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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推进情况

我社党委、社委把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基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作为2015年的中心工作,抢抓机遇,奋力开拓,同重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经县社党委、社委研究决定,成立XX县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县社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为扎实抓好各专项改革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设了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建设、省级基层社标杆社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组建三个小组,均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对应的股室为责任单位,负责抓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

依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2015年改革的主要任务,对此,我社三个专项改革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新型农资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创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杆社基层社实施方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实施方案,经过近大半年的努力,各专项改革小组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

(三)完成目标任务

XX供销社试点完成新型农资服务平台建设任务,讲治供销社入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标杆社基层社创建,天师供销社试点完成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任务。

二、各专项改革 推进情况

按照县委对各专项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我社做了三项专题试点改革。

(一)推进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初,县供销社在XX供销社召开新型农资经营服务平台建设暨科技下乡推进会。县供销社、XX镇政府以及农业部门等相关领导对XX供销社成功搭建新型农资化营服务平台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XX供销社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该社突破传统农资经营模式,由过去单一的农资供应中间商向现代农业的综合服务商转变,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企业,社属天元农资公司采取"点对点"直接供肥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科技咨询、配方施肥、科学用药及统防统治"一站式"服务创新。上半年,XX供销社签订化肥直供合同26份,数量近3000吨,其中:碳铵2000吨,尿素1000吨,多效肥1000吨,在服务对象中,提供配方施肥、防病治虫等农技服务面达90%以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大大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河北:2007年年底,河北省《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农村,要结合完善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工作,抓好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移交、农民低保、农民小额贷款、乡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文件材料明确为归档内容,确保农民切身利益,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目前,全省乡镇档案工作规范化率达到100%,行政村建档率达90%,规范化率达60%,20多万户农村家庭建立了家庭档案。承德市和唐山市将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之中;保定市制定了文明生态村档案室标准,全市已建成规范的文明生态村档案室323个;辛集市建立了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家庭的“百姓档案”,随时将全市所有农户的动态情况记录在册;武强县对所辖238个行政村的2000余名致富能手的基本情况、特长、业绩等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建立了农村“能人档案”;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等地以乡镇、村档案室为依托,建立健全乡镇、村“档案信息中心”,重点收集整理涉农、利农、益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将民生档案与政务信息、农经信息整合,为农民提供集成化、全方位、一站式的档案信息服务。

黑龙江:2006年,黑龙江省档案局与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档案工作,要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村级服务站等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立档案。”按照这个要求,黑龙江省档案局以推进农民合作组织建档工作为突破口,探索档案工作融入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的新途径。目前,全省已有893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并开展了档案工作,占687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复杂情况,黑龙江省档案部门将建档工作的原则确定为“区分情况、分类指导,实事求是、逐步规范”。同时,黑龙江省各级档案部门在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中,始终把挖掘档案价值、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档案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为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吉林:近年来,吉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先后制发了《吉林省农村专业户建档示范户认定标准》(试行)、《吉林省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村力资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办法》(试行)等。目前,全省60个县(市、区)、800多个乡(镇)基本实现了档案科学管理,98%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档案档案室,2400多个农业科技单位全部建立了档案室,其中近百个单位档案管理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全省已有700多个专业户建档,其中80%以上是农业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省范围内搭建“一网三站”建设平台,即建立农业农村科技档案信息网、建立农民建档用档服务指导站、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咨询站,为“三农”提供准确、快捷服务。梨树县档案局与县涉农部门联合编印了《涉农文件汇编》,通过各乡镇的农业科技信息传递站和农村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站传到农民手中,使农民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受到好评。

浙江:浙江省档案局先后与涉农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山林延包档案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在《浙江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村务档案管理要求,《关于加强“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档案工作的意见》也正在制定之中。目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形成的山林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完成,全省2900多万新农合参保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已基本建立,全省112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3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83个农民大户已开展建档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188个行政村档案室被命名为“浙江省行政村示范档案室”,2302个行政村通过了规范化档案室认定,1492个乡镇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全省4693个行政村已安装使用省档案局免费提供的“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系统”,并在杭州市萧山区开展镇村数字档案室的试点工作。省档案局研发的“民情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开化县开通运行,在县域政务网平台上民情档案信息的共建共享,实现了对农村乡情、村情、户情的动态管理。全省72个综合档案馆建立了23个门类的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390个,方便农村群众对民生档案的利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2008年4月,一座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具有徽派建筑风格的小岗村档案馆竣工,分为村级档案保管场所、村史档案展览场所、信息公开场所、科技培训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行政办公场所等六个部分,融村级档案、图书、科技信息与文化娱乐为一体,成为小岗村的标志性建筑。目前,村档案馆共保管档案470卷,照片520张,实物26件,资料208册。以档案馆为依托,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服务设施,构建和完善全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已成为全村共识。通过建设以开放服务为目的的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把小岗村档案馆建设成村务信息公开场所,促进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利用网络技术向村民已公开现行文件和信息,免费向村民提供档案、文件、政策、市场、农产品信息查询服务。村民对已公开村务信息如有疑问,可按照规定到档案馆查阅档案,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湖北:省档案局与涉农部门联合开展新型合作医疗档案工作、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工作、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规范管理指导、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工作、长江三峡移民档案工作和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与组织、文化部门联合,依托村级阵地建设和文化建设,搭建档案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平台。制定了《湖北省村级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指导、规范村级档案管理。2007年,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和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和档案图书资料等文化活动场所”等内容列入《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并将省档案局列入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职能分工的组成部分,负责组织实施。省档案局每年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列入向省委、省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内容。2008年与扶贫开发部门联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三农”档案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24184个行政村85%建档,30%达到规范建档要求。全省共建立“三农”档案试点示范608个,行政村1602个,科技示范户1070个,放大了全省“三农”档案工作的示范效应。

新疆: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相继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中整治档案管理办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村档案管理等级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区已有137个乡镇档案工作达到自治区二级标准,1505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村标准,314个行政村档案管理达到示范村标准。结合新疆地区实际,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民宗委联合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档案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657个县(市)、乡(镇)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137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宗教档案工作,收集和整理了各种门类档案近14万卷。全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已初步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宗教活动场所建档规模不断扩大,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富民、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考虑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改善等,深化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村、乡镇、县(市、区)三个层次开展科技示范(试点),努力推动一批依靠科技创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

“十一五”期间,重点引导建设3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2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1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使示范(试点)区域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农民收入增长率等有较大幅度提高,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建设取得较大进步,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致力实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一)以地方为主实施。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推动本区域内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科技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进行引导和推动。

(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立足农民实际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协作程度,激发农民对科技的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农民应用科技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让农民享受科技带来的富民、惠民成果。

(三)坚持技术综合示范。发挥科技对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改善生态等的全面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形成多种科技活动整体推动示范(试点)的格局。

(四)促进产学研结合。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涉农企业、科技中介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示范(试点)的技术依托单位,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示范(试点)服务。优化农村科技创新环境,引导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科技人才到示范(试点)一线创新创业。

(五)实行分类指导。综合考虑不同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经济区域、文化背景等因素,从村、乡镇、县域三个层次,针对不同类型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示范(试点)。

三、重点任务和示范内容

(一)重点任务。

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针对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重点推进以下任务。

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促进专业化发展,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开发综合效益。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村社区发展。围绕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有选择地加强饮用水安全和污水处理、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废弃物资源化和新能源利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农村医疗卫生、村镇规划和综合功能提升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设施相对优良、环境相对优美、适应当地发展水平的农村社区。

3.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示范推广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搭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技术、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5.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重点开展面向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支持有需求的地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技术“二传手”、科技创业人才、科技经纪人等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二)示范内容。

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分别重点实施以下内容。

1.科技示范村(试点)。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推进“科技入户”;加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信息入户”;加强科技咨询指导和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推进“服务入户”。发展“一村一品”,促进特色产品或产业上水平、上规模。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有条件的地方,集成相关技术,发展村级社区。

2.科技示范乡镇(试点)。加强技术引进和扩散,发展“一乡(镇)一业”,引导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扩大;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乡(镇)一基地”,开展绿色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示范,推进农村生产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一乡(镇)一服务站”,培育农村科技中介服务组织、模式或平台,开展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技与信息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发展“一乡(镇)一课堂”,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技术的集成支持,发展生活功能较好的乡镇中心社区。

3.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专业化、经营产业化和服务信息化;加强技术转化和创新,培育一个以上主导产业,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布局的优化和规模的扩大,引导发展产业集群,壮大县域经济;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构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增强科技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民转移就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产业基础较好、综合功能较完善的中心城镇社区,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

四、遴选要求

申报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围绕本地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需求,提出了明确的科技发展目标、发展优先序、实施步骤和保障条件。

2.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代表性和发展基础,发展经验在其所代表的类型内具有推广意义。

3.科技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科技工作特色明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用和贡献较显著。

4.农民科技意识较强,科学素质较高,参与积极性高,具有较强的能动性。

5.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和政策措施有保障,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科技主管部门具体协调和推动的工作机制。

6.制定了示范(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技术依托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相当技术创新实力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多学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依托单位优先),方案切实可行,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

7.示范(试点)要首先列入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范围;示范县(市、区)(试点)的选择要与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工作试点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星火产业带等结合考虑。

8.所在省(区、市)必须制定本省(区、市)的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并配备开展示范(试点)所必须的经费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9.严格落实中央有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中央有关土地和环保的要求。

五、组织管理

(一)申报、评审和认定。

1.科技部从宏观层面做好示范(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年度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申报单位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申报单位需填写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

4.由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依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要求,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负责编制推荐报告(说明组织申报、评审情况等)和示范(试点)申报名单汇总表(附4),连同本省(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1),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和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附2),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附3),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部。

5.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进行论证,择优认定“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试点)”。

(二)实施、评估和验收。

1.科技部对示范(试点)进行宏观指导、动态评估和监督,并统一部署验收。

2.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对示范(试点)进行年度评价,编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确保示范(试点)目标的完成。

3.年度评价和动态评估的重点是任务落实、组织管理和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情况。科技部每年公布评价或评估情况。评价或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相关涉农科技计划对有关省(区、市)下一年度支持力度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周期和支持方式。

示范(试点)以五年计划为周期,“十一五”启动示范(试点);通过验收后,认定为“部级新农村科技示范村”、“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或“部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市、区)”。

科技部将集成科技资源,视各地组织实施和投入情况,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示范项目,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为2-3年;项目完成后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相关示范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内容原则上不能重复;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以技术依托单位和示范(试点)相关单位联合为主。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纳入议事日程。各省(区、市)及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根据科技部的组织管理要求,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措施;要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加强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参加。在专项整治期间,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农产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到今年年底,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市形成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以下行动:

1、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要求。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收缴产品做到100%销毁;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得到坚决查处;此项工作由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种植业管理科组织实施。

2、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饲料的生产、销售档案记录。具体目标: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率达100%;饲料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饲料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实施。

3、兽药和生猪生产整治行动

具体目标。兽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率达100%,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率达100%。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保持80%以上,力争兽药违法案件100%立案查处,兽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证疫苗质量和有效供应。重点地区自产活猪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进入流通领域猪的二维码耳标佩带率达100%。此项工作由畜牧兽医办公室组织实施。

4、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目标。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等三类基地,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种生产单位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措施,其中部级、省级原良种场监管率达到100%;三类基地、一定规模养殖场等养殖环节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禁用兽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阳性样品的追溯率达到100%;中等以上城市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此项工作由渔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5.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测。各地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柑桔)、肉类等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种植业产品的农药、重金属残留检测,禽肉类产品的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磺胺类、苏丹红药物检测,依法查处和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确保消费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药残留抽检率达100%。市、县(区)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测工作的重点以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为主,在11月份开展一次柑桔为主的例行检测,依法查处和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确保消费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组织实施。

6、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使用。各地要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加强对农产品使用无公害、绿色食品等标志的监管,坚决查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市场假冒“三品”(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下同)标志现象得到有效查处;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三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科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地要按国家和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农产品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建立健全领导和组织机构。明确目标,抓住重点,落实责任,统一实施,确保这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局各有关科室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按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如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由局纪检监察机构严肃处理。

2、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和局有关科室、单位要根据省、市的实施方案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监督检查、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改革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深化供销社改革,既是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供销社的要求,更是供销社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在这轮深化改革中,我们超前准备,精心筹划,为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争取了主动。2013年11月全国总社深化改革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即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发展工作基础上,与各相关区委、区政府和供销社反复沟通研究,确定了各区供销社改革重点。全国总社召开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市供销社系统加快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确定了市社系统改革总体目标。我们按照中央“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总社“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精神,以“改造自我、服务城乡”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确定了大力推进“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系统联合合作多元化、为农(民)服务规模化、城乡流通现代化”建设的改革总目标,制定了《供销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并分解为2014年--2015年完成的13项具体任务。各区供销社根据市供销社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进度节点化、推进网格化”的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市供销社派出推进改革工作组,与各区供销社共同研究工作思路和落实措施,全系统上下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明确路线图、进度表、责任人,并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工作、逐个节点抓好落实,高标准地落实改革举措,完成改革任务,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坚持加快发展不松劲,全系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运行。改革既是今年的重点任务,也是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我们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添活力、增效益。开年以来,全系统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坚持加快改革和加快发展并举,制定了2014年全系统主要经济目标,以工作大纲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区社和企业,签到目标责任状,强化考核。1-11月份,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775.69亿元,同比增长29.7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3.43%;其中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61.68亿元,同比增长29.32%,完成年度目标的  102.62%;实现农副产品收购额210.89亿元,同比增长25.17 %,完成年度目标的105.44 %;实现连锁企业销售额155.05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了年度目标的100.03%;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52.33亿元,同比增长25.17%,完成年度目标的100.93%。

(三)坚持狠抓自身建设不懈怠,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供销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青奥”安全管理要求,开展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安全生产,实行市社机关、企业、具体区域三级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体系,通过“四定”,即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逐一落实到三级体系中,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化管理体系。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成9个督查小组入驻企业,深入一线跟踪督促,做到了靠前指挥、事前预防。通过“青奥”期间的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即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取得不少成效;二是开展“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行动。从机关到各直属企业、参股企业直至企业基层门店,三级联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一处空白。向市社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和改制企业,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500多份,清理垃圾722.5吨,拆除破旧广告牌、破旧雨棚、违建1530平方米,粉刷墙面6000平方米,平整地面11550平方米,种植草坪6720平方米,合计投资203万元。三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了《市供销社机关参加2014年全市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开展 “四解四促”、“三个服务”、“万名党员帮万家”等活动,制定和实施好《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为人民办实事项目》、《南京市供销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批联动工作方案》、《南京市供销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等。

二、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一)以典型示范为引领,在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上取得新成效。

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立社之本,基础组织体系是供销社的活力源泉。我们始终坚持以“三社”建设为抓手,坚持扩大覆盖与提升质量并重,恢复重建与创新发展并举,不断完善基础组织体系。今年以来,着眼密切与农民利益上的联结,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理念,激发为农服务活力,不断创新组织体系、服务模式、经营机制。按照“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充实功能、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突出抓好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在激发活力上狠下功夫。在全系统继续开展为农服务“四·十示范工程”典型培育活动,即:“为农服务社十大标兵社”、“专业合作社十大典型社”、“基层中心社十强社”和“供销社系统十大骨干企业”。目前,已创建3家为农服务社标兵社,4家专业合作社典型社;已培育2家基层社十强社,1家骨干企业。这些示范社企的带动引领作用逐步显现。1-11月全系统新建和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71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56个,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0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00%。截至目前,全系统领办、参办、协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达346家,入社成员37012人,带动农户113479户,培育出了南京桥州蔬菜、高淳区青松水产、六合区大圣水芹等一批年销售额超千万元的专业合作社,这些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组织农民规范化生产,增产增收,保障城乡居民需求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以服务城乡为宗旨,在探索为农(民)服务模式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发展新型为农服务载体。以系统化、信息化、公司化为抓手,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主导作用,依托镇、村两级组织力量,按照“供销社搭台、镇村共建”的思路,全面融入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商贸流通网络。选择溧水区进行试点,在陈卞村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了占地5.2亩、建筑面积1300平米的集生产、生活、文化、社区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为民服务中心,年底前再开工建设两个中心村为民服务中心、一个中心镇综合商贸体。在此基础上用信息链、物流链贯穿区、镇、村三级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区有信息集成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中心镇有一个5000平米的综合商贸体和信息呼叫中心、每个中心村有一个1000平米以上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和信息采集点,构建起信息化程度高、综合配套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建设。按照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由六合区供销社牵头,联合社会力量,组建农机具、农业植保等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对大田作物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的托管服务,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按照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要求,发挥供销社牵头组建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资源优势,在江宁区试点,积极推动基层供销社、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社合一”的深度融合,确保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监管有力、风险可控;按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要求,整合系统专业合作社、农合联、农合会等资源,大力组建由基层供销社牵头领办的、跨区域、跨行业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并突出基层供销社在联合合作中的主导作用。目前,已在六合区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一个,购置各类农业机械设备60台套,入社社员106人,全面托管大田1350亩,半托管式服务面积10000亩;成立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个,吸纳9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395人,购置农机植保设备126台套,全托管大田7813亩,服务大田面积28000亩;今年截止8月底,全市新建各类专业合作联合社11家,另有9家正在筹备之中,确保年底前完成;江宁区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社合一”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的拟制,目前正报市有关部门审核。

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全年组织2期共计200名农产品经纪人参加农产品经纪人中级培训并取得了执业证书,近年来,先后有2名农民经纪人荣获“全国百强农产品经纪人”称号,7人荣获“江苏省百佳农产品经纪人”称号。通过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农产品生产营销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经纪人素质,为规范农产品经营行为,搞活农产品流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三)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在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上呈现新亮点

拓展销售渠道,搭建淘宝网“特色中国·南京馆”。通过市社入股的形式,将高淳区社建成的淘宝网“特色中国·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联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共同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淘宝网“高淳馆”升级为“南京馆”的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电商平台已链接72个专业合作社和企业,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参与农户321户,社员1420人,运营10个月以来集聚网销商户337家,累计完成网上交易额1.6亿。

对接“智慧社区”,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终端。以市社宁供农业产业发展集团为主体,依托已建成的40余家实体门店和冷链物流中心,充分发挥公司物联网技术优势和系统产销对接优势,对接政府“智慧社区”项目,2014年在建邺区200余个社区工作站开始布设具有社区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终端,实现鲜活农产品由生产基地直销居民,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