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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

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

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范文第1篇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47)

[摘要]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异质化进行研究,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需求和解决“三农”问题背景下存在的必要性,阐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社员异质化的原因,并就其原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异质化;发展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5.247

1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异质化形成原因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性是指在合作社创建和发展过程中,由于成员自身资源禀赋、参与动机和成员参与行为的差异,合作社分化为核心成员和小农户两大社员结构[1]。

1.1成员资源禀赋的异质性

资源禀赋的异质性是指成员在加入合作社之前已经形成的特征的差异性。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人口统计学方面,风险偏好等心理方面,资本、设施设备、土地等生产要素方面,以及人际交往与社会网络关系方面内容[2]。

我国是非常典型的以小规模为主的农业大国,随着工业化的大力推进,农民通过农业生产获得效益的传统优势日益递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使得农业生产劳动力趋于老龄化、妇幼化态势。与此同时,一些农业经济人、龙头企业以及民间资本相继进入农业领域并牵头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在农业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成员资源禀赋的异质性主要是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农村改革措施加速了整个农民群体自身的分化,各个农民个体在消费、收入和职业上开始存在区别。二是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加入,导致社内成员背景来源不同,作为农民群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资源是劳动力以及小额资金,但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则为合作社提供的是资金资源、技术资源、精英人物等稀缺资源。因而,成员资源禀赋的异质性是产生社员异质化的本质原因。

1.2社员动机的异质性

首先,由于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成员存在天生的资源禀赋差异从而导致其入社动机不同。如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加入合作社完全是以营利为目的,农户加入合作社则是为取得更为质优价廉的农业生产资料或谋求农产品销售价格上的优势。其次,政府也是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入社动机异质化的根源。我国农业发展一直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随着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和宏观上的监控,尤其是对农业经济发展上的密切关注和特别重视,促使各地政府也开始加强对农业的关注。如何让农户的小生产与城市的大市场有效的连接起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走向致富之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就成为了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快让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抗风险能力,增强农民集体经营的优势,带动农业走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有效组织,所以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以鼓励其成立和发展。然而农民对合作社的认识存在着诸多差异性,所以加入合作社的动机五花八门。

1.3成员参与行为的异质性

传统的合作社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为改善其自身在市场谈判中的不利地位而自愿形成的联合组织,成员在参与合作社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大力发展,许多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在国家大力倡导下,大多以投资者的身份相继牵头组建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核心资本的同时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体目标多元化,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但由于农村资金的稀缺性导致龙头企业和民间资本极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从而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垄断权。在社员异质化的情况下,农户由于自身所处的弱势地位逐步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管理,龙头企业、民间资本则根据自身盈利需求而不顾农民利益对合作社的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导致合作社整体目标和社员行动出现分歧。

2发展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合作事业不断深入的发展,成员异质化是难以避免的,而且会愈演愈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化导致合作社目标多元化,普通社员参与积极性下降,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的发展。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一定程度的社员异质化也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不同类的成员能够使得其拥有的资源优势互补,资金和劳动力投入能够同时获得保障。因而,在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异质化问题上我们应持有正确的认识和有效的规划。

2.1在新型合作社模式中重点发展股份制合作社

股份制合作社的最大特点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分配上实行按交易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对外来资本和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分红,股份合作社内部则按实际交易额返还利润。农业产业化是带动农村经济的引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民间资本和龙头企业则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手段和方式。但股份制合作社也容易产生霸权行为,即外来资本投资者完全掌控着合作社的管理和运营。因此在股份制合作社针对社员和外来资本进行不同的股权设置,将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权针对合作社的内部成员分配,其享有表决权,但不参与盈余分红。优先股则针对全体社员分配,参与合作社盈余分红,但不享有表决权,社员和外来资本依靠出资额和交易额进行盈余分配。股份制模式保障了农民的所有权和对外来资本和龙头企业的控制权,从根本上应对成员资源禀赋差异。同时这种模式将外来资本、龙头企业和农民三者放在一条利益链上,使得合作社在主体多元化的同时目标归一,社员共同促进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2.2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同欧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依然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并不成熟,但基于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民间资本和龙头企业的加入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劳动力、资金、技术的协调发展。当前我们应关注的重点是,首先,如何去识别那些只为自己利益而忽略农民利益的个人和组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对其进行限制。其次,政府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不应该一心只谋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效率的提高,同时应该抱有“宁小毋假”“宁缺毋滥”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也应积极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要对社员入社持有股份比例做出严格的控制,制定最高上限;二是在盈余分配上严格遵守《合作社法》的规定不可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三是针对核心成员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核心成员在技术和资金上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合作社应针对其建立起额外的剩余索取权和管理薪酬激励制度,使其在谋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普通社员的利益。

2.3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意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出现社员异质化的根本原因是农民的主体意识不强,许多农民在外部资本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就自动退出了合作社行政管理,部分社员即使愿意参与管理,但迫于无法同外来资本和龙头企业进行资金抗衡而被迫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为此政府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控制:

(1)增强对农民进行有关合作社认识方面的宣传,强化农民的主体和合作社意识。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应鼓励农民自主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通过一系列的扶持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走上发展之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初加工和销售对接活动,保护农民在合作社的主体地位。毕竟外部企业和个人的加入,虽然能够促进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但却背离了合作社的办社宗旨。

(2)通过对农民的退出权进行制度性保障来加强农民社员对合作社的控制。社员退社的方式主要有4类:主动、盲从、隐形和被迫,不同的退社方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产生不同影响。从长远角度来看,主动退社成员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但盲从、隐形和被迫退社则会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因而,合作社应完善退社制度,保障主动退社机制顺利运行,对于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退社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对于正常入社和参社的对接制度和管理方法进行改进,从而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行动的有效展开。

参考文献:

[1]马志雄,张银银.异质性成员关系下小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基于理论的视角[J].南方农村,2011(6):54-57.

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建设;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306.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07-1506-04

Research on the Func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Government-Pushed Farmer Cooperatives

REN Yan-jun,CUI Yong-hong,HONG Yu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 712100,Shaanxi,China)

Abstract: The function system of farmer cooperatives was established to investigate some farmer cooperatives in Yangling Agricultural Hi-tech industries demonstration zone and analyze the importance of these functions by using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sales function was urgently needed compared with other constructions. Finally, the direction and ways for the government-pushed farmer cooperatives to improve were proposed.

Key words: the government-pushed type; farmer cooperative; function construction;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该法案对合作社性质的明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09年,全国经过正式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22.77万户,推进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然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的研究并不多,胡光明[1]从保护农民权益的角度出发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保护农民经济权益,提高农民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民主和政治参与意识等功能,而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功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王忠海等[2]分析归纳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系统即提升农民话语权,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功能。王拓等[3]从农户视角出发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调查杨凌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析发现销售服务是当前农户最迫切需要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建设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目前,学者们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的研究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李燕萍等[4]通过分析我国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构建了以市场调节资源(市场拉力)与政府宏观调控(政府推力)的二维度模型,指出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而关键就在于没有找到直接扶持模式与间接扶持模式的有效结合点,真正找到农户当前急需的,而不是简单地自上而下执行。郑丹等[5]通过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度依赖于政府的扶持和支持,自我发展能力有待加强。

综上所述,政府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的建设并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以及合作社长期发展壮大。以杨凌示范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重点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从农户、合作社管理者及政府3方面出发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建设的重要性,从而提出完善合作社功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杨凌示范区是全国农业项目推广示范基地,因此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政策指导意义。

1 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评价

在前人对合作社功能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杨凌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系统(表1)。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重要性评价

2.1 层次分析法的原理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对一些较为复杂、较为模糊的问题作出决策的简易方法,它特别适用于那些难以完全定量分析的问题。

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达到的总目标,将问题分解为不同的组成因素,并按照因素间的相互关联影响以及隶属关系将因素按不同层次聚集组合,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从而最终使问题归结为最低层相对于最高层的相对重要权值的确定或相对优劣次序的排定。在确定各层次各因素之间的权重时,如果只是定性的结果,则常常不容易被别人接受,因而Santy等提出一致矩阵法,即不把所有因素放在一起比较,而是两两相互比较;采用相对尺度以尽可能减少性质不同的诸因素相互比较的困难,以提高准确度。判断矩阵是表示本层所有因素针对上一层某一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的比较。本研究判断矩阵的元素用Santy的1-9标度方法给出(表2)。

2.2 数据获得

杨凌示范区是我国最早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40个,主要进行果蔬生产,参与合作社的农户达到1 463户,并且80%以上合作社都是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基本是国家通过补贴、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形式建立的,并且由各级政府包干负责。本文选取五泉镇、大寨乡、揉谷乡3个乡镇为调查区,各选取了5位合作社理事长、5位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的政府官员以及5位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指导的教授作为调查对象。

采用德尔菲法通过匿名方式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对专家意见进行统计、处理、分析和归纳,客观地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观判断,对大量难以采用技术方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因素做出合理估算,经过多轮意见征询、反馈和调整后,确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的重要性。

2.3 结果分析

对获得的数据构建判断矩阵,并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求得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和功能重要性排序如表3。由表3可知,当前在合作社功能建设中销售服务占主导地位,是农户参与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在走访中大多数农户提出参加合作社就是为了能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提高谈判中的话语权。其次是信贷服务,在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户作为合作社的被动参与者,一方面由于自身资金不足,难以承担各项建设费用,寄希望于政府的补贴和扶持;另一方面有一些农户就是为了能够拿到政府的补贴或无息贷款而加入合作社,政府的鼓励措施使合作社成了农户投机获利的途径。而信息与技术服务依然是农户和管理者注重的方面,通过生产技术培训推广高新技术,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处于建立初期,很多合作社只达到了简单的生产合作,对产品的深加工基本很少涉及,所以表现出生产功能的重要性要高于加工功能,但两者均不是农户最需要的。这是由于这些合作社已经建立2~3年,已经具备了基本的生产能力,农户需要的已经不是简单的合作生产而是更高层次的销售服务。农户也很希望能够对产品进行加工处理,树立自己的品牌,然而由于资金和技术瓶颈,使得该功能难以很好实现。

从综合排序结果可看出,建立销售网点、引进经销商、政府补贴、广告宣传服务、生产技术培训等是当前合作社功能建设中最重要的部分。反映出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品销售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农户需要有多种途径去销售产品,产品生产出来而难以获利是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瓶颈;政府对合作社的直接扶持能够快速使合作社规范化,因此成熟期采收,日常管理培训,农副产品深加工,田间作物管理则相对并不重要。农产品质量检验是合作社标准化的前提下需要重点建设的,而由于当前合作社功能建设并不完善,尤其是销售功能,导致质量检验在农户和合作社管理者看来是无足轻重的,这和当前合作社发展现状相吻合。

3 政府推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3.1 推进合作社的销售服务建设,寻找多元化的销售模式

建立销售网点和引进经销商,以及农户自行销售是农户销售产品的主要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在调研中发现揉谷乡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引入了绿色消费理念,从生产的各个环节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建立产品品牌;同时对产品进行简单的包装处理,作为礼品销售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深挖消费需求,紧跟市场变化开展各种旅游观光休闲活动,引导消费者快乐消费,集宣传、营销与推广为一体。

3.2 转变政府扶持合作社模式,进行多渠道融资

绝大多数合作社理事长认为,国家、地方有关部门鼓励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对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对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扶持政策的过度依赖。合作社很难凭借自身的条件适应市场的要求。因此不能一味地局限在资金扶持,应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信贷的试点或探索,在制度上和功能上更好地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除此之外,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创造良好的环境,各大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农业领域经营组织形式的转变,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制定专门的信贷政策,更好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同时转变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方式,通过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技术培训服务,从单纯的资金支持到全方位引导扶持。

3.3 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

我国合作社专业教育目前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生产技术培训对于农户来说依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通过调研发现,无论是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还是合作社辅导、培训的专业人员,以及对合作社有一定认识的政府官员都非常缺乏。尽管政府提出产学研相结合,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邀请各方面教授参与合作社的生产与管理,然而频率很低,而且培训效果不太理想,很多农户几乎都没得到专家的指导,导致生产管理技术跟不上。尤其在病虫害防治中,农户基本是根据经验来实施,很多时候导致产量严重下降,打击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加强合作社教育有必要构建完善的合作社教育体系。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借鉴合作社发展比较成功的地区的经验,充分利用现有的农业教育资源,构建包括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农村基础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形成完整的合作社教育模式,培养出适应市场发展的新型农民,为合作社的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3.4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风险预警服务

杨凌示范区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气象局建立了气象预报系统,实时天气变化,农户根据天气变化安排生产作业,大大地降低了重复性工作和自然灾害对作物的影响,减小了农户生产经营的风险。同时应及时收集和产品市场销售信息,使农户准确地了解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营销模式以应对市场变化下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

参考文献:

[1] 胡光明.从保护农民权益的角度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三大功能[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8):2463-2465.

[2] 王忠海,赵国杰,郭春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系统与属性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0-12.

[3] 王 拓,高建中.基于农户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建设研究[J].农村经济,2009(11):123-125.

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物流;发展现状;可行性;发展策略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技术骨干或农业大户牵头,组织本地农民按合作原则参与建立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社,农户可以进行专业化、特色化的农业生产,及时获取市场的供求信息获取最大利润。同时,专业化、规模化的物流活动,还保证了农产品在流通中的保质保鲜。

一、安徽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一)国家政策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加速发展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使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据安徽省农委的统计数据,全省2011年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0126个,年均增速达70%。由于自然条件、经济环境和各地政策扶持力度的差异,皖南皖北的农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略有差异,组织模式也各具特色(肖梅,2009),总体来看,安徽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显著,通过政策扶持,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从整体发展质量来看,我省与其他省份农业合作社均存在“小、散、弱、空”等问题(许晓春等,2014)。同时,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不高、管理不善、组织化程度低、结构比较松散、规章制度不合理促使“伪合作社”的存在,伴随入社和退社规定的宽泛,社员流动性较强。

(二)安徽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剖析

本文主要以农业专业合作社视角发展农产品物流,为使其在农产品物流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剖析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弊端显得尤为重要。我省地貌以平原、丘陵和低山为主,多样化的地形地貌促使农业专业合作社呈现区域分布不均和发展不足的现象,尤其是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耕地支离破碎,加上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历史原因,使农业专业合作社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自然条件的限制促使农业专业合作社呈现地区分布不均衡,同时伴随经济社会条件、政府重视程度等差异情况,使得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和帮扶作用受限。同时,安徽省农业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受到社会条件的限制,主要包括:1)资金短缺,融资困难。由于在资产抵押品和信用评级方面达不到银行的贷款要求,农业专业合作社很难从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使合作社难以实现多渠道、大数额的融资。许多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资本构成主要是社员入社时缴纳的资金和政府扶持资金为主,融资方式主要靠内部融资。启动资金和发展资金的缺乏严重阻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政策宽泛,难以落实。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针对性和可操作不强等问题,削弱了政策的支持作用,尤其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涵盖的内容不够广。3)信息化、现代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内部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外部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设备支持,导致合作社在信息化、现代化方面发展缓慢,对市场需求变动反应迟缓,难以实现科学生产、实时跟踪和保质保鲜。

二、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物流的可行性分析

(一)培育规模化、特色化农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物流需求

从省内农产品现状来看,农产品生产普遍存在着规模小、商品量少等问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标准化运作,生产品质良莠不齐、产品供应与需求难以匹配,产品价值量不高。根据国外成功的发展经验,我国政府积极推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政府牵头、龙头企业主导、中小农户参与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农业规模化发展,同时积极吸取科学的发展经验,以合作社为强大的主导平台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和生产,一方面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风险承担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和规模化低价物流运输,实现农户价值和消费者价值的协同提升。此外,我省在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时应当积极考虑自身县域自然特点和农业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合作社扶持和引导,通过合作社建设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物流基地的规划与建设,提升农产品种植品质和运输品质,实现物流运输的规模化、特色化、专业化。

(二)提高农产品加工层次,转换和提升农产品物流价值

我省农产品供应和消费市场主要以初级和低级档次产品为主,产品价值量低且运输过程中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较低,农产品货损严重,品质难以保证。而经过精细加工或深加工的农产品市场供应较少,根据调查研究发现我省80%的农业资源可作为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但转化率还不到20%。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产品分散、小规模种植,种植户经济实力、生产规模、市场信息预测和风险抵御能力不足,其次农产品小规模生产与中高档消费需求不匹配,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欠缺。而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户抱团发展,依托合作社强大的经济、技术和管理地位深化农产品加工层次,从农产品的采摘、储存环节直接进行简单的加工预处理,提升了农业附加值和产品的品质,便于后期进行深加工操作。同时,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在保存、运输等方便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可以较好地减少因物流而导致的损耗。

(三)依托合作社―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储运过程中的冷藏保鲜能力

能否保质保鲜是农产品实现其价值的关键所在,而这依靠单个农户的力量难以实现。农户参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获取在资金、技术、设备、市场地位和政策上的优势,通过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储运环节加强合作,在合作社加工处理后即可通过第三方物流向外运输或者在本地仓库冷藏。在选择第三方物流企业时,要注意是否有专业的冷藏运输车辆、运力如何、能否保证农产品及时的运输等问题。

三、依托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物流的策略研究

(一)通过合作社发展,提升专业化物流需求

(1)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合作社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实现规模经营和连片作业,把散落的一家一户的土地整合起来,推动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产品物流需求。目前我省土地流转率偏低、流转速度较慢的现状,究其原因主要是流转价格偏低、流转方式不灵活、流转信任缺失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必须首先基于土地流转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充分考虑提高农民的流转收益,加快形成规范有效的土地流转价格,推动土地商品化、市场化和政府政策补贴的同步进行。

(2)规范和加强合作社的成立与管理,提升专业化、组织化程度。通过严格规范社员的入社和退社条件,解决农业合作社组织程度低、社员流动大的问题。加强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的社员章程,保证合作社专业高效地运转。同时在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方面,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和社员个人账户。

(3)政府落实合作社优惠政策。为解决政府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大合作社专项资金、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支持力度,在合作社成立和发展过程中给以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应根据各县域农业生产特点和各合作社面临的困境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帮扶政策。此外,还应积极引导合作社发展,构建政府搭台、合作社唱戏的良好局面,鼓励合作社与市场对接。

(4)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融资能力。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难主要有三点原因:一是合作社自身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内部自由资本不充足。二是合作社信息披露不充分使得银行和合作社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合作社缺乏贷款所需的信用评级、资产抵押物、担保等方面的限制条件。为解决融资方面的困境,一方面,合作社可以通过成立资金互助组织,加强内部融资;另一方面,政府可以牵头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信用担保和信用评级的专门机构。

(二)基于合作社视角的农产品物流发展策略

(1)调整“重生产,轻流通”的投资结构。“重生产,轻流通”的投资结构是限制农产品物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而发展省内农产品物流需要调整原有的投资结构,加大流通、加工环节的投资力度,引进先进的加工设备和技术,改变传统的生产工艺。并根据农产品的自身特征,对其进行科学的保鲜、包装等处理,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

(2)加快物流基础要素建设。鉴于农产品易腐易烂、保鲜期短的特性,交易时间和运输路径将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为此,必须增加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加快我省公路、水路网建设,尤其是乡村公路的修建、改造和升级。水运方面,加大对长江水系、淮河水系码头、航道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加强港口配套建设。同时要着重发展农产品专用运输车、冷藏车(船)、冷藏库等冷藏保鲜设备,提高农产品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质保鲜能力。

(3)提高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信息化是发展现代农业和物流业的标志与核心,借助信息技术,农业专业合作社可以全程控制农业生产,在流通过程中也能实现全方位的跟踪。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构建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与第三物流企业、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的信息合作,实现彼此的信息传输和信息共享,实现小农户生产和大市场的对接,拓宽本地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突破传统的二维市场限制,发展多空间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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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技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农技体系

随着农村改革,我国农村除原有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各地蓬勃地发展起来了,各类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呈现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法律保障,也进一步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行为。2010年,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4家,注册成员2193户,带动农户2.3万户,注册资金达1.05亿元。在新的形式下,乡镇农技站怎样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开展工作呢?现就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例,浅谈基层农技站如何很好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服务。

一、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现状

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叙永县天池镇的一家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由“企业+农户+农技人员”组成,现有会员258户,种植面积3150亩,年产优质稻1500吨,带动农户4000户,种植面积13000亩。农技人员负责种植品种的试点,选择下一年农户种植的优质高产品种,进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资供应;企业负责统一收购产品,并按产量反利给农户。企业有了基地,保证了货源,农技人员有了用武之地,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得到了全程的技术服务,产品产量和价格都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二、天池农技站在引导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1.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引进新品种进行试点试范,为来年合作社农户推荐种植品种,指导用种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各项农业科技的载体,种子质量、适应性、优质丰产性、抗逆性等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产量。天池农技站每年引进十多个新品种进行试点,经过对比,从中选择最适合本地区高产优质的品种进行推广。

2.为合作社培训技术人员

天池农技站现有高级农艺师1人,农艺师2人,助理农艺师2人,每年为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培训技术人员近300人,定期开展培训,涉及到育种、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高产栽培等农业技术。当遇到虫害时,技术员起到关键性作用,有的病虫害防治最佳时间就几天,在紧急状况下,我们可以直接安排接受过培训的技术员、植保专业人员,对灾害进行有效的防治及处理。

3.进行高产栽培示点试范

天池农技站每年在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中进行高产栽培示点试范面积300余亩,在全镇的5个村,分别选择合作社成员集中的地方,选定6个点进行高产栽培示点,即带动所有专业合作社成员进行统一的生产,也对全镇农民起到示点示范作用,示点项目有旱育秧技术、抛秧技术、三围立体高产栽培技术、宽窄行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高产玉米栽培技术、马铃薯免耕栽培技术等。

4.为叙永县金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信息平台

农技站在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和产供销等领域具有信息优势,利用现代信息手段为专合社服务,及时向合作社成员收集和各类有用的信息,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每到水稻螟虫发生时间,可以通过短信平台信息,所有农户可在同一时间收到信息,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5.农技站利用自身优势,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农资供应,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农技站通过自身优势,可以更好地掌握和了解这方面的新情况新信息,农技站可以指导或帮助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

三、在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式下,农技站自身的不足和发展的思考

1.首先要提高认识,解决认识不足的问题

乡镇农技人员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新事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建立高度市场化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必然趋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模式基础上的一个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基层农技站门“包”不了,龙头企业“带”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问题。我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起点低、规模小、合作能力弱等问题。政府各部门还需要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合作社的发展,乡镇农技站作为作为政府公益性农业服务单位,更应该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多做贡献,更好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加强学习,提高农技队伍的综合素质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然越来越多,专业分类也是多样化的,他们对乡镇农技站的需求也是多样化的。农技人员必须树立强大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全面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顺应时代的要求。农技人员可以通过自考、函授、网络等多种途径进行学习,建议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制定培训计划,建立继续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技队伍的综合素质。

3.农技推广培训经费不足,急需完善农技体系制度,增强农技系统的活力

主要体现在工资低,阳光工资尚未发放,面对生活、住房、子女教育等经济压力,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流失现象在不断增大。同时,由于培训经费不足,日常难展开。而在农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等的推广示范、宣传工作和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建立,却离不开农技人员的参与。希望政府早日建立基层农技推广经费保障制度,将农技推广所需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得到很好的落实。

农业专业合作社性质范文第5篇

一、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

(一)领导重视,政府推动。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落实,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例如我们调研的商丘民权县,县委、县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和加快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经济能人、种养大户和企业、协会领办专业合作组织;还将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了全县争先晋位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争取财政资金扶持,近两年该县累计评出先进专业合作社10余家,发放以奖代补资金达20余万元,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落实各类政策性资金达400余万元。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要调动各利益主体参与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因此宣传引导非常重要,注重宣传引导是很多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之一。例如我们调研的商丘柘城县就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政策措施、工作经验和优秀带头人的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氛围。另外,要使农民由过去的“单兵作战”到适应专业合作社的“军团作战”,必须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这也是一些地方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例如柘城县农业局就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重点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以及社员的培训工作。

(三)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典型带动是很多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成功经验。河南省每年都要开展“示范专业合作社” 、“百佳专业合作社”评选活动,有力地带动了全省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蓬勃开展。除此之外,各市县每年也要评选出本地区的优秀专业合作社。例如柘城县在全县选择运作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北科三樱椒发展专业合作社、民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典型,重点培育,抓好示范,起到了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效果。

(四)科技支撑,提高质量。以科技为支撑,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也是一些合作社成功的重要经验。例如浙江省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一的建德市三都西红花专业合作社,为了确保西红花产品质量符合中药材产品质量的要求,从源头抓起,把好第一关,从种植上实行严格管理,做到种植过程中不用农药,土壤使用有机肥,保证产品的无污染、绿色有机等等。并对社员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联系调配种球,统一种植技术标准,统一病虫草综合防治,统一收购鲜花丝,统一烘干,统一品牌销售等“六统一”服务,以确保产品质量。此外,该社还经常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2009年,该社邀请了西红花种植专家、中药材研究所俞旭平高级工程师传授西红花田间管理知识,进行西红花栽培技术培训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再如河南洛阳的偃师缑氏镇向民葡萄专业合作社在规范化环节上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土壤消毒、统一供应苗木、统一供应化肥农药、统一嫁接技术指标管理、统一按标准包装(品牌)、统一价格销售。尤其在病虫害的防治上,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以生态调控为主,生物、物理、化学防治相结合,实施健康栽培;少用农药或使用环保低残留农药,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要求。

(五)品质驱动,品牌引领。在产品质量先行的前提下,注重品牌的开发宣传也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例如建德市三都西红花专业合作社2005年就为西红花注册了“根发”牌商标,经过合作社近几年的苦心经营,如今“根发”牌西红花已成为浙江农产品中的一大响亮品牌,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2007年荣获浙江农业博览会“优质”奖、“杭州市著名商标”,2008年荣获“杭州市优质农产品迎新春大联展金奖”,2009年荣获浙江农业博览会“优质”奖并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同年“根发”牌成功注册为31个国家的国际商标。“根发牌”系列产品曾多次在省市农产品展览会上与消费者见面,形成了“全国西红花在浙江,浙江西红花在三都”的美誉。河南省一些地区也非常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建设,例如柘城县就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产品商标和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册商标6个,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5个。

(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基础,成功的专业合作社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例如建德市三都西红花专业合作就是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规范运作民主管理的“三会”制度,即坚持每年召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对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每10户选一名代表,9名理事会、9名监事会成员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全部实行竞选制,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每3年开展一次换届选举,合作社领导班子也全部实行竞选制产生等等。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以上民主管理制度,既增强了合作社的发展活力,也提高了社员的积极性,更使得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程度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此合作社分别获得了“建德市优秀专业合作社”,“浙江省示范性专业合作社”,“杭州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杭州市示范专业性合作社”、“杭州规范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启示

(一)要尽快健全农民合作社法律体系。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出台,该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和方式作了规定。但这部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原则性的,与现有法律也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比如,要在《宪法》中明确合作社的性质。中国现行宪法将合作经济视为集体经济,而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是不同范畴的概念,如不加以区分,会导致理论、立法、政策和实践各个领域的混乱。同时还应制定和完善具体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引导。一是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应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融资环境、教育培训、技术扶持、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有力的支持;二是应建立健全培训辅导体系。应建立由政府领导和农业专业组成的培训辅导队伍,健全分层次、多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辅导体系,从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合作经济原则到相关的科学技术等多方面对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培训;三是积极培育典型,加大示范力度。应着力培育一批产权关系明晰、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利益联结紧密、服务作用好的合作社典型,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合作社全面发展。

(三)要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治理机制。一是要确保社员的主体地位。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设立合作社,同时还要健全合作社的退出机制,真正做到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要确保民主决策管理机制。要确保社员的投票权,这是民主决策管理的基础,但还要处理好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考虑到合作社的长远发展,还应积极聘请专业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工作。政府应扶持、引导合作社的发展,但不能干预其管理;三是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要处理好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以及分配和合作社长远发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