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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意见

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意见

为加大金融机构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第十五届第1次常委会议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信用档案,筑牢诚信“防火墙”

(一)建立企业社会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由县人民银行和县金融办牵头建立企业社会信用信息综合数据库,对县域范围内的企业资产、员工人数、平均工资、新上项目投资额度、预期收益、纳税情况、贷款记录等信息进行收集。同时,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工信局、商务局、法制办、综治办、中小企业局等单位依法征集企业信用补充相关信息。数据库由人民银行信用工程建设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单机运行,不入互联网,只有企业本身及金融单位才可授权进行信息查询,建立诚信网。

(二)成立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办公室。为防止一些恶意逃债行为,和影响我县发展的金融逃废债务,成立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有红任组长,副县长张琛任副组长,县人民银行、县农发行、县工行、县农行、县中行、县建行、县交行、县农合行、县邮储行、组织部、宣传部、综治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局、发改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工信局、商务局、金融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金融办,负责日常事务,大力整顿和规范我县金融市场经济秩序,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开展信用镇、村和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各银行具体操作推的方式,由县人民银行、县金融办和县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一年一度信用村、信用乡镇、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及时在报纸、电视和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

(四)组建诚信协会。由县工商联牵头,联合各行各业的企业家,组建诚信协会,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二、壮大担保机构,积极服务中小企业

(五)多措并举,增强担保实力。全县目前现有的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小城镇担保公司和省担保公司分宜分公司三家,努力形成竞争格局,促进企业发展,齐头并进服务企业。一是必须多方筹集资金。坚持政府投资,引导民营资本、社会投入的原则,向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个人融资等多方筹集资金,尽可能提高资本实力。二是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建立担保机构与贷款银行共担风险机制,银行承担20%—30%的风险责任,担保机构承担80%—70%;设置灵活的反担保措施增强企业还贷意识。三是健全规范的内控机制。担保机构必须建立完善、客观和公证的审批制度和风险内控机制。

(六)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县财政每年按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在保责任余额的0.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担保机构所获补偿资金全部转化为一般风险补偿金,用于弥补担保损失。

三、多管齐下,促进有效信贷投放

(七)充分发挥好金融办多项专业服务作用。一是负责筹建银企双向信息通报制度,把每年全县的大项目、好项目、成长型项目汇总,编制“企业融资需求表”,组织“金融服务进企业”和“银企对接洽谈会”,增强融资针对性,减少盲目性;二是多向企业宣传和推介金融衍生产品,如集合票据、金融租赁、信托、保理、福费廷等业务,深化金融服务;三是加强与异地银行对接,特别是已在新余开展业务的异地银行,多沟通、多交流,推动其开拓县域内信贷投放工作。

(八)发挥财政杠杆调节作用,促进有效信贷投放。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政府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挂钩,以积极鼓励全县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政府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

(九)加大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的奖励力度。以年末各项贷款余额为基数,对完成县政府下达的贷款目标任务的金融机构,按新增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给予奖励,同时对于支持分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金融机构创新表内、表外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给予相同比例奖励;银企对接资金落实率不足90%或完成贷款任务低于90%的金融机构不予奖励。县人民银行按县各金融机构的平均数执行。异地银行也参照执行,鼓励更多异地银行来县内开展业务。

(十)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和开展咨询服务。驻县金融机构开展银行进园区活动,由工业园区提供固定办公场所,安排县域内各家银行派1-2人轮流值班两天,为园区提供企业信贷业务咨询和企业理财服务,通过活动与企业保持面对面交流,更好服务于企业。

四、加强培训指导,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十一)加强财会人员智库基地建设。工业园区要坚持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园区的原则,吸引优秀财会人才入园,做好与企业对接工作,推动企业财务规范,打造企业快速发展的“专业智库基地”。

(十二)强化财务管理知识培训。县工信局要组织为新办企业提供财务会计服务,分期分批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特别是组织开展针对新办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培育成长型微笑企业的财务会计知识培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使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合法、合规、完整,为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创造条件。

五、推进企业上市,提高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十三)支持和引导企业上市。县金融办对恩达家纺等10家拟上市企业,督促其通过并购、重组、私募等方式规范改制,通过直接IPO、借壳、买壳等多种渠道上市,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尽快实现上市目标,县财政根据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参照市里政策给予奖励。

六、考核和奖励

(十四)考核办法。关于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的奖励及落实,由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考核。各项考核数据均以县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统计报表,以及其他能证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表资料为依据,金融机构表外业务折半计算。奖励对象为有关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的班子成员。上述奖励费用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