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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精选

自然生态保护

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第1篇

一、强化自然生态红线区等区域禁采保护

严禁在世界遗产,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Ⅰ级保护林地和一级部级公益林,以及国家及省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或地段)进行任何矿产开发活动。“两路两侧”及主要航道可视范围不得新设经营性采矿权。但对已经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山体,可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的方式在5年内有效消除视觉污染的,经严格论证和审批后,可设置采矿权。

二、加强在采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1.强化矿山自然生态保护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与安全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开展采掘活动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矿山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综合防治,全力整洁美化矿貌,最大程度地减轻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对未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不得批准其申请新的建设用地。

2.因安全隐患等原因申请需要在出让范围外(即界外或界内超层)进行开采的,开采主体应编制除险治理方案,由县安监局、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联合踏勘并经严格论证同意方可实施。开采消耗的矿产资源按照评估价值或基准价就高确定矿业权收益金,已经批准实施的项目按照原合同(或协议)执行。

3.全面开展矿山粉尘防治。开展矿山粉尘防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矿山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或改造矿山粉尘防治设备设施,改进生产工艺技术,加强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爆破、破碎、储运等重点环节的粉尘防治,加大对矿山运输车辆、运输道路的扬尘防治,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所有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粉尘配套设施建成后,均应自行组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粉尘防治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或者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重新组织生产。

4.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达标入库、信息公开”的原则,所有新建和生产矿山均应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按时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

5.严格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结果验收。矿山治理完工后,由治理责任人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国土局、财政、林业、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按治理方案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规定返还治理备用金;验收不合格的,督促治理责任人按要求重新进行治理。治理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治理要求的,县国土局要责令其限期重新治理。对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治理备用金及其利息全部或部分转为治理费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30日内,治理责任人须将治理方案及有关的文字和图象等资料交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存档。

三、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

1.明确治理责任。要明确矿山治理与保护的责任主体,对修复责任主体明确的废弃矿山,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原矿山业主负责治理;对因工程建设开挖造成的山体破坏,由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治理。对无法落实修复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修复,同时收缴其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用于修复。

2.明确治理工作程序。①编制治理方案。由废弃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专业单位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先的原则,严禁变相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强对治理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合理性的评审,从严论证削方(开挖)范围和工程量,从源头上减少资源开采强度。对不符合审查要求的方案,一律不得通过评审,不得组织工程招投标。②规范工程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实施单位,实施单位的选择应充分体现治理方案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招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招投标行为应严格禁止。实施单位应严格遵循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的要求,按照治理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不得随意变更治理方案内容。③加强监管、强化绩效考评。县政府组织国土资源、财政、“三改一拆”办、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联合对工程实施工程进行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废弃矿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完成后,应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验收报告交由县国土局备案。

3.积极探索矿山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矿山治理,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多种经济形式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公司,政府可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逐步实现“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公司治理、政府监管”的模式。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矿业协会的建立和壮大,充分发挥协会的技术和信息优势,使其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态旅游自然保护区王朗模式小众

一、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王朗模式

1.生态旅游在王朗的成功

王朗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65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四个大熊猫自然保护区之一。保护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北部的平武县,是岷山山系的腹心地区,属于全球生物多样性核心地区之一的喜玛拉雅——横断山区。保护区内生活着大熊猫、金丝猴、扭角羚等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2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1989年的调查,这里是大熊猫分布最密集、人为干扰最少、栖息地质量最好的区域。区内还有着种类丰富的鸟类资源。植物种类也十分丰富,区系组成复杂。完整独特的生态系统,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大熊猫的特殊吸引力是王朗开展生态旅游的天赋条件。

1996年,世界自然基金会与国家林业部在王朗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四川平武县开展“综合保护与发展项目”(ICDP)旨在保护大熊猫及其栖息地,寻求森林资源保护与当地持续发展之间的平衡。王朗及其周边社区的生态旅游就是平武ICDP项目的一个子项目。

王朗的生态旅游从1997年开始启动,在经过最初三年的规划筹备之后,从2000年10月开始正式对外运营。入区旅游人数在2001年即超过1万人,旅游收入达40万。并在此后的几年中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王朗的生态旅游以它鲜明的特色迅速获得了国内外的反响。2001年王朗的生态旅游顺利通过了国际著名的生态旅游认证机构——澳大利亚全国生态旅游认证项目(NEAP)的生态旅游认证,2002年王朗的生态旅游被作为发展中国家生态旅游的典型案例向当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生态旅游大会”推荐,王朗的生态旅游开始有了国际性影响。同年,王朗自然保护区由原来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部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王朗的生态旅游又通过了“绿色环球21”生态旅游认证达标阶段的评估,这在当时国内的自然保护区中是第一个。在生态旅游发展的同时,王朗的管理、科研、环境教育、监测巡护等工作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王朗自然保护区因此三次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自然保护区管理先进集体”。并且因为在有效管理、生态旅游、科研合作等方面的突出成就,而被列为51个“全国示范保护区”之一。

2.王朗生态旅游的“小众”特征

与许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不同,王朗生态旅游的内在动力来自于保护区协调发展的要求,而非单纯的经济目的或政府的行政安排。在借鉴了澳大利亚、尼泊尔等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王朗的生态旅游一开始就避开了其他自然保护区大规模、大众化旅游开发的误区,以其鲜明的个性在保护区的生态旅游中独树一帜。王朗的生态旅游模式具有鲜明的“小众”特点,可以称之为小众型生态旅游。

“小众”旅游是区别于大众旅游的一种精品化的旅游模式,它以旅游市场中对其产品的重度使用者为目标市场,其产品设计、市场营销、服务方式都针对性地围绕这几类小众游客的特点展开。王朗的生态旅游正是这样一种“小众”旅游,它以科研工作者、国际生态旅游者、会议旅游者、学生等八类市场为其主要服务对象。并且通过网站、媒体宣传、会议、信件、电话甚至私人接触等方式与这一部分“小众”保持良好而持久的关系。保护区提供的专业性、知识性极强的旅游产品如讲座、科考、专业解说等也正是适应了这一类消费者的需求。而旅游接待中保护区员工与旅游者个人接触广泛,人性化的服务模式也十分契合这些目标消费者的心理。

王朗所选择的这几类游客的人数虽然不多,但重游率高,花费高,因而构成王朗生态旅游的主要市场。据王朗自然保护区的统计,这一部分游客的数量只占王朗入区游客总数的25%,但其消费占保护区旅游总收入的70%。成功的市场定位与产品定位成为王朗生态旅游最大的竞争优势。

3.“小众”生态旅游与王朗自然保护区的全面发展

王朗的旅游实践不但找到了适合自身资源条件和特点的生态旅游模式,而且使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发展成功地服务于保护区的资源保护与管理。通观王朗生态旅游十年的发展,如果仅从经济效益角度考量,它算不得成功。每年30万~40万元的收入,恐怕是任何一个旅游开发公司所不屑的。但是通过生态旅游的开展,带动了保护区的科研、保护、教育、国际合作和社区工作,使得保护区走上了一条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仅以科研为例,生态旅游开展的十年是自然保护区对外合作和科研发展最快的时期。王朗自然保护区通过生态旅游的发展提高了知名度,吸引了大量的科研机构的合作和资金的注入。保护区已先后成功地与北京大学、四川大学、中科院成都生物研究所、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等数十所国内外科研院所进行了20多个科研项目的合作,在巡护、监测和科研的基础上,建立了几十个数据库。同时这些科研成果又被成功地转化为讲座、解说、生态小道等生态旅游产品,极大地丰富了王朗生态旅游的内涵和吸引力。

二、生态旅游王朗模式面临的困境

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区中较早开始生态旅游探索的成功典型,王朗的“小众”生态旅游模式以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取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的资源,它符合生态脆弱的自然保护区的特点,也符合以保护为首要目的的自然保护区的战略目标,是一种值得其他自然保护区借鉴的可持续旅游模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王朗模式自身的生存却遇到了极大的挑战。

在王朗自然保护区所在的绵阳市的《2000年~2015年旅游发展规划》中,就把王朗白马景区作为绵阳市旅游开发的六大精品景区之一,纳入了绵阳市地方旅游经济发展的格局。2006年,为了加快王朗白马地区的旅游发展,由绵阳地方政府做媒,平武县政府与大型民营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四川汉龙集团签署协议,计划由汉龙集团投资3个亿,将王朗白马景区打造成四川第二个旅游目的地,形成四川第二大旅游经济圈。2006年12月汉龙集团接手了王朗的旅游经营。王朗保护区内形成了王朗管保护,汉龙新公司管旅游,平武县的王朗白马风景区管理局协调旅游发展的格局。但是由于开发理念上的冲突和管理上的协调问题,目前王朗保护区内的旅游发展进入了紧张的磨合时期。王朗保护区退出了进行中的“绿色环球21”的生态旅游认证,汉龙集团提出的修建林区道路、整治宾馆设施等计划无法开展,景区内游客人数也有所下降。与此同时保护区周边开展旅游接待的白马人为了面对开发商进来后对自身的利益构成威胁的局面,自发成立了自己的旅游开发公司。

在目前的王朗景区内,围绕旅游开发,交织着几对突出的矛盾:保护区旅游开发理念和思路的矛盾、保护区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保护区与旅游开发商的矛盾、旅游开发商与当地居民的矛盾。如果这些矛盾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王朗的生态旅游可能就此夭折。

三、王朗案例带来的思考

王朗生态旅游的探索和实践、它目前的困境和面临的挑战在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实践中极具代表性。王朗的生态旅游要突破目前的困境得到健康发展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王朗的,也是所有自然保护区旅游发展需要面对的。

1.保护区旅游的定位——经济优先还是保护至上?

没有人不知道保护是自然保护区的首要目标。但是保护区的保护、科研、监测、巡护、环境教育都需要经费。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也成为众多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强劲动力。但是,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应当如何定位?是象“一般风景类土地资源”一样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还是将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定位为实现保护区总体目标的一个工具?自然保护区在旅游开发之初就应当明确其旅游定位,才能避免在经济运作中迷失。

王朗自然保护区把他们的生态旅游定位为“小规模、负责任的旅游,它促进周边社区、游客、公司与企业、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参与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机制的建立。”在王朗的案例中,保护区没有把生态旅游的经济目标凌驾于其他目标之上,而是成功地让它成为推动保护区总体目标实现的一个工具。

2.保护区旅游的模式——大众旅游还是小众旅游?

国内学者在研究中提出,自然保护区尤其是部级自然保护区与世界遗产一样属于“遗产资源”,遗产资源的价值是独一无二的,具有不可替代性。遗产旅游经营创新的关键是遗产本真价值的展示。遗产的管理和经营在本质上是非营利的。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开发和经营应当区别于其他风景区,严格控制旅游容量,坚持小规模、精品化、控制式发展的“小众”旅游模式。我们认为,自然保护区——尤其是那些资源观赏价值高、旅游吸引力强的保护区——不应当拒绝大众游客,但更不宜为了经济目的而盲目迎合市场需求。保护区的生态旅游应当严格服从保护区的首要目标,寻找与保护区职能协调的主导旅游模式,限制游客数量,加强游客管理和环境教育,担负起引导和培育旅游者的任务,而这本来就是保护区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3.保护区旅游的主体——自主开发还是对外招商?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主要有自主开发、对外招商和联合开发等几种模式。选择何种开发模式应当根据保护区的具体情况确定。我们认为对于具备自主开发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应当鼓励其自主开发。尤其象王朗这样积累了丰富的自主开发旅游的经验、旅游产品特色鲜明并且为市场认可的自然保护区应当坚定不移地支持他们走自主开发之路,从政策上、资金上、技术上给予支持。对于那些不具备开发资金、人才、经验的自然保护区,可以招商引资或联合开发。但前提是,一定要建立完善的开发商遴选、监控和退出机制,确保其旅游开发不违背自然保护区的总体目标。

4.保护区旅游的管理——保护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我国许多自然保护区处在生态脆弱、经济贫困地区,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有着强烈发展地方经济的意愿。这种发展经济的强烈意愿与保护区的旅游发展思路往往会发生剧烈的冲突。这种意愿和行为又因其作为一种政府意志和政府行为而影响着保护区旅游发展的方向。

地方政府过度介入经济活动而忽视自身在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方面的作用,这其中既有发展观上的偏差,也有深刻的制度设计根源。对于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旅游发展中处于特殊地位的自然保护区来说,迫切需要明晰产权,改变产权主体虚设的状况,设立权威机构自然保护区的产权,并且适度回收保护区尤其是部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权,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条状垂直控制。这是使自然保护区,尤其是部级自然保护区的旅游健康发展并服务于保护区管理目标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连玉銮.生态旅游的”小众”模式管窥——从王朗自然保护区的实践谈起[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5,(1):37-40

[2]颜竹.四川王朗——九寨沟的皇冠[J].华夏地理,2007,(4):66-83

[3]徐嵩龄.论碧峰峡旅游开发模式的意义——兼论“一般风景类土地资源”与“遗产资源”的旅游经营异同[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05,(1):41-47

[4]李晟之.小规模: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选择——王朗自然保护区对生态旅游的探索[J].农村经济,2003,(1):40-43

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第3篇

为汗马自然保护区设计景观标志牌65块,依据上述原理及计算方法确定出了汗马自然保护区各块景观标志牌的合适高度。

2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识的位置设计

汗马自然保护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特点突出,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将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识系统分为以下两个大的部分。

(1)宣传教育区。宣传教育区为进入汗马自然保护区的起点,为保护区整体及各景点介绍的最好媒介。因此在宣传教育区设置保护区概况及各分区介绍标识。

(2)物种资源区。物种资源区为汗马自然保护区特有森林类型及动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主要设置森林类型、部级保护动植物的解说。

3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识系统载体设计研究

3.1内容设计

3.1.1字体形式

景观标志牌字体要求笔画粗细统一,结构方正,易于辨识。遵循该原则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志牌的字体主要采用黑体和楷体。保护区名牌中“汗马”两字采用国家林业局副局长赵学敏题字,“自然保护区”及英文采用黑体。其余标志牌标题均采用黑体,正文内容采用楷体。

3.1.2文字大小

景观标识系统的文字大小由阅读者和标识的距离及人的流速共同决定。经调查,汗马自然保护区游客多为步行观赏,其游览状态为低速移动或静止,辨认标识的距离为1~5m以内。根据相关叙述可得出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识文字的最小辨识高度,汉字9~20mm,英文4.5~10mm。

3.1.3文字颜色

景观标识系统文字颜色的确定首先要保证文字的认读性,文字颜色与其背景色彩的对比度会直接影响景观标识的认读性。根据《色彩美学》一书阐述的不同颜色之间的对比可见度及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志牌的材质及背景颜色,确定出汗马自然保护区文字颜色以黑色为主要颜色。

3.2外形设计

汗马自然保护区属于大型原始森林保护区,整个外环境自然质朴。因此,景观标识系统外形以粗犷朴实为主体风格。外形设计力求简约,不做过多修饰,采用平面构架造型,用立柱支撑,充分体现了汗马自然保护区的原始风格与野性。

3.3选材设计

作为原始森林保护区的汗马有得天独厚的木材资源,为突出汗马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在标识系统的材料选择上,充分利用其自然资源优势,就地取材,且注重与保护区的外环境协调统一,采用以木材为主,适当配以石材的设计方式,使得汗马自然保护区标识系统自然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又显得质朴浑厚,不失野趣。

4结束语

(1)通过系统分析,证明汗马自然保护区景观标识系统构建势在必行,且标识系统的构建要遵循尊重自然,以人为本,按照规范性、系统性、突出特色的原则。

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第4篇

随着近些年气候异常、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人们越来越感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破坏行为的反击力度,同时,人们也越来越清醒的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是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特殊生态系统。发展湿地生态旅游可以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我国学者对湿地系统研究较晚,近二十年来,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湿地生态旅游才被重视。但也多集中在湿地生态旅游开发的问题,笔者以向海自然保护区所实施的“引洮入向”的调水工程为机遇,分析向海湿地的资源优势、管理劣势及其存在的潜在生态平衡的威胁,通过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实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社会资源协调发展。

2向海湿地生态旅游环境

向海自然保护区位于吉林省通榆县西北部,属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0.67万公顷。地势由西向东微微倾斜,海拔在156-192m之间,垄状沙丘与垄间洼地交错相间排列,呈西北-东南方向延伸,表现为沙丘榆林-茫茫草原-蒲草苇荡-湖泊水域的自然景色。向海湿地年平均蒸发量大约为降水量的五倍。区内有向海水库、兴隆水库、尖底泡等水库及自然泡沼22处大型的和上百个小型自然泡沼。向海部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生态环境及珍稀水禽保护研究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

3向海湿地生态旅游SWOT分析

3.1优势

3.1.1景观风貌原始自然。许多国内外学者专家赞誉向海自然保护区的景观如“人间仙境”。向海拥有优越的水文条件,特殊的地貌,多种生物类型、复杂的生物区系与生态环境。向海的生态旅游景观可谓是“贵在原始,美在自然”。区内广阔的湿地景观,姿态各异的蒙古黄榆,绿浪翻滚的蒲苇不仅呈现出原始野趣,更添诱人的风采。

3.1.2旅游资源类型多样。通过参考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和相关调查。

①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向海自然保护区属温带半湿润草甸草原景观,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有野生植物约600种,其中药用植物263种,隶属76科256属,木本植物以蒙古黄榆为主,拥有我国半干旱区唯一集中成片、生长较好的黄榆天然林。保护区内总计有鸟类17目53科132属286种,其中8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②人文资源的特色性。通榆县境内有26处古代文化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敖包山遗址和乌兰塔拉遗址,香海庙是藏传喇嘛庙,有着浓郁的宗教神圣感。通榆县内有三个蒙古族乡,具有浓厚的传统民族文化气息。向海水库的鱼儿肉质鲜美。当地放养的蛋鸭常年以鱼虾为食,所产的鸭蛋是纯绿色有机鸭蛋。

3.2劣势

3.2.1旅游开发度弱,景观欣赏度低。第一,景点的可观赏性较差。向海自然保护区较具有特色的景点只有仙鹤岛和博物馆,其他的博物馆、蒙古黄榆、千鸟巢等都是少有人问津,缺少自然美感,难以激起游客的观赏兴趣。第二,旅游活动的参与性不强。向海主要的旅游活动就是观赏,观赏向海湿地地貌特征,观赏鸟笼里的各种鸟类,观赏蒙古黄榆;第三,缺乏对辅助资源的利用,已利用的旅游资源主要集中在湿地景观和生物景观,而向海的大水库水质清澈、水面辽阔、沙质细软,却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包括周边的民俗风情等都没有和向海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圈。

3.2.2环保意识淡薄,监测手段缺乏。向海核心区边缘的缓冲地带坐落着自然屯15个,从事农牧渔业的居民千余户,野生动物的活动严重受人类影响。部分环保意识匮乏的当地居民和经营者受利益驱使过度开发湿地资源,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同时,也有部分游客缺乏文明旅游意识,会随意采摘湿地植物,驱赶鸟类、随意丢弃垃圾等。开发保护区旅游资源时,未兼顾对游客行为的管制,不能从监管制度上对游客行为加以约束,无形中对景区环境的维护造成了巨大压力。

3.2.3基础设施落后,专业人才缺乏。向海的景点较为分散,交通的可达性较差,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备。向海保护区由吉林向海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人员相对匮乏,使得景区在经营和管理方面缺少专业规划,景区自然环境维护缺乏专业措施。

3.3机遇

3.3.1生态旅游发展得到重视。据调查,向海自然保护区吸引了国内大多数游客驻足,所创旅游收入在国内旅游总收入中所占比例高达95%。该地区以生态旅游为主,而国际旅游则以国外专家为主体的科考旅游为主。由于白城市周围分布着东北三省的几大城市,位于科尔沁草原西部,倡导生态旅游无疑是开发当地旅游资源的主要途径。国内外生态旅游是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的、必然的选择,因而越来越受到各国旅游界的重视以及人们的欢迎。

3.3.2调水工程的成功实行。由于蒸发量大于降水量,向海湿地面积的锐减,国家先后两次从察尔森水库为向海湿地应急调水。2011年6月,由察尔森水库放水,通过洮儿河、引洮入向工程实现向向海水库及湿地调水,“引察入向”调水工程中进入向海湿地水量达7296万立方米,恢复湿地面积15000公顷。及时挽救了向海湿地的生态环境,为“长吉图”的发展提供生态保障,这给白城市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

3.4挑战

3.4.1生态旅游与传统农业发展的博弈。白城市的主要产业发展是农业,农业生产在GDP中占有重要位置,由于生态旅游与传统农业在资源利用上存在差异,发展生态旅游必然会暂时削弱掉传统农业的一部分利益,这样严重的影响了当地传统农业生产者正常生产,从而产生抵制情绪,以短视利益排挤生态旅游,不利用湿地生态旅游的发展。

3.4.2同质化湿地生态旅游区的竞争。白城市处于科尔沁草原,湿地景观较多,如莫莫格自然保护区、查干浩特等,周边的城市湿地资源较为丰富,开展的旅游项目也趋同,甚至知名度更大,如齐齐哈尔市的扎龙自然保护区、大庆的龙凤湿地等。由于旅游业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各地政府积极开发旅游市场,使得其发展受到严峻挑战。

4结语

自然生态保护范文第5篇

1生态旅游的开发缺乏科学的规划

大部分的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开发方面都缺乏科学的规划,有很多旅游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报批,而且大部分的工程都偏向于旅游项目的开发和工程的建设,对于如何减少旅游活动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如何保证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都缺乏足够的考虑。当前,仍然有一些旅游项目缺乏科学的规划,造成生态旅游开发过度或者不当等,违背了生态旅游开发的初衷。

2缺乏完善的生态旅游制度

目前,我国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方面,都是依靠我国较早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而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法律制度已经无法满足自然保护区发展的新要求。在宏观层面缺乏足够的科学论证,因此而导致盲目开发现象普遍存在。另外,我国在关于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因此使得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缺乏足够的依据。

3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较为混乱

自然保护区在生态旅游的管理方面也较为混乱,通常由部门管理和行政管理同时执行。由于业务与行政的相互分离,使得保护区的管理机制与经费都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旅游管理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都较为复杂,所以无法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效结合。

4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缺乏

具有专业旅游开发管理能力的人员,也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效率的主要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在管理队伍的建设方面都表现得较为滞后,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数量很少,而且同时掌握生态、环境、林业以及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更是严重缺乏,这对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产生了很大的阻碍。而且,很多管理人员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培训,对于生态旅游管理工作的开展反而产生了一些阻碍作用。

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的对策

1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实施全面规划与管理

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大多是在自发的状态下开展的,所以难免会存在重复建设或者盲目建设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资金和资源的大量耗费。因此,针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与管理,应当由国家和政府实施统一的规划,并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开发纳入到全国旅游发展规划工作中,利用示范基地的建设,推动全国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全面发展。

2促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需要有明确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当前迫切需要制定的法规主要有《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监督管理办法》等。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上述法规建设纳入立法规划,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3坚持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原则

在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就是实现自然保护区内部自然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而其他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都要围绕这一基本任务。因此,对于自然保护区内部的资源环境建设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主的基本原则,确保生态旅游的开发符合自然规律,满足自然环境良性发展的要求。另外,在生态旅游开发与管理的过程中,要对旅游区内部的游客接待能力有正确的评估,确保科学的接待量,减少过多的旅客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才能实现对生态资源有效的保护与合理的开发。

4加强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

当前,生态旅游开发工作中存在着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所以要加强对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的培养。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使管理人员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有正确的认识,并且增强其自身在旅游开发区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指导旅游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对于生态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很多群众对于生态旅游的环保作用缺乏足够的了解,也是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因此,管理人员也应当掌握一定的宣传、沟通技巧,可以与当地的群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总之,只有管理人员掌握生态旅游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才能有效促进生态旅游开发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