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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精选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制度改革

一、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一)跨境电商概念及发展现状。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国境或关境的交易主体,运用互联网及其电子支付系统、跨境物流运输系统进行的进出口贸易活动。在此类活动下,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跨境电子商务最常见的贸易模式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B2C模式,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零售新方式,它可以提高消费者购买境外产品的效率,提升消费满意度,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境外市场。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贸易蓬勃发展。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四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的零售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360.2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347亿元,增长率高达274%;2017年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902.4亿元,同比增长80.6%,其中进口总额达565.9亿元,占比62.7%;2018年零售进出口总额达1,347亿元,同比增长50%,其中785.8亿元的进口总额占比58.3%。

(二)跨境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困境。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具有无纸化和身份隐匿化特点,给税收体系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跨境电子商务逐步发展的同时,其所带来的相关税收问题愈发明显。1、课税要素界定受到冲击。从纳税主体的界定来看,跨境电商相比传统的进口贸易商,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要求,也不会留下纸质的发票或凭证。因此,税务机关传统的纳税主体界定方法不再适用。从课税对象的界定来看,对于无形商品的跨境交易,究竟是作为销售货物处理,还是作为销售无形资产处理,目前难以判断。在增值税的征收中,销售货物和无形资产分别适用了不同档次的税率;而在所得税的征收中,销售货物适用经营所得,销售无形资产适用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在居住国和来源国之间的征税权分配是不同的。2、税收征管程序遇到挑战。建立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等环节上的传统税收征管程序,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需求,税收征管程序遇到严峻的挑战。首先,在税务登记环节,由于跨境电商交易的无纸化和身份的隐匿化,税务机关难以获取相关纳税信息,跨境电商则易于隐瞒业务而逃避登记;其次,在纳税申报环节,跨境电商纳税人主观纳税意识薄弱,缺乏纳税申报的自觉性,在进口环节将贸易货物伪装成个人物品,有意逃避纳税义务;最后,在税务检查环节,由于电子票据或凭证易于修改,税务机关无法保证所掌握的信息和证据的真实准确性,税务检查工作难以开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

(一)新政介绍。2018年后半段,国务院、财政部等机构先后通过并颁布多项有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新政策,从税收制度和税收监管等方面切入,全方位地完善有关税收政策和规范跨境电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颁布,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入一个权责明晰、有法可依的新阶段。首先,第11条明确了电商经营者具有纳税义务;第14条则要求电商经营者依法出具电子发票等凭证或单据,明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次,第71条明确国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积极态度;第72条要求相关管理部门推进海关申报、纳税等环节的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9号《关于实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支付相关原始数据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平台企业向海关开放与支付相关的原始数据,并提出了零售进口信息化系统原始数据实时获取方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8年版)》的调整内容为:一是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增速快的商品纳入清单,新增63个税目商品;二是废止2016年公告的两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商财发[2018]486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一是明确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二是明确各参与主体责任,如跨境电商平台的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的如实申报责任等;三是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新设北京等22个新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城市。财关税[2018]49号《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内容为:把进口货品的每次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元人民币上调到5,000元人民币,同时把每年的交易额度限值从20,000元人民币上调到26,000元人民币。消费者用于个人使用的电商进口商品不能够在国内市场进行二次销售,并且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不能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配合线下自提的模式。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针对企业管理、通关管理、税收征管等提出一系列规定。其中在税收征管中,公告明确纳税义务人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消费者(订购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

(二)新政存在的问题

1、未对数字化产品跨境交易做征税规定。数字化产品在我国呈现进口贸易数量多于出口贸易数量的现状。目前,我国尚未开展对数字化产品征税的程序,不利于税收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实现。数字化产品跨境在线交易不仅在政策上缺乏支持,在征管操作层面也同样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在技术手段方面的欠缺,纳税人的真实身份及所在地难以知晓,交易记录及凭证的获取及其真实性难以保证,征税机关对数字化产品跨境在线交易的税收征管几乎是无计可施。2、税制模式存在差异。我国进口商品目前有一般贸易、跨境电商、个人物品三种形式,其税制模式分别为一般征税、新税改和行邮税,此次新政明确规定对通知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缴纳行邮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普遍高于行邮税税率,因此在通知范围内跨境电商进口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范围外货物。由此可见,税制模式的不同造成税收负担的差异,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三、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改革启示

(一)加快对数字产品征税。加快制定对数字产品统一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的政策,确保国内外竞争公平且弥补税收损失。对实体商品及数字产品征收统一的关税和增值税,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同时,由于网络交易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如若实现跨境数字产品征税,则应当制定有效的税收监察措施,提高税务电算化水平。

(二)优化行邮税制度。我国目前行邮税实行差异化管理,50元的统一免征额在经济发展、物价飞涨的当下显得有些相形见绌;验放限值为800元或1,000元人民币,与此次跨境电商交易额度提升不相匹配,同时给相关部门带来了较大的舆论压力和工作负担。据此我国应该在此前基础上,视情况而定,对免征额与验放限值适度提高,在完善相关监管政策的同时优化和改进行邮税制度。

(三)建立统一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税制模式。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在实行单一的进口税制,不存在行邮税政策,我国也应当用现行税种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统一个人物品同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许多按行邮税征收的商品存在不利于加强跨境电商的监管。短时间内依托行邮税的局面难以改变,因此若要实现税制的统一,在今后就需要针对跨境电商环境特点,全面剖析当下状况,协调相关法律,寻找更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以此实现真正的税收公平。

主要参考文献:

[1]杨蔚,刘宪立.税收新政对跨境电商进口零售的影响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22).

[2]陆心渊,田发.新政过渡期的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问题探究———以B2C、C2C模式的零售业务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8(4).

[3]刘志安,陈灏.近期主要国家(地区)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及其影响[J].商业经济研究,2019(15).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人民币国际化已进入初级阶段.并呈现钞结算和银行渠道结算并举、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同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与人民币可兑换同步推进、市场推动和制度安排相结合四大特点,有别于全球主要货币国际化路径。从自身特点出发,在人民币境外需求和自由兑换方面局限性双重因素作用下,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在下一阶段应采取“强制度”模式。当前,应将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切入点,完善制度设计和安排,真正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阶段性突破。

一、引言

当一种货币的使用扩展到该货币发行国以外时,这种货币就发展为国际货币。货币国际化有不同的层次,一国货币在国际贸易、投资、储备等领域广为使用,标志着该货币国际化进入高级层次。通过本国货币国际化,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实现在货币领域对世界财富和利益的再次分配,并以此构成国家竞争战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中国在崛起过程中,推进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进一步多元化、维护自身利益的现实要求。

二、人民币国际化发展历程

(一)人民币国际化始于边贸结算职能发挥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与俄罗斯、蒙古、越南、吉尔吉斯、朝鲜、尼泊尔、老挝等周边国家签订了双边支付与结算协定。协议中都规定了对一般商品和服务贸易、边境地区商品和服务贸易、易货贸易的结算条款,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允许人民币及对方国家货币用于两国边境贸易结算;

2、两国商业银行可以相互开立本币帐户办理银行结算服务;

3、商业银行可在边境地区设立两国货币兑换点;

4、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海关备案后,调运大额人民币现钞进行清算。

双边支付与结算协定从制度层面为人民币在边境贸易、旅游消费中广泛使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使周边国家贸易结算中对人民币的需求得以释放。目前,在与周边国家的边贸结算中,人民币已广为使用,人民币开始发挥结算货币的职能。我国边境贸易结算具体途径包括银行间结算、地摊银行结算和现金结算。

(二)边贸结算带动了人民币跨境流通

人民币跨境流动的主要途径包括:(1)个人合法携带出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出入境管理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外国人出入境法定携带限额为20000元;(2)通过贸易结算流向境外;(3)通过境外地摊银行及地下钱庄流出;(4)通过信用卡结算渠道流出;(5)货币走私。

伴随中国经济强劲增长,人民币币值坚挺,人民币境外需求不断增加,人民币跨境流动范围不断扩大,规模逐步增长。目前,部分周边国家(地区)居民已把人民币作为交易媒介和国际清算手段而大量使用。

对于人民币境外数额,研究机构和学者均曾做过估算。如国内学者徐洪水认为,2003年,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流通总量至少为1510亿元人民币。近年来,央行对人民币跨境流动日益关注,根据央行有关报告,2004年①,越南境内的人民币约35亿元,泰国境内的人民币约44亿元,粤港两地人民币的跨境流量为400亿元,蒙古国境内的人民币约5亿元-6亿元,俄罗斯境内的人民币约5000万元,缅甸境内的人民币约3000万以上,按照这一口径估算,2004年,境外人民币约500亿。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和估算②,2008年底,人民币跨境流量已增加至7700亿人民币,境外存量逾2000亿人民币。从估值方式来看,央行估值一般较为谨慎,可以理解为人民币跨境流动的下限估计。因此,人民币在周边地区流通已具备一定规模,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近况

以人民币境外需求增长为背景,在一系列制度性安排的推动下,人民币国际化正呈加速发展态势,并在以下几方面取得进展。

1.港澳银行开展个人人民币业务。2003年l1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香港、澳门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香港和澳门的银行分别于2004年2月和11月获准开办个人人民币存款业务。这项安排为港澳地区人民币提供了正规的回流渠道。在中国人民银行做出的港澳地区人民币回流安排中,中银香港、中银澳门是当地人民币现钞的发行和回笼人,其与人民银行在内地的发行库(中国人民银行设在深圳和珠海的发行库)连通。

2.在货币互换中引入人民币。双边货币互换的主要目的是两国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的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增进地区金融稳定,是国家层面的人民币输出渠道。目前,央行已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俄罗斯、蒙古、越南、缅甸、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总计6500亿元人民币。中国与他国和地区的双边货币互换安排加速发展,反映出周边国家对人民币的需求正不断上升。

3.境内机构赴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共同公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合格的金融机构在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2007年和2008年,境内金融机构在港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达220亿元人民币。

4.对非居民境内持有人民币存款不设限制。按照央行统计,截止2009年1月,非居民人民币帐户的金额已达3500亿人民币,其中,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帐户金额达2900亿元,港澳非居民个人人民币帐户金额达1847亿元。

5.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试点。2008年12月,国务院明确将对广东、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国家外管局等部门推动下,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上海启动,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开展了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试点有利于提高贸易便利性,降低中国进出口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地位提升。

6.少数国家已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如马来西亚已将人民币列入国际储备货币名单,在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外汇储备中人民币约1亿元。

三、人民币国际化所处阶段和特点分析

(一)人民币国际化所处阶段分析

一国货币国际化发展的进程,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见表1)。结合当前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尤其是考虑到人民银行已为香港、澳门提供的人民币业务清算等制度性安排,可以认为,人民币国际化完成了起步阶段,正步入初级阶段。

(二)人民币国际化主要特点

一是人民币从经常账户交易起步,在与周边国家交易中,广泛用于边贸结算、旅游结算,呈现钞结算和银行渠道结算并举。

二是在人民银行为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有关制度安排后,伴随境内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国际化路径已经超越了货币国际化“先经常后资本”的经典模式。在人民币主流贸易结算渠道尚未通畅、普及度不高,且仍实行一定程度资本兑换管制的情况下,实现了部分的境外资本项目下的国际化,因此,人民币国际化呈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同步推进格局。

三是许多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通常货币可兑换是货币走向国际的必要条件,人民币国家化的路径则较为特殊。由于中国经济总量庞大、发展迅速,人民币信用不断提升,周边国家对人民币的需求逐步增强,促使人民币国际化起步。与此同时,在美元疲软尤其是全球金融危机加大了美元汇率风险的背景下,中国加大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力度。从人民币国际化推进的实际情况来看,人民币国际化与人民币可兑换呈同步推进格局。

四是人民币的国际化在市场选择下起步,但在央行为香港提供人民币业务清算等制度性安排出台之后,人民币国际化逐步得到了制度层面有力的支持。目前,人民币国际化正按“市场推动+制度安排”模式迅速发展。

四、基于自身发展特点的人民币国际化对策分析

(一)将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突破口的必然性

目前,人民币国际化尚处于初级阶段,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应从人民币境外需求和自由兑换局限性出发,采取“强制度”模式。强制度是指通过制度安排去补偿经济发展层次上的不足,通过建立稳健、高效的制度体系,支持人民币取得信誉,实现货币国际化层次的提高。

1.以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为突破口具有现实基础

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本质上是本币用于国际结算。人民币能否发挥国际结算职能,首先取决于是否存在市场需求。近年来,中国CPI一直在较低水平,2008年最高,约7%,仍属可控水平;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呈稳中有升的态势,2005年汇改至今,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约20%;尤其是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中国经济所受影响相对较小,人民币兑美元仍然呈乐观态势。在这一背景下,人民币在亚洲地区可接受度将进一步上升,在东亚地区与我国发生经济往来的进出口商、跨国投资企业等对使用人民币进行国际结算存在较大需求。

2.以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为突破口符合人民币国际化阶段性发展要求

从货币国际化进程来看,货币国际化大体按照以下路径演进:(1)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用于计价结算,(2)在国际投资中被广泛用作投资手段,(3)成为各国外汇储备的主要货币之一。推行货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是货币国际化的首要环节。此前边贸中人民币计价结算所对应的贸易主要为小额的边境贸易或黑市交易,以现金结算渠道为主,银行账户转划占比相对较小。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将使人民币真正在银行主流渠道发挥跨境贸易结算货币作用。

3.以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为突破口符合人民币国际化发展路径要求

纵观货币国际化的一般规律,在周边化、区域化和全球化三个层面的发展过程中,货币区域化是国际化的中级阶段,货币全球化是货币区域化在地域和功能上的扩张和延伸。主要国际货币通常在各自相关的区域具有某种比较优势,构成自身的优势区域(如欧元在东欧地区、日元在东南亚地区等),形成一定使用惯例,才跻身于国际货币之列。从人民币国际化目标定位来看,在亚洲地区实现货币区域化是现实的选择。人民币只有通过经济体量优势,在经济活动中输出货币,形成区域使用惯例,与日元充分竞争,才能实现区域化,并为全球化打下基础。而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完全符合这一路径要求。

(二)实现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突破口的相关建议

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结算货币能否得到广泛认可,人民币国际货币结算职能能否真正发挥,推行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能否真正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突破口,取决于相关制度设计和安排,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国内外清算安排问题

这包括两方面问题。一是在硬件方面,即国际结算网络建设方面。现有的跨境清算网络是境内支付系统的延伸,如香港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网络,是央行与香港金融监管局在达成清算安排后,将央行在国内的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C)延伸至清算行中银香港,实现人民币跨境清算。推行人民币国际结算,在技术上是不存在问题的,主要是业务量的挑战。比如,目前纽约为中心的美元清算体系中,超过90%的清算量为美元国际清算。因此,建议在推行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同时,应加强支付系统网络建设,可以考虑将现行的央行支付系统(CNAPC)用于国内支付结算,另行建设专门用于人民币国际结算的支付系统。

二是清算制度安排即模式问题。这里有两种考虑。第一种是将香港清算行模式在周边国家推广。在境外设立人民币清算银行,境内外之间的人民币资金划拨通过清算银行进行。境外清算行负责接受当地其他银行人民币存款,支付利息,并负责境内外之间的人民币现钞调运。央行及其分支机构为清算银行开立清算帐户,接受清算行的存款,并支付利息。允许境外清算银行进入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头寸平补(见图1)。清算行模式有利于实施跨境流动资金监管,但需得到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支持。第二种是采取行模式。行模式为当前国际货币跨境划拨的主流模式。境外银行与在银行人民币大额支付系统开户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广泛建立关系,实现跨境银行间人民币资金支付转移。模式有利于推广人民币结算和使用,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但对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难度会加大,对离岸人民币管理相对较弱。从现实角度来看,以行模式实现境内外银行间资金流动比较现实。

2.人民币海外债权自由兑换问题

当中国的进口商以人民币对外支付,形成人民币海外债权后,这部分人民币海外债权能否自由兑换?因国际结算流出形成的境外人民币存款如未及时兑换,是否可以继续享受自由兑换的便利?

由于国内企业接受人民币支付可以避免汇率风险、节省避险支出和兑换成本,可以预见,国内企业对人民币的接受度较高。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推广的关键是境外企业接受人民币支付的意愿度。只有在人民币海外债权能自由兑换的情况下,持有人民币债权才真正拥有结算便利。因此,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应允许人民币海外债权可境内和境外随时兑换,人民币国际贸易计价结算才会真正获得境外企业、金融机构认可,得以推广。

3.外汇管理问题

当进出口以人民币计价支付,其相应的人民币应参照本币管理还是外汇管理?如何管理?

为及时掌握中国国际贸易总量和结构等,同时也为了加强人民币国际贸易结算真实性审核,有必要将用以国际贸易计价结算的人民币视为外汇,加强管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29号),境内机构签订进出口合同时,可以采用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且境内机构以人民币作为合同计价货币和进出口报关的,境内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此外,2008年7月14日,贸易收结汇联网核查制度开始执行,这一制度重在加强对进出口中以人民币收付款的真实性审核。对于出口,企业先在银行开立人民币收款待核查帐户,出口收入款项进入待核查帐户,银行通过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对待核查帐户内的人民币资金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将经过核查的人民币资金转入企业一般的人民币结算帐户。对于进口,进口企业凭进口合同、发票、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凭证单据到银行办理对外支付,银行通过登陆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和核注相应的以人民币标识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并需审核企业提供的其他凭证单据的一致性。因此,通过对人民币作为报关计价货币的进出口特别标识,已能实现将人民币作为外汇的管理。

4.境外人民币回流管理问题

境外人民币回流境内是否受相应的资本及金融帐户管理限制?对于海外人民币债权,除了允许其用作向我国进口支付,还应允许其用于对我国的直接投资,以及投资于国内的人民币资产及金融市场。用于直接投资的应视作外资,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投资于国内的人民币资产及金融市场的,应参照相应的资本和金融帐户管理,受相应管制。为增进海外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度,应考虑加大资本项目开放进度,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丰富人民币投资品种,满足非居民对人民币各类投融资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的需求。在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同时,积极带动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和金融机构壮大。

5.相关金融服务提供问题

为促进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计价结算货币的广泛使用,应放开境外银行间人民币拆借,允许境外银行办理当地与我国企业的贸易信贷融资等业务,包括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等,以便增进人民币境外流通和可获得性,增强境外人民币使用的便利性。

注: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第3篇

[关键词]银行;跨境融资;产品;应用

一、中资银行跨境融资业务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一)新时代创造新机遇

1.全国外贸稳定向好,开放格局不断完善。伴随疫情影响消退,全球经济复苏带来外需改善,RCEP及中欧投资协定落地,全国进出口保持增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深。2021年1-3月,全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8.47万亿元,同比增长29.2%;实际利用外资3024.7亿元,同比增长39.9%;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RCEP贸易伙伴的进出口额增幅达21.4%、22.9%。

2.国内企业全球经贸合作参与度加深,“走出去”规模壮大。随着国际产能合作和国内开放的加快推动,国内企业加速“走出去”,境外企业持续“走进来”,在全球范围内完善产业链,布局销售网络。目前,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超过4万家,我国企业参与的境外经贸园区超过100家,其中20家为商务部认可的典型示范园区。世界各国在全球产业链上的深度融合,对银行跨境金融业务发展带来契机。

3.监管政策红利不断释放,银行跨境金融契机频出。央行、外汇局适时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试点外债便利化、支持自贸区等特色区域的金融创新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多渠道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多变、汇率波动加大背景下,人民币跨境双向使用保持增长,海外融资利率也较低,波动的市场为银行跨境融资业务提供了获利机会。

4.中资银行实力增强。100多家中资商业银行上榜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全球银行1000强、全球银行品牌500强等名单。中资银行在参与全球金融市场过程中,不断加大海外投资及全球业务布局,目前中资银行在境外资产规模超过10万亿元,分支机构达1220多家,足迹遍布全球六大洲近70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主要金融中心。中资银行全球金融网络的构建对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融资提供金融服务便利。

(二)新形势面临新挑战

1.国际经贸格局持续调整。2021年,疫情防控压力不减,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国际贸易、投资和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深度调整,预计短期内较难恢复到正常水平,中美关系难以回到过去,并可能再度面临欧美联合压力。

2.政策监管及制裁合规压力加大。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宽资本项目管制,便利贸易项目办理,对银行外汇政策执行能力、制裁合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规模的变化,2020年底,人民银行及外管局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25下调至1,象征管理层利用政策工具控制全国外债规模,跨境融资业务有收紧的趋势。中资银行需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不断解决新问题,寻找跨境融资业务发展的机会。

3.收入空间遭受多重挤压。一方面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下利率持续下行,美元一年期Libor由3%一路下行至0.3%,另一方面离岸人民币价格持续攀升,目前境外分行6个月人民币平均报价3.0%、1年期3.3%。美元利率维持低位,人民币境内外价差收窄,跨境融资产品中收空间锐减;叠加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趋同,银行对客议价能力被持续削弱。

二、跨境融资产品运用

(一)融资类跨境融资

一融资类跨境融资产品属境内银行表内信贷业务,一般由境内银行直接对企业提供融资,联动境外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1.境内外联动代付业务:指境内银行为解决企业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融资需求,向境外银行融入资金并委托其将资金支付给贸易合同约定用途的受益人,是境内银行利用境外资金渠道为企业提供的贸易融资服务。该业务属于表内信贷业务,对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等贸易种类产品均可适用,流程简单,操作简便,在传统进出口公司中应用较广。企业通过该业务可获得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资金;对银行而言,在境内银行放贷资金头寸较紧时,可利用有效境外资金解决问题,支撑银行表内资产规模,同时还可从境外行获取推荐费收入。

2.国际商业转贷款:在境内客户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境内银行贷款时,境内银行向境外分支机构融入资金,利用境外资金向境内客户放发贷款的跨境转贷产品。此为近年创新产品,同样属于表内信贷业务,较跨境联动代付业务在业务及客户范围上适用面更广,境内银行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时均可使用境外资金办理转贷款,转贷款不需占用企业外债额度而是占用银行自身的外债额度,客户不再局限于传统进出口企业。除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之外的境内企业均可通过该业务可获得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有助于拓宽境内银行融资渠道,提高联动业务融资效率,降低境内企业融资成本。

3.跨境直贷:跨境直贷业务的前提需要境内银行对境内企业进行全球授信,境外分支机构切分使用企业在境内获批的授信额度,境外联合境内分行,在企业因正常生产经营有融资需求时银行可直接占用全球授信额度提供贷款。跨境直贷应用灵活,可以根据客户、资金等情况灵活匹配,既可以境内分行贷给境外客户,也可以境外机构贷给境内客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规定,企业办理跨境直贷业务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外汇局办理跨境融资签约备案就可以。此业务最早由中国银行创新办理,使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境外低成本融资的政策红利。目前在境外分支机构设置较多的各大商业银行陆续开办该业务,可有效解决客户融资需求、节约企业融资成本,还在境内银行无经济资本占用的情况下,带来了存款沉淀、中入增长、跨境业务量及等多项收益,通过境内外联动合作的高效性与创新性,为银行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实现银企双赢。

(二)融信类跨境融资

融信类跨境融资产品属境内银行的表外信贷业务,通常由境内银行承担企业的信用风险,对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支持,境外银行凭境内银行的信用担保对企业进行融资。1.跨境风险参与业务,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借助境内客户的外债额度引入境外低成本的本外币融资。即境内银行接受企业的融资申请,承担客户信用风险,作为发起方邀请境外银行参与联合为境内企业提供融资,该业务由境外银行向境内企业直接提供融资,境内银行对企业的融资承担第二性保付责任。贷款业务到期后,境内企业直接向境外银行还款。该业务可提供多币种融资支持,企业只需有真实贸易融资背景及融资需求均可办理。属境内银行的表外融资产品,不受表内贷款的利率定价、规模等限制。适用于希望获取境外低成本资金的各类企业。2.融资性涉外担保业务,由境内银行占用境内企业的授信额度,应其申请对其融资行为提供银行信用的担保,此担保以开立涉外融资性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形式体现,担保的受益人是境外银行,境外银行根据担保约定的条件为被担保企业放发贷款。当借款的企业(债务人)在贷款到期时没有能按约定还款时,由提供担保的境内银行为其向境外还期。最初境内担保+境外贷款的融资方式项下借款人只限于境外公司,2016年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实施,外资企业借外债取消差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中资企业也可以借外债了,随后汇发[2016]16号、银发[2017]9号、汇发[2017]3号文相继,外债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内企业跨融资额度进一步扩大,政策逐步放开,境内担保+境外贷款的融资方式借款人放开至境内、外企业,根据借款主体区别银行推出了内保+内贷/外贷产品,进一步拓宽境内企业的海外融资渠道。

(三)联动组合类跨境融资

随着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利率市场化,跨境融资业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客户群体从外资外贸客户延伸至中资内贸的客户,中资银行的跨境融资业务不再局限于传统单一产品匹配客户需求,而是根据客户多元化需求提供内外贸、境内外一体化综合服务,通过境内金融同业合作及与境内外分支行的跨境联动,创新多品种组合类的跨境融资产品。

1.国内证福费廷资产跨境转让。银行信贷资产的跨境转让是境内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约定,将其前期投放现正持有的信贷资产转让给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达到尽早回笼信贷资产资金的目的。中资商业银行在20世纪末已开展外币的国际信用证福费廷跨境转让业务。2013年人民币银行银发[2013]168号文,对境内银行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放开,但此时资产转让只限于人民币的贸易融资。随着政策和制度逐步放开和完善,境内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的资产范围和试点区域不断扩大,在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量加大,境外人民币资金价格走低,境内信贷规模趋紧的背景下,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发展最为迅猛。国内证福费廷资产跨境转让是由国内的信用证项下融资+跨境信贷资产转让两部分组成。首先境内银行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无追索权的买入企业以国内信用证方式结算并经过银行承兑的应收款项,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便利;之后境内银行再将自持的已买断的福费廷资产以转卖或风险出让的形式转移给境外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实质是国内贸易背景的信贷资产跨境转让。目前该业务主要上海临港自贸区、深圳前海自贸区、浙江宁波自贸区等全国六个自贸试点片区的银行办理,可转让资产为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和风险参与资产。该业务可以有效利用境外市场便利和资金价格优势,实现多方共赢。境内银行借助该产品可优化管理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将未到期的信贷资产转移至境外,降低经济资本占用。尤其是在近期境内信贷规模趋紧的情况下,银行通过该产品释放出信贷规模,对更多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投放贷款,可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还可利用境内外资金价格差异,降低资本成本,为企业节约融资本成本,增加银行中收渠道。境外金融机构则得以丰富了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种类,拓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挥了积极作用。实例应用:某企业是境内基础化工品企业,企业通常与上下游交易对手采用银票结算,方便又快捷。2021年以来Shibor及银票贴现价格显著上涨,人民币信贷规模持续紧张,行业内客户银票贴现受限、成本激增。银行建议客户转为国内证结算并办理自营福费廷业务,但当时境内市场上一年期的自营福费廷价格最低为3.8%。与此同时,某海外分行有部分人民币优惠资金,一年期仅3.2%,显著优于境内同期人民币票据价格。融资方案:境内银行为企业办理国内证项下自营福费廷,对客综合报价3.8%。在自营福费廷落地后立即通过风险参与形势将资产出让至境外分行。通过与境内外分行联动,化解银行表内规模限制困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降低企业交易资金成本,增加人民币跨境流量和银行收入的增长。

2.银行跨境联合贷款。近年,国家持续出台“稳外贸、稳外资、稳增长”政策,“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实施、资本项目逐渐开放,跨境投资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中资企业作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增强对海外的投资并购、基础建设、工程承包等项目市场开发,其相关投融资需求日益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融资。走出去企业的海外重大项目具有单项投融资金额大、跨国交易程序复杂、当地法律政策专业性高的特点,银行在与其合作时区别于传统基于单项业务的单家银行业务合作,多会采取境内外多家银行联合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一般会由境内一家银行(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总部牵头,联合境内商业银行及其境外分支机构,通过协议约定各自的功能分工、份额占比等,采取多融资产品组合的方式共同为企业项目提供项目评估、资金调拨、法律咨询、融资方案制定等一体化跨境联动融资服务,以实现企业服务体验最优,银行协同效率及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中资银行跨境融资业务发展建议

(一)把握政策机遇扩大跨境融资合作面

中资银行应把握跨境贸易资源丰富,全球产业链完善,国内外企业加速“走出去”、“引进来”、资本市场开放的政策机遇,支持优质外贸企业、主动对接企业总部,跨境联动外资跨国企业营销,抢抓行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境外经贸园区和境内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开展跨境投融资的综合金融服务合作。

(二)建立协同高效的联动营销服务体系

发挥中资银行总部在跨境融资营销的统筹协调和“总对总”营销职能,总行主管部门牵头协同联动产品、资源保障部门和境内外各级行,牵头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跨境人民币、境外机构等统筹管理,进行境内外联动信息共享,实现营销信息“一点接入、全球响应”,形成总体策划、共同推进的“1+N”联动营销联动营销机制。

(三)丰富跨境融资产品种类,鼓励创新用新

中资银行应结合境内外机构业务需求,加快创新研发差异化跨境融资产品,将产品嵌入银行的综合产品体系,形成丰富的融资产品组合,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

(四)提升银行内部政策资源支持保障

落实差异化支持政策,对境内外联动的重点客户和项目,全面落实全球授信,对企业整体授信时充分考虑境内外机构跨境业务授信需求,实现对企业全流程服务的信用支持。对重点客户和项目的跨境银团、跨境直贷等业务统筹匹配专项资金头寸,保障资金信贷规模,融资定价实施差异化授权。

(五)严守风险底线,确保合规经营

建立境内外银行机构一体化风险协同管理,境内银行总分联动、分分协同、全行一体化合规管理的风控体系,加强反洗钱监测,强化国际制裁合规管理。加强境内外风险情况的协同共享,强化境内外机构风险政策协同和风控协作,对业务联动中出现的风险隐患,联动各方共同制定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参考文献]

[1]范洋.构建本外币一体化外债管理制度[J].宏观经济管理,2019(6):50-54.

[2]刘炜.境内外银行联动下企业跨境融资模式分析[J].金融经济,2017(20):75-77.

[3]叶海生.深化改革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J].中国外汇,2021(1):42-44.

[4]张明生.商业银行创新联动支持中资企业跨境并购[J].投资与创业,2019(9):7-9.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第4篇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策略

1前言

现阶段,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一带一路”等各类目标不断落实,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使我国经济出现繁荣局面,为我国贸易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目前,随着贸易经济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信息技术也得到全面创新,它能够有效改变跨境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对象、方式、内容,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朝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方向不断发展,实现物流、信息流、商流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为世界各地发展开创新格局。尤其是现阶段,在贸易商和制造商发展过程中拓宽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世界各地的贸易、制造、销售提供更加宽广的道路,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稳定发展。随着跨境电子商务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保证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良性发展,相关部门必须要重视跨境电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并进行有效解决,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朝着高效性方向不断发展。因此,现阶段加大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优化策略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2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目前,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在跨界电商发展过程中的广泛使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对国际贸易产生积极影响。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能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朝着开放、高增长方向不断发展,能有效推动区域经济融合发展、供给侧改革,不断释放发展的活力。现阶段,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要想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高外贸质量,必须要把握时代脉搏,要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新技术与新经济的协同。当前,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一是电子商务交易额出现迅猛增长局面。交易额连年递增,无论是参与企业的数量,还是交易人数、交易次数都呈爆炸式增长。二是很多城市都开始使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城市,如杭州,还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如江西都实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其主要使用本地优势支柱产业,打造新型外贸出口龙头城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得到全面发展。三是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推动平台载体不断建设,在最大范围内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电商发展奠定基础。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当地政府更加注重跨境电商发展,在政策上加以引导,拓宽了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明确规范,使得电子商务经营迈入先进行列。

3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3.1产品质量与企业品牌存在问题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质量和企业品牌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们价值观和消费观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一定改变,人们对生活质量、产品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的品牌效益。众所周知,质量问题一直都是网上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问题,多数消费者在线上购物过程中,单纯的通过浏览是感受不到网络销售产品的质量的。虽然,随着电商产品不断增加,无论是在淘宝,还是在京东上,都能买到各类人们所需要的产品。线上购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品尝到世界各地的美食,购买到各类生活用品。但是,伴随着电商平台不断发展,消费者也能在产品搜寻过程中找到大量的仿制品。这种现象无疑增加了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导致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也屡禁不止,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残次品、侵权产品等都限制了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新经济背景下,跨境电商平台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对产品定位品牌模式、经营营销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然而,多数的电商企业忽视以上内容的控制,形成错误认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自身发展,也不能使企业朝着国际化方向前进。

3.2跨境物流建设力度不够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要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不断发展,政府、行业应加快解决物流配送瓶颈,方能为跨境电商发展拓宽路径。然而,现阶段在发展过程中,不仅现有的电子商业体系不完整、业态形式不够创新,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物流网建设,阻碍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一般金额小、频率高,常用小包和国际快递的形式。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跨境物流配送系统、通关系统、物流布局等问题,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的需求。除此之外,现有的物流体系并不完整,且运输速度较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输送。跨境包裹费用一般偏高,甚至没有对包裹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出现丢失损坏现象,而且也不具备支持退换货功能,严重影响电子商务发展,使得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得不到提升。

3.3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不足

现阶段,跨境电商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除了宁波、杭州是第一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且技术相对成熟,我国其他区域并未全面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其他区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不足。除此之外,企业自建平台较为落后,不能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制约了跨境电子商务健康运作;再加上电子商务人才奇缺,对于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来说,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而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外语、国际支付、国际物流以及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才能良好地交流。然而,多数区域并没有复合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不能满足经济新常态下跨境电商发展的需求。[4]

4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优化策略

4.1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

目前,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要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促进经济不断发展。在新经济常态背景下,要促进产品朝着国际化方向不断发展,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要融合跨境电子商务,才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随着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品牌和内部的整合是实现高效发展、使我国产品品牌逐渐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途径。同时,有利于企业拓宽销售途径、实现产品创新。我国跨境电商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以诚信为本,在此基础上,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得到更多国外消费者的认可,才能在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收获更多的信任度,实现制造和创造上的转变。例如:海尔集团在促进品牌国际化发展过程中,可以使消费者在任何地方使用互联网,享受海尔网上定制服务,实现产品的随意组合。2000年,海尔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来,其科研、生产、贸易金额朝着国际一体化方向不断发展。截至目前,它的品牌价值达到300亿元。以大数据、云计算作为基础,创建更加高效的网络电子商务,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才能有效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品工艺不断发展。与此同时,在现阶段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过程中,要考虑到企业创新设计、品牌营销模式才能有效地和产业链进行融合,对企业资源进行重构。

4.2完善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

在电商发展过程中,应该建设第三方支付平台,才能有效地维护各区域之间的合作关系,实现科技成果共享。在跨境第三方平台创设过程中,要结合移动化、自动化的贸易趋势,以数据信息分析技术作为基础,在不断探究过程中找出可操作性的发展路径。建设第三方支付平台,能有效地确立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在相互合作过程中实现现代化,国际化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将为企业发展带来契机。比如: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就是支付宝。它能有效提升客户体验,在某种程度上,促进我国网上零售不断领先。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我国使用信息平台技术建设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外贸交易过程中,电子商务企业已经超过20多万家。一方面,它能有效地维护传统贸易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它能促进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产业建设,尤其是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能有效地对“一带一路”政策进行良好引导。

4.3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

在跨境电子商务体系建立过程中,为了满足经济新常态的要求,必须要健全商务体系,才能保证跨境电子商务正常运作,改变传统零售模式。例如:在跨境电子商务体系建立过程中,最成功的案例就是国际通用机器公司,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工业跨国公司,进行在线直销、制造商直销、价格谈判等。在进行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实现电子商务和计算机领域的结合,创造技术和商务流程合作。在发展过程中,可以使用保税产品展示、线上线下融合等多种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优势。与此同时,为了拓宽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可以充分发挥铁路、航空、海运的优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有效地保证跨境电商在发展过程中,以国际物流作为基础,打造高效的产业园区,使跨境电商发展更加通畅。

5结语

在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要有效地融合传统行业,健全完善的物流体系、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境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才能有效地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不断发展,使我国的经济市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加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给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朝着绿色、健康、可持续方向不断发展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郭伟光.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及有效对策研究[J].电子商务,2018(12):13-14.

[2]张悦.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探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8(7):69-72.

[3]李臻,张向前.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基于“一带一路”背景[J].科技管理研究,2018,38(21):56-63.

跨境贸易和一般贸易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发展

1跨境电商在中国的发展阶段

跨境电子商务是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完成支付的一种电子交易方式。和单纯的电子商务的区别就是,跨境电商主要完成的是跨越国界的贸易,一种基于网络的进出口模式,也成为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新方式。不同的视角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本文从三个阶段开始分析跨境电商在中国的发展。

1.1第一阶段

(1999—2003年)在此阶段正是中国电子商务开始崛起的时间,此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间,由最开始的单机电脑发展到家家联网,网络应用到了千家万户,大家开始体会到了网络给大家生活带来的便利和丰富多彩,而这时阿里巴巴成立于1999年,成立初的宗旨是以网络服务为主要的业务类型,并且当时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传统的外贸订单大幅度减少,海外贸易也许受到重创,跨境电商这种灵活的交易方式正迎合了中国买家向国外购买的需求,也把中国的产品走向国外开辟了更为方便的大门。

1.2第二阶段

(2004—2012年)在这一阶段,中国的电子商务发生了很多大事。2005年开始有了“个人代购”这一行业,当时国外的留学生或中国跟国外有联系的学生或在国外工作的人开始进行了代购行业的运行,每年不定时向国内代购一些高价或稀有的化妆品、奢侈品等物品,从中收取少量服务费,由于产品质量和价格有保证,因此不断有人加入代购的行业中,发展至今,代购业已接近饱和,水准也是参差不齐,这也跟目前跨境电商的发展逐步成型有关。2007年淘宝看到代购业的发展前景,推出了“全球购”业务。开发了全球购业务后,由于有淘宝的平台做保证,人们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购买到国外的大牌商品,更加亲民的业务也使得当年淘宝的每月成交额增加量了三倍,因此,淘宝大力开发全球购业务。2008年中国出现了三鹿奶粉的事件,国内奶粉的质量让国人不能认同,中国人自己把自己的牌子做败了,让很多消费者心灰意冷,从而有更多的人选择了海淘的方式代购奶粉,这一年也是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最为迅猛的一年。在这一阶段,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展,不断整合资源,整合了B2B及B2C两种平台开发跨境电商业务。获取利益的方式也不再是简单的会员费制,还包括了服务费、推广费等的增值服务来增加自身的利益。在这一阶段很多大型的服务商甚至移动网络用户全部参与跨境电商的竞争,服务链更为成熟。商家获取的利益也更多,同时,打通并熟悉了跨境网络贸易的模式,未来的交易更为方便简单。

1.3第三阶段

(2013年至今)跨境电商由于有了第二阶段的爆发式的发展,在2013年之后,政府部门和各监管部门开始重视,并提供各种相应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包括海关也加快了物品清关和审查的相关事宜的制定,发改委也制定了一系列通知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这一阶段中国手机用户跃居全球领先,智能手机的使用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百分比,每到一个节日,跨境电商的繁忙不可想象。人们已经习惯了过各种各样的购物节,甚至拉好清单等待节日的到来,也就是说,到了第三阶段的今天,跨境电子商务真正在中国扎根,壮大。

2跨境电商在中国发展的现状和遇到的问题

但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其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每一种新的方式的成熟都要伴随着问题的成长,当然,跨境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在此列举几个问题并加以分析总结。(1)海外代购或跨境电商消费模式下的商品存在残细品,消费者往往无法正确判断。现如今代沟遍天下,无论是导游、领队、留学生、国外工作人员还是国外常住人口,很大一部分比例在从事代沟行业,有些人在利益面前以残次品或假货充当优质品代购给客户,不仅让代沟行业蒙上灰色,也想消费者对代购存有疑虑。(2)跨境电商的产品周期太长,其中清关时间更是拼“人品”,不能确切的判断商品送达时间,消费者体验不好。海关的工作效率也不得不在这里吐槽一下,除了渠道明确的官网购买直邮,其他个人快递进关时间不定:几天到一两个月不等,所以这部分时间的消耗也损失了一部分消费者。(3)海淘的操作比较复杂,不经常操作的人往往摸不到门路,英语不好的人更是看不懂英文网页,一些转运公司的配送,海关税收的缴纳等业务过于烦琐。同时商品或者货物出现问题,也不方便直接解决。带来了风险。同时国外转运的方式虽然方便了一般海淘的消费者,但是它的保障性不强,越来越多的转运公司参差不齐,也会有丢物少物的现象出现,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4)跨境电商的支付方式有局限,有的需要海外的支付卡,不能针对所有的消费者进行普及,支付的局限性也使得跨境电商的发展遇到了瓶颈。最初的支付只能是支持多币种的信用卡,现在的支付方式已经很多,但还有很多的普通消费者使用境内的借记卡却不能享受海陶这种方式进行购物。(5)针对个人的海淘这种模式,法律还不够健全,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的维权更是无处诉说,本身就是一种委托的关系,不适用于一般的消费者权益法,而且涉及境外,更没有办法及时处理,可以说风险和机遇是同时存在的。

3中国跨境电商业的发展前景

跨境电商不同于一般的交易主体,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的平台进行境外的物品交易和支付的一种国际商业贸易。从1999年开始发展至今,已经经过了将近二十个年头,2016年的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6.3万亿元,同比增长23.5%,随着海淘用户的不断增长,预计未来两年内每年的交易额能够达到8.8万亿元,随着“一带一路”论坛的开通和实施,对跨境电商的经营正在酝酿更大的一波贸易。在“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商将迎来爆发式的增长。主席指出“‘一带一路’追求的是百花齐放的大利,不是一枝独秀的小利”。几年来,我国和周边的国家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享机遇、供应挑战,互利的合作纽带越拉越紧,共赢的网络正在织就,在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经济合作进展无疑是一抹难得的亮色。

参考文献:

[1]蓝玉才.跨境电子商务增势旺盛[J].中国贸易,2014(3):42.

[2]周嘉娣.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现状分析及建议[J].中国贸易,2013(34):102-103.

[3]叶华.浅谈中国外贸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