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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业普查整治第二阶段总结

食品加工业普查整治第二阶段总结

食品加工业普查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总结

为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加强对发证企业的监督,结合国家关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调查的要求和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整治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有效地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共普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家,在调查的食品企业中小麦粉生产企业××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称“取证”)的××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家,取证*家,;白酒生产企业*家,取证*家;饮料生产企业*家,取证*家;糕点生产企业*家,取证*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家,取证*家;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家。在被调查的*家食品生产企业中,国有企业*家,私营企业*家,个体*家,股份制企业*家,证照齐全的*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

生产设备能够满足或基本满足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家,占企业总数的*;检验设备能够满足或基本满足出厂检验要求的*家,占企业总数的*%。原材料进厂自检或采取其他方式(索要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验证的*家,占企业总数的*%;委托其他检验机构检验的*家,占企业总数的*%;未采取任何方式进行验证的*家,占企业总数的*%。产品出厂实施自行检验的*家,占企业总数的*%;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出厂检验的*家,占企业总数的*%;未采取任何方式进行检验的*家,占企业总数的*%。采用国家标准生产食品的*家,占企业总数的*%;采用行业标准的*家,占企业总数的*%;采用企业标准的*家,占企业总数的*%;;无标生产企业*家。在调查的中,县政府和各乡(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6家,县级局和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家,占企业总数的*%。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家,占企业总数的*%。

通过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普查摸底,使我们摸清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为我们实施分类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制定长效的管理服务机制提供了基础,有助于更好的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落后。目前我县的*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都是家庭作坊式企业,而在这些家庭作坊式企业中夫妻店、“开关”企业、受季节限制的企业又占了较大的比例,逢年过节才生产加工一点产品,无固定销售网点。这些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普遍使用原始设备和廉价劳动力,工艺和生产设备落后,加工粗糙,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上不规范,易使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生产环节。这些低价的、初级的加工食品企业面广、量大,其危害及潜在危害相当严重。

(二)企业管理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大多数企业,管理的基础较为薄弱,企业没有系统的、现代化的管理技能,大多数企业一般采用简单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方法。由于总体管理水平所限,使他们对未来的宏观经济走向及对市场的判断难以把握,因而很难抓住良好的发展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不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外,在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从业人员大部分为农民工,卫生意识差、技术水平低,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卫生质量难以保证。

(三)企业缺少必备的检验手段。从调查情况来看,由于我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家庭作坊式生产,条件简陋,人员素质低,企业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是否合格,只是依靠的经验和老套套、老方法,致使产品出厂时,其质量状况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在产品生产加工阶段的过程检验和质量控制能力更是无从谈及。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措施

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统一管理、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监管新机制的总体要求,我县近日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在全面完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制订符合我县经济发展特点的食品生产企业质量风险评定标准。从证照管理、人员素质、场所要求、生产设备、检验管理等方面,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将其分为a、b、c、d四个质量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制订监管措施。

(二)进一步加快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目前,我县已同16个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在普查整治的第三个阶段,按照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进度要求,将逐步建立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四图三员”的监督措施,实现“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三)注重协调、形成合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规定,按照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尤其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地关停并转。要定时召开各职能部门联席会,及时通报食品企业的各类信息。

(四)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力度。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抓手,一方面要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逐步完善生产必备条件,另一方面要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大力宣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厉打击用非食用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加工生产食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滥用违禁物品及食品添加剂、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

五、加强宣传,营造食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氛围。

食品质量安全是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需要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更离不开社会的监督。因此,我们注重加强宣传,利用“3.15”、“质量月”等活动广泛进行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贴近群众关心的食品质量安全等产品组织集中打假,专项检查,以用户消费者的利为出发点,提高消费者的自身防护能力,有效地营造了食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