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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精选

核心价值文化

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第1篇

一、检察文化的定义分歧根本源于核心价值观的不同。

一般来说,组织文化是一个组织中所有成员所共享,并作为公共信息规则传授给组织成员的一套价值观、指导信念、理解能力和思维方式的总和。一般认为组织文化存在着两个层次:表层的物质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也有论者认为中间还有中层的制度文化。)在表面上,是可以看见的物质形象和可以观测到的行为。如组织的制服(穿着)、礼仪文化等。但是,文化中的这些表面因素,实际上反映的是存在于组织成员思想中的深层次价值观。这些深层次的价值观、理念等决定着组织文化的外在形式,也是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组织文化具有本质差别的根本原因。

价值观是有别于事实判断和科学知识的另一类认识形式,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价值准则。价值观是判断好坏的标准,也是指导人们行动的指南。价值观在社会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之所在。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差异,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冲突。核心价值观则在整个组织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组织文化能否对组织运行发挥正面作用的关键。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落实也是组织文化塑造的核心内容,关系到组织文化的成败。

考察目前国内学术界和检察机关对于检察文化的各种定义,无论是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入手,还是结合其他理论对检察文化所做出的探讨,总离不开对于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追寻。如有的研究者参考研究企业文化的视角研究检察文化,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形式,其特点是将检察机关的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结合起来,将以往以物为重点的管理转变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在特定检察机关长期的执法活动中,由其特有的价值观、执法理念、行为规范等,经本院领导者提倡,而逐步形成的一种个性。这种独特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检察机关进一步发展的精神力量,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团结、激励着检察机关全体成员自觉为实现本院的发展战略而努力。再如还有的研究者借鉴人类学、组织学的研究成果,将检察文化定义为检察官群体在法律监督活动中所持的信念和价值观念,它包括工作目的、工作原则、主要管理形式、传统和现实的特性等等,其核心内容是检察官群体的价值观,这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

凡此种种定义,其理论基点最后无不落脚于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这一支点。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检察文化反映检察干警这一特殊群体共同的价值标准、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和群体趋向。它既是这一群体的精神及物质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体现着这一群体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成就和标准,而其核心价值观却决定着检察文化的内容是否合适与方向是否准确。

二、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心与体系

价值观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别。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指导人们积极、健康地生活,而错误的价值观只会引人误入歧途。一种文化中的价值观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归根到底要看它如何反映和反映了什么样的主体利益和需要,是否同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人类历史进步的趋势相一致。

价值观与世界观、人生观密切相关。世界观是价值观的前提,有了科学的世界观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是价值观的一个部分,价值观对人们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理解生活、如何处理人我关系都有重要的影响。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共同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动,对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对人的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术界普遍认为价值观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就个人的价值观来说,有的价值观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约和引导着其它价值观。就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而言,有的价值观居于主导地位,它引导着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受主导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引导的其他价值观形成“保护带”。同样,检察文化的价值观也具有不同层次的区分。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划分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层次。

第一,区别主导价值观和非主导价值观。每一个社会都有一个或几个价值观成为主导价值观,它们引导着社会价值取向和人们的理想、信念和信仰。主导价值观应该有最广泛的接受者和最深刻的解释力,成为社会群体在观念上普遍认可并在行动中实际践行的价值标准,为人们的价值评价、价值选择提供最有说服力的依据。主导价值观还应该与社会生活的基本状况和基本要求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深入人心,发挥更强大的导向作用。当一个社会主导价值观阙失时,会出现价值危机、信仰危机、价值失范等现象,此时必须尽快确立主导价值观。非主导价值观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主导价值观取向基本一致的价值观,对这些价值观应该给予积极的引导;另一类是与主导价值观背道而驰的价值观,应注意这些价值观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消极影响。

在检察机关里,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也应该是占据广大干警思想阵地主流的、积极的主导价值观,而积极履行人民所赋予的检察权,保证在全社会中实现司法正义和司法公平无疑应当是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而且这种价值观来源于对检察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检察权职能的活动中,是检察机关天然具有的不可分离的要素。也即是说,离开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神圣使命和职能,检察文化便无从谈起,便会失去重心而无法起到正确导向、群体融合、凝聚人心的文化功能,其文化的个性也会荡然无存,充其量泯然为一种行业文化。其他的诸如检察礼仪、检察语言、检察技术等文化要素皆可被认为是这一核心价值观下的旨归。

第二,要区别理想价值观和一般价值观。理想价值观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和最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其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理想价值观在目前社会历史阶段还不能成为社会大众普遍践行的价值观。如果无视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把理想价值观作为唯一正确的价值观进行宣传,是不符合实际的,也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为此,在提倡理想价值观的同时,还应该宣传人们应该践行而且能够认同的一般价值观。如爱国主义、公民观念、社会公德等。一般价值观不能违背理想价值观,一般价值观也应该发挥提升人们思想境界作用。

因此,在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地带”,还应该形成各种层次的具体价值观。

不同类型的人以及他们的组合方式都会影响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形成。每一个人在进入检察机关之前,大都形成了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个人的价值观念与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相融、互补,或是互斥、对立,这些关系错综复杂,直接影响到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能否为每一个成员所接受。现代组织理论认为,组织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与上下左右的关系也很重要,影响力大以及人际关系好的成员对组织文化形成的作用就比较大。如果他们接受了组织的价值观,就可能带动一批其他成员,从而有利于促进组织文化价值观为全体组织成员所接受的过程。因此,在确立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时,应该认真分析研究人的因素。同样,在检察机关中,不同部门之间和从事不同具体工作的人员都应该确立与核心价值观本质保持一致的独具个性的价值观,提出与各自工作岗位相吻合的微观层次检察文化理念。如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审查起诉部门与侦察监督部门就应有迥然不同的特色理念。审查起诉应该以正确地扮演“国家公诉人”的角色为目标,强调的是与国家对立的一方的较量,在维护国家与公民合法权益上责无旁贷。而侦察监督则位于审查起诉的前一阶段,应以冷静、清晰的判断,决定捕与不捕,其对公安侦察部门报送案件的严格把关则决定着诉讼程序的开启与否。两种不同职能的部门,在形成检察文化理念的各自定位上,显然有明显的区别。在检察文化的实际开展中,就必然要面对这些不同价值观的冲突。

我们认为,在树立以“司法正义和司法公正”为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要注意引导和关注这些“”价值观的形成,从而以规模的价值观效应来保证、促进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要区别公共领域的价值观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不同价值观所涉及的领域并不相同,有些价值观涉及的是社会公共领域,如政治观念、公德观念等;有些价值观涉及的仅仅是私人生活领域,如审美观、职业观等。前一种可以称为公共价值观,后一种可以称为私人价值观。从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角度进行价值观宣传与教育,应该主要针对公共价值观领域。

公共价值观应该统一,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而私人价值观应该是多样的,这样才能使社会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在检察机关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在检察干警的价值观培养过程中,要坚持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以集体主义为最高原则,以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为总体要求,使全体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清正廉明恪尽职守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使职业道德的培养由自发上升为全体干警自觉的行动。

与此同时,在尊重私人生活领域的前提下,更应该强调对广大干警私人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时代的多元化,个性价值的日益突出,多种文化因素的纷纷导入,决定着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遭遇着更多的私人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八小时之外”的丰富生活,就很可能是对检察机关内部培养的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挑战。落后文化与腐朽文化的侵袭,往往就是从私人价值观领域开始的。人的内心世界是丰富的,也是无法监测的。在公共领域内的活动并不能完整地体现私人价值观的丰富与隐秘。由此可见,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些才是在私人价值观领域治标的根本途径。

三、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与发展

塑造与发展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拓展、深化、丰富检察文化的题中必有之义。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与形成并非主观有意决定,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各种相关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既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特征,又能为检察机关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价值观。在塑造与发展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几个主要问题:

其一,注重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在一个组织中,领导者的模范行动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下属成员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发展和维护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领导者本身就应是这种价值观的化身。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干警灌输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首先,领导者要坚定信念。其次,要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这种价值观。再次,领导者要注意与下属成员的感情沟通,重视感情的凝聚力量。以平等的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下属成员,就会取得他们信任。感情上的默契会使领导者准确地预见周围世界对自己的行动的反应,形成一种安全感,对下属来说,则会产生“士为知已者用”的效用。

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第2篇

现实生活的良性机制的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具有教化意义的文化理念。它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价值,成为文化整合的基础,是因为它能够与人们的社会生活保持一种契合与互动关系。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种健康发展的文化机制的形成,主要得益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众生活的内在契合与互动,得益于核心价值观念对人们思想的不断点化和提升。因而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仅仅看成是“政治教育”,否则就会使它丧失文化的“本真”,失去精神的自由创造功能。在市场霸权、网络兴起的时代,社会结构和民众生活发生巨大变化。随着人们交往空间不断扩大,一个独立的社会领域已经形成,以往用以进行社会动员的政治意识形态的能效渐趋弱化。而人们的社会生活又因缺乏贴近现实的文化理念的引导,缺乏一种文化价值的自觉,渐趋颓废化和庸俗化。因而要强调作为社会生活样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形态,以重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理念与社会生活的内在关联,这是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当务之急。为此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虚”与“实”的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精神的“社会知识分子”践履。

第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中“虚”与“实”的结合。文化教化具有“虚”的一面,即本质上它是一种理想性存在,因而其本身与现实的世界会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文化教化又具有“实”的一面,即这种教化的理念不仅是一种观念性的存在,还是一种承载这种教化理念的现实载体,以便与现实的生活世界相关联。比如说自古以来教化都需要礼仪的设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作为传承载体的“以身体道”的阶层或群体。因而“虚”与“实”实际上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面临的困境,正是这种“虚”与“实”的错位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必须以我国的主导意识形态为基础。但它与意识形态教育并非等同关系,二者内在的张力表现为: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凝聚力的特殊的有组织的理论信念体系,决定了文化教化的体制和结构。“意识形态的作用在于赋予一个群体的世界观、期望、计划和行动以理论上的合法性。意识形态并非表面上看来的以个人或群体的专门利益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的正当性或合法性诉诸于一种更高层次的,似乎更具有概括性,因此更具有适用性的权威。”另一方面,文化教化又不同于意识形态教育。意识形态教育重在培养“政治人”,而文化教化则更立足于塑造“完整人”,其价值旨趣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存在,推动主体的文化自觉,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化之道,就是要使价值观由政治事务转变为一种社会事务,成为人们生活世界中的个体精神需求。从“虚”的方面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内在于人的精神生活的教养本原,为人的现实存在赋值和奠基。其“实”的方面则主要体现在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文化精神的现实人格化践履等。

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对自在文化的点化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具有密切的联系,它不是抽象的存在和空洞的概念,而是当下每个人的现实生活。自在文化和自觉文化是我们生活世界中的两种文化形态。自在文化是“以传统、习俗、经验、常识、天然情感等自在的因素构成的人的自在的存在方式或活动图式”。自觉文化是“以自觉的知识或自觉的思维方式为背景的人的自觉的存在方式或活动图式”。日常生活世界中的文化存在多是自在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体现日常生活之道,已经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撑”,但它并不是简单地适应生活、迎合生活,而是对现实生活的反思、点化与提升。因此,文化教化就是要对生活世界中的自在文化进行反思、自觉、提升,以重塑人们的自在文化行为。然而现实中,我们的价值观教育往往远离大众的生活世界,根据政治需要,以独断的话语展开说教;以应然代替实然,回避理论与实际之间的矛盾。这种远离大众现实生活的教育,消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功能,面对民众在实际生活中的困境,从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与自在文化形成良性互动,发挥其对自在文化的点化和提升作用,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与传播应该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建立直接联系,以便及时回应和驾驭人们在日常生活世界中的文化思想和文化行为,并以通俗化、生活化的话语表达,以大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对其文化思想和文化行为予以点化和提升。

第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精神的“社会知识分子”践履。文化教化的理念需要“以身体道”的群体或阶层作为它的体现和传承的载体,通过人格感召的形式实现文化理念的教化效果。这在各个文化系统中都有所体现。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尤其重视“以身体道”群体的塑成,“不可辩论,文化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自始至终都是士的中心任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从孔子开始,知识分子就以“道”自任。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坏乐崩”“天下无道”,统治阶级已经失“道”,担“道”的重任就被“士”所承接。而在今天,要践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精神,实现其文化教化功能,同样需要具备良好教育背景、有社会责任感、能“以身体道”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然而反观现代社会,真正的“知识分子”却越来越缺失,“知识分子”的培养已经成为紧迫任务。为此,首先应加强通识教育。通识教育的科目、教学一定要能够探寻到人类精神的自由、生命的尊重、资源的善用、宇宙的和谐等。现代教育学科分类越来越细,人为的学科壁垒,切割了学科的精神文化。人文精神的缺失已经成为当代学校教育的常态。实际上,人文学科是认识和了解人本身最贴切、最直接的学问。在中西方传统的“博雅”教育中,都注重对学生文史哲的一体化教育。社会所关注的不仅是专业知识方面的训练,还要关注怎样做人,特别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处理。而只有加强通识教育,才有可能完成“知识分子”的培养。其次要强调“社会知识分子”的文化教化功能。知识分子依靠知识优势,以自己言说和著述,承担着传播先进思想的重任,推动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在当代中国,我们迫切需要“知识分子”发挥其知识优势,创造、传播先进思想,以其精神力量,引领社会风气,推动大众的文化自觉。

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文化教化“多维辐射”的组织运行系统的形成马克思认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通过文化教化,推进人们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下中国面临的迫切任务,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的具体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组织运行系统来开展。文化教化的含义比较宽泛。在价值观教化中,不论是什么形式的活动,只要能促使人们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精神、实现其文化精神的内化,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教化的范畴。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教化,就必须改变过去狭隘的“学校教育观”,使教育活动贯穿于整个社会,形成一个“多维辐射”的文化教化组织运行系统。其中关键是推进学校教育系统的完善和社会教化体系的健全。

第一,学校教育系统的完善。“教育,尤其是健全的教育,能够为某种普遍价值理念和伦理规范的主体内化提供并建立较为广泛具体而持续有效的传播方式、解释资源、知识和智力支持、接受机制。这种传播、解释、接受的科学教化机制及其优越效率,是任何其他文化形式所难以媲美的。”学校教育具有规模巨大的特点,与社会生产生活有着广泛而紧密的关联,在社会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因而人们对学校尤其是高校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寄予了厚望。正确的教育理念极为关键。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指出,“在教育方面,我们首先注意到,由于民主社会实现了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在这种社会中,各种利益相互渗透,并特别注意进步或重新调整,这就使民主社会比其他各种社会更加关心审慎的和有系统的教育。”杜威在“民主社会”所提出的“民主”主要是作为“生活方式的民主”。他认为,“这种社会必须有一种教育,使每个人都有对于社会关系和社会控制的个人兴趣,都有能促进社会的变化而不致引起社会混乱的心理习惯。”我国目前正在倡导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且要使之达成“全民共识”,促进一种“相互联系的生活方式”的形成。为此,学校教育就要推动学生形成一种主体性的文化自觉,这是当前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使命。在学校教育中要推动学生的主体文化自觉,首先要有文化主体意识,能够认识到每个个体都是文化世界的主体,因而要保持积极主动的状态,提升文化活力。其次要认识到自身的主体能力,发挥主体能动性,在实践中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创造新的文化形态。最后还要有主体价值意识。认识到人是一切存在物中最有价值的存在,人不只是适应文化,还要在实践中能动地推动文化前进,以实现自我价值。

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第3篇

一、检察文化的定义分歧根本源于核心价值观的不同。

一般来说,组织文化是一个组织中所有成员所共享,并作为公共信息规则传授给组织成员的一套价值观、指导信念、理解能力和思维方式的总和。一般认为组织文化存在着两个层次:表层的物质文化和深层的精神文化。(也有论者认为中间还有中层的制度文化。)在表面上,是可以看见的物质形象和可以观测到的行为。如组织的制服(穿着)、礼仪文化等。但是,文化中的这些表面因素,实际上反映的是存在于组织成员思想中的深层次价值观。这些深层次的价值观、理念等决定着组织文化的外在形式,也是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组织文化具有本质差别的根本原因。

价值观是有别于事实判断和科学知识的另一类认识形式,是判断是非曲直、真善美与假丑恶的价值准则。价值观是判断好坏的标准,也是指导人们行动的指南。价值观在社会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社会文化的精神之所在。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差异,不同文化间的冲突最主要的是价值观的冲突。核心价值观则在整个组织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是组织文化能否对组织运行发挥正面作用的关键。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落实也是组织文化塑造的核心内容,关系到组织文化的成败。

考察目前国内学术界和检察机关对于检察文化的各种定义,无论是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入手,还是结合其他理论对检察文化所做出的探讨,总离不开对于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追寻。如有的研究者参考研究企业文化的视角研究检察文化,认为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新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形式,其特点是将检察机关的对物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结合起来,将以往以物为重点的管理转变为以人为核心的管理。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在特定检察机关长期的执法活动中,由其特有的价值观、执法理念、行为规范等,经本院领导者提倡,而逐步形成的一种个性。这种独特的检察文化一经形成,便成为该检察机关进一步发展的精神力量,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团结、激励着检察机关全体成员自觉为实现本院的发展战略而努力。再如还有的研究者借鉴人类学、组织学的研究成果,将检察文化定义为检察官群体在法律监督活动中所持的信念和价值观念,它包括工作目的、工作原则、主要管理形式、传统和现实的特性等等,其核心内容是检察官群体的价值观,这也是检察文化建设的终极目标。

凡此种种定义,其理论基点最后无不落脚于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这一支点。检察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共同准则,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检察文化反映检察干警这一特殊群体共同的价值标准、审美观念、思维方式和群体趋向。它既是这一群体的精神及物质文化水平的高度概括,又体现着这一群体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成就和标准,而其核心价值观却决定着检察文化的内容是否合适与方向是否准确。

二、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心与体系

价值观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别。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指导人们积极、健康地生活,而错误的价值观只会引人误入歧途。一种文化中的价值观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归根到底要看它如何反映和反映了什么样的主体利益和需要,是否同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人类历史进步的趋势相一致。

价值观与世界观、人生观密切相关。世界观是价值观的前提,有了科学的世界观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是价值观的一个部分,价值观对人们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理解生活、如何处理人我关系都有重要的影响。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共同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动,对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教育是对人的教育的重要内容。

学术界普遍认为价值观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就个人的价值观来说,有的价值观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约和引导着其它价值观。就整个社会的价值体系而言,有的价值观居于主导地位,它引导着社会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受主导价值观或核心价值观引导的其他价值观形成“保护带”。同样,检察文化的价值观也具有不同层次的区分。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划分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层次。

第一,区别主导价值观和非主导价值观。每一个社会都有一个或几个价值观成为主导价值观,它们引导着社会价值取向和人们的理想、信念和信仰。主导价值观应该有最广泛的接受者和最深刻的解释力,成为社会群体在观念上普遍认可并在行动中实际践行的价值标准,为人们的价值评价、价值选择提供最有说服力的依据。主导价值观还应该与社会生活的基本状况和基本要求相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深入人心,发挥更强大的导向作用。当一个社会主导价值观阙失时,会出现价值危机、信仰危机、价值失范等现象,此时必须尽快确立主导价值观。非主导价值观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主导价值观取向基本一致的价值观,对这些价值观应该给予积极的引导;另一类是与主导价值观背道而驰的价值观,应注意这些价值观对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消极影响。

在检察机关里,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也应该是占据广大干警思想阵地主流的、积极的主导价值观,而积极履行人民所赋予的检察权,保证在全社会中实现司法正义和司法公平无疑应当是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而且这种价值观来源于对检察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检察权职能的活动中,是检察机关天然具有的不可分离的要素。也即是说,离开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神圣使命和职能,检察文化便无从谈起,便会失去重心而无法起到正确导向、群体融合、凝聚人心的文化功能,其文化的个性也会荡然无存,充其量泯然为一种行业文化。其他的诸如检察礼仪、检察语言、检察技术等文化要素皆可被认为是这一核心价值观下的旨归。

第二,要区别理想价值观和一般价值观。理想价值观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和最大多数人的长远利益,其合理性是不容置疑的。但是,理想价值观在目前社会历史阶段还不能成为社会大众普遍践行的价值观。如果无视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把理想价值观作为唯一正确的价值观进行宣传,是不符合实际的,也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为此,在提倡理想价值观的同时,还应该宣传人们应该践行而且能够认同的一般价值观。如爱国主义、公民观念、社会公德等。一般价值观不能违背理想价值观,一般价值观也应该发挥提升人们思想境界作用。

因此,在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地带”,还应该形成各种层次的具体价值观。

不同类型的人以及他们的组合方式都会影响检察文化价值观的形成。每一个人在进入检察机关之前,大都形成了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个人的价值观念与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相融、互补,或是互斥、对立,这些关系错综复杂,直接影响到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能否为每一个成员所接受。现代组织理论认为,组织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以及与上下左右的关系也很重要,影响力大以及人际关系好的成员对组织文化形成的作用就比较大。如果他们接受了组织的价值观,就可能带动一批其他成员,从而有利于促进组织文化价值观为全体组织成员所接受的过程。因此,在确立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时,应该认真分析研究人的因素。同样,在检察机关中,不同部门之间和从事不同具体工作的人员都应该确立与核心价值观本质保持一致的独具个性的价值观,提出与各自工作岗位相吻合的微观层次检察文化理念。如在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前提下,审查起诉部门与侦察监督部门就应有迥然不同的特色理念。审查起诉应该以正确地扮演“国家公诉人”的角色为目标,强调的是与国家对立的一方的较量,在维护国家与公民合法权益上责无旁贷。而侦察监督则位于审查起诉的前一阶段,应以冷静、清晰的判断,决定捕与不捕,其对公安侦察部门报送案件的严格把关则决定着诉讼程序的开启与否。两种不同职能的部门,在形成检察文化理念的各自定位上,显然有明显的区别。在检察文化的实际开展中,就必然要面对这些不同价值观的冲突。

我们认为,在树立以“司法正义和司法公正”为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同时,要注意引导和关注这些“”价值观的形成,从而以规模的价值观效应来保证、促进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要区别公共领域的价值观和私人领域的价值观。不同价值观所涉及的领域并不相同,有些价值观涉及的是社会公共领域,如政治观念、公德观念等;有些价值观涉及的仅仅是私人生活领域,如审美观、职业观等。前一种可以称为公共价值观,后一种可以称为私人价值观。从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角度进行价值观宣传与教育,应该主要针对公共价值观领域。

公共价值观应该统一,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和谐有序;而私人价值观应该是多样的,这样才能使社会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在检察机关弘扬先进的检察文化,在检察干警的价值观培养过程中,要坚持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以集体主义为最高原则,以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与法律、忠实于事实真相为总体要求,使全体干警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清正廉明恪尽职守的执法观和献身检察事业实现自我价值的价值观;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开展敬业、勤业、精业的三业教育,使全院干警明确自己身上的责、权、利,树立正确的职业态度和遵守职业规范的意识,使职业道德的培养由自发上升为全体干警自觉的行动。

与此同时,在尊重私人生活领域的前提下,更应该强调对广大干警私人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时代的多元化,个性价值的日益突出,多种文化因素的纷纷导入,决定着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遭遇着更多的私人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八小时之外”的丰富生活,就很可能是对检察机关内部培养的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挑战。落后文化与腐朽文化的侵袭,往往就是从私人价值观领域开始的。人的内心世界是丰富的,也是无法监测的。在公共领域内的活动并不能完整地体现私人价值观的丰富与隐秘。由此可见,如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这些才是在私人价值观领域治标的根本途径。

三、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塑造与发展

塑造与发展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拓展、深化、丰富检察文化的题中必有之义。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提炼与形成并非主观有意决定,只有在认真分析研究各种相关因素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既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特征,又能为检察机关全体成员所接受的价值观。在塑造与发展检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要注意解决好几个主要问题:

其一,注重领导者的表率作用。在一个组织中,领导者的模范行动是一种无声的号召,对下属成员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要塑造、发展和维护检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领导者本身就应是这种价值观的化身。他们必须通过自己的行动向全体干警灌输检察文化的价值观念。首先,领导者要坚定信念。其次,要在每一项工作中体现这种价值观。再次,领导者要注意与下属成员的感情沟通,重视感情的凝聚力量。以平等的真诚友好的态度对待下属成员,就会取得他们信任。感情上的默契会使领导者准确地预见周围世界对自己的行动的反应,形成一种安全感,对下属来说,则会产生“士为知已者用”的效用。

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第4篇

在当今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要想让企业实现良好的发展,使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不仅需要加强企业的硬实力建设,也需要加强企业的软实力建设。企业的硬实力主要是指企业物质方面的实力,而企业的软实力是企业生存与发展更为关键的要素。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实力雄厚与否的重要指标,而综合国力中国家的软实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个国家国际地位重要与否,不仅看该国的经济实力,也要看该国对他国的影响力、吸引力以及能否得到别国的认同。企业的软实力亦是如此。企业软实力建设的核心内容是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得到全体员工认同的,对企业的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包括企业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思维方式,以及规章制度等在内的文化集合体。企业文化体现着企业的独特性,引领和指导着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仅能凝聚人心,激发企业的正能量,还能促进企业形象的提升,增强企业的影响力,是加强企业软实力建设最核心的内容。

二、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是核心价值观的培育

1.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文化从广义上来说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政治文化,是人们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精神成果的总和。而我们讲的一般意义的文化多指的是精神意义上的文化。价值观是指对于客体是否能满足主体需求,对主体是否有价值和意义的观点和看法。通俗来讲,价值观是人们心中衡量对错的标准,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价值观作为意识形态范畴的概念,是文化的核心,引领着文化体系的发展,指明了作为客体的责任和方向,阐述了客体“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以及为谁做”的问题。正如罗长海所说:“文化的内涵丰富多彩,但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价值观,或称价值观念体系。同理,企业文化的内涵尽管千姿百态,但核心只有一个,那就是企业价值观。”1这也就是说,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软实力建设的核心,而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2.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海尔CEO张瑞敏说:“企业发展的灵魂是企业文化,而企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应该是价值观。”

2核心价值观在价值观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价值观起着指导和支配的作用。培育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建设最根本的内容。通过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可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度,凝炼企业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增强企业的向心力,体现企业的精神实质,使员工在这里有真正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潜力和热情,真正融入到企业中,信赖和依靠自己的企业,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与企业的价值追求统一起来,把每个人的力量凝聚起来,爆发出团队巨大的潜能。如果一个企业缺失了核心价值观,企业人心涣散,员工没有共同的信念和价值追求,纵使它注入了大量资金,应用了先进的技术,企业也可能在竞争中败北。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企业发展的航标,更是企业员工始终信守的追求。只有把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才能从根本上引领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核心价值观,从企业层面看,主要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企业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对国家的责任,要求企业要依法纳税,不偷税漏税,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使国家不断走向富强的道路;对于社会,企业要以诚信为本,不以次充好,不以假乱真,提供保质保量的产品,保护环境,珍惜资源,不转嫁企业成本,做有良心的企业,同时通过发展公益事业,对社会尽更多的责任;对于企业员工,企业通过不断发展和各方面的保障来对员工负责,员工的努力是企业能够发展最根本的力量,企业只有对员工负责,带领员工共同致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才对得起员工的辛勤和汗水。二是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包括对员工的以人为本,更包括对客户的以人为本。企业通过民主管理,赢得员工的认同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以企业的价值准则要求自己,把自己的命运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而企业客户至上的思维更是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好评,不但为企业的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客源,还为企业的发展积累了人脉。三是团队合作精神。加强团队合作,促进企业员工之间人际关系的和谐,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更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企业通过加强团队合作,创造出个人所不具有的合力,真正实现1+1>2的目标和效果,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创造更大的动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核心价值观,从企业员工层面看,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员工对企业的热爱、忠诚。干一行,爱一行,视企业为家,真正融入其中,把企业的发展看成自己的发展,把企业的成长看成自己的成长,把企业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来处理,把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统一起来,真心实意地付出,为企业的目标而奋斗,对企业忠诚,不为外界的利益诱惑而泄露企业的机密,遵守企业的纪律。二是员工敬业、守纪。敬业、守纪从外部来讲是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和行为规范,而从内部来说,是员工内在责任感的充分体现。只有员工对企业负责,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从而为保障员工各方面的利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敬业、守纪不仅是员工职业道德的体现,更是员工人格的体现,企业和社会的发展都需要有良好品格的人,培育员工敬业、守纪精神,符合企业和社会的发展要求。三是员工的荣誉感。富有荣誉感的员工能准确地对自己定位,明确自己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富有企业荣誉感的员工,对外有着代表本企业形象的意识,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从企业的角度考虑。而富有个人荣誉感的员工,有着不断进取的精神和价值追求,能不断学习,及时充电,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中能不断实现个人价值。四是员工的奉献精神。加强员工的奉献精神培育,是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员工奉献精神越强,企业发展越快;员工利己倾向越明显,企业发展越受制约。富于奉献精神的企业,在社会中的地位越高和影响力越大。企业文化中这些方面的建设,无不体现着核心价值观的准则和精神。

三、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路径

1.要从国家、社会、企业员工三个层面来认识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从国家层面看,企业是社会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应尽义务。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企业,要通过培育核心价值观,激发企业的活力,引领企业发展的方向,形成积极进取的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正确认识企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角色,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从社会层面看,企业应在核心价值观的指导和引领下,承担起经济、政治责任,尽其所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成为践行核心价值观主体中的典范。具体而言,企业应通过其作用于社会的独特方式,保证商品交换和服务都以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取向,在其实践领域尽最大的可能践行核心价值观,以为人民谋福利作为价值指标,促进经济、制度的发展,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企业员工层面看,在企业里营造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题的文化氛围,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激发员工以实现中国梦为理想追求,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热情和积极性,规范其行为,可以使核心价值观真正深入人心,内化为每一位员工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2.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要对核心价值观进行“三化”(通俗化、具象化、榜样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特点,要使企业员工产生认同,进而践行,就必须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话语转化,使之易学、易懂,这是一个基本前提。核心价值观的通俗化,就是要使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能被不同知识背景的员工所理解、接受和认可,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符合企业的具体发展情况,使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核心价值观的具象化,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道”能够真正“至简”、形象,能感知,以生动具体的方式让人们接受和认可。核心价值观的榜样化,就是要充分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人们“见贤思齐”的心理,使人们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核心价值文化范文第5篇

近来常在报刊上读到这样的抱怨:目前中国人对世界的了解远远超过了世界任何一国人民对中国的了解。可是令人失望的是,我并没有看到这种自以为对世界的深刻了解反映于我们不同层次的对外交往之中。我们确实需要向世界介绍中国文化,但是这项工作能否成功最终取决于我们选择性地介绍的文化是否具有亲和力,取决于我们是否具备比较的眼光和自知之明,而后两者都来自对别国文化和价值观的理解。

每种文化都会有盲点,对自己文化的盲点有所意识,跨文化交际的效果就会好些。一些我们原以为无关痛痒的东西往往就是我们文化上的盲点,然而却是对方所看重的。比如说,某人请外国客人到家里吃晚饭,桌上有炖鸡和烤鸭,他很高兴地说:“早上到集市买了活的,我妻子回家亲手宰杀。”客人会非常惊骇,他们心里会问:这位美丽的女主人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在一般国家,宰牲都在规模较大的屠宰场进行,必须以尽量减少牲畜的痛苦为前提;消费者自己在厨房里操刀宰杀活禽活鱼也是不被认可的,人们认为一旦习惯于这种血腥的场景,就会缺少同情心,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更是有害。又如:我国杂技团里常见未成年演员,我们为他们艺高胆大感到骄傲。但是有的外国观众却不是这样想,他们觉得,既然中国已经实行义务教育制(英文里“义务”一词带有“强迫”的意思),孩子该去的地方是学校,从小经受杂技专业训练违反义务教育法,而且不合人道,要从观看他们的惊险动作得到愉悦更不可能。

如果我们从上面两个事例突然感悟到什么,那么我们就意识到了本国文化的盲点,从而想想活宰鸡鸭和从小培养杂技演员的做法是不是应该改一改。

这样的盲点其实很多。比如我们喜欢数字,假定来访者必然同样都像是统计员。我大概在1982年做过一次翻译,是陪一些新去复旦大学的外国留学生访问上海郊区某乡。记得接待的干部像背书一样给这些客人一大串数字:原来各种农作物亩产多少,现在多少;原来农田多少,现在增加多少;现在总产量多少,是往昔的多少倍;原来农民收入多少,现在多少。我边听边译,非常紧张,生怕漏掉一个重要无比的数字。但是留学生们居然对所有这些伟大的数字成就兴趣不大,眼睛看来看去的,甚至互相谈起天来。这时我注意力也有点集中不起来,只盼着当地干部冗长乏味的汇报早早结束。现在是不是还有类似的情况呢?当下也许各级官员会急着告诉外国客人,本省、本市GDP在全国的排名,假如不是靠前,那么人均收入可是不低。讲的时候他们或许还会觉得某个数字不够精确,转头问秘书是否如此,得到确认后很高兴,又继续说下去。谁能指望这种交往形式能赢得朋友?

又如请来外国客人后日程安排太满,而且往往陪吃陪喝。一般我们出国,都想在有限的时间里多走走,多看看。我说的多走多看不是到所谓的著名景点报个到,拍张照,而是自己直接到街上去体会当地的原生态生活,用自己的眼睛来观察风土人情。我们有时候担心对客人照顾不周,担心他们不是整天由我们方面的人陪着就会有孤独感。这样做效果大概不会很好。要给人留出透气的空间,老是与客人寸步不离,客人会觉得很累!如果陪同者外文好,与客人谈得来,那是另一回事了。

中国人出访,留影好像是天下第号大事。如果去了某地后没能拿出自己在那里的照片来给人看,那就是莫大的遗憾。有一次我到新疆西部的一个地方,导游请大家停下来拍照。我下车后她见我没拿相机,十分吃惊。但是她说的话更让我吃惊:“那你不是白来了吗?”一双观察的眼睛,一颗感受的心灵,这些反而是无足轻重的。我想,我们每到一个地方,首先应该对当地的人文景观表示兴趣。这是礼貌,也是增长知识的机会。自己没那么重要。如果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首先想到的都是自己,那么我们总会强把景观拉进来做自己的衬。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林妙可的“唱歌”方式引起异议,说明我们注重形象到了过分的地步,同时也暴露了我们的一个盲点。我们太在意小孩到新年,大家说的是“恭贺新禧”,“禧”则有“幸福”的内涵,不由钱财主导。这就和英文里的“HappyNewYear的祝福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