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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构造思考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构造思考

1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广东省已初步建立起以政府、科研院所、企业三大机构为主的农业科技创新系统。2007年,这三大机构曾在广东联合共建近200家研究基地,开展合作项目达到6000多项[1]。其中农业科研机构7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工程中心1个,中科院和国家有关部委驻粤涉农科研机构7个,省属涉农科研机构26个[2]。在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综合实力评估中,广东省农业科研综合实力位居前列,其中省级农业科研机构在全国前50名中占10名[3]。此外,广东省内有4所农业类高等院校、多所涉农院校以及一大批地级市农业学校、水产学校等涉农中等职业院校专门从事农业科技研发、农业专业人才培养与知识传播工作。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广东共有省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8个;市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推广机构55个;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899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6650个,成立了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2528个,共有会员89459人[2]。在上述科技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下,2008年,广东农业科技贡献率达51.6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4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3%,家禽良种覆盖率达85%[4]。农业科技研发能力与推广应用在全国均处于领先水平。到2010年,有望实现主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55%以上[5]。

1.2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

由于农业科技工作本身的艰巨性和环境复杂性,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有效推动农业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一定缺陷。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这三大科技来源之间缺乏有效的科技管理与整合,因此造成经费耗散、科研与市场相脱节。这一问题是目前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瓶颈所在。要想突破这一瓶颈,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未来的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必将沿着将农业科研机构、政府和农业企业三者有机整合,发挥联动效应的科技发展道路展开,最终形成由国家、地方、企业及民间研发组织构成的多层次、立体式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构想

2.1建设原则与目标根据农业部《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报告》、《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中的所提出的自主创新、加速转化、提升产业、率先跨越的指导方针,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充分利用现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实施科技机构和科技资源的优化配制;加强对外交流,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着广东农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展开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是:通过对全省各级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民组织和有关社会中介的资源整合,全面建立起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自有科技创新体系的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和成果转化与推广,在事关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领域具备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持续供给能力,在农业科学前沿和高新技术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降低对外技术的依存度。

2.2基本框架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把自主创新战略树立为广东农业科技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形成政府推动、科研联动、中介参与、企业带动、科技研发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2.1农业科研创新系统该系统负责农业科技新项目的研发、论证、策划、实施。主要是充分发挥农业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核心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基础研究和原始性创作,获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强农业科技储备,形成雄厚的技术源、成果源和知识源。

2.2.2组织管理系统该系统负责建立高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不仅负责对内创新农业科技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管理;而且负责对外合作的宏观控制和规划,协调科研院所、企业、中介组织、民间科技组织关系。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为促进农业科技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2.2.3技术交流系统该系统负责农业科技信息与技术的内外部交流,具体包括内外农业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农业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发展利用等工作。并涵盖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的市场灵活优势,努力开展科研、生产交流活动,通过二次创新积极提高自身的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2.2.4农业知识传播系统该系统主要由各类农业院校与推广机构承担,负责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对农民进行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

2.2.5技术推广系统该系统主要通过星火技术产业带、农业科技园区、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城镇化技术集成应用试点、农业专业镇等产业集群和创新基地等方式推广具有市场前景的农业科学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2.3具体措施

2.3.1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一是努力增加投入,保证农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条件。农业科技是公共产品,应该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要逐年增加资金投入,以满足农业技术创新对财力资源的实际需求,保证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重大科学技术联合攻关的资金需要。二是要建立多渠道的经费筹措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农业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鼓励企业进行农业科研投入;积极吸引外资,争取国际科技合作与援助,形成政府、企业与单位自筹相结合的多元投资结构。

2.3.2开辟多元化的科技创新主体一是要建立国家农业自主创新体系。这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来源。必须专注那些对广东农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科技课题,由科研机构和政府联合攻关,自主创新。二是要逐步壮大农业科技企业,使其成为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让他们在农业自主创新产业化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主力军。三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增大其参与重大农业科研项目的机会。

2.3.3开展合作技术创新政府、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三者各有所长,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离不开三者的分工与合作,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农业科研院校要继续加强基础研究,增强科技成果储备,夯实农业科技基础;政府则要不断完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与政策环境,保护农业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与成果;农业企业则需继续在市场反应能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方面发挥优势。如能将三者的优势有机整合,建立“农业科研院校+政府+农业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农业科技创新机制,必能扬长补短,形成更加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2.3.4强化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农业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因此,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至关重要。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一是要将科研与市场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做到针对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服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二是要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将来自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进行熟化、二次开发,缩短科研成果与产业化之间的距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三是要继续完善省市县乡四级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区域性农业试验中心、农业科技园区、专业技术协会等共同构建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拓宽农业技术服务领域,建成充满活力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机制。

2.3.5其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强化农业科技管理两方面。

(1)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永葆生机的重要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对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根据广东省的农业特色造就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科研队伍,着力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物和创新性农业企业家。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积极开展科技咨询,实用技术培训,科技直通车等活动,直接把科技送到田间地头、送到农民手里,帮助农民提高科技应用能力。

(2)强化农业科技管理。农业科技管理部门要创新农业科技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机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要考虑到农业科研系统的特点,在农业科技政策法规方面为不同主体大力开展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各自所需的发展环境,最终促进农业科技的健康、快速、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