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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精选

家庭特殊教育

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第1篇

1.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特殊家庭学生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特殊家庭学生厌学、逃学、辍学。2.缺少关爱,身心健康令人堪忧。以特殊家庭中留守儿童为例,由于父母长期外出,留守儿童的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极大地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形成人格扭曲的隐患,导致一部分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并且极易产生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甚至犯罪的倾向。3.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监护责任不落实,监护人缺乏防范意识,学生防护能力弱,农村特殊家庭学生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

二、特殊家庭学生的心理特点及成因分析

本校来自特殊家庭的学生超过七十名,占学生总人数的10%以上。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通过观察、谈话、问卷、家访等调查分析笔者发现,特殊家庭学生在心理上共有以下几个特点:

1.消极心理。人的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会逐步增强,特殊家庭学生也不例外。他们一方面有争取自主独立的行动倾向,另一方面想到自己家庭的不幸,情绪不稳定,忧虑,消极悲观,对前途信心不足。中学阶段正是生理和心理发生变化的时期,这一时期,学生的情感非常脆弱,加上特殊家庭子女特殊的情感体验,给本来就很脆弱的心理又蒙上了阴影。

2.孤独心理。由于特殊家庭的家长常常一个人要扮演双重角色,其权威性自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特殊家庭家长本身心理上就有着或多或少的问题,稍不如意就大发脾气,使学生感到委屈,内心的情感不能向父母倾诉,又不愿向教师和同学诉说,久而久之,形成孤独心理。

3.逆反心理。由于家庭原因使他们对社会的认识产生了偏差,因而,心中变得敏感,甚至压抑、焦虑,对周围产生了怀疑。他们的知己朋友很少,与教师的相处也表现出一定的不合作,甚至反感,导致行为上的逆反。

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第2篇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应该普及到每一个公民。特殊儿童作为特殊的群体,也应该有受教育的权利。特殊的儿童需要特殊的教育,他们应该在平等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关键词:

特殊教育;实践探索;孤残儿童

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点,对特殊儿童进行良好的教育,是特殊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而这就需要对特殊儿童进行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使用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所进行的达到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

一、特殊教育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我国大多数地方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特殊教育的特殊困难导致很多人不愿意选择特殊教育这一岗位,而特殊教育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没法与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统筹交流,除此之外,教师经验不足,教师专业特长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政府和教育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教师培训和培养力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培养的长效机制,同时,学校要在管理和教学服务上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

(二)特殊儿童家庭抚育不足

特殊教育学校在学校开展工作,却无法将工作的触角伸展到家庭或社会之中。家庭抚育工作也只能针对一些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展开,一些重度残疾的儿童没法获得温暖、稳定的家庭关爱。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为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特殊儿童提供帮助,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有尊严地活着。

(三)心理辅导不足

特殊儿童均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往往外在地表现为一些行为问题,需要进行细致的心理辅导,而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心理辅导师资缺乏导致这些工作并不能做到位。解决了儿童的心理问题,教育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特殊教育发展和提高的措施

特殊教育作为守护社会弱者,为全社会平等温馨提供守护的福利事业,需要各方面做出努力促进其快速发展和提高。

(一)提高思想认识,引领认识方向,提高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认识

一直以来,特殊儿童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和呵护,很多特殊儿童不能按期入学,在社会各个层面并没有形成尊重弱者、呵护弱者的社会氛围,特殊儿童的教育在家庭教育投资上还没有得到重视,而社会关怀又明显不足。总之,从社会到家庭对特殊教育的认识需要再改进,再提高。只有认识达到应有的高度,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改变,才能让特殊儿童获得足够的尊重和更好的教育。

(二)把握良好机遇,加大硬件投资,适时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全社会对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有了更加明确的期待,在此大背景下,要争取使特教事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特教学校要以学校为基地,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广招社会志愿者,以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提高全社会的服务意识,对全社会进行“特殊教育”———让尊重残障人士,呵护弱势群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同时,需要大力培养特殊教育人才,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培养便利,让特殊教育教师能够获得最新的特教知识和特教发展信息,掌握最新的特教方法。推进特教理念的传播,让全社会重视特教,支持特教。

(三)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在教学中,教师要总结教育经验,为不同情况的特殊儿童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最佳教育规划,安排最佳的教学课程,争取让所有的儿童能够实现最佳补足,争取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够建立自信,阳光成长。教师要把对每一个特殊儿童的教育进行登记、检测和评估,在教育中总结成功经验,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模式,根据不同孩子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班分组,争取实现教育效果最大化。在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要尽可能查找区域内适龄的特殊儿童,动员家长把他们送到特教学校去学习。要在教育中尊重特殊儿童,培养他们的自信,唤醒他们心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他们成长为积极、乐观、向上的人。

(四)扩大特殊教育理念的影响,促进家庭抚育的发展

现阶段,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得不到重视,家庭抚育要从儿童早期开始,学校可以尝试做一些公益活动,让特殊儿童家庭认识到特殊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可以向特殊儿童家庭提供一些有用的图书或者影像资料,帮助特殊家庭实施特殊教育。对大龄特殊人群进行技能培训,让他们体验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感觉,使其找到自身的价值,体验自食其力的幸福,可以在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和机构,培训年龄已超过适学年龄的特殊人群掌握自谋生路的技术,为他们的创作或者劳动提供便利。注重特殊儿童的心理辅导,特殊儿童因为身体残疾带来的痛苦和自卑,再加上他们行动不便造成的生活单一和枯燥,导致他们在心理上有欠缺,学校要设置专门心理辅导部门,对所有儿童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最大限度地实现儿童心理补足。学校要在教学中探讨家庭教育方式,让新型的教育理念贯穿儿童成长的每一个角落,让他们感受到每时每刻的尊重和爱,让他们感受到温暖,看到希望,形成坚实的内心。

(五)不断改进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备,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完美的教育

特殊儿童教育不同于普通儿童教育,需要根据残疾程度的差异进行详细分组,对他们的教育需要更加细化地设计与安排,这就需要更多的设备和教育教学工具来实现,这就需要政府和学校为这些儿童提供更加完善的教学辅助,需要加大投资,提供尽可能多的教学材料和教学科目,争取为他们提供完美的教育和呵护。特殊学校要继续探索学校和家庭教育方法,并与各类社会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教育合力,有学校课堂式的知识传授,有兴趣引导式的赏识与鼓励,有小组合作式的共同成长,有个案探究式的提升能力,还有专业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服务,特殊儿童将会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有尊严、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1]盛永进.略论基于“特殊需要”的特殊儿童观[J].现代特殊教育,2009(5):17-19.

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第3篇

特殊教育学校从传统的教育模式向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模式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在开展言语-语言康复上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康复介入较迟,导致康复效果不明显。

特殊儿童父母缺乏早期言语-语言干预意识和学前特殊教育发展的滞后性使得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偏大,错过言语-语言干预的最佳年龄导致干预效果不明显。有研究指出,语言干预训练对语言发育不良儿童有效果,年龄越小,效果越好;疗程越长,效果越稳定。当前我国的学前特殊教育还处在初级阶段,一项对江苏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发现,大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都是近几年里创办的。在这些学前班任教的老师中,真正了解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懂得特殊儿童教育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教师非常欠缺,大部分班级没有合适的教材,教学活动安排也不够科学合理。

(二)言语-语言康复资源的缺乏。

无论是特殊儿童的言语-语言康复还是其他的类型的康复都是一项高消费的教育活动,它需要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提供支持,其中外部资源包括干预的场所和干预设备,内部资源包括言语-语言干预课程及专业的干预教师。

1.康复场所和资金的缺乏。

外部的硬件设施是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的基本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干预中心以及干预设备的不完善会直接影响到言语-语言康复的成效。特殊儿童言语-语言康复的场所具有严格的要求。特殊学校的康复用房具有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对象的特殊性、干预训练的阶段性和特定康复器材的配置等;同时,言语-语言干预中需要借助一些现代化的设备,这些设备价格比较昂贵,特殊教育学校资金的短缺使得无法为言语-语言干预提供设备,这些条件都限制了特殊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

2.缺乏标准的言语-语言康复课程指导。

2007年教育部出台了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三所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一些亮点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其中在课程内容上,既注意课程门类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大体一致,又注意根据残障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要增设专门课程,但方案并未对各类障碍的康复提供详细的课程指导。有研究者指出,目前各培智学校普遍缺乏明确的、系统的语言康复内容。现今培智学生的语言康复内容一般照搬或截选语文课程内容,语言康复内容普遍缺少内在连续性,且内容的编排体现不出“康复与教育结合”的语言康复思想。

3.专业化的言语-语言康复教师短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康复对象范围的扩大,言语康复需求和康复人才缺口的矛盾日益突出,专业的康复教师的缺乏是制约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言语-语言康复的重要因素。面对言语障碍人群这个庞大的群体,我国从事言听康复的人员仅0.45万。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程度还不高,据教育部2007年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接受特殊教育培训的统计数据显示,在3499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中,只有18976位教师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的培训,仅占54%。有研究者认为,我国当前对言语-语言治疗师的培养工作重视不够,我国语言治疗师的培养起步较晚,开始于医疗院校的康复专业发展到一些高校建立言语听力学专业。

(三)特殊儿童父母对言语-语言康复技能的缺乏。

家庭是特殊儿童成长的第一环境,父母的态度和对康复训练的支持程度会影响到特殊儿童康复的效果。有研究者通过个案研究指出,应把训练贯穿于日常生活中去,保证患儿在家庭中得到长期系统合理的科学的训练与治疗,家长做功能训练,患儿容易配合,更易取得较好的效果。我国目前的现状是,在西部地区,专业人员对家庭定期培训或入户指导的条件不具备,在多数地方即使设有专门进行家庭指导的人员,但因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指导水平不高,存在概念不清、内容局限、方法僵化以及工作思路刻板等问题。

二、培智学校言语-语言康复未来展望

教育和康复相结合已成为当前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对特殊教育学校提出了新的挑战,特殊教育学校可以通过完善几个方面的建设来实现转型。

(一)在政策层面上,落实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政策。

自我国实施“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以来,普通中小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已经落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殊教育是一项高投入的教育,它是与经济发展状况紧密相连的,东部地区的特殊教育在教育理念和康复技术上都已达到成熟。在未来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中可以通过落实国家的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政策,加强东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东部地区为西部地区提供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到贫困地区任教、任职,帮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西部地区的学校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到东部地区进行进修,共同努力促进西部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

(二)完善学校康复中心的建设。

康复中心是特殊学校进行康复训练的重要场所,康复中心的设备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康复活动的开展以及康复的成效。康复中心建设是进行特殊学校进行康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完善康复中心的言语-语言康复的仪器、辅助工具、教具等是康复必备的条件。其次,康复课程、教材、诊断评估测量工具、图书等是进行康复的软件设施。第三,是对中心科学的管理机制,康复中心的正常运作需要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中心的仪器保护、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等都需要有严格的规定。

(三)加强与医院或高效的合作。

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康复是借鉴医学领域的康复理念,医学领域中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实际操作上发展都已成熟,因此,特殊学校加强与医院的合作能够获得专业的言语-语言治疗师的指导,同时也可以改善教育与康复割裂的局面。另外,在一些高校已开展了关于听力障碍儿童语言康复的专业,加强与高校的和做能够获得专业人员的理论及操作指导,同时,高校开展的语言康复是从教育训练的角度起步,因此,特殊教育教师在学习的过程中更能结合自己的教育经验去找到合适的语言康复方式。

(四)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参与培训。

当前,我国还尚未建立语言治疗师的资格认证制度,相应的培训机构也还正在发展之中,语言康复师的短缺与需求的矛盾在近期内还会继续存在。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资金支持,开展了各类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学校要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参加培训,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借鉴其他学校康复的经验。同时,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机构以从教师的实际出发,既要注重对特殊教育教师理论知识也要兼顾教师的操作技能,在未来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中应向“双师型”的转型,既具有基本的教学能力,又具备康复训练技能;既掌握教育学相关知识,又了解多种特殊儿童康复知识。

(五)开展家校合作的康复模式。

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第4篇

一、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内涵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重视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内涵的界定,必须考虑特殊教育师范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心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特殊教育师范生兼具双重角色,即当下的受教育者和将来的教育者,其生命教育观不仅会影响自身的生命质量,更会直接影响其日后的教育活动。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需要社会各部门和机构通力合作,实现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教育职能的整合,一方面要使特殊教育师范生对生命本体有更加深刻和透彻的认识,掌握一些必需的生存技能;另一方面,还应激发特殊教育师范生的主体认知和行为实践,引导他们认真思考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最终达到帮助特殊教育师范生确立正确生命观的目标过程。

二、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内容

(一)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意识教育

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意识教育,是开展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的起点。生命意识教育是引导受教育者解读生命进而尊重、珍惜生命,促进其身与心的健康发展,树立正确生命观的意识。笔者曾对N学院的300名特殊教育师范生开展“生命教育”问卷调查(有效问卷285份)。调查中,认为“生命是精神与肉体的统一体”的占总人数的84.2%,选择“生命仅是精神的”占总人数的12.0%,选择“生命仅是物质的”占总人数的3.8%。少部分特殊教育师范生不能正确地认识生命,应引起我们的注意。在调查“学校、家庭教育中死亡教育的实施”问题时,仅有5.6%的特殊教育师范生会“经常讨论”,81.4%的学生选择“偶尔提及”。因为只有认识到死亡的趋势才能认识到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宝贵和价值,从而使特殊教育师范生能珍惜和享受生命。在“压力”调查中,有11.9%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64.6%的学生认为自己有“较为普通的心理承受能力”,选择“较差、很差”的学生占23.5%。这说明大部分被调查的特殊教育师范生在学习、生活中承受一定压力,生活状态欠佳。教育者要从内心深处唤醒特殊教育师范生的生命意识。在问及“是否接触到具体有关生命、生命意义等方面的教育”,1.8%的特殊教育师范生选择了“有接触,且开设课程较多”,64.9%的学生表示“偶尔有接触”,其余33.3%的学生表示“没有接触过”。这从侧面体现出当前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有关生命教育的内容及其实践应大大加强。

(二)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态度教育

生命态度是特殊教育师范生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生命问题的一种心理倾向和意愿。生命态度教育,实质就是要让特殊教育师范生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生命和生活。调查显示,有23.2%的特殊教育师范生表示“有理想,有抱负,积极为自己的目标努力着,抱有乐观的心态”,有76.8%的学生是典型的消极生命态度。因此需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态度教育。问卷调查中,认为“有必要对特殊教育师范生进行生命教育”的比例占64.6%。这表明应该让特殊教育师范生意识到生命态度教育的重要性。调查“特殊教育师范生是否乐于为残疾人提供帮助”,结果显示“乐于提供帮助”的特殊教育师范生占86.3%。同时,92.3%的特殊教育师范生认为“同老师和同学的相识应当好好珍惜”。因而应强调特殊教育师范生的责任意识,只有具有积极的生命态度,才会自觉履行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的责任。

(三)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价值教育

生命价值教育是要引导特殊教育师范生深入思考生命的意义和人生价值,挖掘其潜能,创造并升华生命价值;是要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生在社会生活中正确对待个体生命的自我价值,正确处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问卷调查显示,26.0%的学生认为“特殊教育师范生的价值判断”趋向于“实用化”,31.9%的特殊教育师范生选择“功利化”,35.8%的学生选择“个人兴趣”,仅有6.3%的学生认为是“崇尚真美”。在“准教师是否对生命有正确的理解,从而能传达积极生活态度”的调查中,选择“是”的仅占15.8%,选择“否”的占4.2%,选择“不清楚”的学生占80.0%。调查“伤害他人现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89.8%的学生认为是“对生命的漠视引起的”,10.1%的学生认为是“为了找到发泄的方式”。因而,生命价值教育要求特殊教育师范生摒弃错误的、功利化的价值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崇高的信念,不断完善和超越自我,创造自己生命的价值。

(四)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质量的提升教育

生命质量的提升教育是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的最终目标,把生命教育看作是一种可持续的全人教育,使生命质量得到最大的提升,包括职业、生活等方面。当问及“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特殊教育事业是否值得”时,86.0%的特殊教育师范生表示“值得”。同时,调查中,85.6%的特殊教育师范生认为“自己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对残疾人事业的贡献和自我价值的实现”。84.2%的特殊教育师范生认为“大学三年的主要目的是掌握特教相关知识和技能,从而服务于残疾人事业”。这些调查表明特殊教育师范生对生命质量的提升教育期待程度非常高,生命质量的提升教育可以通过生命力提升教育、幸福感教育、自我实现教育等来实现。调查问卷设置了开放性题目“对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有什么看法或建议”,12.6%的学生做了有效回答,有关生命质量的提升教育,强调了“潜能的开发”“创造力的培养“”幸福感的提升”“生命教育的终身发展”等方面。

三、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模式构建

(一)特殊教育师范生特色生命教育课程的建设

1.生命教育通识课程。

这种形式的生命教育能够系统化、完整化地对特殊教育师范生进行生命教育,直接而有效。通过努力创建“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课程群”,构建完整统一的生命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群的主要课程包括《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生人格统整与灵性发展》《特殊教育师范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生活健康与生殖健康》《生活中的急救知识》《生死关怀》《道德思考》《与婚姻伦理》等。这些课程针对特殊教育师范生的身心特点而设置,涉及人际交往、情感、就业、身心健康、生命意识与生命价值的实现、人生道路的选择等方面。

2.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

这种形式的生命教育课程,将生命教育的内容按照某个与生命相关的问题组织起来,这些问题可能是某一历史阶段的社会热点问题,也可能是长期困扰某一年龄段学生的热点问题。如:江西师范大学郑晓江教授于2006年起,与四位教授合作在江西师范大学开设了《生命教育与生死哲学》全校公选课。笔者认为在特殊教育师范院校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是非常必要的。在调查与访谈中,大多数特殊教育师范生都表示“学校有必要开设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

3.实施课程改革,整合原有课程突出生命教育的内容。

这种做法,能使特殊教育师范生在接受常规教育的同时,接受生命教育。将生命教育的内容融入“两课”教育之中,以实际生活作为出发点,与特殊教育师范生沟通交流,从而达到生命教育的目的。将生命教育的内容列入心理健康教育中,提供科学化的心理教育和人生指导,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树立积极的生命观。将生命教育内容摄入文学艺术教育之中,用美的事物激励他们,用美的情操陶冶他们,使特殊教育师范生用审美的态度来对待生活。将生命教育的思想渗透在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可以使特殊教育师范生从本专业的角度理解生命。专业课程是特殊教育师范生每天都要接触到的,在专业课程教学中的渗透,可以使其连续不断地接受生命教育的思想,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

(二)特殊教育师范生良好生命教育环境的营造

1.校园文化。

营造充满生命情怀的校园文化是生命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通过开展实践活动推动生命教育发展:(1)以“现代大学生阅读论坛”为平台,开展“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必读书目”活动。(2)开展各式专题教育活动,在学校校园中营造浓厚的生命教育气氛,如:安全意识教育、法制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等活动。(3)从“生命”“生命关怀”为主题开展社团活动。此外,可以组织成立“生命教育社团”。

2.良好的生命教育环境: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营造。

特殊教育师范生心理正处于迅速走向成熟但又尚未完全成熟的发展阶段,在这一关键时期,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对特殊教育师范生的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生命意识等方面的形成有较大的帮助。另外,特殊教育师范生要想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必须有一个有序、稳定、健康、良好的社会大环境,这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而,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生命教育的保障体系,发挥合力作用,能提供一个全方位的教育环境,为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提供环境保障,促使其健康成长。

(三)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动力体系的加强

1.学校管理。

学校是实施生命教育的重要场所,应做到:(1)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我国目前生命教育的实施动力主要来自教师和学术机构的自发努力。(2)设立专门的生命教育机构,如:浙江传媒学院于2008年成立了国内高校第一家专门的“生命学与生命教育研究所”。(3)经费保障。学校没有足够的力量自我解决生命教育的经费,经费的投入主要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专款专用。

2.生命教育师资队伍。

教师在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的实施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1)应具备“生命教育”的“学科”知识。这样一种内容宽广的“学科”,要求教师具备非常广博的“学科”知识。(2)应具有“生命教育”的理念:特殊教育师范生是有生命的人;培养健康的生命意识至关重要;培养全人是生命教育的永恒追求。(3)应掌握互动的教学方式,尊重特殊教育师范生的主体性。

3.特殊教育师范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特殊教育师范生要合理构建自己的生命家园:(1)要加强自我教育。特殊教育师范生应主动学习有关“生命教育”的知识并积极参加实践活动。(2)要具有良好的理性和非理性能力。(3)要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四)特殊教育师范生“准教师”角色中生命教育的实施

特殊教育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活动以及针对“特殊儿童”的家教工作是职前的实践演习,是检验并丰富教育理念和教育技能的宝贵机会。特殊教育师范生应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未来教师,特殊教育师范生对这一身份是否悦纳,是否了解这一身份所承担的特殊意义,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能否在未来教育活动中承担好生命教育的任务。在“实践演习”中,指导特殊教育师范生从生命的角度看待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意义和价值,从事特教教师行业不再是简单的谋生手段,而是自觉地追求教育幸福的体验与感受。从而使特殊教育师范生更热爱特教教师行业,更认同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定位,并自觉树立科学人道主义的情怀。同时,见习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以及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应纠正特殊教育师范生教学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给予悉心观察和及时启发。

(五)特殊教育师范生生命教育评价标准的多样化

家庭特殊教育范文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达市府发〔2003〕10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一)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普九”)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十五”期间,我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是: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以下简称“三残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85%左右,使入学率和保留率达到或接近我县义务教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大力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让残疾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二)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遍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三残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有计划地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要依法接受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三)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我县将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纳入“十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积极支持幼儿教育、聋儿语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社区、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各级示范幼儿园要带头招收残疾儿童入园。

二、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

(一)坚持特殊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县政府要保证特殊教育正常运转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办学经费,并按高于普通初级中学2倍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优先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和大型设施设备购置。县财政局要根据特殊教育实际每年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20万元。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从2003年起,县残联每年从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10%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民政部门要根据福利的发行和救助情况,尽可能增加投入,用于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和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少年儿童生活。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用于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和购置特殊教育必需设备仪器,启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培训全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

(三)有计划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用5年左右时间,把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综合性较强、服务范围较宽、质量较好、规模较大的学校。使特殊教育学校达到教育部颁发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的标准。

“十五”期间,在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工程,“校校通”工程的同时,要对特殊教育予以重点支持,在新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时,应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活动需求。

(四)加快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为特殊学校配备适合特殊教育的教学仪器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设备,积极开展计算机及网络教育,配备视残、听残、智残等特殊教育的专用仪器设备和康复设备。

(五)建立和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助学制度。对在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减免杂费、书本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住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除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杂费、书本费外,当地政府还要统筹给予每生每月不低于120元的生活费补助。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素质

(一)鼓励和支持在职特殊教育师资参加特殊教育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并把特殊教育知识作为普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配备专(兼)职特殊教育工作的管理干部和教研员,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生活水平。要结合实际情况,提高特殊教育教职工的待遇;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普通学校在搞活单位内部分配时,应对承担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任务的教师予以倾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动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其主要责任在政府,乡镇政府要承担组织、动员“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的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将发展特殊教育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特殊教育与其它各项教育协调发展。

(二)县上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各项督导检查,并将作为普及义务教育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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