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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成果

城市设计成果

城市设计成果范文第1篇

关键字:城市设计;城市形态;动态过程;控制机制;局限性

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跨学科的城市形态研究方法,目前已成为国内许多大城市控制、引导城市空间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针对城市核心区、城市新的发展中心区域、城市重要景观地带的城市设计工作,既有城市发展战略层面上的概念性设计,也有针对某一街区或节点的局部景观设计,不仅类型繁多,而且各种设计成果在研究内容和深度上都有长足进步。然而,在当前城市设计普及的热潮下,随着研究实践的深入和城市功能的日益复杂化,以前许多被忽略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成为制约我国城市设计研究进一步深化、降低城市设计实效性的主要原因。

1城市设计成果缺乏深入的调研基础和客观目标

城市设计成果虽然最终涉及城市建筑形态和公共空间环境的控制,但却是一系列政策管理、经济转型、土地开发等城市社会要素的综合反映,并与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密切相关,其核心是保持和创造城市自身的特色和活力;然而,在当前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城市建设与更新过程中,急功近利的开发行为已造成了许多城市原有文化和地域特征的丧失,反映到城市设计领域,就是在重视城市建筑形体、景观等表象性研究的同时,忽略了对城市内在经济、人文因素的深层次研究;有的城市设计方案过于强调建筑造型对城市景观和空间的表现作用,在城市公共空间塑造上追求不切实际的所谓“宏大”效果,缺乏对方案长期实施的构想和方法,其设计内容已明显偏离了城市设计自身的特点和目标,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1城市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分析缺乏深度和广度城市设计作为一门随现代城市发展而产生的新兴学科,涉及城市规划、建筑学、地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心理学、城市经济、政策管理等多个领域,具有明显的以实证研究为核心的学科特点,与我国长期沿用的城市规划设计工作方式与研究方法存在较大差异,尤其在基础资料的收集方法和分析运用上,需要大量现场性的调研工作。目前国内许多城市设计缺乏深入细致的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是导致许多城市设计成果徒有“量”却缺乏“质”的内容的主要原因,也是许多城市设计不得不偏重于形体设计的主要原因。特别是针对城市旧城更新的城市设计,除了从城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城市的基础设施资料和宏观的经济信息外,通过对场地的实地踏勘和长期跟踪观察来收集相关数据尤为重要,尤其是涉及交通、景观、城市意象、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状况、旧建筑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内容,不实地就近观察很难得出准确的结论;然而,目前许多城市设计任务要求时间短,工作量大,为了保证设计进度而忽略或减少前期准备工作内容就成了一个不得已的选择。特别是在设计所在地没有常驻机构的外来设计单位,一般都缺乏对设计对象城市长期的资料积累和直观感受,在设计前期阶段有限的现场踏堪时间里,外来设计单位很难再投入大量人力和时间去进行基础性的调查,从而导致其对设计地域的社会、人文地理、城市经济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刻的分析研究,在设计时间较短的压力下,为了赢得投标,照搬国内外的现成模式再冠以一个动听的口号,成为一些设计单位的常用手法;由于没有充分了解设计对象城市的具体情况,缺乏足够的设计依据,设计方案往往比较生硬,与城市原有的生成形态和文化背景产生较大偏差,由此造成许多城市设计成果徒有美好的设想,却缺乏实施的坚实基础。这种不求实效、一味追求奇特视觉效果的设计方法,将使城市设计逐步失去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须对此保持警惕。同时,城市设计成果是一个动态的修正过程而非终极的形象界定,带有很强的研究性质,许多具体的设计成果在经历时间的检验后将会不断得到修正和补充,这就需要参与城市设计的各相关单位随时了解城市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因此,建立一个长效、准确的现场信息收集与反馈体系,既是城市设计研究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城市设计成果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

1.2城市设计成果编制缺乏严密论证的现实目标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设计的研究方法、设计原则乃至实施细则都借鉴于西方的城市建设实践,西方的城市设计成果无论从理论层面上还是在实践经验上都远比国内的相关研究丰富;但由于国情的不同以及国内不同地区在经济、文化上的巨大差异,许多西方的先进理论乃至成功经验是否真正适用于国内城市发展的具体情况,仍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验证、不断总结和谨慎借鉴的问题,若盲目照搬,并不能有效发挥城市设计的引导性作用。

当前,在国内城市设计领域存在一种追求所谓“国际影响”和“先进设计思路”的风气,许多城市在对城市重要地段进行城市设计竞赛招标时,倾向于邀请知名的境外设计机构;但许多境外设计机构在对当地城市原有的肌理、文脉和地域特征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往往将中国城市作为其新的设计理念的试验场,城市设计方案较少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在方案中标后,既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去跟踪城市设计实施的全过程,也很难了解到自身方案存在的不足而进行针对性的修改,等到后续的国内设计单位接手具体的工作时,许多问题才逐渐暴露出来,其最终结果要么是对原有设计作重大调整,要么根据实际情况重头再来,由此造成了巨大的人力和时间浪费。

与此同时,在一些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城市设计已沦为地方行政部门争夺城市资源、表现政绩的一种新手段,因此常出现行政意志扭曲城市设计基本原则的现象,从而造成城市设计成果缺乏从整个城市未来发展角度出发的前瞻性,缺乏对城市存在问题和所面临挑战的清醒认识,也缺乏长期实施设计成果所需的愿望、手段和长效反馈机制。一些所谓城市标志性中心的设计,实际上是地方行政与管理部门求大、求新、求轰动效应的心态在设计中的反应,并未仔细考虑未来实施的可行性及现实意义,同时缺乏必要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相当程度上脱离了当地城市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需求。当城市形态的意义在行政意志和商业消费文化的影响下逐渐沦落为一种视觉化的广告符号时,它必然会脱离和违反城市本身所特有的发展模式和形态生成机制,成为一种完全主观判断下的形式化游戏,这就助长了纯粹追求视觉效果的城市设计方法及其包装手段的盛行。例如,当前许多城市中心区的城市设计特别喜欢强调CBD的概念。但实际上CBD并不是一个可以预设的目标,而是城市经济和市场发展一个自然的选择和形成过程;以CBD为目标的城市设计不仅容易脱离实际,而且很可能为城市今后的发展带来盲目性和巨大的开费,在当前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城市建设背景下,片面强调超高层建筑在城市整体形态中的标志性作用,往往缺乏市场需求的可靠依据,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从而极易动摇城市设计成果的核心目标。

有鉴于此,为了平衡好城市近期与远期、整体与局部的发展关系,应参照我国城市规划的编制程序,将城市设计流程明确区分为概念性的总体城市设计和实施性的控制性城市设计两个阶段,并对不同阶段的设计单位邀集范围、成果深度作出明确规定;概念性城市设计以整体性的城市形态建构为目标,可通过广泛的国内外方案征集获取更多有参考价值的设计理念,对参与的设计机构可不作限制;概念性城市设计成果在经过充分论证和综合各方面意见之后,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导引性附件,用以指导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工作;实施性的城市设计以具体地域的城市形态控制为目标,应以熟悉当地情况的设计单位为主导,并设置长期性的常驻机构和建立与城市设计成果实施配套的研究、反馈机制,以保证对应城市规划的修编周期和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城市设计成果作周期性的调整。

2缺乏对长期有效的城市设计控制手段的研究与实践

城市设计这一新的城市形态控制手段的出现,不仅需要在研究方法上转变观念,而且需要在管理策略、机构设置、监督体制、人才培养等方面突破现有的城市规划管理模式。目前在我国的城市建设过程中,真正将城市设计成果纳入到整个城市管理控制体系中并发挥作用的实例还不多,因此,针对城市设计控制手段的研究和实践仍处于一个探索的过程中。

2.1建构新的协调机制和管理模式

城市是各种利益的集合体,城市的发展必须要照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使城市居民、行政管理部门、开发企业都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受益。如果城市设计的决策与实施过程是非透明的,没有各方利益代表的共同参与,必然带来很大的矛盾冲突。因此,建构一个公正的、具有普遍适应性、得到绝大部分利益群体支持的城市形态控制规则是城市设计的核心,这也是城市设计的目标和控制过程得以延续下去的社会基础;为此,必须建立一个吸收、综合各利益方意见的沟通渠道和对城市设计实施过程进行长期跟踪的控制机制。然而,我国原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和方法存在明显的条块分割现象,已不能适应城市设计所要求的灵活性和整合性,政出多门、各行政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调是实施城市设计成果难度大的主要原因,尤其在主城区和IH城区,相关行政部门的利益互相交织,制约了城市设计的实施和深化。

当前许多城市设计成果往往直接转化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控制城市空间形态的依据,然而城市设计作为一种长期行为,带有明显的研究性质,既需要不断根据新情况而调整、更新局部设计,也需要为不同城市开发主体和开发区段的建设行为提供指导性意见,同时还要协调不同城市管理机构的执法与监督工作;而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建设的控制,更多的体现在县体的城市功能划分及土地开发强度指标上,缺乏依据变化的城市发展情况不断研究分析的机能;因此,在城市设计的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建构一个包含各行业人才、以建筑与城市规划专业为核心、超脱于各个利益团体之上的协调机构,统一对不同地段、不同开发目标的建设项目进行长期、有效的跟踪与反馈,以整合消解各种矛盾,保证城市设计成果实施的有效性和延续性。

在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下,从权力制衡的角度出发,可尝试设置受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具有长期监督功能和一定裁定权限的城市景观控制体系,包括由各利益方代表组成的城市设计指导委员会,作为专业控制体系的城市总景观师、总建筑师制度,以及作为市民参与途径的公众听证制度和设计方案定期公示制度。城市设计指导委员会是针对某一城市设计区域而设立的长期性的技术指导机构,由于城市设计跨越建筑和城市规划的学科领域,同时涉及经济、人文、政策法规等多个方面,因此,对城市设计成果进行审核及管理的机构也应具备相关的专业人才和利益代表,而不仅仅是依靠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或由专业人员构成的专家委员会,一般应包括来自社区基层的居民代表和居委会成员、涉及城市开发的商贸金融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代表、涉及城市市容、文化以及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相关部门;在城市设计所覆盖的区域内,各个地块的开发活动不仅要满足规划管理所要求的容量、红线后退等硬性规定,还应通过这一区域的城市设计指导委员会的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作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之一。

当前国内许多涉及城市公众利益的法规制定都在尝试实行公众听证制度,以保证法规的公正和透明性;城市设计成果的相关控制原则和措施具有强制实施的作用,已经具备了法规的约束特征,其制定过程也应采用公众听证的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和透明性。公众通过参与过程也进一步加深了对城市的了解,从而产生更强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2.2完善实施标准,提升城市设计在城市控制体系中的地位

城市设计在整个城市发展控制体系中尚缺乏一个明确的法规地位,设计成果缺乏规范标准,也是造成其实施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长期以来施行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层次控制体系,重点考虑的是城市的物质构成及功能的合理性,很少涉及人与城市空间环境相互影响的问题,城市设计这一层面研究工作的出现,对原有的规划控制体系具有明显的辅助促进作用。然而,当前我国城市设计的涉及面较广,既有旧城区的更新改造,又有新城区的整体形象塑造,既有几个平方公里的大尺度设计,也有诸如城市广场、城市街道整治等局部性的设计;由于当前城市设计的内容、范围、目标和手段存在较大差异,很难以一个固定的或量化的标准来统一衡量设计成果的优劣,(实际上许多城市设计成果要经历若干年的实施运行后才能显现出其不足的地方),同时,城市设计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适应城市变化的动态过程,如何界定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内容和深度,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以上这些难点,就成了将城市设计成果转化为城市形态控制法规依据的“瓶颈”,而城市设计成果如果不能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就很难确定控制的手段和程序,并直接影响到城市设计成果长期的实施效果。近几年来,国内有关城市设计的研究和实践,普遍主张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配合作用,并依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从技术和城市管理两个方面提出城市形态控制的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图则。这种将城市设计成果作为非法律性控制依据的设想,既保持了我国现有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核心作用,又体现出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运作空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扈万泰.城市设计运行机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oo2.

[2]李和平。李浩.城市规划社会调查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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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规划汇刊社编辑部.花高价,买想法?——对境外单位参与国内规划设计和国际招标热的评析[J].城市规划汇刊,2004,(3):1—2.

[5]王世福.面向实施的城市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6]仇保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变革[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5.

城市设计成果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 建筑设计 相异性 制约 促进

中图分类号: TU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木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各种类型的建筑促进了城市的长足发展,全球城市、数字城市、信息城市及生态城市等各种类型的新城市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设计是以建筑的环境为对象,以创造和谐的秩序,提高环境的质量为目的,关注城市规划布局、城市面貌、城镇功能等内容,强调人文认知和整体关系的一种设计方法,具有较强的具体性和图形化。根据建设任务要求和工程技术条件,建筑设计通过设计建筑物的室内空间组合形式和外部形体,来满足建筑使用、经济和美观要求,具有一定时代特性风格。但建筑物的“新,奇,特”可能成为人们批判的焦点,如近年来网络上涌现的中国十大最丑建筑物,强烈的建筑个体表现欲忽视了人文诉求、历史文化传承性和城市环境的整体和谐性,易遭人病诟。

城市建设的发展正面临着由量向质的转变,如何处理好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关系,对于城市形象的维护、和谐社会的建立及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相异性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委托主体、利益团体及设计出发点各有不同。城市设计以城市宏观背景为范畴,各个建筑做个城市设计的单体,强调与城市大环境相协调;建筑设计立足于小尺度空间,突出规划范围内建筑,对周边环境考虑甚少,二者对比见表1。

表1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对比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设计基本原理和方法相对独立,其设计层面、实施过程和设计成果都存在差异性。城市设计是安排城市发展规划、建筑设计与景观设计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仅以一条外轮廓线抽象概括具体建筑物,致力于解决城市的面和线问题。建筑设计利用相对独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确定建筑物的空间组合形式、构造和详细尺寸、材料做法,来满足建筑实用功能要求,来解决城市的点和面问题。

3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互制约

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在现实中表现出相互制约性。因为建筑师和城市设计工作者的工作状态一般相互分离,缺乏有效沟通。虽然同属设计领域,但两种设计行业的分工细化和跨越式发展过程中,摩擦也愈发频繁。

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宏观蓝图,其设计成果需要建筑设计的实践努力,城市设计的宏观控制还是要落实到微观空间具体布局。而建筑设计成果的评判标准,为满足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度要求,最终也要扩展到更广阔的外部空间范围。我国幅员广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城市化的扩张速度也不同。种种原因导致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步伐紊乱,如城市设计控制了城市的发展方向,但无法直接干涉建筑物的设计,往往阻碍了城市设计成果的实现。或者是建筑设计个性突出,但周边设备设施不配套,也会阻碍建筑设计成果功能的实现。

建筑设计要服从于城市设计,就要以城市设计的政策框架为前提。城市设计可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用地进行必要的综合调整,要求建筑物的交通组织融入城市设计的交通体系等等,都限制了建筑设计空间大小和阻碍其开发运行,加大了建筑设计的复杂性。

4 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相互促进

从艺术设计层面来讲,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同属于艺术设计,遵循形似美法则,都是对空间形式和顺序的探索。从城市设计的发展历程来看,城市设计是从建筑学派生出来的一个分支,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之间呈现出一种嬗变关系,即由二者发展冲突产生的螺旋式或波浪式的推进状态。

城市设计没有直接设计建筑,但对建筑的位置、布局、功能和风格等提出合理的控制及引导要求。建筑设计在城市设计蓝图中,在有限的空间资源完成建筑师的设计理念,对城市整体环境起到建设性的作用。城市设计为把握城市整体形象,其涉及的范围广泛、内容繁杂,涵盖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流线、内部建筑物的尺度、比例、色彩、造型、空间布局等。但建筑物的具体设计和建设过程还需要建筑设计师来操作,从这一点来说,建筑设计是城市设计的组成部分,并且城市设计将不同建筑物进行联合、建筑物与环境进行结合,最终达成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建筑设计包括单体建筑物设计和场地设计等内容,其设计内容都应服从城市设计的总体规划,设计素材也是基于城市视域。通过城市设计将建筑群体有机结合,整体轮廓和造型符合历史文化背景及地域风情,引导大众审美情趣。成功的建筑设计为城市设计锦上添花,失败的建筑设计也可能败坏城市形象。如近年来新兴的生态建筑(或称绿色建筑),将建筑和环境有机结合,具有节能环保和艺术价值高等特点。

5 结语

城市设计是城市建设的基础,也是建筑设计的依据。城市规划师和建筑师都应掌握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内涵,理清二者之间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用科学的态度看待二者的互动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者及开发商等相关人员也要统一思想,努力提高城市和建筑的和谐性和公众服务性,为市民创造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有机的生活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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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东.城市设计中弹性设计方法的研究[D].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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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朱道君.城市设计中主体要素间相互关系分析与角色评价[D].同济大学,2005.

城市设计成果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夜景照明;功能;设计;方法

人们的生活在快速提高,夜景观灯光照明艺术在城市景观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每个城市夜景由原来的照明提升到现在的观光功能上升到利用灯具外观以及夜晚灯光的颜色的调和,使夜晚空间环境达到一定的意境和温和的氛围,突出了环境所具有的风格,使整个城市的夜景观环境结合现代大众的心理和视觉的要求,从而体现了美的享受。对此在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对夜景灯光环境设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夜景照明的功能

夜景照明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对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夜景照明其实也就是夜间照明的装置,是和人们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夜景照明的多样化有同于塑造了新形象的城市,有利于人们更喜欢夜间的城市,感受不一样的夜间生活,夜景照明为城市添加了活力。随着我国高科技的不断发展,夜景照明设计技术也有了新的提高,同时新型材料的出现使得以往单一的照明设计变得多样化,例如借助建筑物、绿地、广场、街道等等环境因素与当代的通讯、水雾等技术相结合塑造出了综合性物质景观。现有的城市夜景观设计其价值是符合人们的审美观的,同时实现了实现人造景观与自然和谐发展。但是,部分城市在夜景照明总体设计中存在着与周围环境不一致的现象,没有起到美化城市的作用。例如在部分城市夜景设计中不不重视总体的观感,只重视局部或个别的经典效果,并且只一味的追求灯光自身的功能,不重视光的搭配,造成了夜景照明没有什么变化,设计的都大同小异,同时不能与城市整体环境的规划相结合,违背的夜景观的实际意义。另外,夜景景观的人文价值与历史价值没有更好的体现出来,甚至会对城市景观表现的实际意义产生不良影响等等。因此,要想更好的塑造城市的夜景形象就要重视夜景照明的设计。现在的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是对城市夜间环境形态作出的合理组织,是城市美学在夜晚中的体现。之所以把城市夜景观从城市景观中提取出来单独加以研究,是因为城市夜晚的景观与白天大不相同,设计师必须熟知这些变化,如果运用得当,则会创造出令人感动的城市夜空间效果。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跨越多门学科,成功的城市夜景观设计作品其最突出的特点是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

2.夜景照明规划设计对策

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是一项艺术作品,设计师在设计时要根据环境的不同,灯光要光色适合,合理搭配,凸显城市特色,如果场所原本照明的光色效果不佳,就需要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补救。对光影氛围的营造要敢于打破常规,这样可以使在白天苍白无力的景观在夜晚有着独特氛围,让人为之一震。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对灯光效果的逼真性和对特殊装置设计及建筑细部的研究都十分重要。另外设计师在设计时可以提取照明工程师、建筑师和有关技术人员的一些建议, 相互合作,取长补短, 不断实践,优化设计方案,更新设计观念, 精心设计每一个夜景照明工程, 使城市夜景观特色更加统一、完善。另外针对城市的标志性夜景工程建设更能体现出城市夜景照明的特色。另外要想更好的使城市整体环境与照明景观有效的结合在一起,就需要景观设计师、规划设计师及建筑师加大合作力度。随着现代城市的迅速发展,夜景照明作为城市环境中的一道景观,设计仍有不足,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夜景照明设计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高质量照明需要重视起来。以上这些不足就需要设计师们加强合作,全面考虑城市照明的设计,研究出新的设计方法,使夜景照明景观设计与城市整体环境规划有效的结合在一起,更显城市特色。最后,夜间照明在设计时按目前流行的地区形象设计模式(DIS),建立有自己特色夜景规划、法规、设计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规划的体系化、具体化是夜景规划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使规划真正反映城市形象特征和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地理及人文景观的内涵。另外,在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过程中,还可以可以通过以下六点来形成特色,即,①自然景观特色。②季节特色。③建筑特色。④科技特色。⑤节日特色。⑥人文特色。

3.夜景照明相关要素关系分析

夜景照明的功能以很好的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但是在这一前提下,景观设计也要尽量符合人们的要求,做到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的一体化。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现代城市人群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务机能,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在夜景照明设计时要根据城市当地的整体风格进行建设,严格按照按照整体统一、局部差异的原则执行,建设出有特色的夜景照明,同时不需要大面积的进行装饰,从实际意义出发实现绿色照明,在满足夜景塑造前提下,坚持节能方向,营造城市夜间的光环境,避免光污染,统一制定照明建设计划与环保节能计划。要做到总体照明规划,把握城市夜景全局,控制住夜景整体效果,同时能指导下级规划的可执行性。在夜景照明设计时要充分利用灯光照射形成阴影关系表现对象整体感和生动感,充分发掘光色视觉心理诱导作用。把握区域明暗关系和群体之间、单体上的明暗层次,表现夜间美感。另外,在城市照明建设时资金应纳入地方财政计划,同时开拓和借用市场资源,针对夜景照明的关联性,强调多部门合作,以利于保障夜景资源的综合利用,在进行照明规划时,同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照明设施的统一监控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好照明质量,随着现代化城市的发展,在夜景照明建设时要合理运用高新技术,实现绿色照明,同时设计方案要有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最后,城市夜景照明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从城市夜景构成的基础来看,功能性照明是构成城市夜景的关键性内容,夜景建设是城市的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引导、借助社会力量投入,改变习惯思路,加大政府在功能性和公益性照明方面的投入,把城市夜景照明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夜景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夜景建设综合管理体系,从财政上确保建设的资金,逐步实现城市夜景的完善和完美。

总之,夜景照明是一门科学, 也是一门艺术, 它是科学与艺术的结合体。现代城市夜景观设计因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内容比较多,这就需要设计者和建设者进行多方面的思考,也许这会使得每一方面的思考都不够细致,但是对于一个完整的夜景设计过程而言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赵海天,袁磊.论灯光景观的人文回归[J].建筑学报,2005.

[2]高履泰.北京古建筑夜景[J].古建园林艺术与理论研究,2001.

城市设计成果范文第4篇

一、园林工程设计的重要性

城市园林工程景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城市园林设计在园林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园林工程设计阶段,可以有效提升人的价值,保护自然环境;在设计过程中,要坚持人性化设计,实现整个园林工程景观设计的综合协调。城市园林景观设计不是简单的种植一些花草树木,而是要合理控制种植密度,空间搭配,最终获得良好的景观观赏效果。另外,在城市园林工程规划设计过程中,园林工程要发挥其重要作用,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此外城市园林工程设计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设计能够有效降低施工成本,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城市园林工程的观赏性,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

二、做好园林工程设计的措施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园林工程施工规模不断扩大,这就对园林工程设置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始终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崇尚和追求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进行城市园林设计中要科学合理调整和运用自然景观,实现城市园林景观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在实际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要根据城市发展的规模和和特点,做好园林工程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为城市园林工程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和帮助。对于园林工程基础设施的配置要从人的角度出发,满足城市居民在心理和生理的需求,为城市发展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在进行城市园林工程设计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因地制宜的原则,考虑城市不同的要求和观念,体现出人性化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重视传统与现代的结合

在通常情况下,城市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会遗留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或者遗址。因此,在进行城市园林建设过中,进行合理的挖掘和利用,增加园林工程建设的价值,实现城市传统遗产与现展的完美结合。城市古老建筑形式、色彩以及空间,与城市发展的社会文化价值相吻合,形成极具地方特色的园林工程,可以有效引起城市居民的共鸣和认同,产生对城市的文化历史认同感,这对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设计单位在进行园林设计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规划,不能盲目地进行拆迁,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实现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形成城市的鲜明特征。

(三)要进行绿化设计

在整个城市园林工程设计过程中,绿化设计是核心,良好的绿化设计,可以使整个城市园林工程创造更多简洁、自然、开放的景观,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基础。随着城市规划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园林工程绿化工程绿化设计对于改善城市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净化周围空气;保持生态平衡;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因此,要重视绿化设计,实现城市发展与园林工程的统一、协调和均衡。

(四)采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

1.立意要新颖

设计立意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在进行城市园林工程设计过程中,要重视景观搭配效果、园林特殊功能以及自然环境保护等方面,保证设计立意明确新颖,与众不同。另外园林设计的立意还要合理利用和改造环境条件,比如水源、山石、地形等,这样才能保证园林工程发挥其观赏、美化、环保作用。

2.合理布局

景观搭配和布局会影响到整个园林工程的观赏效果。在进行园林景观布局过程中,要进行科学合理地布局,避免出现零乱无章的情况,从而影响到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和观赏效果。

3.合理设计比例

要控制好园林工程设计的尺度与比例,根据功能、审美和环境等条件确定好园林的尺度,保证园林工程各个景观合理搭配,形成良好的观赏效果。同时还要控制好园林环境中水、石、树等的形状,保证整体上的协调。

4.要具有艺术性。

在设计过程中,要提高园林工程设计的艺术性,设计人员要把握好涉及到的色彩与质感,增强艺术感染力。

三、结语

城市设计成果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景观;城市景观;设计;应用方向

伴随着的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城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是每一个城市的建设者与规划者正在面临的任务与挑战,城市的景观不仅为城市增添了更多的自然气息,也彰显了城市的精神风貌,在对城市景观进行设计的过程中,生态景观设计已经成为城市景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生态景观在城市景观设计中的应用方向

第一,总体规划原则。在对城市景观设计时要给生态景观设计以明确的定位,要以城市的公共空间设计为主要目标,以城市的结构为基本着陆点,把生态景观当成城市公共空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生态景观的设计不但要考虑自身的特性,还要将把它与城市的景观整体设计结合起来,先去衡量城市的整体结构状况,首先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布局为出发点,其次结合城市发展的方向来理解生态景观的形成以及未来的演变过程,最后将生态景观设计放到所有的环节中去考虑,确保城市的空间布局与结构层次不断地得到发展与完善。

此外,不断要从整体上加以把握,还要注重细节的设计与整体设计的相互融合,适当在细节上进行规划设计,用特殊的设计风格来吸引最多的市民,也吸引投资,用这种方式来提高城市的生存质量与人民的生活水平。

第二,生态景观地域性特色。任何一个城市必然拥有自身的生态系统,在对生态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要从城市的系统条件方面进行把握,在景观设计相互协调中来体现景观各自的优势特色,免除生态植物种类单一,结构简单的情况,而且要因地制宜,科学地选择材料,创造出具有优势特色的城市生态景观环境,具体到城市道路两旁的自然景观设计,学会运用不同生物物种的优势特点,做出结构或者形式上的设计,达到回归大自然的效果,不断充实景观设计的意义。

第三,景观共享性效果。生态景观区域通常是一个城市景观中比较清新、风光最为优美的区域,要达到能够为城市市民提供景观享受的效果。在对城市景观进行规划设计过程中,要以生态景观的共享性为原则,反对把临水区域作为圈地专用,全体城市市民都能够感受到自然气息,体会到大自然带来的清新,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生态景观设计的意义,才能保证城市的精神风貌更加完美。

第四,以人为本,优化设计。生态景观设计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的设计,在对生态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要从市民的心理特点与生活习惯出发,任何一项生态景观的设计都要符合人们的需求,满足人们的需要,把城市人们的心理或者生活中的特点放入景观设计中去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景观设计增添更加真实的体验,相反,如果将城市人们的需求搁置一旁,就会使城市的景观设计毫无意义,生态景观成为一种摆设,无法发挥生态景观对人的作用,无法满足现代人对于城市景观的需求,不符合城市生活环境的良性循环,所以,在城市生态景观的设计与建造方面,要以人为本,全面解读与分析不同层次的市民的心理特征,根据他们的心理需求来满足不同市民群体的生活需要。

第五,综合全面把握。城市的生态景观设计是一项综合学科,并非单一人群能够决定的,而且评价一个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是要全面衡量这个项目能否建立在保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能否从现实出发来对城市的地域景观进行规划设计,是否能够改善城市的精神面貌,使市民来到这个生态景观面前就能够立刻感受到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美好,产生一种地理空间的归属感。

二、生态景观的设计方法

首先,体现地域特色,开发保护本土生态资源。生态景观的设计要注重本土性,要充分运用当地的自然物种材料,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生态物种之间的协调,尊重生态景观区域的自然规律,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协调诸多方面进行协调,达到自然与人文的协调统一,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确保生态景观的健康、持续发展。

其次,创造多维的生态景观空间,拓宽市民的活动范围。生态景观区域是市民娱乐活动最为频繁的区域,在对生态景观设计时要根据不同的区域地理空间的规模,尽全力创造出更多的为市民提供自由活动的空间。

例如:在生态园林中增设座椅和人工长廊,形成林荫步道,让市民在移步易景间感受一个城市的自然风光,在一些滨水区域设置健身活动区,木平台等实现市民亲水的效果,用这种方式来实现人与自然的融合,营造出和谐共生的城市空间景观。

再次,开发生态景观中的人文资源。城市的生态景观大大丰富了城市的文化意义,在展示城市生态景观特色与塑造生态形象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对生态景观进行规划设计过程中,要从城市的区域文化背景进行全面把握,凸显出了城市的整体文化特色,具有维护城市长远发展的优势,根据区域景观的特殊性,进行创新的设计,以此衬托区域景观特色,来展示具备 特色的景观效果,来丰富城市的形象,例如:澳大利亚的首都悉尼的临近海湾的设计时,就出现了两种意见的分歧,一方面认为要对这篇土地进行彻底的推出,重新设计运作;另一方面的意见表明:保持地域原有的人文文化氛围,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修饰与维护,经过激烈的争论后,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要维护本地的文化遗产,更加注重对文化意义的维护,把延续城市的历史文化放在首要位置,在这个基础上加强对城市经济的保护,在生态景观中注入文化内涵,为城市的旅游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使城市的传统文化代代传承。

此外,一个城市的生态景观设计与改造,要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景观环境的完善为重要目标,一方面能建设成城市的自然风光,改善城市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也要吸引投资者的目光,推动当地商业的发展,拉动经济的增长,在生态景观附近增设购物广场,旅游景点等诸多商业项目,推动城市的良心发展。

总结:

生态景观设计是城市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景观的设计要注重维护当地的文化传统,以人为本,为人们创造出更多的生态自然环境,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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