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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精选

土地供应管理

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供应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供应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以收回、收购、置换方式予以储备,通过前期开发整理,向土地使用者公开提供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市政府成立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具体领导本市的土地储备工作。**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在**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和出让前期工作。

第五条市国土、财政、规划、监察、发改委、国资委、审计、建设、房管、环保、物价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供应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经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下列土地应当通过收回或收购的方式予以储备:

(一)土地使用期限已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二)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三)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土地;

(四)企事业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的土地;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六)需盘活改造的工商企业的仓储或其他用地;

(七)市政府为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指定收回、收购、置换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由政府优先收购的土地;

(九)市规划区内按规划要求需改造的村庄用地;

(十)司法机关依法提请协助执行的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土地;

(十一)转让地方后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原军用土地;

(十二)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十三)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第八条凡本办法规定应当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申请市储备中心收购,不得擅自转让或开发。

第九条储备土地前,规划部门应出具地块详细规划和控制指标以及道路坐标、控制红线图等,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依据。

储备土地出让应当附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及附图,并且完成前期开发整理工作。

第十条储备中心拟定的土地储备和供地方案,应当在地价评估的基础上由国土资源部门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土地储备方案应当包括补偿安置方案。

第十一条储备土地的供应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遵循土地审批程序。除法律法规要求行政划拨的以外,经营性用地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供应土地。

第十二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起始价、保证金由国土资源部门研究确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底价由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储备土地信息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遵循出让计划公开、供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四条土地储备资金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充实周转金;

(二)银行抵押贷款;

(三)其他借款;

第十五条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土地储备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土地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办法规定应当进行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储备非法转让、出租、买卖或改变用途的,由国土、规划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第2篇

我们今天召开这个紧急会议,就是传达国土资源部大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行,做好土地供应合同备案和*、*年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管理,提高土地供应、利用的监测、监管和分析能力。

徐绍史部长最近明确批示:“加快推进系统运行,争取上半年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最迟在三季度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我省这项工作开展的不是太理想,在全国处于落后位次,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否则“冻结”建设用地审批将直接影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刚才大家的发言,不同程度提到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不好的客观原因,但我觉得更重要的应找一找主观原因,我们究竟重视程度怎么样?我们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是一个技术性强、协调面广、关联度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是领导的重视程度,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地区,工作推进就比较快,比如*、合肥等。

下一步,各地应加强“两个结合”,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用工作。

一是把系统的运行与整个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要实现土地出让的电子合同取代纸制合同,接着是计划指标分配、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工作要同系统运行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成果,增强开展工作主动性,如果没进行土地供应信息的录入就视为批而未用,它将会影响到计划的分配。下一步,省厅还要通过各地供地和用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计划管理,通过掌握监测监管中批而未供情况,来把握土地审批的节奏;通过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推进节地考核;通过将电子合同号列为登记的必备要件等,从根本上解决系统运行和日常工作流程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系统运行与严惩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对于系统运行不理想、数据质量较差的市,我们将比照国土资源部的做法,约谈政府和市局相关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还不能整改的,暂停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大家回去以后要转达省厅意思,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将系统运行由外在的要求变为市、县国土管理部门的内在需求,变“要我用”为“我要用”,确保三季度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确保三季度土地供应情况数据全覆盖,系统赋予的电子合同(包括划拔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全部取代纸制合同。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省厅提出以下时间要求:对于09年土地出让合同、划拔决定书网上填报以及*、*年历史数据补录没有开展或没有做完的市、县,必须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从9月份起,暂停受理所在市、县的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在此,我要特别提醒未备案的*县等,要扎扎实实地采取措施迎头赶上,不要拖全省的后腿。9月15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省辖市,全面停止受理全市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

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第3篇

我们今天召开这个紧急会议,就是传达国土资源部大连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行,做好土地供应合同备案和*、*年历史数据补录工作,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管理,提高土地供应、利用的监测、监管和分析能力。

徐绍史部长最近明确批示:“加快推进系统运行,争取上半年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最迟在三季度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国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我省这项工作开展的不是太理想,在全国处于落后位次,必须痛下决心迎头赶上,否则“冻结”建设用地审批将直接影响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刚才大家的发言,不同程度提到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不好的客观原因,但我觉得更重要的应找一找主观原因,我们究竟重视程度怎么样?我们究竟采取了哪些措施?监测与监管系统建设是一个技术性强、协调面广、关联度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开展的好坏关键是领导的重视程度,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地区,工作推进就比较快,比如黄山、合肥等。

下一步,各地应加强“两个结合”,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监测与监管系统的运用工作。

一是把系统的运行与整个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要实现土地出让的电子合同取代纸制合同,接着是计划指标分配、用地预审、用地审批和土地登记等工作要同系统运行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监测监管系统成果,增强开展工作主动性,如果没进行土地供应信息的录入就视为批而未用,它将会影响到计划的分配。下一步,省厅还要通过各地供地和用地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计划管理,通过掌握监测监管中批而未供情况,来把握土地审批的节奏;通过土地开发利用情况推进节地考核;通过将电子合同号列为登记的必备要件等,从根本上解决系统运行和日常工作流程两张皮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把系统运行与严惩约束机制结合起来。对于系统运行不理想、数据质量较差的市,我们将比照国土资源部的做法,约谈政府和市局相关领导,在规定时间内还不能整改的,暂停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大家回去以后要转达省厅意思,切实重视这项工作。将系统运行由外在的要求变为市、县国土管理部门的内在需求,变“要我用”为“我要用”,确保三季度实现监测监管系统提取数据与纸质数据的统一,实现通过系统提取全省建设用地供应情况数据直接用于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确保三季度土地供应情况数据全覆盖,系统赋予的电子合同(包括划拔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全部取代纸制合同。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省厅提出以下时间要求:对于09年土地出让合同、划拔决定书网上填报以及*、*年历史数据补录没有开展或没有做完的市、县,必须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从9月份起,暂停受理所在市、县的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在此,我要特别提醒未备案的*市、*县、*县、*县、*市、*市、*、*、*区、*县、*区、*、*县、*区、*、*区、*市、*县等,要扎扎实实地采取措施迎头赶上,不要拖全省的后腿。9月15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省辖市,全面停止受理全市用地预审和用地申报。

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第4篇

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且小于2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

按照“政策宏观调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不断完善“限房价、竞地价”的供地方式,确保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严格执行地块不捆绑出让、住宅容积率不小于1、不生地出让、不超规模供应商品房用地的规定,加大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力度,禁止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等情况的企业参加天水地区内的土地竞买活动;

依据“新国八条”相关规定,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金融部门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有效防止了不符合规定的竞买资金流入土地出让市场,避免了哄抬地价、“无力”开发现象的发生。

土地供应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突发公共事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登陆浙江。之后的30多个小时里,浙中浙北许多城市都先后遭到了狂风暴雨的横扫。河水猛涨,道路成河,有的城市街道、小区竟然被大水淹没,致使交通严重堵塞,群众生命财产相当危险。虽然各地全力组织抗灾自救,但还是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究其原因,除了本次台风自身的特点比较离奇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1)本次台风预警信息不够准确,有些城市的主要河流水位预降不够;(2)有些城市的排水管网不畅通;(3)防汛物资准备不够充分等等。

通过这次台风事件,一些潜在的、深层次的管理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地方政府作为处理这类自然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行为主体,其管理能力和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本文从地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失误原因及其相关对策等三个方面,对其公共危机管理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1地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

通过对现实事例的归纳总结,可以将地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行为主要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1)瞒而不报,隐而不发,即政府职能出现了“越位”。有些地方政府在其所辖区域内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竭力隐瞒事件的真实情况,淡化事件的严重程度,有的地方政府为了防止真相外露,甚至进行上下勾结,实行新闻封锁。

(2)消极应对,心存侥幸,即政府职能出现了“缺位”。有些地方政府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不是立即投入到救灾过程中去,着手弥补和挽救由该事件造成的损失,而是希望借助于中央的力量来化解由该事件引起的一系列危机,导致中央有关部门及人员出现事多繁重的情况。

(3)瞻前顾后,措施不力,即政府职能出现了“错位”。地方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时,这类行为最为常见。它表现为事件发生地的地方政府虽然也试图积极介入到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去,却由于本身的偏差或考虑不周,特别是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影响,导致其各项举措非但无法抢险救灾,反而因为不能满足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及时性要求,贻误战机,激化矛盾。

上述三种类型的行为代表了有些地方政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虽然各有区别,但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对政府自身形象的损害却是同样严重的。

2地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原因

地方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失误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存在于如下几个方面:

(1)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公共危机的防范不够重视。有的地方政府只顾本地的经济发展,对危机爆发的预控不够关心,缺乏警惕。因而在机构设置、应急的管控处理方面存在较大缺陷,工作重心在“堵”和“治”上,而不在“防”上。毕竟“亡羊补牢”式的防范总没有未雨绸缪的应对来得从容。另外,有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甚至出现腐败现象。

(2)危机管理中的管控机制不健全。管控部门设置分散,一次突发险情往往涉及多个机构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作用。倘若各部门步调不能协调统一,势必对整个险情的驾驭极为不利。另外,险控管理缺乏规范,专业人才供给脱节,在相关人才的培养方面严重滞后,尤其在知识结构和技能水准上脱离实际形势的发展要求。

(3)在危机管理中缺乏恢复机制。在危机事后的处理阶段,政府一方面需要妥善处理有关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等恢复性问题;另一方面还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修正组织的日常决策和应急处理系统,因此需要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而现阶段,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处于“缺位”状态,危机的善后处理多依靠单方面国家财政,缺乏多渠道多方式的恢复动员机制。而且,危机决策处理的事后校正机制也不够健全,不太妥当。

3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对策

目前,随着各地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日益重视,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也在不断地加强。为了更系统、更科学地处理好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事件发展过程的规律,提出以下几条措施和看法:

3.1建立公共危机预警机制

针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包括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健康的重大传染疫情,具较大破坏力的自然灾害,以及一些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等),须建立能全面有效预测、防范的预警机制。该机制强化政府责任,从中央到地方分别制定出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制度,定期、定点对险情的发生及其可能的危及范围进行科学预测,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避害或将危害的发生缩小在最小范围。而且,预警机构还需设立灾情防范标准并做到分级别预警与分级别抗灾。总之,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能使危机及其危害在其发生之前就掌控于帷幄之中。

3.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为做到处变不惊,对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应做到“常备不懈”,应设立常设机构,力争做到一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由发生险情的所在管理部门牵头,其它相关部门予以配合。由于任何突发公共事件的出现都不可能仅局限于某一部门或领域,其处理具有系统性,它必然需要诸多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发情况一旦发生,就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应对,建立一支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应急队伍;同时还要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重视和发动非政府群众团体组织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并且在危机处理中形成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处理渠道,使突发事件处理机制走上法制化轨道。政府职能也由此转变,使之更倾向于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3.3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布,可以释放出巨大的社会力量,形成“同舟共济”的团结局面,避免大规模的社会恐慌。同时公开和公享信息,也有利于争取国际社会合作,实现研究上的突破,尽快解决问题。同时,还需完善信息的上报制度,严格限定险情发生地的当地政府在接到险情后向上一级政府通报的具体时限,不得影响险情的管控。

3.4建立财政资源动力机制

危机管理中,政府财政预算投入不足,使危机的预控、管控及善后恢复都严重滞后,难以应对突发险情。因此,必须在财政上予以有力支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基金,并对危机管理所必须的监督检测、设备维护及技术人才储备给予重视,将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从法律上给予切实的物质保障。

3.5完善人才储备机制

公共危机处理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并涉及不同的行业领域。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后备人才能否有效的供给是能否最终战胜危机的关键所在。因此,后备人才的培养及储备人才机制的建立就显得非常重要。针对突发危机处理的人才培养,既应注重素质的全面提升,又要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尤其在危机预控、管控及应急处理等方面,增加人才的储备经费,加强对应急管控的演练力度。一旦危机爆发,抗危斗争的有生力量能够得到有效充足的供给。同时,进行全民性的防灾教育。也应纳入危机人才培养的工作范畴。通过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公共危机意识,从而增强公众自身的自救能力。3.6完善干部问责纠错机制

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是不容许出现不负责任的官员的。资料显示,由公共危机掀起的“免官潮”,使许多高官纷纷下马。查处渎职干部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政府的整体形象,因而社会各界叫好之声一片。但是,免官潮的出现也正反映了我们在干部的问责纠错方面存在深刻的机制问题,还需进一步完善,使问责纠错机制更加规范,而不至于使官员下马仅仅成为危机处理中“权宜之计”的应急行为。尤其,对于官员的罢免也须建立合理科学的运作机制,使其符合严格的法定程序,并与其法律责任相匹配。同时,还须对官员的行政责任给以严格界定,使其在职责范围内勇于担当,而不上交问题而转移责任,以致造成工作的拖延与被动。总之,官员的问责纠错既不宜矫枉过正,损伤原有的制度与原则,又要实现行政责任与行政权力相统一。

3.7建立公共危机管理制度的评估机制

从每次突发事件产生的危机中吸取经验教训,对公共危机管理制度自身作出评价,使制度本身具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从而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确保其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

3.8建立善后恢复的保险机制

公共危机过后,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必然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特别是在民众的心理方面,影响极大。通常人们在灾后较消极悲观,甚至人生观与世界观都会发生重大改变。另外,人气也极为萧条,严重影响经济的元气恢复。因而保险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灾后的重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此次台风而言,一些相应的保险条款的兑现,为许多灾民的生活给予一定程度的帮助,更是在心理上给予了相当大的信心支持。当然,善后恢复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实践证明,只有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参与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4结束语

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危机管理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如何提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帮助。相信在地方政府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定能战胜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危机,将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参考文献

[1]李晨,薛立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地方政府的职能缺失及其对策研究[J].理论月刊,2006(10):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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