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 17:35:52
银行股票投资范文第1篇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在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入账,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交易费用。购入股票、债券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发放的股利、利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即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进行估值,即将每个工作日结束时或每周五确定为估值日。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此调整原账面价值,增加(或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在初始和后续计量时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7年4月1日,A企业委托投资管理人用企业年金以交易为目的购买B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3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购买D股票投资基金10万份,每份5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按面值购入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20×7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按年付息E企业债券,面值为100元,5000张,共计50万元,利率4%,手续费千分之1.5。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B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450
贷:银行存款300450
购入D股票投资基金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购入E企业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2)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例2]20×7年4月30日,收到B公司已宣告分派的20×6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0.3元,该股利到达托管账户。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
(3)估值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7年6月1日为估值日,B公司平均每股价格为3.2元,D股票投资基金每份平均价格为5.1元,E企业债券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98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2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价值变动损益1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10000(4)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例4]20×7年12月30日,确认E企业债利息收入,并到达托管账户,金额为20000元。
确认E企业债利息收入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为15000元(500000×4%×9÷12),计入收回成本金额为5000元(500000×4%×3÷12)。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1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5000
[例5]20×7年12月30日,B公司宣告分派20×7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所分配股利假设均为20×7年经营所得),并到达托管账户。
收到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10000
(5)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例6]20×7年12月31日,投资管理人以3.5元/股的价格在证券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B公司股票,以每张105元的价格售出E企业债券,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
卖出B公司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35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270000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10000
投资收益——股票差价收入70000
同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20000
贷:投资收益——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000
卖出E企业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525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25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495000
投资收益——债券差价收入55000
同时,
借:投资收益——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10000
20×7年12月31日,将各项收入、费用同时转入企业年金基金净资产账户。
借:投资收益——股票差价收入70000
——债券差价收入55000
——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133050
投资收益——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
——交易费用1950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基金所持有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银行股票投资范文第2篇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在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入账,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交易费用。购入股票、债券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发放的股利、利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即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进行估值,即将每个工作日结束时或每周五确定为估值日。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此调整原账面价值,增加(或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在初始和后续计量时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7年4月1日,A企业委托投资管理人用企业年金以交易为目的购买B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3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购买D股票投资基金10万份,每份5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按面值购入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20×7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按年付息E企业债券,面值为100元,5000张,共计50万元,利率4%,手续费千分之1.5。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B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450
贷:银行存款300450
购入D股票投资基金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购入E企业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2)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例2]20×7年4月30日,收到B公司已宣告分派的20×6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0.3元,该股利到达托管账户。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
(3)估值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7年6月1日为估值日,B公司平均每股价格为3.2元,D股票投资基金每份平均价格为5.1元,E企业债券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98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2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价值变动损益1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1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公允价值变动)10000《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对我国企业设立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准则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
对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确认和计量,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在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入账,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及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记入交易费用。购入股票、债券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收到发放的股利、利息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即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进行估值,即将每个工作日结束时或每周五确定为估值日。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此调整原账面价值,增加(或冲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基金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在初始和后续计量时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1)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7年4月1日,A企业委托投资管理人用企业年金以交易为目的购买B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3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购买D股票投资基金10万份,每份5元,手续费千分之1.5;以交易为目的按面值购入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20×7年1月1日发行的3年期按年付息E企业债券,面值为100元,5000张,共计50万元,利率4%,手续费千分之1.5。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B公司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450
贷:银行存款300450
购入D股票投资基金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购入E企业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E企业(成本)500000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750
贷:银行存款500750
(2)对于收到的属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例2]20×7年4月30日,收到B公司已宣告分派的20×6年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为0.3元,该股利到达托管账户。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成本)30000
(3)估值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3]20×7年6月1日为估值日,B公司平均每股价格为3.2元,D股票投资基金每份平均价格为5.1元,E企业债券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为98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B公司(公允价值变动)2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股票价值变动损益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D股票投资基金(公允价值变动)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基金价值变动损益10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债券价值变动损益10000
银行股票投资范文第3篇
短期投资收益的涉税问题
会计上对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特殊情况外,在实际收到时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投资收益;而税法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均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特殊情况是指,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税收上必须严格区分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因为二者在所得税上的处理截然不同。处置收益是所得税税前所得,不需要还原,也不需要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直接并入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持有收益是所得税税后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进行还原,且需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还应作为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其已缴纳的所得税额还应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进行处理。
短期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
例如,某企业2002年1月从银行买入按年付息的A企业债券100000元,2月收到2001年债券利息5000元,3月将A企业债券以107000元卖出;2002年4月以银行存款164250元从证券市场购入的股票B作为短期投资,2002年5月B公司宣告并分派现金股利4250元,2002年6月以170000元卖出(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2002年1月,购买短期债券时:
借:短期投资———债券A95000
应收利息5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
对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00元,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包括在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中,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
2002年2月,收到2001年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5000
贷:应收利息5000
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00元,只冲减已记录的应收利息,不冲减短期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
2002年3月,处置短期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107000
贷:短期投资———债券A95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处置收益12000
由于没有取得持有收益,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如果存在短期投资持有收益,必然会导致以后处置时,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不一致。
2002年3月,购买短期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股票B164250
贷:银行存款164250
2002年4月,收到宣告分派的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4250
贷:短期投资———股票B4250
由于宣告分派股利在购买之后,会计制度要求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税法要求分回的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不论是否补税,都一律按被投资企业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还原成税前所得,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是,如果该持有收益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15%,还应作为“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5000元[4250÷(1-15%)]进行申报;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15%,其已缴纳的所得税额750元[4250÷(1-15%)×15%]还应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进行申报。
2002年5月,处置短期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170000
贷:短期投资———股票B160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处置收益10000
银行股票投资范文第4篇
自《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以来,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基本理顺了相关业务流程,积累了投资经验。在商业银行严格区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并根据客户类别销售产品的前提下,为进一步丰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促进该项业务稳健发展,现对境外投资范围做如下调整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通知》第六条第四款中“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的规定调整为:不得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
二、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所投资的股票应是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二)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商业银行应在投资期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确保持续符合上述要求。
(三)单一客户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客户应具备相应的股票投资经验。商业银行应制定具体评估标准及程序,对客户的股票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五)境外投资管理人应为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机构。商业银行应对所选择的境外投资管理人进行尽职审查,并确保其持续取得相关资格。
(六)商业银行应选择在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三、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基金类产品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应选择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
四、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结构性产品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应选择获国际公认评级机构A级或以上评级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产品。
五、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按照审慎原则和资产多样化原则,充分考虑市场形势、银行的资源、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从资产配置的角度进行产品开发和投资组合设计,避免投资地域、资产类别和投资标的等集中度风险。
六、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制定相关投资管理制度,详尽规定甄选境外投资管理人和筛选各类投资产品的原则、基准和程序,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资格。
七、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向客户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进行投资。
八、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运用掉期、远期等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衍生金融工具应仅限于规避风险目的,严禁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
九、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客户适合度评估机制,依据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的、投资经验、风险偏好、投资预期等资料对客户的风险承受度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等级,向客户提供与其风险等级适当的产品,避免理财业务人员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
十、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严格管理理财业务人员,高度重视理财业务营销人员的培训,使其清楚了解所销售的理财产品的特征和风险,并在销售过程中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告知客户,确保销售行为的合规性。
十一、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将募集的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及各相关责任人的资金完全分开,并以理财产品的名义开设独立账户。严禁商业银行及各相关责任人挪用客户资金。
十二、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严禁与各相关责任人发生任何利益输送的行为。
十三、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在相关责任人的协助下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客户披露所有便于其进行投资决策的相关信息,并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收益率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客户披露,尽责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建立并执行恰当的内部客户投诉处理程序,妥善地受理、调查及处理客户投诉。
十五、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时,应建立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银行股票投资范文第5篇
(一)货币政策的影响
货币政策通过利率变动影响到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从而导致股票需求的变化最终影响到市场的波动。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促使银行个人贷款量的增加,社会融资环境的宽裕令大量的社会游资不断流入股票市场,造成股票市场的交易活跃,价格上扬。
(二)财政政策的影响
国家以财政政策调节宏观经济,财政支出的增加与降低将直接影响市场的繁荣与否,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效益。而税率的提高或减少,将会影响到市场的投资欲望与股票价格,从而直接与个人股票投资的损益相关。
(三)供求结构影响
当可供投资者持有的股票量和入市资金之间的比例失调时,市场的扩容速度与入市资金增加速不匹配时,供求结构风险就显得极为突出,大量的资金闲置或过热,都会导致股市出现虚假的繁荣和萧瑟,从而增加了个人股票投资的风险。
二、个人风险管控应对策略
(一)策略层面防范
1.避免盲目投资,全盘投资计划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性,致使个人投资者在投资之初就处于一个不利的位置。因此个人股票投资第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信息的搜集,把握住市场的定位,分析判断现今股票市场的投资价格变化,入市时间和入市目标的制定,乃至于最后的撤离时间,都需要做好计划,不能仓促选择。
2.规避风险,不亏为赚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股票的涨幅变化极快,投资盈利时应留出空挡,分析市场变化果断抛售,避免被“套牢”或者“踏空”,任何时候给自己留出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做出止损吸纳。
3.投资不是投机股票虽然名为投资,实际上却是投机行为,而且短时间的投机常常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因此众多的个人股票投资者就陷入了投机者的行列。而股票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投机在带来巨大利润的同时也扩大了风险。
(二)实际操作的风险防控对策
1.买入卖出时机的选择当股价高于SAR线之上的时候,属于买方市场。股价低于SAR线之下属于卖方市场。SAR指标反应的是长期和中期的走势,因此何时买入、卖出,当以SAR线为基准,结合长期均线来判断时机。
2.以值搏率测算通过对值搏率的测算分析,比较一段时间内某一只股票的上涨和下跌空间,选择上涨空间比较大的股票投资,避免持有值搏率低的股票。
3.技术指标测算买点结合周线、月线的KDJ指标,在低位、套牢区外、布林线收口方向、极度萎缩和重底线交合出找寻校准买点。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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