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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论文

合作经济论文

合作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一、全球地区主义发展的新趋势

(一)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区域内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越来越大

20世纪90年代,全球兴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截止2001年底,向世界贸易组织正式通报的区域贸易协议(RTA)已经达到了179个。WTO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参加了一个或多个RTA,RTA成员间贸易已占2001年全球贸易的43%。

国家之间通过自由贸易协议促进经济融合往往是基于多种动机,例如,依靠经济融合来防止可能产生的政治或军事冲突;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扩大内部市场,吸引外来投资,增强国际竞争力;小国借助地区组织增强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地位;通过有约束力的自由贸易协议锁定或推进国内改革。关于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是否能实现各国最初的目标,很难得出一致的答案,实际上有一些自由贸易协议已经是名存实亡。然而,在全球范围内新的区域贸易安排还在不断增加,其动力不仅来自成员国本身的利益,而且来自外部的压力。因为多边贸易体系并不能保证所有国家都可以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目前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个最大贸易集团的区域内贸易已经占全球贸易的1/3,而且,欧盟将通过接纳新成员继续扩大区域内市场。在美国的积极推动下,以北美自由贸易区为基础,经济一体化将扩大到整个美洲,形成美洲自由贸易区(FTAA)。正在形成的两个更大的贸易集团的内部贸易已经超过全球贸易的40%(表1)。各国为了避免受到两大贸易集团贸易转移的损害,或者寻求进入这两大市场的捷径,纷纷寻求区域合作伙伴,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地区主义的多米诺效应。

表110+3与各主要区域贸易集团的比较(%)

(待发)

注:东盟+中日韩1995年和2001年的区域内出口比重使用的分别是1996年和2000年的数字。

(二)在多哈回合中寻求分享贸易自由化成果的努力

世界贸易组织接受西雅图会议失败的教训,在启动多哈回合谈判时增加了发展的议题和内容,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分享贸易自由化利益的强烈要求。然而,从目前谈判进展情况看,欧盟和美国似乎并不想就发展中国家关注的农产品贸易等重大问题达成妥协,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能否在谈判成果中得到体现还存在着不确定性。不仅如此,乌拉圭回合的成果也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例如,纺织品贸易协议(ATC)的执行一再被拖延,而且由于进口国采取新的技术壁垒,贸易自由化的成果被打了折扣。如果多边贸易机制不能充分发挥推进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不能使发展中国家分享贸易自由化的成果,更多的国家将转向诉诸地区主义,借助区域贸易自由化来促进和补充多边贸易机制的作用。

(三)区域贸易协议的成员和内容正在发生变化

过去,区域贸易协议成员是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欧盟的成员都是发达国家,南方共同市场、东盟、东南非洲共同市场等则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如果APEC不能算是真正的区域经济组织的话,NFTA是第一个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组成的区域组织。现在越来越多的RTA对话或谈判是在不同发展水平,甚至跨洋国家之间进行的(如欧盟国家、日本与墨西哥之间)。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来说,各国在选择区域合作伙伴时,地缘经济、地区安全和全球经济战略等因素似乎显得更为重要。

RTA有多种形式,其中以自由贸易区(FTA)为核心的制度安排越来越多地被各国所采用。新的自由贸易协议大多超出了货物贸易的范围,服务贸易、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技术合作等内容适应了各国扩大合作领域的需要。因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不仅表现在相互贸易的扩大,而且贸易与跨境投资(FDI)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密切。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建立生产网络,产业内贸易和公司内贸易成为扩大国家之间相互贸易新的动力。因此,通过实行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是相关国家的重要政策选择。

(四)地区主义的经济效应:贸易创造还是贸易转移

对地区优惠贸易安排经济效果的评价是学者们争论不休的话题。通过理论分析和列举案例,有些学者认为RTA的贸易创造效应十分明显,而有些学者则强调不应忽视RTA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实际上地区优惠贸易安排的利益和成本,或者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效应几乎是同时存在的,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都希望获得区域贸易自由化的好处,而担心受到贸易转移的损害也成为各国争相与其它RTA成员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动力。尽管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不断地规劝各国不要让区域贸易安排成为多边自由化的“绊脚石”,但欧盟和NAFTA还在继续扩大贸易集团的范围,在现实面前,他们的说教似乎显得苍白无力。对于各国决策者更有用的建议是,在追求区域贸易安排的经济效率时如何尽量减少贸易转移和原产地管理的成本。

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步入快车道

长期以来,东亚一直是全球制造基地,出口高度依赖欧美市场,区域内贸易发展相对缓慢。虽然90年代东亚区域内贸易比重有所提高,但与欧盟单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以美国为核心市场不同,东亚地区内部贸易的扩大主要依靠产业转移所导致的生产链和价值链延长。日本和新兴工业经济将不再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和生产环节向东亚其他国家转移,扩大了东亚国家相互间元器件和零部件的贸易。日本在资本品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方面继续保持领先,而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生产、组装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东亚产业分工格局的变化密切了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同时也加剧了相互之间的竞争。由于日本调整结构、扩大内需不见成效,新兴市场经济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大伤元气,东亚区域内市场发展放慢,在与欧美两大贸易集团的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现实的压力迫使东亚国家重新考虑多边和双边贸易政策,扩大内部市场规模是许多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动力之一。

(一)中国的积极立场为东亚区域内发展自由贸易关系注入了新的动力

东亚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政治关系复杂等因素始终是建立区域自由贸易关系的障碍,各种双边、多边FTA方案的研究和谈判进展缓慢。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占全球进口和出口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并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流入。东亚其他国家希望

分享中国发展带来的机遇,同时也担心在本国市场和第三国市场上与中国之间的竞争。中国的发展需要政治和经济相对稳定的周边环境,为了消除东亚国家对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崛起的疑虑,通过与东亚各国发展自由贸易关系,开创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局面,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中国总理朱镕基主动建议研究东盟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2001年11月6日在文莱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领导人接受了专家组的建议,就开始FTA谈判达成共识。2002年11月4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东盟—中国峰会上,签署了《东盟—中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在发展区域自由贸易关系问题上的积极立场推动了东亚各国建立区域内和跨区域FTA的进程:2002年1月,日本与新加坡签署了“新时代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JSEPA)”,并且在“10+3”会议期间与东盟就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CEP)和开展双边FTA谈判发表了联合声明;韩国与智利在经过长达4年的谈判之后,也在2002年10月签署了双边FTA协议,正在与新加坡进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同时也在探索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关系。

(二)三个“10+1”是否最优的选择

按照目前的情况,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有可能形成所谓“轴心轮幅”模式,即中日韩分别与东盟建立FTA,东盟成为区域合作的轴心,而中日韩作为轮幅国,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就地缘经济和贸易关系看,中日韩之间的经济联系显然比三国与东盟之间更加密切(图1)。“轴心轮幅”模式至少对中日韩三国来说,不是最优的选择。虽然三国可以分别获得与东盟建立FTA的好处,但三国之间不仅不能得到自由贸易的利益,而且相互之间的贸易和投资关系可能受到贸易转移的损害。

图1中日韩相互出口额占自身出口总额的比重(%)

(待发)

图2中日韩与东盟相互出口额占自身出口总额的比重(%)

(待发)

注:左图正中间的数字代表中日韩三国的区域内出口比重。

数据来源:WTO,东盟秘书处。

对于东盟来说,作为轴心可以通过与中日韩分别建立FTA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吸引更多的投资。不过,由于东盟内部实行“共同一致”决策原则,每一个成员均具有否决权,这大大限制了东盟秘书处的协调能力。实际上,东盟与中日韩就建立自由贸易区进行谈判,并没有一个机构可以代表东盟的整体利益,而是十个东盟国家分别进行谈判,而任何一个成员谈判不顺利,都会影响其他成员的谈判进程,同时与中日韩甚至更多的大国谈判,难度可想而知。不仅如此,由于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内部尚未形成统一市场,与多国建立FTA,原产地管理的成本也会很高。

(三)中日韩应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以“10+3”框架为基础,在东亚国家之间建立全面的经济伙伴关系,对于东亚各国来说都显得越来越重要。长期以来,东亚各国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经济增长是依靠外部需求拉动的,出口贸易对欧美市场依赖程度很高。随着欧美两大贸易集团的形成和继续向周边扩张,已经开始对东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一些国家在欧美的市场被区内成员挤占,份额逐渐缩小。1993~2001年,东亚占北美进口的份额由33.5%下降到28.5%。能否通过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扩大东亚区域内市场,直接关系这一地区稳定和发展,而在东亚区域合作进程中,大国的作用至关重要。

从经济总量看,中日韩是全球第三大经济力量(见表2)。2002年日、中、韩三国总人口为15亿,三国GDP分别居全球第二、第六和第十二位,据世界银行统计,三国GDP总量达57000亿美元,占全球的20%。2001年三国出口在全球的市场份额为11.9%,服务进口占全球服务进口总额的12.4%。此外,中日韩是全球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中、日、韩储蓄率分别为42%、30%和34%,三国现有外汇储备合计约9000亿美元,占全球外汇储备总和的40%,巨额外汇储备为全球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本支持(由于亚洲本地缺乏发达的资本市场,这些储备大部分流向欧美地区)。中日韩经济的一个共同特点是高度依赖区外市场。2000年对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分别占中、日、韩出口总额的36%、46%和35%。虽然,三国相互间贸易比重已从1990年的11%上升至2001年的21%,但同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南方共同市场、东盟等区域贸易集团相比,中日韩区域内贸易均处于较低水平。

表2中日韩、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经济概况(%)

(待发)

注:NAFTA区域内投资的数字为1994年按流入量计算。

近年来,中日韩开始重视并积极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虽然三国分别在谋求同各自的贸易伙伴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不过,由于中日韩之间的制度性合作发展相对缓慢,无论在全球范围内还是在东亚区域内,还没有形成基于共同利益的协调和讨价还价力量。这种状况与中日韩在全球和区域中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也不利于三国之间经济合作的发展。如前所述,中日韩分别与东盟或其某个成员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关系,而三国之间不加强合作和协调,不仅每个国家自身获益有限,而且无法在东亚形成可以与EU、NAFTA相抗衡的区域经济组织。因此,未来10年里,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日韩之间的经济合作。

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路径

(一)建立中日韩FTA符合三国的长远利益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在开展区域经济合作时所采取的模式是多种多样的。东北亚的区域经济合作,比较理想的模式是中日韩共同组成自由贸易区,这一长期目标已经得到三国政界、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同。

一是出于扩大区域内市场规模的需要。实行贸易自由化,消除三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无疑可以扩大相互之间的贸易规模,一个更大的、相对稳定的区域内市场对于三国经济的发展都十分重要。

自90年代初以来,东亚各国对中国的出口依赖度明显上升,这其中固然有产业转移加速导致中间产品贸易量增加的因素,但同时也反映出中国市场内部需求的扩大。目前,中国市场规模已居世界前列。2002年,中国消耗钢材相当于全球产量的1/4;消费水泥占全球产量的40%以上;高速公路居世界第二位;电话用户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上网人数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已经确立了在未来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努力使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中国工业化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将继续扩大内部市场需求,为其贸易伙伴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如果同期中国的进口能与GDP同步增长,预计2020年,中国货物进口总额将达到1万亿美元。中国不仅需要开发内部市场,也需要开拓外部市场。中国对北美和欧盟市场的出口

依赖程度过高,面临两大贸易集团继续扩张产生的贸易转移风险,需要发展与周边国家的自由贸易关系,实现市场多元化。

实现中日韩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对日本、韩国来说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至少从目前来看,中国无论内部需求增加还是出口扩大都会拉动日本和韩国的出口。

二是出于促进三国结构性调整和降低调整成本的需要。目前中国、日本、韩国的经济发展都面临包括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和企业制度等方面的结构调整问题。但是结构调整需要付出代价,在一国内部进行结构调整的成本往往很高,所以不得不放慢改革的步伐。如果在三国之间建立FTA,将促进贸易和相互投资的发展,促进产业的重新布局,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能部分抵消结构调整的成本,进而推动三国国内的结构调整。

在三国之间按照比较优势配置资源,既可以是产业间的,也可以是产业内的。从产业间的分工来看,日本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领域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业和制造业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韩国则将介于两者之间。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会伴随区域内市场的扩大,以及来自内部和外部竞争的加剧,在三国之间重新整合、布局。从产业内的分工来看,在一些高附加值产品和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产业内,三国间将会在产业链的不同生产环节和差异化的产品间开展分工合作。

三是出于地区安全与稳定的需要。东北亚地区的长期和平和稳定是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然而,和平实现朝鲜半岛统一,合理解决中日、韩日之间的领土争端、化解三国之间的历史积怨,需要在三国之间建立相互信任、相互依存的良好关系。当今世界许多地缘相邻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关系,或多或少是出于地区安全的考虑。中日韩三国FTA的建立,可以形成稳定的、深层次的经济联系,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避免在东北亚地区发生政治或军事冲突。

四是出于增强在多边贸易体系中讨价还价能力的需要。欧盟、北美和东亚是全球经济实力最强的三个地区,既相互依存,也相互竞争。然而,由于日本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加上东亚国家遭受亚洲金融危机严重打击,在多边贸易体系中三个地区之间的力量平衡正在发生变化,欧盟和北美的影响力迅速增强,而东亚国家由于出口过度依赖欧美市场,相互之间缺乏协调一致的立场,在多边贸易体系讨价还价中的地位在下降。通过中日韩三国建立FTA,进而实现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恢复全球地区间的力量平衡。在利益一致的领域协调立场,是加强中日韩合作关系的重要内容。在亚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10+3、WTO等国际舞台上,中日韩可以积极寻求共同点,加强协调与配合。例如,中日韩在推动WTO制定更为严格的反倾销规则、防止这一手段被滥用的问题上就具有共同利益。

(二)完善三国间业已建立的政府间对话、协调机制

1999年11月,在第三次“10+3”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首脑举行非正式早餐会,标志着三国首脑定期会晤机制的建立,随后三国财政、环境、科技、经济部长会议机制也相继建立起来。概括起来,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如图3所示。

图3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

(待发)

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中日韩合作机制,是实现建立三国FTA长远目标的重要条件。目前,东北亚区域合作虽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看来,合作水平还不高,实质性的合作还比较少。这与现有合作机制自身存在的一些缺陷有一定的关系。一是民间参与不够。10+3框架下的中日韩三边合作机制是由官方主导,企业界和学术界参与的程度不高,民间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愿望未能得到充分反映。二是虽然形成了多个领域的部长级会晤机制,但各领域合作之间缺乏协调,没有形成良性互动,造成整个合作机制的运转效率不高。因此,加强中日韩合作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完善10+3框架下的三国合作机制(图4)。

图4改进后的中日韩合作机衉

(待发)

首先,可考虑在中韩之间建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CEP),将原有的三边磋商机构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一揽子合作机制,以便加强各领域合作之间的关联性,使整个合作机制更加有效。例如,将某一领域的合作议题提交给一个多部门高官联席会议来讨论,工作效率会明显提高。

其次,应充分联合官、产、学三方的力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在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企业、非政府组织(NGO)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中日韩经济合作长期根植于民间交流,有良好的基础。应发挥民间交流的作用,采取官民并举的方式在更多层面上开展对话合作。例如,建立中日韩三边FTA要基于WTO的有关条款和充分利用10+3的框架,但在制度安排的方式、内容和时间表等方面,三国可能面临着多种选择。要提出可以为各方接受的长远方案,需要政治家的战略抉择和妥协让步,也需要企业家寻找共同利益的所在,更需要学者发挥他们的想象力,超越眼前各种利益集团的矛盾冲突,大胆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三)在三国之间就区域贸易自由化和产业分工的关系开展合作研究

合作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高外向联合驱动模式。并指出通过政府职能作用的合理定位;完善市场、强化市场的引导作用;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共同推动农民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

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充分体现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经济效益,改变农民在农产品市场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业的成本效率和交易效率。通过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农民的议价能力,吸收更多的农民加入组织,改变以往的小农户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交易的频率,降低农民交易成本,将农产品市场从以往的完全竞争市场向区域的卖方垄断竞争市场转变,增加农民分享市场经济收益的份额。

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实现工业化(杨永华,2007),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我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推动力,是促进农业增收增效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趋势良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给予其发展提供了大力的政策支持、立法保障和经济支持。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农民的综合素质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外部发展环境仍不完善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文献综述

(一)国外相关研究

合作经济思想起源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其三大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分别对合作经济思想做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并推动了合作化运动的实践。圣西门提出在合作中应该按照个人能力和贡献分配的思想;傅立叶构建了“法郎吉”和谐社会,充分肯定合作对生产力促进的作用,认为协作制度能使产量增加三倍。在欧文“新和谐公社”的理想社会中,他强调重视专业合作组织。马克思主义在吸收空想社会主义合作思想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合作是一种生产关系。在农业生产上的合作,马克思主要是把合作制作为改造农民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是实现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的一种手段(王庆,2008)。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在这些农业合作社中,收入分配要以按劳分配作为基本原则,必须“把各个农户联合为合作社,以便在这种合作社内愈来愈多地消除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并把这些合作社逐渐变成与全国大生产合作社拥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组成部分”。

西方学者对于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创新,融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博弈论等新内容,从不同侧面论证了合作社存在的合理性和现实性。俄罗斯“社会农学”创始人恰亚诺夫主张家庭农场制,通过分析农民家庭结构对农民农场组织的影响,提出家庭结构决定了家庭经济活动规模的上限和下限,在数量和质量上影响农场的组织状况(恰亚诺夫,1996)。科斯、威廉姆森等的交易费用理论提出通过交易主体(农户)以合作组织形式降低交易成本,将交易成本内部化,提高交易效率。

(二)国内相关研究

目前,关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模式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有无依托主体的角度,分为依托型和无依托型(苑鹏,2001;郭红东,2002);二是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范围的角度,分为生产主体型、流通服务主体型和综合型的合作经济(刘劲松,2004)。现阶段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创新的模式选择主要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社区农民协会模式和股份制合作模式等(向东梅、陈德,2006)。

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的途径,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分为市场自发式模式与政府主导式模式。认为市场自发式实际上就是在市场作用下自发形成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而政府推动型与社会改造型都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自下而上的农民自发组织形成和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动型(刑晓燕)。

制度创新理论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模式大致可分为诱致性制度创新和强制性制度创新。强制性制度创新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制度变迁的主体是国家或者政府,如国企改革。而诱致性制度创新指的是现行制度创新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创新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个)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其主体是个体或者特定的组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对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的分析来看,只有当制度创新需求者新的要求与上层决策者的收益预期趋于一致时,制度创新的新均衡才会形成。

我国各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各有不同,东部地区主要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中部地区主要是能人牵头型、西部地区主要是政府主导型模式(王新利、李世武,2007)。吴素芳(2008)对宁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中,提出政府推动的外生型发展模式、“专业大户+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支部+协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股份合作的组织发展模式等。

双高外向驱动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问题,而目前我国更多的是农户与其他经济主体联合进入市场的合作行为模式,常见的是“公司+农户”模式,但该模式存在如下缺陷:多数契约为附和契约、买方垄断、企业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等。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可以分为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政府部门带动型等。按运行机制,可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大类型(黄祖辉、徐旭初,200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需要内外机制的共同推动,尤其是社会政策的支持是第一位的(杨团等,2007)。

双高外向驱动型模式综合考虑市场、政府以及对外开放经济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模式的驱动作用,重点突出开放经济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诱致性拉动作用,通过市场驱动、政府推动和开放经济拉动联合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快速有效发展,是在二维度整合模型基础上拓展的三维度模型。李燕萍,涂乙冬(2009)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构建了市场调节、政府宏观调控的二维度整合模型,将其发展模式分为:双低驱动型、市场驱动型、政府驱动型和双高驱动型。认为双低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呈高度负相关关系,而市场驱动型模式与经济发展水平呈高度正相关关系。他们主张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二者的共同作用。

双高驱动模式是建立在市场制度比较完善以及政府职能高效的基础上的理想模式。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在从双低驱动模式向市场驱动型或者是政府推动型模式转变,最终达到双高驱动型模式,但是双高驱动型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很少。该模式结合了“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要求政府在各种税收、金融、土地流转、制度、法规上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足够的扶持力度和发展环境,加强对合作经营管理的监督。同时要求市场机制比较完善,通过价格杠杆诱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发展模式并遵循内部治理机制,通过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使社员总福利达到最优。

双高外向联合驱动型模式(见图1)是在双高驱动模式的基础上,加大市场的开放程度,实行走出去的策略,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国内市场提高其知名度,打造知名品牌,并逐步走出国内市场,增加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同时,还要实行引进来的策略,即通过不断开放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吸收国外知名企业加入组织,形成一个跨国跨区域的大型合作组织。

结论和建议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选择应该与该区域的资源禀赋相匹配。资源禀赋不仅会影响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的组织的规范程度、结构的联结度,还会影响到组织的行为边界等方面。如果经济资源充裕、人力资源优良、市场规模较大,则倾向采用规范度高、结构紧密、统一实施管理与协调的实体性组织模式来运作经营;如果地区的经济资源约束较强、人力素质偏低、市场发育迟缓,则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的模式应采取灵活、规范度低、结构松散的、规模较小的组织类型;后者通过持续的发展和积累,在其经济能力和组织达到一定水平和规模时,存在向前者转化的组织行为动机。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选择不仅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资产专用性等因素,更应走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模式。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既要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也要增加市场的作用力,同时也有必要投身于国际市场,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应该加强对合作组织的立法建设、扶持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于我国地区差别较大,统一的发展模式反而不利于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区域的比较优势,选择理性的发展模式,完善其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区域,应该选择政府驱动型模式,并逐步过度到“双高驱动模式”,从而进一步发展为“双高外向驱动模式”。而在外部环境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尤其是外向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应该选择市场驱动型模式,达到“双高外向驱动模式”,充分利用外资优势,引入外资企业加盟,拓展国外市场。积极鼓励相邻地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打破区域的界限,促进规模经营的实现,拓宽组织的活动空间和服务功能。

参考文献:

1.杨永华.发展经济学流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

2.韩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3.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李燕萍,涂乙冬.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研究——一个二维度整合模型.理论月刊,2009

5.王新利,李世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7

6.韩俊.调查中国农村.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

合作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一)从总体情况看,中韩两国经济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十分广阔。中韩贸易总量增长非常快。1992年贸易额仅为50亿美元,2006年达到1343.1亿美元,增长近300倍。中韩贸易在2005年时即达到1119.3美元,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的第三个对华贸易超过千亿美元的国家。去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向韩国出口最多的国家。两国贸易目前已年均26.2%的速度增长,今后即使按15%的速度增长到2010年就可达到2000亿美元。目前,韩国是中国的第六大贸易伙伴、第六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而中国则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国。在韩国,每两家贸易企业中就有一家和中国进行贸易;而在中国,每三家贸易企业中就有一家同韩国进行贸易。可见,中韩贸易发展分别快于中日、中美贸易的11年和9年时间。有人说美国和日本才是韩国最主要的经贸伙伴,而实际上,中韩贸易额已接近韩国对美日贸易总合。

21世纪以来中韩贸易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两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国经济增长年均在10.1%,韩国经济年均增长也在4.7%的水平。经济的快速增长,不仅为各自的出口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也为扩大进口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随着两国领导人的频繁互访和人员往来的增加,两国关系全面发展,韩国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两国正在研究建立FTA关系,为双方的经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合作环境。三是韩国商品竞争力强,与其它国家和地区相比,韩国很多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在价格上较适合中国市场,售后服务也令消费者满意。四是中国加入WTO后,市场更加开放有利于对外经贸的发展。五是近年来韩国企业对中国实际投资一直处于较高水平,带动了韩国产品和相关零部件对中国出口的急剧增加,同时在中国生产的产品也返销到韩国市场,增加了对韩国的出口。

(二)两国的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从原料型向制成品方面转化,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方向提升。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韩贸易,韩国主要向中国出口工业产品,而进口中60%是工业产品,其它是农产品和原材料。90年代末以后,韩国队中国的出口中的工业产品占85%,中国对韩国出口中的工业产品约占75%。贸易结构发生了以进出口工业产品为主的变化。这表明两国贸易由产业间贸易逐渐地转变为产业内贸易。

(三)贸易逆差不断增大。1992年贸易逆差为2.2亿美元,到2007年达到476..2亿美元,14年增长200多倍,至2007年,中方逆差累计达到2209亿美元。尤其是2002年来,中方贸易逆差更是每年几乎要增长100亿美元以上,韩国开始成为中国最大贸易逆差来源国。中韩之间的逆差产品以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顺差产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韩国的统计也表明,自2003年起,中国已经成为韩国仅次于美国的最大贸易顺差国。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不断增加的原因:一是结构性因素,世界性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生产向中国转移,而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依靠从韩国或日本进口,加工组装后的产品在出口到欧美等国家。二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从韩国的进口大大增加,而对韩国的出口增长则赶不上进口的增长,如2007年对韩国出口虽然增长26.1%,而进口在连续几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又增15.6%。三是中国企业对韩国市场的开拓不够,不能根据韩国市场的需求特点、消费习惯,在中国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对韩出口。四是韩国企业注重向中国出口,却对从中国进口不很积极。中国商品物美价廉,使韩国市场所需要的,但是在对韩国出口时却遇到很多困难,既有关税方面的原因,也有非关税方便的人为限制等,很难进入韩国市场。

实际上,两国在贸易上完全可以实现均衡发展,因为在进出口商品中,80%以上是工业制品,说明双方互补性强。只要双方在积极扩大出口的同时,也注重从对方的进口,完全可以实现均衡发展。

二、中韩经贸前景展望

首先,适当缩小中国对韩贸易逆差。应当提高韩资企业在华采购率;调整对韩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拓宽对韩贸易范围,提高具有比较优势的高薪技术产品出口,如机电产品、新材料、生物工程产品等。还可以通过加强磋商来取消对中国进口产品采取的歧视性措施,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平和减少关税品目和相应取消非关税壁垒。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扩大出口的一个前提条件。因此,我国企业在通过引进国外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更应该注重消化、吸收。通过消化吸收,并在其基础上进行资助创新,使得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凸现,从而实现真正意义的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其次,推动投资合作领域向更高层次迈进。一是注意调整韩国企业的投资方向,近期以钢铁、汽车、石化、电子电气、纺织、通讯、机械为主;中长期将突出航空、汽车、通讯、原子能发电、高清晰度电视机、传真机、大屏幕彩色电视机等产业的合作,还将在资源开发、金融、运输、服务、高科技等领域进行合作。二是继续改善韩资企业的规模结构,提高大企业集团来华投资的积极性,并加强中韩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合作。三是投资方式应当更加灵活,可以采取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联合投资、中小企业联合投资、多国合资等方式;推动大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上下游企业之间配套协作,在IT、汽车、电子、石化等领域在加强研发合作;中韩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企业模式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在技术转让、市场共享、人力资源等方面扩大合作。

第三,自由贸易区建立可以为双边经贸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如果自贸区谈判可以进行,农产品等敏感产品也可以有一个磋商平台;自贸区的建立也将会产生直接投资的创造效应从而导致两国双向投资增加,尤其金融和电信、保险业、证券业等服务也领域,投资便利化的磋商将使韩国增加对这些领域的对华投资。基于日益紧密的经济合作基础,两国的制度性合作即建立自贸区的要求已经提上日程。两国研究机构和学者对中韩自贸区研究不断深化,交流不断加强。2005年3月启动的“中韩自贸区可行性民间联合研究”已经顺利结束;作为继续项目,中韩2007年初共同启动了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研究涉及建立中韩自贸区的宏观经济影响、自贸协定的涵盖领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对产业的影响以及敏感产品和敏感领域的处理方式等问题。

最后,按照“十一五”规划,中国将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等战略,两国应当把握合作机遇,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促使两国经贸更加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哲:对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思考,《技术与市场》,2007年第1期

[2]孙增艳: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及前景分析,《理论界》,2006年第1期

[3]龚克瑜: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难点和解决思路,《太平洋学报》,2006年第1期

[4]李向阳: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非传统收益,《国际经济评论》,2005年第5期

[5]王丰、柏童:东北亚区域经济合新发展、主要难题及对策,《台声》,2006年第1期

合作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在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技术进步和跨国公司的推动下,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和经济一体化在不断突破国家和地域的限制,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的跨国界流动的规模日趋扩大,国际分工日益加深,世界市场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效率不断提高,各国、各地区间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深。正是基于对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和作用的深切感受和发展自身经济的强烈愿望,各国、各地区不管国力强弱,不论社会制度和文化差异,都在试图逐步融入到全球化进程中,因而也就更加重视全球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

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是WTO成员,目前已达144个,成员间贸易额占全球贸易额的90%以上,这样就使它具备了根据全球化要求和国际贸易发展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全球通行的交易规则的能力和条件。 作为当今世界处理贸易问题的重要国际组织,WTO在以往的实践中,在所有成员的配合下,卓有成效地履行着它的基本职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基本规则并监督成员执行。WTO也成功地组织了多个国家的贸易谈判,为建立公共的国际贸易秩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微观经济活动中为促进贸易的公平进行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帮助和评断。WTO运转以来,以其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和实践,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WTO要求各成员实施统一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不分大小,实行非歧视的贸易待遇原则,给予外国货物国民待遇,保护知识产权,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主张公平贸易和公平竞争。WTO的这些基本原则已为全球各国、各地区所接受,成为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有机组成部分。

如果说GATT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把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协调起来,追求国际贸易的良好秩序的产物,各国、各地区都视之为同国际经济体系联系与合作的重要桥梁;那么,当这个组织演变到WTO以后,就不仅仅是联系国际经济的简单通路了,当然它仍有这个作用,但这时的WTO本身就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或者可以这样讲,它本身就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和舞台。它现在的方式、运行机制就是为经济全球化而设计的。

让我们来看一下乌拉圭回合的19个协议,就很容易理解了。19个协议浩如烟海的条文,对全球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做了相当全面的规划,其精细与具体可谓无微不至,不仅WTO成员奉为至典,WTO以外的国家也不能等闲视之。当贸易专家们不时翻阅这个1995年文本的时候,参加多哈部长会议的贵宾们已经着手环保等更深层次与贸易有关的立法 了,人们当然还无法评估本次回合的成果,但有一点已经不容置疑,那就WTO为了国际贸易秩序的优化,为了从次优逐步过渡到最优,在严格监督现有环境的同时,还在不懈地推进新的立法。 不仅如此,WTO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作用还突出表现在它对各成员的国内立法产生了强制的影响。这就是各国在国内涉外经济立法和经济管理实践中必须坚持法律的一致性和透明度等基本原则。

法律的一致性是指禁止颁布与入世承诺相抵触的法规,这意味着不能通过与WTO规范相悖的法规。 公平地执行WTO规则是建立世界贸易秩序的又一基石,这一原则不允许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存在不平等的竞争和垄断。 透明度要求全面公布并提供与贸易有关的现行法律、规则和措施,其目的在于可使成员清楚地了解制度信息、准确评估贸易环境,可见,透明度也是法律一致性的必备条件。

二、FTA的贸易创造效应成为全球贸易新的增长点 各国、各地区出于深化国际分工和合作,配合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已不甘于WTO所形成的次优原则和秩序,主动从双边交往和局部地区间的联盟寻求更大的便利和自由化。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 FTA无论是数量还是进程都变化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底,全球已经完成和正在商谈的FTA总量已近50个,其中双边的FTA占90%;区域性的FTA绝对数量虽少,但影响深远。下面我们先简略描述在当今全球经济和区域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的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情况,来看FTA的作用。 1985年6月欧共体发表白皮书,提出欧洲经济共同体于1992年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大市场,实现内部商品、服务、资本和人才的自由流动的考虑。1986年2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各国签署了《欧洲一体化文件》。该文件规定在1992年年底正式实现12个国家间统一市场。事实上,经过6个年头的努力,到1992年底,作为这个目标的重要标志,三个“自由流动”得以实现。

一是商品自由流动:取消共同体的商品在相互边境间的全部检查,统一商品技术、卫生标准; 二是资本自由流动:公民可在各成员国自由存款、贷款和投资,取消外汇管制; 三是人员自由流动:公民在欧共体内可自由迁徙,他国公民享受本国公民同等待遇,相互承认居留权、学历和技术职称。 在这个基础上,欧共体成员继续努力,1992年又正式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决定成立欧洲联盟,确定在上世纪完成单一货币、建立中央银行。如人们所见,随着欧元的启动,欧盟经济一体化建设进入到了更高的阶段,此时的成员间,已经具备了完全的贸易自由和便利。

1991年2月,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公布了推进自由贸易区的设想,同年,三国之间开始了协议谈判,在一年零两个月的争吵之后,于1992年8月达成协议,同年12月三国分别签署。 1994年1月1日三个国家正式步入自由贸易区,三国约定15年之内逐步取消货物和劳务以及资本流动的所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经过努力,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基本的优惠安排:

一一美国、加拿大对墨西哥的出口的工业品和农产品的65%已经在2000年前实现了免税。 一一美国、加拿大对墨西哥出口的汽车整车关税已经减半征税, 2000年前已实现了取消75%汽车零件出口的关税。

一一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实现了汽车必须包含62.5%的北美制造的零件可以享受减少关税的优惠安排。

一一墨西哥逐步开放对美国通讯设备及服务的投资限制。

一一墨西哥取消对美国、加拿大农产品实行的进口许可证,使美国农产品的出口的25%获得了基本保证。

一一美国、加拿大逐步取消对来自墨西哥的纺织品和服装的限制。10年内实现没有壁垒。

一一墨西哥对美、加开放金融市场,经过6年的过渡期,美加银行、证券公司都可以在墨设立独资的分支机构。

一一2000年前已经开放了包括金融领域在内的所有资本市场。

一一三国间的货物跨境运输为贸易的便利和自由提供了支持。

一一三国一致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当然,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开放进程还在继续,自由化程度还在逐步提高,较之欧盟确实存在很大差别,但即使如此,我们从上述两个自由贸易区已经实现的目标中,仍然可以感受到它对经济和贸易的积极作用和促进效果。 首先,自由贸易区的商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度已相当高,在商品贸易上,不仅不能存在关税壁垒,就是比较复杂的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也都有了明确的时间表。 其次,为了实现区内贸易便利化,成员在开放投资、人才、技术、服务等领域上予以全面合作,贸易自由已逐步演变为经济一体化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各成员原来追求的贸易便利化目标确实得到了实现,但成员很快就把这一成果作为推进区内经济一体化的手段,区内的各项安排产生了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虽然从其本意上是为促进区内的经济快速增长,但作为结果之一,区内的贸易以其独到的便利条件迅速增长,作为一个新的增长点带动了全球贸易的迅猛发展。

第三, FTA间的攀比和竞争,使成员经济主权的让渡范围越来越扩大,欧元的启动把这一苗头发挥到了极至,人们现在考虑的已不再是自由贸易区的意义和重要性这一系列原则问题,摆在日程上的是如何推进并尽快取得成效。 凡此种种,自由贸易区便利的自由的经济结构对区域乃至全球的经济产生的影响已经不言而喻。 第一,FTA促进了区内经济和贸易增长。

综上所述,内部贸易壁垒的逐步消除及自由流通的实现,将促进内部经济和贸易的增长,同时生产要素将得到不同程度的自由流动,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也更趋合理,规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根据测算,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分别给各成员带来利益,节约了开支。 如欧盟在实现了商品、服务、资本和人才自由流动后,可从取消的壁垒过程中获益3000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增长5%,物价下降6%,公共费用减少20%,工业成本下降7%,增加200 - 300万个就业机会。 北美自由贸易区也同样使三国获利。美国可因此得到1715万个新增就业机会,对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增加100亿美元。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以后的数据也说明了三国是受益的,贸易出口都有明显的增长,墨西哥年增长率最高达20%,其次是加拿大10%,美国是5%. 第二,影响世界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流向。 战后,世界商品和资本的流动一直集中在发达国家之间,FTA的产生和发展,将加剧这种趋向。以发达国家为主建立的FTA如上述的两个,由于区内逐步清除各种壁垒,生产要素的流动必然加速,各种资源的利用和配置更趋合理,从而使相互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更为紧密。

FTA是区域间经济联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同时也要看到FTA的产生又进一步加深了这一联系。仅以资金和技术的流动就可说明,在FTA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明国的主要使用者都集中在发达国家,因而对科学技术尤其是新科技的吸纳能力也是巨大的,这样就势必造成了资金和技术首先是流向发达国家,之后才是流向区内的发展中国家,真正流向区外发展中国家的就很少了。

近年来,人们对FTA的作用和优势认识得越来越清楚,FTA的优化机制对非成员的吸引也很明显,这就引起了区内外合作的问题。为了分享FTA的利益,FTA以外的国家都在积极寻求与其开展合作,这样就出现了FTA之间相互投资和技术交往以及贸易交流,特别是为了绕过FTA的贸易壁垒,区外国家的投资设厂成为最普遍的进入方式。近二十年来的跨国兼并、战 略重组之所以发展很快,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第三,FTA所固有的排他性对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FTA的基础就是内部开放市场,相互提供优惠,这样的结果是以区内不断扩大和增长的贸易取代与区外国家的贸易,区外的国家和地区不能享受区内的种种优惠,从而导致外来产品的竞争力下降。如欧洲以共同农业政策为支柱的农产品统一市场就是一个典型的排他性很强、贸易保护主义色彩很浓的市场。

同样,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运行中,随着墨西哥产品对美输出的大幅增加,亚洲地区的电子产品和纺织品出口美国势必遭受巨大冲击。 三、FDI带动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包括国际贸易的法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进入到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加快,世界经济形势似乎变得越发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各国政府竞相以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贸易和投资壁垒大幅削减,全球和区域范围的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跨国公司在国际范围内转移资源、扩张经营、全面开发市场已经非常便利。 据《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等权威统计,目前世界上约有5万多家跨国公司,其海外分支机构达30余万家,累计跨国直接投资总计约4万亿美元,其中30%是由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控制,由这些投资所创造的商品销售额,比世界出口总额还要多。2000年,跨国公司海内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达6.5万亿美元(其中30%是公司内部交易)。

各种数据都清楚地表明,跨国公司带动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增长,而且成为推动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强大力量。 我们从既往的跨国投资实践中已经看到,跨国公司大规模向各地区渗透,进行跨国生产、经营和销售,大大促进了生产的国际化。跨国公司采取全球经营的战略,不仅增加了东道国的对外贸易量,而且所开创的以公司内部分工为特征的国际生产一体化体系,因其大大减少“交易成本”,使母公司分支机构间的内部贸易量急剧增长,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增长中的重要构成。 据统计,上世纪70年代跨国公司的内部贸易占世界贸易的20%;八九十二年代这一比重上升至40%.目前世界贸易总量中有70 - 80%与跨国公司有关,而且这种趋势还有进一步扩大和发展之势。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各成员通报其与此相关的法规中存在的限制情况,并要求各成员根据确定的时间表在最长7年时间内取消这些规定。可见跨国公司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不断加强,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制度保证。

作为90年代末最突出的全球经济现象之一,跨国公司的购并重组不仅对跨国投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同样对世界贸易的作用也是巨大的。在十多年的时间里,我们已经亲眼目睹了全球企业的兼并风潮,十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美元的资产和股本在一夜之间易主,存续几十年、甚或上百年的公司、企业,一纸合同就改朝换代。从曼哈顿到地中海,从传统的制造业到充满高科技成分的IT产业,还有老牌的商业银行都在洗牌之中。 但这次兼并浪潮席卷之处仍以欧、美为主,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几未波及,即使在发达国家中,也情况不同,美国是这次兼并浪潮的最大目标,同时也是自身兼并活动最活跃的国家。与70年代的那一次“把企业作为一件商品”的兼并不同,这次兼并主要是基于公司的长远的全球的经营战略考虑,目的主要在于扩大规模,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优势互补,通过跨行业、产业的混合兼并,降低经营风险,避开贸易壁垒,开拓全球市场。更为引人注目的是政府推动、金融界积极参与,形成了全方位的推动兼并的大环境。 之所以要关注跨国公司的全球兼并,首先是由于它对全球经济产生着现实的与潜在的影响。毫无疑问,新一轮的兼并改变了国际资本的流向,推动 国际资本在发达国家中的流动,这对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造成很大困难。

其次是兼并与重组加速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有的和正在形成的贸易壁垒在兼并浪潮的冲击下已土崩瓦解,很难发挥作用。可以说,全球跨国企业的兼并在某种意义上加速了经济全球化,使许多国家之间,双边范围乃至多边场合久拖不决的问题变得容易解决。 再次是企业兼并增加了跨国公司的力量,扩大了他们占有市场的份额,使得国际贸易格局更加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四、电子商务所提供的交易平台迫使既定的国际贸易格局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 随着国际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适应国际贸易数量和规模的迅速扩张的需要,90年代后半期产生的电子商务一经问世,就以不可逆转的势头为世界贸易搭建起了快速运行的平台,特别是在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大力推动下,电子商务已成为本世纪国际贸易发展最具前途的领域之一。

在1995年以前,全球电子市场交易额几乎可以忽略不论,但到1997年就迅速达到约300亿美元,到2000年为2500亿美元。专家估计在21世纪的前十年里电子商务市场完成的交易额将以每两年翻一番的速度超速发展,到2010年,交易规模约为10万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将占1/3的比重。如果再划细一点,届时欧盟的网上出口交易将可能达到4万亿美元,美国可能在2万亿,日本在1万亿,亚太地区约15万亿美元。 人们还能看到,在进行电子交易的同时,各国、各地区已将传统国际贸易领域内正在进行的全球制度化建设的思潮同步应用到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上,世界有关贸易组织、经济组织和致力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发达国家都同样非常注重电子商务运行规则的建设。这个在国际贸易领域内,经过几十年间成千累万件交易实践才令世人基本认识的道理,在电子商务这个虚拟的交易产所内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实现了。

当然,由于电子商务平台自身运行的高技术特点,其规则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但应当讲,人们的这一努力方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而且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 如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WTO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全球电子商务宣言》、WTO总务理事会通过的《电子商务工作方案》,OECD召开的电子商务部长级会议以及电子商务全球对话形成的《巴黎倡议》都是国际范围内进行电子商务规则建设的可喜成果。 又如美国的《全球电子商务政策框架》、《关于电子商务最佳实施方案调查的总结》、《互联网免税法案》,欧盟的《欧洲电子商务倡议书》,英国的《电子商务-英国税收政策指南》,亚洲国家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比较框架》等都是从本国能力和利益出发完成的单项立法,虽然还不系统,但是对解决目前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障碍还是有积极作用和针对性的。

合作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一)二元经济结构及其转换的标志

最早将“二元结构”作为一个专门术语用于分析社会经济现象的是荷兰经济学家J•H•伯克(Boeke),他在对19世纪荷兰属地———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在《二元社会的经济学和经济政策》(1953)一书中首次提出“二元结构社会(DualSocieties)”的概念。继伯克之后,1954年,美国著名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Arthur.Lewis)在《无限劳动力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模型,提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着性质不同、成熟度不一的传统和现代两个经济部门,系统地分析了伴随着劳动力的转移二元经济结构的消长和变动过程。从理论上讲,工农业两大部门劳动生产率相对差距的缩小和劳动力的转移是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重要标志。最初,刘易斯构建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认为,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关键在于发展城市经济,然而其“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假设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此后,西方众多学者对二元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入和广泛的研究,二元经济理论模型也出现了从古典向新古典、凯恩斯主义的转变。1961年,费景汉(JohnC.H.Fei)和古斯塔夫•拉尼斯(GustavRanis)在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建立了费景汉-拉尼斯模型(Ranis-FeiModel),从发展的角度提出:当自然经济由于过剩劳动力的存在和流动进入二元经济时代之后,劳动力无限供给状况会逐渐消失,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会引起农业产品的减少,可以通过农业生产率相应地提高,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商业化,从二元经济阶段进入现代一元经济阶段。随后,美国发展经济学家乔根森和托达罗表达了相似的观点,认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破解二元经济结构的过程中,发展农村经济也非常重要。

(二)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我国是在原有传统落后的经济基础上实施赶超型发展战略建立起现代经济部门的。历史上形成的城市和乡村隔离的发展模式,再加上20世纪50年代后推行重工业优先和计划经济时代“抽农补工”、“以乡养城”等城市偏向政策,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步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直接诱因是落后的农业与发达的非农产业之间的生产率差异,这一差异必然表现为二元对比系数偏小,即农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重太小,而吸纳的劳动力人数占就业总人数的比重又过高。据统计,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通常为0.31~0.45,发达国家一般为0.52~0.86,1978~2011年中国的二元对比系数平均为0.21,一直徘徊在0.15-0.25之间(除1984年达到0.266),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1980~1990年间我国二元对比系数基本保持在0.20以上,1993年下降至0.1898,1996年回升至0.20以上,达到0.2403,然而此后连续7年快速下降,2003年降至谷底,仅为0.1521。2003~2011年间逐渐回升,但基本上维持在0.15~0.20之间。这说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是我国的根本国情,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且结构转换速度缓慢。

二、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和转换面临的困境

从理论上说,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出现是后起工业化国家无法跨越的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现代经济部门,引领传统部门的创新和现代化,这一点从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得到印证。然而,长期存在并不断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中国传统农业部门的长期落后,使农业劳动者在利益的驱动下过度流向城市,造成农业的萎缩和城市的加速膨胀。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讲,伴随着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变动引发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优势逐渐消失,继续保持二元经济结构发展已经不现实。而长期发展滞后的农业经济部门,也为中国城乡经济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换设置了必须跨越的障碍。

(一)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继续发展的困境

从理论研究和各国的工业化实践来看,几乎所有的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国家和地区,农村劳动力剩余都是一个基本特征。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庞大总量和高比例也是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经过30多年的人口出生规模控制和自由流动,农村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局面已经悄然改变。据联合国对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测算,1950-2010年间,我国0-14岁人口比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累计下降了16.15个百分点,其中0~4岁下降7.5677个百分点,5~9岁下降4.6976个百分点,10~14岁下降3.8865个百分点;而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在1960年后逐步上升,这种上升趋势在1980年后愈加明显,2010年我国65岁人口比例与1950年相比累计上升了3.87个百分点。这反映出建国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出与人口老龄化相伴的少子化趋势,这种趋势也将直接改变未来劳动力供给的总量和结构。1950~2010年间15~64岁的劳动人口比重总的来看呈现上升趋势,累计上升了12.28个百分点,但上升趋势非常明显的人口集中在40~64岁年龄段。与1950年相比,2010年40~44岁、45~49岁、50~54岁、55~69岁和60~64岁人口比重分别累计上升了3.05、2.23、1.62、2.04和1.06个百分点。相对而言,15-39岁年轻劳动力人口比重上升态势则相对缓慢,2010年相比1950年,累计上升了2.28个百分点。特别是1990年之后,只有30~39岁人口比重略有上升(增加1.2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虽然劳动人口比重在过去的60年间呈现增长趋势,但是年轻劳动力的比重增长缓慢。郭熙保等(2013)指出,我国15~24岁人口在2010年达到峰值,2015年将减少到不足2亿,占总人口的比例由2010年的16.9%下降到2015年的14.3%。而55岁以上的老年人力资源由2005年的1.02亿增加到2010年的1.34亿,2025年达到2.05亿。高龄劳动人口的迅速增长将会导致劳动参与率下降,对劳动力供给量的不利影响可能大于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的变化。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总规模将会在2030年之后逐渐减少,并且15~24岁的低龄劳动人口迅速萎缩,而高龄劳动人口增加迅速。这种状况表明,即使在劳动力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未来年轻劳动力的供给仍将萎缩。在劳动力总体规模变动的同时,二元经济体系所依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也由于城乡人口迁移和流动逐渐减少。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城乡市场化改革加速的条件下,我国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形成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现象。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估计,1983年我国跨乡镇劳动力流动人数只有200万,1989年增加到3000万。按照农业部的估计,1993年已经高达6200万,2000年为7550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1年外出农民工数目就达到了8399万,2002年超过1亿,达到10470万人;2003年超过1.1亿,达到11390万人,2005年超过1.2亿,达到12578万人;2006年超过1.3亿,达到13212万人;2008年超过1.4亿,达到14041万人;2010年超过1.5亿,达到15335万人。几乎每两年外出打工的农民数量就会增加一千万,2012年更是超过了1.6亿人,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达到16336万人。若包含本地农民工数量的话,2008年就超过了2亿人,达到22542万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更是高达26261万人。这其中不少农村家庭是举家外出打工,如2008年,外出农民工中举家外出农民工达到2859万人,2009年增长至2966万人,2010年继续增加到3071万人,2011年达到3279万人,2012年达到3375万人,均占当年外出农民工总量的20%以上。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农业剩余劳动力从生产效率较低的传统农业部门流入生产效率较高的现代工业和服务业部门,能够加速城市的工业化进程,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但是这种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乡非农产业的流动,无疑将导致农业务农劳动力和剩余劳动力规模的急速减小和过度流失,再加上人口年龄结构变化所引致的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必然产生了一个根本改变二元经济条件下劳动力无限供给特征的后果,即传统农业部门劳动力出现短缺。显然,当前的中国已经不能继续依靠劳动力数量优势保持二元经济结构下的继续发展。

(二)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障碍

中国虽然仍然处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模式下,但是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无限供给的优势逐渐丧失,逐步开始向一元经济模式进行转换。但是,这种转换的过程并不是自然而然的,需要突破现有的农业经济发展困境。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确立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村生产关系得到了调整,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农村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至于农户小规模经营无法解决的外部规模经济问题则由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来承担。改革初期,由于农业发展的滞后性,多数集体经济无法充分发挥统一经营的作用。加之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导致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农户农地规模偏小且碎片化程度较高,致使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效益不高。据统计,当前我国户均仅0.55公顷耕地,且平均每个农户拥有9块土地。虽然从历史上看土地零碎化是适应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生产特点的,但是这种零碎化如果超过了一定的临界值,将不利于技术扩散和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降低了农业劳动生产力,强化了农户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根据世界银行(2013)公布的中国农业工人人均增加值(Agriculturalvalueaddedperworker)计算出的增长率,可以发现,虽然1980-2012年中国农业工人人均增加值的增长速度一直在上升,但是这种上升的势头在2000年和2010年前后都进入一个趋缓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情况下,会进一步造成农业投资收益的下降和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这是由于,这种举家外出农民工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农业的空心化和内卷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村精壮劳动力大批外迁,老弱妇孺成为种粮主力将直接导致我国传统农业受挫。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的《2013-2022年农业展望》报告预测,未来十年中国粮食产量增速将有所放缓,主要是受农村劳动力投入质量下降、人力成本渐高以及耕地质量下降等因素影响。将严重阻碍中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进程和农业部门生产力水平的提升,进而成为中国二元经济结构转向一元经济结构面临的困境。由此可见,中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关键在于农业部门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是农业部门生产效率提高的重要方面。

三、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理性选择: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从当前中国城乡经济发展现实看,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是中国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转化的理性选择。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农村稳定发展

农业生产的生物性特征决定了家庭一直是作为首选的生产经营单位而存在,这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的特殊联系能够使得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和激励兼容的特征。因此,相比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模式,能够在稳定农户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实现规模经营,这样能够充分发挥家庭作为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优势,同时也能利用合作经济的形式弥补小规模农户生产经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的局限性。即使农民脱离土地(将承包土地入股农业合作社),进入城市非农产业短暂打工,仍然能够有效保障农民在乡村的财产所有权,解除外出务工劳动力顾虑,最大限度地激发务工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农村的稳定发展。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

农业是一种外部性很强的产业,特别是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供给、生产技术创新和产品的销售等,具有显著的外部规模经济。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前提下,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方面。与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相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消除小农生产的弊端,以市场为导向,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有效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按照自愿参加、共同经营、民主管理、收益返还的合作制原则运行,能够有效解决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绩效考核困难,结合各地农业发展阶段、资源禀赋和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创新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提高农业部门生产效率。

(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推动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虽然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体规模正在不断下降,然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将会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并推动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二元经济转换提供条件。一方面,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能够将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集中,实现农业的规模生产和经营,突破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方式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将一部分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彻底转移到非农产业之中。另一方面,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能够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形成“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运作模式,有效地衔接农户和市场。这种产销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减少了市场交易成本,从生产原料采购、资金筹集、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实现一体化,为农民提供非农产业部门的就业岗位,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其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成员生产经营的同时还会鼓励成员之间分工协作、智慧共享,为农户提供各个方面的技能培训,组织农户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推动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为解决劳动力转移时面临的供求结构性矛盾创造条件。综上所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是我国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在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框架下,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兼顾中国农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有利于新时期农业生产经营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是转换城乡二元经济的有效途径和理性选择。

四、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数量规模不断扩大。然而,要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二元经济转换中的作用,还需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1.应通过立法和出台政策规范,促进各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中国目前只有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现实中不断涌现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发展的依据而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因此,要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过程中的功能,就应当加快立法和出台相关指导条例,以规范和促进各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加大资金和人力资本支持,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经营。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没有外部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从资本投入角度来看,在不断加大财政支持的同时,还应当鼓励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实用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金融支持途径,积极稳妥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全面的资金服务,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规模经营。除此之外,从人力资本投入角度来看,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加强农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化,实现人力资本的有效激励,解决合作社人力资本相对缺乏的问题。

3.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全面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