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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仓储工作总结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默默崛起

据长期从事物流金融服务的专家、湖南星沙物流投资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王跃文介绍:“早在一百多年前,物流金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就已获得广泛的发展。现在依然是该地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一种主要方式。占据了美国金融市场三分之一的业务份额。我国的仓储质押融资业务最初起源于广东、江苏、浙江一带,主要分布在生产制造企业、物贸业密集的地区。当时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主要还是商业银行,如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据悉。现在我国主要商业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开展了物流金融业务。而国内首家成立贸易融资部的深发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已占据其资产业务的一半以上。

尽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物流金融的概念在国内还没有统一。通常与物流和企业融资相关的金融服务被宽泛地称为物流金融。其表述形式还有库存商品融资、仓单质押、物资银行、物流银行、融通仓、货权融资等。物流金融一般包括三个主体:融资企业、银行和物流公司。其中,融资企业以货权质押的方式获取贷款,向银行支付贷款利息,向物流企业支付监管费用;银行向融资企业提供资金,并收取利息作为收益;物流公司提供融资企业质押物的监管服务和仓储管理服务。并获得相关收益(参见图1)。

物流金融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创新,传统的物流结算金融、物流仓单金融和物流授信金融三类主要产品又派生出许多个性化的模式。同时,物流金融不断向核心客户企业的上下游延伸,形成高端的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改变了过去银行对单一企业的授信模式,银行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其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出最终产品,到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参见图2)。

目前,能提供物流金融服务的物流公司除了中储、中外运、中远、中铁现代物流、广东南储等大型企业之外,许多有一定实力的物流企业如速传物流。厦门建发等都在积极开拓物流金融业务。广东南储副总裁李文杰认为,鉴于近年来国内物流金融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国家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未来5~10年仍是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黄金时期。

运作模式

仓单质押是目前国内物流金融业务的主要运作模式。中储作为仓单质押业务的先行者,通过大量实践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据中储常务副总经理姜超峰介绍,中储仓单质押业务的监管合作银行包括中信、光大、广发、招行、深发展、建行、商行、工行、农行、华夏、交行等十余家银行,全年质押监管项目约600个,业务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天津、湖北、江苏、辽宁、河南、广东、山东、黑龙江、吉林、四川等省市。中储质押监管的年授信额度在100亿元以上;2008年质押监管收入已经占中储总收入的10%以上。中储开展的仓单质押业务模式非常丰富。主要分为静态质押(固定期限的仓单质押)、动态质押(也叫作循环质押、滚动质押)、多库质押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为此中储获得了“仓单质押模式大全”之称。

下面我们通过深发展与中储成功合作为B公司融资的案例,了解物流金融业务的具体运作流程。

B公司为钢材经销商。专门从事各种钢材的国内贸易,其上游供货商主要为国内知名大中型钢厂,下游销售对象多为国内军工企业。B公司以下游客户的稳定需求作支撑,购销渠道畅通,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

由于B公司与钢厂采取的贸易结算方式一般为提前预付货款的方式,预付账期在3~4个月,由此形成了大量预付账款,约占公司流动资产的40%以上。随着业务不断发展,B公司急需通过融资缓解资金压力。获得扩大贸易规模的机会。但是,作为一家中小型钢材贸易公司,B公司无法提供固定资产用于抵押,也无法提供实力更强、符合银行要求的第三方担保,因此无法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

基于客户背景、业务特点以及融资需求,深圳发展银行为B公司提供了以下物流金融解决方案。

深圳发展银行通过考察B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并依据其与上游钢厂的关系和交易细节。以B公司向上游钢铁生产厂支付的预付账款项下采购的钢材为质押物,给予B公司5000万元授信额度。向该公司提供短期贷款,专项用于B公司向上游钢厂采购一次性支付预付款项,解决了B公司的流动资金短缺压力。以B公司与钢厂Y的交易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B公司与Y钢厂签订购销合同;

(2)B公司向深发展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3)深发展为B公司提供授信,向钢厂支付货款;

(4)Y钢厂根据三方协议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对应的货物发送到深发展指定的中储仓库进行监管,在运输单据上将深发展作为收货人;

(5)B公司与深发展签订质押合同,将中储仓库内的货物质押给深发展;

(6)B公司向深发展补交保证金赎货;

(7)深发展通知中储仓库放行,中储监管仓库为客户办理提货。

以上方案也可同样推广至有色金属、电子、能源、家电、煤炭、造纸等行业,为处于行业下游渠道分销商的该类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

在上述案例中,中储作为质押监管服务和仓储管理服务的提供者,主要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管理:(1)按《合同法》规定记录存货人(融资企业)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等内容,并形成固定格式。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惟一性和有效性。(2)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才签发仓单给货主。(3)质押仓单明确要求货主(融资企业)背书记载质押事项,背书后的仓单作为重要权证归档管理。

由于传统的仓储业务利润微薄,作为附加增值业务的仓单质押为传统仓储企业注入了活力。例如,广东南储成立仅仅10年,通过首创质押物异地监管的方式,在仓储融资业务领域迅速崛起,年质押监管的货物达到160亿元。该公司副总裁李文杰介绍说:“对融资企业来说,将存货置放于指定仓库并获得贷款,确实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问题。但是,这给企业

生产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增加了生产成本。因此,我们提出新的解决方案:把企业自有的仓库视为公共仓,第三方监管机构进驻企业仓库进行监管。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这一业务模式在2002年推出之后,深受融资企业的欢迎,引发国内很多仓储公司纷纷效仿。

监管难点

由于物流金融在国内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相关政策法规还是操作规范等都亟待健全完善。例如,国外先进国家的仓单基本是标准化仓单,可以直接在银行质押;而我国的质押仓单多为非标准仓单,加上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使物流金融在实际运作中依然存在许多难点。

第一,质物的实际价值低于评估价值,已成为物流金融的重要风险点。一些融资企业为获得更多融资,便设法将质物的价值抬高。而物流仓储企业为争取业务,也会迎合这种做法;还有一些物流企业由于技术、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对某项监管货物的价值判定不准,或不能科学预测其价格变动趋势,以致高估其价值。

第二,以伪造、编造的仓单质押,甚至有融资企业串通物流企业有关人员出具无实物的仓单或入库凭证向银行骗贷。这实际上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对银行也好、对物流企业也好,这都是不能回避的话题。

第三,以存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作质押。质押的商品因质押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付清货款等原因,买卖双方形成争议。质押人虽还持有质押品,但并不实际拥有此财产。

第四,重复抵押造成信用放大的风险。信用放大在局部地区或一定层面上造成需求失真,与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有偏差。比如一家钢铁企业的总资产为2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80亿。以此向银行抵押得到120亿,用这笔钱买到的货物再拿去质押贷款,假设能得到80亿,这样,180亿可以贷到200亿,资产负债率超过50%。由于乘数效应。结果可能放大更多倍。

第五,质押物变质等原因造成的业务风险。

化解风险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风险控制是所有银行与物流企业的必修课。对银行而言,仓单质押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借款人的故意隐瞒或欺骗:对于融资企业而言,它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作为合作方的物流企业的业务能力不高等方面。为此,在避免操作风险时。不同参与方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从银行的角度看。首先要考察物流企业的资信风险。以深发展的经验。重点考察物流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银行所给付的监管费对物流企业来说很有诱惑力,但并不是每一家物流企业都能成为银行指定的监管企业,因为银行对物流企业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以深发展为例,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时,对物流企业进行等级划分。分类管理。马黎民介绍说:“我们对物流企业进行A、B、C、D类别划分,区别对待。例如,中远物流、中外运、中储、中铁现代物流都是我们A类企业中的代表,毫无疑问,这些企业的实力强大,财物状况好,赔付能力也比较强。而那些区域性的物流企业则被划归C类企业,其业务仅仅局限于当地。”

其次,银行要对质押物的种类也有一定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容易变现、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汽车、石油、塑料、粮食、棉花、棉纱、纸制品等。据了解,在审核质押物上,每家银行都编有相应的产品目录。通常只有目录上标注的产品,银行才会针对性地进行授信,而非目录标注的产品则得不到贷款。马黎民指出:“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进入我们的目录,只有那些价格波动较小、价格透明、容易变现、价值高、多用途的商品才符合我们的要求,特别是像钢材、铁矿石这样的原材料,因为它们是最上游的产品,有广泛的用途,但是如果这些钢材用来制成产成品,比如说电梯,因为电梯并不是多用途的商品,因此我们会对钢材进行质押,但决不会对电梯进行质押。”另外,要选择来源合法的货物,走私货物有被罚没的风险。

从物流企业的角度看,第一,要完善仓单管理体系。虽然我国《合同法》中规定了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但目前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企业自己设计的,形式很不统一,因此要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如,使用固定的格式。按规定方式印刷;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以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惟一性和有效性。

第二,完善质押物的监督管理体系。物流仓储企业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一般要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对质押物的保管负责,丢失或损坏由仓库承担责任。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履行对银行的承诺,仓储企业要加强对质押物的监管,保证仓单与质押物货单一致,手续完备,货物完好无损。姜超峰以中储的实际案例告诉记者:“某借款单位用1000吨的冷钢板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我们受银行委托监管货物并按照程序开出单据。但是,在接收货物的时候,吊车司机、地面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货物重量与冷钢板的质量不符。工作人员随即开箱检查,发现箱里装的竟全是水泥块。这是一起典型的恶意骗取贷款事件,因为我们发现及时,避免了损失。经过此事,我们系统内部进一步规范了合同文本及现场操作规程。”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在我国,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唐元琦最早提出了“物流金融”概念,他们在2004年5月对物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定义,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

二、我国物流金融运作模式的实践和探索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许多学者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1987年提出了“物资银行”的设想,2006年提出并实施“供应链金融”战略,我国物流金融的内容日益丰富。

(一) 提出“物资银行”的设想

1986年,唐保忠等人开始了对物资银行的探索,当时主要从生产资料市场的宏观管理角度,利用物资部门在物资流通中的“蓄水池”作用,调剂和串换不同的物资品种,以满足生产需要。1998年4月,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任文超总经理提出用“订单、信息、资本”去解决市场再创造和利润再发现的问题, “物资银行”的概念随着物流学的发展日渐成熟。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重新研究了物资银行的内涵,认为“物资银行”业务可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仓储企业将其拥有的原材料、存货、商品等动产作为质押以获得银行贷款,同时银行、仓储企业和生产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的业务话动。

其运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基于“权利质押”的运作模式,主要以代表物权的仓单或者类仓单(如质押货主通知单、质押入库单)出质,仓单作为货物保管方向存货人开具的代表拥有货物物权的凭据;另一种是基于“流动货物质押”的运作模式,该模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具体货物的实体进行质押,物流企业代替银行对之进行特别监管,需要银行解冻或部分解冻的指令融资企业才可提货;二是在保持质物的名称、质量、状况不变,且在总量保持一定的前提下,质物可以相对地动态流动。可以说“物资银行”从宏观、全面、综合、集约化的角度提出了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

“物流银行”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的简称,指银行以一定的物流产品抵押或质押作为授信条件,通过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的综合服务业务。该业务与“物资银行”业务相比,更标准,更规范,同时还具有远程化、信息化和广泛性的特点。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广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充当了领头羊的角色。早在2004年,广发银行在广州、北京、南京、杭州等10个城市开始试点,针对民营企业从创业、成长到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了“民营100”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及时推出“物流银行”业务,即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大大降低了风险。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储)等多家全国性物流企业与广发银行签订了物流业务全面合作协议,同时广发银行还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多位终端用户。

(三)提出“融通仓”概念,尝试“仓单质押”

2000年复旦大学朱道立教授首次提出“融通仓”概念,2001年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取得成功,在短期内取得全国手机销量第一的业绩。2002年2月,复旦大学罗齐和朱道立等人对“融通仓”概念以及它的运作模式作了界定,认为“融”指的是金融、“通”指的是物资的流通、“仓”指的是物流的仓储。它将金融服务与物资的流通和仓储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实际上是一种把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综合管理的创新,目的在于减少运营资本,提高经营效率,减少经营风险,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整个供应链竞争力和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等。融通仓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仓单质押、保兑仓等,其主要区别是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1、仓单质押

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储中心,并以仓储中心出具的仓单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据此向融资企业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我国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1992年中储开始尝试该业务,1999年正式开展,业务量逐年增加。至今中储已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合作。目前已有上百家物流企业开展此项业务。

2、保兑仓

指银行、制造商、经销商以及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四方相互合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拟提货价款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银行向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加速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多赢。

(四)实施“供应链金融”战略

“物流银行”业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其仍然受到商业银行经营的限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物流融资的需求。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与中储、中远和中外运共同打造了面向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概念,面向中小企业进行“自偿性贷款”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即在供应链生产话动中,银行通过灵活运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系起来,从而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物流公司具有在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等方面的优势,银行基于物流企业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授信支持,搭建互利互补的物流金融平台,数百家企业因此分享到了物流金融平台的融资便利与物流增值。

三、结语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物流 仓储管理 经营模式

仓储业是现代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当代科学技术的应用水平.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物流业的发展,仓储管理和技术应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仓储是物流各环节的接合部,既是物资流转的一个重要枢纽,也是信息流通的一个重要环节。

1 仓储物流经营模式

1.1 仓单质押

仓单是仓库业者接受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的直接作用是作为提取委托寄存物品的证明文件, 间接作用则是作为寄托品的转让及以此证券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证书,因此仓单是一种公认的“有价证券”.仓单质押的主要增值服务功能是仓单质押贷款,货主把货物存储在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仓库经营人监管货物。仓单质押既可以增加货主流动资金周转,又可以保证银行放贷安全,还能拓展仓储服务功能,提高企业效益,一举三得。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简称中储)是国内最先推出仓单质押业务的企业,目前中储系统的质押监管业务模式已实现从静态质押到动态质押,从库内质押到库外质押,从仓储单一环节的质押到供应链多环节的质押,实现了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

1.2 保税仓储

保税仓储是通过经营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来达到保税和仓储功能的一种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保税仓储在于可以免去税款的资金占用和申领许可证件手续,缩短企业营运周期,加速资金周转,以降低物流成本。保税仓储促进了生产零库存、网络订单、到线结算、供应链管理、深度分销等现代新型的生产、营销、运输方式、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等新型物流管理模式的发展。近年来我国保税区进出口货物总额在我国全年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一直维持在6%以上, 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1.3 区港联动

区港联动是进一步整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口的区位优势,将保税区的特殊政策覆盖到港区,实现区域联动、功能联动、信息联动、营运联动,拓展和提升保税区和港口的功能, 形成保税区与港口良性互动的局面。港区联动将保税区的保税仓储功能与临近港口的装卸、运输功能整合起来,实现保税区与港口的一体化运作,重点发展仓储和物流业,并赋予其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中心和国际转口贸易四大功能.改革开放以来,外向型经济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进出口额平均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由1978 年的206.4亿美元增长到2006 年的17 610 亿美元,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也从1978 年的第32位上升到2006 年的第3 位。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保税区一般都与港口分开,区、港功能没有得到合理的协调开发,货物通关不畅、管理手续比较繁琐、企业运输费用增加等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保税区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

2 仓储的技术信息管理

现代意义上的物流,又必须以技术信息为依据,仓储并不是独立的,它是作为物流各环节的中转站,是各个链条的关键接洽点,它在物流链条中起的作用至关重要。涉及入库、分拣、在库、盘点、出库、补货等各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当产品从生产线上下来就贴上唯一识别的标签,通过射频技术、数据通信技术、条形码技术、扫描技术实现产品的入库,使采集的数据自动导入标准化的、联网的数据库。用货位管理功能对所有货位进行编码并存储在系统的数据库中,使系统能有效的追踪商品所处位置。通过对货位的优化,可以为仓储配送中心计划并且维持一个最佳的仓库平面、货架区划和货品定位策略, 从而缩短操作时的行走时间;将从便于拣货、平衡工作量和工效学角度来使货物定位最优化和提高空间利用率的。

在物资储运作业阶段, 通过把射频数据通信、条形码技术、扫描技术和数据采集技术应用于仓库堆垛机及自动导引车和传送带等运输设备上, 使自动化库房初步形成。现在, 许多发达国家在物流信息化、特别是仓储信息化方面无不强调以“零库存”为核心。其经验是: 普遍采用条形码技术(Bar - Coding) 和射频识别技术(RFID),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和准确性; 采用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数据交换技术(WebED I) 进行企业内外的信息传输, 实现订单录入、处理、跟踪、结算等业务处理的无纸化,广泛应用仓库管理系统(WMS)和运输管理系统(TMS)来提高运输与仓储效率。通过与供应商和客户的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的透明化,运用J IT、CPFR、VM I、SMI等供应链管理技术,实现供应链伙伴之间的协同商务,以便“用信息替代库存”,降低供应链的物流总成本, 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通过网上采购辅助材料、网上销售多余库存以及通过电子物流服务商进行仓储与运输交易等手段,借助电子商务来降低物流成本。

但从我国仓储协会提供的数据看,我国只有39%的物流企业拥有物流信息系统,说明我国物流供给市场的信息化程度较低,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在当前中国物流市场规模以年均30%递增的发展速度下,物流信息系统的市场需求将加速扩大。据相关调查显示:60%的企业需求的特点仍是在规范流程中实现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建立决策、控制依赖于信息及数据的机制.在这种供需状况下,应用信息技术加快仓储信息化进程,不断优化流程, 从而向“零库存”迈进,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近年来仓储管理在我国大型企业的管理中显现出很重要的作用。且政府高官、业界、学术界及社会各界都已看到随着中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仓储管理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与过去对仓储重视不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已有众多论著、文献对此做出了呼吁和预测,高层论坛和各种规格、类型的研讨会也已开过许多。

另外,我国企业仓储管理也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技术和高科技设施操作人员的缺乏, 也影响了现代化仓储的发展.不注重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操作维修人员缺乏使一些仓储企业现有装备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在新建库房设计时没有考虑后续的维护和开发,限制着设备的使用、自动化水平的提高,这些都制约着仓储的现代化管理,不利于企业的效率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我们应该把自动化仓储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上,从而在思想上放弃了自动化仓储的研究和使用。由于外部因素和形势发生了变化,即收发任务的变化、作业量的变化、货物种类的变化,但是仓储设备和管理系统也应跟着变化和升级, 以适应现代仓储管理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冉文学,宋志兰.《我国工业企业物流系统的变革与发展》.《MM现代制造》.2002年第6期.

[2] 王转,程国全.《配送中心系统规划》.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 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 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质押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 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 2% ,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 ups 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2005年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 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 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 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质押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2005年12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 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 代收货款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供方返款,随着不断的收款付款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的时间后就会积淀下相当规模的资金,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 c业务,并且在邮政物流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2. 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是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双方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

3. 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和综合仓单质押模式。

典型仓单质押模式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即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质押物寄存地点的不同,对融资企业提供两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对寄存在本企业仓储中心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二是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必要时才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业务通过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高利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

4. 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5. 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场迅速发展的产物,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同时进行。

zhong可指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从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来说,物流保理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无本质不同,但是其经营的主体由银行变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联系更为紧密。

与金融机构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客户的供应链管理中,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人的了解,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更为简捷方便,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控制之下,可以降低这一风险。

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由于对该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广泛的联系,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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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刘士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风险防范[ j ] ,中国物流与采购, 2007,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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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谢鹏,物流金融运作模式探讨[ j ] ,福建金融, 2007, (2) 。

银行仓储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仓单系统;金融体系;农村金融;质押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6-0003-03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In the deformity of China rural finance system, developing the warehouse receipts system will improve effectively the situation that Chinese peasants are lack of loan pledges and increase availability of credit loan to Chinese peasants. A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the present standardized warehouse receipts can effectively raise the money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futures market investors, hence having a higher operation efficiency of the financial market.

Key words: warehouse receipts system; financial system; rural finance; pledge

仓单: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研究课题

仓单(Warehouse Receipts)包括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并签发《货物存储证明》后,按统一格式制定并经交易所注册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实物所有权凭证。交易所通过计算机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登记、交割、交易、质押、注销等业务。标准仓单的表现形式为《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交易所依据《货物存储证明》代为开具。标准仓单持有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交割仓库不同等级的交割商品提取货物。非标准仓单则是指在非交易所交割仓库入库并可通过适当方式流通的仓单。

本文中的仓单包含了这两种情形。通过对仓单性质的考察及相关国家发展仓单系统的经验总结,我们认为,通过发展非标准仓单并实现标准仓单金融化,在长期内可以构建统一的、低成本的仓单系统,实现对传统金融体系的改造。

根据相关研究,谷物仓单早在公元前2400年就在美索不达米亚被首次使用,而英国最早使用的纸币则是可转让的银金属仓单(转自Coulter and Onumah,2002;Onumah,2001)。因此,仓单的使用可谓源远流长。

然而,仓单问题还仅仅是学术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领域。我们曾在Jstor、Elsevier等学术期刊数据库系统进行过广泛的搜寻,得到的文献屈指可数。借助互联网,我们用“warehouse receipt”和“inventory credit”等相关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得到很多信息,但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后发现,这些信息大体上可以归为三类:

1.对仓单的介绍性材料,主要包括期货交易用标准仓单及在部分发展中国家发展的非标准仓单及仓单融资的实践概况。

2.一些金融机构的业务宣传性材料,因为这些金融机构提前看到了仓单系统中蕴涵的巨大商机,对仓单持有人进行融资是一项前途广泛而风险极小的业务,因此,这些机构了大量的宣传材料。

3.散见在不同期刊的少量学术文献。在所有这些信息中,剔除重复项目,能够真正算作学术文献的信息大概不足30条。

在关于仓单系统的仅有的学术文献中,主要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早期关于仓单对期货市场作用的研究。

2.对发展中国家仓单发展的研究,较有代表性的如世界银行。

3.在农村金融、微型金融名下对仓单进行的研究。国内除了交易所关于标准仓单的生成与交易规则及一两篇翻译文章外,见不到关于仓单的研究。可见,仓单系统的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

非标准仓单:农村金融的一条新出路

在很多国家,农产品、金属等领域的产品都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的问题:

1.价格的高度季节波动性。如在加纳、赞比亚、坦桑尼亚、乌干达等国家,农产品批发价格在歉收季节可能会达到70%以上。

2.很低的价格透明度。一些农民和生产商难以把握市场价格的信息和变动方向。

3.不同等级产品的价格差异性不明显,这主要是缺乏统一的质量等级标准,从而打消精耕细作、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

4.投入品供应体系运作低效,特别是很多农民和生产商几乎得不到信贷支持。

仓单系统正好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仓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优势:

1.高度的融资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仓单为质押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的信贷获取能力。

2.由于有专业仓储业的介入,产品的质量等级标准得以规范和透明,从而产生优质优价的差别性价格体系。

3.由于仓单可以用来进行交割、质押、买卖或进行衍生产品交割,具有高度的交易便利性。

4.由于有仓储业主的保证,还可以大大提高交易合同的执行效率,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水平。仓单的这些作用已为很多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所证明。

“三农”问题是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基础的一个重要因素。“三农”问题的复杂性,已在许多文献中得到了讨论,也受到中央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其中最为棘手的环节莫过于农民的收入过低且不稳定,而农村信贷的高风险特征也使金融机构望而止步,农村的融资问题长期难以得到妥善解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

然而,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农户和农村企业的生存状况仍然堪忧。探索仓单系统并以此为依托开展仓单融资,对帮助农户及有产品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仓单的持有人可以是生产者、农户群体、交易商、出口商、加工商等,任何个人或企业都可以成为持有人。建立仓单融资体系,有望大大降低农民对信贷的进入壁垒。

例如,通过吸引小农户和交易商对仓单系统的参与,可以建立农村居民规范的交易记录,发展他们经济活动的信用数据库,这显然有利于克服农村信用记录缺失、征信系统无法覆盖的问题,大大提高银行进行客户筛选的便利性。放款人还可以通过接受仓单作为抵押品而显著降低信贷风险。

此外,由于仓单运营中仅需要少量规范的仓储机构即可保证贷款的绩效,放款人不必再像以前那样监督数量众多的小额借款者,从而大大减低了监督成本,有利于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村发放更多的信贷。无疑,在农村金融改革举步维艰的情况下,这是一条值得尝试的新出路。

标准仓单金融化:仓单的低成本综合运用

在缺乏完整仓单系统的情况下,各国在期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通常单独建立交割用标准仓单系统。标准仓单的基本功能是用来进行期货合约的交割。除此之外,仓单基本上是不可流通的,这导致了仓单系统的僵化。实际上,标准仓单作为一个金融市场工具,尚存在很大的开发潜力。通过将标准仓单金融化,可以实现标准仓单的低成本综合运用,增加市场融资工具,提高期货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和参与度。

所谓仓单金融化,是指全面挖掘标准仓单的金融功能,对其进行低成本综合运用,使其功能不再局限于交割标的物。我们提出仓单金融化,主要强调的是仓单功能综合运用,而不仅仅是其可转让性或者作为质押品等简单的功能开发。这就使这一问题变成一个系统性问题,而不是一个具体的操作方案。根据我们目前尚不成系统的考虑,仓单金融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起步:

1.建立仓单流通转让的规模化市场。

如果仓单流通市场不能发展起来,仓单系统就难以形成规模,这不仅是对仓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会影响到期货市场的参与度。如果以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依托,建立便利的、低成本的仓单转让和过户系统,仓单的价值将会大大提高,有利于扩大仓单的市场容量,提高公众对仓单和期货的认知度,并通过巨量的仓单来平抑期货市场过度的价格波动。

2.发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是指期货标准仓单持有人以所持有的标准仓单作质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信贷支持的一种贷款方式。仓单质押贷款对于仓单持有人来说,是一个获取资金进行再投资的一个机会,对于贷款发放银行来说,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贷款业务创新,因为质押标的的流动性和价值稳定性都是银行所必需的。有了可靠的质押,银行在任何情形下都没有“惜贷”的理由和必要。显然,银行发放的仓单质押贷款与交易所目前办理的仓单质押业务在资金的使用方向、参与度、风险转移程度等方面都有显著不同,不仅对交易双方是“双赢”的,而且对于活跃期货市场也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全方位拓展以仓单为标的的金融业务新品种。

例如物流银行的运作模式即可直接运用到仓单系统中。物流银行业务的授信模式是,经销企业向银行交存部分保证金,银行向供货方支付全款(一般以票据形式),供货方接到货款发货存入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库进行质押监管,通过经销商不断用现款提货补充保证金至100%,供货方承担对货物的回购责任。我们可以将买方在实物交割时仓单的流动看作物流银行中的货物流动,期货经纪公司看作物流银行中的供货方,由期货经纪公司提供保证仓单交付承诺。买方企业在进行实物交割时,往往会发生资金缺口,我们可通过物流银行模式,通过签订三方或四方协议,实现对仓单或质物的控制来发放信贷资金支持企业购进现货。

由于目前金融机构的竞争已日趋激烈,通过类似的业务创新,仓单系统的业务拓展潜力还非常巨大,可能会成为金融创新的一道风景线。

长期目标:构建统一的仓单系统

基于上文对标准和非标准仓单的分析,仓单作为一种由实物产品做后盾的流通工具,已经成为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市场体系和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不幸的是,由于制度和结构的缺陷,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仓单的利用受到限制,其中最重要的缺陷是:

1.由于政府常常用保护价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干预,私营仓储业的发展缺乏动力。保护价没有充分考虑不同时间和不同地区价格的变化,从而使粮食的储存无利可图.

2.缺乏支持仓单系统的相应法律、监管和制度环境.

3.本国的商业机构,包括银行和社会公众缺乏对仓单的了解。

这些因素对仓单系统的发展及仓单功能的发挥产生了巨大的障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我国在仓单系统的建设方面更加滞后,社会各界对仓单系统的认识还处于“交割工具”的阶段,非标准仓单还鲜有研究涉及。这一方面说明我国仓单系统发展的基础还很薄弱,起步较慢,另一方面也说明仓单系统的发展空间非常大,其前景不可限量。根据部分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在世界银行的支持下发展仓单系统的经验,如果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仓单系统发展中的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通过对部分东非和南非国家仓单系统发展经验的研究,我们认为,从长远看,在完善法律和运作机制、加强仓单的公众认知度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仓单系统,是仓单系统长远发展的一个可行的远景目标。此处所称的“统一的仓单系统”,是指打破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壁垒,使仓单具有全国范围内共同的质量标准和流通能力,并通过商业模式遴选交割仓单的统一性仓单体系。

我们所设想的统一仓单系统,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统一仓单体系有利于降低仓储业的总体运作成本。

在统一的仓单体系中,不再有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的分野,这意味着期货交易所将不再需要自己经营仅为交割专用的仓库,而可以按照自己设定的标准直接从市场取得交割仓单,降低了整个期货市场的交割成本。交割仓单与其他仓单统一由社会第三方仓储业主集中经营,有利于仓储业主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发展低成本的仓储业务。

2.统一仓单体系能够增加仓单的流动性,并提高仓单与期货业的参与度和社会认知度。

分割的仓单体系在两种仓单之间人为地设置了一种制度鸿沟,既阻碍了标准仓单金融功能的发挥,又限制了非标准仓单作为交割标的的作用,两者要实现转换和互通,必须支付额外的成本,这既影响到仓单本身的流动性,又不利于让普通仓单的持有人直接参与期货交易和交割。建立统一的仓单体系则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3.通过仓储市场的自发竞争和交割标准的甄别机制,有利于提高仓储市场的总体运作效率。

仓储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竞争必然会加剧,竞争的结果会导致效率的提高,同时导致仓储行业标准的透明化和仓储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升。而期货市场交割标准的执行将会形成一种自动甄别机制,让信用好、业务水平高的仓储业主脱颖而出,形成更高水平上的竞争态势。这不仅导致我国仓储市场整体效率的提高,还有利于仓储业早日与国际接轨,使仓单系统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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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04-13

注:本研究项目得到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长城伟业期货公司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