是可以进行集体―合作制研究,即从集体制到合作制的变迁研究,村社制度和中国传统有着很深的联系,在土地制度上,村社具有重要价值,是一种地租均享制度,并且可以有效利用土地和村干部,延续和发展村社制度[3]。集体制不能概括村社,可以用合作制度来概括村社,合作制度是农民经济合作和社会总体合作的一个中国制度安排。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认为,由于大背景不同,全球南方国家和北方国家村落的发展也会表现出不同,南方国家气候好,适合农耕,村落作为小农经济的聚落形态,从而衍生出文明。中国南北也有差异,影响一个村庄的前景模式在于这个地区小农经济的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半农半耕和农业经营的发达程度,在农业系统稳定的地区,土地流转率比较低。而从物质层面来看,村庄的聚落是物的概念,中国的村庄是村社的前提和基础,中国的村庄以一种集体的方式、自动化的方式来集合,集体制是村落衰而不亡的重要原因。

(二)乡村的现代命运及发展趋势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的李远行教授以“村庄不死,只是凋零”为题,对乡村的现代命运和未来趋势做出了判断,认为这既是一种总体判断,又是一种价值上的关怀。“村社”一词是从俄国翻译而来,在中国的语境下来解释,则是一种传统的社会结构,从农村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研究传统村落形态的时候用村社来形容,而不是村社制度。对于乡村未来的发展趋势,他认为村庄功能可能会消失,但其精神价值将依然存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冲击是乡村衰败的大背景,无法离开城市来谈论农村问题,在中国乡村衰败不仅仅是现代化的因素,还有体制性因素。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董磊明教授则以“村庄会消亡吗?”发问,从城市化和生命周期的视角出发,认为中国农村人口太多,城市空间压力太大,小部分农村人口可以选择就近就业,大部分农村人口却无法实现就地城镇化。既是农民工进城打拼,最终却无法在大城市立足,伴随着年龄的增长,经济负担的不断加重,最终将无法在大城市生活。中国未来可能会面临“铁打的城市,流水的农民工;铁打的乡村,流水的老头”的窘境。从生命周期历程来看,中国的乡村老人将一直存在下去,当前农村代际关系紧密,只有部分人在城市定居,而这少部分人则是农民工几代人不断努力推动,是代际接力的结果。但这一部分人,也没有扎根在城市,仍然保留有乡土性。引入生命周期历程视角和代际关系来看,这是一种弹性的城市化。大部分人的生命一个阶段在城市,一个阶段在农村。“弹性城市化”与日本、巴西的城市化不同,在这样一个结构下,返乡农民工如何体面地生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董磊明教授认为,一是土地制度,保留农民在农村的土地,不能断其后路;二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农村的共享体系建设。总体而言,村庄不会消亡,只是带“病”发展,部分功能会衰败。

三、国家治理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与逻辑

(一)国家治理视角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困境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刘金龙教授对政府重新侵入乡村的一些行为进行了观察,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退出了农村,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搞活了农村,让市场发挥了更大的作用,这是一个大的逻辑。但是,近10年来,国家权力又重新进入乡村且速度很快,如枫林的造林投资,当地的社区逐渐退出了当地的管理权,政府通过项目来侵蚀当地社区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商人和乡村恶霸相互勾结,使一些土地资源被割裂,以生态移民、精准扶贫和提高效率等种种借口,打破土地资源与村民之间的纽带,侵犯当地农村资源的管理;同时在外来资本的干扰下,乡村内部存在冲突,地方政府通过调解乡村冲突进入乡村;城郊型农村,土地资源巨大,地方政府、乡村精英和商业集团共谋、干预村庄内部事务来分享利益,从偏僻的农村到近城的农村都面临这个问题。乡村若彻底解散,将会出现很多问题,政府将直接面对独立的农民个体。城市中,南方地区偏向股份固化,北方偏向成员权。宗族的力量可能导致村庄的消失,而恶霸治村,则是地方政府的支持,国家权力再侵入的一个结果。

厦门大学社会学系胡荣教授以“农民上访与政府信任的流失”为主题,分别从理论背景、基层政权内卷化、农民上访与信任流失、问题与对策四个方面谈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4]。他认为杜赞奇提出的“政权内卷化”这一个概念在分析当代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时仍具有重要意义,并运用这一概念分析了国家政权的扩张及现代化过程,认为政治资源的流失导致了政府信任的流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少农村地区的政治内卷化与杜赞奇所讲的十分相似,司法公正也是内卷化的表现,司法公正在政府信任中很重要,政府的政策需要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如果失去了人民的信任,政策就会受到来自弱者的“武器抵抗”。

(二)村庄政治与善治

针对村庄政治和基层治理困境问题,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贺雪峰教授以山东、广东和四川的调查为例,指出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发现,能够调动村庄资源的村庄发展较好,若无法调动村庄资源则村庄发展相对较差[5]。提出无论是利用集体土地,整合支农资金,还是将国家投资村庄建设的资金划拨给村民自行支配,将集体利益与村民个人利益相结合,产生对村庄成员的动员,同时形成的意志也对每一个人产生约束,使资金高效利用,这是具有很强政治性的农村。同时,贺雪峰教授也指出这种情况只是一少部分,更多的是服务组织的建立,村干部的职业化,公共意志逐渐形成和公共意识不断加强,部分个人意识被裹挟进去,政治被动员,可以把社区高度组织起来,产生强大的动员力量,将农村社会变成了农村社区,而社区内部不需要政治,也不需要对村民的动员,村干部的选举也不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由此,贺雪峰教授提出村庄没有政治,无公德的个人就会无节制的成长起来,最终变成国家福利投入多,却养出越来越多的“刁民”。

村庄的发展需要政治,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政治会剥夺部分人的权利。同时,农村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大量农民进城务工,老弱病残留守农村,在这些人群中开展政治民主活动则面临一些限制,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和民主工作。农民工返乡是富人利用政策进一步获取利益的表现,农村政治的消失,村庄社会正在进行社区式的管理,这一趋势的优劣暂时无法判断,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仝志辉教授认为在“三农”政策上,国家力量的加强将使农村的居住方式与城市相同,国家可以统一推行相应的政策。未来的国家要走向何方?两个地区的不同方式,与国家领导人对其优势的利用有关,村社集体制度要有一个较好的农业发展环境,以农业为主可以获得体面的生活方式。城乡人口的流动,匹配着一个农业经济体制,农协体制可以保障村社制度。而村庄政治的动员则是基于成员的利益选择,可以通过实质化和仪式化两种方式实现,国家以新的方式侵入农村,规划着农村的意志,导致农村的治理制度不清晰,农村党员的先进性不到位,文化模范效应很难体现。

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罗兴佐教授认为没有村庄的政治就没有善治,激活村庄政治可以塑造村庄本身的公共性,没有村庄政治必然会产生刁民,缺乏公共性。个体需要合作,没有合作就没有治理,村庄要有公共性,才算一个完整的村落共同体,否则无法完成村庄的功能,国家在村庄中的权利很多时候是一种转换。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家在村庄中的存在是一种必然,村民自治的功能十分有限,村民自治无法解决的问题,需要国家权力的介入。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个误解,就是不要总是认为国家权力进入村庄就必然是一种“恶”,而在乡土社会中这种介入是十分必要的。

四、农村公共事务治理及社区发展转型

(一)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与精准扶贫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王晓毅研究员在题为“农村公共事务治理与驻村帮扶”的发言中,以精准扶贫为引子,提出目前驻村帮扶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如正式场合和非正式场合对驻村帮扶的评价产生差异,精准扶贫过程中若没有驻村干部,则无法实现农户的准确识别,其效果就会无法保证。驻村帮扶可以提供基础设施,并进行监督,新的扶贫政策无法依靠基层干部做到,并且在村中发挥作用的不再是经选举产生的村委会,而是包村干部在发挥作用。经验调查显示,贫困地区有30%的村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村级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得不到发挥。目前村委会承担过多的行政职能,变成了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干部的行政化越来越明显。村民内部的事务村委会无法真正解决,为民服务的村干部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行政干部直接代替村委会。在这样的体制下,村民的内部事务被排除在体制之外,村庄的公共事务无人管理,村委会丧失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村委会应该重新回归农村内部事务上去,重新建构村级组织,让村委会变成自治组织而不是行政附庸。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付少平教授在题为“空间阶层分化与精准扶贫的困境”的发言中,基于对陕南地区的调查,发现移民扶贫并不能完成设想的精准扶贫目标,并指出目前陕西的移民扶贫主要有四种模式,陕南的避灾移民搬迁模式、片区中心化的模式、省政府推进的模式和简单的并村模式。最后认为农村空间格局改变不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塑造的过程,空间格局即社会阶层在空间结构上的映射,不同阶层所占有的空间资源由于受到原有社会结构的影响自然也会不同[6]。因此,在空间阶层条件没有发生改变的前提下,通过移民扶贫是无法实现精准扶贫的。

(二)农村社区发展转型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丹教授在以“后生产性乡村与农村社区转型”为题的发言中[7],基于对杭州7县20个村的调研,可能由于农民工返乡、大企业扩张、工厂向村庄转移和产业转移等原因,导致逆城市化现象在杭州周边乡镇悄然出现。农业生产过剩,导致农村地区出现新的形态,主要表现为生产不再以必需品为主,以消费品为主;区域的居住类型发生变化;休闲区域出现。乡村不再是围绕粮食生产而组织起来的区域,新的产业类型在不断发展,经济在不断变化,社区类型也需要为其做好适应性准备,由此提出了“新田园”社区这一概念,适合农村生活,也适宜城市人口居住。这些新的变化出现之后,在政策选择上,政府和农民都需要积极行动起来,为此做出努力。从政府层面来讲,应该突破四个瓶颈,一是新社区公共经济的重建问题,新社区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家庭,更需要公共的空间和义务,家庭无法完成公共性的事务,需要社区来完成,通过公共文化建设来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二是乡村建设人才引进问题,“新田园”社区建设需要通过派出干部和村官来补充建设所需的人才,但村官扎根农村又不符合实际,国家应该实施“新乡村人才输入”计划,“送钱不如送人,派人不如奖励人”;三是缺乏切合实际的文化建设及技能提升活动,农民则需要教育和能力提升,应该在内容上进一步凝练提升,围绕农民自身做好基础性培训,少走形式主义,在搞好硬件的同时,加强软件建设;四是政府的整合系统需要进行调整,政府的壁垒太重,需要突破政府壁垒,成立工作组应对相应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学系李远行教授认为中国不是福利国家,福利和扶贫不同,农民被控制在乡村,村民在村庄内部有公共需求和自治需求,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导致村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村庄公共事务更是无人问津。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认为无序的民间社会和官僚系统的对接存在问题,而逆城市化是在交通条件改善的情况下出现的,居住在农村,工作在城市,但这在中国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大部分地区尚不存在这一现象,只在少数东部发达地区出现。

五、农村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

(一)流动性与农民家庭生活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以“流动性与农村家庭生活”为主题进行发言,通过2015年的驻村观察和2016年对三个村庄的摸底调查,发现子女对老人过度消费的这一问题。家庭是一种经济单位,从经济是否分开来判定家庭的规模,家庭形态的变迁,许多已经难以辨认,在调查中家庭形态以户主认定为主。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认识离乡人口多所带来的流动性问题,一是从农民工角度来看,这些人已经离开乡土,生产和工作在城镇,但是再生产却无法在城市进行,他们的父母妻子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职责,农村的生产和再生产脱节;二是从农村角度来看,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生产性功能大部分转移带来的结果,老年人虽仍在农业坚持,但是农业和土地对农户和农村的重要性已经下降,并且土地流转使土地和农户的联系薄弱。

传统家庭形态是一种比较弹性的形态,从核心家庭到扩大化家庭,但具体到农村地区仍然以核心家庭为主,大家庭是一种理想模式。以前家庭的边界强,但随着流动性的不断增强,家庭再生产的职能缺失。而家庭再生产职能缺失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从积极层面上来讲,在大规模流动之前和分家之后,两个家庭的关系变得更加淡漠,但在流动性不断增强的今天,两代之间的关系依旧亲密;而从消极层面来讲,多种形态的家庭中老人作为家庭的主心骨,表面上看是家庭职能的强化和复兴,但从长远来看是过度消费中国传统家庭的价值,老年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过去的家庭价值是十分强调付出的平衡,父辈老去,理应由子女承担起照顾的责任,但现在尽管家庭形态多变,父辈仍在承担照顾子代的生活重担,这样的代际关系来看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这一问题必须予以关注和重视。

(二)流沙社会及其治理

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熊万胜教授在题为“流沙社会及其治理”的发言中,指出流沙社会的政治结构具有独特的地点:一是上下脱节,上层具有严密的组织科层体系,但底层社会却是一个组织形态不完整的群众社会,而不是公民社会;二是组织发育不健全;三是地下社会和民间社会,借助中间力量来治理,国家治理是一种直接治理和间接治理的结合[8]。这种独特的治理结构也决定了其独特的治理特点,一是坚持两个利益,即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基层干部处于一种被压制的状态,名誉差、压力大,在治理过程中应该满足他们的需求,强化承包经营权,不放弃集体权;二是过密性治理,即组织、技术和资金过密,三者之间没有相互替代,这种过密是一种行政集权,导致了整体治理的无序;三是社会秩序基本稳定,但合法性较低,农民的认同度低。

熊教授在对流沙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治理特点进行分析之后,提出了治理流沙社会的三种方式,一是维持现状,投入了很多的资金,但系统仍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二是组织起来,治理经验表明这也是一种无效的方式,已基本被放弃;三是从党和人民的关系入手,将党的组织和传统组织结合起来,传统组织和熟人社会结合起来,从这个视角出发,也许能找到治理流沙社会的可能路径。

(三)乡村研究的方法与视野

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玉林教授在题为“乡村研究的视野与方法问题”的发言中,提出中国的乡村研究需要对近30年来的乡村研究做一个梳理,并对每一个研究领域进行系统回顾,从而把握乡村研究的视野,将新老问题区分开,同时可以用新的思路去思考新的问题。张教授还指出在研究乡村问题时,需要“跳出农村看农村,跳出‘三农’看‘三农’”,中国的农村问题有其特色,当前的农村受到资本主义的冲击,传统文化受到新文化的冲击,中国存在的问题国外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即使存在在规模和程度上也有所差异。因此,在研究中国乡村问题是需要立足中国实际的基础上,兼顾国际化视角,通过国际比较来寻找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方法。

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胡俊生教授提出应该建立一个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可以与政府博弈从而扩大农民的权益。同时,胡教授还提出了农村教育城镇化的问题,由于人们对于城镇教育资源的主动追求,农村学校的撤并是迫不得已,部分是简单粗暴的合并。同时,对此提出了改进的对策和建议,一方面要增加城镇的教育资源,满足由农村进入城镇求学这一批农村学子受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办好农村学校,减少城乡差距,要切实提升滞留在农村这一部分人群的教育资源质量。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中村” 城市化 基层党建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城中村”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有现象,“城中村”改造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中的矛盾集中区和问题多发地,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必经的历史阶段。以创新“城中村”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破解城市化难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既是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加强和创新“城中村”党建,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政治意义

“城中村”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行,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形成的农村社会发展中的历史现象,是由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城乡对立向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必然出现的,这种反映城市与农村二元对立或农村向城市转化过渡,以及“镶嵌”在城市中的农村村落,被人们称作“都市里的村庄”。15年前中国社科院李培林研究员对广州“城中村”调研,描述“城中村”是“一个由亲缘、地缘、宗族、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深层社会网络连结的村落乡土社会,其终结问题不是非农化和工业化就能解决的”,断言“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

近年来,引起社会关注的一些强拆事件,以及小官巨贪问题,很大一部分都和“城中村”问题及改造有关。一般认为,“城中村”改造根据主体不同有三种主要模式:政府主导型、村集体主导型和开发商主导型。当前,“城中村”改造已经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大规模展开,“城中村”改造和“城中村”治理也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和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考察“城中村”发展历史及改造治理情r可以发现,人们对“城中村”的认识也发生很大变化。早期人们主观上认为“城中村”积弊丛生,而改造中因为认识片面所采取的种种方式,也容易招致一些批评与诟病。现在人们逐渐认识到,“城中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三农”问题的表现,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独特的历史现象,也是必须应对的发展难题。解决这个难题,必须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保证正确方向,必须以创新“城中村”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现农村基层党建向城市社区党建的转型,引领“城中村”改造和治理沿着健康科学的道路发展。

以加强“城中村”党建为核心,将基层党建与基层自治结合起来

强调:“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我们要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要把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完善和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功能作为重要任务。

“城中村”党组织是“城中村”治理的领导力量和核心推动者。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基层自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不仅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而且关系农村社会全面发展。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在农村基层党建创新实践中,逐步探索出“1+X”、“小支部、大党建”模式,通过与企业、学校、专业合作社、群团组织、其他社会组织等的互动,实现区域联合、资源共享,使村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村域内实现全覆盖、全互动、全运转和全响应,形成完整的村域党建工作体系。从而把握核心作用、拓展组织功能、全面动员村域内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以创新“城中村”党建体制机制为基础,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指出:“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解决“城中村”问题,必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进“城中村”党建创新。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建设认识上的深化。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织保证。

农村基层党建体制机制,就是专指党在领导农村工作过程中,所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体系和职能,以及这一组织体系围绕党在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开展工作所确立的基本方式、运行规则。主要包括:领导体制、组织结构、功能定位、运行制度、活动载体、配套措施等基本要素。有学者指出,“城乡结合部在其发展演进的不同阶段通常有三种路径可供选择,即延续先前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向城市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靠拢,开创有别于农村党组织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全新设置模式”。“城中村”党建体制机制有很大创新空间,实践创新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成为“城中村”党建创新的入口和亮点。

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构建“城中村”党建新格局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课题。与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紧密结合进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城中村”党建创新的抓手,也是实现由农村党建向社区党建转型的突破口。

“城中村”是农村社会转型的过程性问题,具有过渡型社区的特点。过渡型社区是指在工业化与城镇化过程中,在地方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形成的兼具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双重特征的新型社区形态,是由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城市社区演变的一种过渡形式。过渡型社区在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社区党建服务体系构建等方面都对传统的社区党建带来了巨大挑战。江苏省江阴市在过渡型社区党建领域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方式,形成了网格化组织体系;创新社区党组织运行机制,形成了科学化管理体系;创新社区党组织服务形式,建立了多元化服务体系;为过渡型社区党建模式转型的路径选择提供了有益参照。山东省诸城市进行农村社区化管理改革探索,按照“建组织、育骨干、顺机制、强服务、促发展”的“五位一体”工作思路,创新农村社区党建工作模式,构建区域资源共享、管理服务高效的社区化农村党建新格局。

以加强“城中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关键,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调:“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抓好“城中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是“城中村”党建工作的关键,直接影响着“城中村”党建的效果,影响着“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成效。进一步完善“两推一选”制度,把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城中村”领导班子中。拓宽“城中村”党员干部来源,从在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集体企业骨干、两新组织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和培养党员干部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相结合。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建设一支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具有科学发展视野和能力的“城中村”干部队伍。

围绕“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城市化的具体要求,加强和改进“城中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和改M“城中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员的能力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真正解决“城中村”党组织中存在的软弱涣散问题,推动广大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探索形成“四措并举”活化党员教育新模式,通过“活化‘实训’内容,让基层党员就业有保障,引导党员用技术技能发家致富,凭借资源优势和技能培训平台,把一技之长发挥好、发挥出来,真正成为致富发家的能手、带头人,努力使村党员成为致富能手、实用人才、创业先锋”;“活化‘职务’体系,让在职党员作用有发挥,利用农村老党员基层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责任心强等特点,结合老党员的个体特点、兴趣特长等情况,分别设定了政策宣传、帮困扶贫、矛盾调解、廉政监督等多种岗位,让老党员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各项事务、解决农村基层问题、构建和谐村街发挥积极作用”;“活化‘帮扶’方式,让贫困党员生活有信心”;“活化‘服务’机制,让流动党员活动有组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员学习意识,提升基层党员队伍素质。

确保“城中村”党建创新的正确方向,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文化品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提高

指出:“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城中村”现象是我国现代化历程中的过程性存在,虽然它最终要由农村社会过渡到城市社会,但在相当长的一个发展时期它以农村社会形态存在。“城中村”现象呈现极其复杂的特点,大量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汇聚到“城中村”,出现利益格局多元、社会群体多元、社会价值多元、社会矛盾叠加等问题,特别是“城中村”由于长期发展中的保守封闭和个人利益“原子化”,矛盾纠葛严重,社区组织化程度较低,使“城中村”改造和治理的过程面临着巨大挑战,也对“城中村”党建提出严峻挑战。因此,“城中村”党建要具有战略思维,坚持正确方向。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带领农村全面改革、农民集体致富的核心力量,是党的农村政策实施者、落实者,是党建最基础、最敏感的“神经末梢”。“城中村”绝不能成为党的政策的“盲点”和党建“飞地”,而是党建创新的“开发区”和“试验地”。在新的历史时期,以“城中村”党建创新引领“城中村”的改造和治理,解决“城中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严重问题,发扬党管农村的优良传统和发挥党组织农民的独特优势,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发展、文化品位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提高,走共享共富发展道路,是“城中村”党建创新的基本出发点,也为“城中村”党建创新确定了发展方向,开辟了新的道路。

(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017RW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②陈涛、刘洋:《“以人为本”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学术论坛》,2011年第9期。

③万银锋:《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建:特点、困境与路径》,《中州学刊》,2016年第1期。

④鲍雪松、马桂萍:《城乡结合部基层党建的特点及创新》,《求实》,2008年第8期。

⑤邢久强:《“小支部大党建”:张家湾镇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模式》,《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14年第4期。

⑥《武汉最大“村转社区”抓党建促转型成功变身》,《人民日报》,2016年11月21日。

城乡社区治理存在问题范文第5篇

今天召开的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是在全区上下历经6年艰苦奋斗,即将实现“国卫”命名授牌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分析当前双创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对策,进一步动员全区上下坚定信心,奋力攻坚,全力冲刺,确保如期实现“国卫”目标。刚才,马区长宣读了《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夏季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6个单位分别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对冲刺“国卫”目标的信心很足,决心很大;市双创办对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创建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希望大家高度重视,抓早动快,积极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双创工作强调三点:

一、坚定信心,正视问题

实现“国卫”命名授牌、通过“国模”省级评估,是市委、市政府今年下达的硬任务,也是必须举全区之力、奋力实现的刚性目标。双创工作开展6年多来,在大家的辛勤工作、不懈努力下,迈出了坚实、可喜的一步,于去年10月份通过了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这标志着我们为之奋斗了6年的事业,取得了阶段性、决定性成果。从工作成效看,历时6年的创建,大家深切地感受到的天变蓝了,空气清新了,马路干净了,绿地增多了,街景变美了;市容秩序日渐良好,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品位逐步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观,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也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各级领导、广大群众以及外来客商的眼里,的城市形象正在发生着明显变化。这正是我们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乘势而上,全力以赴推动双创工作的根本所在。只要我们再加一把劲、再努一把力,夺取双创的全面胜利就在眼前。所以,对双创工作的成绩,对双创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的成效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综观双创工作,冷静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基础很好,初见成效;压力很大,问题不少”。因此,我们还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双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依然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点、“野广告”、乱贴乱画现象严重,摩的、拐的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绿化带、绿篱缺损严重,黄土裸露,垃圾、粪便随处可见;废品收购站物品堆放凌乱、无遮盖,洗车店出店占道洗车、污水横流,夜市烧烤摊点出店占道有反弹现象。二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差。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到位,卫生死角、垃圾露天堆放、乱搭乱建现象较多;城中村“六小”问题整治不彻底。三是单位、居民社区卫生有死角。大部分单位和居民社区没有形成周五大扫除的良好习惯,一些单位和社区垃圾露天堆放,清运不及时;小区楼道内乱堆放杂物,存在许多卫生死角;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彻底、不扎实。四是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个别路段果皮箱维修、更换不及时、不到位,垃圾收容设施少;部分小区垃圾桶陈旧、破烂,有的未加盖;集贸市场和公厕建设、管理不到位,设施不完善。

存在以上问题,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一方面是由于双创时间跨度长,个别镇办、部门的领导干部思想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松劲厌战、管理放松、投入下降等问题,对双创工作重视不够,疲于应付,等待观望,得过且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个别镇办、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不是很紧密,职能划分不清,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推动工作的标准不高,责任不实,措施不力,致使双创工作总体有所滑坡,处于被动局面,落后于秦都!处处受批评!

今年7月初、10月份以前,国家爱卫办将对技术评估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两次抽查和暗访。10月以后,我们还要经过国家专家组审定、社会公示、批准命名三个程序后,才能正式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抽查和暗访的成效如何,直接关乎创卫的成败。这期间,稍有闪失,创卫就有可能“泡汤”,6年来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将会付之东流,功亏一篑,一切将会从“零”开始。如果因为我们工作不到位,拖了全市的后腿,我们将无法向市委、市政府交代,更无法向广大干部群众交代。现在已进入6月底,有效工作日仅剩3个多月,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全区上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双创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真正把社区、单位、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夏季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作为重点,严格按照“国卫”标准和整治活动要求,以必胜的决心、更强的措施、更大的力度,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工作热潮,确保“国卫”目标顺利实现。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下一阶段,按照“全区动员、全民参与、条块结合、分级落实”的要求,坚持“科学创卫、依法创卫、人人创卫、天天创卫”和“创真卫、真创卫”的工作思路,做到重点抓整治,难点抓突破,行业抓达标,整体抓提升,落实抓督办,切实解决市容环境、基础设施、行业规范、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社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