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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险投资为动力的城市发展转型

以风险投资为动力的城市发展转型

无论是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接续产业,还是培育替代产业,都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持。高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化又具有高风险性。在创新过程各个阶段,都需要金融市场提供不同类型的大量资金投入,没有雄厚的专业资金做后盾是不可能实现的。尤其是处在转型阶段的资源型城市,由于要引入包括资产设备、技术、人力等在内的各种要素资源,必然都需要大量的甚至是巨额的资金支持以启动转型项目,仅靠当地政府微薄的财政之力是远远不够的,政府资金的单一投入,无法发挥风险投资推动资源型城市技术升级的作用。再加上资源型城市由于长期的粗放式发展,环境污染严重,投资环境恶化,使得当地资金外流,进一步加大了风险资本的供需缺口。

投资风险更大。投入到资源型城市转型期项目的资金,其收益性和安全性具有比一般科研项目更大的不确定性。对于风险投资家和资金需求方而言,他们二者的目标不同:风险投资是要将企业扶持成长,在退出时获得增值收益;但对于转型阶段的资源型城市中的资金需求方而言,能够获得资金并顺利启动和经营其计划体系内的在建工程、投资项目则是最重要的,而他们对于所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的偿还时间、偿还能力缺乏足够的考虑。升级产业和新兴产业在运行过程中会存在多大的失败风险、是否可以获得预期的收益都有待于市场的检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缺乏健全的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很强的经济活动,要使风险资本顺畅地循环和增值,中介机构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风险投资提供服务的配套机构范围很广泛,包括一般的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共同基金等,还包括一些特殊的中介机构,如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这些独立性的中介服务组织,为风险投资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支持和帮助。在资源型城市中,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第三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第二产业。大多数中介机构职能单一,其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也无法保证,服务质量以及机构的设置都难以与风险投资的发展相适应。

退出渠道不畅。退出是风险投资实现盈利的唯一渠道。风险投资主要有三种退出方式,但是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有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为保障。风险投资的退出,主要借助两个市场来完成,一个是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另一个就是产权交易市场。中国的风险投资发展滞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健全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这一问题资源型城市中更为严重。我国证券市场虽然已经设立创业板,但是其上市要求比较严格,更多针对通讯、网络、医药、中介等新领域,转型企业筹资的空间有限。另外,资源型城市的产权交易市场数目较少,交易业务种类单一、缺乏创新,交易规模有限。并且产权交易中心的业务也基本上是围绕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类资产的处置,对于民营中股权交易业务数量不多。

风险投资的服务对象不局限于中小企业。长久以来中小企业在资源型城市中的发展比较缓慢,主要原因就是在这类城市中,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都将人、财、物等资源集中到资源类产业,没有充分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上扶持力度也没有到位,中小企业难以发挥经济机制灵活、市场适应能力强、吸纳就业潜力大的优势。风险投资在资源型城市中扶持中小企业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它不仅仅是推动了一个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更重要的是它为资源类产业中过剩的劳动力提供了广阔的就业机会,为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强调一点,在资源型城市中,风险投资的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不单单局限于中小企业,还包括一些资源类大企业、大集团。资源型城市风险投资的服务方向定位于矿产采掘、冶炼技术的创新项目,提高资源开采效率、使用效率、降低能耗的科研计划。大企业集团拥有雄厚的财力、物力,当然不缺少资金,但是技术创新的风险全由企业独自承担,一旦技术研发失败,投入的资金一分都收不回来。而如果有了风险资本的介入,不但有效分散了风险,也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政府组建国有投融资平台,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放大作用。资源型城市中政府应该扮演好引导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示范效应、放大效应,以地方财政为主要支撑,建立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的投资主体是政府,所运营的是国有资产,必须通过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优化国有资产投资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政府投资公司,必须落实当地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按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方向,发挥公司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杠杆放大效应,提供完善的投融资服务,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到那些商业性资金不愿进入的、具有高风险、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领域,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投资管理公司坚持以打造统一、高效的投融资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小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目的,以整合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集聚国内外资本、提高融资能力、结合当地实际加快科技成果引进和产业化、孵化高成长性的科技企业为重点,对属于当地的国有资产、资源进行整合,形成政府主导、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管理体制,做大做强资源型城市的风险投资事业、科技产业扶持事业,为资源型城市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做出积极的贡献。

培育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主体。风险投资机构是风险投资市场的重要主体之一,活跃的风险投资机构是发达的风险投资市场必不可少的元素。资源型城市中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其对高新技术的需求程度。因此当地政府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机构。前面提到当地政府应组建国有独资的投资管理公司,其服务对象既包括风险投资公司又包括创业企业。它的资金可以通过设立引导基金的方式扶持商业性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也可以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重要来源,通过参加这两种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吸引广泛的社会资本进行投资,拓宽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

充分调动国有大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在资源型城市长期的发展中,城市中的大企业特别是资源类产业积累了雄厚的资本,一方面,这些资本可以作为风险资本的潜在来源,使其汇入到社会风险基金的行列,扶持广大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这些大型传统产业也应该充分意识到自身也是创新主体,也应该积极地利用自身和外部资源寻求创新,以先进的技术促进产品科技含量的提升和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改变初级产品较多、技术含量较低的实际,使这些大企业成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主体。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是资源型城市转型当中的重中之重,国有大企业应该瞄准产业链条中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利润空间相对较大的高端节点,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引进开发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发展中高端产品。政府应该采取一些鼓励性的措施,比如规定每年应该投入多大比例的研发支出、规定研发支出适当抵扣企业所得税,通过这些鼓励性措施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在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核心辐射作用。

重视培养和引进风险投资人才。风险投资事业的繁荣发展,需要一大批优秀的风险投资人才和风险企业家。人才流失严重是制约资源型城市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资源型城市应该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制定人才发展战略,首先是立足培养和留住人才,再次就是引进人才。首先,政府应该对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对本科、大专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改善学校的软硬件设施;要努力营造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学术氛围;建立和完善专业人才的激励机制、培育机制。同时为企业与学校的研究搭建信息沟通的平台,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为创新人才提供与其科研成果相匹配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使其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受到肯定,继续从事科技研发。其次,我们要不惜成本引进国内其他地区乃至国际上优秀的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投资人才,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取长补短。

完善风险投资发展所需要的服务环境。中介服务的缺位或不完善会制约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完善的中介服务体系是建设风险投资事业的重要环节。政府部门要制定一些政策法规规范其服务质量,明确其中介职能,使其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为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提供服务。完善中介组织的资质审定及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制度,对于违法从业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加大惩罚力度。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体系,采取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培育相关中介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激励中介机构创新服务,为风险投资事业提供更大的帮助。

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发展的金融环境。资本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一直是阻碍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一大拦路虎,希望创业板的进一步发展能鼓舞风险投资人士的信心,为风险投资在国内的退出开辟一条崭新的道路。风险投资的另一条退出场所就是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方式,使风险投资者退出投资。资源型城市中的产权交易中心从建立之初就被定位于为国企改革服务,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上都属于民营企业,不包括在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对象的行列之中。政府应积极督促产权交易中心拓宽其业务范围、创新业务种类,将中小企业纳入其服务对象。产权交易市场可以进一步细分,划分为回购市场、并购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构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发展风险投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实现资源型城市顺利转型。在将我们自身的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大力发展服务业,改造提高贸易流通、交通通信、市政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证券、会计、法律、咨询、信息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社区服务、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各资源型城市应因地制宜,重点培育发展符合自身条件的接续替代产业,以此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在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我们应该选择适宜的转型模式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新思路。

作者:王金晖王建国冉霞单位:河北联合大学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