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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防治土地腐败思考

土地市场防治土地腐败思考

土地资产是一笔巨大的国有资产,由于它具有价值增值性和供给稀缺性等特点,使之成为腐败分子非法牟取暴利的重点领域,如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体现土地资产价值,增加财政收入,从源头上预防土地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是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都极为关注的一个重点,近些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交易,全面实行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整顿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为此,江西省永丰县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在如何采取教育、制度、监督并举的措施,规范土地市场,防治腐败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与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的自律意识和土地法制观念。近年来,永丰县注重通过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尤其是县四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作出了表率。*3年8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关于土地管理、经营性土地出让和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等法规和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规范从政行为,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便于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领会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该县还编印了*本《治理整理各类开发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文件选编》,发至县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乡镇场和县直各部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使之深入人心,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召开了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及省市关于治事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精神,对全县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成立了清理整顿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国土、监督、计委、财政、建设、审计、经贸委、中小企业局、恩江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筑防治土地批租腐败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土地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永丰实际,*3年该县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的若干规定》(永府发[*3]1号)、《永丰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暂行办法》(永府发[*3]2号)、《关于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规定》(永府发[*3]12号)、《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意见》(永发[*3]22号)、《永丰县治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永府办字[*3]141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土地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等规范土地市场运行的基本制度。二是建立了科学的土地储备供应机制和土地资产管理新模式。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坚持城乡土地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所有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必须依法由县国土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征地、供地。从而真正形成“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供应机制和土地资产管理新模式,科学制定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达到土地供给与土地市场需求的基本平衡,土地供给略低于土地市场需求的最佳状态,防止“饥饿拍卖”。三是建立了土地交易中心,依法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该县建立了土地交易中心,承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公开交易事项,自*1年4月30日起,尤其是*2年7月1日后,该县推行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招标拍卖挂牌前,县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入市情况向监察局告知,由监察局派员参与每宗土地公开出让的监督,在公开出让前20日在市级媒体公告信息,增强土地交易的透明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发挥市场手段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充分显现土地资产的价值。*2年7月1日至今,共向社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11宗计191.83亩,土地出让收入5033.18万元,仅县剧院、文化馆及图书馆宗地公开拍卖,就比起拍价高出310万元成交,县水电局宗地则更是较起拍价高出600万元。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3年该县以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契机和动力,加大了对土地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不按规定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认真检查,严肃查处了两起土地违纪案件,即龙冈乡人大副主席(正科级)邱某利用职权侵占国有土地少交土地出让款案和藤田供销社原主任黄某违反经营性土地出让规定,组织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追缴违纪款18万余元。对2宗协议出让的经营性用地进行了纠正处理,收回供地121.5亩,并追究了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确保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范、有序进行,促进了全县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