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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风险与控制分析

民间金融风险与控制分析

1民间金融存在的风险

1.1体制性风险。

民间金融也是金融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肯定也会受到金融体制的影响。随着金融系统的不断发展,正规的金融部门也逐渐得以扩张,但是民间金融由于体制性的歧视则长期被处在隐蔽的状态当中,不利于其健康发展。

1.2政策性风险。

主要指的是因为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以及监管政策等政策环境的变化给民间金融带来的一些风险。比如说,货币政策在金融调控中的作用也是日益凸显出来,也使得对银行资金非常敏感的民间金融面临着突出的政策性的风险。

1.3信用风险。

我们从民间金融的形式也能够得出,民间金融其实存在着很大的信用风险的,借款者一旦背信弃义了,违反当时的约定,甚至是出逃避债,贷款者的资金将会很难收回来。

2民间金融组织内部的风险控制

加强对民间组织金融规模的有效控制,加强民间金融内部的制度建设,能够使其始终处于可控的范围当中;加强对借款对象全面严格的审核,多进入一批灵活的高端人才等的方法,以此来提高民间金融自身风险的控制能力,保证资金能够照常收回。

3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

要想让民间金融将其应有的作用真正地发挥出来,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第一,政府部门对民间金融需要转变看法,要以正确的姿态来看待民间融资,要对一些发挥积极作用的部分民间金融给予积极的鼓励与支持,并且还需要对其进行法律规范,为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构建一个较好的大环境。第二,也要适时地引导民间金融逐渐转向正规的金融上来。再次,还需要政府部门在金融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民间金融的监管部门,适时地出台相应的借贷登记制度,对民间金融活动较为频繁的地区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还需要时刻关注民间金融利率的浮动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利率浮动的管理制度。此外,除了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还需要促使民间金融加强行业自律度,也需要成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模式,目的就是为了促使其健康发展的。此外,对民间金融的不同形式也是需要分类加以监管的,对于一些以非法集资、放高利贷等为最终目的民间金融组织要对其严厉遏制与打击;对利率为零的民间借贷行为不要给予过多的干涉,促使其发挥出对中小企业与个体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对介于零利率与高利贷之间的借贷行为也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与规范。使之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4对非法民间金融活动要加大打击的力度

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非法集资以及正常民间融资的界限,可以允许民营中小企业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用以吸收股本金、职工内部集资等的方式进行融资。因为非法民间金融有很大的风险、存在着很大的隐患,而且还会对正常的金融秩序带来不良的后果与影响,要想消除其负面效应,则就需要借助法律的武器对其进行取缔政策,并且采取包括行政手加经济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对其进行彻底的打击,保证民间融资运行在正常的轨道上,提高民间融资的信誉度。

5政府要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让民间资本都能够安心进入到金融领域

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领域投资到中小企业的风险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还不确定,但是小额贷款公司又难以转制成为村镇银行,这一因素也是制约着民间资本利益受损的风险之一,假若政府能够及时地承担一部分风险,而且还能够承担未来的一部分损失,或者是通过财政拨款适时地“救济”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压力也会相对减轻很多,而且也会尽量按照政策的要求、标准多切实地去考虑中小企业贷款的真正需求了。

6结语

总的来说,民间金融既能够优化融资的结构,又能为融资拓宽渠道,而且也能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一条通道,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而且也能够转移并且分散银行的部分信贷风险。对民间金融的状况以及发展的前景,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正确的认识、要尊重民间融资,要公平、客观地看待民间金融,适时地加强对民间金融的有效引导与管理,趋利避害,以此来促使其向着健康方向发展。

作者:王忠 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