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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技术

低碳技术

低碳技术范文第1篇

[关键词]低碳技术;发展;建议

[DOI]1013939/jcnkizgsc201650031

气候变化已成为当代社会和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同时,绝大多数国家还面临着改善国内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进一步发展经济的巨大挑战。由于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所占据的优势,较早地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到调整和制定新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适应新的国际环境,需要在现有发展模式下求新的突破。

通过发展和应用低碳前沿技术、更替或更新大部分能源基础设施、创造新的商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及早部署并以较低的成本转型,成为各主要发达国家为确立未来竞争优势的基本共识和现实选择。

1国内外研究进展

低碳技术是指以能源及资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为基础,以减少或消除二氧化碳为基本特征的技术,广义上也包括以减少或消除其他温室气体为特征的技术。涉及钢材、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

为了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大力实施低碳技术已经成为全球性趋势,加快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已成为全人类的迫切需求。国外对于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广研究相对较早,目前国际上已经将推广低碳技术作为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越来越多的国家深刻认识到低碳技术将在未来经济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美国、英国等欧美发达国家,在20世纪能源危机后就开始关注低碳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建立了专业的低碳技术转化推广体系,出台了相关法规措施,大力推广低碳技术。欧盟2007年年底就提出了战略能源技术计划,制定了宏伟的碳捕集与封存技术发展规划,计划到2020年CCS技术和经济上都可行时,欧洲所有新建的燃煤发电厂都采用CCS技术。早在2001年,英国政府就投资并按企业方式运作“碳基金”,希望能够帮助企业排除由传统的生产模式到低碳生产这一转变过程中会遇到的人力、资金、技术等障碍,降低能源消耗,降低目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并投资具有顺应趋势和较好市场前景的低碳技术,多元化、多角度地拓宽市场。

中国目前正大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提出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应对气候变化;2014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大力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的推广;2015年6月,我国在编写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了减碳目标和相应的措施。面对严峻的减排趋势,国家科技部于2014年1月了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涉及19项技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12月《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4年本,节能部分)》,涉及13个行业,共218项重点节能技术;并于2014年8月、2015年12月分别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一批)、(第二批),涉及12个行业,62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

目前国内一系列低碳技术推广比例偏低,绝大多数技术成果尚处于局部推广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绝大多数低碳技术普及率1%左右,个别技术普及率仅约05%,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迫在眉睫。

2发展趋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快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在国内实现低碳技术的转让显得尤为迫切。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近年来,我国不断地投入低碳技术新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成果,但是目前低碳成果转化、低碳技术推广的比例较低,常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技术相关信息渠道不畅,企业对技术了解程度不够;企业技术实力偏弱,缺乏外部专家支持;投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企业有畏难情绪;技术转化资金缺乏。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低碳发展领域新技术推广和集成服务的手段不足;低碳技术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不高;产学研各方面技术资源的整合利用不够充分;与低碳技术创新、转化和推广有关的信息咨询、资源集聚、风险投资等机构尚不健全。

3建议

对应目前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比例较低的现状,建议政府主要从几个方面考虑解决目前低碳技术应用存在的困难。

第一,建立多层次的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体系来支撑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科技投入加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整体来说,企业缺乏全面的、系统的、具体的、特色的技术服务,政府没有打造各类技术的集成平台,没有集成各方面的技术实力。基于此,政府应该建立多层次的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体系,为低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提供支持。

建立多领域的协作机制来支撑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技术,不仅涉及技术本身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也涉及经济成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方面。所以,企业是否接受某项新的低碳技术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方面的指导,还会从经济成本、经济效益、优劣势等多角度,对该项技术的应用前景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考虑。建立多领域的协作机制,全面分析技术所涵盖的减排潜力、成熟度和耗时、成本和效益等多个方面,以此来让企业从自己的实际需求出发,选择合适的低碳技术。

第二,以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来强化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政府利用自己的宏观调控功能,在标准、规范等方面形成知识库储备,逐步制定各类市场准入要求、规则,规范市场,并加以推广。这能够直接指导企业选择合适的低碳技术路径,也对市场的规范和推广有帮助,让企业在应用低碳技术后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事实上,如果研发了一项新技术,但又不能有效地应用、推广,这项技术就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优势。目前,部级和省级层面的科技系统人员经过多年的能力建设,已具备相应的意识、知识和能力,但主要是由基层应用低碳技术,如果基层人员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基本概念都不清楚,甚至企业畏惧谈“碳”,这将非常不利于低碳政策和技术的应用。通过对各省、市、县的相关人员及重点能耗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将有利于提高基层的重视程度、意识和能力,也有利于提高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水平。低碳技术的有效应用与推广能够使相关领域的创新成果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加强低碳技术应用与推广的研究对于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低碳技术范文第2篇

1.1深入研究转炉低氧位控制技术,实现碳、氧全面降低

转炉低氧位控制技术是指顶底复吹转炉脱碳过程加强动力学条件,实现在1个大气压下碳氧反应平衡均匀进行,降低钢水冶炼终点氧含量,减小炉渣氧化性的一种冶炼技术。该技术采用以下两大控制方法。

1.1.1合理控制炉底涨幅,提高底吹效果

控制炉底涨幅不超过100mm,确保转炉底吹效果。动态掌握底吹供气效果,通过数量判断底吹效果是否满足要求。

1.1.2优化转炉超低碳钢冶炼模式

对转炉冶炼超低碳钢操作过程进行优化:1)转炉造高碱度渣,碱度控制在3.5~4.0;2)采用高硅高温铁水,确保转炉操作热量富裕,过程矿石加入量达到5t以上,确保全程化渣效果;3)终点前加入一批石灰,稠化炉渣;4)终点前,提前测量TSO,根据TSO温度调整供氧量,保证转炉终点温度为1710℃左右,保证进RH炉温度满足生产要求,终点碳的质量分数控制在0.04%~0.05%,保证氧含量满足要求。

1.2优化改质剂配比,实现钢包顶渣改质的最优化

和顶渣低全铁含量控制目标改质剂的主要作用是降低钢包顶渣全铁含量,提高顶渣吸附夹渣的能力,提高钢水的纯净度。因铝镇静钢夹渣主要是Al2O3型,根据Al2O3—CaO—SiO2三元系相图分析,将渣成分控制在CaO饱和区,向低熔点区靠拢,具体做法是将炉渣CaO/Al2O3控制在1.7~1.9。优化前,改质剂中铝的质量分数控制在8%左右,改质后全铁的质量分数较高,达到13%左右,改质效果不明显。为深入研究改质剂配比,对改质剂铝含量进行准确计算:转炉终点炉渣全铁的质量分数按17%计算,改质后炉渣全铁的质量分数按5%计算,钢包顶渣按100mm厚度计算,钢包直径为3.3m,渣密度按3.4g/cm3计算。按照生产DDQ转炉加入改质剂300kg计算,对改质剂中铝配比按87/300=29%进行控制,根据理论计算,对改质剂进行了优化和成分调整,增加铝含量,提高炉渣的碱度。采用铝粒30%、颗粒石灰10%、预熔渣60%的混合配比,提高钢包顶渣改质效果。

1.3优化RH低氧位深脱碳技术,稳定控制钢中碳含量

冶炼SPHE,DDQ级冷轧钢等超低碳钢要求RH进行深脱碳处理,针对低氧位深脱碳技术要求,在保证终点碳含量稳定的前提下,对深脱碳冶炼过程进行低氧位控制,为此建立了RH低氧位深脱碳模型。利用该模型并结合RH气体分析仪,对终点碳含量可以进行准确预判。

1.4实施连铸机全保护浇注,提高铸坯质量

根据莱钢板坯连铸机现场实际情况,采用以下控制技术,对连铸机钢水进行全面保护。

1)设计全新中间包包盖,增加包盖吹氩功能,在浇注料内布有氩气管道。全新包盖设计成弧形,应用后具有防掉料、防变形、使用寿命高、密封效果好的优点。

2)对中间包冲击区进行全面改造,增加活动小包盖,大幅度减小了中间包冲击区与空气接触面积,进一步减少了钢水二次氧化。

3)在包沿与包盖接触处和块与块对接处垫约40mm厚的硅酸铝耐火纤维毡,并在中间包盖各孔处使用纤维盖板预制密封件,以增强中间包盖的密封隔热功能,达到全保护的目的。

4)中间包冲击区采用环形氩气装置。主要是在冲击区钢液面上形成氩气沉淀,防止因钢水造成二次氧化。

2效果

解决了连铸机浇注过程中二次氧化大的问题,浇注过程增氮量明显减少,通过低倍检测分析,DDQ级冷轧料铸坯中心偏析、中心疏松、中间裂纹达到了“零”级。

3结论

1)采用转炉低氧位碳氧积控制技术、钢包顶渣低全铁含量控制技术,解决了超低碳钢钢水氧化性强、钢包顶渣改质效果不稳定等问题,获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采用精炼RH炉低氧位深脱碳处理模型预判终点碳技术,应用废气分析仪,准确判断终点碳含量,提高超低碳钢终点碳的命中率,缩短了脱碳时间,为生产超低碳钢提供了技术保障。

3)应用连铸机全保护浇注技术,钢水在浇注过程中二次氧化明显减少,过程增氮量减少,保护效果显著。

低碳技术范文第3篇

1 品种培育技术

优良品种是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节约型和效益型果业生产的保障。我们可以通过新型果树品种培育技术,培育具有抗高温、耐干旱、作物生长发育期长、氮素利用高等特点的优良果树砧木和品种,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其技术内容包括国外资源的引进筛选和国内资源的选育,可以采取芽变、实生选种和杂交、辐射、分子辅助甚至太空移植等方法的育种技术,来培育目标品种。

2 矮砧集约技术

矮砧集约技术就是指果园采用矮化砧木嫁接的大苗建园,并进行集约化栽培的高效生产模式,是果树生产中一项重要的栽培制度。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果园为乔砧密植,乔砧果园与矮砧果园相比,需要的肥水多、栽培空间大、管理成本高,是一个高消耗、低产出的栽培方式,而矮砧集约高效栽培技术是一种低消耗,高产出的栽培方式。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应用矮化砧木、采用宽行密植、选用大苗建园、设立立架栽培、高纺锤形整形与下垂枝修剪等。

3 节能耕作技术

节能耕作技术主要是免耕覆盖等保护性耕作技术,通过减少耕作,增加地表覆盖,实现土壤的少动土、少,达到适度松紧、适度湿润、适度粗糙的土壤状态和保存土壤中的碳含量、减少农业机械和化肥使用的目的。据统计,由于不使用耕地机械而能够避免的碳排放量约为879千克/公顷/年。其技术内容包括果园生草、果园覆草等。果园生草包括自然生草和播种草种,草种选择要适宜,主要包括白三叶草、牧草、苜蓿、黑麦草等,生草要适时刈割。果园覆盖要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刈割的杂草,要注意防风、防火。

4 平衡施肥技术

平衡施肥技术主要是指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合理、高效率利用,尤其是氮肥的科学使用。目前相当部分果园由于长时间过量、不合理施肥,导致了土壤出现板结、次生盐渍严重、团粒结构遭到破坏,未被利用的肥料日积月累形成肥毒,抑制了中微量元素吸收和分解,破坏了土壤环境,减少了生物多样性等。为此,我们可以通过平衡施肥技术来调整土壤碳源的供应量和土壤微生物活性,引起土壤碳库的变化。其技术内容包括一是加大有机肥的使用量,尤其是加大生物有机肥的使用,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的通气条件和酸碱度。二是进行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根据不同土壤状况和不同果树需肥特点,在关键时期使用适宜肥料,减少化肥的使用。三是使用缓控释肥,充分利用缓控释肥养分利用率高的特点,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减少化学肥料对土壤和气候的不利影响。

5 节水灌溉技术

节水灌溉技术就是改进地面灌溉的技术。果园大水漫灌不但浪费了水资源,而且消耗了其他能源,同时还不利于果树生长。在低碳果业生产中应加强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一是进行土地平整和条田建设,为灌溉水提供节水保障。二是重视农艺节水,要根据果树生长周期、需求饱和度进行适时、适量灌溉。三是大力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最大限度的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6 绿色植保技术

绿色植保的终极就是无农药植保,它是构建一个植保技术体系,尽最大限度地减少农药的施用,坚决杜绝单纯依赖化学农药和滥用农药的现象,以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健康和营养水平,推动社会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以改善果园生态环境,加强栽培管理为基础,优先选用农业、物理机械和生态调控措施,如诱虫带、粘虫板、频振式诱虫灯等。大力推行生物防治措施,注意保护利用天敌,充分发挥天敌的自然控制作用,采用生物杀虫剂防治病、虫、草害。采用有机杀菌和杀虫剂防治生产中常见病虫害。

7 秸秆利用技术

秸秆利用技术就是将农作物秸秆进行果园覆盖或采取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果园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可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果品的产量和质量。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果园覆盖和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主要是利用农作物秸秆、麦麸等与菌种联合发酵释放二氧化碳和热量,不但可以提高地温,减少果树线虫等土传病虫的危害,而且明显提高果品产量和品质,并能减少化肥、农药用量70%和80%左右,降低投资成本65%左右。

8 立体种养技术

果园立体种养技术就是合理配置果树与作物之间的时间差和空间差,在种植好果树的同时,充分利用果园的空间资源,种植牧草养畜禽,或者在果树下直接养畜禽,畜禽粪便排入沼气池或者用生态菌处理,沼气用作生活能,沼肥或者菌肥返回果园,给果树或者牧草施肥,这种模式在果园区域内,把种植与养殖、养殖与沼气或生态菌、沼气与种植等环节有机地衔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从而达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选择合理的种养模式,如“果-畜-沼-窖-草”、“ 果-草-牧-沼”、“果-食用菌-畜”等。选择合理的间作农作物,早期果园可以间作牧草、生姜、春大豆、食用菌、花生、中药材等。选择合理畜禽,可以在果园养鸡、兔、猪、鱼、鸭等。

9 休闲观光技术

休闲观光技术是指运用休闲、观光等形式将果业资源拓展为旅游资源,开发自然意趣浓,能同时满足人们精神与物质双重享受的现代果业与旅游休闲相结合的绿色产业。休闲观光果业的几种模式包括观光型、休闲度假型、农事活动参与型、民俗文化型等。其技术要点包括:一是要依托城市或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建设。二是做好科学规划,选择适宜树种和不同成熟期、不同果形、不同颜色的优良品种。三是要高标准建园,进行标准化管理,生产无公害绿色优质果品。四是形成特色和品牌,加强宣传推介。

低碳技术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 随着人类工业化的推进,环境破坏问题日益严重。为了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实施低碳技术已成为全球性趋势,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已成为全人类的迫切需求。目前, 包括强制许可在内的低碳技术强制推广措施已见诸于众多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中对于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来说, 其专利权背后的经济利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如何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既符合全球低碳技术推广的要求,又能够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对于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来说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低碳技术专利权人必须主动出击,将其技术转化到实践中去。同时平衡技术推广与专利权利的保护,从而避免强制性措施对其经济利益造成冲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推进, 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深入人心, 逐渐渗透到人类活动的各个方面,也成为了众多探讨的主题。2009年月 19日, 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unfccc) 第 15次缔约方会议上,全世界近 200个国家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尽管该协议是一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各方对此次会议都有很大的不满, 但该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将全球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比工业时代上升 2摄氏度以内%, 并要求发达国家在 2010年和 2012年间共提300亿美元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不可否认其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一、低碳技术推广与知识产权

 

    谈及环境保护问题, 节约资源是一方面然而人类要生存、社会要发展, 仅仅强调节约资源绝不是治本之道。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开发新技术、新能源, 以达到开源节流的效果。“低碳技术”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技术。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低碳经济”、“低碳技术”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低碳技术, 又称环保技术、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可持续技术或清洁技术, 目是为了保护自然生态和资源而对环境科学的应用, 以消除人类参与导致的负面影响, 其目标是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技术主要包括回收、水净化、污水处理、环境治理、固体废物管理、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及减排技术等,[1]涉及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门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 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 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等领域开发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新技术。[2]“技术推广” ( technological diffusion), 是指一项技术从首次得到商业化应用, 经过大力推广、普遍采用阶段, 直至最后因落后而被淘汰的过程。它不仅仅指对生产技术的简单获取, 而且强调对技术引进方的技术能力的构建活动。从人类历史上来看, 技术推广在技术进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项技术创新, 除非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否则它将不以任何物质形式影响经济。从一般意义上来说, 技术推广能促使创新在更大范围内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在当今国际社会的法律框架下, 低碳技术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来自知识产权制度的阻碍。虽然知识产权制度创立的初衷是鼓励知识的创新与传播, 然而基于制度构建的模式将使得技术在一定时期内被权利人所垄断。由于全球气候、环境问题的压力, 低碳技术与其它技术不同, 人们对其实施的需求具有迫切性因此, 早在哥本哈根会议召开之前, 关于在应对全球变暖问题中如何协调知识产权制度与低碳技术的推广已有过大量的讨论, 并存在着众多意见, 其中包括对低碳技术专利给予无效宣告, 赋予强制许可, 构建低碳技术专利池, 将其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技术范围之外等建议。虽然上述措施在《哥本哈根协议》中均没有涉及, 但从全球的舆论来看, 在未来涉及气候、环保的讨论中, 上述措施很可能会成为一种国际性的强制制度, 用以应对环境问题。事实上年世界贸易组织 (wto) 理事会通过的《多哈宣言》已经赋予其成员方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 i ps) 的框架下有采取灵活措施的权利。[4]这些灵活措施包括强制许可、不授予专利权等。此外, 美国也已经颁布了强制许可相关法律法规, 为强制许可制度的适用开辟了道路。随着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严重, 以及人类社会对实施低碳技术的迫切需求, 低碳技术专利权人应当意识到, 在全球相关形势的变化下要掌握自己的命运, 必须学会如何将自己的经济利益与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 处理好低碳技术推广与专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二、低碳技术专利权保护所面临的挑战

 

    (一) 低碳技术专利权的权利主体及其面临的压力来源

 

    与其它工业领域的技术相比, 低碳技术具有某些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 低碳技术是人们公认的对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依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 其依赖程度超过了众多其它技术领域, 包括电子技术、办公设备、航空与航天技术等。第二, 低碳技术同时也是一个研究开发难度大、成本高、风险大、获利不确定的产业领域。基于上述特点, 决定了低碳技术的开发者, 或者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讲, 即低碳技术的专利权人为数并不多, 而且涉及的范围也很窄, 主要集中于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科研实力的大规模企业或科研机构。

    低碳产品大多采用高新技术和材料制成, 成本和生产工艺以及市场开拓费用高, 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价位相对较高。据有关调查显示,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价格分别为普通农产品的 4倍、2.4倍和1.6倍。同档次汽车中, 新能源汽车价格比普通汽车价格高出数千美元, 甚至上万美元。而在消费人群中, 存在着对于低碳产品、低碳技术的意识约束, 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 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情, 缺乏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的环保行动, 绿色消费观念滞后。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对我国 6349名消费者调查, 仅11 %最关心产品的环保, 33.4 %关注消费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8.4 %对绿色消费有较全面认识。[5]基于这种现状, 仅靠消费人群和市场去推广低碳技术显然力不从心, 因此, 各国政府就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推动低碳技术实施的重担, 通过宏观调控实现消费人群对低碳产品的选择, 从而实现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也就是说, 拥有低碳技术的大公司或科研机构将直接面对的并非是消费人群和市场, 而是政府的宏观调控, 如此, 主要博弈双方并非平等的商业关系, 更多的是相对不平等的行政关系, 因此, 相对于其它领域的技术来讲, 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所面临的挑战力度更大, 来势更猛。在市场激烈竞争的今天, 众多具有价值的低碳技术都已被其持有人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保护, 而专利保护又会在一段时期内对该技术形成一种垄断,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技术的推广, 对低碳技术的实施造成了阻碍。为了应对这一情况, 相关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必然会采取相应强制措施迫进低碳技术的推广, 其中主要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手段, 具体包括拒绝授予专利权、无效现有专利权、针对专利权给予强制许可等, 而这些措施的执行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低碳技术持有人的专利权造成冲击, 进直接影响其经济利益。

 

    (二) 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所面临的具体压力

 

    1.拒绝授予专利权和无效现有专利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各成员方之间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6]该协议所包括的某些灵活性条款, 对低碳技术专利权人基于其专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存在着潜在的威胁其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即是这些灵活性条款其中之一。tr ips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各成员可拒绝对某些发明授予专利权, 如在其领土内阻止对这些发明的商业利用是维护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健康或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所必需的, 只要此种拒绝授予并非仅因为此种利用为其法律所禁止。”[7]虽然到目前为止, 尚没有成员方利用此条款对某项技术拒绝授予专利权, 但是该条款确确实实地为将某些低碳技术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之外提供了国际法层面上的法律依据。

    在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召开之前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经过多次讨论为大会提出了协商草案。该草案对于理解世界各国关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协商过程以及未来国际谈判的焦点所在非常重要。关于低碳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 协商草案提出三项选择[8]: 其中,“选择二”被认为是对涉及低碳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造成冲击最大的方案。“选择二”要求, 在所有的相关探讨中, 立即采取所有必要步骤逐步向前推进, 最终实现对低碳技术拒绝授予专利权和无效现有专利权; 冲击力度较小的“选择三”要求, 最不发达国家或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国家基于它们的需要应当将低碳技术排除在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外。

 

    2.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 也称“非自愿许可”, 是指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甚至是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 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专利技术。强制许可的授予对象可以是政府自身也可以是第三方。目前强制许可制度不仅已经存在于某些国际条约中而且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国内法中也有所体现。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国际公约协议也对强制许可制度作出了规定。该协议第三十条规定“各成员可对专利授予的专有权规定有限的例外”。该协议第三十一条包含十二款规定, 涉及未经权利人授权的强制许可使用。其中 (b) 款要求强制许可申请人应尽量以合理的商业条件换取权利人的授权, 而在全国处于紧急状态或在其他极端紧急的情况下, 或在公共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 一成员可豁免此要求。 (f) 款限定了强制许可使用应主要是为供应授权此种使用的国内市场。在哥本哈根协商草案的“选择二”中也存在涉及强制许可的条款, 其明确了成员方有权在tr ips协议框架下采取灵活措施。虽然“选择二”没有使用“强制许可”这样的词, 但是其给出了在免除专利费的情况下共享技术的建议。基于 tr ips协议的一般原则,美国强制许可制度要求专利权人实施发明, 否则将以合理的条件对申请人给予强制许可。1980年批准的《拜杜法案》将以联邦财政资金为主的科研项目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于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 鼓励非营利性机构与企业界合作转化这些科研成果。在此之前, 对于联邦资金资助完成的发明, 联邦政府必然对该发明拥有权利, 而该法案的出台使得小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有权选择保留对发明所享有的权利。虽然这一法案将对发明的相关权利赋予了小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 但是政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收回对发明的相关权利, 并且拥有许可实施的权利。[9]实施上, 实践中还出了一些低碳专利技术许可的案例, 如 2008年月, ibm 公司与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作, 协同多家公司设立了“生态专利共享计划”首次向公共领域开了数十个创新的环保专利。[10]

    三、低碳技术专利权人的应对措施

 

    当前, 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已成为全人类的迫切需求, 相应的强制推广措施也已见诸于众多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法规中, 对于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来说, 其专利权背后的经济利益所面临的形势已日益严峻。如上所述, 低碳技术的专利权人通常为具有相当经济实力、科研实力的大规模企业和科研机构。只有它们才有能力不断研发新的低碳技术, 也就是说, 它们才是推动低碳技术不断进步的主要力量, 它们经济利益的受挫, 必然造成对低碳技术开发的阻碍。当然, 如何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 实现低碳技术的创新与推广, 需要政府力量为主导, 依靠法律手段实现科学的宏观调控。但作为企业本身, 也并非是无所作为的。事实上, 无论是对于全社会, 还是对于专利权人, 最佳的技术推广应当是以市场为基础, 建立在自愿交易、合作, 并实现共赢的基础上。[11]专利权人主动的技术推广无需政府的介入, 与被动的技术推广相比, 其是一种更快捷、更高效的运行机制, 因此, 如何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 积极采取行动, 既符合全球低碳技术推广的要求, 又能够保障自己的经济利益, 对于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来说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 主动构建专利池

 

     专利池 ( patent pool ) 是一种由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平台, 通常由两个或多个专利权人达成协议, 相互交叉许可涉及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利技术, 许可费率由专利池的参与主体共同决定。专利池依其是否对外许可, 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情况。封闭式专利池是指交叉许可的主体及专利技术是固定不变的而与之相对, 开放式专利池允许其他专利持有者及其专利技术的加入。

    低碳技术作为高新产业技术, 一项新技术的开发往往需要借助在先的其它技术, 在新的技术被授予专利权后, 如果在先技术已存在专利权, 则就会出现不同专利之间的障碍性关系。障碍性专利往往产生于在先的基本专利和以之为基础后续开发的从属专利之间。从属专利缺少了基本专利就不可能实施, 相反, 基本专利没有从属专利的辅助往往难以进行商业化开发。因此, 障碍专利之间的交叉许可就显得十分必要。基于此, 低碳技术专利权人应从降低其技术实施成本的初衷出发, 积极与基本专利权人构建专利池, 以达到低实施成本的目的。如此不仅可以避免政府强制许可的压力, 而且能够保证低碳技术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此外, 基于低碳技术的开发难度大、成本高、专利权人比较集中的特点, 权利人可以考虑将具有竞争关系的专利技术组成专利池。如此不仅能满足实施的要求, 还是有利于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掌控该领域的全部最新低碳技术。

    综合来看, 主动构建的专利池, 由于其管理机构经由核心专利权人共同任命, 负责专利池的管理任务, 因此, 不仅可以达到低碳技术推广的法律要求, 而且还能保障低碳技术的实施符合市场要求, 最终获取经济利益。

    (二) 以专利出资向国外输出技术

 

    如前所述, 低碳技术由于其研发条件的较高要求, 多数技术掌握在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手中这些实力巨头又往往集中于发达或准发达国家。而事实上, 环境问题是全球性问题, 《哥本哈根协议》也是主要针对此而产生的, 也就是说, 低碳技术的全球推广是未来的趋势。以专利出资向国外输出技术 (以下简称对外专利出资), 不仅顺应了低碳技术全球推广的趋势, 而且其对于专利权人来说, 由于出资形式的局限, 这种方式转移了其自身承担技术转化的风险。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与中国神华集团的合作即是以低碳专利技术出资的一个典型例子。通用电气公司在一份公告中表示, 双方签署的一份谅解备忘录旨在将通用电气公司在汽化技术和清洁发电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与神华集团修建和运营煤炭汽化和燃煤发电方面的经验结合起来。这份谅解备忘录是中美清洁能源合作协议中的一部分。两公司希望建立一家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改善商业运营的煤炭汽化和高效率复循环机组 (igcc) 的成本状况和性能。以及碳捕捉技术目前已被证实具备极高的商业价值, 这些技术可以有效降低通过国内能源进行发电的成本, 并且还可以极大地减少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神华集团副总经理王小林表示:“中国神华在煤炭汽化以及燃煤发电方面研发和运作的优势, 与通用电气在汽化和 igcc技术方面的领先优势, 将在中国市场上打造出一个拥有本土知名度、资源和专业性强的领先汽化技术企业。”据悉, 汽化技术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通用电气的汽化技术是目前其在中国市场上应用范围最广的一项技术。随着中国市场上汽化项目日趋庞大和复杂,通用电气所具备的先进技术可以帮助削减项目的成本。而作为中国最大的煤炭企业, 神华集团在煤化工项目以及煤炭汽化方面的研发具备相当丰富的经验。[12]此次合作按照筹划会在通用电气与神华集团之间形成一个双赢局面, 尤其对于通用电气公司, 更是达到了一箭双雕的目的。首先基于其主动的技术输出, 满足了国际法上对于技术推广的法律要求, 其次利用神华集团在中国的地位以及实力为技术的转化打开了中国市场。

    (三) 薄利多销和搭售

 

    对于低碳技术而言, 由于权利主体所面对的主要压力来源是国际组织和本国政府, 这决定了博弈地位的不平等性。迫于技术推广强制措施的压力, 低碳技术专利权人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许可使用费, 然而在降低使用费的同时也并非是无所作为的。笔者在此提出, 低碳技术持有人不妨借鉴销售领域中的某些经营策略, 比如“薄利多销”和“搭售”。薄利多销, 是指低价低利扩大销售的策略。“薄利多销”中的“薄利”就是降价, 降价就能“多销”,“多销”就能增加总收益。在销售市场有可能扩大的情况下, 通过降低单位商品的利润来降低商品的价格, 虽然会使企业从单位商品中获得的利润减少, 但由于销售数量的增加企业所获利润收益可以增加。”薄利多销”的原则适合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范畴。单就产品销售因素说, 它既能使产品较快地进入买方市场、提供有效供给、服务于社会、产生产品的综合效益, 同时, 又能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充分发挥、增加生产、加速资金周转速度、盘活生产资金,是增加企业盈利的有效管理手段。[13]基于同样的道理, 对于低碳技术专利权人来说, 降低专利许可费用, 促进该项技术使用率的提高, 能在整体上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当一项低碳技术以低廉的专利费大规模许可他人使用时, 由于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者都可以从中获利, 则该项技术将会被迅速推广, 从而可以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搭售”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 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搭售品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搭售品。参照销售领域中的搭售, 将囊括版权、商标、技术秘密等其它知识产权在内的一些权利以搭售的形式, 同时许可使用, 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事实上, 对低碳专利技术进行搭售的商业运作模式已经在现实中有了具体案例。日本本田汽车公司知识产权部提出的“低碳技术包”设想便是在低碳技术领域中一个搭售许可的模式。在这一设想中, 低碳技术的许可不只是涉及一项专利技术, 而是将包括涉及低碳技术的专利、版权、商标和技术秘密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作为一个许可包,[14]进行整体许可。虽然对于主要技术收取的使用费有所降低, 但由于许可包内包含多项权利的许可使用, 因此, 对于技术持有人来说却是利润颇丰。对于被许可人来讲, 由于具有了众多相关权利的使用权, 因此, 为其实施低碳技术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 有利于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结 语

 

    目前,人们对于全球变暖的事实和低碳技术在应对全球变暖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有了统一的认识, 然而对于采用何种方式来促进低碳技术的推广却存在着分歧。在地球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且全球对低碳技术迫切需求的背景下低碳技术专利权人在技术推广这一问题上必须采取积极态度, 主动将其技术转化到实践中去从而避免政府或社会团体采取强制性技术推广措施, 对其经济利益造成冲击。

 

 

 

注释:

  [1]何隽:《从绿色技术到绿色专利——是否需要一套因应气候变化的特殊专利制度? 》,《知识产权》2010年第1期, 第38页。

  [2]http://baike.baidu.com/view/2970499.htm fr= ala0_1_1 (2010年5月访问)。

  [3]http://wiki.mbalib.com/wiki/% e6% 8a% 80% e6% 9c%af% e6% 89% a9% e6% 95%a3 (2010年5月访问)。

  [4]尹新天著:《专利权的保护》(第二版) , 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209-214页。《多哈宣言》澄清了wto成员方授予强制许可的权利、建立权利用尽体系的自由等。

  [5]邱琼:《低碳经济时代绿色消费观的构建》, 中国流通产业网, 2010年9月。

  [6]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专题研究报告》, 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1043页。

  [7]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 nn ex1c of the 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pr.15, 1994, 33 i.l.m.1125(1994), art.27(2).

  [8]enhanced action 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transfer,http://pub.bna.com/ptcj/copenhagen tech transfer dec9.pdf.(2010年4月访问)。

  [9]http: ///content/200612/20061202061429_445766.shtml.(2010年5月访问)。

  [10]何隽:《从绿色技术到绿色专利——是否需要一套因应气候变化的特殊专利制度?》,《知识产权》2010年第1期, 第38页。

  [11] “promoting technology diffusion to the developing world: a blue print for advancing, protecting, and sharing innovation,” global in tellectual property center, us chamb er of commerce (2009).

  [12]http: //finance.eastmoney.com /091118,1104,1238686.html.(2010年5月访问)。

低碳技术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低碳建筑;技术;推广应用

1低碳建筑现状

1.1低碳建筑定义

低碳建筑,就是在进行施工作业的过程中,实现降低能源消耗、避免浪费,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减少对大自然环境的污染,真正实现节能减排的绿色建筑。所以,应该坚持低碳环保的理念,进行建筑相关设计,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把我国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2目前低碳建筑的现状

建筑物从施工到使用都会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在施工和使用的过程中还会产生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各种有害物质,这些都对自然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和破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产生了研究低碳建筑的理念。渐渐的开始发现目前的建筑施工企业绝大部分是在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基础上来换取自身企业的发展和获得利益的,这种类似杀鸡取卵方式取得的发展是不可取的,建筑行业的基于这种基础的发展和我国政府提倡的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原则是相违背的,所以在建筑行业中应该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坚持节能减排的发展原则。我国由于人口数量大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对建筑行的发展规模要求相对较大,而目前的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能源的大量消耗和浪费,这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持续的破坏。而且我国在低碳技术发展研究上才起步不久,虽然对低碳建筑技术的相关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而且也渐渐地认识到了低碳技术在建筑行业发展和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性。然而对低碳建筑的核心理念还不够了解,对于低碳建筑进行的研究还只是概念以及描述性的阶段,只是在国家政策中在大力推广,而到实际具体开发使用低碳建筑的环节还很薄弱,发展低碳建筑还处于起步阶段。

2低碳建筑的推广应用

2.1对于低碳建筑的推广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低碳技术发展研究上才起步不久,政府和相关部门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相关政策及机制,还在研究和发展阶段。和许多发达国家的低碳建筑技术环境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处于探索阶段。推广低碳建筑需要成型的运行体制,低碳建筑的发展需要完善的评价标准。目前我国的低碳建筑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多表面性和片面性,低碳建筑技术水平相对薄弱,相应制度措施也不够完善,低碳建筑的发展也还不够成熟。很多地区没有完全理解低碳建筑的思想要领,为了追求低碳甚至零碳,不断进口或者高档材料,没有完全了解低碳建筑的具体细节,很多外国的低碳建筑模式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的情况,因为地区气候并不相同,完全套用与自己地区差别巨大的低碳建筑模式就会导致效果背道而驰,造成很多方面的资源严重浪费。大力发展低碳建筑技术并不仅仅是使用几个低碳设备,而最主要的衡量指标是能不能真正地减少碳的排放量,真正的保护环境造福自然。目前我国对于低碳建筑的法律法规还并不完善,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政府部门对低碳建筑的相关监督控制系统还没完全建立起来,其中行政监管体系的不健全是重点,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就会导致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起到真正的指导约束的作用。行业标准的模糊不清也导致区别低碳建筑与非低碳建筑的难度相当大,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低碳建筑市场有效、秩序地进步,制约了低碳建筑推广的发展。制约低碳建筑技术推广的另一个因素就是低碳建筑的成本较高。尽管目前低碳建筑理念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很多人觉得低碳建筑技术虽然成本相对不高,然而在最初的投资过程却需要相当在原资金数量,而且在短时间内没有利益回报,使大部分投资主体对低碳建筑技术投资兴趣不大,缺乏源动力就使得推广低碳建筑的就很难开展,因此制约了低碳建筑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2.2推广低碳建筑的的办法

加大对于低碳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使人们都能够真正地了解到低碳建筑对人们生活的重要性,增加人们的低碳消费观念,理解和认识低碳建筑的核心价值,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建筑碳排放量进行监控和统计,对于违反规定的建筑要坚决严惩。同时政府实施奖励措施,对于积极响应号召应用低碳技术的企业,国家应从各方面给予支持,严惩能源消耗量大、碳排放量高的建筑企业,进一步引导建筑企业发展低碳技术。同时需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低碳建筑管理的标准不够完善,对节能减排的监督系统也并不完善,建立健全完善的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建立低碳建筑认证体系。大力发展低碳技术研究,加强相关人才队伍的建设。坚持国家的倡导政策,大力发展低碳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不断加强企业的低碳建筑技术水平,在吸收国外发达国家发展低碳技术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的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和科学研究,使我国低碳技术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低碳技术发展的政策支持和经济扶持,加强培养低碳建筑技术人才的培养,在发展相关新技术、新能源的同时,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旧产品和技术淘汰制度,对那些落后的产品和技术禁止使用。

3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发展低碳建筑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要求,与此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倡导的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经济发展目标,目前我国推广应用低碳建筑技术还面临很多问题,推广低碳建筑之路还任重道远。所以要通过加大对于低碳建筑技术的宣传,加强政府的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管系统,重视技术研发,培养专业人才等办法积极推广应用低碳建筑技术,实现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翕.低碳建筑设计方法的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5,(28):44.

[2]闰文周.绿色建筑智能化评价.智能与绿色建筑文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