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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论文

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论文

一、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制度

1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

基础要素在东林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中,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首先,规制性要素特别强调明确、外在的各种规制过程。从制度建立的视角,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政策文件对合作农场的制度和组织属性作出明确界定。2010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通知。当前人力资源的短缺,是合作农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制约之一。应农民加入合作农场后转型为“职业农民”的需求,地方政府于2012年印发《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的通知,自上而下建立起一套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和人才成长机制。实行持证职业农民制。强制性的规制性要素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政府还在引导、财政和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经营范围与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性规制。合作农场成立之后,内部建立起一套运行规章制度,涵盖合作社章程、农场协议、种植管理合同、农场员工规章制度(种植员、放水员、仓库保管员等)。但对合作农场的雇员来说,职位规则的激励作用尚不明显。种植农场的雇员,有2/3对于前一年的农作物单产、小麦和水稻的标的产量、奖金计算方式等一概不知情。然而,这种形式的好处是不用担心下雨影响生产等。因此,标准制定不合理也不会说。偿付规则的制裁中,包括由雇员自己填写打分表的形式,涉及偷拿集体财产、偷卖集体粮食等处以加倍罚款,2-3次以上将解雇。其次,规范性基础要素,强调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还存在说明性、评价性和义务性的维度,包括了价值观和规范。东林合作农场制度的主要创建者是东林村村两委,来自村集体层面的其他规则和价值观构成了合作农场的规范性基础要素,主要有《东林村村民自治章程》和《东林佳苑小区管理“十不规范”》。《自治章程》为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务这一职责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赋权村委会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村成立由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村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早期的规范性制度理论家帕森斯就将共同规范与价值观视为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之一。因此,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不可或缺制度基础要素。第三,制度的文化—认知性要素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以及建构意义的认知框架。合作农场的社员大多生活在同一个行政村的村域共同体之中,东林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一套班子”:场长即理事长,由村主任担任;副理事长也是村两委成员;其他成员则是按照技术分类的小组长(仅有日常生产管理的权责)。关于农场发展及利益分配的重大决策主要是由以村书记和村长为代表的村两委共同决策。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在东林村,身兼私人企业老板的村书记与曾任蔬菜合作社社长的村主任,不仅具备科层制权威,同时也拥有魅力型权威。合作农场每月召开一次党员代表议事会,文化—认知性要素为合作农场提供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2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建立合作农场成立以后,村两委与上级相关农业部门开始密切的业务往来,通过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拓宽了农场产业化生产的思路。村两委领导去河南考察后,提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项目(获得六项专利)。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公司及地方农委等合作,实现定性、定量生产有机富硒的水稻、小麦,单位产值约10.5万元/hm2,效益6.0万元/hm2。由富硒有机大米项目,因一个科技项目落户而产生了“一头猪、一亩地”和“富硒水果园”的生态种养殖项目,应用发酵床养猪及猪粪干湿分离新技术建设万头生猪生态养殖基地。用米厂的青糠、谷糠、小麦喂养生态猪、有机硒猪,并实行母猪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生产、肉猪生产的百分之百发酵床、自动给料系统。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建成土壤氮磷拦截工程。当前生态养猪场占地3.5hm2、总投资1350万元,设计年产肉猪10000头,其中5000头为生态优质猪肉,产值3500万,效益600-800万,争取三年内实现每亩平均效益10000元。创建有机水果生产基地,占地4.0hm2,投入250万元,建有设施大棚、保鲜仓库,引进水果新品种12种,年产水果90t、产值70万元。继有机水稻项目、生态养猪和富硒水果园等生态种养殖项目之后,村两委带领下的合作农场正在积极创建东林生态旅游基地。利用3%的农业设施用地指标(政策规定)开展建设,打造集果园采摘、农场体验、生态农家乐、营销门店购物等于一体的生态游线路,打造集生态生产、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多功能的现代农业模式。整合外部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借助各类涉农项目,东林合作农场生态循环农业正走向“机械化”、“生态化”和“科技化”的新“三化”之路,打造“种植业(稻田和果园)+养殖业(猪场和羊场)+生态旅游业”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合作农场收益的60%归村集体,40%用于支付农场员工工资和奖金。在农场层面,实行“大承包、小包干”的经营方式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包括支付管理费及管理人工费的标准、奖励方式、支付方式,亩均管理费、月基本工资等。由村两委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年际有波动,一般以农户经营方式的平均亩产为基准),如2011年的标的为水稻7500kg/hm2,小麦4125kg/hm2,定奖赔各20%(按正常年份产量)。与种植农场不同,生态养猪场很难制定承包管理标的。当前村两委也开始着手入股分成的分配机制。当前的养殖业激励主要来自规模生产,通过循环农业规避个体养殖所面临的猪场环境压力,且能更好地分担市场风险。当前合作农场实现的利润,在按章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后,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每人200元(基本可以解决一人一年的口粮所需),共60万元。同时,合作农场蔬菜基地生产的蔬菜以低于市场价20%供应村便利店,村民可凭粮食银行卡定量购买。

二、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制度创新机制

1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共同约束机制

规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性三种制度的基础要素共同发挥作用,建立起集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村民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现代农业模式。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制性文件,是合作农场制度创新的核心成分,为合作农场的建立与完善提供了基础。它不仅有利于解决土地流转、设施用地、风险保障等家庭农场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通过政府规制有效控制龙头企业经营中的“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基于村集体的共同规范和价值观为稳定合作农场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在村民自治的情景中建立起来的行政权威,构成了合作农场中管理者与农场雇员之间互动的支持性制度要素。以村集体为单位的合作农场,发挥着生产发展、就业保障与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地方政府和村两委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发挥了积极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合作农场发育的积极推动者,在组建引导、宣传动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动员大会、大讨论等,出台扶持政策、营造舆论氛围,规范土地有序流转、统一村干部的思想。2010年太仓市出台《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基本原则,组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及主要政策措施等。在土地、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政府出台了具体措施;其次,村两委作为合作农场运行的管理主体,在决策、操作、监督制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种将治理组织和经济组织有机结合起来的制度设计,合作农场的管理层与村两委属同一班子,运行规则主要是村两委决策。在东林合作农场,村庄层面对土地、人力、资金、技术、信息及社会资本等各类内外部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顺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2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的模式创新与运行机制

生态循环农业的生产机制的再生产,是三位一体的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创新的制度诱因。对于合作农场的成员,由于农业生产(特别是养殖业)的特殊性(生产的周期性、以及面临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难以制定生产的管理标的。长远来看,土地规模化集中经营的面积将会受到规制性和文化—认知性制度要素的双重制约,不仅在政策上面临稳定粮食生产与发展高效农业的双重目标,在土地集中流转方面也会因边界不重合而受到村庄治理边界的限制。从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创新的视角,总的来看,土地流转实行“三权分离”的目的就是保障承包经营权带给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原承包农户以更多的财产收益,而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主体,东林合作农场模式,一方面构建了“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农民参股”的承包地规模经营,强调了集体产权的合作优势;同时,它整合了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的统筹收益与置换,强调了农民作为承包主体的财产权和合作参与,进而突出土地合作化经营的规模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整合。最为关键的是,不单是土地资源,合作农场有效地在行政村层面进行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包括人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为最大化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创造最佳条件。

三、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多途径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绩效

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表明,农业必须按照产业的特性(即以市场为导向)来发展。但完全依靠市场化不可能顺利实现农业现代化,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提高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至为关键。基于太仓东林合作农场的案例,政府部门应采取多元方式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合作农场;加大财政、信贷的扶持力度,尤其是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的发展;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包括开展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和代加工自用粮食;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如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发挥政府在外部的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合作农场的发育尤为关键。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加大发展现代农业相关的指标权重,缩小GDP的考核权重,激励地方政府在追求产业绩效的同时,避免农业产业的非农化、农业种植的非粮化趋向。

2多维度加强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组织发育

具体体现在人力、技术和信息等要素方面。人力资源短缺是制约合作农场型生态循环农业发育的重要因素,在太仓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过程中,当地政府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工人培训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另外,通过建立收益权与决策权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吸引年轻人才回流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建设中。还可以允许非社员参加理事会,外聘专家和政府官员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等。股权设置方面,可参照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建立外部的股份交易市场,允许非成员持股,但没有投票权。技术方面,需要出台具体的政策支持,围绕生态循环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农业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并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信息要素方面,建议通过网络支持,减少信息不对称,与其他合作社或合作农场的项目联结。除了积极引进农业专家和项目,需要搭建农业与市场的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业信息源和数据库,为应对现代农业所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作者:王晓莉孟庆国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