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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业集群组织及行为协调探析

农产业集群组织及行为协调探析

一、农业产业集群的特殊性

农业产业集群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受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周期性、地域性影响,加之由此带来的供需双方的市场结构和市场地位的非均衡性,造成了集群价值链的独特分布,进而外化为集群单位要素组成的特殊性。这是农业产业集群与制造业产业集群的显著差异。农业生产具有地域性特点,作为原料投入的农产品产自特定地域范围内,因此农业产业集群往往具有较强的区域根植性,农产品生产者作为原料供应者,并非像制造业产业集群那样可以被边缘化到集群体系之外,其地理上的毗邻,使农产品生产者成为农业产业集群内部价值链的重要部分。另外,农产品生产特有的分散性,造成参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者为数众多,由农户担当,因此,农户天然地成为农业产业集群的一部分,行使农产品生产者职能。同样,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个别农户的供应量有限,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又使特定农产品的供给量随季节变动而波动,而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的是充裕的、稳定的供应流,供需模式之间的这种矛盾,使农业产业集群价值链中必需加入原料的收购、储运、供应等环节,以平衡农产品的非稳定性、非连续性供应与加工企业相对稳定、连续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协调农产品生产者和加工制成者的关系。这些中间环节可总体上称之为“集中收购者”。这样,在农业产业集群中,产业集群的“原料供应商”可分解为“农产品生产者”和“集中收购者”两部分,这与制造业产业集群也有明显的不同。

二、农业产业集群的组织模式

(一)农业产业集群的单元要素组成

在农业产业集群的价值链上,原料供应商、成品制造商、产品购买商、中介服务机构和规制管理机构组成了集群价值链的基本要素单元。原料供应商是生产所需中间投入品的提供者,成品制造商是产业集群最终产品的生产者,产品购买商是最终产品的销售者,中介服务机构是为生产和流通单位提供服务的金融、保险、运输、教育、培训、研究所、行业协会等机构,规制管理机构则是与集群有联系的本地政府部门、技术检测与监督机构。

(二)农业产业集群的四种组织模式

农业产业集群的组织模式是在农业产业集群总体框架下,集群内各个职能单位以生产为核心聚集成群的具体方式,或者说是集群内各行为主体,依附生产环节,参与价值增值的方式。以“投入一产出”价值链形态可以将农业产业集群组织模式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聚合型。在价值增值过程中,原料加工潜力较小,所含价值量较低,成品则比较复杂,加工制成者需要集中多种资源集中加工,成品价值量高。产业链整体上呈现不断聚合的态势,价值量在少数企业聚集并推向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规制管理机构围绕周围,为价值增值活动提供服务,形成聚合型农业产业集群。

2.发散型。农产品加工潜力较大,可用于多种产品的生产,少数收购者为大量加工者提供原料,加工者针对不同的原料用途组织生产,价值链总体上呈现不断发散的形态,各个加工企业为了集中使用重要资源而集中在一起,价值在增值的过程中被加工企业拆分重组,中介服务机构和规制管理机构围绕在周围,与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形成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

3_网络型。农产品原料进入加工领域之后,各个加工企业之间有着复杂而密切的“投入一产出”关系,彼此紧密联系,频繁合作,各个企业为了彼此享用经济资源,形成一个分工网络,带有明显的循环经济特征,形成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平行链型。农产品原料的使用比较固定,沿着价值链形成较为封闭的加工链条,但价值链在“投入一产出”关系上相对独立,并且各价值链处在同一区域,受同样的集群制度约束,享有共同的原料供应链和产品销售链,并在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共同分享的外溢资源。各个经济单位为了分享某些资源(声誉、政策、基础设施等)在地理上集中起来,形成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

三、农业产业集群的行为协调机制

行为协调机制是促进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相互协调的作用规则。农业产业集群中的经济单元个体往往有个体利益最大化和集群利益最大化双重行为目标,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协调机制使两个目标相互融合。农业产业集群的行为协调机制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主导企业协调

主导企业协调机制试图通过个别强势企业的活动,将其他企业的行为纳入到群体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这种协调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主导:企业具备足够的市场地位和充分的信息量,拥有一定的协调能:匀,协调费用较小;主导企业具有强烈的协调意愿;主导企业的行为目标与集群利益目标高度一致,集群利益的实现与其利益密切相关。聚合型农业产业集群中,农产品收购企业为数众多,力量分散,而加工企业需要集中各种原料进行生产,自身又是主要的产品供应者,加之这样的企业为数不多,于是主导企业就成为价值链的枢纽,集中上下游的业务和信息,在集群中的力量和地位较高。由此,生产企业倾向于在上游原料供应企业中进行选择,掌握下游产品定价权,获得垄断利润,协调整个集群价值链的流动。聚合型农业产业集群实行主导企业协调机制是有效的,如果存在多于一个主导生产企业,客观上,主导企业的强势地位、协调倾向等特点和促进集群运行绩效的作用不会改变,但主导企业的无限重复博弈会促进形成团体主导格局。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中,原料的增值空间比较大,加工部门各自处在分散的价值链上,数量多,规模小,反而控制着关键原料供给的收购企业,控制着整个集群的生产命脉,在原料供应阶段,形成业务和信息的枢纽,成为主导的原料供应企业。在供给过程中,通过行使关键原料的垄断特权,获得垄断利润,利润的大小同样是加工企业进入集群后,获得的额外利润的一部分。整个集群的运作绩效,直接影响主导供应企业所面临的需求状况,因此,主导供应企业协调各方行为的目标,成为保证集群销售业绩的最优化,客观上实现集群中各环节的利益最大化。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同样适合主导企业协调机制,如果关键的原料供应企业较多,则会在无限重复博弈中,形成团体主导格局。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各个企业之间分工联系错综复杂,单个企业或主导团体也很难垄断某段价值链条。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中的某个价值链条上,也会像聚合型或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一样,出现主导企业,但这样的主导企业无法控制集群全局。因此,主导企业协调机制大多存在于聚合型、分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以及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的某些部分。

(二)集群文化协调

集群文化协调机制主要依靠产业集群内部的集群文化,形成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对个体企业的行为进行协调,实现集群目标。在集群文化发挥协调作用的农业产业集群中,经济单元个体数量众多,经济力量分布相对均衡,为了降低频繁订立契约的交易费用,集群内企业倾向于遵守和维护集群文化等规范性约束。因此,一般来说,个体经济单位有遵守和维护集群文化的动机,群内会形成有利于集群文化发挥作用的舆论氛围。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中,各个经济单位所拥有的资源相差不大,彼此之间又形成复杂的“投入一产出”关系网,在分工网络中的地位趋于相同,生产函数的强关联性,使得业务和信息上的交流比较充分;经济单位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不仅仅是上下游关系,水平层面上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也很普遍,较高的交易频率又可以使个体间的互信得以深化,以惯例和共同准则为基础,可以形成一系列具有约束力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这些集群文化并被看成公共资源,通过网络迅速传播,而不被个别企业单独拥有,各个经济单位共同组成遵守集群文化的主体,又同时成为声誉惩罚机制的作用主体,共同目标的达成即形成集群利益的实现,随之实现各个经济单位的最终利益。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中的某一条价值链也可能形成复杂的分工网络,集群文化在这一局部得到重视,并且成为富有绩效的协调机制。因此,富有成效的集群文化协调机制存在于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还可能存在于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的某些部分。聚合型农业产业集群和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中,集群文化也会在行为协调方面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作用受到主导企业的影响,行为协调更多是通过主导企业进行。

(三)分散协调

产业集群的运转是一个有机系统,农业产业集群的分散协调机制实际上是在集群系统中,若干个子系统在产品、工艺、组织、管理、营销等某一领域率先凭借单元优势推动集群整体运转方式的整合与协同。集群分散协调的驱动力有可能来自群内的某位企业家或政府的某项政策,这一动力在市场需求、政府激励、中介组织等系统环境中,借助科学技术、市场竞争、创新环境的影响力、企业间交互联系的作用力等因素不断孕育扩张,形成系统内的“单元优势”。系统内各种分散的“单元优势”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行多维整合,充分发挥各单元要素的协同作用,为集群在复杂条件下提高绩效创造出综合整体效应,克服主导企业单打独斗式协调的局限性。农业产业集群的分散协调机制需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群中各单元要素间的关系;二是控制或激励集群实现整体目标的机制。这两个问题的最优解是集群内的“单元优势”的最小损耗和基于单元优势的集群“合力”的最大化。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由多条价值链复合而成,价值链之间是“平行”的,众多的农产品生产者、集中收购者和加工制成者可以分门别类地归入各价值链条中,没有直接的“投入一产出”关系,只是为了共享声誉、政策或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而在地理上集中,另外,农业产业集群的价值链中,有些呈聚合或发散态势,主导企业协调着价值链中经济单元的个体行为,有些则呈复杂的网络形态,个体行为在分散的价值链条中局部整合,这就需要通过分散协调机制,提高集群的整体效率。分散协调机制可以帮助理解具有复合结构的农业产业集群中个体行为的协调。

(四)第三方协调

农业产业集群中的经济单元个体不直接参与行为协调,而是随着集群的发展,形成具有行为协调功能的利益第三方,提供中间人或者仲裁人服务。这一机制可以看作是前述机制的补充和升级,在产生纠纷而协调机制运行不畅的情况下发挥作用。提供第三方服务的,有时是政府职能部门,更多的情况是集群内的行业协会或企业联合会等自治机构。聚合型和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中,如果只存在一个主导企业,那么行业协会或企业联合会可能发展成为制约主导企业的平台,因为其他经济单元可『1(通过这一机构联合起来,大大降低彼此间的协调费用,整合谈判力量,但因为主导企业的目标函数与之差别不大,因此联合起来主要的作用在于减少主导企业的垄断利润;如果存在多个主导企业,那么行业协会或企业联合会很可能加剧主导企业之间的博弈,成为主导企业的团体主导平台。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中,行业协会或者企业联合会,可以帮助集群文化协调机制的发挥,同样是由于协调各个企业的交易费用降低,原有的声誉惩罚机制更容易发挥作用,第三方协调机构事实上成为集群文化协调机制的实施机构,相应的协调机制带有更多的第三方性质。平行链型农业产业集群的组织模式相对比较松散,在集群升级过程中,处于降低协调费用的目的,形成第三方协调机构,对原有的分散协调机制加以补充,有效整合分散协调力量,利于集群外部效应的充分发挥,使得行为协调有更明确的集群目标。

四、结论

农业产业集群成型后,基本呈现出聚合型、发散型、网络型和平行链型四种组织模式,在投入一产出关系约束下,集群内各个经济单位,依据其所处的市场地位,结成多种关系,形成相对应的行为协调机制:聚合型和发散型农业产业集群主要对应于主导企业协调机制,网络型农业产业集群主要对应于集群文化协调机制,平行连型农业产业集群主要对应于分散协调机制,第三方协调则是前述三种机制的补充或升级,如果行为协调机制构建不当,就会影响经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