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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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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信贷范文第1篇

【关键词】汽车贷款 市场结构 最优策略

随着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大幅度提高,已经达到了轿车进入家庭的临界点,汽车正在更多更快地进入到普通家庭。国内许多商业银行预感到汽车销量的增长带来了汽车信贷的获利机遇,纷纷开出了汽车信贷业务。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近年来,居民购买汽车的欲望增强,带动了汽车消费贷款总额和增长速度上升,市场前景广阔,但同时也存在市场竞争加剧,替代性产品出现及贷款风险提高的问题。一般来说,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有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别化程度、市场进出壁垒、市场需求的增长率、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等。其中前三项是影响市场结构或市场竞争关系和垄断关系的三个主要因素:

一、市场集中度

(1)买方集中度。随着《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等国家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刺激了汽车产业的发展,由此产生的联动效应影响了汽车贷款业务的增长,买方市场逐步形成。首先,最近几年中国汽车需求年均增长率高达24.2%,远高于全球汽车年均增长幅度(4.4%),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达1000美元以上,这标志着中国汽车的大众消费进入了导入期,汽车市场需求增长空间较大;其次,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就汽车产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德国汽车工业增加值占GDP比例为8%,美国为3%,中国仅为1.6%,说明我国汽车工业还有很大增长潜力;再次,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多,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金融对汽车消费支持力度的加大,汽车贷款需求逐步提升。另外,购车补贴等与相关优惠政策,以及“限牌令”等管理措施的出台,都刺激汽车需求增长的重要因素,也说明我国汽车贷款发展潜力巨大。由于汽车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的品种之一,主要是针对个人提供的贷款产品,其买方集中度较低。

(2)卖方集中度。就汽车贷款产品而言,卖方集中度是分析车贷市场结构的重要指标。卖方集中度一般用该产品中最大的主要的产品提供者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或其产销量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来表示。中国的汽车贷款由利润丰厚,市场潜力大,市场竞争激烈,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都在争抢车贷业务。在贷款人内部竞争市场中,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依托于汽车品牌销售的优势地位,在汽车贷款市场上较其它贷款人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基本占据了汽车贷款市场50%的市场份额,取得了垄断优势。但是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相比,虽然不具有对汽车销售的渠道控制优势,但利用服务流程的优化、强大的客户资源与灵活的营销手段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

二、产品差异化程度

产品差异化是指在同类产品中,不同的厂商所提供的产品所具有的不同特点和差异。产品差异是垄断竞争市场最重要的特征.这些产品虽然相似,但不完全相同。作为汽车贷款的贷款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担保公司所提供汽车贷款除了办理流程和费用大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基本同质化,由于汽车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其替代品与潜在替代品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1)替代产品情况。汽车信贷已经成为高度管制的金融领域里一块竞争最为激烈的试验田。除外传统的担保公司以外,有实力的汽车企业,譬如一汽等,也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机构,分享金融信贷上带来直接的利息收益。商业银行的汽车贷款与担保公司及汽车金融公司相比,有一定的差异性,如表1所示。

表1 贷款差异性

银行/金融公司 银行汽车贷款 汽车金融公司

客户资质 要有固定职业和居所、稳定的收入及还款能力,需要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资料佐证个人资信。 只要有固定职业和居所、稳定的收入及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即可。

担保手续 需担保公司担保,需缴纳车价10%左右的保证金及相关手续费。 不需贷款购车者提供任何担保

首付比例 一般首付款为车价的30%, 首付最低为车价的20%

贷款时间 贷款年限一般为3年 贷款最长年限为5年

利率 银行的车贷利率是依照银行利率确定 汽车金融公司的利息率通常较银行高

(2)潜在替代产品。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是近年来汽车贷款的潜在替代品。信用卡分期付购车,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同意支付购车首付款情况下,向商业银行申请用其信用卡在商业银行指定经销商购买汽车,将购车尾款平均分成若干期,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向商业银行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由于交易载体不同,其提供的分期额度、手续费用、办理程序与汽车贷款的有一定的差异。就贷款额度而言,汽车贷款的额度主要依据汽车价值,而信用卡分期更多地考虑客户的的个人信用质量;就贷款利息而言,汽车贷款主要收取借款人的利息,信用卡分期购车不收取利息,但需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一般来说由于合作汽车厂商贴息,分期手续费率远低于同期限汽车贷款利率;就办理程序而言,汽车贷款需要办理汽车抵押手续,而信用卡分期购车是依据客户信用而发放的贷款,无需办理汽车抵押手续,办理程序便捷。由此可见,信用卡分期付款购车在办理程序、相关费用以及贷款额度方面较车贷有一定的优势,对汽车贷款的替代性较强。

此外,汽车贷款产品虽然是借款人购买汽车的主要融资产品。如果贷款金额不高,可以考虑通过其它贷款产品进行融资,譬如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消费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元左右,对于中档汽车消费这种支出的替代效应较大。在实践中,有借款人认为汽车贷款的办理时间过长,汽车抵押手续相对繁琐,其往往通过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来解决短期融资问题

三、进出壁垒

(1)政府管制。近年来,政府放宽了对汽车信贷市场的干预,作为我国汽车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汽车金融服务,也成为国际公司眼中的肥肉。截至目前,银监会先后批准了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5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进入中国。自2004年8月到2005年1月,全球知名的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相继宣布,正式开展中国国内业务,汽车信贷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2)规模经济壁垒。个人汽车贷款产品的规模经济壁垒较高。汽车贷款产品属于商业银行零售产品,零售产品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增加销量的边际销售成本比制造业增加产量的边际成本下降更快,因而汽车贷款产品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对于新进者来说就形成了汽车规模经济壁垒。银行在开发汽车贷款产品时,前期必须开发相应的业务系统,选择网点,招聘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组织结算网络,后期贷款规模扩大后就有相应的成本优势。

(3)技术壁垒。汽车贷款产品的技术壁垒较低。系统开发主要是在原有银行后台业务系统上搭建立新的功能,在技术开发上的难度不大。

(4)资源壁垒。汽车贷款产品的资源壁垒较低。商业银行在结算网络方面较有优势,其他金融机构如果经营此项目,因为区域布点的原因可能会借用他行的结算网络,支付一定的成本,但这对新进入者不构成资源壁垒。同时,为降低贷款呆坏帐,央行统一整合了各行的个人信用档案,建立了一个小型个人信用记录,可以许可使用,所以不会出现信息短缺的情况。

综上所述,汽车信贷市场属于垄断竞争市场,在该市场结构下,商业银行应于自身的客户资源与渠道资源,加强品牌推广,创新服务,积极拓展汽车信贷市场:

(一)加强车贷品牌推广

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优秀的品牌不仅把优良的产品和服务带给客户,一定程度上还把企业文化和某种生活方式带给客户,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商业银行作为与消费都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机构,在消费者的头脑里较汽车金融公司等其它车贷竞争对手有着天然优势。商业银行在推出车贷产品的同时,更需要通过有效的品牌导入与品牌运作,使客户信任并接受商业银行的品牌,借助品牌的力量向市场推广银行的汽车贷款产品。

(二)发展优质客户群体

商业银行应充分应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针对诸如不同家庭构成、不同工作性质、不同收入情况的优质客户需求制定与之层次相适应的服务对策,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重点支持的优质客户可实行上门服务;同时对高中端汽车贷款客户群体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开展汽车和其他消费信贷组合的贷款业务,以及与其他金融服务结合的个人综合理财业务,既满足客户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又使客户资源的利用得到最大化。

(三)加强产品创新,积极拓宽汽车贷款市场

一是努力争取优质客户和车贷业务,加强与汽车经销商的合作,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实现客户、汽车经销商、银行三方的多赢目标;二是积极拓宽汽车贷款的市场和业务领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拓二手汽车的贷款支持力度,开展二手车的转让贷款业务。

(四)健全资信评价体系,加强风险控制

汽车信贷业务在为银行带来高额利润的同时,车贷本身所具有的许多不确定因素注明了银行车贷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含量。 汽车属于动产,且在不断的折旧中,虽然汽车贷款中有抵押手续,但不断降低的车价导致了汽车贷款的风险较大。车贷风险含量的释放使银行违约率得到显现。据有关银行车贷统计,近年车贷的违约率大大升高,已达到0.5%至0.9%,有的已超过1%。更令人头疼的是,违约率还在不断升高。所以,商业银行在办理汽车贷款的业务时,在贷款审批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借款信用状况,与其他银行共同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存款信息、信用卡交易信息、个人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共享和深度挖掘,借助这些信息判断贷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资金实力,降低贷前调查的成本,同时与担保公司展开合作,分散风险。

参考文献

[1]欧元,卓飞等.现代商业银行营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杜芹平,张洪营.商业银行服务营销.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汽车信贷范文第2篇

据统计,2004年9月,全国汽车贷款余额是1741亿元,而10月份,全国汽车贷款已经到了1833亿,其中整个汽车贷款坏账1000亿。汽车贷款坏账的居高不下,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贷款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后,不能遵守履约及时还款。

这反映了当前我国社会消费信用环境不成熟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在目前全社会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暂时还无法建立的情况下,银行只有对借款人的资质条件进行规定。如新办法中将借款人细分为个人、汽车经销商和机构借款人,对不同借款人申请汽车贷款规定了不同的资质条件,提出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对个人借款人,除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首期付款支付能力外,强调要求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固定和详细的住址。

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汽车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消费者出现心理误区。车价下降得太多太快是汽车消费信贷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购车者觉得自己以前买的车不断贬值,与其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辆新车,而银行顶多是把车收走,没有其他更好的催还贷款的办法,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二手车的价值肯定不足以抵消贷款,银行的车贷坏账只能是节节攀升。

在国外,由于个人信用制度健全、抵押制度完善,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银行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此外,国外法制环境完善,既扼制了汽车消费信贷者的违法行为,也在违法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处理。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一是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二是完善的法律环境;三是提高消费者素质。

2金融机构问题

在国际上,汽车销售融资机构主要有三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三是汽车公司专属的融资机构(见附表)。

商业银行的优势是资金雄厚,但是,业务范围广泛,难以专注于汽车的销售融资。汽车公司所属融资机构,专业性强,与汽车生产和销售关系密切,有利于专注汽车销售融资,但资金能力往往有限。而独立的信贷公司或财务公司,则介于两者之间。

在欧美国家,仅仅20%的汽车融资业务由银行兼做,80%的市场份额则由汽车金融公司所占据。

3信用担保公司问题

当贷款购车在发达国家大行其道时,我国的汽车信贷却因难以突破风险瓶颈而止步不前。银行界人士认为,汽车信贷模式尚未定型,存在手续复杂、速度慢、收费高等不足,而这一些瓶颈目前只能靠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来突破。

3.1手续复杂

按照各银行现行的规定,贷款人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户口簿、月收入证明、房产证明、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等,如果你选择信用担保,还须提供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有的还要提供结婚证、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工作证、公务员证、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纳税单据等。

而目前担保公司只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明和收入证明。

3.2速度缓慢

一般来说,在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保险公司通常要花几天时间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审核,加上办理新车上牌、抵押登记所需时间,客户从支付首期款到提车往往要等十几天。

但担保公司通过家访的形式,只要能认定贷款人收入稳定,有还款能力,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就能保证在三天内让客户提到车。

3.3收费偏高

在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在没有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之前,消费者在向银行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还要向保险公司购买数千逾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以获得银行贷款。

但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不需要购车者提供担保人,也不要消费者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且贷款利率比直接到银行贷款低10%。

中国汽车销售市场上车贷的四种主要模式: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银行+保险公司、银行+经销商和银行直接面对客户。一般情况下,中国的车贷保险大多是与银行捆绑销售,消费者买车向银行贷款,银行为规避风险,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车贷保险,当消费者没有能力或者拖欠贷款时,风险便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但保险公司为道德风险埋单的金额超过预支额度时,就不得不选择退出和打破原有的运作链。保险公司此前退出,主要原因是车贷保险的经营风险巨大,不仅赔付率高,而且保险公司还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应对层出不穷的骗保事件,使得保险公司亏损严重。在保险公司退出保证保险之际,银行不得不花大力气接过一直由保险公司代劳的风险调查、约束和控制工作。

车贷市场因为风险的存在,才体现出专业的信用担保公司的价值。

4汽车金融公司的出现及受到的限制

汽车金融是指在汽车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由金融及非金融机构向汽车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提供的融资及其它金融服务,包括对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库存融资和对用户提供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等,是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包括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汽车金融公司是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有技术、懂市场,开展业务更专业,在售前售中售后都能和购车者保持密切联络,这也使风险更容易掌控。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汽车厂商的强大背景,这是商业银行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的发起形式多为如下三种:一是大的汽车制造企业单独发起设立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大都只销售自己的产品,属于“大汽车制造企业附属型”,如“福特汽车信贷公司”、“通用汽车票据承兑公司”等;二是一些大的银行、保险和财团单独或者联合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属于“银行、财团附属型”;三是一种以股份制形式为主、运作灵活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里提到了汽车金融服务。所受到的限制:

4.1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受到限制

汽车金融服务是指汽车销售过程中对消费者或经销商提供的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包括对经销商库存融资和对汽车营运机构及用户的消费信贷或融资租赁。从金融服务方式看,除提供信贷业务之外,还包括融资性租赁、购车储蓄、汽车消费保险和信用卡等。但根据2003年10月3日我国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是国外很多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4.2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4.3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

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其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其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如果单单靠自有资金发放汽车贷款来拉动汽车的销售,其间的困难将会相当大。

汽车金融公司只有通过与国内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市场的细分将是大势所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具有专业化优势,其在很多发展中国家积累了成功的实践经验,在全球范围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市场信誉。双方会结合各自优势探索建立广泛的合作、合资关系,这种合作可以分为外部合作与内部合作两种方式。内部合作是指汽车金融公司负责消费者的信用评价、贷款回收和还款保证,银行则负责放贷并向汽车金融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实际上,也就是银行业务外包方式。外部合作是指外资金融公司自行向消费者提供汽车信贷,银行向汽车金融公司提供以综合授信、资金结算、相互为内容的各项业务。从目前实际状况来看,最可行的是加强外部合作。

因此,对于汽车金融前景,我们应该乐观一些,未来3年内中国将释放出500万辆以上的消费潜能,汽车消费保持20%至30%的增长率,到2008年,中国的汽车市场将达到740万辆,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无论是外资金融公司还是中资银行都会在中国汽车信贷市场上大显身手。

参考文献

1尚春香.解读汽车金融管理新办法[N].国际金融报,2005-03-24

2杨金凤.车贷市场即将变局谁来分食汽车金融大蛋糕[N].华西都市报,2003-10-20

汽车信贷范文第3篇

一、现状分析

目前,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吃、穿、住、行”,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同以往相比较,已产生巨大的变化。由“吃、穿、住”投资消费意识,拓展到“行”的消费层面构成未来发展趋势。“以车代步,方便生活”由可望不可及,变成人们生活中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花明天的钱,买今天的车”的消费观念,在社会大众中已经产生深刻的影响。汽车消费需求与日俱增,并拉动国内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汽车消费链条中的利润空间,吸引着汽车生产商、经销商、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驱利者的高度重视,捷足踏入国内汽车信贷渠道,竭力寻求各自的理想定位,促使国内汽车信贷需求的高速提升。到2003年11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到了1800多亿元,其增长幅度超过住房信贷。据国家开发银行分析与金融产品局统计预测,到2010年汽车销售总额将高达4万亿元。如果有一半的人用信贷方式购车,年均信贷消费额也将高达5000亿元。

然而,进入2004年,由于汽车信贷风险凸现,保险公司作为汽车信贷链条中风险主要承担者难以承受过高的赔付率,据统计,国内汽车信贷市场发展较快的广东省,2003年车贷险的平均赔付率达到135.5%,个别公司的赔付率竟达到了400%。因此,国内各家保险公司依据各地区的特点、车型、汽车行使记录等调整车贷款险条款,车贷险费率平均升幅达到20%。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一度停办了车贷险业务。由于银行汽车信贷业务风险转嫁受到了制约,为确保汽车信贷资金安全,银行便提高首付金额和缩短贷款期限,加强的汽车信贷手续程序化与规范化管理,提高汽车贷款门槛,从而形成国内汽车信贷渠道中的制约屏障。

二、 障碍分析

1.信贷渠道扭曲错位.

汽车信贷在国外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大的汽车生产商都有自己的融资公司为其产品销售提供信贷支持,它们与母公司是利益共同体,因此,在追逐利润的同时,能够支持母公司的整体发展策略,实现汽车销售和汽车信贷的双赢。所以,在国外,通过汽车生产商提供信贷资金,构成汽车信贷的主渠道。然而,在国内主要是通过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构成汽车信贷的主渠道。由于银行缺乏有关汽车售前、售中、售后的从业经验和汽车生产商从事汽车信贷的整体优势,因此,国内许多银行在盲目拓展汽车信贷业务的过程中往往处于顾此失彼的窘境。

2.信用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不完善.

国外汽车信贷是建立在比较完善的信用制度及其配套制度的基础上,一切金融活动均被资信公司记录在案,并将其网络化,免去了贷款人鉴别申请人相关信息的繁杂劳动,不但节约了贷款成本,也使贷款手续简便化。但是,由于信用制度及其配套的抵押制度还不完善,导致贷款人对汽车信贷申请人资信的快速评估和风险化解的能力不足,汽车信贷风险隐患难以消除,因此,风险控制成了拓宽通畅的汽车信贷渠道的主要“瓶颈”。

3.汽车信贷运行机制效能不足.

虽然,目前国内汽车生产商、汽车经营商、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担保机构,在汽车信贷利益驱动下,主动介入汽车信贷市场,努力寻求各自在汽车信贷渠道中的角色定位。但是,由于缺乏内部与外部有效约束和各方相互沟通与磨合的平台,无法实现各尽其能,使得汽车信贷合力不足。如银行重视汽车信贷业务规模,而轻视信贷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重视汽车信贷市场保费收入,而轻视了车贷险的业务质量。为了各自在信贷市场分割到更多的利益,而忽视了两者在信贷渠道中各自合理的角色定位,各怀心态,以我为中心,不能准确对待彼此间的共同利益,结果是一损俱损。

4.法律法规限制过严.

在我国目前实施的金融法律法规中,对汽车信贷准入方面有严格规定。汽车信贷是一项金融业务,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2003年10月3日由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或者变相从事汽车金融业务”。“办法”中第五条中规定: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企业法人“非金融机构,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拓宽汽车信贷渠道,有必要广泛动用社会资金,目前除银行信贷资金可直接注入汽车信贷渠道之外,其他资金的注入显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制约或限制。

三、 着力点分析

打通汽车信贷渠道,拓宽汽车销售信贷支撑空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着力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信贷服务主体的市场定位是打通汽车信贷渠道的基本前提.

在汽车信贷市场中谁主沉浮并不是由谁来单方面决定的,而是由汽车信贷市场运行客观规律的作用结果来确认的。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或其他汽车信贷主体,必须依据汽车信贷业务的固有属性,并结合各自从事汽车信贷业务的客观条件和自身优势,明确相应的市场定位,以确定各自的信贷市场经营策略,并确保其汽车信贷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所以,现实中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或其他汽车信贷服务主体过分追求汽车信贷业务市场份额,主观上确认谁是营造汽车信贷主渠道不可替代的信贷主体是有背市场运行规律的。

2.加大信用制度建设力度是拓展汽车信贷渠道的有力保障.

健全的信用制度是信用风险控制的保证。虽然国内信贷业务利润空间较大,但其所承受的高风险也是不争的事实。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风险管理是金融的核心工作,能否有效防范化解汽车信贷风险是拓展通畅的汽车信贷渠道的关键所在。信用制度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其重要性在金融领域中正引起广泛的关注。汽车信贷服务商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和现代网络技术,从点、块作起,加大与信用制度建设相关部门的协作力度,深入磨合与探索,共同夯实信用制度建设的基础,加速推进制度建设进程。

3.强化内部与外部的有效制约与控制力度,是构建汽车信贷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

各家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汽车经销担保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汽车信贷服务主体,彼此之间构成汽车信贷横向的竞争关系或纵向的协作关系。在竞争中未必是你死我活,在协作中未必实现共赢,而且在竞争中存在共赢,在协作中存在竞争。因为就汽车信贷市场总体而言,需要各方共同营造通畅的信贷渠道以确保汽车信贷市场健康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只有这样才会有助于汽车信贷业务的“蛋糕”做的更大、更有味道。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汽车信贷服务商群体的共赢战略为题,而个体究竟能从中分割多少“蛋糕”,取决于各自的竞争实力。那么能否实现汽车信贷服务群体的共赢战略目标和依据市场游戏规则参与竞争,将取决于政府对其调节与调控的外部约束力度和各服务主体内部控制力度,这样才会有利于高效能的汽车信贷运行机制的生成。

汽车信贷范文第4篇

关键词:汽车;汽车信贷;汽车金融公司

一、发展汽车信贷的必要性

在国家统计局分类中,汽车工业是一个包含了6个子行业的大行业。汽车行业可以带动钢铁、冶金、橡胶、石化、塑料、玻璃、机械、电子、纺织等诸多相关产业。对一国经济和一地经济能产生巨大的拉动效应,是“1:10的产业”,即汽车工业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产出,能够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增加10个百分点的产出。据统计,2009年汽车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8%,可见汽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刺激汽车消费的主要政策包括:费改税、车辆购置税下调、放宽汽车信贷、加速汽车报废、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措施,其中放宽汽车信贷的发展空间最大。据统计,2010年3月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比例仅有7.8%,2011年受央行连续加息的影响,车贷成本上升,致使汽车消费信贷比例一直维持在10%以内。然而来自世界主要国家汽车消费贷款的统计数据显示,贷款购车最盛行的西班牙占比高达80%,其次是美国、英国均为70%,德国、日本分别为60%和50%,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占比也高达65%。可见,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汽车信贷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汽车信贷发展现状

自1998年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在1999到2003年这五年中,由于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换代,汽车信贷市场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而得到了蓬勃的发展,2003年我国汽车消费贷款比例一度高达16.3%。之后,由于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加上快速扩大的汽车信贷呆坏账,使大多数商业银行缩小了汽车信贷业务。2004年,这个比值降至10.7%,2005年降至历史最低值3.5%,2006年和2007年又缓慢回升至3.8%和7.4%。2009年末达到10%,2010年3月又滑落到7.8%,2010年和2011年受央行连续加息的影响,这个比值一直低于10%。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余额由2003年中的1400亿元至2008年底,才达到1583亿元,也就是说经过五年多的发展,规模只增加了183亿元,而2003年全国轿车销量是140万台,2008年已达到504.69万辆,在这五年内汽车销售的总量已经翻了好几番,如果再考虑上通货膨胀等因素这5年来国内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竟一直处于严重萎缩之中。

(二)我国汽车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1、法律体系不健全,政策不明朗。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办法》、《指导意见》等来规范汽车信贷市场,但这些都是些政策性的文件,缺乏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车贷市场秩序不稳定,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再者,虽然政府对汽车工业寄予厚望,希望通过汽车工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由传统的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变。但因为我国在汽车金融方面栽过跟头,所以在政策方面非常谨慎。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但是对于汽车信贷,仅提到一句"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2、我国汽车信贷的贷款提供方比较单一。从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格局看,我国仍处于汽车金融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占据汽车消费信贷的主导地位,其占比高达80%以上。国内汽车信贷市场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商业银行由于有政策的支持处于明显的优势,而汽车金融公司由于政策的限制不能与商业银行公平竞争,不公平的竞争就使贷款来源无形中趋于单一化。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看,2007年当年汽车消费贷款的89.2%由商业银行提供,仅有6.9%的汽车消费贷款由汽车金融公司提供。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金融机构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中,其中仅有318亿元来源于汽车金融公司,只占到其中的20%。

3、个人消费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消费观念制约着汽车信贷的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然而2010年中国的储蓄总额却达到了gdp的50%,如此高的储蓄率显示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原因仍是消费观念。

三、发展与规范并行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我国汽车信贷市场起步较晚,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发

展不规范的现象,这就需要有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信贷双方的行为并保护双方的利益。

1、以法律的形式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降低汽车消费信贷的风险。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信息网,为每一个居民确定惟一的信用代码,建立个人信息档案,提高信息的经济价值,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信息的、使用、保密范围。

2、适当减少限制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能从事汽车租赁业务,而这项业务恰恰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我国的汽车金融公司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那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此外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汽车贷款利率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利率浮动原本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却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3、削减汽车消费的税费负担。在我国普遍存在着养车难的问题,面对汽车消费中的高额税费负担问题,实行养路费、附加费、运管费等改为燃油税,将一次性高额支付改为长期性支付,可大大减轻购车者负担,从而可以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繁荣。

(二)促进汽车信贷市场多元化

未来的汽车信贷市场不可能是一方独霸的市场,只有竞争才能促进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所以要在保持银行参与车贷市场积极性的同时不断鼓励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市场的多元化。

汽车金融公司是由汽车制造商出资成立的、为买车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可有效的激活中国的汽车信贷市场、重构市场主体,防止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龚明华认为,汽车金融公司作为附属于汽车制造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可以通过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市场营销网络,与客户进行接触和沟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专业化服务。同时汽车金融公司从技术信息各个方面都能得到来自汽车产业集团的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更具有天然的对汽车信贷领域风险的认识和把握,商业银行所经营的风险应当是一种综合的风险,对特殊领域的风险把握和认识不如一个专业的金融机构。总之,汽车金融公司必将成为车贷市场的另一主力。

(三)消费者审慎选择量力而行

尽管目前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比例仍然比较低,但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看这一比例在逐年上。一项来自消费者的问卷调查表明,我国消费者传统的购车观念正在发生悄然转变,分期付款买车的方式正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有81.8%的被访者表示愿意接受贷款购车。

但是在发展汽车信贷的同时,信贷双方都要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消费者要做的就是量力而行,保证一切贷款行为都有稳定的收入作保障。贷款购车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满足市场和人们诸多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如果人们过渡的提前消费,不但会给市场带来危机,也会影响日后的生活,所以每一个消费者在面对贷款购车的问题上都应该审慎选择量力而行。

总之,我国的汽车消费贷款市场蕴含着无限的商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全球经济逐渐回暖的大形势正为我国汽车信贷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既然机遇与风险共存,我们就要发展与防范并行。努力发展汽车信贷进而带动汽车行业的发展,使汽车行业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行业。

参考文献

[1]汤劲夫.汽车信贷相关问题思考[j].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9(1).

[2]王傲.我国汽车消费信贷现状与发展对策[j].大众商务(投资版),2o09(5).

[3]刘全文,曹巧会.对当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j].消费导刊,2010(7).

汽车信贷范文第5篇

摘要:在我国汽车工业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产出,能够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增加10个百分点的产出。而我国汽车消费中利用贷款购车的比例不足20%,与欧美日等国家60%~80%的车贷相比,我国的车贷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为有效的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大力的发展汽车信贷市场势在必行。

关键词:汽车;汽车信贷;汽车金融公司

一、发展汽车信贷的必要性

在国家统计局分类中,汽车工业是一个包含了6个子行业的大行业。汽车行业可以带动钢铁、冶金、橡胶、石化、塑料、玻璃、机械、电子、纺织等诸多相关产业。对一国经济和一地经济能产生巨大的拉动效应,是“1:10的产业”,即汽车工业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产出,能够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体增加10个百分点的产出。据统计,2009年汽车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了8%,可见汽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刺激汽车消费的主要政策包括:费改税、车辆购置税下调、放宽汽车信贷、加速汽车报废、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措施,其中放宽汽车信贷的发展空间最大。据统计,2010年3月我国汽车消费信贷比例仅有7.8%,2011年受央行连续加息的影响,车贷成本上升,致使汽车消费信贷比例一直维持在10%以内。然而来自世界主要国家汽车消费贷款的统计数据显示,贷款购车最盛行的西班牙占比高达80%,其次是美国、英国均为70%,德国、日本分别为60%和50%,发展中国家印度的占比也高达65%。可见,我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汽车信贷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汽车信贷发展现状

自1998年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在1999到2003年这五年中,由于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换代,汽车信贷市场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而得到了蓬勃的发展,2003年我国汽车消费贷款比例一度高达16.3%。之后,由于国家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加上快速扩大的汽车信贷呆坏账,使大多数商业银行缩小了汽车信贷业务。2004年,这个比值降至10.7%,2005年降至历史最低值3.5%,2006年和2007年又缓慢回升至3.8%和7.4%。2009年末达到10%,2010年3月又滑落到7.8%,2010年和2011年受央行连续加息的影响,这个比值一直低于10%。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余额由2003年中的1400亿元至2008年底,才达到1583亿元,也就是说经过五年多的发展,规模只增加了183亿元,而2003年全国轿车销量是140万台,2008年已达到504.69万辆,在这五年内汽车销售的总量已经翻了好几番,如果再考虑上通货膨胀等因素这5年来国内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竟一直处于严重萎缩之中。

(二)我国汽车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

1、法律体系不健全,政策不明朗。虽然我国出台了一些《办法》、《指导意见》等来规范汽车信贷市场,但这些都是些政策性的文件,缺乏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车贷市场秩序不稳定,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再者,虽然政府对汽车工业寄予厚望,希望通过汽车工业的发展促进我国由传统的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转变。但因为我国在汽车金融方面栽过跟头,所以在政策方面非常谨慎。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但是对于汽车信贷,仅提到一句"完善汽车消费信贷"。

2、我国汽车信贷的贷款提供方比较单一。从国内汽车金融市场的格局看,我国仍处于汽车金融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占据汽车消费信贷的主导地位,其占比高达80%以上。国内汽车信贷市场缺乏公平竞争的环境,商业银行由于有政策的支持处于明显的优势,而汽车金融公司由于政策的限制不能与商业银行公平竞争,不公平的竞争就使贷款来源无形中趋于单一化。从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看,2007年当年汽车消费贷款的89.2%由商业银行提供,仅有6.9%的汽车消费贷款由汽车金融公司提供。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金融机构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中,其中仅有318亿元来源于汽车金融公司,只占到其中的20%。

3、个人消费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消费观念制约着汽车信贷的发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实际增长7.8%。然而2010年中国的储蓄总额却达到了GDP的50%,如此高的储蓄率显示出影响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原因仍是消费观念。

三、发展与规范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