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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专员工作职责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范文第1篇

【关键词】独立学院辅导员 职责 定位 对策

独立学院辅导员作为独立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指导者。为了进一步明晰辅导员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质量,有效促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大量调查研究,从辅导员职责定位的现状角度出发,分析现阶段辅导员职责定位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完善职责定位的具体对策。

一、辅导员职责定位的现状

对于辅导员职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已明确,共八条。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思想政治教育职责,通过宣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马列主义世界观和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平时与学生的交流,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另一类是事务性工作,从学生角度看,包括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课外活动相关的事情:从学校管理角度看,包括学校组织、宣传、学生工作、教学、后勤等部门与学生相关的管理和服务。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事务性的工作实际上成为了辅导员的主要工作,占去了辅导员的绝大部分时间,且使其没有时间、精力去从事高效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独立学院辅导员职责定位的思考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支新生力量正在异军突起,蓬勃发展,和其他普通高校一样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任。但是独立学院由于发展的时间尚短,在师资建设上既无可供借鉴的现成模式又缺乏自身的经验积累,如何在短期内有效的提高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素质,科学有效的将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一个新的台阶,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明确辅导员职责,对辅导员职责进行重新定位。

1.思想政治教育是辅导员最本质的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学校育人工作的中心环节,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在综合素质中居于重要地位,所以在教育活动中,应该把它放在首位。

2.从日常管理走向全面指导学生成长。独立学院辅导员应跳出“学生保姆”的角色定位,既要通过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教育、课堂教育等途径,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又要顺应大学生的组织形态变化实际,利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生活园区建设等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还要结合大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展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的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更要参与处理涉及大学生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在个人职业定位上也要抛弃管理者的思维定势,树立起全面育人的观念与意识。

3.从身兼数职走向专业化

独立学院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上存在尚未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机制的问题。影响了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增加了辅导员工作的难度。在辅导员的配置中,有的学校可以尝试在院系设立职业发展、心理咨询等专业辅导员,在学生辅导员队伍中培养一批既有专业背景又有实践经验、专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政管理工作的职业型工作者。这有利于这支队伍的稳定,也能够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成效。从而更加有效地促进独立学院的发展。

三、完善独立学院辅导员职责的对策

1.加强辅导员的专业化培养,重视个人的职业发展

目前,独立学院辅导员大部分都是硕士毕业生,学习的专业各不相同,面对这样一支专业不同、经验不同的辅导员队伍,提供专业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如政治理论培训、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职业指导和创新教育方法培训、心理咨询辅导、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培训。使辅导员掌握最新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建立学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分担事务性工作任务

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学习指导的责任重大,事务性工作同样不可不做。在事务性工作繁多的情况下,要妥善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得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学习指导的工作不放松的前提下,事务性工作也能及时完成。解决的办法就是为每个专职辅导员或若干个辅导员配备一名兼职辅导员(或可称为助理辅导员)。分担专职辅导员的事务性工作。这样将有助于专职辅导员将大部分时间和主要精力集中于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学习指导。具体可结合学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在二、三年级中挑选一定数量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较好、工作能力突出的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3.完善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队伍一直存在缺乏稳定性的问题,特别是硕士学历辅导员的流动性更大。究其原因,一是受独立学院工作环境的影响,辅导员容易产生懈怠、自卑、焦虑、挫败等心理健康问题;二是独立学院对于辅导员的职务评聘制度不是很完善,辅导员缺乏创新工作的驱动力。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建立辅导员队伍考核体系和辅导员职务评聘机制。通过制定考核体系,明确辅导员岗位职责,使辅导员能够专心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奖惩措施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辅导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推动辅导员队伍良性发展。在辅导员个人职业发展上,应给出辅导员职称评定政策,并为辅导员评定职称提供有利条件,让辅导员对于所在学校有一种归属感。这样他们才能自觉自发地投身到学校建设中,也能够促进辅导员获得职业声望和专业地位。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形成全员育人合力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基本素质

第三章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七章奖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进一步加强总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各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__总公司系统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管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管人员指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包括各级企业的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中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的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

第四条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1.忠诚、敬业,责任心强;

2.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

3.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任职资格与条件

1.取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承认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2.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经所在单位考核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第三章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

第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条例所指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系统内各级企业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各类管理人员,在继续教育合格的基础上,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注册在__总公司的人员。

第七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和变更注册。总公司对注册在系统内各级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统一管理,注册管理的内容包括执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审核、办理注册等。

第八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程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时,申请注册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材料由各二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负责收集整理,初审合格后报总公司执业资格办公室和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总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注册完成后,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由总公司执业资格办公室和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登记备案,印发文件公告。

第九条不予注册(包括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的情形

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条件外,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不予办理注册:

1.在工作中因明显过错或重大失职对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给企业带来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

2.在工作中,或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连续三年未在安全管理岗位或未从事施工管理业务的;

4.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

5.严重违反企业有关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第十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费用

系统内各级企业中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注册在__总公司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本人所在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规定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考试、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及继续教育所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补贴

为鼓励高素质、高学历的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积极从事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补贴。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序列、主

要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关键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1.总公司所属二、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安全总监岗位,企业安全总监可按副总工程师或助理总经理级次定位,配合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专职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是: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策划与部署,协助企业负责人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并组织落实。

企业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0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2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

企业安全总监的聘用应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核准,并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2.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总公司所属二、三级施工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规定足额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是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工作,配合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制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管理对策,并通过过程控制实现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按照本企业规定的部门负责人任职条件执行。

3.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任安全工程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内可设置主任安全工程师岗位,协助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可按照部门副经理岗位级次定位。

主任安全工程师主要职责:配合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部门对所属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技术研发工作,在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审核和优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具体实施日常专项安全检查。主任安全工程师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8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2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15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项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丰富实践经验。

4.工程项目安全总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项目或省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应在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中设立安全总监,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项目可设项目安全负责人。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的主要职责: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安全总监学历和工作经验应满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历的应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6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项条件,具备相应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践经验。

5.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配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213号)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1.5亿元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其安全负责人级次应不低于项目主工长。

6.对于装饰等其他专业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岗位的设置可参照本条例第十二条1~5款执行。

7.企业安全总监和项目安全总监均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全过程可行使“一票否决权”,凡在施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安全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总监均有权宣布停工整改。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考核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人员的考核

系统内各二级企业应根据本《条例》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管人员考核工作细则,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上岗培训要求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并取得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1.安全监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2.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由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可参加上级单位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和__管理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内容各二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监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继续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专业技术等内容。

总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结合总公司的有关情况,制定年度总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

第七章奖罚

第十七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于本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或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安全监管人员,各级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可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先进评比等方面适当体现。

第十八条总公司系统内各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职或过失,导致四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两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导致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监管人员三年内不得进行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的工作,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安全监管人员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各二级企业应建立本企业(含下属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信用档案,记录安全监管人员优良和不良业绩,作为安全监管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或先进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在本《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培训、任用、奖罚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尽可能在提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位、待遇等方面进行鼓励。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网格化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0. 引言

我国公路建设过程中,虽然近些年重大事故有所减少,但实际上落实一岗双责仍停留在纸面上,因此本文提出了“网格化”管理方法,即通过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将“网格化”管理办法和本工程现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密切结合,形成安全防护屏障,能够切实提高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成效,降低安全风险,减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努力实现“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人员管理方法。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至施工现场,用活用好安全管理团队,明确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职责,及时纠正现场安全隐患,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轴线,健全并完善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制度,落实“班组标准化”活动和“单元预警”的开展,重点发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隐患统计办法,以实现“大安全”为目标,调动来自上级主管单位、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和各类安全专职人员的力量,依托统一的管理模式,借助数字化的平台,按时间、类型、部位、环节分类,通过采集大量的安全隐患数据,最终达到熟悉安全隐患发生的规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1. 基于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网格划分及职责

业主单位为一级网格,监理单位为二级网格,施工单位为三级网格,现场施工区域按照路、桥、隧分部分项工程分类,3个级别管理人员分别对应现场施工点进行管理。为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将项目部领导班子划入三级网格,监理办路桥隧专监划入二级网格。

1.1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人员由业主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组成,落实业主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的组织,编制网格管理方案;监督二、三级网格人员部署情况;组织所在区域的定期、不定期隐患排查和隐患分类、登记、销号;根据预警级别参加班前会;监督隐患整改情况等。

1.2 二级网格

二级网格人员由监理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监组成,落实监理安全管理职责和网格管理方案;监督三级网格人员部署情况;对业主下发的文件、组织的活动进行贯彻落实;对所在区域进行定期、不定期地隐患排查和隐患分类、登记、销号,监督隐患整改情况,发现所在区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该网格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根据预警级别参加班前会;落实其他工程管理人员一岗双责,由安全专监和其他专监对关键节点共同验收;督促并参与三级网格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演练;监督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监督区域内的三防工作等。

1.3 三级网格

三级网络人员由施工单位领导班子和专职安全人员组成,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和网格管理方案;对业主下发的文件、组织的活动进行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按照领导带班制度对所在区域进行巡视,专职安全员须在所在区域进行值班,及时消除所在区域的隐患,对业主和监理检查的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区域内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演练;保证区域内施工人员防护用品的发放,监督施工人员对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对各类设备和支架等进行验收;根据预警级别组织班前会,推行班组标准化,创建优秀班组;确保有效做好区域内的三防工作;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坚决制止,并有权在安全紧急情况下,要求停止作业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安排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定期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机械设备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策划部署所辖工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现场危险源分布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每日向项目安全部长汇报所辖工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2.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应用

2.1 领导定点、全员定责

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所属网格进行值班,强化对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要赋予专职安全员相应管理权力;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目标。

2.2 配置定量、监管定位

施工现场按照网格区域设立专职安全员值班点,要求采用简易防护棚等视界良好、便于回收的设施,值班点内须放置桌椅、防暑药品、饮用水、施工方案及简单图纸、扩音喇叭等物品,值班点设置“网格管理信息牌”,明确当日预警等级、值班领导、工区负责人及安全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促进施工现场基层沟通交流;专职安全员至少每隔15分钟对网格区域进行一次巡视,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台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并根据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安全专监每日对所属网格区域的安全专职人员部署情况进行巡查并登记,熟悉网格区域内的施工进度,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监督隐患整改情况,对安全隐患频发和隐患集中爆发时要组织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办法。

2.3 培训定岗、信息定时

网格区域内每日召开班前会,“班前会”以网格区域为单位召开,蓝色和黄色预警由网格区域内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召集并主持;橙色预警由网格区域内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召集并主持,监理组安全工程师每周参加一次;红色预警由项目部安全部长每日召集并主持,网格区域内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参加,网格区域内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参加一次,总监每月参加一次,并以网格区域为单位做好每天班前会交底记录。

对每日排查出的隐患,由网格区域内的专职安全员和安全专监上传至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的安全隐患模块,通过大量和长期的数据统计,发现隐患发生的规律,为今后的隐患排查提供可靠数据。

2.4 应急定制、奖惩定格

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事故发生时,网格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事故处置;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每季度根据立功竞赛情况设立优秀值班点称号,对发生安全事故和突破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结语

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基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需要。网格化管理对于落实责任,一岗双责方面能够起到促进作用,但是真正的本质安全还需要各方的努力。

参考文献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核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206-02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是专业技术人员兑现待遇、职务晋升等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工作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随着职称评审工作日趋科学、公开和规范,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高。职称审核申报工作是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中重要一环,因此,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就成为人事职称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简要分析怎样做好职称审核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应给予职称申报工作足够重视,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防范弄虚作假行为

职称申报工作主体应当是职称申报个人,因此申报人应当重视职称申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范要求准备材料,积极通过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或者相关系列专业评审部门公开渠道获得职称申报所需资料,做到尽早准备。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评审材料形式上是否符合评审材料规范要求,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是否符合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不能认为职称申报工作只是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的工作,自己只要将所需材料交给单位就万事大吉。这样不但对申报人不负责,对申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也不尊重。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在填写职称申请材料时应真实反映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专业技术水平,不能实行“拿来主义”,工作成绩、学术论文、专业文章、获奖情况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想方设法取得虚假证明材料。甚至存在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制作假毕业证、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假外汉语考试成绩单等假证件试图蒙混过关。这种违规甚至违法的手段严重干扰了职称评审工作公平、有序开展,必须坚决制止。

总之,申报人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既不能过度悲观,认为有不通过率的硬性规定,评审不好通过;又不能过度乐观,认为评审有人为因素,是一条捷径,不管实际条件符不符合,盲目申报。

二、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提高职称工作专业化水平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加强业务水平学习,熟悉有关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政策,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详尽、准确的申报指导,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当做到细致地对申报人员所提问题给予完整准确的解答。对于政策理解不准或者无法解答的,应当及时与主管单位或者负责政策制定的部门咨询,真正做到解释政策符合本意,切忌主观臆造,妄加猜测,致使评审人员错失评审机会或者不符合评审条件而参加评审。

负责人事职称岗位人员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向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审核中的具体问题,又要完整解释职称政策的执行标准。凡申报者弄虚作假,首次审核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失察的,可与年度考核结果或者单位评先评优挂钩,对于存在纵容包庇、串通作弊等行为应严肃处理。对需要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要确实把好每一关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正确的职称取得导向,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评审专业所在单位业务技术部门应发挥应有作用。业务技术部门负责评价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的真实性,评价申报人员在本单位所从事相关专业的基础工作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如实规范填写评价意见,对所参与的专业技术工作及填写成果真实性负责;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所填写的材料及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主要负责形式审查。合理的部门分工才会做到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评价真实性和申报材料形式上更加符合评审条件要求。

应将职称评审工作与其他人事工作综合考虑,做好衔接工作。职称评审工作与岗位设置工作相互衔接,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申报,职称取得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对专业技术空岗位实行岗位竞聘,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业务技能,同时也符合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

三、强化主管部门审核责任,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

加强专职审核人员基础工作培训及审核业务技能培训。专职审核人员应学习了解文秘基础知识,熟悉各类资料中报告、总结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熟悉各类资料档案的基本内容、收集、编制、整理的方法。掌握计算机在文书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及基本知识。专职审核人员注重提升知识素养,完善职称审核规范,注意总结积累归纳。针对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经验,及时总结专业技术人员及人事职称部门提出的问题,形成本系列专业职称审核范本,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律可依、规范运行,从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督促做好职称申报各环节的公示及申报人公开述职工作,增加职称工作透明度。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是为了严肃评审纪律,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工作规程,防范杜绝职称评审弄虚作假行为而推行的制度。职称评审公开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等,评审前单位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评审后结果审批部门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开公示的内容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评审前单位对申报者的申报材料公示内容应包含申报人填写的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详细情况,公示范围应当包含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单位网站及本单位内部显著位置等。评审后结果审批部门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也应当将参评人员相关详细情况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示。

有条件单位实行申报人公开述职制度。申报人当年申报职称前需在本单位内进行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成果、获奖情况、年度考核和论文情况等。公开述职材料作为单位公示或者单位职称申报存档。公开述职,避免形式主义,才能将高效率的民主沟通方式作用发挥到最大。

人事专员工作职责范文第5篇

(冀职改字【20__】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依据省规定的申报评审资格条件,申报人员逐项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量化表》,所填内容要客观、真实。

(三)公开述职

考核小组组织申报晋升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简述任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是在本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实绩。

(四)考核答辩

考核小组组织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答辩。

(五)考核评议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填写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中有关内容,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

(六)量化赋分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的考核答辩、考核评议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赋分。

(七)综合排序

考核小组依据申报人员量化赋分情况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八)确定人选

单位领导依据考核小组提供的申报人员考核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第四章申报推荐结果公示

第八条各基层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冀职改办字【20__】125号《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有关职称工作的政策规定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对控制申报数额的系列要公示申报数额情况;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论著)、获奖证书、工作总结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等材料;

3、量化赋分和综合排序结果;

4、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申报人员名单。

(二)公示要求

1、公示时间一般为五――十天;

2、公示地点要方便群众,便于查阅、监督;

3、设置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来访接待及情况汇总等工作;

4、公示单位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

公示结果。

(三)公示结果的使用

凡申报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材料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参评。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申报者的申报材料系伪造、剽窃他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两年内不允许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五章组卷及材料报送

第九条各单位经公示确定申报人员后,要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组卷:

(一)申报材料内容及组卷顺序

1、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3、有效期内的《全国职称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分别贴在评审表内);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

5、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

6、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最高学历证书;

9、各种奖励证书;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论著)(论文、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

11、任现职以来专业 技术工作总结(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上述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及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内容填写要准确,字迹要工整,装订要规范。

2、申报材料每人限装一袋,并填好《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贴在申报材料卷封面上。

3、申报评审材料中所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要由所在单位审档人签字、盖章。

4、各单位在报卷时要一同提交《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三)申报材料报送

依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规定,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查后,被确定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由各级人事部门分别报送相关评委会评审。

1、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经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初审后,报送省职改办复审,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的评委会评审。

2、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各部门和各市职改办审查后,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3、申报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分别由省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查,对确定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4、驻冀中直单位申报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属地管理,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上一级人事(组织)部门出据委托评审函,送当地市职改办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持省部级人事(组织)部门的委托评审函,报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送相应评委会评审。

5、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及驻冀中直单位按省职改办规定的时间、地点由人事职改部门派专人将申报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一次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