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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学问题及建议

经济法教学问题及建议

摘要:经济法对国民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而学习会计学专业离不开学习经济法。经济法是技校会计专业的必修课,在学习会计学过程中遇到棘手问题的时候,可以从经济法中学到很多东西。所以如何学好经济法,掌握学好经济法的技巧和方法,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对学生毕业后将从事经济活动或者将来考取会计职称都很重要。但是,技校目前的发展遇到一些困难,读技校的学生人数减少,学生素质高低不齐,大多学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不高,害怕考试,教学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对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技工学校;经济法教学;问题与建议

1技工学校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1.1教材的选择不适合技校生的认知水平。

目前教材的编写存在的不足是:a.形式单一,文字表达抽象;b.教学典型案例基本上在习题册上,给教学带来不便;c.精彩的图片没有;d.编排的顺序不合实际。教材是把抽象的高度概括的系统的专业性的理论知识放到第一、二章来概述,把实体法律放到后面的章节,给老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造成了“万事开头难”和“很难学”的感觉。学生难以理解,教学效果差;e.配套的习题册没有参考答案,给教师的教学带来不便,也不利于教学。

1.2教师缺少丰富的教学手段。

由于教学观念传统落后,忽视教学活动的双向性,缺少灵活性,教学形式单一,讲授为主,教师“一言堂”,“填鸭式”,枯燥无味,没吸引力,造成学生厌学,学生被动接受,对法律知识只是机械的记忆。这种教学培养的学生缺乏活力,没有好的教学效果。缺失了对学生态度、情感、能力、价值观的培养。教学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提升。

1.3教学中重视理论轻视了实践。

教学中教师为了完成繁重的教学任务,讲授理论忽视了案例的教学。遇到实际问题时,难以有效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问题,从而制约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1.4教学任务难以按时完成,给成绩考核也带来了难度。

由于技校的教学一般把经济法安排在三年级来学习,在课时分配上任务是比较重的,三年级学生即将面临急于分配就业的状况,一般还没学完就分配就业离开学校了,基本上是存在较大的课时缺口。在成绩考核上也带来难度,由于急于分配没时间安排考核,只能按平时成绩加权给分。

2解决经济法教学存在问题的建议

2.1整合适合技校生接受的教材

适当增添富有启发性的有趣图片吸引学生眼球,文字的表达简洁到位易于理解,在内容上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由浅入深,把最难的高度概括的知识点放到最后章节。总体是深度适合、分量适当,符合技校生接受的编排。配套的习题册附加统一的参考答案利于教学,也利于好学的学生自学。

2.2教师要不断寻求和改进教学方法。

a.启发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引导、激发学生去探索。教师提出问题,让学生去思考,从中得出结论,把抽象的法律问题简单化。比如讲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举例:商场的保安擅自向从商场出来的学生进行搜身。保安的怀疑对不对?学生是不是消费者?保安的这种行为对不对?为什么不对?谁才有资格搜身?商场要承担什么责任?从而引出结论: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商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消费者的人身权是其基本人权,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b.研究式教学法,它是克服“填鸭式”、“一言堂”缺点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民主教学形式,师生在民主、平等的气氛中进行教学,课堂显得灵活、轻松,吸引学生注意力,提高学习兴趣。c.现场说法教学。利用真人真事的现场讲述,通过某人的某件事情,会受到怎样的奖励或者处罚,来让学生感同身受。比如讲到合同的担保的关于定金的知识点时,联系目前购买商品房遇到的“订金”是否可以退回的热议点时,分别讲述: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总之,从学生实际出发,从每日的新闻挖掘、从学生感兴趣的电视剧中捕捉与经济法有关的镜头来剖析社会经济现象,积累常见的纠纷素材,引发学生的关注。比如,学习劳动法的时候,对企业拖延与员工签定合同所造成的后果,企业该承担有什么相应的责任。引出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法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不签订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些知识点的现场说法对于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和将要分配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d.运用多媒体教学。运用多媒体是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技校生的注意力不集中,经常开小差容易“走神”,用多媒体在视觉和听觉上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教师搜集法律事件的电视视频给学生观看,让他们谈观后感,教师点评作出结论。

2.3适当增加经济法知识的案例实习

既重视理论也重视实践的学习。a.开展经济法的专题讨论,让学生多参与,变被动学为主动学。最后教师点评。比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讨论,特别是股东出资方式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巩固了知识,达到教学的效果。b.模拟法庭,班级分组或者以一个宿舍为一组,分配专题,让学生自己去完成模拟法庭来讨论学习。c.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开庭审理等活动。d.组织学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等。e.课后布置作业以案例为主,发到师生共享的Q群或者微信群里公布,多些课后的师生交流,也可以以此进行考核,进行过程加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对案例的判断能力,增强师生的感情,巩固所学的知识。总之,无论采用什么教学方法,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运用。面对来源基础参差不齐的技校生的能力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技校教师应在教学活动中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以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总结来丰富教学经验。

作者:朱伟娟 单位:广东省韶关市粤北技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