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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2011年工作总结

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昌委发[2011]9号文件和昌委办[2011]127号关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有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整洁优美的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推动我县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优化招商引资发展环境相结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县招商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联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将任务按阶段落实到人头,与年终的个人考评和奖惩挂钩。形成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抓好包段区域及挂联村的环境综治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包段区域镇公园巷和挂联村兴隆村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先后多次深系社区和村庄,实地查看了解街道及村庄的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和居民行为规范等相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两个挂联点各捐资1000元给予帮助。指导、督促搞好环境综合治理,清除卫生死角,铲除牛皮癣,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局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将宣传任务分解落到各负责包段的责任人,今年以来,编发了关于县城乡环境治理方面的工作简报5期、散发宣传资料1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自身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我局自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一是广泛动员发动职工和家属从自身做起,改变陋习,开展文明劝导,搞好环境卫生,制定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二是大力抓好办公楼和周边环境的卫生、绿化美化等。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每天公布上墙实行责任到人,挂牌督办;三是督导干部职工在平常生活中开展文明劝导、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理牛皮癣等。今年初,我们与包段区域镇公园巷的户主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使责任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资0.5万元用于办公区域环境条件的治理。

2011年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离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在2011年创新举措,提高认识,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的目标任务。

二、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1、进一步整治办公场地,规范化管理办公区域。一是认真落实办公区域“门前三包”责任制,杜绝垃圾死角,确保环境整洁卫生。二是巩固现有成果,继续整治办公区域的乱丢、乱贴、乱堆、乱放现象。三是认真落实好昌委办[2011]127号关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试行)》的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全面开展爱卫生、做文明人活动,培养和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质,形成“人人讲文明、事事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2、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配合,扎实整治包段区域的顽症。一是清理卫生死角,督促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确保责任街区清扫保洁无缝隙全覆盖。二是督促车辆停放归位,严禁乱停乱放。三是治理乱摆摊点、越门出摊占道经营。四是清理户外不规范广告牌、电线杆及街头“牛皮癣”。五是治理污水四溢,乱排乱放行为。

(二)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为继续开展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济合作办、综合信息办、外来企业服务办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目标任务纳入了对各室的2011年度目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全民动员

整洁优美的环境是树立我县良好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的前提,因此我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充分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办简报、网络信息等多种方式,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并举的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的领导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促进学校安全、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各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以对党、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无足轻重和与己无关的思想,真正负起责任,全力维护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对于城区结合部、城郊结合部的跨区域管理、管辖责任不太明确的治安混乱部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于整治任务重,矛盾复杂,社会影响大,涉及各方利益和责任的以及工作不到位、易反复、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行大员上阵,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二、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

八至九月份,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以解决学校及周边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为迎接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够取缔条件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白天关门,晚上营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黑网吧”要不讲情面,坚决取缔。要加强校园网络管理。重视加强互联网上所谓学校和学生名义的网站、贴吧的监管工作。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承包用于开办营利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把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贯穿全年,特别要加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非法聚集、上访的违法行为。要掌握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规律,做好打击对学生进行招生诈骗、就业欺诈、非法传销活动等工作。三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彻底清除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的露天市场和占道经营摊点,保持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畅通无阻,环境整洁。四是坚决拆除校园及周边的乱搭乱盖违章建筑,整顿规范学校及周边的出租房屋,加强校外学生公寓和校外租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五是下大力解决一些高校的“校中村”、“校中店”等遗留问题,加强校园管理,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六是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七是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和打击犯罪活动成果。坚持边整治边巩固,确保不反弹不蔓延,切实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持续、全面、深入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一要组织开展影响安全稳定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排查,特别要加强敏感节点、敏感时段前的排查,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把综治机构统一排查,学校内部排查和校园周边排查结合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校建立排查调处工作体系,落实责任,逐一解决问题。要把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放在密切关注受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大学生就业引发的矛盾和问题上,放在整治民办高校、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等周边治安隐患问题上,放在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法组织对我高校进行渗透破坏的突出问题上。二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加强对各种利益矛盾的化解工作,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防止矛盾激化。要为妥善解决涉及义务教育教师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突出问题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要注意协调解决涉及校地之间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校企改制等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校外人员因利益诉求聚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三要加强形势研判机制和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要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及时掌握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动态,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工作,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对师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治安乱点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要推进师生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做到“情况明、反映快、出实招、求实效”,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福建的部署要求,按照《福建省“平安校园”创建及管理办法》规定,认真总结四年来“平安校园”建设的实践做法,研究制定深化“平安校园”的工作意见,以新的目标导向和载体支撑,进一步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内部管理、安全防范措施、组织领导保障等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级校园周边办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建立平安校园创建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组织指导推动本单位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创新活动载体,深化创建内涵,增强工作实效。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持续加大平安校园创建的宣传力度,更加广泛地组织发动全体师生参与平安校园建设,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推进。

五、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夯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思想基础

一要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正确引导,围绕重要纪念活动开展主体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深刻理解改革开放30周年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理解党和政府应对当前的经济形势的决策部署,自觉抵制错误思潮影响,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二要加大安全和法制教育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好《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主题活动,推动大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和学校反xx警示教育的深化。要利用高校校园网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守法自律意识。三要加强反分裂反颠覆反渗透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校园思想文化阵地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利用纪念西藏民主改革50周年的契机,大力开展反分裂教育,加强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打击“xx”、“疆独”等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渗透活动,清除学校及周边的地下宗教聚会点,打击针对师生的各种非法宗教活动,防范和处置“flg”xx组织对学校的渗透和破坏,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

六、持续加强安全稳定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和能力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提升平安创建水平,强化责任落实

全县交通系统要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加强综治专门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强化综治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单位、系统综治工作例会制度。把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列入交通运输部门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分析研判、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听取综治维稳情况汇报,研究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具体协调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综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与直属单位、职能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下达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推动综治责任落实到底到边。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切实把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推动交通运输和谐发展,妥善排调矛盾纠纷

(一)加强社会矛盾问题的源头防范。突出交通运输发展进程中的机构改革调整、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征地拆迁、运输行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着力推行交通运输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在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审批前充分考虑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增强交通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及时发现并解决执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因执法随意性引发的社会矛盾。健全交通运输系统突发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全方位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做到发现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

(二)强化矛盾调解组织力量。积极调动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工、青、妇等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切实形成依靠党组织、行业管理和群众自治机构,共同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坚持疏导,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制度,尤其涉及出租车、运输市场等敏感行业和交通运输机构改制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排查化解力度,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高效率地化解交通运输行业矛盾纠纷。要突出节庆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对交通运输领域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准确分析、综合研判。按照“及时就地解决实际问题”的总要求,认真贯彻《条例》,依法实施处理事项“路线图”和联席会议颁发的七项工作机制,完善事项“三级终结”制度,对事项要明确管辖到位、跟踪督办到位、调解处理到位。

三、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强化治安防控措施

(一)持续提升治安动态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内部治安和交通运输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重要敏感时段的管控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交通运输稳定预警机制。严密防控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全能神”等组织对我省交通运输发展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严格落实《省公交、长途客运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配齐配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并高效运行;根据《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省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暂行标准》规定的任务,积极协助做好我县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品运输和易燃易爆品的监督管理力度。

(二)有效推进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小组《关于印发(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等文件要求,以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食物中毒、防恐怖袭击等为基本内容,持续深化交通运输系统“平安楼院”建设工作,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协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内部治安防控网络。一要完善工作责任体系,突出“全面覆盖、保障重点”,建立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措施、通报进展、总结经验。二要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健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保安员队伍,严密巡防守护,强化值班、信息报送和车辆管理。三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和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的要求,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落实到位。四要考核监管。加强对人防“在巡率”、物防“完备率”、技防“在用率”等指标考核结果的运用,强化挂牌整治、“一票否决”等措施。

(三)继续强化安全服务保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运输服务能力和行业管理水平,全力维护交通运输体系、行业和谐稳定。推进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安检措施,提升安检等级,完善安检手段,加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严防各类恐怖破坏活动。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范围内。

(四)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防范恐怖、突发性、等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尤其要加强重要敏感时段的治安防范工作,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等。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应急体系建设,强化路网综合管理能力,完善管理与应急指挥平台功能。

四、创新交通运输服务管理,大力加强专项工作

(一)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工作。持续做好流动人口集中外出、返乡期间运输工作,立足车站、码头等一线窗口,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预防和打击流动人口在旅客运输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严格落实出租单位、承租人的安全责任。

(二)继续配合开展“扫黄打黑”工作。按照省扫黄打黑办《2014年“扫黄打黑”行动要点》,开展“清源2014”行动、“净网2014”行动、“秋风2014”行动、“固边2014”行动,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环节查堵工作。着重排查客货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及客运车站、货物站点、储运场所、物流中心等区域,严格核查出版物发货、承运手续,有效切断非法出版物及盗版制品的流通渠道。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扫黄打非”的积极性。

(三)扎实推进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承接运送学生业务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乘人员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学生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校园安全网络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治安保卫和学生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案)件的发生。

(四)继续开展综治挂钩联系工作。认真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职责,积极开展综治挂点联系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协助解决综治工作难题,有效指导推动挂钩联系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牢牢把握执法为民这个本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快对接长珠闽、推进县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抓好维稳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2、积极配合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系统内社会治安明显进步;

3、夯实综治工作基础,健全综治工作体系;

4、继续抓好基层安全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我大队相继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秘股负责人兼任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

2、认真做好“”人员的排查工作和思想教育转化工作,积极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克服麻痹、松懈、厌烦工作情绪,坚持执行月报、要情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之中。

3、健全网络,强化责任。根据全国、省、市、县政府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把明确目标任务的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到系统内所辖公司(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

4、积极开展《宪法》、《行政诉讼法》、《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行法》、《著作权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坚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专(兼)干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计生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布置,把计生工作落实到各基层学校。各校要加强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人口与计生各项信息的准确、畅通。建立、落实与教职工配偶单位定期反馈计划生育信息的制度,坚决杜绝违法生育及违反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事件发生。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计生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全系统计生工作的成效。各单位要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棒的同志为计生专干,并保持计生专干的相对稳定性。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计生专干,落实计生专干相关待遇。

计生专干要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计生工作的各项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熟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做好计生工作的必备业务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三、深化宣传教育,健全计生服务网络

要求机关与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成多样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情、国策、人口发展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做好在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人口、环境、资源及健康教育。在中学和中等以上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及性知识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出生缺陷知识教育、人口理论教育。

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配合街道和村、社区管理,全面提升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教育系统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四、实施生育关怀,落实计生优惠政策

要确保本单位独生子女经费、生殖保健经费、本年度退休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教职工享受一次性奖励等计生经费发放到位。切实做好符合政策生育二胎的衔接工作。

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围绕残疾子女、困难帮扶等方面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区教育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区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入托、入学、招生方面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健全婚育档案制度,落实属地化管理

密切关注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新动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配合计生部门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村为主”的计生工作管理原则,进一步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计生帮扶等工作。

一是加强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及时向乡镇街和村、社区报送新婚、怀孕、出生、死亡、健康服务等信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