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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管理职能学生自主意识教育

高校管理职能学生自主意识教育

我国高校当前面临着以下三方面挑战:首先是就业问题。受社会分工特点和就业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就业已经成为高校的软肋。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坚持延续经典意义上的大学概念,只把大学作为知识殿堂、思想堡垒,这显然是不够的,但是也不能只将办学目的限定于就业,走以往技校之路,而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其次是学生问题。独生子女渐渐成为高校学生的主体,他们成长过程中所固有的一些问题如自我中心、盲目自尊等开始凸显,这样一个新生的群体该如何培养和管理,对所有高校而言都是一个全新的问题。最后是校规问题。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近年来学生与学校出现法律纠纷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怎样在国法与校规之间进行权衡,既做到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又保证学生管理的有效性,是高校需要接受的第三个挑战。

解决以上问题的途径有很多,而作为学生工作而言,应该在管理理念、管理方法上寻找合适的突破口,增强学生的生存意识,提高学生的发展能力,简而言之,让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发展。针对“管理”这一概念在教育界适用与否,到现在也是争议很大。诚然,管理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通过管理,树立学生的规则意识,通过管理,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通过管理,保证学校的正常培养秩序。但是如果将管理简单理解为限制甚至是强制,对学生的各方面加以规定然后让学生去做,则很容易抹杀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不利于良好人生观、世界观的培养,甚至可能激起学生的逆反情绪,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

笔者认为,适应时展需要,当务之急是弱化高校管理职能,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责任意识,这样做有两点可取之处:一方面对学校而言,可以减轻很多不必要的负担,最大程度的保持大学的本质意义。我国现在的大学有太多的不能承受之重,导致教学的比重越来越小,学校很大一部分财力人力用来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为学生建立起了强有力的防护墙,但是却无法保证学生将来顺利走向社会。而一旦学生出现意外如自杀等,学校将不得不面临种种谴责和质疑。其实,大学作为传递知识的场所,如何能够承担这么重大的责任?而责任的对象恰恰还是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个体。这也暴露出我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弊端,即永远是以弥补和保护为主要功能。另一方面对大学生个人而言,尤其是独生子女,入学之前除了考试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考验和磨难,有的甚至基本的生存能力也在父母的溺爱中被抹杀。如果在带有半社会性质的大学生活期间不学会基本的生活规则和技能,不学会基本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不提高自我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豁达的人生观,在将来充满残酷竞争的社会中是无法立足的。

如何弱化高校的管理职能?笔者有两点建议:

1.充分依靠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可以说我们国家的许多法律政策都很明确地对个体、团体的行为、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但是受传统观念和保守思想的束缚,这些政策都被所谓的规定、纪律架空,出现了“法无定法,规大于法”的无奈局面。而一旦出现法律纠纷,高校又将自己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我们应该看到,大学生,和小学生、中学生是不同的,我们也应该知道,大学生,已经不能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了,大学生的成长,需要我们做的,仅仅是把他们当作大学生对待。所以,笔者建议,当一个学生有了偷窃行为时,我们不再说,你违反了我校的校规,而是说,你触犯了我国XX法。一个真正法制的社会,首先是作为思想前沿、生产力前沿的高校去践行法律。

2.将学生日常生活推向社会。与国外一流高校如哈佛大学相比,我国的高校还显得相当封闭,在管理上尤其如此。以寝室为例,这种封闭式的住宿环境限制了学生的社会性发展。高校将学生寝室纳入管理的一项内容,无非基于两个原因:一是保证学生的安全,二是可以通过解决办学经费紧张问题。但是由于种种管理漏洞和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可遏制性,学生夜不归寝现象越来越多。很多学校都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甚至出现了学生日常生活管理、后勤管理喧宾夺主,影响到正常教学开展的情况,对于意外事件,高校也显得非常无力,最后只能是推卸责任了之。有些学校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始尝试将学生住宿推向社会,出现了独立于学校实体的大学生公寓之类的现代化住宿模式,这是一个好的开端。

大学时代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完善的阶段,学生在大学期间形成的观念和行为模式会直接影响以后的社会生活。我们不应该因为担心而不敢放手,因为怕学生出意外而机械限制,而是应该倡导先进管理理念,以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去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感,弱化高校管理职能,将学生生活推向社会,让学生从社会上找答案,在社会上受考验,最后实现人格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