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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时尚范畴

审美时尚范畴

审美时尚是在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全球性时代背景下以及美学研究转向审美文化研究、对文学的探讨转向对文化的关注的学术环境中产生的一个当下性范畴。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背景使“时尚”这个工业文明时代的产物不再受限于时空的阻隔而可以实现在世界各个角落同步登场;人类审美共通感的存在,也使“时尚”无须借助语言而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并可能成为引发人们竞相摹仿、追逐的文化消费浪潮。如此,使“审美”与“时尚”这两个概念走向一个偏正复合的单一范畴成为可能,对“审美时尚”的研究也成为当代审美文化探索中值得重视的前沿性课题。

审美时尚的内涵

审美时尚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已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术语和概念。因为范畴所“揭示的是客观世界和客观事物中合乎规律的联系,在具有逻辑意义的同时,作为存在的最一般规定,还有本体论的意义”(注:汪涌豪:《范畴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页。)。但是,不论是在静态的逻辑层面上展开还是在动态的历史发展轨迹中探寻,都难以对“审美时尚”予以准确的界定。它与“审美文化”有着共同的内涵界定上的“尴尬”命运。正如对“文化”众说纷纭的解释带来的是对“审美文化”界定上的争论不已一样,对“时尚”的阐释角度不一,也给“审美时尚”的界定带来了困难。还是先来看看对“时尚”的有关解释:“时尚是现实生活中广为流行的某种行为习惯、某种物品或某种观念。”(注:心理学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心理学百科全书》下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884页。)“时尚是在大众内部产生的一种非常规的行为方式的流行现象。具体地说,时尚是指一个时期内相当多的人对特定的趣味、语言、思想和行为等各种模型或标本的随从和追求。”(注: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12页。)时尚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现象,指社会上新近出现的或某权威人物倡导的事物、观念、行为方式等被人们接受、采用、进而迅速推广以致消失的过程”(注: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版,第170页。)。国内对“时尚”的界定已呈多样化,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各不一样。第一种从客体文体出发,已有把时尚从理论上加以划分的意图;第二种从主体角度出发,论及时尚的社会行为模式;第三种从社会心理角度出发,探求时尚的传播规律。在国外,德国社会学家齐奥尔格·西美尔(GeorgSimmel,1858~1918)是研究“时尚”的重要人物之一,他虽然没有对其作出严格的界定,但从社会学角度对时尚进行了功能和价值的描述与判断。如:“通过某些生活方式,人们试图在社会平等化倾向与个性差异魅力倾向之间达成妥协,而时尚便是其中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心理的社会学研究》,载刘小枫译《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5、94、96页。)“时尚是阶级分野的产物,并且像其他一些形式特别是荣誉一样,有着既使既定的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日本学者藤竹晓认为:“时尚不仅是某种思潮、行为方式渗透于社会的过程,而且,通过各种渗透的过程,时尚队伍的扩大,还包括不断地改换人们的价值判断过程。”(注:藤竹晓:《废弃与采用的理论》,转引自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13~414页。)英国学者乔安妮·恩特维斯特尔认为:“时尚会随着新旧阶级的此消彼长而获得相应的意义:恰如费尔南德·布罗代尔所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服饰在任何时候都是人们社会地位的显示’。特别要提及的是,服饰还参与了由新兴资产阶级发动的对旧的特权阶级和权力结构的挑战。”以上三位,除日本学者外,均倾向于时尚是阶级的产物,社会地位衍生时尚。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切入,对时尚进行的各有侧重的内涵揭示,进一步突显出时尚内涵的复杂性。“不过,有一点却是确定无疑的,那就是,‘审美时尚’是‘时尚’的一种类型。换言之,审美时尚是‘时尚’;但并非所有的时尚都是审美时尚……”(注:郑惠生:《论审美时尚的特性》,《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8年第2期。)但是,在“时尚”与“审美时尚”两者的关系上,还存在着另一种观点,即“时尚”本身就意味着是“审美的”,加上“审美”属画蛇添足,因而形成了对“审美时尚”范畴独立存在的必要性的质疑。真正厘清这两者关系,对我们把握“审美时尚”内涵十分重要。

首先,从时尚作为一个普遍存在的客体角度来看,时尚自身的确包含着审美的因素,在这个层面上,时尚与审美时尚几乎可以等同,也就是说,时尚的就是审美的。在西方,时尚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生产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化的过程中,由少数金融寡头所操纵,通过大众传媒来展示所销售的产品,以引起人们的兴趣,激发人们的摹仿欲望,并引领社会的潮流,进而达到产品畅销的经济目的。这一经济行为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最初的目的没有改变,但其社会意义却在不断地演变。比如,作为时尚之都的法国巴黎,T型台上的时装展示,在销售者眼里,只不过是一种促销手段;而在设计师和欣赏者眼里这已是一种艺术的展示,是一种时尚,一种审美时尚。

其次,从主客体两相映照的角度考察,“时尚”与“审美时尚”虽同为一种客观存在,但“时尚”偏重于客体存在;而“审美时尚”更侧重于主体观照,即以美学的视野对客体“时尚”予以自上而下的烛照。从这一层面而言,两者又不能完全等同。比如,当下市场上的电子类产品,厂家在促销时常冠之以“时尚”,诸如“时尚手机”、“时尚电脑”、“时尚MP3”等,作为反映一个时代的文明之物,并能引领时代潮流,它们被冠之以“时尚”;或者在相对一段时间里,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或同一厂家先前的产品相比,在款式、功能、价格等方面不断地翻新、改进等,故称之为“时尚”,这两个方面均能成立。但这些时尚实物是否就是审美之物,这种时尚是否就是审美时尚,还要取决于主体能否产生审美感受。

通过对“时尚”内涵的探寻和对“时尚”与“审美时尚”两者关系的辨析,我们认为,审美时尚是一种给追随者以情感上的愉悦和精神上的满足并具有价值判断和审美导向的时尚。审美时尚不同于实用时尚,实用时尚带给人实际的利益和物质享受的满足感,而审美时尚则是诉诸感官愉悦和情感陶冶的、精神层面的消费。审美时尚与观念时尚也有不同,观念时尚给人们以观念上的改变与冲击,但这种时尚常常以更加前卫的、非审美的观念和行为示人,并不在意能否形成为大众接受和追随的审美行为,更不追求价值判断和审美导向作用。

审美时尚的特征

1.创新与摹仿的上行下效。这两者构成了审美时尚发生学意义上的特征。创新是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造就了不同时期的社会风貌,特别是审美时尚的产生,其社会心理恰恰是人们求新求变、标新立异的心理追求。而摹仿则出自人类的一种本能心理动机,特别是对符合自己审美理想的外在新奇事物、行为的摹仿,往往源于不自觉的心理冲动。当原始初民某个部落里一些女人将野花插在自己头上,或一些男人狩猎归来将兽角戴在自己头上,将寻常之物作为审美对象并用作装饰品时,不论是出于图腾崇拜还是原始宗教的目的,他们的这些创新行为都会引发众人的纷纷摹仿,从而成为那个时期不同部落之间的时尚。这种时尚又往往是体现部落内部一致性和与外部相区别的标志。“在那些社会结构不具有阶级分层功能的地方,时尚的本质是由分界功能——再加上模仿功能——构成的这一点特别地明显,在此情况中时尚向邻近的阶级显露自己。”(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可以说,一方面,没有创新,就没有时尚的产生,因为创新是一种“寻找不变中的变化、个体的差异、独立性,从一般性中自我凸显的基本取向”(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心理的社会学研究》,载刘小枫译《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5、94、96页。)。另一方面,没有摹仿,也就没有审美时尚的发展。正是人们的追逐和摹仿,使审美时尚得以完成自己的一次生命旅程并走向消亡。

2.领潮与赶潮的双向互动。这是促使审美时尚快速传播的社会心理特征。时尚的潮流总是为少数人所引领,而大多数人只不过是在追赶潮流。“时尚的本质存在于这样的事实中:时尚总是被特定人群中的一部分人所运用,他们中的大多数只是在接受它的路上。”(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对于领潮者而言,他们希望达到的目的是树异于人,而赶潮者希望的是求同于人。对于审美时尚的追求同样如此。在领潮者和赶潮者心中,对审美时尚的截然相反的认知,使审美时尚已化作不同的符号象征。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赶潮者希冀追上并加入领潮者的行列已不可能。因为旨在树异于人的领潮者早已在赶潮者求同的道路上弃之而去,另辟天地,开始引领新一轮的审美时尚浪潮。因此,对于审美时尚而言,它“不是存在(being)的问题,而在于它同时是存在与非存在(nonbeing);它总是处于过去与将来的分水岭上……”(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

3.同化与分化的群体归属。这是审美时尚的社会功能特征。领潮者的“趋异”和赶潮者的“求同”,使审美时尚在社会历史的共时性状态中对人们起着既分化又同化的复杂作用。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会寻求一种群体的归属感,而审美时尚常常扮演着划分社会阶层的角色。不可否认,即使是处于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也有着审美共通性,这种共通性使不同群体的人在追逐审美时尚的过程中得以同化;同时,身处上层的人为了将自己所属群体与其他下层阶级区分开来,常常拥有自己贵族化的审美情趣、审美理想等,它们常常表现为由一种实物转向为一种审美符号,并把它作为区别于其他群体的标志。比如,“欧洲男人的佩剑、女人的羽毛扇、伦敦人的雨伞、中国八旗子弟的荷包(腰上戴一串)”(注:华梅:《定位时尚》,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120页。)等。有时,上层阶级会动用特权严禁下层阶级摹仿他们的审美时尚,如中国封建帝王对黄色作为帝王之色的占有等,以使他们与社会下层阶级相区别,达到分化的目的。但审美共通性的存在和对上层阶级习俗好尚的摹仿,又使审美时尚具有不断同化的社会作用。今天,人们的群体归属感更为强烈,人们在对审美时尚的追逐中寻找同类,回归同类,个体因追随审美时尚而被同化,又因追逐不同的审美时尚而被分化。

4.内隐与外显的社会面具。这是审美时尚对人们的一种心理补偿或者说是平衡机制。“优雅的人与特别的人接受时尚把它作为一种面具加以使用”,因为“他们非常不想与人交往,因而在外在事物上盲从公共的标准,成为保留他们个人感情、品味的自觉方式”。(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对于内隐者而言,“只要它是时尚,它就可以免于个人在成为注意对象时所会经验到的不愉快的反应”(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时尚对于那些举足轻重、引人注目且个性化十足的人而言,又起到了平衡的作用,“因为在时尚里一方面具有普遍的摹仿性,跟随社会潮流的个体无须为自己的品味与行为负责,而另一方面,又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对个性的强调、对人性的个性化装饰”(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对于外显者而言,“许多时尚容忍狂妄、自大,而这在独处的个人那儿会遭到愤怒的排斥。然而,在时尚的支配下,它们很容易被接受”(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这恰恰是时尚为追随者带来的庇护。审美时尚同样具有这种社会功能,如许多女性在公开场合受审美时尚的驱使,为了展示自己的美丽“可以当着三十个或一百个男人穿低领的衣服,但在客厅里对着一个陌生男人穿同样的衣服却会感到困窘”(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的哲学》,费勇等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第72、74、76~77、77、84、85、81、85、85页。)。

5.尚美与自由的精神追求。不同时期的时尚以及人们对审美时尚的追求体现着人类向往和追随美的生命历程。马斯洛曾经写道:“在某些人身上,确有真正基本的审美需求。丑会使他们致病(以特殊的方式),身临美的事物会使他们痊愈。他们积极地热望着,只有美才能满足他们的热望。”(注:[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59页。)“我们关于审美的需要、冲动、愉悦、创造性,以及所有与审美有关的体验,很少能够通过实证进行把握。但是,审美的体验是如此强烈,审美的渴望是如此迫不及待,使得我们不可避免地想要设置一些概念来指称这些主观事物。”(注:马斯洛语,转引自[美]爱德华·霍夫曼《洞察未来》,改革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128页。)审美时尚便常常因此而成为美的代名词,它就是作为一种“审美需要”而体现在人类对于美好事物的观照、追求、品味与享受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正体现着人类心无羁绊的生命自由。也正是人类对审美时尚的不懈追求,才使“美”这条河流不断地得到激荡而源远流长,才使审美时尚不断地演绎、不断地推陈出新,并引领着人们向美的自由境界前进。

审美时尚的范畴系统

对审美时尚进行范畴研究,还要把它置于相应的范畴系统中,以动态的眼光去把握它乃至这个系统的产生、发展、演变。因为,“特定的美学范畴乃至范畴体系一旦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能够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随着时代社会的变迁,文化背景的转换和审美实践活动的日趋丰富和深化,特定的美学范畴乃至范畴体系也必定会在历史演进的动态流程中或隐或显地表现出变易性。”(注:徐放鸣:《论美学范畴的学科特性》,《学术月刊》1993年第7期。)因而,我们要努力在历史性与逻辑性、稳定性与变易性的辩证统一中,寻求对审美时尚形成新的认知与理解。

在我们研究审美时尚范畴系统之前,有必要先探讨、确立时尚范畴系统。就时尚范畴研究而言,虽然各家研究的出发点、理论背景和阐释目的不同,但具有一定共识的是“三大形态”说。如金元浦认为:“时尚的发展有一个序列,可以区分为时兴(fad)、时髦(fashion)与时狂(craze)三个阶段或三种形式。”(注:金元浦:《丧钟为谁而鸣?》,《河北日报》2003年8月15日。)周晓虹认为:“时尚不是一种单一的社会现象,它有不同的层次,具体的表现形态也多种多样……我们可以从有关时尚的诸多称谓中选择时髦(fad)、时尚(fashion)和时狂(craze)这样三个最具概括性同时又互为连续的概念,来代表时尚这一现象的三大主要形态。”(注:周晓虹:《时尚与社会变迁》,载周宪主编《世纪之交的文化景观》,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265~272页。)两位学者对时尚三种形态的汉语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相对应的英文单词却是一致的,如对“fad”,前者解释为“时兴”,后者为“时髦”;对“fashion”,前者为“时髦”,后者为“时尚”。那么,“fad”、“fashion”究竟对应汉语哪两个词语比较适合呢?对于“fad”,《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以下简称为牛津词典)解释是“流行的时尚、爱好、狂热等”(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增补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517、527、1626、1696页。);《朗文英汉双解词典》(以下简称为朗文词典)解释是“(一时的)狂热;一时的风尚”(注:《朗文英汉双解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年版,第429、437、280页。)。相对于时尚的初始化“起步”状态而言,“fad”显然是“小跑”了,它虽未形成气候,但已稍有影响了。因而,它不应该是时尚初始化状态时的“时兴”。不过它也绝不是“时尚”。两个词典对“fad”均有限制,前者表述为“notlikelytolast”,后者限定为“ashort-lived”。既不是“时兴”,也不是“时尚”,它是否可以对应“时髦”呢?这还要取决于“fashion”究竟指代的是什么。在牛津词典中,对它的解释是“popularstyle(ofclothes,behaviour,etc)atagiventimeorplace,流行的式样;时尚;风尚;风气”(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增补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517、527、1626、1696页。);朗文词典解释是“thewayofdressingorbehavingthatisconsideredthebestatacertaintime,时髦;时尚”(注:《朗文英汉双解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年版,第429、437、280页。)。两者的共性释义即为“时尚”,但这并不是主要的依据,重要的是两者对该词严格的时空限定,前者为“atagiventimeorplace”,后者为“atacertaintime”,这一点对该词对应汉语“时尚”是非常重要的(见下文论述)。由此可见,周晓虹对“时尚”的三种形态划分较为合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时兴”不存在。实际上,时尚(fashion)初始化状态的“时兴”,在英文中对应的是“trend”,即“startastyle,practicefashion,etcthatotherscopy,开风气之先;带领新潮流”(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增补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517、527、1626、1696页。)。对于时尚(fashion)的下位范畴,两位学者均认为是“时狂(craze)”,我们则不能苟同,时尚(fashion)在动态发展过程中有一个临界线,在此之前,它为少数领潮者所拥有和操纵,当它冲破这个临界线为大多数赶潮者普遍拥有时,它已不再是“atagiventimeorplace”,或“atacertaintime”,它已经是“popularfavouroracceptance风行;befashionableorpopulareverywhere到处流行”(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增补本),商务印书馆、牛津大学出版社(中国)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517、527、1626、1696页。)了,即“vogue”。但这种状态并没有达到时狂(craze)的地步,因为“craze”的意义是“averypopularfashion”(注:《朗文英汉双解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年版,第429、437、280页。)。我们称这种状态为“时宜”,即时尚(fashion)冲破临界线后,被人们普遍接受,成为“当时的需要或好尚”(注: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84页。)。当然,“vogue”所体现的时尚状态并非汉语“时宜”所能充分涵盖,只是我们根据需要,赋予它此义。经过“时宜(vogue)”,时尚(fashion)才走向时狂(craze)。据此,我们认为,时尚范畴系统的动态演变过程表现为:

……→时兴(trend)→时髦(fad)→时尚(fashion)→时宜(vogue)→时狂(craze)……

时尚范畴系统的建立,为我们探讨审美时尚范畴奠定了基础。作为时尚的一个子集,审美时尚有着自身独特性,其范畴的演进过程、序列化特征及承传变易关系与时尚有共通性,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从开启、演进到闭合这一过程来看,审美时尚范畴系统的一个循环周期表现为:

……→时兴(trend)→时髦(fad)→时尚(fashion)→时宜(vogue)→时俗(obsolescence)……

比较这两个范畴体系可以看出,不论是时尚范畴还是审美时尚范畴,在外在形态上,它们都由一个基始性范畴——“时兴(trend)”推衍开来,各自形成一个序列,有先出和后出的区分;而且范畴与范畴之间循环通释,意义互映,形成了一个互为指涉,彼此渗透的动态体系。就两个系统的核心范畴而言,均是“时尚(fashion)”,它与前两个范畴“时兴(trend)”、“时髦(fad)”之间是一种上位范畴与下位范畴的关系。就流程而言,这两大系统均是线型结构,但需要强调的是,这种线型结构不同于由一个“元范畴”推演而成的线型结构,也不同于“众星拱月”式的“卫星型”范畴结构和“星光四射”式的“辐射型”范畴结构。“时尚”与“审美时尚”范畴系统均是一个动态结构,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空间上具有广袤性。这是我们从相同点上得出的看法。从不同点上分析,这两个系统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时宜(vogue)”之后的下位范畴不一样,一个是“时狂(craze)”,另一个是“时俗(obsolescence)”。这的确是两者的一个重要区别,但不是根本区别。两个系统的根本区别在于范畴从上位发展到下位,有没有始终贯彻“审美”之维度。就审美范畴自身而言,这也只是个完整的连贯性动态系统,也许,在时尚的萌芽状态——时兴(trend)阶段具有审美因子,而发展到时髦(fad)阶段就丧失了这些因子,从而使这个系统至此就走向了终结。“时髦与美并不能完全画等号,纯白色的唇膏遮住血色的双唇,也许会引来许多目光,但其中会有多少是欣赏呢?”(注:华梅:《定位时尚》,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56、120页。)康德也极力否定时髦的审美鉴赏性,认为“时髦终究并非一件鉴赏的事情(因为它可以是极端反鉴赏的),而主要与纯粹虚荣有关”(注:康德:《美的感情》,转引自刘小枫主编《现代性中的审美精神》,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15页。)。就两个范畴系统中“时宜(vogue)”的下位范畴而言,不可否认,“时狂(craze)”与“时俗(obsolescence)”均具有非审美性。但是,“时俗(obsolescence)”是审美时尚承传变易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阖”,一次终结。“时俗(obsolescence)”自身不具审美性,然而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反衬与确证了其上位范畴的审美特性。对于时尚范畴系统而言,也许整个循环周期都不具有审美特性;也许其初始状态具有审美特性,甚至贯穿到“时宜(vogue)”范畴,但“时狂(craze)”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具审美特性的,甚至是反审美的。同时,“时狂(craze)”未必是“时宜(vogue)”发展的必然结果,更不能认为是时尚范畴系统的终结性标志。时尚范畴系统也许发展到“时尚(fashion)”就急转而下,走向没落;也许在发展为“时狂(craze)”后再走向终结。

或许,对两个系统内的范畴再作静态的逻辑阐释更有利于我们认识审美时尚的范畴系统。“时尚浪潮兴起的初期阶段被称作时兴……继而,时兴进入时髦,情结被进一步唤起……当追求时尚达到狂热而不理智的状态时,时尚便演化为时狂。”(注:金元浦:《丧钟为谁而鸣?》,《河北日报》2003年8月15日。)“作为时尚最为常见的初始状态,时髦是‘一种零散的、短暂的时尚’。”“与时髦的零散性和短暂性相比,时尚是一种相对持久且较为成型的生活或行为模式;而和时髦的浅俗性相比,时尚也具有较为丰富的文化内涵,它是生活风格、活动系统和具体的文化项目的系列显现。”“时狂是时尚发展的极端形式,是时尚参与者狂热而不理智的状态。”(注:周晓虹:《时尚与社会变迁》,载周宪主编《世纪之交的文化景观》,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第265、265~272页。)

“时兴(trend)”这个基始范畴是审美时尚的萌芽状态,在时空中如昙花一现,但正是在这美好的一瞬间,才激发出人们对美的向往与追求,继而演化出下位范畴——“时髦(fad)”。审美时尚范畴系统下的时髦(fad),虽然也具有短暂性,但其在传播上却具有迅速、广泛的特性。其审美特质表现在人的审美情感被进一步唤起,对时髦(fad)的普遍认同使追求本身具有审美愉悦性,大众在时髦(fad)的浪潮中获得一种审美心理满足。这种审美心理,常常是从物质上的占有而上升为精神上的愉悦。当时髦(fad)发展成为时尚(fashion)时,则表明一种具有审美特性的生活方式、行为模式、文化精神等为少数领潮者所拥有和操纵,并成为众多赶潮者纷纷追随和效仿的对象。而领潮者此时的审美愉悦则与时髦(fad)阶段相反,它是先有精神上的需求,而后发展到物质上的占有所带来的心理满足与愉悦。至此,审美时尚形成并在向其临界线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高潮。虽然它具有相对持久性和稳定性,但是,它天生就是短命的。“时尚决非是现存恒定的,而是总是生成变化。一旦时尚全面流行开来,或者说,一旦那些原本只有少数人追求的时尚无一例外地影响到所有的人,就不再可称其为时尚。”(注:[德]齐奥尔格·西美尔:《时尚心理的社会学研究》,载刘小枫译《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95、94、96页。)同理,审美时尚也遵循着这种规律,当审美时尚被众多赶潮者所拥有并形成全社会的文化消费热点时,它就是审美时宜而不再是审美时尚了。也就是说,当审美时尚愈演愈烈的同时,实际上,也就处在不断加速否定自我的过程,当它达到顶峰,冲破临界线为人们普遍接受时,就走向时宜(vogue),从而迅速否定自己、抛弃自己。必须指出的是,审美时宜的下位范畴是走向“时俗(obsolescence)”而不会走向“时狂(craze)”,罗斯曾专门指出,时狂与暴众心理十分接近,是一种典型的缺乏制度性的集群行为方式,并且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注:罗斯:《社会心理学》,纽约麦克米伦出版公司1908年版,第76页。)

对审美时尚范畴所作的深入研究,必将有利于提升人们对时尚及审美时尚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建立一种全新的时尚观、科学的时尚观、审美的时尚观,使人们在感受、追随、摹仿时尚的过程中,能获得美的享受并避免误入歧途,这是审美时尚范畴研究最重要的现实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