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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考古环境保护探讨

文物考古环境保护探讨

田野考古对环境的影响

水土流失的影响

在野外考古的过程中,对文物及遗址的挖掘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土体和岩石等固体的废弃物,由于土方开采,会对原有的地表结构造成破坏,同时裸露面在外力的作用下,极有可能出现滑坡甚至坍塌等危害的出现,从而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野外考古搭建的临时居所用及临时性的施工便道,如果没有的必要的保护措施,在遇到大雨或者大风的情况下,也会出现水土流失。

局部生态影响:土地利用、文物景现和生态系统的影响野外考古对土地的占用,改变了原有土地的用途,改变了原环境景观,由于挖掘等方面的原因,对原有的植被产生了严重的破坏,改变了动物的栖息环境,破坏了生态系统的平衡。

其他影响

考古作业人员生活废水如随意排放,会使地面水甚至饮用水源受到污染,在河道中的考古会使河流的含泥沙量有所增加;考古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噪音,对周围居民及生物有一定的影响。考古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悬浮物及生活垃圾对环境产生影响。

文物考古及保护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田野考古的环境保护措施

1调查阶段要充分了解环境。考古调查是发掘和保护的基础。考古调查不但要对当地遗址文物情况有着初步的了解,还要了解清楚自然和生态环境状况。野外调查对该地发掘前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维持有着相当大的作用[9]。2发掘阶段采取生态保护措施。发掘时要根据生态环境状况和遗物分布状况合理布设探方,发掘出的土层要分层堆放,对于地表土尤其是生态脆弱地区,地表土连同地表植被需要单独码垛,回填探方后,尽量恢复发掘前状态。3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常用的保护方式有回填保护、建博物馆保护和露天展览。保护方式要根据文物的性质决定。

文物及遗址的保护要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

文物保护方式要分类保护,对于分散的文物,建议采用建博物馆保护的方式,而对于大遗址的保护,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在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同时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中国的大遗址具有年代悠久,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类型复杂等特点,是中国千年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文化遗产资源的精髓部分[10]。中国《“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提出:大遗址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并明确要求设立专门的对公众开放的遗址展示区。2008年10月21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提出:应将大遗址保护同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让大遗址保护的成果惠及社会,实现保护与开发的互动发展[11]。中国对大遗址实施大规模的抢救保护工作,整治环境,也是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推向21世纪的战略部署。考古遗址公园是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创新。考古遗址公园是在许多国家经实践检验证明切实有效,并已日趋成熟的一种考古遗址保护和利用模式[10]。中国汉阳陵等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过程,不仅是保护遗址的过程,更是形成优美生态环境的过程。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每座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均按一定比例设置公园和城市绿地,而位于城市中心和城郊结合部的大遗址可以作为城市绿地的首选。中国的一些古都,建城年代早,经历朝代多,持续时间长,在城市规划区域遗存了众多大型古代城市遗址。如通过城市规划的设计,将这些遗址的整体保护与城市规划总体布局调整相结合,从而在城,近郊区形成了蔚为壮观,特色鲜明的考古遗址公园带,将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这样既有利于通过土地利用性质的置换合理安排城市用地,又有利于大遗址的整体保护,还有利于提升城市公园绿地的文化品位[10]。

加强污染防治、提高环境质量保护文物

文物及遗址所在地要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要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和要求。大气质量标准要达到一类区一级标准,水质标准要不得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噪声标准按达到城市O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要全部收集,集中处理,保障文物所在地空气清新、水质优良、环境整治,为文物保护和利用提供可持续发展空间[12]。

加强规划、全面保护

文物保护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要协调一致。在制定各级文物保护规划时,要重点考虑环境保护因素,根据目前社会经济状况,充分开展区域内文物调查,制定博物场馆建设规划和遗址建设规划,对文物分类保护。各级各类环境保护规划要充分考虑区域内文物保护问题,保护目标要首先考虑文物保护的环境需要,环保措施要有针对性考虑文物保护。

加强环保部门和文物部门的合作

两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一直在各级开展,如工程建设选址要充分考虑文物遗址因素,文物部门文物证明是环保部门环评审批依据之一。实践证明,环保部门与文物部门的合作,对于提高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法的执法力度,提高文物保护和环境保护效率,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文作者:迟畅作者单位: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