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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宣传

自然保护地宣传

自然保护地宣传范文第1篇

根据《西安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湿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西湿保函﹝2021﹞27号)文件精神,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组织召开部署会议,现将活动组织方案安排如下:

一、开展内容

(一)开展“西安湿地日暨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

宣传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5月1日

宣传人员:保护区管理中心韦永科、牛逸群2人

宣传内容:发放陕西周至黑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宣传彩页、播放《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宣传地点:厚畛子镇老县城村

(二)开展“西安湿地日”媒体宣传

宣传时间:2021年5月5日

宣传内容:采取多种手段,通过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美篇等自媒体平台发表图文资料、视频;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利用(甘峪湾保护站)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湿地日标语及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科普知识。

宣传地点:各大自媒体平台、甘峪湾保护站

二、责任分工

1. 制作宣传横幅2幅,横幅内容为西安湿地日宣传标语,责任人:牛逸群;

2. 制作宣传彩页2000份,宣传黑河湿地保护区及黑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相关内容,责任人:梁敏;

3. 制作抖音、快手宣传视频各一条,责任人:韩小娟

三、工作要求

1.把握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工作要求;

2.充分认识该项工作重要性,主题明确,创意、新颖程度高;

自然保护地宣传范文第2篇

营口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辽宁营口 115000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环保宣传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形势,当前中国社会进入了环境敏感期,环保事件频发、环保话题敏感;新媒体迅猛发展取代了传统媒体成为社会舆论的主阵地,一系列环保事件成为新媒体热议的话题,面对这些严峻挑战,由于既有的环保宣教模式的局限性,必须对其进行结构性调整和战略升级,创新工作模式。打造升级版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才能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

关键词 ]环境宣传教育;结构转型;战略升级

随着沙尘暴、PM2.5、河流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凸显,环保成为人类发展中不可回避的话题,也必将是传媒认真思考和面对的议题。西安教育电视台发起的“西安山河调查”活动,“提前预防、正面宣传,搭建平台、组织活动,环保实践、渗透教育”,仅仅是做出了思考后的第一步尝试。环保宣传的创新、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环境污染的减少,都有待人们的共同努力。

1、环境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1年起,PM2.5这个名词开始频繁走进公共视野,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进入普通公众视线。PM2.5,“爆表”灰霾蔽天,环境保护更是热门议题。各种利益诉求打着环保的旗号,往往获得公众强烈支持。这充分说明环保问题已经成为高度敏感的民生议题和政治议题,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环境敏感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社会舆论危机,争取各方支持参与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以互联网、手机微传播为主的新兴科技带来了信息传播方式的根本变革,传统媒体逐渐失去了影响舆论的主流地位,新媒体日渐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发酵场。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手机网民规模为5亿人,整体即时通信用户规模在移动端的推动下提升至5.32亿人,较2013年年底增长6440万人,使用率达86.2%。有人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在微信里拥有10万名粉丝,相当于一个新闻网站;拥有100万名粉丝,相当于一份全国性的报纸;拥有1亿名粉丝,相当于一个部级的电视台。微信的传播力量正在凸显。许多地方领导干部因为微信引发的不良事件受处分、调任、停职甚至下台。这其中包括环境突发事件及环保官员因发言不慎被免职事件。在传统媒体在舆论引导上失去主导作用的情况下,环境宣传教育在微信阵地的缺位意味着话语权的丧失,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近年来围绕PM2.5争论、PX项目、土壤污染数据调查等一系列与环保相关的舆论传播,网民一边倒地支持某些似是而非的观点,环保部门在应对中基本处于不适应、尴尬无奈的状态,没有议题设定能力,更谈不上引导舆论潮流。

2、新媒体在环境保护宣传中的作用分析

新媒体具有的最大特点就是真实、广泛、迅速、有针对性的宣传某种信息与观点。比如微信中一些公众人物对一条微信的转发甚至会引起上万人的关注与回复,因此当这些人认识到环境问题的时候,微信的基本舆论导向功能便开始发挥作用。有些人认为目标的环境保护及宣传尤其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不存在实际的意义,这也是目前广泛存在的对环境保护的扭曲认识。笔者提出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技术、法律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组织及个人进行适当的惩罚,保证群众利益,推进环保监督工作的开展,利用微信等途径监督环境保护,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开展。受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与环境的影响,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生存于一种恶化的环境之中,因此并没有意识到自身对保护环境所肩负的责任,甚至有人为追求自身对美的需求而破坏整体环境,甚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环境污染。比如现代社会存在的一种现象,有些居民为了方便,并不注意垃圾桶上的标志,不按类别丢弃垃圾,有的甚至随意丢弃垃圾,因此需要突出微信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意义与价值,突出鸟语花香的生活状况对人们生存压力的缓解作用。另外还可以从美学角度突出对环境美的宣传,引导人们对恶劣环境的厌恶感,以激发人们保护环境的主动性。

3、新媒体下环境宣传模式的构想

相当一段时间以来,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于培养公众的环境意识,宣传环保成就。但是在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空前高涨的今天,这个任务和重点已经发生了悄悄的转移,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和设计。一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调整环保宣教工作目标和重点方向。环境宣教部门应当迅速将重点转移到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各界共建美丽中国。二是适应我国当前环保事件频发、环境问题敏感的新形势,将环境宣教的重点放在提高公众对各类环境问题科学认识的能力上来。新的形势下,环境宣教如果停留在以警示教育、危机教育的时代,不但不能缓解公众的焦虑,反而会激化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必须向较为系统化、较为专业化的教育、培训上倾斜,培养更多能科学认识环境问题,理性、冷静分析问题的能力的群体,防止不科学、恐慌性的谣言扩散和有害舆论扩散。当然也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开展环境监督,科学地维护环境权益。三是针对公众权益意识高涨,环境责任意识淡漠,践行环境友好理念自觉性不足的问题,着力加强公众环境道德素质教育,培养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引导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通过自身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作贡献。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部门应转变观念,加快向新媒体进军,抢占新阵地,利用好这一了解社情民意和传播环保声音的新渠道。加强对环保宣教干部的新媒体知识培训,提高环保宣教工作者掌握运用新媒体传播的本领。要加强对环保宣教工作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新媒体素养。推动环保宣教工作者融入新媒体,解读各类评论更贴深层次的意义,参与新媒体舆论表达,进行舆论引导。其次,通过开通环保官方微信、微信公共平台等新媒体平台,传播环保声音。加强网络媒体建设,开发维护好自己的网站,建立官方微信,及时准确官方信息,挤压谣言传播空间,开发网络环境学习栏目,为公众与环保部门交流互动提供平台。建立环境宣传教育部门与其他环保业务口之间的衔接与联动机制,以及舆情报送机制,使有决策权和处置权的同志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坚决避免宣传教育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两张皮的现象。

4、结束语

目前,中国的微信用户已经超过3亿,成为一个很大的群体,因此通过微信来一些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环境保护宣传的作用。尤其是利用微信转发、互粉等特点,呼吁一些名人关注环境,并通过自身的微信更新来倡导环境保护,以引起更多的受众参与进来。强化微信环保宣传能够有效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氛围的营造,促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自然保护地宣传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男人当自强”为你整理了这篇自然资源局年度普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今年是开展“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按照我省、市、区各级的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行普法职责,认真做好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政府普法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逐步完善普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实际,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普法思想与目标、各科室普法任务和分工,列明各科室普法重点,通过完善工作方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形成部门内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

1.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建立领导党员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由主要负责人带头“上讲台”讲党课,定期召开党组班子专题学习会,深入系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内容,并将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民法典的学习教育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学习计划,培养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市制定的述职评议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检查督促等工作。坚持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构建科学规范制度体系,推行政务服务便利化,不断完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配合落实学法培训要求,强化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三)加强宪法普法宣传工作,营造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1.宪法日宣讲文稿,落实社会普法责任。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撰写并在局网站了《国家宪法日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自然资源制度》,紧紧围绕宪法宣传周主题,通过列举《宪法》中自然资源制度的主要条文并加以详细分析,进一步阐述解析宪法中的自然资源制度。通过梳理撰写宪法宣传文稿的形式,一方面加强机关内部的学习,另一方面也提升向群众普法实效,宪法宣传内容更具针对性、专业性和通俗性,营造全社会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2.紧密结合“双联系”,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居。利用开展“双联系”村居、社区党员志愿服务系列工作的契机,让基层组织党员群众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分别赠送佛平社区、镇安村宪法宣传折页、土地管理法读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读本、耕地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等普法资料,通过开展赠送法律法规读本给社区、村居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同时便利村居、社区群众了解学习法律法规,深入社会基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丰富宪法宣传载体,营造学宪法良好社会氛围。在开展宪法宣传周期间,**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通过局机关电子宣传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局内办公场所张贴宪法宣传画,号召以科室为单位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学习视频,以“学习强国”为学习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等理论学习,时刻提醒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观念,维护宪法法律。在政务网站宪法宣传视频、宪法宣传文稿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系统内部普法工作,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

1.制定民法典学习工作方案并组织专题讲座。批量购置民法典,分派至全体工作人员自学。以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的重要条文及解读为重点,于今年10月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特别邀请**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通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钟坚律师对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及立法历程、主要亮点等进行了解读和阐释,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领导干部参加讲座。民法典实施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密切相关,把遵循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讲座结束后,及时在局网站进行推送信息,营造机关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2.积极参与省厅、市局组织的专题学习讲座。充分利用网络视频会议的优点,在线参与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种专题学习讲座,“自然资源大学堂”、民法典专题学习、新《土地管理法》学习等,结合自然资源职能,多维度加强系统内部工作人员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结合职能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战“疫”期间强化社会普法责任。

1.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大对饭店食肆等进行巡查和宣传力度。为有效提升群众自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意识,积极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环境,疫情防控期间**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一是通过张贴派发《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致全市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公开信》等,向全区各酒楼食肆、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宣传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督促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将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规定宣传到位,确保《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林护发〔2020〕22号 )》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有效落实。

二是制定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标语,要求各镇街悬挂在农贸市场、公园等显著位置;派发、张贴各类防疫宣传海报、公告约2万份;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报道和政策导向,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合法消费,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四是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也做到边执法,边宣传,在检查中普及相关知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群众中的普及率、知晓率,为禅城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2.探索普法新形式,增强战疫期普法实效。一是严格按照疫情普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局政务网站及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和相关产品,包含小视频、海报等供市民浏览;整理收集相关疫情防控普法知识要点,在单位一楼LED屏进行滚动式播放,同时在办公区域宣传栏张贴主题海报,加强普法宣传。二是结合业务特点,创新普法形式。紧密结合“双联系”等契机,结合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耕地保护等普法进社区、进村居;围绕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节点,积极开展线上H5互动宣传,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自主创作《绿水青山之梦》《铿锵玫瑰》等视频作品获推送“学习强国”广东平台;充分发挥分局团总支青春力量,走进环湖小学开展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活动,同学们通过制作手抄报开展评选的形式,了解学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精心制作了寓言动画短片《委屈的蝙蝠》,放置在局政务网站上供市民阅览,以形象、生动的动画形式,从小故事中阐释大道理,扩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

2020年度,结合单位职能落实普法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普法计划中个别环节抓落实不够以及普法品牌活动缺失等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将在下一步普法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继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继续做好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相关工作,重点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与时俱进地加强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切实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和法律,进一步完善普法考核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禅城建设。

面对普法品牌创建,普法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我分局已在筹备“恒产恒心”普法专项项目,拟计划在2021年初进行宣传推广,拟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进一步扩大普法受众范围,提高传播力度,促进普法实效。同时,立足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可结合历史文化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政策进行宣传,可通过网络新媒体、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道、宣传电子屏幕等方式扩大宣传,依托党员干部“双联系”活动,探索普法新形式,把普法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的工作落到实处。

(三)结合自然资源职能,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全社会,大力宣传本部门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宣传,提高市民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引导市民积极自觉参与到自然资源的保护中。切实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自然保护地宣传范文第4篇

1.综治、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反邪教法律法规。

2.发改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

3.经信(工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及工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4.民族事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5.国资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6.教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

7.科技(知识产权)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

8.公安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反恐怖主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9.安全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10.民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烈士褒扬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治区殡葬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自治区村务公开办法、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11.司法行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12.财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15.环保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自治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自治区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6.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自治区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

17.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航道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8.水利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自治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

19.农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0.林业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种子法、防沙治沙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

21.畜牧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治区奶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22.商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拍卖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3.文化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及实施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24.卫生计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5.外事侨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6.审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7.监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修订后的行政监察法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贯彻落实意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8.税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29.工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自治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30.质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

3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2.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3.体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及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

34.安监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5.统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36.旅游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

37.粮食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8.人防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39.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执法部门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0.金融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票据法、证券法、反洗钱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征信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41.信访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42.保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43.气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及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或系留气球管理、气象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

44.地震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5.档案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档案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46.海关部门:重点宣传普及海关法、海关关衔条例、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海关统计条例、海关稽查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47.检验检疫部门:重点宣传普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48.邮政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邮zd、自治区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

49.通信管理部门:重点宣传普及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

50.机要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51.语言文字主管部门:重点宣传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重点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司法部门重点宣传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

5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科协、残联等社会团体重点宣传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权益保障和权利促进的法律法规

53.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54.团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55.妇联: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6.科协: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普及等法律法规。

57.残联: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58. 老龄办:重点宣传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等法律法规。

自然保护地宣传范文第5篇

一、森林防火的必要性

森林就是地球的“肺”,承担着地球的呼吸功能同时,森林从来就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从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到信息技术的现代社会,人类没有一天离开过森林。一片片森林就是一座座宝库,除了提供大量木材,还蕴藏着丰富的水、植物、动物等资源。然而,森林火灾能使这些宝贵资源付之一炬。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自然资源。

1、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

森林是人类及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良好环境。众所周知,森林在维持和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森林火灾会使森林的这些功能减弱,甚至消失。因此,防止森林火灾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2、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需要

森林是发展林业的基础,没有森林就没有林业。我国是少林国家,到2011年森林覆盖率仅为20.36%(哈尔滨市森林覆盖率为45.52%),远远低于72%的世界的平均水平。因此,在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广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国土仍是我国林业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国家为了保护现有天然林,制定了严格控制对天然林采伐的政策,并增加对林业的投入,为林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然而,森林火灾能在短时间内烧毁大片森林,不利于林业的发展。因此,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事业的基础工作。

3、森林防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林区,森林防火关系到千家万户,森林是林区人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森林火灾会使森林遭受破坏,甚至消失,给林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困难。另外,森林火灾还会直接威胁林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森林防火不仅要防止意外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而且还要同少数不法分子作斗争,防止其故意纵火,维护林区社会安定。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途径

1、通过政务信息进行大力宣传

政务信息是各级领导掌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一种更深层次和更高要求的宣传手段。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

2、通过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宣传

各级党报和广播电视台是本地区的重要信息宣传阵地,要积极争取、配合、支持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报道。鼓励森林防火职工向各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投稿。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充分利用其信息资源综合性、权威性的优势,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森林防火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3、通过林业部门新闻媒体宣传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宣传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向《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森林防火》、《森林消防信息》等媒体的信息宣传稿件报送工作。

4、向林区基层群众和中小学生宣传

通过办墙报、刷写标语、印发通告和宣传资料、树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演出,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书、发放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林区群众和风景区游客的森林防火宣传力度。

5、加大信息资源的采用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资源,加强对森林防火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利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创办信息宣传载体,拓宽信息采集和宣传渠道,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服务。

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强化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力大、影响面广、处置起来往往兴师动众,耗费巨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认真落实防火责任

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翔实而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做到党政一把手必须负总责,分管领导必须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抓。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领导及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