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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建设

自然保护地建设

自然保护地建设范文第1篇

摘要: 截止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39个、面积为218万hm2的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他们在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挥、草地资源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护以及草原生态旅游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取得较快发展,但其也存在发展速度规模较小,管理体制落后、建设资金不足和科研基础薄弱等问题。为此,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保护区空间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完善运行管理体制,统筹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加强基础研究,最终实现草地类自然保护区长远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功能地位;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S 8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5500(2011)04-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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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人类因过度利用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而引发的对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带来的严重问题,世界各国通常采用建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或保护地和禁猎区等方式,来保护具有代表性、完整性、典型性的地貌遗迹以及人文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并采取有效建设和保护措施来减少人对各级保护区的干扰和破坏,以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物种多样性、提供科研、宣传、教育和促进人与自然协调持续发展之目的。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气候暖化和干旱化的影响以及草地资源不合理利用,导致天然草地生态条件与环境的严重破坏,已有草原90%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退化,严重退化面积高达480万hm2[1]。我国草原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生产力下降,物种多样性减少,草畜矛盾突出,沙尘暴频发,水土流失,病虫鼠害猖獗,阻碍草地畜牧业可持续稳定发展,减弱了我国草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发挥,威胁到草地作为我国主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影响草地作为濒危珍惜物种天然资源基因库的作用,阻隔优秀草原民族文化的传承,对人民的生产、生活、社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为

此,在天然草地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地段,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建立保护区,将最大限度地避免人类活动对草地的干扰,保护草地资源及其他重要的自然历史遗产;拯救和储存珍贵、稀有、濒危物种,恢复因人为破坏导致的草地生态平障。本文就我国草地自然保护区的概念、功能和地位以及当前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了简要回顾,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管理对策。

1 自然保护区的概念与范畴

尽管自然保护区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对其准确的定义仍然在学术界没有统一的界定。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IUCN)将其定义为:有相当大的面积;有一个或几个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生态系统,该区域内动植物物种、地质地貌及其生态环境具有特殊的科学、教学和娱乐意义,或者拥有非常美丽的自然景观;由国家最高管理机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阻止或消除各种占用、开发活动,切实保护其生态、地貌或美学特征;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进行精神、教学、文化及娱乐为目的的观赏活动[2]。我国对自然保护区定义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遗传资源的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海域,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3]。薛达元等[4]依据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3个类别9个类型。即:(1)自然生态系统类自然保护区,包括森林、草原与草甸、荒漠、内陆湿地和水域、海洋与海岸等5个生态系统类型;(2)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包括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2个类型;(3)自然遗迹类自然保护区,包括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2个类型。尽管这些类型当中并没有包括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这一类型,但依据保护对象的范围,结合他人对天然草地保护区的定义,金良等[5,6]认为草地自然保护区是指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总称。主要包括以草原和草甸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草原与草甸类保护区,以荒漠草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荒漠生态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湿地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野生动植物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自然遗迹类保护区和今后有可能发展到的以人工草地、改良草地为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等。按上述概念,将甘肃尕海等鹤类保护区、内蒙古毛乌素沙地臭柏自然保护区、内蒙古甘草自然保护区、陕西洋县朱保护区、巴尔虎草原黄羊自然保护区、新疆巴音布鲁克等天鹅保护区和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都将划归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但考虑到这些野生动植物类保护区和自然遗迹类保护区成为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准则尚未确定,人们对其的认同存在差异,在相关具体统计规范未明确之前,金良等[5]把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范围暂定为,包括以草原和草甸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草原与草甸类保护区、以荒漠草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荒漠类保护区、以草地为主要景观类型的湿地类保护区。从这个定义范围可以看出,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是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主要组分,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际范围远远大于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且随着自然保护区的进一步发展,所包含的类型不断扩展和延伸。但在本文中为了更为准确和便于利用现有资料说明问题,利用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来说明我国天然草地保护区的发展和分布。

2 中国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和分布

1982年我国成立了第1个天然草地保护区―宁夏云雾山草原自然保护区,由此结束了自我国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20多年没有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历史。之后在1984年又召开了“全国草地类自然保护区调查规划会议”,会议通过《我国草原、荒漠和南方草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大纲》,规定了建立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意义和目的,提出了《我国部分省、区拟建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的初步方案》。方案中拟在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广东、青海、内蒙古、新疆、甘肃、黑龙江、陕西等18个省、区建立49处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这次会议为我国之后的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注入发展契机,带来难得机遇。1985年我国先后投资兴建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和山西五台山草甸自然保护区。至1990年底,我国已建立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12处,总面积为1 267 502 hm2[7]。此后,草地草甸类自然保护区稳步快速发展。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草原草甸类保护区已达39个,保护面积累计2 184 261 hm2,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48%,其中部级4个,省级13个,市级4个,县级18个[8],保护区分布在我国内蒙古、黑龙江、新疆、四川、河北、辽宁、吉林、和山西等几个省区。在39个草原草甸类保护区中,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占有保护区数量最多,分别有21和8个,而辽宁、吉林和山西省均为1个(图1)。就保护区面积来看,内蒙古自治区所占面积最多,为1 809 853 hm2,占全国草原草甸保护区总面积的82.86%(图2)。

图1 我国草原草甸类保护区分布

图2 我国部分省份草原草甸类自然保护区面积

Fig.1 Distribution of grassland and meadow reserves in ChinaFig.2 The area of grassland and meadow reserves in some provinces

注:1、2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网站

3 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和地位

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重要的可更新资源,天然草地保护区不仅是发展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也是我国陆地生态安全重要的绿色屏障,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无以替代的作用[9]。在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和美化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0,11]。其主要的任务和功能体现在: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是具有代表性的草原类型、珍稀濒危物种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地生态系统的庇护所,是客观存在重要的“自然绿色生态工程”和恢复重建退化草地生态系统的参照系统。有天然草地严重破坏,天然植被早已消失,由于缺乏参照模板,退化草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过程,往往存在很大的盲目和随机性,探索适宜恢复途径,尤其是恢复到什么程度,衡量的指标和标准是什么?这些均可以从天然草地保护区中得到借鉴和参考。此外,天然草地保护区是具有无法预测的潜在经济价值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基因资源库。未来的世界里,基因资源将成为国际间争夺的主要资源之一[12],而我国是世界上物种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动植物种类约占全球动植物区系的10%[13]。天然草地保护区对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和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做出巨大贡献。天然草地保护区是发展草原生态和民族文化旅游的主要载体;天然草地既有珍贵的古老孑遗、濒危物种,又有绮丽的自然风光,还有特殊意义的地质剖面、冰川遗迹,火山、溶洞、古建筑遗址等,有着极高的美学、科研和生态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是一个完整草地生态系统,涉及到草地生态系统中的诸多因子,是不可多得的生态旅游资源。

4 问题和对策

尽管我国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但在长期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发展速度和规模较小,与草地在国土面积所占比重身份严重不符。草原草甸类保护区与森林生态类、湿地类和野生生物类保护区相比,不论从数量还是面积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到2009年底为止,我国自然保护区总数为2 541个,森林生态类和草原与草甸类自然保护区分别为1 321和39,分别占全国总保护区数的51.99%和1.59%[8]。因此,在现有基础上,按草地、植被类型和气候特点等因素,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建设和完善一批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经济科研价值的草原显得尤为必要和关键。保护区建设力度不够,有些保护区建设和科研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保护区的发展。大多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经费未列入国家或省级财政规划和预算,也没有专项经费,目前,仅有少数建立较早的自然保护区有人员事业费,多数自然保护区没有相关费用,保护区的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经费主要依靠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补助来维持日常的工作,这种情况已严重的制约保护区的发展。保护区违规开发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草地类自然保护区一般面积都较大,在保护区开发矿产资源、在核心区发展旅游业等现象还屡见不鲜,这些都直接影响保护区的发展。保护、利用和发展未有机结合。草地生态环境的退化一方面源于内部的草地资源不合理利用,同时也与外界对其干扰影响息息相关。发展经济、增加财政和将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的需求,都与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目的相冲突。因此,天然草地保护区一方面应走公众参与型的发展模式,使当地居民的利益与保护区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让居民在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区资源中实现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在保护区的规划和日常管理中,充分考虑保护区扰动对保护区产生的影响,使保护区在保护、适度利用中实现全面发展。保护区基础科学研究薄弱;天然草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时间较短,加之大都分布在人烟稀少的边远落后地区,进入性差,基础设施落后,受关注程度低,导致一些草地类保护区基本综合科考报告、总体规划、管理条例等材料都较为缺乏。故而,应完善各个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条件、自然景观、保护区设计、动植物种类和区系,濒危物种的现状、生境、分布、数量动态及濒危原因,物候观察、保护区的地理和历史、社会基本情况、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等的专题研究;建立生态和物种监测和信息网络;建立一整套包括生态、经济、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在内的科学管理和评价体系,使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监督科学化、指标化。保护区管理体制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尽管保护区管理机构较为健全,而且已完成了大量的管理工作。但是,这些机构过于庞杂、各个部门并未做到各尽其能、各司其职,而且这些机构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设备都过于落后,现代化程度不够,工作效率较低,严重阻碍了保护区管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严格执法,防止不合理的开发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统筹自然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政策研究,最终实现草地类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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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urrent status of natural grassland reserve in China

MA Zhong-ye1,ZHANG Ai-ling1,SUN Tao2

(1. Grassland Management Station of Sunan County,Sunan 734000,China; 2.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ibetan Plateau Ecosystem Management,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20,China)

自然保护地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自然保护区建设; 自然资源; 管护

自然保护区建设是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尤其是部级自然保护区,由于其主要保护对象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极高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因而在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就地保护方面作用更为显著。

1 管护设施建设

1.1 保护管理站。护管理站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保护管理站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保护管理站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配备办公、消防、野外调查、日常巡护、执法、通讯、交通及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在进出保护区的重要路口和要塞处可设立保护管理点、哨卡和检查站等,保护管理站的设置应考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1.2 界碑界桩。自然保护区应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道路相交处、转向点设置界碑界桩,充分发挥指示、警告、宣传的作用。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界桩、界碑。具体制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执行。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必须树立界桩,标明"核心区界"、"缓冲区界"和"保护区界"。水域应通过在地图、海图、航道图等标注自然保护区应在人为活动频繁地区以及主要道路相交处、转向点设置界碑界桩,充分发挥指示、警告、宣传的作用。自然保护区应设置完善的边界范围及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界桩、界碑。具体制作按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执行。自然保护区及不同功能区的四周边界上必须树立界桩,标明"核心区界"、"缓冲区界"和"保护区界"。水域应通过在地图、海图、航道图等标注。

1.3 交通设施。自然保护区应建设路网、码头等必要的交通设施,能够满足保护区巡护、防火、监测和日常管理的需要。不得以管护为名铺设旅游道路,破坏生态环境。路网包括干道、便道和巡护步道。干道用于连结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交通干线,路面等级应满足晴雨通车要求。便道用于连接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处、保护管理站、瞭望塔台、监测点和居民点等,标准应达到通车或人员便利通行要求。自然保护区还可根据巡护需要,依自然地势设置自然道路或人工修筑阶梯式道路作为巡护步道。海洋和内陆水域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码头。

1.4 巡护执法设备。自然保护区应配备必要的巡护、执法、取证设备,主要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执法装备等。巡护和执法设备应能够满足巡护、执法和应急反应的需要。

1.5 防火设施设备。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瞭望塔、防火道和防火隔离带,配备灭火设备,以满足预防和及时扑灭火灾的需要。在自然保护区内制高点及易发生火灾地区,应设置瞭望塔,瞭望半径应覆盖高火险地区,数量能够满足防火需要。瞭望塔内应配备瞭望、监控、报警和通讯设备。自然保护区内森林或草原植被较多、人为活动频繁、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宜设置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1.6 野生生物保护设施。因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自然保护区可以建设生态廊道、动物通道、人工洞穴、巢箱、人工鱼礁等设施,配备动物救护、病虫害检疫防治等设备。

2 科研监测设施建设

2.1 科研中心和站。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监测基础的部级自然保护区,可建科研中心和站。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应尽量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合作开展。可包括实验室、科技资料室,并配备各种调查、试验、科研辅助设备。

2.2 定位监测站和点。部级自然保护区可根据需要设置定位监测站和点,以监测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种群、生态环境及自然遗迹的动态变化。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资源、环境等定位监测站和点的布设,应根据监测、研究的对象、目的及其技术要求选址,应与保护管理站和点的选址统筹安排。配备相应定位的观测设备。

2.3 固定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自然保护区必须建设适当数量的固定样地、固定样线或站位断面,配备相应的野外调查设备及动物监控设备,满足保护区常规监测的需要。样地样线及站位断面应根据主要保护对象调查和监测的需要设置。

3 宣传教育设施建设

3.1 宣教场馆。自然保护区可根据参观人数、宣教需要建立宣教场馆,满足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活动要求。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5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中心,年实际接待参观人次在1万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可设置宣教馆,其他自然保护区可在管理局内设置宣教室,宣教场馆可设置陈列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室、图书资料室等,并配备宣教、通风、除湿、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

3.2 宣传牌。自然保护区应在道路出入口、居民点等人为活动频繁处,或根据管理需要,设立宣传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注意事项,介绍自然保护区的名称、范围、主要保护对象、保护意义、保护要求等内容。

自然保护地建设范文第3篇

林业部门具体推进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

1956年9月,秉志等5位科学家在全国人大第一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请政府在全国各省(区)划定天然森林禁伐区保存自然植被以供科学研究的需要”92号提案,对此,国务院请原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和当时的森林工业部研究办理。林业部于当年10月提交了《天然森林禁伐区(自然保护区)划定草案》,提出了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对象、划定办法和划定地区。根据这个草案的要求,全国各地开始划定自然保护区,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浙江天目山、海南尖峰岭、广东鼎湖山、福建万木林、云南西双版纳等我国第一批自然保护区陆续建立起来。

1962年国务院《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珍稀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和分布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并要求各地迅速将这一工作划归林业部门管理,加强有关管理机构建设。1963年5月,国务院颁布《森林保护条例》,进一步提出要保护珍稀树木、禁猎区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1973年8月,农林部在总结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为制定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奠定了基础。

1979年底林业部会同中国科学院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区划和科学考察工作通知》,对规范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要求。1983年林业部在新疆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保护区工作会议,审定了全国保护区区划方案。198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划定保护区作出了专门规定。198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了《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的行政法规。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0]63号),明确指出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

中央领导同志对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十分关心。1978年,邓小平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福建省委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武夷山生物资源,并由此建立了武夷山自然保护区。2001年,为保护“中华水塔”,国家划建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同志亲笔题写了区名。2004年,同志明确指示,要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自然保护区的投入到位。2014年以来,对自然保护区管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遏止破坏生态文明的问题蔓延扩散。

林业自然保护区

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

60年来,我国各级林业部门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保护管理能力和管理质量,始终是推动这项事业发展的主体。

到2015年底,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228处,总面积达12477.29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2.99%,约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的81%、面积的85%,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面积上看,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都是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主体。这些自然保护区内分布有3500多万公顷天然林和约2000万公顷天然湿地,保护着90.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植物种类、65%的高等植物群落、50.3%的自然湿地和30%的典型荒漠地区。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最重要、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景观最优美的自然区域,保护着3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和13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种,一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h境不断得到改善,种群不断恢复增长。例如,大熊猫、朱q、藏羚羊、亚洲象、扬子鳄、苏铁等物种都得到了保护和恢复。野生大熊猫已经达到1864只;野外朱q种群数量由最初发现时的7只增加到1000多只;亚洲象从1985年的180头增长到目前约300头;海南长臂猿由1984年2群9只已经增加到20只左右。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林业自然保护区不断加强机构建设、保护管理、执法监管和国际交流

在机构建设上,全国林业自然保护区已有1173个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其中,部级自然保护区全部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省级自然保护区有477个建立了管理机构。林业自然保护区专职管理人员约4.5万人,加上兼职管护人员,林业各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达5万人左右。林业部门委托了700多个有条件的部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行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执法权,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了森林公安机构。有70余个部级保护区单独颁布了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条例),一些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也制定了管理规定。山西、甘肃等省份积极落实《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要求,将大部分部级自然保护区归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广东省、云南省积极协调人大、省政府解决保护管理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在全国树立了样板。

在保护管理工作上,自2001年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以来,林业新建自然保护区数量比工程实施前增长145%,保护对象和范围大为扩展,中央累计投资40多亿元支持部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17亿元左右支持部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保护设施明显改善,保护能力得到极大提高,同时加大培训力度,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林业自然保护区把巡护管理、生态监测、生态教育、社区共管共建和社会公共服务作为日常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重要任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还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积极吸收当地群众参与保护管理工作,并把保护区内和保护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改善和发展模式的转变作为重要工作。

多年来,国家林业局还组织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使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

在执法监管上,我国经济社会近几十年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自然资源、自然生态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防止了很多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发生,近期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些自然保护区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权试点,取得突破。2015年,国家林业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部级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检查“绿剑行动”,在全国范围进行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的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对一些情况严重的自然保护区重点督查、通报整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目前正组织各地针对省级及其以下级别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巩固“绿剑行动”成效。

在国际合作交流上,我国林业部门与美国、韩国等国林业部门建立了长期双边合作机制,有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也与国外和境外自然保护组织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有23处部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人与生物圈网络”,34处自然保护区加入国际重要湿地,18处自然保护区成为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组成部分,内蒙古达赉湖等一批部级自然保护区加入“东亚-澳大利西亚涉禽迁徙网络”,安徽升金湖等一批部级自然保护区列入“东北亚鹤类保护网络”,四川唐家河等3个部级自然保护区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首批绿色保护地名录。

力争2020年

林业自然保护区达到2240处

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60年的历史,是克服了各种艰难困苦、经历了艰苦的发展历程发展起来的。我国自然保护区除了核心区和缓冲区实行严格保护,整体上从来都不是“纯保护”的管理方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除了开展巡护、对物种和生态系统的科研监测,还开展生态教育、生态旅游,以及开展与当地社区共管共建工作。

当前这项事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体制机制和资金问题总体上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多处于偏远山区、林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保护管理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仍然比较艰苦,保护管理手段仍然比较落后。三是自然保o区建设管理工作仍然亟待加强。虽然我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占陆地国土总面积近15%,但是实际上仅西北5省的6个部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就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0%。内地的保护区面积仍然较小,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很大。

自然保护地建设范文第4篇

摘要 国家公园是我国政府为合理保护和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特色景观与历史文化资源,在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探索实施的区域生态保护熏大举措,是我国原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升级版”。本文在回顾和总结国内外国家公园建设实践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综合效益未充分体现等问题,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定位、总体战略和实施路线图进行了设计。

关键词 国家公园;总体战略;自然保护地:路线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出发,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这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改革举措。中国是世界上自然文化遗产最为丰富、最具特色的国家之一,借鉴国际成熟的国家公园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和自然文化遗产地域特色,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手段,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是我国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世界性和全人类性的自然文化保护运动,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保护思想和保护模式,衍生出“保护区”“世界遗产”等诸多生态保护区域概念。全球已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2014年7月,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统计,全世界的国家公园已达5000余处。近年来,国家公园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态势,保护对象从特殊景观保护走向生态系统保护,保护方法从被动保护走向主动保护,保护主体从一方参与走向多方合作,保护空间从分散保护走向整体保护。大量实践证明,国家公园制度行之有效、普遍适用,体现了保护与开发“双赢”的思想,实现了自然文化资源保护与改善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双重目标。国家公园建设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当前,我国国家公园探索和实践逐步展开,国家发改委联合12个部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选定9个省市开展国家公园试点,与美国保尔森基金会签署框架协议,启动为期3年的国家公园建设合作。2015年5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行分级、统一管理,保护自然生态和自然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这标志着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进入整合和统筹的历史时期,需要在明晰内涵、总结经验、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制定我国国家公园建设总体战略和实施路线图。

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有各种类型数千个自然保护地.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矿山公园、沙漠公园、考古遗址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保护地总面积约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8%。这些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分散在10余个部门,各部门独立行使管理职责,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依据,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功能重叠、权属不清等问题,日常管理协调工作量较大,未能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系统、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与国际较为成熟的保护地管理体系相比较,我国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管理标准不统一,操作性不够。各类保护地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均有各自的管理规章和要求,制定背景、主导思想和侧重点各不相同,空间范围相互交叉重叠又不完全相同,在保护理念、投入机制、经费使用、经营权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二是管理主体多元化,部门管理和属地管理并存,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极易成为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博弈焦点,导致保护性和公益性两大核心功能大大降低。三是职责不明晰,管理权、经营权、监管权未实现有效分离。与发达各国普遍将国家公园作为全体国民共有资产,实行管理和经营分离不同,我国多数保护地管理部门既是保护、规划与建设主体,又是经营与服务主体,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文化资源等保护的监管缺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问题普遍。四是保护地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单一,公共财政未发挥应有作用。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各级财政拨付的保护经费十分有限,由于缺乏足额有效的资金投入,各保护地必须通过经营收入补贴保护和管理经费,导致“门票经济”现象突出,旅游开发强度过大,难以体现服务公众福祉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公益属性。五是法理依据不统一,条款分散分割。由各部门主导制定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虽涉及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内容,但有关规定出发点不一致、原则性较强、针对性不够,给实际操作带来难度。六是公众和社区参与不够,未发挥带动保护地周边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部分保护地因土地涉及的拆迁、征用和使用等问题,与周边地区居民矛盾十分尖锐,对保护地管理造成阻力。

国家公园建设定位和优势

建立国家公园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创新和亮点之一,对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从国家公园内涵来讲,是指为合理保护和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特色景观与历史文化资源,为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提供场所,由国家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自然区域。它既不同于严格的自然保护区,也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旅游景区,是自然保护地的一种综合形式。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均采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其他类型保护地共同构成的多体系并行模式。

国家公园总体定位是自然保护地体系中代表国家自然和文化核心特质的一类自然保护地,是自然保护地完整链条中的“一环”,其核心内涵是自然性、公益性、适度利用性,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升级版”。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首要宗旨,保证其原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兼顾旅游、教育等多功能发挥,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国家公园应坚持国有属性,将其作为全民资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保证其可以长期、可持续发挥效益。

大量实践表明,国家公园较其他自然保护地类型,具有其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一是国家公园采取统一部门负责制,管理、经营、监管主体相分离,实现“一园一牌”“一园一主”“一园一策”,彻底解决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的问题。二是采取严格保护与适度开发并行的“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建设管理模式,真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国家公园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通过较小范围的适度开发实现大范围的有效保护,既排除与保护目标相抵触的开发利用方式,达到了保护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的目的,又为公众提供了旅游、科研、教育、娱乐的机会和场所,是一种能够合理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的行之有效的保护和管理模式。三是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等对自然资源压力较小、附加值较高的产业,代替资源依赖型的传统生产方式,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有利于引导地方经济转型。同时,国家公园排除与保护目标相抵触的开发方式或占有行为,改变粗放的传统生活消费方式,改变对资源的低端利用,提高当地群众生活绿色化水平。四是国家公园通过其展示功能,引导人们了解、欣赏、认知、保护自然,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有序、合理、适度利用的意识,有利于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五是通过分区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避免资源的无序开发和过度消耗,有效维持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

国家公园建设总体战略

当前和今后_个时期,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应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将其作为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充分考虑我国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和基本国情,以自然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生态服务功能维持提升为基本出发点,以全民公益性和代际公平为主要特征,对我国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和统合规范,从根本上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管理问题,构建空间布局合理、产权归属明晰、高效统一管理、地域特色鲜明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重要的自然文化资源世代传承、永续利用。

坚持“布局一盘棋”。全面评估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分布,合理规划全国范围内国家公园布局,使具有国家象征意义、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历史文化、特殊景观、生态资源等,在国家公园中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坚持“最小干预”。保持自然文化资源价值和生态系统完整性,是实现国家公园公益性的基本前提。应最大限度保持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生态、原真性、本土环境和民俗文化本底,禁止在国家公园大面积开展城市化、园林化、人工化、商业化建设,严格限制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住宿、餐饮、交通等必要设施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坚持“综合价值最大化”。国家公园具有生态、经济、社会等综合功能,在实现自然文化资源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其自然生态衍生功能、溢出效应,为公众提供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的体验、研究和学习机会。同时,由于国家公园能够有效地把提供非物质性的生态服务与直接经济价值相结合,要发挥其对周边社区居民在维持生计、消除贫困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一园一策”。充分发挥国家公园作为自然资本对地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把包括国家公园在内的自然保护地建设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国土规划、城乡统筹等战略实施有机整合,形成符合当地实际和特色的国家公园建设方案。

坚持“统一管理”。在管理体制方面,从多头管理转向统一管理,从属地管理转向综合管理,改变现有多部门交叉管理的状况,国家专门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由其对国家公园进行统一管理,有关地方或区域可设立垂直管理机构。

国家公园推进路线图设计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将逐步实施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这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创新,都将对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在全面分析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立足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方向,提出国家公园战略实施路线图。

立足三大国情。一是要立足我国土地国有的基本国情,具有公益属性的国家公园建设,更应是各级政府需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之一,是重要的载体和民生工程。二是要立足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的经济发展特征,国家公园受到的经济开发活动压力日益增加,需要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实施,强化国家公园自然生态保护力度,作为有关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三是要立足既有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际,不能“推倒重来”,要通过国家公园建设,完善现有保护地体系,解决各类保护地交叉重叠的问题,把碎片化、孤岛化的自然生态系统连接起来,构建科学的保护地体系。

划分三大阶段。坚持有序推进、分步实施,第一阶段为2015-2017年,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云南、青海9省市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总结经验、建立模式、规范标准;第二阶段为2018 -2020年,优先在我国世界级和部级保护地中,根据代表性、重要性和建设基础条件,通过竞争性立项,按照国际标准,由国家主导建设一批国家公园;第三阶段为2021-2025年,继续扩大国家公园建设范围,按照“应建尽建”原则,使符合条件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地基本纳入国家公园管理体系。

夯实三大基础。一是立法优先,尽快启动《国家公园条例》研究起草工作,规定国家公园的设立标准、资金来源、管理权责、绩效评定、信息公布等。在国家没有出台专门的国家公园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由国家公园所在地人大对政府提出的国家公园法规进行审议和批准,由人大以法案的形式对外公布。二是规划引领,建议由环保、林业、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编制《国家公园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国家公园布局、建设内容、投资需求、工作机制等,指导未来5-10年国家公园建设。国家公园规划要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化规划、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有机衔接。三是统一标准,研究制定“国家公园建设标准”“国家公园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公园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国家公园管理办法”“国家公园建设规划编制指南”等技术文件,规范国家公园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价。

构建三大制度。一是建立资金机制,打破“门票经济”,借鉴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公园资金筹措经验,推动设立国家公园基金;引导非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等对国家公园进行社会捐赠;开展生态旅游,获取部分收入;将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园管理者不直接参与经营活动,而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有关服务实行特许经营,保持管理机构的非营利社会公益性。二是建立补偿机制,对国家公园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保护等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采用资金、技术、服务等形式,由受益主体进行补偿。三是建立合作共管机制,建立伙伴关系是实现国家公园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要与当地政府、居民社区、大学等开展合作,为国家公园提供科研、技术支持和教育资源,将公众和社区居民纳入监督体系。建立国家公园协会、国家公园学院等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主要

参考文献

[1]宋瑞.国家公园治理体系建设的国际实践与中国探索[N].中国旅游报,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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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承照,刘广宁,中国建立国家公园的意义[J].旅游学刊,2015 (6):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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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曾贤刚,吴倩艳,国家公园怎么建?怎么管?[J].环境经济,2015 (8):20-21.

[8]张世满,构建国家公园体系需面对的关键问题[N].中国旅游报,2015-07-01.

[9]赵娜,推进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N].中国环境报,2015-06-12.

自然保护地建设范文第5篇

一手抓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十大名山公园建设等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为全省“大花园”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生态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以下是推荐的自然保护会议领导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同志们:

在岁末之际召开这次会议,目的是结合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五中全会和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对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明年和“十四五”的工作进行部署和谋划。刚才,各市林业局进行了工作交流,江山市林业局及江山市林业局和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作了典型发言,大家讲得都挺好,希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2020年是不平常的一年,同志们一手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紧急处置在养野生动物,一手抓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十大名山公园建设等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为全省“大花园”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生态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大家承受了工作上的各种压力,克服了重重困难,放弃节假日、休息天加班加点,出色完成任务,体现了保护地人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的林业精神。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全省自然保护地系统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20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2020年省委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省政府的重点工作,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一园两区”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创立新模式。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由钱江源拓展到钱江源—百山祖“一园两区”创建模式。9月上旬国家林草局组织第三方专家组对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开展了评估验收和实地核查,获得验收组的高度评价。

1、确立“一园两区”试点模式。在推进钱江源国家公园试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对钱江源与百山祖区域进行整合,实施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一园两区”体制试点模式,强化国家公园建设,为国家公园体制建设探索新模式。

2、建立“一园两区”体制机制。及时成立由彭佳学副省长任组长的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方案,在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不变的情况下,批复设立了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百山祖管理局;制定印发了《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和《钱江源国家公园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

3、完善“一园两区”规划体系。在修编钱江源园区总规和编制百山祖园区总规的基础上,省政府批复了《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20—2025年)》,并完成《钱江源国家公园环境教育专项规划》《钱江源国家公园生物廊道专项规划》《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修复专项规划》《钱江源国家公园监测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建立集体林权管理新机制。在开展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确权登记的基础上,钱江源、百山祖园区全面完成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集体林地实行了统一管理;钱江源园区还探索了农用承包地地役权试点,签订地役权协议,为全国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产权管理提供典范。

5、探索推进社区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园区内居民的生态移民工作;探索建立社区居民柴改气、柴改电补偿机制;推进特许经营,探索开展土特产销售特许经营试点;持续做好钱江源国家公园科研和环境教育,为国家公园的融合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二)“浙江做法”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积累新经验。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后,全省迅速行动,各市县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各方,稳步推进。整合优化过程中,我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效处置自然公园内村庄、永农等问题,得到国家林草局的肯定,并被推荐到全国学习借鉴。

1.加强领导,试点先行。为打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攻坚战,省林业局牵头成立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指导开展整合优化试点,出台《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制定了方案审查要点及审查工作流程,为全面铺开做好先行准备。

2.主动沟通,稳步推进。主动与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沟通协调,做到互通信息、及时对接、协调推进。在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上,原则上把严格管控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利用区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西湖、普陀山等城市型、人为活动较多的保护地,云和梯田、德清下渚湖等为代表的湿地公园范围内允许保留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特例不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较好解决了红线与保护地的关系。

3.强化支撑,确保质量。成立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家审查委员会,组建以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牵头的技术支撑团队,负责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成果汇总、省级方案编制以及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为按时、高质量编制整合优化预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 “十大名山”为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开拓新路子。

推进“十大名山公园”建设是“大花园”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是自然保护地实现“两山”转化的重要途径。今年“十大名山公园”建设的重点是加快项目推进和品牌宣传。

1、做好政策支持。将“十大名山公园”建设作为“大花园”的“耀眼明珠”,列入诗路基金项目、“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浙江省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清单(2020年-2035年)等,积极对接项目政策,加强政策支持力度。

2、抓好项目建设。下发《2020年浙江省“十大名山公园”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项目进度计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今年以来,全省“十大名山”共完成项目投资共计38.5亿元,其中:五大重点建设工程已完成投资额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3%。

3、开展系列宣传。积极运用多种媒体,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名山公园宣传。全年,《浙江日报》刊出“十大名山”专版5期、《浙江画报》专栏3期、学习强国推出10集专题短片;《浙江林业》推出“一月一名山”宣传10期,并通过浙江、地铁宣传片、浙江美丽大花园——浙江省“十大名山公园”走进神仙居暨“五百”森林康养目的地宣传推介活动、浙江大花园“十大名山公园”走进天目山暨“满贯跑”首发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十大名山公园”的品牌效应,关注度超过1000万人次。

(四)“动态监测”为“天空地”一体化提供新支撑。

1.建平台。推进自然保护地综合监管与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

2.上项目。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动态变化监测项目,完成10个重点自然保护地的人类活动监测和生态质量变化监测内业工作。

3.抓检查。开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双随机”抽查。开展对温州、舟山、台州丶宁波国家局遥感监测变化情况疑点疑区的现场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保护地违建别墅的清查处置、“绿盾2020”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等。

(五)“改革创新”为保护地建设发展提供新保障。

1.编制发展规划。率先启动开展了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2.改革审批制度。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规范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活动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简了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和内容,简化办事程序。同时,根据网上审批的要求,进一步简化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许可材料,压缩许可时间一半以上。

3.制定负面清单。率先开展调研,制定自然保护地建设负面清单,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一年来,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自然保护地管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体现在我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还存在畏难情绪,改革力度不够大;对自然保护地监管质量不够高,监管的手段方法不够多,还存在盲区;规划和审批滞后,影响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的推进,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

二、深刻认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今年10月29日,党中央召开了五次全体会议;11月19日,省委召开了十四届八次全会,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谋篇布局。从会议的决策来看,中央、省委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作。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求更高。党的五中全会指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总之,中央和省委全会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对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管理要求、发展质量和生态产品实现目标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任务更重。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推进名山海岛公园建设,加快把海洋和山区打造成为新增长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更好发挥博物馆等作用,这是对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出的新任务。从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来看,中央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提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管理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目标,实现的路程还很长、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要求更严。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要求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的政策还不明朗,由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没有出台,大家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顾虑较多。

从今年国家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环保督查、中央和省委巡视等内容和要求来看,明显加大了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督查。因此,今后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将从业务督查上升到政治督查,从单一部门督查扩展到多部门督查,从生态保护与破坏情况督查延伸到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科普教育等全方位督查。监督管理的要求越严,我们就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增强信心 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年的大庆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开好局起好步,认真做好明年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谋篇布局,完善自然保护地顶层设计。

一是推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争取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早日正式挂牌;抓好“一园两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提升国家公园建设水平。二是谋划完善自然保护地布局,加快编制自然保护地发展“十四五”规划。三是认真指导并配合做好雁荡山世界地质公园再评估工作。

(二)攻坚克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落地见效。

一是争取国家层面对我省预案的尽快批复,进一步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政策的对接工作,加快修改完善形成整合优化方案。二是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评估和功能分区的优化,并逐步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

(三)坚持特色,加快规划编制和审批进程。

认真落实审计、巡视问题的整改。在编制实施全省自然保护地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整合优化方案确定的范围,加快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新编、修编和审批工作,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

(四)守正创新,推进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开展《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调研,起草《条例》草案的建议稿;开展《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争取省人大列上立法计划。

(五)融合发展,加快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一是继续推进“十大名山公园”建设”,开展“十大名山公园”品牌宣传推介活动。二是继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年底前争取挂牌命名20个左右融合发展示范镇(村)。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科普教育宣传,优先扶持科普馆建设,鼓励开展自然教育、生态旅游,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自然保护地真正成为展示浙江特色生态文化的重要窗口。

(六)多措并举,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