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人事部工作举措

人事部工作举措

人事部工作举措

人事部工作举措范文第1篇

(一)提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和一个“及时总结”(即: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围绕“四大问题”(即: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增强理论说服力和感召力,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党员领导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中央委员和省部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著作,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三)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是非界限”,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四)提出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党学习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对全党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五)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六)提出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七)提出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八)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办法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九)提出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

(十)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十一)提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

(十二)提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十三)提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

(十四)提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十五)提出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东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十六)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十七)提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

(十八)提出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

(十九)提出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到乡、村工作,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十)提出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全国党员信息库,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12年底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

(二十一)提出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十二)提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领导机关做起,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节庆剪彩过多过滥问题。改进各级领导干部活动报道。

(二十三)提出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

(二十四)提出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十五)提出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二十六)提出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二十七)提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

(二十八)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二十九)提出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人事部工作举措范文第2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我县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阶段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和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召开后,县委立即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市监管局**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多次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小金库”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上王林尧副县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政策,突出治理范围和重点

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后,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文件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治理重点是2007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

三、查纠并重,明确治理方法和步骤

我县专项治理共分3个阶段,从2009年6月中旬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通过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广泛动员,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按规定的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2、重点检查阶段(6月底至10月15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3、整改落实阶段(截至11月底),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现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第二阶段也已接近尾声。各部门、各单位均按规定上报了自查自纠报表和报告,自查面基本达到了100%。在填报过程中,纪

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及时做好了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过程中,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县水利局等10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检查发现,我县有一家事业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四、加强宣传,制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认真学习政策,准确领会精神,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这次专项治理“小金库”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任务,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等。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执行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我们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从回收的自查表情况来看,我县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填报了自查自纠表。对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甄别核实、分析解剖、研究处理、督促整改,确保自查面达100%。

3、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通过督促指导自查,使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将通过开展重点检查、典型案件曝光、治理效果验收、经验总结推广等形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7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重点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4、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到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除自查上报的问题予以从宽处理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将一律收缴财政,案情公开曝光,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阳奉阴为、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部门,我们将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我县重点检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时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制度缺陷,完善治理机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以此次清理“小金库”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法制建设。

五、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根据前一阶段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来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同时也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着力抓好以下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完善措施,积极作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注重源头治腐,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通过走访企业、个体户等,了解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情况,重点,查处使用假发票、自制票据和白条报账情况,查寻线索,顺藤摸瓜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通过深挖以往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线索,进行重点检查。结合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人事部工作举措范文第3篇

为创建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维护我市中小学校园内部秩序和安全,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大型文体活动及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坚持有利于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原则。

〈二〉凡举办舞会、电影、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必须认真贯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负责人。

〈三〉主办单位要根据开办大型文体活动安全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电源、火源设施的安全控制,预防火灾事故、治安事故;对各种设备及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被盗。

〈四〉主办活动单位,必须安排好专人维护秩序,创造一个秩序井然、文明礼貌、有安全感的公共场所,禁止人员超出限额,禁止起哄闹事和打架斗殴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活动场所。对妨碍和干扰活动的人员应及时劝阻和制止,不服从管理和情节严重的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主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安排人员参加保卫工作。对保卫工作不得力,无安全保障的文体活动,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办或限期整顿后进行。

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审批手续

〈一〉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必须实行审批制度。班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班主任和级领导同意;年级举办文体活动必须经级领导和学校领导同意;学校内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同意后举行;学校举办校外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二〉申报批准后,举办责任人严格履行各项安全规定及公共场所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如发生问题应及时启动“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因违章造成责任事故,举办单位要负全部责任,上级主管部门还要根据问题的轻重酌情作出处理。

三、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对举办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责任心。

〈二〉定期对举办场地、器材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

〈三〉举办大型文体活动时,学校保卫处值班保卫人员必须到场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告知举办单位进行处理。

〈四〉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责任制,逐级落实治安责任。

〈五〉举办大型体育竞赛时,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检查健康的学生,中长跑项目(800米以上)必须进行心电图单项检查。

附:

北京电影学院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凡在校园内的放映中心、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电影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北京电影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二份。属全院性的大型活动,报主管院领导审批;系、处一级的文体活动,报学生处审批;班级文体活动,由系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表格交保卫部审查、备案。

第三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五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八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保卫部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部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十一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部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校园文体活动管理规定

(20__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校园文化活动的健康发展,对在校园内组织举办文体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校园文体活动场所

校园内部的风雨操场、田径运动场、球类活动场地、图书馆

报告厅等是师生的文体活动场所,经批准可以举办各种文体娱乐活动。第二条校园文体活动类型及管理

一、组织举办大型文体活动

1、大型文体活动是指有200人以上参加的或面向全校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2、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应由学校、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学校直接组织的全校性大型文体活动须经校党政领导同意,并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组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

4、各部门和群众团体组织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须在活动举办的1周前,填写《大型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经团委、体军部、保卫处审批同意后(聘请校外人员到校进行人文社科类的讲座、报告等各种活动须经宣传部审批同意),并保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后方可举办。审批后的表格一份交团委或体军部备案、一份交保卫处备案。若要申请使用场、馆、所的,则要报有关管理部门同意。

二、组织举办部门文体活动

1、部门文体活动是指学校各部门、各系组织举办面向本部门学生的文体活动。

2、部门文体活动应由部门内有关组织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举办,要保证活动内容健康,任何个人或校外机构不得在校内组织举办各类部门文体活动,禁止在校内举办任何形式的纯商业性文体活动。

3、部门文体活动实行部门审批负责制,但须填写《部门文体活动登记表》(包括举办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内容、参加对象、举办方负责人等),报相关部门备案(属文娱活动的报校团委,属体育活动的报体军部),同时接受校团委或体军部的指导。如涉及安全保卫问题必须报保卫处审核批准。

第三条安全保卫措施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安全保卫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人,活动期间要接受保卫处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主管领导应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障治安秩序的各项措施。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该场所的规章制度。

二、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和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中止活动。

四、活动完毕后,要清扫干净现场,如有器材或其他设施损坏,应有主办单位按规定赔偿。

五、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讲道德,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四条附则

一、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及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规定由团委负责解释。

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维护校园内部秩序和安全,保障文体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1条凡在校园内的教学楼、饭厅、教室、体育场等,举办文艺演出、放映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文体活动,必须按照本规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条举办文体活动的单位,在活动举办的三日前,填写《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外活动登记表》一式荨J羧盒缘拇笮突疃ㄖ鞴茉毫斓忌笈幌怠⒋σ患兜奈奶寤疃ㄑЧごι笈话嗉段奶寤疃上抵鞴芰斓忌笈I笈蟮谋砀窠槐N来ι蟛椤⒈赴浮?br>

第3条举办文体活动,依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第4条文体活动的入场券,必须按活动场地观众容量发售,禁止超员发放。

第5条举办单位必须指派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场内外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

第6条开场前对场内有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停止使用。

第7条对场内的电器、音响、参加人员的衣物等要加强保管和看护,以防丢失和被盗。

第8条对妨碍和扰乱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应予以劝阻、制止,不听劝阻或情节恶劣的,报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9条保卫处对主办单位提出的治安工作措施和方案,要把关审批,并给予安全工作指导,必要时可派人协助,及时处理违纪事件,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10条对安全保卫措施不力,无安全保障的,保卫处有权提出改变活动计划,情况紧急时有权责令终止活动或停止开放。

第11条参加文体活动的人员和观众,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举办单位和活动场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疏导和管理。

2、禁止故意拥挤起哄、吵闹等扰乱场内外秩序的行为。

3、禁止在场内打架、斗殴和辱骂、殴打演出人员及工作人员。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

5、禁止伪造、倒卖入场券或使用假废票入场。

第12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保卫处根据治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或提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北京工业大学关于举办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确保我校大型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88)教字001号、京公文字(88)004号、教政(97)4号文件及北京市人民政府(99)22号令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一、凡在校内礼堂、体育场(馆)等场所举办的,参加人员超出院、部、处范围的,或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各种大型文体活动(电影、舞会、文艺

演出、录像、运动会、比赛等),须遵守本规定。

二、举办大型活动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应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活动计划,报保卫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由主办人负责

安全保卫工作。

三、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在活动前三日到保卫处填写《北京工业大学举办文体活动登记表》。

四、大型活动票证要求统一印制,有组织地向本校师生员工售票,一般不得对外发售。特殊情况需要对外发售时,需经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凡将学校内部票转让校外人员以致发生问题的,追究转让人责任。

六、主办单位要严格根据活动场所容量发放票证,严禁超量发放。

七、主办单位及活动场地主管部门须配备一定比例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并佩带较明显的标志。

八、礼堂、体育馆等室内场所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

九、如遇突发事件,场内工作人员应做

好疏导工作。十、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增加灯具及大负荷电器的,须报保卫处防火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安装,并须安排电工值班。

十一、场内严禁吸烟。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场内进行清理,防止发生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

人事部工作举措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1、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国和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委立即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良春任组长,县纪委、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衢州市监管局**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听取汇报,讨论审定实施方案,多次督查指导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治理工作措施,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2、加强学习,认清“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县委理论中心组、县“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目标任务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致认为“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它的存在使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整体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使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丧失信心,同时也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清除。基于这样的共识,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思考,从加强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角度理解,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层面出发,从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把握,扎扎实实地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3、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工作。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小金库”整治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我县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会上王林尧副县长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深刻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和工作重点以及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动员。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必须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作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建立健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尽快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政策,突出治理范围和重点

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在认真分析全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后,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预防与惩治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使专项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文件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重点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治理重点是20xx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

三、查纠并重,明确治理方法和步骤

我县专项治理共分3个阶段,从20xx年6月中旬起至20xx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通过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多种广泛动员,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按规定的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自查表格,自查面要达到100%。

2、重点检查阶段(6月底至10月15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3、整改落实阶段(截至11月底),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 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现第一阶段工作基本结束,第二阶段也已接近尾声。各部门、各单位均按规定上报了自查自纠报表和报告,自查面基本达到了100%。在填报过程中,纪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及时做好了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在重点检查阶段过程中,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县水利局等10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检查发现,我县有一家事业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

四、加强宣传,制定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1、广泛参与,宣传发动到位。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召开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认真学习政策,准确领会精神,细化工作措施,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这次专项治理“小金库”的重大意义和目的任务,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举报的方式方法、奖励措施等等。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到位。我们将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从回收的自查表情况来看,我县所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填报了自查自纠表。对自查自纠反映出来的问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甄别核实、分析解剖、研究处理、督促整改,确保自查面达100%。

3、强化监督,重点检查到位。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方面通过督促指导自查,使各单位认真对待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将通过开展重点检查、典型案件曝光、治理效果验收、经验总结推广等形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7月底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重点检查的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

4、责任追究,整改措施到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除自查上报的问题予以从宽处理外,对检查中发现的“小金库”,资金将一律收缴财政,案情公开曝光,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突击花钱;阳奉阴为、拒不纠正;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对存在“小金库”的单位、部门,我们将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我县重点检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同时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将认真研究制度缺陷,完善治理机制,弥补管理漏洞,并以此次清理“小金库”为契机,建章立制,深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杜绝和减少各类资金使用的违规行为,不断提高财政法制建设。

五、加大力度,扎实有效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根据前一阶段我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来看,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同时也发现极个别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每一阶段的每一项具体工作。着力抓好以下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是完善措施,积极作好重点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注重源头治腐,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通过走访企业、个体户等,了解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情况,重点,查处使用假发票、自制票据和白条报账情况,查寻线索,顺藤摸瓜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违规行为。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通过深挖以往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线索,进行重点检查。结合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多管齐下,共同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工作纪律和信访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举报人姓名等事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责任追究。并要继续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打消举报人顾虑。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人事部工作举措范文第5篇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我镇始终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做到精心部署,严密实施,依法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都比较顺利。

一、主要经验做法

1、始终坚持超前谋划,有效地保证了工作的严密性。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镇始终坚持突出一个“早”字,科学部署前期准备工作,严密制定工作方案,为搞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于工作在先,掌握在前,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分类指导,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也较为切实可行,使整个村级换届工作得以有序顺利进行。一是及早抓换届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在换届选举准备阶段,我们提前发动干部深入各村调查摸底,摸清各村的村“两委”班子情况、党员干部情况、群众认可度情况以及村情民意等情况,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及早开展集中整顿。对排查掌握的换届选举工作可能难以开展的重点村、难点村,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并采取措施,分类进行集中整顿,及时化解了可能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类不利因素。

2、始终坚持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有效地解决了“人难选”的问题。选好配强村干部,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落脚点。为了解决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人难选”的问题,我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的渠道,改变以往选举临时“点将”的习惯做法。解决了往届存在的农村干部选不出、无人可选的尴尬局面,而且为村干部队伍输入“新鲜血液”,逐步改善了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给农村基层工作带来新的面貌。同时,也为一些有志于农村工作的人才得到了锻炼,提前的接受了群众的评判,并让一些有意参与竞选的人提前“暴露”,有利于我们及早掌握各种动态,研究对策措施。

3、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结合,有效地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扬民主是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依法办事是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结合。一方面,我们积极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制、做到在监票员的监督下公开唱票,公开公布选举结果,保证了选民的投票权。另一方面,我们十分注意严格依法办事,通过“三个贯穿始终

”,做到每一步、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公开透明,使选举在党员、群众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地进行。一是坚持把对候选人的素质要求贯穿始终。二是坚持把严格法定程序贯穿始终。严把党员和群众推荐党组织候选人、党内选举,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正式选举等关键环节,使每一道程序、每一个步骤都能够依法按章进行,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三是坚持把检查督促贯穿始终。通过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及时查办和反馈制度,加大了信访调处工作力度。反映了违反选举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拉票贿票等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为此,镇委组织部、镇民政局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在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群众工作的同时,对于贿选、拉票和违反选举规定的行为,既坚持依法严肃处理,又注意入情入理化解矛盾,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始终坚持指导与督导并进,有效地确保了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强化骨干培训。举办了乡镇领导干部、乡镇机关干部及农村工作指导员、农村干部等三个层次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所有参与和指导选举工作的人员在思想上、业务知识上做好准备,保证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民主、依法、有序地开展。二是在业务指导上分工明确,口径统一。三是建立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掌握情况,分析解决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四是建立问责制。对因没有履行好指导、督促、协助等职责;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请示或擅自作主张;违反《选举工作条例》和《选举办法》有关规定等情况而出现问题的,予以追究责任。

二、对策和建议

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除了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宣传发动等工作外,还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改进培训方式方法,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业务指导。一是改进培训方式。除了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外,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制作电教片,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二是制定工作规程。按照“符合基层党建工作需要、易于党务工作者操作”的原则,编制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使基层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有据可查”,努力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健全村干部保障机制,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更加诱人的激励导向。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

“人难选”问题还是一定程度存在的,这直接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针对这一问题,我镇在探索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提高村干部的积极性和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