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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新三板 财务问题 解决方案

一、企业挂牌新三板常见财务问题

(一)会计基础问题

1.财务独立问题。企业会计主体和财务核算范围不清,如控制人旗下多家公司之间未严格区分会计主体,造成资产混用,几套账相串;财务人员从事与岗位相冲突的职务等。

2.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问题。业务交易记录、授权、执行未有效分离,随意更改原始或记账凭证,造成原始凭证不完整,业务记录混乱或业务记录与会计记录无勾稽关系,账表不符等。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选用问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选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另外还存在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利润调节等问题。

4.基准日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考虑。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基准日账簿记录和报表列报的资产、负债不真实、不完整,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与账面数不一致,存在公款私存,公司资金往来使用个人账户的情形;存货、固定资产等实际盘点数与账面数不一致;应收款项、负债函证数与账面数不一致等。

(二)公司出资问题

1.非货币出资的权属不清,估价不实。出资人以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但无法证明其所有权。且出资人对非货币资产的评估值明显虚高;对公司自有资产重新评估后以评估增值部分进行增资;出资人以与公司经营不相关或不产生经营收益非货币资产出资。 2.抽逃出资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资源。企业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D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利用关联关系将出资转出,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等。

3. 相互出资、循环出资。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之间相互持有股权,构成相互出资;或母子公司之间相互出资,形成出资循环,放大关联公司之间的资本金。(三)资产核算问题

1.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后续核算。如对部分资产变更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未按会计准则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列报的资产账面价值失实;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回转处理等。

2.资产的法律手续存在瑕疵。如建设在租用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产权证书,购置的机器设备未取得发票,应当登记公示的资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等。

(四)公司收入与成本核算

收入确认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如以收款或开具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随意延迟确认收入,跨期确认收入进行收益调节;对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业务确认为收入,如对发出商品确认为销售收入等;收入会计政策的使用不符合企业实际的业务特征,如对提供劳务的业务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按里程碑或结算进度确认完工百分比等。

二、企业挂牌新三板财务问题的解决方案

1.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规范企业账务处理。

(1)建立健全与公司财务管理实际情况相适应内部控制制度,厘清会计核算的主体范围。对于历史上存在会计主体不清情形的,应重新审核实际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调整。(2)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逐项分析企业选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不符合的,应当根据谨慎原则,在参考同行业可比较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整,重新选用,并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3)企业应在基准日后,配合中介机构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清点、函证,清产核资,确定资产和负债真实性、完整性;对于存在公款私存,资金往来使用个人账户情形的,应当停止使用个人账户,将存在个人账户的公司款项及时归还至公司账户。

2.对非货币出资准确估价,避免抽逃出资、循环出资等问题。

(1)非货币资产出资首先应当核实出资资产的权属,属于以公司的实物、固定资产作为股东财产进行验资出资的,应当对该部分出资进行减资处理,并追溯调整,以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无形资产,如确属于职务成果,应当对该部分出资进行减资,并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属变更到公司名下。其次应当由中介机构对非货币出资进行估价。(2)如果有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方式抽逃出资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3)关联企业之间相互出资、循环出资虚增了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和注册资本,容易导致实际控制人混淆,应当通过减资、股权转让的方式溯本清源。相互出资和循环出资不会对企业的损益产生影响,因此在会计上只需对减资、股权转让行为进行会计处理即可,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 公司收入与成本核算

(1)对于以收款或开具发票为依据确认收入的,应当核实每笔业务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逐笔进行会计差错调整。(2)对于随意延迟确认收入,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业务确认收入的,应逐笔核实并进行会计差错调整。(3)对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与企业业务不相符的,应重新选用会计政策,适用会计政策变更准则进行会计调整。

三、结束语

新三板具有直接融资的功能,计划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要充分结合新三板的特点和功能,加大力度进行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流程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在新三板成功上市并树立健康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建军.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现代商业管理,2011(09)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范文第2篇

(一)法务会计的产生及含义

根据李若山教授等人的考察,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出现了大量的内部股票舞弊案和储蓄信贷丑闻(注:李若山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载《会计研究》2000年第11期。),警察司法人员、当事人及其人等受其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限制,无法及时查清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迫切需要既懂会计,又熟悉法律的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从而催生了一个新的引人注目的职业——法务会计(Forensic Accounting)。法务会计产生以来,在相关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1996年的跟踪调查,法务会计位居21世纪20个最热门职业的首位(注:《参考消息》1996年11月15日。)。因大量经济犯罪案件中财务专门问题的解决,我国检察院系统率先设立了司法会计技术部门(注:参见武汉大学、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会计课题组:《司法会计鉴定有关问题探析》,载《湖北社会科学》2003年第10期。),从而产生了我国的司法会计(我国法务会计的起源和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见后)。

可见,法务会计是在法制化进程中适应查办财务舞弊、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的需要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职业和学科。它实质上是社会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形成的会计界对法律界的专业支持,是会计专业人员为解决或处理法律问题或事项提供的专业服务。这种专业服务按其性质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专家证据、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所谓专家证据服务,是指法务会计人员以专家证人或鉴定人身份出庭就案件或法律事项的财会专门问题发表专家意见。专家意见中只能就法庭据以查明的案件事实涉及的财会专门问题作出鉴别和判断,不能直接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所谓专家辅助服务,是指法务会计人员以专家助理的身份作为法律事项承办人、当事人或其人的身边助手,随时为其解答或处理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所谓专业咨询服务,是指法务会计人员以专业顾问的身份受法律事项承办人、当事人或其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会计调查、取证、评估损失、追踪财产、解答会计问题等服务。此外,按照所要处理的法律事项是否进入诉讼程序,可将法务会计服务区分为诉讼服务与非诉讼服务两类。

总之,法务会计是为处理涉及财产权益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项依法提供专家证据、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的会计服务活动。这里的法律事项,是指等待处理的涉及财产权益的案件、纠纷和未决事项。

(二)法务会计的作用环节、分类及内容

1.法务会计的作用环节。整个法律活动,可分为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四个环节。在立法过程中,会计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都可能作为立法者的成员、助手、参谋,就涉及的财会专门问题或财会专门法律,或者参与制定、表决,或者提出意见等,这些都是立法活动,不具有职业服务性,因此不是或不需要法务会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对于守法和执法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和有关主体可通过自行协商、有关部门或个人主持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就其涉及的财会专门问题,法务会计可提供相应的调查、取证、咨询等服务;如果这些问题直接或前述方式未能奏效而诉至法院,或者有关主体严重违法而触犯刑律,则应按司法程序解决,就其涉及的财会专门问题,法务会计可提供相应的专家证据服务。可见,在整个法律过程中,法务会计除立法环节无需参与外,在守法、执法和司法环节都能发挥作用,目前主要在司法环节,并已有向守法和执法环节大力推进之势。

2.法务会计的主要分类。根据所要处理的法律事项是否进入诉讼程序,可将法务会计区分为诉讼法务会计和非诉讼法务会计。所谓诉讼法务会计,是指对采用诉讼方式处理的法律事项或问题提供会计专业服务,它必须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法务会计人员常以专家证人或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所谓非诉讼法务会计,是指对采用非诉讼方式处理的法律事项或问题提供会计专业服务,它没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其内容主要是专家辅助和专业咨询服务,业务方式灵活多变,甚至由解决问题扩展到预防问题的发生,如舞弊预防、损失预防和改善公司内控制度等。

3.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从法律事项所涉及的经济内容来看,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包括税收法务会计、保险法务会计、海损法务会计、破产清算法务会计、资产重组法务会计、知识产权法务会计、反倾销法务会计等。需要注意的是,法务会计以出现法律事项或问题为前提,它为解决争议服务,具有争议性。因此,所谓税收、保险、海损等法务会计,是指发生税收、保险、海损等法律事项或纠纷时由法务会计人员相应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它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纳税核算、保险业务核算等而形成的税务会计、保险会计等特殊业务会计,因为这些特殊业务会计不需要考虑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等,不具有争议性。

从委托人或顾客的需求项目来看,常见的服务项目主要有欺诈调查与预防、反洗钱、损失评估、资产追踪与恢复、保险理赔、专家证人、许可证管理、仲裁服务、有价证券诉讼、建筑工程争议、知识产权诉讼、反倾销诉讼、调查与法务服务等。

二、两大法系法务会计专家制度的比较

由于两大法系诉讼模式的不同,法律事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专门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有所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专家证人制度,大陆法系国家大都采用鉴定人制度。相应地,法务会计协助解决案件或纠纷涉及的财会专门问题的模式也就分为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模式和会计鉴定人制度模式。

(一)会计专家证人制度

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是英美法系的概念,它一般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案件有关专门事实或问题向法庭提供专业意见的人。《布莱克法律辞典》对专家一词的定义是:“经过该学科科学教育的男人(或女人),或者掌握从实践经验中获得的特别或专有知识的人。”专家证人提供的专业意见一般称为专家意见或专家证言,也可称为专家证据。有关专家证人的资格、作证、质证、专家意见的采信与限制等规则构成的有机体系即为专家证人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人尽管是提供意见证据的特殊证人,但其诉讼权利和义务与普通证人基本一致。专家证人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原被告或控辩双方均可委托),因而其从属于一方当事人,在作证方式上与普通证人一样都要接受严格的交叉询问,专家证言并非比普通的证人证言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专业化分工的日益精细,以熟练运用法律为职责的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案件有关技术性或专业性问题上将越来越依赖于专家的服务,因此专家证据的采用将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但是,由当事人自行雇用并支付报酬的专家证人,难免成为当事人的“雇用”,其提供的专家意见一般都对委托人有利。美国证据法学家Langbein将专家证人比喻为“萨克斯风”,律师演奏主旋律,指挥专家证人这种乐器奏出令律师倍感和谐的曲调。(注:J.Langbein,The German Advantage in Civil Procedure,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1985,52(4),p.835.)另外,专家证人的过度使用也将影响诉讼时效,增加诉讼费用。因而,有必要在实践中探求行之有效的专家证人规则。英国Cresswell大法官在National Justice Compania Naviera SA v.Prudential Assurance Co.Ltd一案中所作的探索,堪称经典之作。他在审理该案中提出了专家证人作证的七项著名规则(注:参见张卫平主编:《外国民事证据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6—117页,第379页。)。这七项规则提出后,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并在有关证据规则中得到体现。例如,反映独立性和公正性要求的第一、二条规则,在英国新的《民事诉讼规则》第35.3条中确立为专家证人对法院的优先职责:(1)专家证人的职责在于以其专业知识帮助法院解决有关诉讼程序中的问题;(2)专家证人的责任优先于专家证人对向其作出指示的人或者支付其费用的人所负的任何责任。这说明,在英美国家专家证人的立场已被要求摆脱当事人一方,而成为独立的第三方,公正地提出有助于争议合理解决的专家意见。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发展趋势。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常见问题;对策

一、引言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意识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预算管理、人员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和监督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常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事业单位常因工作人员编制、素质等因素而产生一系列的预算问题,但单位并未对这些因素引起高度重视,长此以往,单位的预算编制就出现不规范的操作行为,由于疏于审核,一些编制程序逐步简单化,这就导致预算工作难以实施到位。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点:一是事业单位既没有考虑自身的实际发展需求,也没有按照“轻重缓急”的支出原则办事,因而,单位的预算编制不符合当前的经济情况。[1]二是单位预算编制会发生“虚报”、“冒报”等问题,导致单位实际的财务账目脱离了预算数目,另外,当年的财务收支以及年度计划情况都偏离了各项相关的收支预估情况,多数项目支出是按照同级部门的标准进行实施。单位的各项经费没有十分可靠的制度依据,相关的预算数据难以保证其准确性,因此,预算工作与实际执行之间就会产生脱节的问题。

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事业单位中会计人员的管理意识不够强,使经济管理的工作质量出现下降问题。一些单位的财务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学习,学历偏低,其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等都不高,在面对较难的财务问题时,财务人员不能很快地给出解决对策,致使财务收支得不到有效控制。在新的时期,会计知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但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却相对陈旧,难以跟上单位的发展步伐,当单位引进管理技术或成果时,财务人员缺少相应的操作技能,因此制约了财务工作的发展。

3、预算指标不够合理

财务收支控制是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的控制程序不够科学,成本支出的控制意识不高。一些控制程序在做出申请后,相关部门并未参照预算进行严格施行,各项收支的预算指标没有及时传达到各个科室、部门,致使下属部门不了解单位预算的整体规划。另外,事业单位的经济支出未遵照统筹计划进行操作,常会出现支出扩大、标准上升等问题,这样一来,支出资金的数目、用途就要做出更改,导致财务决算超过预算规模。部分单位强调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却忽略了经济成本的有效控制,成本控制做不到位,大量资金外流,单位的财务制度难以落实,最终导致单位的经费开支大大增加。

4、内部控制措施不够全面

单位的经济内控机制不完善,管理意识薄弱。部分领导忽视内控制度的建设,程序审批不够严谨,重大决策未经过集体商议便草率做出审批,导致单位决策不符合实际的发展情况。财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业务交叉现象频繁、兼职人员数量过多、人员权责不够明确等。另外,单位内部的考核制度不完善,经费开支的审批机制不健全。主管财务审批的人员缺少先进管理知识,导致审批手续不规范、原始凭证不齐全的问题出现。[2]

三、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策略

1、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财务管理的机制不完善是导致经济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因此,事业单位要全面统筹各项工作的计划与实施情况,做到“统筹兼顾”、“不断创新”。具体而言,财务制度的建设应从提高人员思想认识抓起,财务部门的预算工作关系到各项工作的经济收支情况,因此,编制预算的设置一定要做出调整,使预算数据符合单位的具体情况。财务预算要坚持“定额办公、标准支出、专项专报”的原则进行严格核算。[3]同时,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行政手段处理财务管理中的各种“疑难杂症”,利用信息技术解决一些新出现的管理问题,使财务管理机制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

2、做好财务管理的预算工作

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是实质性内控工作,要想做好财务工作,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财务预算在严格监管的环境下开展工作。财务监管的严格化改革,主要从授权权限、预算制度、权责分工等方面进行建设,各部门的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标准进行核算,财务人员之间要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关系。同时,财务人员的操作权限、范围应给予相应控制,遇到重大的财务预算时,财务人员要向上级汇报,通过集体商议后再做审批。此外,财务部门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转变“基数理念”,以“零基预算”作为财务预算的主要方法,经过全面预算,充分反映单位的支出、收入情况,使总体收支保持平衡的状态,体现预算机制的科学性与整体性,确保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4]

3、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该符合社会的发展需求。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树立与时俱进的管理观念。单位可通过举办知识培训来增强工作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完善内部管理的评估体系,使管理层和基层人员都保持较高的思想觉悟,通过学习新知识,更新管理知识,提升财务管理的综合水平。财务部门应采取定期考评的方式,检查工作人员的抗风险及应变能力,使每个财务工作者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应对各种财务问题。

4、健全事业单位内部的控制制度

健全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是为了提升单位的财务控制能力。财务部门通过细化职权,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财务人员的身上,并针对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控制对策,使重要岗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而形成一个集控制技术、方法、制度为一体的财务内控体系。具体来说,内控体系应该明确财务岗位中不协调的部分,并按规定对财务岗位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善财务岗位的不协调问题,使财务岗位与权责之间保持平衡。健全单位的内控制度,可以形成制衡性监管体系,行政单位的经济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利用效率。[5]

四、结语

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的公共性部门,以公益服务为主,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关系到人民的实际利益。为了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必须解决财务管理的各项问题,这样才能保证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财务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财务部门应适时转变管理观念,积极学习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知识,使财务管理体制得到最大优化,保证事业单位的各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参考文献】

[1]黄俊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商业会计,2014.7(13)96-97.

[2]吴珍.浅析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商贸,2014.11(3)162-163.

[3]蔡红兵,周奎.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分析[J].财经界,2015.10(15)273.

[4]光建梅.管理控制模式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适用性探析[J].现代商业,2015.15(18)232-233.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范文第4篇

财会人员在评定职称或考核时,经常会有撰写论文的要求。应注意扬长避短,充分利用丰富的实践经验,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是对财务制度进行补充与完善的内容

目前我国处于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各项制度正处于修订和完善的过程中,会计制度或准则在实务中经常存在执行障碍。

实务工作者特别容易发现这些问题,也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当财会人员碰到这些问题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理解与思考,对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这样形成的文章会有新的观点,可以成为知识创新型的文章。

二是对财务知识普及与理解方面的内容

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财务问题,不同的财会人员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但因为财会制度和准则的内容比较深奥,很多内容还需要利用自身的职业判断,而财会人员会出现不同的理解,甚至有些理解会与制度或者准则相偏差。

通过分析不同财会人员的做法,可以找出较为妥当的解决方法,供大家学习参考,也有利于相关财务制度或者准则的执行。

另外,应用财务软件、办公软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经验总结,这都属于知识普及型的文章,对于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宣传财务知识有很好的作用。

如对基建会计制度的会计基础进行思考,就可以针对基建实务操作中对工程进度款确认入账时两种不同做法的原因,分析两种方法的优劣,提出自己的观点。

三是调查研究类的文章

财会人员每年都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平时也要对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报。这些都是财会人员参与单位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由财务会计转为管理会计的重要体现。

为写好相关材料,财会人员经常需要就如何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等问题进行调研,根据原因提出对策,以供决策参考。

财会人员把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进行完善提升,可以形成调查研究类的文章,结构主要包括现状、问题与对策等方面。

调查研究类文章的实用性较强,对改善单位管理有较大帮助,对其他单位也有借鉴作用。

财务常见问题及解决范文第5篇

一、改革的背景与动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多次提到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问题,2013年,农业部、财政部、民政部、审计署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可以看作是农村财务管理改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遵循,文件指出,村级财务管理是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依法保障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文件要求,各级尤其是乡镇要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近年来,镇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村级财务管理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确保了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但是,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仍然比较薄弱,财务混乱依然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引发群众上访,个别村会计现金账目不清、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超限额使用现金、坐收坐支等问题时有发生,上级部门每年审计时,总能发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形势和现实对村级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着我们推进此领域的改革。

二、改革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针对村上财务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镇上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从制度和监管两个层面入手,细化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措施,有力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践证明,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管是破解村级财务管理难题的两个有效路径,村财镇管、审计监管、财务公开等是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有力举措。

一是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把完善制度作为深化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性工作,注重从制度上防范和杜绝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上制定了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汇编,将上级有关村级财务管理的精神细化为具体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例如制度明确规定,12村村支书、主任不直接分管财务,各村只设出纳1名,负责日常记账和费用报销;对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召开会议决定,并报镇上审批后方可进行,支出形成后,必须有符合财经管理制度规定的正规票据方可入账;村账必须每季度记一次,不得无故后拖。这些具体的规定,从制度上解决了跨期记账、新旧村官交替导致的账务脱节、坐收坐支等突出村级财务管理问题,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以往审计中普遍存在的不合规发票报销、坐收坐支等问题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是全面推开乡财镇管模式。多年实践表明,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村级在财务管理中的自由度过大,镇上对症下药,进一步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统筹管理力度,增加了镇经管站工作人员,全面推开村财镇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村上只设出纳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村上财务实行审批制和报销制,农村“三资”统一由镇经管站造册管理。镇上同时还实行了会计电算化管理模式,抽调财务专业相关人员,对村上的纸质账进行了电子化处理,全部录入到了“三资”管理平台之中。同时,镇上进一步夯实村财镇管基础,配备2名财务人员分别负责管理6个村的账务,在人员力量摆布上做到了科学、合理,为村财镇管工作持续推进提供了强大保障。通过村财镇管,村上账务混乱和新旧账衔接不上有问题有效解决,白条入账和随意乱支等现象减少。

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镇上成立了内审室,每季度负责对村上的账务审计1次,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村上进行整改,对属于记账方面的问题,由镇上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追究对相关财务人员责任,内审工作不断走向了常态化。镇上加大与县审计局的配合力度,每年提供2个以上的村作为村官直审村,邀请县审计局人员开展审计,及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早进行整改。对在年终审计中发现和反馈的村级管理中的问题,镇上确定专门的领导负责跟踪督查村上进行整改,对一些突出问题和涉及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交由镇纪委进行调查处理。注重发挥其他监督力量作用,把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纳入镇“两代表一委员”视察调研活动之中,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村级财务管理实践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征求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建议汇总后交具体人员承办,在规定期限内向各代表通报整改情况。注重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规定村级重大财务支出审定会议必须邀请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并听取其意见。这些监管措施的落实,使村账与实务漏洞得到堵塞,对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将一些问题消除在了萌芽状态。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财务公开。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拆迁项目较多的康家沟、南店子等村,严格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在项目实施初期,镇上督促村上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召集群众商议相关重大事项,会议中,村上对相关项目的资金配套政策进行解释,力争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对退耕还林等大额资金分项造册登记,避免群众产生误解。村上的财务支出,坚持每季度公开1次,并确定专门的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镇上还将村级财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村级工作考核之中,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报酬挂勾,督促村上认真落实。村账和村务公开,“暗箱操作”等被群众误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群众对村委会和村干部的信任度提升,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