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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精选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第1篇

一、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上午,在县沂蒙广场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各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在现场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展板、咨询台,现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各成员单位组装食品安全宣传车,启动仪式结束后进行串街宣传。(县食安办、城管执法局、经信局、农业局、流通业发展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科协、广播电视台、水产中心、畜牧兽医局等共同承办)。

(二)食品安全培训。上午,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举行全县食品安全监督员及信息员培训活动。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安排相关专家领导授课。

(三)系列主题活动。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与上级对口部门及时衔接,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县农业局、流通业发展局、经信局、卫生局、公安局、科协、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水产中心等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活动。

主题活动要通过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四)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全面部署安排宣传周活动,使宣传周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中心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组织宣传咨询队,对所辖村(街)、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县质监局、经信局、粮食局等部门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县工商局、流通业发展局等部门要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活动;县教育局要组织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驻城各单位要在门前以及繁华路段、主要干道、活动广场悬挂宣传条幅、张贴海报等。

(五)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举报电话,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并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紧扣宣传主题,强化活动效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政府网站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要紧扣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宣传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知识,指导公众健康饮食。

二、活动范围

以县(市)区为单位覆盖全市。

三、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健康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13年4月25日—6月15日。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4月25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筹备活动有关宣传资料等,各地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准备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3年5月6日至6月10日)。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3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总结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宣传效果。

五、宣传内容

宣传食品安全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精神;宣传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宣传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果;宣传消费者权益、义务及其举报投诉的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六、活动形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以一年一度的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配合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开展以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并组织全市食品安全各有关部门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同时分别举行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市、县(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官方微博、卫生信息网站等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以及中央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等。在日报专版宣传报道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区卫生部门要通过在当地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设立公众热线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围绕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常识问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讲述关注食品安全的意义、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以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意识,强化自律意识。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借助食品安全办的平台,充分调动“一主两专三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和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力量,对农村地区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教育,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要通过农村广播、电视开展食品科普教育下乡活动,教育农民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省食安办《关于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继续深化我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强化专项整治责任意识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乳制品、“地沟油”、“瘦肉精”、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塑化剂、酒类、肉类、海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洋酒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对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今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地沟油”、农村食品安全、“瘦肉精羊”以及有机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被媒体曝光,说明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还需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此,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的责任意识,认真分析形势,深刻汲取教训,仔细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治隐患、抓反复、防反弹,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场所、区域和监管薄弱环节以及重点品种,继续深化重点整治,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要对近年来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分析。对乳制品、海参类产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要逐一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深入整改,防止反弹。对“肉制品”、“地沟油”、“瘦肉精”、假洋酒等整治工作,要认真梳理,逐项检查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找是否存在组织领导不力、部署安排不周密、责任落实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情况,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入明年工作重点内容,逐一整改。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针对“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优势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以最大震慑。要深入分析整治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查找工作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摊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是明确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形成监管空白和盲区。各监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常态化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移交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同时,对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征询检测结论、鉴定结果、核实有关证据工作,要及时给予大力支持。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侦查,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措施有力。监察部门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要严肃问责,依法依纪追究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人员的相关责任。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年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评价细则》的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取缔校园周边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摊点,落实校园周边食品摊点日常巡查制和责任制,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是否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学校食堂是否对外承包或由家属分包,重点对食物原料(食用油、调料等辅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及个人卫生知识、加工环境、食堂餐饮具清洗和消毒、防护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的检查。检查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检查。检查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情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责任分工

(一)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县农业、卫生、教育、工商、质监、环保、盐务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各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本次集中整治。

1.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及校院周边饮食摊点采购经营的农产品及农药污染残留状况的检查。

2.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检查。

3.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学校贯彻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4.工商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校园及周边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食品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力度。

5.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校食堂或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6.商委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经营销售的生鲜肉及肉制品的安全检查。

7.环保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经营销售中的水源质量的安全检查。

8.盐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盐采购使用安全进行检查。

9.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方案。同时,深入宣传开展此次联合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4月-6月)。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2009年7月上旬)。各食品安全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特别要重视研究探索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形成总结材料,于2009年7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和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检查的重要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联合整治行动。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食品安全活动周总结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坚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的原则,努力建成食品安全区域,为建设“平安兰溪”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体目标:通过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活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村部门协作,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的标准化,提高食品质量,逐步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领导组织

根据工作实际,镇政府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摸清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5月底)

2、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5月底)

3、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5月底)

4、落实创建工作保障经费(5月底)

5、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5月底)

6、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月底)

7、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栏(5月底)

8、开展种养殖大户培训(6月底)

9、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户培训(8月底)

10、规范农贸市场管理(8月底)

1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份)

12、开展早餐点,学校周边商店整治(9月底)

1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年)

14、开展放心店创建工作(10月份)

15、开展村公共安全员整合和培训(11月底)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启动阶段(20*年5月?6月)

召开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实施创建方案启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11月)

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

对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创建工作纳入各村议事日程,同时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落实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