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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论文

银行管理论文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一)银行监管成本收益说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在努力寻找能够有效分析银行监管效率的量化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是目前理论界研究银行监管效率运用得最多的方法。由于成本只有与收益相对比才有意义,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对比则反映了银行监管尺度松紧的合理性。如果能以更小的银行监管成本实现银行体系系统风险最小化目标,那么又何必付出更大的代价呢?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必然应该追求最大的监管收益以及在此基础上付出最小的监管成本。从这种意义上讲,银行监管就是监管当局依据现实金融运行情况,对各种影响银行监管成本——收益的因素进行调整和改善,寻求银行监管均衡边界这样一个动态的“帕累托优化过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不少学者运用交易费用理论来解释银行监管失灵问题,提出了银行监管的成本收益说。

Moskow(1998)指出有效的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管当局在实现银行监管目标时,对银行业的经营活动带来的损失最小化。银行监管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减少银行体系的风险,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它也会给银行业的运营带来成本。因此,有必要对银行监管的成本与效率进行比较分析。

对于银行监管成本的内涵,Elliehausen(1998)认为监管成本指银行为满足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而支出的成本和因此而承担的效率损失。他区分了监管成本中的机会成本和操作成本。对于银行而言,机会成本发生在银行的盈利活动受到监管的限制时;操作成本则指银行为满足监管要求而采取的特定行动形成的成本。

银行监管收益一般表现为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这在理论界几乎达成共识,争论最多的还是如何计算银行监管收益问题。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收益计算比较困难,迄今为止关于银行业监管的收益的专门实证研究成果很少,困难之处在于监管收益指标选取及参照系选取都比较困难。有的学者通过比较银行监管放松后和放松前的状态,研究放松银行监管的收益。Besanko和Thakor(1992)构建了一个理论模型,并通过这个模型研究了银行业准入监管放松的效果,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准入监管放松可使贷款利率下降,同时使得存款利率上升,进而使借款人和存款人受益,而由银行承担相应费用。此外,由于准入监管放松了,银行的债务——资本比必然呈现上升态势。

(二)银行监管激励相容说

所谓银行监管的激励相容,指的是银行监管制度所涉及的各个主体的效用最大化目标保持一致。其核心就是要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最优激励问题,银行监管当局需要设计出一套既能为银行提供适度激励,又有利于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机制。

国际银行界对激励相容规制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始于1995年前后,以《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的推出与Paul和Brien(1995,1997)提出的“预先承诺制”理论(PCA)为标志。

《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允许各银行采用内部模型法,即采用自己的风险评价模型(VAR),来确定其银行资产组合的风险;然后,银行监管当局以各银行VAR模型的计算结果为依据,计算所要求的资本数量。这种内部模型法鼓励银行采用更成熟的风险评价技术来确定市场风险。然而,内部模型法也可能诱使银行为了符合监管程序而不是为了真实反映自身风险水平而设计VAR模型。

Paul和Brien(1995)首先提出了“预先承诺制”,即银行事先对风险损失最大数额作出承诺,监管部门到期末对银行交易的利润和损失情况加以检查,如果发现损失额超过期初的“预先承诺”数额,则以超额损失额为依据对银行处以罚款。Prescott(1997)和Arupratan(1998)分别发展了具体的“预先承诺制”的机制设计。他们发展的预先承诺制使银行经营目标与监管当局监管目标达到一致,实现了激励相容的监管效果。Kobayakawa(1998)改进了预先承诺模型,设计了激励兼容的模型。这个模型主要是运用激励理论设计某种激励兼容的机制鼓励银行披露真实信息以降低监督检查的成本。在均衡状态时,高风险的银行会选择高的资本金率。

此外,Dewatripont和Tirole(1994)运用监管激励理论,构造了“最优相机监管模型”,该模型基于他们提出的银行监管代表假说,把对分散的存款人的信息不对称分析引入存款人集体行动失灵问题,并将讨论集中在银行何时需要外部的干预和监管,以及外部人监管的激励方案。

(三)银行监管市场纪律说

银行监管的市场纪律是指银行的存款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在不同程度上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根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在必要的时候采取措施,影响该银行的利率及其资产价格,从而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作为市场这种外部力量对银行机构的制约,其本质是由银行机构的利益相关者来约束银行行为。

自Kane(1983)在《对存款保险改革的六点建议》别强调市场纪律的作用后,银行监管三大支柱之一的市场纪律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特别是1999年《美国现代服务法案》的实施和2001年《新巴塞尔协议》的颁布,使银行监管中的市场约束受到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许多学者从不同层面对市场纪律改善银行监管效率进行了理论研究。

Kane(1983,1985)认为,以政府为主导的银行监管体系试图通过对银行设定复杂的税收和补贴机制来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但由于监管者的能力及委托问题,使这一目的很难达到。相反,存款保险提供了使银行配置高风险资产并将这些风险转嫁给存款保险机构的激励,进而造成巨额补贴支出和较高的银行监管成本。要降低由此带来的银行监管高成本,就不得不充分运用市场方法来约束银行向存款保险机构转嫁风险的激励。Thomsom(1990)和Kaufman(1996)分析指出,银行监管体系和存款保险制度,会使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不关心银行的具体经营和风险状况,缺乏动力对市场激励做出反应,无法使存款由经营差的银行流向好的银行。如果缩小存款保险的范围和规模,使银行监管与市场约束结合起来,将大大改善银行监管效率。

最近几年以来西方学者纷纷提出建议,要求银行持有一定比例的次级债务,从而提高市场约束的动机和强度。Wall(1989)和Gorton(1990)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通过发行次级债券来增强对银行管理层市场约束的观点。一般认为,银行证券的风险和收益状况反映了银行的经营条件和违约风险水平,因而,债券市场信息可以作为银行风险的市场信号。如果所有银行都要求发行同样类型的次级债券,那么监管者就可以很容易比较各银行的违约风险大小。Maclachlan(2001)得出发行次级债券可以显著提升对非投保银行的直接和间接的市场约束的结论。同时Jagtiani和Lemieux(2001)的研究发现,美国银行控股公司债券的买卖差价先于银行融资条件和信用评级恶化出现,这说明通过增加发行次级债券来增强市场约束是有效率的。

银行监管研究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银行监管经历了由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全面的严格监管,到放松监管再到重新监管的周期循环。

第一阶段严格监管,在20世纪20年代以前,银行在“看不见的手”的思潮影响下实行“自由银行制度”,银行体系基本上不受任何监管,但30年代经济大危机引起的巨大恐慌,彻底颠覆了自由银行制度理论,人们甚至认为为防止这种危机再次发生是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于是对银行业实施了严格的监管。

第二阶段放松监管,经济大危机以来的严格监管致使上世纪60年代许多银行盈利能力降低,竞争力弱,面临被淘汰的危险。这种管制是以损失银行盈利水平和效率为代价,反而使银行体系愈发不稳定。在金融机构不断开展金融创新,要求放松利率管制、提高效率的压力下,各国在上世纪70~80年代摒弃了严格监管措施,使银行业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第三阶段重新监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几次金融危机,让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开始对银行监管重新审视,在银行体系的效率与稳定性的权衡中采取了一种更加谨慎的态度,开始约束和引导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第四阶段放松监管,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金融全球化、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界不断抱怨监管成本过高和过度监管成为影响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相应地,金融领域再次出现放松银行监管的趋势。

20世纪以来全球银行监管从“严格监管—放松监管—重新监管—放松监管”的演变轨迹,正是一个不断调适监管限度并提高监管效率的最优化过程。与此同时,银行最优监管理论也必然随着金融实践不断地创新与发展。然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表明在银行效率与银行监管两者之间权衡的理论与实践探索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金融监管学[M].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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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ark,S.andS.Peristiani,1998,MarketDisciplinebyThriftDepositors,JournalofMoney,CreditandBanking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字: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脱媒”现象金融创新不良贷款内部控制

2006年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尽快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已经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建立并保持其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本文意在分析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在如何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创新,以促进我国银行业的整体水平。

银行是高风险行业

2004年,国务院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行试点,要求它们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建立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风险以来商业银行无论在风险管理和质量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不具备商业银行的特征和职能,这就使得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先天不足。目前国内银行所拥有的资产达到近30万亿,而证券市场不足4万亿、保险市场则更是仅1.4万亿;由于近年来证券市场低迷,债券市场不发达,银行业占国内融资比重在90%以上。正因为国内银行业的规模及在融资中的绝对比重,中国的金融业就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格局。

国内银行业对金融市场之影响,不仅在它的正向诸方面,而且更在于它的负向各方面。也就是说,如果国内银行体系的体质好,现代商业化运作走向了市场轨道,银行监管体系及法律制度健全,这些都能够对实体经济及金融市场起到好的示范作用。但是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那么国内银行体系就可能成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障碍或瓶颈。无论是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缺乏,还是一波又一波的信贷失控,都是国内银行体系的负向性所导致的结果。

从国内银行业产生与发展来看,它完全是从计划经济脱胎而来,不仅深深印上计划经济的烙印,而且正在成为国内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这使得国有银行的转轨常常徘徊在计划与市场之间,而相关利益者也往往会借助于这种徘徊把计划与市场缺陷糅合在一起并把它推向极端。也就是说,国内银行业的转型不仅表现为一种漫长的过程,而且表现为一种进程的复杂性与艰难性。比如,(易宪容)现代银行制度的供给不足、运作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不对称、现代企业文化无法建立,银行改革的滞后使其不适应国内经济的快速成长,并导致了国内金融风险越来越向银行业集聚。

在20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资金由“拨改贷”后,银行的贷款成几倍的增长。在那种环境下,不仅国有企业敢借,国有银行也敢贷,从而让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迅速增加。有资料显示,四大国有银行在1998年不良贷款率达到50%。如果不是国家担保,按照一般现代商业银行的法则,四大国有银行早就破产。也就是说,国内银行在转轨与改革中不仅没走出困境反而给社会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

为了分散及化解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这几年成为国有银行改革的切入点和改革重点。无论是行政剥离、央行注资,还是银监会用制度严格规范,如深化银行不良贷款的监管、持续监管贷款分类准确度、考核不良贷款分类偏离度、动态跟踪各类贷款间迁徙变化趋势等,经过几年的努力总算在账面上实现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双降”目标。据初步统计,2005年6月末,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759.4亿元,比年初减少5550.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71%,比年初下降4.14%。

计划经济体制的指令性管理和经济转轨时期信用体系的缺陷,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近几年来一直集中全部力量至力于采取清收、核销、重组、玻璃等多种手段处治巨额不良资产。但由于风险控制乏力,不良贷款的前清后溢情况严重,新增不良贷款的快速增长淹没了存量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当一部分成果。

据统计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3946亿元,不论贷款率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结构看,2004年末主要商业银行损失类贷款余额5202亿元,比年初减少1581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8899亿元,比年初减少2191亿元,次级贷款余额3075亿元,比年初减少175亿元,损失类贷款占全部不良贷款比率30.3%比年初下降1.8个百分点,反映出不良贷款结构有所改变。

表32004年国有银行房地产不良贷款率

全部(%)开发贷款(%)个人购房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3.07.41.2

中国农业银行8.116.62.1

中国银行4.812.81.8

中国建设银行3.17.31.2

汇总4.610.51.5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但我们注意到,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体现了政府财务重组的撤销而非真正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2004年银行业总体不良贷款率下降更多是依靠信贷规模扩张和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剥离产生的后果,但是剥离并没有使不良贷款资产消失,而是把不良资产从银行的帐上转移到了资产管理公司账上。如果宏观经济发生波动,信贷规模紧缩,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规模和比率可能出现反弹,同时银行中长期贷款的风险长期化和房地产开发贷款及部分地区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隐性风险也不可忽视,2004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汇总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不良贷款率在10%--11%之间,(表3所示)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不良率较高,尽管目前个人房地产按揭贷款不良率较低,仅为1.5%左右,但随着未来房屋税收政策的逐步到位和物业管理费的提高,个人按揭贷款可能出现困难。

最近有些人士认为国有商业银行有“贱卖”的可能,在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过程中,围绕国有银行是否“贱卖”和外资入股是否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问题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应该说,(巴曙松)由于投资者入股面临的诸多的不确定性和一年以上的战略锁定期,以及中国银行业面临的诸多“制度性折扣”,从银行上市后的股价来比照战略投资者入股定价是否过低并不科学。对于中国的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实际上是一个持续糟蹋公众储蓄、制造不良资产的落后银行体系,如果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银行体系,则是中国金融之幸。从国有银行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场讨论也提醒我们,“花钱买机制”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确实要依赖于更多的制度保证和改革的后续推进。迫在眉睫的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除了信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如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逐步显现,当然银行业要求得稳健长远,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应该加强与整个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当前既要关注银行业本身的风险,更要关注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与银行业的联动作用。银行业希望股市、债市繁荣,希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

在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背景下,银行、证券、保险尽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资金可以互相流动,因此,联动的作用要高度关注。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良,间接融资比重过大的情况下,更要关注融资风险集中于银行的现实。有关部门统计显示,2000年中国股票和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总量之间的比例是1:5,而目前是1:17。也就是说现在大部分企业融资是靠银行贷款解决的。“,银行业应该举双手欢迎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避免风险过多地集中在银行。2004年以来,我国银行业不良贷款的情况有所改善。目前不良贷款余额是17000多亿元,比2004年初减少了将近4千亿元。不良贷款的比例目前为13.2%,比去年初下降了4个百分点。

在2005年1月29日于北京召开的“银行信用风险国际研讨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指出,信用风险是银行业最主要的风险,要高度重视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信用风险。他要求,首先要加强我国宏观信用环境建设;其次要通过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信用风险内控机制的健全;第三,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通过加大对信用风险的监管力度,督促银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我们发现通过一系列改革,国有银行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资本充足率较低、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较差、业务和产品创新能力弱等五大问题。针对国有银行的改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已启动。一九九四年,四大国有银行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一九九八年,国家发行了2700亿元人民币特种国债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同年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为国有银行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通过这些改革,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明显下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尽管成绩是显著的,问题仍然很多,有些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是资本充足率仍然较低,这反映了国有银行资本扩张和资本金补充不相匹配,使其经营具有一定程度的脆弱性。2004年,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平均仅为百分之4.61%。2005年一月国家注资450亿美元后,虽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分别达到百分一六点五零和百分之一四点一四,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低于百分之八的国际标准。

二是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仍然较差。近年来,通过多方努力,四大国有银行实现了不良资产余额和比例的“双下降”。尽管如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仍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05年三月末,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约为百分之二十。巨额不良贷款给国有银行带来了沉重的包袱,削弱了其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国有银行在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等盈利指标方面也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随着“脱媒”现象的出现,商业银行存款来源减少,贷款融资渠道减少,商业银行经营面临风险,这就要求商业银行拓宽传统业务,经营多种理财业务,以弥补不足,但是商业银行在发展理财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培育与防险并举”的原则(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开发设计环节,应制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设计管理规定,事前评估和管理理财业务的风险;在投资顾问环节,要按照“了解您的客户”的要求,客观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意向,提供符合客户利益的投资顾问服务,并充分揭示风险;在营销环节,要切实注意防范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防止错误销售和不当销售;在投资操作环节,要严格控制操作风险,按照客户的指示或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活动;在后续服务环节,要保持文件和数据记录的完整性与可靠性,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商业银行开办理财业务还要符合“有规划、有资源、有手段、可持续”等四项要求。

重新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体系,实行扁平化管理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极个别机构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已经突出暴露了国有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管理偏松、绩效考核不够合理的问题,致使部分分支机构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和经营绩效,忽视了内部管理。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针对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违法违规案件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监测和考核工作,督促国有商业银行真实反映不良资产;要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改革,严格内部控制。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笔者认为应该从在以下几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加强银行内部审计力度

银监会近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有关人士称,这是银监会成立以来,按照国际惯例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行分类监管,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银监会明确表态:高风险银行将被关闭。达到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此举将对促进商业银行改进风险管理,加强监管机构的持续、审慎、有效监管发挥重要作用。《内部指引》是在借鉴国际通行的骆驼评级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银行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它确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CAMELS”的监管评级体系。即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资产质量、管理、盈利、流动性和市场风险状况等六个单项要素进行评级,加权汇总得出综合评级,而后再依据其他要素的性质和对银行风险的影响程度,对综合评级结果做出更加细微的正向或负向调整。综合评级结果共分为6级,其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基本依据。对于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的高风险商业银行,银监会将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限制其高风险的经营行为,要求其改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采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安排重组或实施接管、甚至予以关闭等监管措施。

2006年底国内银行完全开放之后,随着外国资本纷纷进入国内银行业,国内银行业改革的重要性日益凸现。除了强化对自身风险认识和管理外,如何面临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将是2006年我国金融整个行业包括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只有进行金融创新才是提高中国整个金融业质量的关键,才能有效强化商业银行风险,提高与外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加大银行改革力度,如果从国内银行业所担负的历史使命来看,可以说银行改革是中国现代化的基础(易宪容)。换句话说,如果中国的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不能够确立,那么国内经济繁荣、中国的现代化是不可能的。

因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离开了金融,现代经济就没有源头活水。而在中国现行的金融架构中,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其他融资市场及融资工具缺乏,国内银行不仅成了整个金融市场最基本的融资渠道与工具,而且成了保证民众财富的安全性、提高民众财富收益必不可少的工具与渠道。无论是从国内银行的规模、范围、金融市场的主导性及潜在风险来看,国内银行的任何调整与变化都会对国内经济与个人财富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创新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当前,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纵观国内外银行业,经营体制、管理模式、服务方式和产品的创新日新月异:从传统的分业经营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混业经营,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到新兴的客户管理,从面对面的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一刻未曾停止,创新模式从产品主导向客户主导演变。在创新中求发展,已成为银行业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中国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中步入创新时代。经济金融改革使我国银行业从陈旧经营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实现市场化经营的道路上不断迈进。经济金融改革还为我国银行业在制度和产品创新方面提供了用武平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提高对外开放度,更对我国银行业迅速提高综合竞争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激励着我国银行业加快创新步伐。

为提高中国银行业发展水平,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银行业创新,同时,针对金融创新对市场反应迅速,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电子化程度高等特点和趋势,密切关注和识别伴随创新的金融风险,及时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创新,在创新中实现发展。(来自银监会网站)

以下将从几方面介绍创新的方式

(一)中国银行业的业务创新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已经从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一统的人民银行独家经营模式、80年代到90年代期间的专业银行模式,发展到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模式,银行业务也从简单的“存贷汇”发展到多层次、多品种、多方位的综合服务,业务创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培育核心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主要手段。(唐双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商业银行已经开始从简单模仿和复制新产品、增加业务品种向创新服务方式、服务渠道、交易工具和交易市场四个方向发展。

在服务方式方面,正在从大众化、标准化逐步走向专业化、个性化和综合化服务。以理财服务为代表,以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优化客户结构为目的,以满足不同客户和客户群的金融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个性化服务,正在成为国内商业银行服务方式创新的主要方向。

在服务渠道方面,信息网络技术使得高效率、便捷化的交易通道快速发展。以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为代表,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费用为目的,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的无地域限制、无时间限制的全天候服务通道,正在快速发展。

在交易工具方面,与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方式相对应,交易工具(产品)从简单粗放逐渐向复杂精巧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发展各类衍生产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正在尝试满足不同需求的产品组合。

在交易市场方面,国债、金融债和次级债市场不断发展,离岸金融交易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部分银行正在积极尝试建设场外交易市场。

上述创新活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优质的服务要通过有效的通道才能实现,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要有相应的市场才能进行交易。反过来,高效的交易通道和市场必须有适宜的交易产品和服务需求,才是“有水之渠”、“有容之器”。可以预见,在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子银行、银行卡、衍生产品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等,将是我国银行业务创新的活跃领域。(二)电子银行业务创新我国电子银行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在国内正式建立网站的商业银行已超过40家,大部分已开展交易型网上银行业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近几年我国电子银行的发展尤其迅速。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交易额2000年仅为2万亿元,而2004年已突破38万亿元,电子银行交易已占全行结算业务量的四分之一,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总数突破3000万。

电子银行业务除面临传统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外,还突出面临着一些新型风险,如制订电子银行发展战略时可能出现的战略风险,在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规范、数据安全、内控机制等运营风险,经营不力对银行信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信誉风险,由于法律环境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产生的法律风险,等等。

银行卡业务

中国银行卡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历经了起步和联网联合阶段,21世纪步入产业化发展阶段。目前总发卡量超过8亿张,交易金额超过25万亿元,市场化运行机制基本确立,行业自律水平逐步提高,专业化服务初步形成,国际化进程日益加快。

目前我国银行卡业务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而技术风险目前相对突出,具体表现为伪卡犯罪、自助机具诈骗、商户套现、不良中介骗领信用卡等。为防范技术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需作出进一步努力;在培育信用文化的同时,还需加强对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同时,随着贷记卡的逐步发展,我国银行在信用卡授信管理和整体风险管理方面尚需继续完善。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在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和增加投资组合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着深刻影响。

目前我国已有50多家中、外资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币种主要为外币,品种主要包括期权,如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债券期权和期权结构性债券(存款);远期,如远期外汇买卖、远期结售汇、远期利率协议;互换,如利率互换、货币互换、违约互换、互换结构性债券(存款)等。

开办衍生产品业务的银行都制定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健全了授权和授信管理,设立了独立的,实行了前台交易操作、风险监控和后台资金清算相分离的制度,加强了对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的计量、监测和控制,加强了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和改进,同时逐步加强了内审和外审对衍生产品业务的监督,但技术水平尚待提高,在经验上还需不断总结,在人才上还需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在资金处理和管理系统以及风险管理技术方面也还需进一步完善。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有长足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因此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也十分丰富和多样化,包括银行、保险、投资管理、个人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理财从业人员实行严格、系统的资格认定制度;理财服务展现出个性化、综合化、分层次的特点;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形成了强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

我国商业银行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和个人理财服务。近两年,商业银行积极推行品牌化战略,招商银行“金葵花”、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建设银行“乐当家”、农业银行“金钥匙”、光大银行“阳光理财B计划”、民生银行“非凡理财”等产品相继面世,市场上已有20多个品牌、几百种理财产品。同时,我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也将其在国外的理财业务移植到我国市场,积极开展外汇理财业务。由于体制、市场发展程度和政策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品种、规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外银行仍有较大差别。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客户可能面临的风险,即客户可能因投资工具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蒙受资金损失。因此,银行应向客户充分揭示相关风险,使其选择的投资产品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是银行可能承受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

在创新中严密防范银行业风险

业务创新在帮助银行提高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等等,需要严加防范。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创新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业务创新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加强对业务创新的风险管理,将其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唐双宁)对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并按照“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对市场风险,应按照衍生产品交易管理办法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银行应在积极培养合规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银行在业务创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披露的原则,真正做到通过创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提高竞争力,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创新初衷。

在银行业创新过程中中国银监会将起到重要作用,其执行力度和持续性将直接影响创新的效果。为防范银行创新中的风险,中国银监会将在完善法规建设方面继续努力,与时俱进,对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和风险监管需要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银行业务创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同时积极推动改善银行创新的外部环境,如推动会计、税收、征信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在规范管理上,积极推进银行创新业务的会计、统计等相关基础建设,及时建立针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统计指标体系;在市场准入上,积极与银行沟通,针对各类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特征,加强引导,依法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在日常监管上,对银行开办创新业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制定科学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规划,对新产品的可行性严密论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测算,完善产品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同时加强对新产品销售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上岗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中国银监会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金融创新对监管的要求。

中国银监会将与银行业共同努力,促进银行业务创新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使创新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真正成为银行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实现良性发展的推动力。参考资料:

(1)中国金融网---银监会

(2)李健,《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宏观视觉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3)谢太峰、郑文堂、王建梅,《金融业务:风险及其管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9月第一版

(4)戴国强主编,《商业银行经营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第二版

(5)2005中国金融发展报告---《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一版

(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编,《不良资产处置前沿问题的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7月第一版

(7)刘德福主编,《不良资产管理处置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6月第一版

(8)蒂莫西.W科克。《银行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

(9)李辉华,苏慧文。《金融风险》。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

(10)曾康霖,刘锡良主编,《银行经营管理学》,四川: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

(10)王海智,马有信,《金融风险典型案例评析与防范》,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11)江其务《中国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1.认证学分学分认证即是对学分的来源与学分额度的认可

认证的学分可以分成四大类:学生参加技能培训、考证合格的按规定认定为“技能学分”;学历课程的考核合格按规定认定为“学历学分”(选修、必修课程区别认定),日常行为表现的量化考核认定为“人文德育学分”;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教学实习实训认定为“社会实践能力学分”。鼓励学生积极、主动的多渠道学习与获取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以获取各种学分,为提前毕业或者优先就业创造条件。

2.存储学分学生学分银行的个人账户开立后

对学生取得学分的记录、归类、汇总,这就是学分存储。取得学分的方式多种多样:学生可集中连续也可间断学习,考核合格获得学分,可以通过日常行为表现获得学分,可以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获取学分,可以参加技能鉴定合格后取得学分等。获取学分像“银行存款”一样,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均予以保存,学分银行充分反映学生学分的“获取时间、数额、种类、变更事项”。所有已修学分被储存在“学分银行”内以备学生本人实现相应功能。

3.转换学分转换学分也称学分的置换

是学生用自己已经取得储存在学分银行中的优势学分、超过规定标准的学分来弥补或替换自己的劣势学分或不足规定标准的学分,从而实现毕业、推荐就业的功能。这就大大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初步实现了发挥学生自身优势,培养个性化人才的愿望。

4.兑付学分当学生的各种学分积累到一定数额,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支取、兑付。兑付与支取的主要用途是获得相应的毕业认可、就业认可、升学认可和终身学习荣誉认可等。学生提前修满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可以提前参加毕业实习;在规定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推迟2年(暂定)毕业;入学满1年,年满16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实行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历。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加经验,更好地把理论应用于实践,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二、学分银行实践的意义

新时期的职业教育出现了新的特点:工学交替式学习、就业与再就业专题培训、在职企业职工短训、农民工培训等。“学分银行”的实施,强化并培养学生个性优势专长,注重学生人文德育素质的培养,重视学生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在全校范围内实现不同专业学分互认,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在具有个性特色和业务专长的基础上,实现以优补劣,为实现就业与毕业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学分银行”能较好解决学分应用的功能性局限问题。有助于鼓励学生发挥专长,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具有个性特色和业务专长的、能迅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培养一专多能的个性化高素质劳动者方面跨出了“以己之长补己之短”的一步。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后,学生可不定期学习,随时存储学分。“学分银行”的推行为优势学生的提前毕业、就业和创业提供了宽松环境,较好地解决了正常教学与企业用人需求的矛盾。“学分银行”有助于各类在职人员职业培训和学历提升计划的实施。他们可以分阶段的逐步积累学历学分、技能学分和用人单位思想考核的人文德育学分,以更加灵活的方式来实现学历获取和社会能力认证。“学分银行”是构建终身学习的重要保证举措。它充分考虑了职业教育实践性特点,鼓励学生及各类从业人员采取工学交替、学分积累等方式学习,为在职人员“间歇性”学习提供了便利。

三、学分银行的管理与实践学

分银行的运作离不开学分制教育教学的开展,这是学分制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学分银行的管理与实践概括地讲由如下几方面来实现:

(一)学分的认证与存储学分的认证与存储是学分银行运作的基础工作

是其他工作开展的前提。凡本校学生,从新生到校注册报到后就自动开立以学生学号、姓名为基础的学分银行账户。此后学生的日常行为、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等,均以量化的学分记录着他们的成长过程。学分的认证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制定出全校学分认证统一标准。如学历学分按照每周1课时确定为2.5学分,技能学分按照中级技能考试合格为40学分,高级合格为80学分等。学分认证的权限:教学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技能鉴定认证部门、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管理部门等,有权进行相应学分的认证。学分的存储工作主要是对在册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方法所取得的所有(各类)学分进行登记入户、整理、归档汇总。每个在册学生帐户记录其所取得学分的时间、数量、类别以及变更情况等。学分的存储权限:各类学分由相应的实施教师与部门数据录入人员按规定进行学分的录入存储。

(二)学分的转换学分的转换是学分银行运作的主要内容

包括人文德育学分置换学历学分,技能学分置换学历学分与免考申请,超基本部分学分的置换,高级别认定学分置换相应低级别考核课程学分,跨专业学分转换等。

1.学分转换的内容①人文德育学分置换学历学分注重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生人文德育素质的培养是职业教育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也是教育的基本要求。为此,允许那些人文德育学分优秀的学生,拿出超过优秀部分的学分去置换学历课程考核中不足的学分,以期达到合格要求。②技能学分置换学历学分与免考制度为适应社会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人才高要求的需要,我们必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多渠道获取技能证书,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以便迅速适应工作需要。按学校规定,学生必须满足一定的公共技能、专业技能要求方能实现毕业和就业。学生超过规定要求的技能学分,可以置换学历课程考核不足的学分,以期达到合格要求。技能鉴定成绩合格并先于校内考试考核的,学生可以申请该课程免考。③超基本标准部分学分置换学校鼓励学生强化优势学科形成专长,对于超基本标准部分学分可以累加并按一定方式和条件置换其它劣势学科。④高级别认定学分置换低级别考核课程学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全国或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统一技能或公共鉴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有条件申请免考、免修相应学科,并可以置换该同类低级别考核结果。如:某生在第一期通过《全国营销师(中级)资格考试》,那么其可以申请在校免考、免修《市场营销》、《推销员》初中级学科。⑤跨专业学分转换学生在校同时修两个不同专业或者专业变动时,对同时开设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实习实训等可以进行转换或是免于重修。

2.学分转换原则①学生在相应学段内无违纪记录,经本人申请且专业部审批同意后报教学部门备案。②用于转换的学分,必须是超过规定基本标准部分学分,或者是对应专业技能学分超规定部分,或者是人文德育学分优秀以上的部分(即人文德育超过85以上的那部分)。③每生每期置换劣势学科的上限是2门,且该符合对应转换原则。④人文德育学分可以置换学历学分但不能置换技能学分,技能学分可以置换学历学分但不能置换人文德育学分。⑤被置换的学科首次考核成绩不能低于45分。⑥学科的免试、免修必须符合一一对应原则,不得跨学科门类。

3.置换程序首先,学生本人根据学分转换规定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宾商职校学生学分置换审批表”;申请表应明确无误的填写需要转换的学分数额、种类、学科以及可以用来转换的部分。其次,由任课教师、相应学分考核部门签字确认转换。并交由各教学班主任汇总上报专业部进行程序审核;再次,报校教学教育部门备案存档;最后,将转换后的学分变动录入学生学分银行个人账户,以备学生查询。

4.置换方法学生可用自己所取得相应学分中超规定部分(单科或者累加),置换某一劣势学科不足60分(百分制)而导致学分为0的情况。如某同学在某期考试中《职业道德》考核成绩为50分,其学分按规定为0,而该同学人文德育量化考核优秀得了95分,则该生可以申请用超过85的成绩10分来弥补《职业道德》不足的10分,经过审核批准后可以取得《职业道德》基本学分,免于补考;假设A同学是个计算机爱好者,他在计算机方面取得很多技能证书(已经认定学分),则可以用自己的超过标准的技能学分来置换,或者申请计算机相应课程免试免修。这些学分的变更、转换清晰的记录在学生的学分银行账户中。

(三)学分的兑付与支取

当学生的各种学分积累到一定数额,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支取、兑付。兑付与支取的主要用途是获得相应的毕业认可,就业认可,升学认可,终身学习荣誉认可等。如按照学校学分制条例规定:三年制学历学分240分,人文德育学分240,技能学分80-100分,社会实践学分120分即可实现毕业并就业。学校每年按照规定实行春秋季学分兑付与支取服务。即学生每年可实现选择春秋季毕业、就业、升学等。学生自己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毕业时间,就业时间,以期获得更加优厚的就业条件。四、学分银行管理与实践问题的反思和拓展综合弹性学分下学分银行的应用,为解决学分制功能的静态性、单一性等不足,鼓励优生向多技能、第二专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为鼓励学习上的差生发展个性化特色技能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可能,为实现中职教育培养高素质实用型人才走出了突破性的一步。但学分银行管理与实践中以下几个问题有拓展的空间:

1.可用于置换的学分范围、内容标准的界定问题通过学分银行对学分置换必须能够在培养学生个性化能力或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方面有促进作用。只要是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就可以大胆尝试,只要有利于学生能力提升的就要大胆践行,不断拓展学分转换的内容和范围。

2.可用于置换的学分的获取与认证标准与程序问题学分获得认证的渠道与形式多样、灵活本是无可厚非的,但必须相对规范、执行有力,防止流于形式;也避免某些人为因素影响学分的有效性,从而影响到学分的其他功能性应用。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网上银行作为现代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相结合的产物,除了具有快速便捷的特点外,还具有其自身独特的性质,从而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更加广泛的开放性。互联网是网上银行的基础,它由位于世界各地的计算机连接而成,因此,网上银行比电话的开放程度更广泛,提品和服务的地域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

2.服务的超越时空性。网上银行普遍使用专业计算机作为服务器。这些服务器可以24小时连续地工作。这样,网上银行能为客户带来超越时空的“AAA”全新服务方式,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全天候金融服务。

3.交易成本的低廉性。由于网上银行依托着高技术含量的网络技术,成就了极低的交易成本(见下表)。因此与其他的服务方式相比,它能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

4.身份认证的便捷性:对于网上银行来说,确认客户身份主要通过密码或密钥。任何人只要拥有了密码或密钥,就被认为是其客户,从而可以对该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如取现转账等。网上银行实质上成为独立存在的“虚拟银行”,这样就大大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网上银行在国际、国内都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业务占比急剧攀升,在中国已经达到近30%,国际上的发达国家更是达到90%以上。[5][7]

二、网上银行的主要风险

网上银行的基础是网络技术,所以除了具有传统银行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外,操作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8年提出的,也是表现比较突出的三类风险。[6]

(一)操作风险

在网上银行系统中,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系统可靠性或完整性的重要缺陷而造成的潜在损失,可能由于客户的误操作,或网上银行系统不恰当的设计而产生。这类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网络的安全性风险

网络安全性风险一般包括黑客攻击风险、内部员工非法侵入风险、数据安全风险和病毒破坏风险,如蠕虫木马等病毒的侵入破坏,拒绝服务、端口扫描、攻击、篡改网页等。

黑客通过网络攻击银行的电脑系统,可能删除和修改网络银行的程序,窃取银行及客户的资料,甚至可能直接进行非法的转账;内部员工则有工作的优势,可以有目的地获取客户的私人资料,或者偷窃客户的资金。

2.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风险

系统设计上的缺陷,硬件设施的落后,都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会给网上银行造成潜在的损失;网络银行的外部供应商未能提供预期的技术,也会造成损失。

3.内部员工的操作风险

一方面,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失误,或者软件更新升级后员工的错误操作,都会给网络银行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内部职工故意不遵守工作流程,内外勾结进行金融诈骗,也会使银行遭受损失。

4.客户误操作风险

若一家银行事先没有告知客户有关的注意事项,客户就可能会进行不当操作的,或者有意错误操作,此时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来取消错误操作,客户的交易就可能生效,使银行遭受损失。

(二)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是指网上银行未能满足客户的意愿,使公众对银行产生负面效应所造成损失的风险。网上银行的信誉风险一般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存在技术缺陷,客户无法登录系统或者账户信息受损,消息扩散后,可能因客户对网上银行不信任或对银行不满进而可能发生挤提挤兑行为;二是系统存在重大的安全缺陷,黑客侵入或者病毒被植入银行系统,造成数据破坏,系统紊乱或损毁,致使大批客户失去对该行的信任而流入它行;三是市场上使用同种或相似的系统或产品,一旦一家出现问题,客户就会猜疑其他机构也将出现同样问题,从而导致客户流失;四是别有用心之人出于某种目的,对网上银行散布流言蜚语,致使有些不明真相的客户流失。

现实中的各种风险之间具有关联性。其他类型的风险的发生将直接导致信誉风险的加大。同时,由于信誉风险的传播性特点,如果一家全球性银行在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方面出现信誉危机,人们就会对其他银行的系统安全性产生怀疑,进而会形成整个银行业系统的信任危机,影响整个银行业的稳定。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有关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相对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的发展滞后,当网上银行发生交易事故,或由于有关网络交易的法律法规相对电子银行和货币户发生纠纷时,法律中无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清,致使当事人分不清各自的责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由于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是新兴的业务,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尚未确立,致使交易的有效性及各方的权利义务不明。主要表现在大多数国家尚未有配套的法律法规与之相适应,金融机构无法可依;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所吸收的国外客户,发售的电子货币可能在注册地以外流通,使得银行无法遵守国家法律,造成意想不到的法律方面的纠纷;有关网络的法律不完善,加上各国的情况不大一样,也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

(四)其他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市场风险也会出现在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交易中,但对于银行监管来讲,这些风险相对网上银行的特点是次要的,随着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的发展,跨国交易的数量将会增加,因此,网上银行还会面临跨国界风险。

三、网上银行的风险管理范式

网上银行是通过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输来运行的。成功的网上银行交易具有身份验证、数据加密传输、网上支付等功能。交易的各方都拥有数字证书,才能保证拥有数字证书的合法用户在该系统上实现安全支付;同时要利用证书机制中的密约对所要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签名,从而保证信息传输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交易上的不可抵赖性。

因此,网上银行风险管理的措施也是根据其运行的特点和各个环节要素进行的。主要包括技术(客户端信息的安全、传输信息的安全措施、客户身份或信息的确认、网上银行的内部安全、紧急预警体系)和法律两个层面。

(一)技术层面

1.客户端信息安全范式

由于客户在交易时可能使用不同的网络、不同的操作平台和不同的操作方式,所以客户端要支持多种协议,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一是安全套接层(SSL,SecureSocketsLayer)协议,该协议由Netscape公司研制,向基于TCP/IP的客户或服务器提供客户端和服务器的鉴别、数据的完整性及信息机密性等安全措施。在SSL信息中采用X。509的数字证书实现鉴别,并采用了DES、MD5等加密技术来实现机密性和数据的完整性。二是S-HTTP协议,它是基于SSL技术,是对HTTP的扩充,增加了报文的安全性,并向WWW的应用提供完整性、鉴别不可抵赖性及机密等安全措施。三是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指用于信用卡交易中的交易协定、信息保密、资料完整、数据认证和签名等,它能对一些敏感的信息如姓名、地址和信用卡等进行加密,并规定了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时的具体流程和控制策略,能保证交易各方的真实性及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四是安全交易技术协议(STT),由Microsoft公司提出并在IE中应用,它将认证和解密在浏览器中分开使用。五是VPN技术,它是在采用in-ternet等不可靠的公共网络作为传输信息的载体时,通过附加的安全隧道、用户认证和访问控制等技术实现与专用网络相类似的安全性的技术。

2.安全传送信息范式

为了防止信息被非法窃取或被非法删改,保证被传送信息的安全,对所要传送的信息,一般要进行加密处理。

数据加密技术是在网络中所发送的明文信息用加密钥加密成密文传送,收件人收到密文后再用密钥解密成明文信息过程中所用的技术。经过加密处理的信息,即使在传递的过程中泄漏,在无密钥解密的情况下仍能保密。根据加密算法,密钥分为对称密钥加密和公开密钥加密,DES属于对称密钥,其解密速度快,相对简单;RSA是非对称密钥,相对复杂,速度慢。实际数据通信加密应用中多采用DES算法和RSA算法。

3.客户身份和信息的确认范式

为确认发送或接收信息的客户的真正身份,防范身份假冒,必须进行身份的识别认证。一是网上银行的身份识别。网上银行通过证书机构CA和证书实现对客户身份的识别鉴定,为身份的真实性提供保证,是交易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能够确认对方的身份有效方法。电子商务认证机构(CeritificateAuthority)就是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它的功能是通过对数据证书进行有效识别,从而实现网上交易。CA为每一个使用公开密钥的用户发送一个数据证书,目前最常用的数字证书格式标准是X-509V3[8]。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是我国的最权威的CA认证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联合12家商业银行共同建设,并于2000年6月29日开始运营。二是数字签名技术,它是利用RSA算法和报文摘要来实现的,是公开密钥技术的另一个应用,用来实现网上银行交易双方对源信息的鉴别。

4.网上银行的内部安全范式

一是防火墙技术。是指在网上银行和其他外部网络的接口处专门建立的安全系统。它由硬件和软件结合而成,用于对进出网上银行网络的数据检查和控制,隔离来自外部网络对内部网络的安全威胁,进而保护银行网络和网络资源的安全。它具有访问控制、审计、地址隔离等功能。二是路由器技术。它的功能是对网上银行的内部业务网的数据进行过滤,以隔离非法访问数据。主要方法是在内部网与其他网络的接口处建立参数网,并配合防火墙的使用,使安全屏障的功能大大加强。三是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的目的是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和采取相应的防卫措施,一方面通过实时监视、报警和主动的漏洞检测,堵住黑客入侵的途径,另一方面设置伪装的安全陷阱,捕捉黑客对系统侵犯的证据。入侵检测系统分为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和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四是防病毒系统。防病毒系统是最基本的技术措施,实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版本和病毒库信息,并实时跟踪IT供应商和信息安全机构动态,及时增加安全补丁是保持系统有效性的基本做法。五是数据的备份与隔离保护。网上银行的数据库一般采用有一定安全级别的大型分布式数据库。由于数据库的重要性,一般对其进行分级管理并提供可靠的故障恢复机制,数据库的访问、存取都进行加密控制。具体实现方案有安全数据库系统、数据库保密系统、数据库扫描系统等。[8]

5.网上银行的预警体系范式

由于IT核心技术和设备国产化比率不高及网上银行自身的特点,故其中含有不可预料的不安定因素和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所以必须研制国产化核心设备和自主开发的网络安检系统,并构建一个含有统一的共享模式的大型数据库的以PDR(Protection,Detection,Reaction)模型为基础的动态安全体系来作为其预警体系。这一数据库应该包括信息库、安全参数库,信息来自于国家信息安全机构、其他网上银行的数据、独立信息安全技术机构等。利用数据库信息,针对网络协议、网络拓扑实现对移动IP群集和固定IP与Mac映射,通过静态和动态相适应的安全预防体系来组织开放系统漏洞,屏蔽安全技术陷阱,进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二)法律层面

网上银行除了具有很强的技术风险因素外,法律风险也是其重要风险种类。在银行电子化法律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时,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尤其是在互联网上的许多行为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难以明确,因此,我们要构建网上银行的法律监管体系。[9]

1.加强市场准入

网上银行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其自身所呈现的新特点决定了一旦发生战略风险,对银行业自身,甚至对整个金融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因此,要防范战略风险和系统风险,就要加强法律对网上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目前我国对网上银行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于2001年7月9日颁布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0]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不仅要修改已有的不合时宜的法律,而且要制定更多的法律。如有必要借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1998年颁布的《网上银行与电子货币活动风险管理》以及香港金融管理专署2000年5月5日颁布了《虚拟银行的认可》等文本,把技术设备和安全技术的要求、网上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具体化,使其更富有操作性,把各项风险降到最小。[11]

2.明确规定事故故障造成损失时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因计算机设备以及网络发生事故和故障所引起的系统风险,可以根据事故和故障造成的损失,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除了传统银行业务的银行和客户这两类风险责任承担主体外,还涉及计算机设备和通讯设备的供应商、网络系统经营主体和通讯线路的提供者等网上银行系统风险的责任承担主体。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法律对这种法律关系作出专门的规定,有必要通过立法对此进行完善。

另外,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或故障引发的责任,应列入免责的范围。不可抗力一般指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现象,同样适用于网上银行,但黑客袭击、系统故障、网络中断等能否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还有待有关法律作出明确规定。

3.建立电子签名及认证制度

为防范黑客攻击、内外部欺诈等操作风险,应该建立电子签名和认证制度来保证电子交易过程中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传统合同法对于交易指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通过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实现的,但在无纸化的电子交易中,手签和盖章的可行性遇到了挑战,倘若还需经此程序,则电子交易的优势无法体现出来。因此,各国都在电子交易法或电子商务法中肯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如美国的《数字签名法》、新加坡的《1998年电子交易法》等都作出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规定,我国于2004年8月出台的《电子签名法》,第一次赋予了一定条件下的电子签名与手签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规则。[12]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该法律还有不足之处。一部篇幅有限的法律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网上银行问题,更不可能代表整个法律体系。因此,网上银行和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BCBS.RiskManagementforElectronicBankingandElectronicMoneyActivities.Basel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R],March1998BS/9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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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尹龙.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和监管问题的研究[J].金融研究,2001,(1).

[11]于南.谈我国网络银行业务发展中的监管[J].中国审计,2002,(2).

[12]张晓东.金融电子化风险的管理与控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8).

银行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体系不是按照市场规律自然演进的产物,也非按照某个事先规划的蓝本刻意构造的,他们从建立之初就背上了分量不轻的历史包袱。城市商业银行体系今天面临的许多问题都源自孕育这个体系的城市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城市银行;改革;商业银行;银行体系

Abstract: China's city commercial ban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of the market system is not a natural product of evolution, nor in accordance with a pre-planned deliberately modeled on the structure, from the beginning of the establishment back on the weight of the historical burden is quite heavy. Urban commercial banking system is facing today is attributed to many of the problems of the system to generate such urban credit cooperatives.

Key words: City Bank; reform; commercial banks; the banking system

前言

在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之后,各地方政府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对大多数城市合作银行的控制权。首先,从表面上看,城市合作银行的股本总额是由各类企业和地方财政入股构成的,甚至还有个体工商户入股。地方财政在城市合作银行中的股份往往没有达到绝对控股的水平。但是,如果考虑到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业间接持有的股份,政府往往是城市商业银行的惟一控制人。其次,在人事任用和项目选择方面,地方政府能够实施自身的影响力。第三,在所谓“金融安全区”的建设中,人民银行事实上希望地方政府在金融领域发挥作用。在已经出现的金融机构关闭案例中,地方政府往往也分担了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这为地方政府干预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提供了理由。最后,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从短期来看,政府干预未必是坏事。对某些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在某些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当地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的增加速度远远超过其他银行。在这些案例中,地方政府迫切的金融需求从而得到满足。为了实现当地经济增长的目标,许多地方政府都具有强烈的融资需求。但是,一方面,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逐渐深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国有银行分支机构的影响力逐渐丧失;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尚未获得发债的权利,所以,地方政府的融资渴望难以得到满足。而城市商业银行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