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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服务支持水利建设的途径

银行服务支持水利建设的途径

江西是个水利大省,水力资源十分丰富;同时江西又是一个旱涝灾害多发、水利投入不足,水利设施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省份。国家水利建设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江西省一大批水利项目的实施,将为商业银行服务江西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

一、江西水利建设和金融支持现状

(一)江西水利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多,水利设施供需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十一五”期间,江西省累计水利投资282.9亿元,新建及加固堤防626公里,河道整治与疏浚河段116公里,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1万多平方公里,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0.42万平方公里。九江长江大堤、赣抚大堤、鄱阳湖区一批重点圩堤和全省3488座病险水库得到了加固整治,一批大中型灌区和机电泵站得到改造,解决了76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2007年以来至2011年5月,江西省农村水利投资总额达263.16亿元,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达182.07亿元,占比为69.19%。受制江西省财力不足,地方配套资金缺口较大,造成历史欠账多、投入不足,加上近年极端气候频繁出现等原因,使得江西省的水利设施供求矛盾依然凸显,近年平均每年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超过25%。

(二)水利建设主要依赖财政投入,商业金融参与较少且产品单一以2010年为例,信贷融资额占总投资的比重为17.98%。此外,农村水利管理部门广、头绪多,水利设施产权归属模糊,缺乏符合商业运作的承贷主体,致使政策性金融机构成为农村水利建设贷款发放的主力机构。2007年以来,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项目贷款数额占全部水利项目贷款数额的70%;商业金融机构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相对较少,服务对象多为拥有商业收益的大型水电站项目,且服务手段基本限定在信贷业务支持上。

(三)专业银行时期农行承担政策性投放任务,近年加大了对符合商业化运作项目的支持力度2008年底以前,江西省农行先后向全省216个农村水利水电项目累计发放贷款20.12亿元,项目广泛分布在32个县市。这些贷款大部分在专业银行时期投放,承担一定的政策性任务,有社会效益但自身经济效益差,相当一部分被剥离处置。近年以来,针对江西省水力资源丰富的特点,农行加大了对产权明晰、符合商业运作条件、具有偿贷能力的水利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采取不同的方式为江西省水利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向大开型水利枢纽工程、农村水利水电、防洪灌溉、河湖治理、农村供水等授信37亿元,用信余额达17亿元。

二、江西水利建设和金融跟进面临千载难逢的机遇

(一)水利建设大投入将催生巨量信贷资金需求江西省“十二五”重点水利项目共8507项,总投资将达1310.52亿元,按2007年以来信贷总融资额占总投资额35.01%的比例计算,“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水利信贷融资额将高达458.81亿元。庞大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利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大大拓宽了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空间。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块巨大的“水利蛋糕”。

(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商业金融介入带来新契机“十二五”时期,江西将深化水利改革,建立健全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变革孕育着机会,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带来了机遇。一是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将可能改变水利设施经管主体、运行机制、经营模式、产权归属不清晰等问题,造就合格的承贷主体;二是农田水利投入机制改革、水价改革和水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可使原有工程的经营指数提升,公益性项目也可变成准公益性项目,甚至变为经营性项目;三是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水利融资平台的搭建,将为社会资金进入水利项目建设提供有效的渠道,为商业金融介入带来了新的契机。

(三)水利建设项目将衍生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十二五”期间,江西将大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大力推进鄱阳湖、峡江、浯溪口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除巨量的信贷资金需求外,这些行业的发展也将衍生新兴的金融需求。主要市场机会有:1.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创造了融资租赁机会;2.水利关联产业创造了投资银行业务机会;3.新兴的水务行业将带来水利产业的基金业务;4.衍生新的服务对象,比如:(1)水资源利用红线,使水交易市场可能成为金融服务对象。(2)排污总量控制,使排污权交易市场可能成为金融机构服务新的市场主体。(3)水利用效率红线,可为金融机构提供大量新兴节能环保产业客户。

三、农业银行支持江西水利改革发展的路径选择

根据受益特性不同,可以把水利项目分为经营性水利项目、准公益性水利项目和公益性水利项目三大类别;不同类型的水利项目拥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具有不同的运作模式。商业银行要依据不同类型水利项目的特点,确定目标市场和金融服务对象,找准服务内容,积极寻找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契合点。

(一)经营性水利项目服务路径

1.目标市场。所谓经营性水利项目,是指以发电、养殖、航运、供水等功能为主,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为主兼有一定社会效益的项目。这类项目基本上政府不予投资或只给少量的补助,其项目资金主要靠贷款或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建设。江西省“十二五”重点水利项目规划中经营性水项目总投资达12.27亿元。同时已建成的小水电有4600多座,总装机容量为278万千瓦,年发电量近80亿千瓦时,占全省当年用电量的11%;近年来江西省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城市水务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筹资压力也越来越大,金融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2.服务对象。(1)企业化运营的小水电站。江西省大多数小水电站被购买或租赁,进行了产权转让和公司化经营,产权转换后,普遍更新了设备,强化了管理,效益明显提高。(2)水利建设衍生的生产与服务企业。对拥有收费权、承包经营权及匹配的旅游、服务等收入,或配套的生产等企业化项目,可以水利建设派生的旅游、餐饮服务、种养殖、农副产品生产企业等为承贷主体。(3)拥有特许经营权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企业。江西省城市水业经历了水价改革启动、企业化改造、特许经营和产权改革为特征的市场化改革,目前包括供、排水在内的城市水业大体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事业单位向拥有收费补偿机制的企业的体制转变。

3.服务内容。为商业化水利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已采取竞标拍卖、租赁、股份合作或联营方式且产权清晰的小水电项目、城市供水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项目自身拥有充足的现金流,项目的现金流与项目资产抵押足以覆盖风险。在科学评价经营主体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在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用于项目建设的条件下,以商业化承贷主体为服务对象,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保理、国内信用证等多种信贷工具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

4.风险防范与建议。(1)严格授权制度,强化贷后管理。水利项目贷款额度大,建设内容复杂,支出项目繁多,贷款使用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贷款被挪用的情况。风险防范上,首先,在遵循授权管理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有限授权,及时调整”的原则,合理划分贷款决策和管理权限;其次,按项目贷款进行严格管理,明晰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环节权限和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全面的贷后评价;第三,在贷款评估时引入外聘专家制,聘请水利专家对项目进行专业把关,提供经验指导和专业建议。(2)调整小水电项目准入标准。目前,建议适当降低小水电项目准入标准,扩大信贷业务服务范围。

(二)准公益性水利项目服务路径

1.目标市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兼具社会服务和经济效益,既承担防洪、排涝、水资源调控等公益性功能,又有供水、水力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综合工程、或具有经营价值的水库、渔业设施、受益主体可以具体化的给排水设施和饮水安全设施。江西省“十二五”重点水利项目规划的准公益性水利项目总投资达551.93亿元。其中:控制性枢纽工程投资230.12亿元,农村人饮安全工程投资65.83亿元,重点水源工程投资255.98亿元。

2.服务对象。(1)水利工程的业主单位。一是水电类,由发电企业组建的建设管理局;二是水利类,主要涉及渠道、防洪设施等的建设,主要有各流域主管机构及其下属单位;三是其他,涉及各水利机关,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景区管理处。(2)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要有所选择,重点关注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的大中型施工单位的金融服务需求。(3)水利项目运营单位。有些项目比如农村人饮安全工程、水电工程运营有一定的受益对象并且有排他性,可以选择这类经营性项目的运营主体为承贷对象。

3.服务内容。(1)为三大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提供银团贷款服务。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和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是投资较大、贷款期限较长、风险相对较大的大型水利建设项目,信贷服务可采用银团贷款方式进行,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基金业务服务。(2)向衍生的盈利项目提供信贷服务。准公益性水利工程可以衍生出许多私人产品,如水利发电、水产养殖、旅游等可以赢利,可为衍生的经营性项目主体提供信贷服务。(3)以财政补贴和收益权作质押,支持农村人饮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人饮安全工程以“项目经营收益+借款人自身经营收益+财政补贴等”作为组合还贷来源,以财政补贴收入权益和收益权作质押提供贷款。

4.风险防范与建议。(1)争取政策支持,降低准公益性水利项目贷款偿债风险。一是在政策上争取风险保险补偿机制,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规避风险能力,推动设立洪水、干旱巨灾保险和农田水利设施政策性保险,降低水利项目贷款风险。二是争取地方政府建立偿债基金,加大对水利建设主体的财政贴息、财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将财政补贴资金纳入项目单位的收入,增加水利建设项目的实际现金流。三是要不断创新担保机制,有效改变水利基础建设贷款风险敞口过大的问题。大力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地方政府土地抵押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增加水利建设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2)推行现金流综合评价,大力发展“打包”贷款。

(三)公益性水利项目服务路径

1.目标市场。公益性水利工程主要功能是社会服务,难以通过市场经营得到直接的经济回报,主要是承担防洪、排涝功能的河道堤防、农业灌溉骨干工程、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设施等。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代建制”,即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十二五”期间,江西重点水利项目规划的公益性水利项目总投资达871.15亿元,其中蕴藏着巨大的金融市场潜力。

2.服务对象。(1)水利融资平台。要积极介入江西水投集团等地方政府水利融资平台业务,建立与水利机关如水利局、河湖管理处、景区管理处的定期联络机制。(2)公益性水利项目代建单位。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主要形式是代建制,即:政府负责工程的立项、资金的筹集,建设单位负责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控。(3)公益性水利项目管理的物业公司。江西省部分公益性水利经营项目实行了物业管理模式,即项目法人只负责政策处理、维护运行管理经费筹措、防汛抗旱调度、工程安全及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具体的工程维护运行管理工作由项目法人向社会招标,由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

3.服务内容。(1)拓宽信贷质权范围,大力发展“过桥”贷款。如因政府投资暂时未到位,以获得各级政府批复的水利计划投资作质押,发放“过桥”贷款,缓解建设资金时间上的局限。(2)以防洪整治土地增值收益作质押担保,积极介入五河治理项目。靠近江河流域的土地多用于商业,以每亩100万元的保守价格估算,土地整治收益将达300亿元至500亿元,可以利用这些土地的未来收益作质押担保,积极提供项目贷款。(3)以河砂开采拍卖收入为还款来源,介入水利公益性项目。整合河道砂石资源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以资源费和采砂权拍卖收益为还款来源,为河道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及附属设备维修和更新、生态环境修复等提供信贷支持。

4.风险防范与建议。(1)多方协作,共同监管。一是贷款发放严格执行受托支付的有关规定,贷款支取需要项目法人、水利主管部门、施工监理等多方签字认可;二是需要财政部门、水利部门、借款人、金融机构共同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共同加强对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还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2)拓展水利项目范畴,提升经营指数。公益性的分类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通过拓展其用途功能、制定特定政策或提高价格等措施,可使原有工程的经营指数提升,公益性项目可变成准公益性项目,甚至变为经营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