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时期;畅通;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农业发展是我国产业结构中,重要的基础环节,农业发展关乎我国各行业各领域的长久稳定发展,提升农业产量与总产值是现代农业规划的首要目标,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融入,为农业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仅仅不到十年时间,我国利用强化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方式,使农业总产值增长将近一倍,是自农业规范化与专业化发展以来,最有成效的农业发展规划模式。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的形势和机遇对现代农业科技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迫切需要大量优质高产农业新品种及能够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新技术和新设施,而这些无疑需要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来实现。伴随着我国财力的不断增强,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投入逐年增加,例如,2012年中央财政合计安排262.75亿元用于农业科研、农业技术与服务体系等方面,有力推动了农业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农业科技成果的产出,然而科研成果转化率始终偏低。我国每年经国家和省级部门鉴定的农业科技成果达1万项左右,其中约30%可推广,但实际转化率只有10%~15%,远低于发达国家80%甚至90%以上的水平。究其原因,一是科研与产业脱节,导致部分成果与实际生产需求不匹配,以致农业科研难以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创新链与技术链。二是我国众多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的转化环节薄弱且转化体制机制不适应科技进步的要求,导致相当一部分有应用价值和前景的农业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因系统化、配套化及工程化水平不足而积压在“库”无法产业化。三是由于我国企业自身的研究水平较低,导致对来自大学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的科研成果的承接和支撑能力差。四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评价体系导向不够科学,评价标准主要依据数量、刊物等级等,形成了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和重成果轻应用的导向性错误,忽略了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具体效果及对农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2多层面探索农业科研与产业紧密结合的新途径

2.1科企对接合作

农业产业化的本质在于商业经营,以商业资本的方式进行运作,而在加入科技成果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则是以农业发展为主体,商业经营为辅体,推动农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在此基础概念中,需要建立科技领导农业的发展模式,不断强化农业与科技企业的合作,科技创新对于农业而言极为重要,在提升农业产量与质量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现有的农业发展机制,使农业必然向信息化,科技化发展,近年来提升农业种植的专业化程度,是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根本目的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社会经济平衡为重要目标,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业种植的专业化程度也逐步提升,使农业在市场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科技创新企业与农业的合作,一方面是专业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是科技设备的应用,将科技有效的融入到农业发展中。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还相对滞后,相关的科技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产生滞后与差距的原因不在于科学技术的落后,而是农业合作发展机制的问题,我国现有的农业发展大部分为依靠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等机构,使农业发展规划受到限制,农业科技不能够有效的在农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农业发展应做到与时俱进,秉承小家变大家的思想理念,使农业科技有效实施,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不仅需要农户与科技企业的支持,也需要当地有关部门的扶持,毕竟在农业科技方面,我国起步较晚,初期发展农业科技合作的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提高科技创新企业合作的积极性,从而使农业科技在农业发展中,形成有效的循环。受到传统农业发展思想的影响,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形成,必须面临一系列的基体制改革,每一项农业科技必须经过长期的实验,反复验证才能够最终应用至农业发展中,而传统的农业发展则以快速高效为原则,在前期的发展规划中,的确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却经不起长期的考验,重要的原因是不能够适应未来的市场发展,导致部分农户在一年内获得巨大丰收,而第二年却连连亏损,使得大部分农作物仅能够在田地中不断腐烂,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可完全杜绝此种情况的发生,在科技创新的基础上,结合经营管理模式,使农业发展形成一定的市场缺口,有效提升农产品需求量,让农户种植的农产品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并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有基础的营销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发展的主体优势。

2.2落实转化载体

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成熟度科技成果之所以难以转化除了上述供需不对称的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还由于连接科技链与产业链的“中试”环节的薄弱和缺失。“中试”环节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成功集成、熟化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关键,是连接科技供给和产业需求的桥梁和纽带。但由于机制体制问题,其上游科研人员由于缺乏推广转化的动力、压力和资金条件,多将成果或技术仅停留在成果鉴定和评奖层面,其下游企业由于缺乏研发人才和条件,基本没有承受“中试”风险的能力和意愿,导致这一中间环节成为游离于当前科研链和产业链上下游外的薄弱环节。针对这一窘境,高校和科研院所应以涉农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和载体为依托,针对其将学术研究与当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持续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开发和系统集成,提高现有农业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缩短成果转化周期,使其真正发挥农业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器的作用。

2.3完善激励体系

激励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科技的水平,激励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农业发展,也对科技创新企业产生积极影响,从多个角度,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完善,使科技更有效的融入至农业产业化结构中,在科技创新领域,不仅企业可以获利,在各高校与研究部门方面,也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励,激励其不断地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所努力,从而为农业发展打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结束语将农业产业化与科技成果的有机结合,是当前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而如何能够寻找结合的途径极为重要,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非是一朝一夕便能够完成的快节奏发展模式,而是需要经过长期的基础沉淀,使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站稳脚跟,让科技在农业市场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以此为基础才能够进一步的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结构的理念,为畅通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而寻找有效的途径,进而为农业长期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业科技园区;人才队伍;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3-0114-02

科技人才是推动科技园区持续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决定因素,农业科技园区是农业科技成果组装、集成、示范、推广、孵化的新型组织方式,是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主体,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擎。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和政府破解三农问题的需要,淮安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建成一批在区域内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科技园区,促进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但随着农业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农业科技园区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稳定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成为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工作重心之一,受到政府与社会的关注与重视。

1 农业科技园区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1.1 农业劳动力资源状况

淮安是江苏农业大市,农业在地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约占40%。由于地处苏北腹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居民收入水平与省内苏南、苏中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加上工作环境及人才政策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吸引和留住接受一定文化教育和具有一定技能的农业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淮安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农村劳动力资源中,文盲15.7万人,占8.3%;小学文化程度61.96万人,占32.6%;初中文化程度89.91万人,占47.3%;高中文化程度20.44万人,占10.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7万人,占1.1%。

1.2 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状况

科技人才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同时也是农业科技园区持续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随着淮安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得到重视,对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依赖度日益增强,对农业科技人才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特别是高素质、高学历、高职称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更是显得稀缺。全市农业技术人员有4 845人,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3377人,占69.7%,中级职称人员有1296人,占26.7%,具有高级人才有172人,占3.6%。

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成为制约农业科技园区持续发展的瓶颈,培养与引进农业科技人才数量,提升人才综合素质,优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成为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水平和竞争力的重点工作。

2 农业科技园区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科技人才数量与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不相适应

淮安是江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与苏南地区存在差距,高素质科技人才到淮安从事农业工作的吸引力不强,一直是江苏的高技术人才凹地,农业科技园区的人才规模存在较大缺口,不能适应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需求。2011年统计资料显示,淮安每万人口拥有科技人员数排位在全省12位,每万人口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人员数排在11位,制约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淮安农业科技园区在近几年得到快速发展,对淮安农业现代化发展发挥出较强的示范与辐射作用。截至2012年,通过政府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达43个,其中,省级农业(渔业)产业园9个,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需要一批从事农业科技研究、技术示范与推广、农业产品营销人才支撑。目前,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不多,难以适应农业科技园区快速发展的要求。

2.2 科技人才素质与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不相适应

受到淮安经济发展基础较弱和人才政策不多优厚的限制,高素质的农业科技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较少,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成为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紧迫工作。掌握农业生产前沿技术和专业技能的科技人才并不多,自主学习意识不浓,捕捉农业生产前沿技术发展变化信息的敏感性低,缺乏战略思维和全球化眼光,难于推动农业科技园区转型升级发展,为地方农业科技发挥示范作用。

2.3 科技人才结构与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不相适应

农业科技园区协调发展需要建设合理的科技人才结构,形成职称、专业岗位、年龄结构合理的梯队。淮安农业科技园区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尤其是人才结构不科学和人才分布不均衡。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人才技术结构不合理,表现在缺少园林、果蔬、畜牧、水产和加工的专业人才,缺乏农业高科技人才,如生物组培快繁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缺乏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缺乏农业信息方面的人才,对高层次复合型科技人才的渴求是农业科技园区的普遍状况。

2.4 科技人才环境与农业科技园区发展不相适应

吸引农业科技人才的环境不够浓厚,人才政策没有做到优惠倾斜,与农业科技园区快速发展的现状不相适应。农业技术市场准入、土地、资金、项目、税收等方面扶持力度还不够,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不强,影响科技人才的工作激情和安定。近年来,政府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和培养科技人才,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能够享受到科技人才优惠政策的不多,影响农业科技人才的集聚。

3 对策及建议

3.1 完善人才政策,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对人才的吸引力

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吸引科技人才安心于农业科技园区工作。第一,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的经费扶持,政府预算需要安排专门经费对农业科技人才教育培训经费予以扶持。第二,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打造农业科技人才的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信贷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力度,引导农业科技同区做大做强,吸引和留置住科技人才工作与创业。第三,完善农业科技园区分配机制,让从事农业科技的人才享受正当利益,保障其智力分配的权益。

3.2 营造人才成长氛围,优化农业科技园区人才工作环境

营造农业科技人才创新与创业氛围,用事业留人、政策留人、感情留人。第一,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新闻媒体如报纸、电视、互联网,有组织有计划地宣传支持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激发人才成长的意愿和积极性,营造出全社会关心、理解与支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氛围。第二,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冒险”的人文环境。鼓励科技人才创新改革,宽容失败、鼓励冒险。第三,建立公正考核和评价机制,完善农业科技人才市场和评价机制,按照市场化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第四,营造农业科技人才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树立101%服务理念,加强服务教育,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环境中难点与重点。第四,建立保障机制构建互动式信息服务平台,跟踪了解农业科技人才的实际需求,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3 重视教育培训,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人才综合素质

探索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办法,提升农业科技园区人才综合素质。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专题培训与成功农业科技园区考察结合、定期讲座与集中研修结合、农业科技专题研讨与农业科技领域热点交流结合的培训机制,建立立体式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第一,搭建教育培训平台,提升科技人才素质。利用政府培训资源,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科技人才知识与能力培训,发挥周末农业科技大讲堂作用,邀请农业专家学者开展讲座,开阔人才眼界,不断提升农业科技人才视野及素质。第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拓宽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空间。开展农业科技论坛活动,加强农业科技内部沟通交流,共同研讨农业科技发展趋势,使科技人才对农业科技做到相互了解,知彼沟通。第三,建立“柔性”培训机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制度,选派农业科技骨干参加国内外农业知名高校、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学习班,丰富农业科技人才阅历、拓宽其视野。

3.4 拓宽渠道,培养园区农业科技基础人才

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是否完善,是发挥科技人才的潜力与作用的重要内在因素。第一,依托本土现有农业、生物高等院校为农业科技园区代培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设施农业、农业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人才。第二,搭建教育培训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农业科技人才专业知识与能力培训,邀请农业科技专家、学者来园区开设讲座,拓宽农业科技人才的视野,提升农业科技人才的素质。第三,建立“柔性”培训机制,定期和不定期选派农业科技人才参加国内外知名农业高校和科技专业培训机构举办学习班,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专业人才科技素养。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范文第3篇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特征

1、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水利技术推广运行方式。

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农民群体的弱势性以及水利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在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的创建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机构基本上都隶属于政府,政府制定有关农业水利改革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水利科技推广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事业拨款。

2、以国家农业水利推广机构为主与各部门相协调的机制。

在我国,乡镇以上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健全,人员较多,技术力量雄厚,是提供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的主力军。除此之外,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技协会等一些机构组织也在从事农村水利科技服务。这些机构一般组织结构精简、技术专业性强、对提供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有很好的补充作用。但是,它们在科技研发和服务上往往各自为政,使得力量分散、效率低下,容易造成重复研究,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总结经验和吸收教训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国家农业水利推广机构为主与各部门组织相协调的农村水利科技服务机制。

3、双重领导的组织管理模式。

在我国各级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既受同级农业行政部门的直接领导,又受上级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由于行政部门的直接本文由收集整理领导权大于推广机构上级的业务指导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一般是围绕农业行政部门的工作来开展。因此,造成农业科技推广机构过于行政化,办事效率低,只关心完成上级指派任务,不注重农村生产生活中对科学技术的实际需求。这种情况表现在农业水利技术推广问题上尤为明显。

4、服务内容单一。

我国现阶段所开展的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一般是将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缺少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与国家水利科技服务政策环境的建设,服务供给内容单一,不能提供面向自然村及单一农户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内容。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服务机构的单一设置与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不适应。

目前水利建设的分级管理使得国家只是主要管理跨省或大江大河的治理,跨县的由省管理,跨乡的由县管理,跨村的水利工程只能由乡镇管理。而政府农业科技管理机构一般是在县和乡镇设几个站所,在村只设农技员,农业新技术大部分通过该体制逐级推广。这种整齐划一的机构设置,使得农村水利建设已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要求。目前的中国农村大多数生产经营活动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这种生产经营方式有自己的水利科技要求。而单一的科技服务机构与逐级推广机制,阻碍了新型水利科技向农户需要的方向推广。

2、服务经费的有限投入削弱了服务质量。

经济发达国家农技推广经费一般占农业总产值的0.6%~1.0%,发展中国家也在0.5%左右,但我国却不足0.2%,每个推广人员平均占有经费1400~2000元。资金的不足,影响了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的建设与科技服务的质量,这种状况在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经费投入上尤为明显,实际上政府对这一方面并没有专项投入。所以农业水利科技服务的经费没有保障将极大地限制和影响农业水利科技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服务能力低下、服务手段老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动态化。

现有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接近一半的推广人员没有受过相关系统教育。基层农技队伍多年未得到补充和更新,知识结构老化,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农村生产对新型农村水利科技的需求。基层农业科技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也很不足,服务手段陈旧,在农业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不能满足系统化、动态化的服务需求。

4、服务内容的局限性不能适应农村水利科技服务需求的全程化趋势。

在基层工作的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大多只能解决农户生产中出现的某些具体问题,而对于需要统筹规划的村乡镇水利规划建设的把握远远不够,不能满足现今农民实际生产生活中对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同灌溉、集体抗旱防涝等农业水利科技的需要,农村水利科技的系统化全程化服务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

5、服务的相关制度法规建设滞后。

现有的农业科技服务制度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但相关配套法规政策不完善,对农村水利科技服务这样的专属领域还缺乏系统有效的制度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给予从事农业科技服务特别是农村水利科技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或个人以制度性规范和激励,使得丰富的社会科技资源无法进入农村水利科技服务领域,特别是在缺少政府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以及信贷支持等制度性扶持措施环境下,农村水利建设中所能得到的社会科技服务少之又少。

二、农村水利科技服务体系建立的途径

(一)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条件建设

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根据平台的存在状态,水利科技创新平台可以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平台。有形平台是指水利试验基地和技术实验室等实实在在存在,并能提供实际研究的平台;而无形平台是指水利学会组织、水利科技信息情报站、水利科技服务网站和水利期刊等存在于网络或者书刊中的理论知识。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要从水利科技的创新入手,发挥并利用平台优势,促进有形平台的建设进程,培养水利人才,壮大水利研究院的发展。合理分配水利科技资源,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等现代技术,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吸收国外的优秀经验,建立各类创新平台。

2、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基础

科技的发明和创新需要高智商的人才,根据水利行业科技人才的现状及需求,对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培养,此外,在人才的吸引和使用方面也要科学化、合理化。根据人才自身的特点和特色合理地安排岗位,将人才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值。应明确掌握人才的发展趋势、成长规律、培养目标、发展规划和发展规模等,建立人才档案库,对现有人才进行挖掘和利用,将开发、管理和运行,各个环节连在一起,建立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

3、建设科技创新环境

根据环境的组成成分可将科技创新环境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是指物质、制度、资源和文化等明确稳定的方面,例如课题组等;而软环境是指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和市场环境,这些因素对科技的创新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科技创新中资源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制度是保证科技创新活动进展的前提,市场是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和展现的场地,文化是科技创新活动氛围的助推剂。同时增加水利科技工作的经费投入。要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科技投入体系,设立专项研究推广经费,用于水利发展中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与研究。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积极多方争取科研、推广经费。向部、省水利部门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经费投入。对列入部、省水利部门和省、市科技部门的计划内的重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对部分技术水平高、推广前景广阔且利用自筹经费完成的水利科技项目实行后补助办法,在通过鉴定后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4、规范水利科技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实行科研立项审查与专家评估制。科研和推广项目应经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立项,按规定认真编制重点项目申报书,各业务部门做好相关项目实施的指导。加强科研推广项目的前期工作,对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实行科研项目责任与合同管理制。项目承担单位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必须列入各级科技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予以鉴定。未经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组织科研鉴定与评奖。逐步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招标制。对技术难度较高、经费投入较多的项目采取招标方式,加大横向协作、纵向延伸力度,充分利用社会科研力量,提高水利技术创新能力。

(二)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科技服务的重点突破

1、围绕基本农田,深入研究农田水利建设模式

一是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问题,开展了旱涝保丰收、高产稳产的农田治理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农田水系实现“三分一控”,即高低分开、水旱分开、灌排分开,控制地下水位。

二是围绕资源节约问题,开展提高建设标准、优化水系布局的农田治理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田间工程实现“三节一便”,即节省配套、节省土地、节省用水,方便机械化作业。

三是围绕环境水利问题,开展人水和谐、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的农田水利建设模式研究与推广应用。其治理目标是实现“三保一防”,即保护水源、保护环境、保护生态,防治污染。

2、围绕灌区节水,着力研究现代化节水生态型灌区建设

一是优化渠道设计。渠道衬砌从单纯工程化混凝土化,走向生态化人文化。在衬砌方式上,采取主行水区间断护砌,护坡不护底;在线路走向上,采取曲直相兼,顺流而为,充分展示渠道流线美动态美的自然魅力和艺术效果;在断面设计上,坡式与台式相结合,单坡与复式相结合,陡坡与缓坡相结合,因渠而设,自成风格;在工艺应用上,现浇与衬砌相结合,混凝土板块与透水砖块相结合,毛面与光面相结合,网格与裸铺相结合,减糙透气,方便适用。

二是美化建筑物造型。在改造设计工程建筑物设施中,一是注重造型美,使之错落有致;二是注重线条美,使之方圆结合;三是注重色彩美,使之靓丽注目。彻底改变了水利工程“粗大笨”的形象,使水利建筑的设计更具品位。

三是靓化水利环境。工程改造与生态环境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改善交通相结合,努力为城乡人民营造碧水长流、绿树常青的和谐环境。

四是信息化管理用水。研究与应用“集水期灌”的供水灌溉模式,形成了专家决策调度水量的技术模型。通过灌区水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基本实现了水情自动采集,水闸自动控制,水量智能调度,并实现信息互动,资源共享。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范文第4篇

1.1推动了技术和品种的转化应用湖南农业大学依托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紧密对接地方政府的战略需求和涉农企业的实际需求,先后与湖南省14个地市(州)、100多个县(市、区)政府建立了科技战略长期合作关系,与300多家涉农企业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学校选派了110余名科技特派员和挂职科技副县长到当地开展技术、品种等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在全省建立了100多个不同类型的成果转化和推广示范基地,共转化推广新技术、植物新品种、专利等科研成果400多个(项),农作物应用面积达1亿亩以上,其中由湖南农业大学选育审定(登记)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年推广示范面积超过5000万亩。例如:依托食品学院周建平教授的发明专利技术“油茶籽油水酶法提取工艺及产品开发”创建的湖南康奕达油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水酶法提取茶籽油工艺,不仅打破了“蒸炒—压榨—浸出—精炼”的传统工艺,省却了有机溶剂的使用,全部保留了营养成分,而且加工过程中不产生苯并芘,保证了食品安全。同时,该技术还提高了废水废渣的综合利用率,实现零排放零污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实现年产值500亿元。再如:“培两优188”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省级审定的优质两系法杂交稻品种;“C两优396”和“C两优9号”这两个水稻品种的产量、抗性等表现深受农民朋友认可,在湖南及周边省市的推广中已成为主栽品种;“湘油11号”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审定的“双低”油菜品种,“湘油13号”、“湘油15号”和“湘杂油1号”也是我国推广面积相对较大的“双低”油菜品种。

1.1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湖南农业大学的品种专利等科技成果被湖南省40%以上的大型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组织使用,湖南50%以上水稻栽培品种和80%以上油菜栽培品种都由湖南农业大学育成,农业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水产、茶叶、葡萄等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有“金健米业”、“隆平高科”、“金浩茶油”、“坛坛香食品”、“唐人神”、“正虹饲料”、“洞庭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期与湖南农业大学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有“金健大米”、“安化黑茶”、“东江鱼”、“临武鸭”等四大农产品品牌,主要由湖南农业大学提业链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撑。另外,学校有13位科研人员担任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试验站站长)、有10位科研人员担任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他们从农业生产实践和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引领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1.3有利于农科教与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加强了湖南农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资源与农业产业的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高校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把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把科研选题和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难题相结合,研究的技术成果符合产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率。同时,引导激励了广大师生深入农村服务“三农”,提升了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2.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农业高校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开展工作的出发点主要是经济社会效益,迫切需要政府的稳定支持,但资金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实现转化应用。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和配套技术的影响较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周期相对较长;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收益和经济回报率相对较低,受中试、产业化高风险性的影响,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往往缺乏投资兴趣;三是农业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风险投资的资金往往倾向于成熟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获得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相对较难。

2.1科技评价体系不够合理在人员评价方面,对从事不同类型工作的科技人员未能实现分类评价,现有的评价办法涵盖范围不全面,往往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技人员,大多不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推广的人员。在项目评价方面,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成果转化等各类项目,往往采用相同的标准和方式评价,评价过程中往往重视项目结题验收的数量和形式,忽视项目的后期成果转化等效益评价,评价结果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施质量。在成果评价方面,主要根据数量、刊物影响因子及著作数量、专利授权数量等,甚至把发表SCI、EI论文作为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的首要标准,没有面向农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造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不足。

2.3科技成果与农业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第一,优势学科、人才资源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不紧密,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晋升职称的需要,相同条件下,科技人员更青睐于从事容易的纵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项目,而对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短期难以产生效益的应用开发类项目兴趣不大。第二,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科研项目偏离农业生产实践,导致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的农业科研成果数量不多,特别是针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上的高水平成果较少。一些已有的研究成果,由于忽视在转化应用中需要集成的相应配套技术,使其在转化过程中因为技术瓶颈而无法实现。第三,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多数高校十分重视专利的发明创造,并以此作为科技人员职称晋升和业绩考核的参数,却往往忽视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和产业化,特别是没有制定相应标准科学评价专利技术在转化运用中产生的效益。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如果仅仅是从项目本身的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出发,一些研发成果虽然可以获得专利授权,却因为其技术成果与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不符,不能对接农业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必然没有转化可能性。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1009-1013年共有467件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在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截至1013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量为136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工程、农业生物等学科领域,但已经转化或实施许可的专利数量不足50件,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益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3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对策措施

3.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第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①制定引导学校教师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成果转化工作业绩计入其科研工作量,纳入绩效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②根据地方农业产业的实际需要,选派懂技术、懂市场的科技人员担任地方政府科技特派员或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工作;被派遣的科技人员除了全额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和奖金待遇,另行安排交通食宿专项经费。第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人事制度。①学校设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或机构,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建好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信息库。②制定完善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遴选一批转化推广经验丰富、实践技术能力强的基层技术骨干和农技专家,聘为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并根据其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给予相应待遇。③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每一个产业从校内学术带头人中遴选配置1名岗位科学家,岗位科学家从相关学院选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建专家团队。第三,布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专业人才,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转化。①围绕省内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选择区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相应组建一支包括产业专家、涉农部门管理专家等在内的专家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对接。②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特色产业发展,围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加工增值等产业发展目标,选择区域内相关企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派遣一个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建设,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3.1推进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工作针对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等不同对象,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不同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评价标准,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第一,改变在职称评聘、科研工作量计算等评价过程中过分依赖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论文、专利、品种、科学技术奖励的做法,重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等科研产出在评价中的作用,引导科技人员提高科技成果质量、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第二,对从事科技服务、技术转移和技术支撑的科技人员,以经济社会效益、服务质量和实际贡献作为评价重点。第三,对于应用研究类项目,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评价重点,评价技术目标的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对于产业化开发类项目,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作为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农业与科技相结合范文第5篇

1农民文化素质与农业技术推广

生产力诸要素中,人和物要素的内在积累和不断发展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如果物的要素发生了变化,必然要求人的要素也相应变化,只有人和物的有机结合,才能在生产中形成有效的物质力量。否则就无法合理地解决诸要素在结合上出现的种种矛盾或难以发挥应有的技术效果。

农业技术推广可以向农民提供生产所需的先进物资装备和技术手段,但农民有效掌握并应用这些新成果的必要条件是必需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传统农业技术推广更多地强调推广的组织结构、运行模式、与农村经济结构的相互制约以及推广人员的素质等,这些要素对推广的作用固然是很大,但是农民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接受者,向来都是被动地接纳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反思农业推广过程,为了使推广的新技术能够更好地促进农业生产,需要农民对新技术充分认可、掌握,并与当地自然、社会等各种条件相结合,创造性地应用新技术。因此,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尤其是科技文化素质[1]。而推广模式、推广员素质和水平等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助推剂”,没有农民思想深处认同和行动的趋向,推广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对推广起决定作用的是农民,农民对新技术的学习和把握程度决定其运用科技的能力。农民文化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决定了农民学习和应用科技的能力,直接影响农民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现代化不仅表现在农业生产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手段上,也体现在农民所掌握的农艺流程和生产理念中,且后者更为重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要成为重要的生产力要素,农民是农业科技成为生产力的物质载体。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仅是农业技术推广的关键,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2农村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技术推广以农民为对象,以教育、培训、传播信息、咨询服务为主要手段,根据农村发展需要,向农民传播知识、技术和信息,改变农民的态度与行为,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团体发展能力,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2-3]。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农业技术推广是多种内容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农村社会性教育。农业技术推广在目标和内容上都充分强调农民素质的提高,突出其教育属性。尽管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内容是实物性或技术性的,但其本质是面向农民的一种社会性农业职业教育,同时伴随知识的传播,与其他形式的教育一样,其直接功能是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因此,狭义的农业技术推广的教育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脱离了教育与沟通,没有对新事物的原理、作用和使用方法进行传授,实物性农业技术推广便演化为一种商品交易,接受者对新事物不能有很好的认同与把握,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充分重视推广的教育属性,才能真正达到改变农民思想与行为、促进生产的良好作用。而忽视对农民的教育,只是向农民卖种子、苗木、农药、化肥或者生产技术,即便打着技术推广的旗号,其本质却仍是以获利为目标的商业行为,背离了农业技术推广的目标。因此,教育程度是实物性农业技术推广与商品交易的根本区别。

农业技术推广的内容是生产实践中某一特定问题的革新技术和信息,是一种片段式、局部的农村教育。而农村教育内容包含了农民生产、生活等诸方面的知识,是一种广谱、全息式的推广。科技工作者不仅要重视“片段式”的推广教育,更应该重视“广谱式”的文化教育。文化教育是技术推广的基础,技术推广是文化教育的目标。随着农业生产由增产型向增收型转变,推广活动也正由单纯的传授农业技术向与农民有关的生产、经营、销售、决策、信息甚至家政、理财等诸方面拓展;由单纯的技术服务向咨询服务和决策指导拓展。新形势下,应将推广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但进行技术性项目的推广,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而且进行长期的基础文化教育,以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只有将科技推广与文化教育同时并举,才能切实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加快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3农民教育与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生产经验和知识技能总结积累、传播扩散、继承发扬的过程。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农业推广又是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4]。随着农村社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与进步,对农业技术推广的需求反而更加强烈,其根本原因在于科学研究的超前性与生产方式的滞后性,在于农业科研人员与农民之间越来越悬殊的知识文化落差。如果生产方式与科学研究同步,研究成果就无需推广便可以应用于生产;如果农民的文化水平与科学研究水平基本相当,或者农民参与了科学研究,那么研究成果也可以直接得到很好的应用[5]。在农业现代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科研与生产的文化落差相对较小,推广也较容易。

科技工作者通常会重视工作的过程,但更应该注重工作的结果。农业技术推广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教育来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业科技含量。作为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一种途径,农业技术推广自身的兴衰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农民素质与农业科技含量的切实提高,如果农民平均文化水平能达到大专以上,那么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便不再步履维艰。因此,要真正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走科学兴农之路,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是根本。如果只强调推广形式与手段,而忽视农民的作用,则难以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事实上,提高农民文化素质的途径较多,农业技术推广也不是只有通过现有专业化网络体系才能实现,所有能够提高农民素质的活动都可以认为是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效途径。面对我国农村教育和农民文化水平落后的现状,科技工作者应该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成功经验,让我国各地各级农业院校、科研部门同现有国家推广体系和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共同肩负起农业技术推广重任,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缩小我国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之间的“剪刀差”。只有加强国内外各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才能真正改变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的落后面貌,并使之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