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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精选

自然教学论文

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第1篇

1.注重知识传授,忽视知识探究我国很多高校自然地理教学依旧沿用传统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单一的传授知识.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将完整教学任务为首要目标.在自然地理课堂上,注重的是向学生传授地理知识,而非知识的推导和探索,以此来增加学生自然地理基础知识储备量.这严重忽视了自然地理知识探索过程,学生很难理解教师所传授的知识.

2.注重知识教学,轻视情感教育自然地理这门课程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逻辑性,单纯的教授学生自然地理知识,会使整个自然地理课堂变得非常枯燥乏味,容易引起学生的厌烦感,降低自然地理知识教学质量.而此种情况正存在于大多数高中自然地理课堂教学中.这种“注重知识教学,轻视情感教育”的教学方式是非常不科学的,不利于提高学生自然地理知识水平.

3.注重课堂教学,轻视实践活动自然地理知识大多数都是通过室外考察、观测及室内研究而推理得到的.在对高中生予以自然地理教学的过程中,应当为学生提供接触自然的机会,使学生亲身体验自然地理知识推导过程,这不仅可以使学生理解自然地理知识,还能使其更加牢固的掌握地理知识.然而,目前我国很多高中自然地理教学基本上都是在室内完成的.教师通过采用比较法、归纳法、演示法来教授学生自然地理知识,学生只能通过教师口述和自身的理解能力来学习自然地理知识,无法真正意义上理解自然地理知识.

二、优化高中自然地理教学的策略

在我国教育事业不断改革的当下,高中自然地理应当以教育事业改革为背景,不断地创新和优化教育策略,提高高中自然地理教学水平,使学生对自然地理产生学习兴趣,积极主动的投入到自然地理课程学习当中,丰富自身的自然地理知识水平.那么,高中自然地理教学如何优化呢?笔者认为通过以下策略可以实现高中自然地理教学优化.

1.注重高中自然地理理解性教学自然地理这门学科具有一定的难度,其专业性、逻辑性等方面较强.为了使学生能够真正意义上理解和掌握自然地理知识,应当对学生予以理解性教学,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教育和引导学生,使学生逐渐理解自然地理知识,为学生打下坚实的自然地理基础知识而努力.通过理解性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学习自然地理知识的兴趣,而不至于使学生面对地理版图、经纬度等知识时产生恐惧感.所以说,在高中自然地理教学中实施理解性教学是十分必要的、正确的,可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完成自然地理知识的学习.

2.适当地运用多元结合教学方法自然地理教材中讲述的地理知识非常丰富,如不采用的适合的、有效的方法来讲解自然地理知识,很难使学生全面地、准确地、有效地掌握自然地理知识.在高中自然地理教学中适当地运用多元结合教学方法是非常必要.因为,多元结合教学方法的运用可以将自然地理知识与日常生活结合在一起,使自然地理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便于学生理解知识;可以将自然地理知识与其他学科结合在一起,扩展自然地理知识,便于学生掌握知识;可以将自然地理知识与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具体应用自然地理知识,便于学生领悟知识.

3.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信息在我国经济、科技蓬勃发展的今天,多媒体、视频、音频等多种科学技术对于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很大帮助.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合理的运用科学技术可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教授学生自然地理知识,提高学生自然地理知识水平.例如,在对学生讲述某地区地形、地貌、地质结构时,可以通过多媒体播放该地区地形、地貌以及地质结构的图像,结合图像来具体的讲述该地区地质特点,学生通过直接的视觉和听觉感受,可以清晰明了的掌握该地区地质特点.利用现代化教学信息来进行高中自然地理教学可以有效的改善自然地理教学现状,使教学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第2篇

1.1国内地理教育的发展情况地理教育走进课堂源自清朝末年,在讲述中国地理的同时也涉及外国地理。在民国时期,在初中三年和高中三年中各个年级每周都会有2节地理课,主要讲述中国地理和外国地理,只有高三下学期才会专门开设自然地理课程。上世纪50年代,地理教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拓展学生地理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地理技能,常常会针对地理知识开展小组课外活动,这个时期是我国青少年地理知识比较健全的时期,也是建国以后地理教育发展最为健康的阶段,极大的提升了地理教育在文化教育中的地位。高中自然地理主要是研究经过人类作用和未经人类作用的自然环境的变化,并逐渐发展成为地理教育的独立分支,完善了地理教育的结构,丰富了地理教育的内容。

1.2国外地理教育的发展情况日本高中地理教材以世界地理为核心内容,其中主要针对世界地理的不同主题和不同区域,帮助学生了解世界范围内各国的地理环境和人们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英国高中地理教材立足于城市的现代化,并紧紧围绕本国工业生产为主的基本国情,以城市地理为核心,间接的引入自然自理知识。德国中学地理教材所讲述的内容相对独特,没有按照传统的地理学科体系,重点集中在区域地理当中。因此从上述几个国家的地理教育形式来看,未来高中地理教育的内容将会朝着“主体式”内容体系发展。

2.自然地理内容在高中地理教材中的分布以及内容的关联性

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高中地理教材中自然自理内容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因此开展本次研究意义重大。地理知识包含文科知识和理科知识,对我国文理分开施教的教育模式来说比较特殊,而且地理教育在我国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出现过较大的变化,因此研究地理教材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主要分析自然地理知识在地理教材中占据的比重。

2.1高中地理教材中自然地理知识分布情况及比例当前,在高中地理必修教材的上册中,第二单元的第七节内容讲述的是大气环境,严格来说这一节课程的内容属于环境学,则教材中其他课程的内容均属于自然地理学,而必修教材下册和高中地理选修一的内容则全部属于人文地理。在高中地理教材选修二中,第一单元的第三节讲述的是我国三个主要的经济带、第四节讲述的经济带的特征与发展现状,在第二单元中第一节讲述国土整治与发展,第二节讲述现代化技术在国土整治的应用。地七单元的第二节讲述的是山区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建设,第八单元第二节讲述的是土地资源的开发与粮食基地的建设,除上章节内容之外,该教材中其他课程内容均涉及自然地理。分析当前高中地理教育可以发现:高中三年当中开设的地理课程共有26单元,高一年级有8单元,高二年级有5个单元,而高三年级有13个单元,这26个单元共分成了107节课程,多数课程中都有自然地理学内容的分布和交叉,其中较为集中讲述自然地理的课程有38节,占据整个高中地理教育课程的35.5%。

2.2高中地理教材中自然地理内容的关联性从高中地理教材中自然地理内容的分布情况来看,自然自理内容有明显的层次递进关系,首先是宏观地描述了宇宙的环境,并较为详细的阐述了宇宙中地球的特点和地球周围的宇宙环境,然后过渡到地球表面的自然自理环境,而且地球自然地理环境的讲解是从大的环境开始逐渐向小的环境延伸和拓展。

3.结语

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不死鸟;自然法;人权;新仁学

试图避免主观和任意的近代自然法理论并没有达到其原初的目的,这是因为自然的概念受到了不同的解释。在古代,自然法曾被看成是大自然的法则,在中世纪则被看成是神的法,在近代被看成是人类自然的法,由此人们对自然法的机能甚至产生了相反的理解。在人类历史中,自然法有时成为人们反对专制政治和法律的口号,有时又能成为维护现存统治和秩序的工具。但是从十七、十八世纪开始,自然法学者所主张的来自人类本性的自然法和自然权不断被写进实定法,并且在十九世纪出现了反形而上学的高潮,自然法学因此衰退,法实证主义应运而生。对自然法的不信,主要是近代的产物,对自然法之正义的最大打击,产生于自然法学的内部,即它不是来自对自己的否定,而是产生于对自己的解释和修正。但是,自然法的正义之某种信仰能够顽强地流传这一事实本身,应该指示着真理的核心。[1]二十世纪的新黑格尔主义和新康德主义哲学加强了哲学的形而上学化,反映在法哲学上是导致了自然法学的复活。新自然法学经过批判主义的洗礼,一脱近代启蒙自然法学的僵硬态度,在承认若干根本原理普遍妥当性的同时,主张有弹性的、可变的自然法理念,并且带有新托马斯主义和“新仁学”的色彩。

一、“不死鸟”的自然法

从取代诸学之王的形而上学的孔德(AugusteComte,1798-1857)以来,实证主义逐渐占据了王座。这一思潮也当然波及到法学领域,当时的许多法实证主义者宣告“自然法将寿终正寝”。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激荡时期,已被宣告死亡的自然法复活了,变成了法学中的“不死鸟”(phoenix)。[2]20世纪初期的自由法运动的倡导者法国法学家惹尼(FrancoisGeny,1861-1944)是今天“自然法复活”的最大先驱者。美国的庞德曾把惹尼看成是源自托马斯•阿奎那的新经院派社会哲学的“第一人”。日本的著名自然法学家水波朗在接受庞德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惹尼在打破19世纪法国“注释学派”的法实证主义、提倡“自由科学地探求”优越于成文法的自然法的同时,沿着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以基督教的教义和神学为基础,创始了新托马斯主义法哲学。[3]

但是,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国家主义和军国主义占据了德、意、日等国民的意识形态,法实证主义思潮在法西斯主义的推动下走向极端,自然法思想几乎陷入窒息状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特别是在西德,自然法再一次兴起,关于新自然法的探讨主要来自天主教伦理学者和法哲学家的倡导。天主教的新自然法学在德语圈内再一次被麦思纳(JohannesMessner)和富赫斯(JosefFuchs)等学者提起,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自然法再生的代表人物卡托拉茵(ViktorCarthrein)和罗曼(HeinrichRommen)根据阿奎那的理论再次确认天主教的自然法论不同,麦思纳和富赫斯等学者已经脱离了静态分析,开始动态性地把握自然法,并认为自然法不以自己为目的,而是追求人类本性的高层次目的的手段。如麦思纳在其名著《自然法》中,认为自然法不是固定不动的规范体系,而是根据人类本性的欲求和理性形成的秩序原理。富赫斯也在其大学讲义《自然法》中,认为自然法和自然道德律应该是神的意志的体现,自然法不是从固有自律的、理念价值王国演绎出来的东西,而是具体的、此时此地的神的戒律,是面向实现神的拯救事业的东西。[4]六十年代,天主教伦理学者和法哲学家之间,围绕战争、社会化与正义、人种、生育限制、堕胎等紧急问题展开了前所未有的热烈讨论,为自然法的历史性问题和研究提供了新的启示。其中在1965年闭幕的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上提出了“教会的现代适应”宣言,在传统自然法学最坚决的主张者和辩护者天主教内部,“自然法的重新思考”开始高涨。在争论较大的“生育调节”问题上,最后梵蒂冈当局下达了不许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回勒”,但对“家族计划”采取了缓和的态度,即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使用自然的方法避孕。

基督教的新教由于追求神与人之间的直接关系,排斥作为中介的教会,因此重视神的福音,根据基督的福音以“爱”代替被超越的“戒律”。因此,一般的新教教徒都否定被解释为戒律的自然法。但是也有例外,曾任日本东京国际基督教大学教授的新教神学家布伦纳(EmilBruner,1889-1966)在其1943年出版的《正义》一书中,却主张回到马丁•路德和卡尔文所理解的“基督教的自然法”。布伦纳认为,基督教的自然法仅仅是根据《圣经》、有罪的人类可以在神的创造秩序中看到的、没有被罪污染的“永久的正义原理”,而“每一种正义的实证秩序都是真正的公正与可能的公正之间的妥协”。据此,他称实证法律制度的“相对正义”为“动态的正义”,而称神的创造原则为“静态的正义”。[5]在第二次梵蒂冈会议上,基督教诸派在“世界教会主义”的方针下,对如何看待自然法的“戒律”进行了思想交流,其中新教的自然法论对天主教的影响较为显著。正如众所周知的,新教斥责把人和神隔开的天主教会,唤醒神与人的直接关系。其中,对神的信仰和基于“爱”的人类的热心应答成为了伦理的评价基准。这样,新教所主张的“应在实定法中实现自然法”的思想通过世界教会主义对天主教也产生了积极影响。其结果是,虽然出现了全面否定自然法的极端论,但是多数神学者却转向了新自然法论。

二、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

(一)“法的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20世纪七十年代,自然法学者提出了“法的自然法”,有时也称“法学上的自然法”[6],其目的是走向具体的“起作用的自然法”道路,进而摸索从“法的自然法”发展到法律的自然法,从“具体的自然法”发展到看得见的自然法的可能性。换言之,就是要探索实定法中一般的“法的原则”,或研究成文法中“被写出的自然法”。有的学者认为,所谓“被写出的自然法”是指自然法的原理、原则被规定到法律中的情况,即“作为成文法的自然法”。因为今天在许多国家,成文法化的立法技术日益发达,并且成文法化比非成文法的状态更能确保其实效性。当然,这是针对法制完备的法治国家而言的,在法制尚未完备、法律秩序欠缺的欠发达国家中,由于实定法的秩序容易被无视,因此可能把不成文的自然法作为对专制进行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此时可能产生“自然法的抵抗权”。[7]今天,虽然法治国家的法律制度也还存在弱点,但是按照法治国家已有的人权法规、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的人权规定等国际公约,也能推动国际社会对专制国家的不法性实施声讨和制裁。随着国际人权观念与和平思想的高涨,有关人权与和平的许多自然法思想已经从不成文的习惯法形态发展到了成文法和实定法的形态,“被写了出来”。[8]有的学者进一步认为,不仅“被写出的自然法”内在于成文法,而且“内在于实定法的自然法”也存在于习惯法,因此在考虑“法学上的自然法”时,应同时考虑成文法和习惯法。

二十世纪后半叶,人权理论的发展是以权利章典的世界性规模的增殖为特征的,并且是在宪法和国际法水平上同时展开。1948年12月10日在联合国大会巴黎会议上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应该确立的基本人权的共同基准,为不仅作为国内问题而且作为国际问题的人权确定了方向。在1950年的欧洲人权条约(ECHR)批准后,具有长期普通法传统的英国也采取了ECHR国内法令化的步骤,于1988年批准了人权法令(TheHumanRightsAct1988)。从此,以英国政府为对象的个人申请的人权侵害案件,就是不到欧洲人权法院总部(法国的)斯特拉斯堡,在英国国内也能得到同样的救济。[9]战后日本自然法的复兴,也是以把自然权引进到实定法秩序为特征的,换言之,即是承认对自然权开放的实定法构造。其中的尝试之一是法国1946年第四共和国宪法对1789年国民议会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所作的再次确认,而赋予人权以永久不可侵犯的性格并把自然权思想明文化的日本新宪法也具有代表性。的确,日本现行宪法前文中关于“人类普遍原理”的规定、第19条所述的“良心的自由”和第97条表述的“基本人权的本质”等都是对人类自然权的直接规定。

(二)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人权理论

自然法学者主张的来自人类自然本性的制度,从人类学的角度看,都是具有文化相对性的认识。实际上,自然本性的概念如同海神普洛透斯的床铺一样,是可以自由伸缩的。今天,在新自然法学中格外重视实践理性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把自然本性的概念从议论者的恣意性中抢救出来。因此,如果把自然法看成不是超越文化逻辑的普遍法,而是理解为各种文化相互间的辩证的、能动发展的过程的话,目前我们拥有的自然法就具有多元的、暂时的和假设的特征。因为,自然法是适应各个时代的要求,通过与不同文化的接触,不断被解释和自我塑造的。西欧文明圈中形成的自然法观念通过与非西欧文明的接触,可以拓展出新的地平面。例如,以往西欧的自然法观念中欠缺的人与自然环境的共生关系,可以从东方儒教的天人合一、老庄思想的天道说和印度的“梵我一如说”中得到补充。再如,“人的尊严”的概念也有可能从东方思想中得到有意义的修正。因为以往的“人的尊严”这一概念是以《圣经》的人类观为背景的,是脱离自然秩序的概念。今天,“人的尊严”已在生命伦理领域中被普遍使用,其意义毋宁意味并提倡人类向自然秩序的回归,拒绝由于科学技术的操作和思想、制度的操纵使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过分脱离自然秩序的思想。这样的重新解释也可以到非西欧的思想中去学习和借鉴。[10]

因此,揭示“多样性中的普遍性”是现代自然法学的目标,也是多元文化主义的立场。在这一界限内,多元文化主义与自然法学具有共同的基本立场,问题是如何找出普遍性。传统的自然法和新自然法都认为,普遍性是先于和超越多样文化传统的,这事实上给文化同化主义提供了借口,容易成为抑制文化多元性的意识形态并发挥作用。普遍性应通过文化传统的相互交流和融合逐渐发现,实际存在的自然法规范也经常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即便如此,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历史安定性也足以约束人类根据主观设计制定的实定法。如人权的规定是文化的产物,虽然根据时代情况具有可塑性,但因为其高度的客观性和安定性,因此对实定法具有充分的约束机能。托马斯•阿奎那虽然承认在经验性的人类行为、习惯、制度中,人类的本性是可变的,但认为这种变化的根底中存在不变的人类本性。事实上,正因为存在这种超越性的人类本性,才可能发生经验性人类本性中的变化。换言之,人类本性因为其超越性才有历史性,而通过人类本性的可变性到达不可变的顶点时,自然法的历史性道路才被打开。由于托马斯承认人类本性在一定程度上的可变性,因此自然法具有可变的侧面。实际上,永恒法的“分有”是在人类历史中分配的,因此在历史性具有可变侧面的情况下,自然法也应该是可变的。[11]

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与追求多样文化的相互承认和对话为基调的现代立宪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初期的自然权论者,特别是格老秀斯、霍布斯、普芬道夫、洛克等倡导的自然权论,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欧洲内部的各国及其与其他国家之间由于深刻的文化差异而产生的政治法律问题。如格老秀斯主张的所有的人都具有自我保存的权利,禁止恣意伤害他人和掠夺,但是他的课题局限在了“从根底上具有不同文化的人们,为了交涉和共存”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出发点”。[12]罗尔斯倡导的“政治的自由主义”也是在承认人们的价值多元性的基础上,解答了作为自由平等的市民是如何构筑、维持“得以公正地协动”的社会。[13]詹姆斯•塔利(JamesTully)在承认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提出:“现代宪法,必须追求肩负各种各样文化的主权性市民根据相互承认和同意所进行的对话的实践形式。”[14]实际上,罗尔斯、塔利和强调自律性实定法秩序权威的法实证主义,在“如何构筑、维持社会的协动结构这一课题”面前,可以排列到同一平面上,共同构成现代立宪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自然法的思想基础。[15]因此,基于自然法和宪法的人权理论也应该是多样的。如日本新宪法“直截了当地表达了传统自然法的思想,据此,违反自然法的实定法,即使是宪法性规定也不能承认其效力”,从中可以“明确地看出新宪法是以自然法的理论为基础的”。它是以“文化内容的丰富性”和“积极的政治理想的表明”为特征的,是“属于二十世纪宪法范畴的”宪法,它在“法的调整以外,还具有政治哲学的教育意义”,特别唤起了有关文化、教育、劳动等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与实定法上的权利在旨趣上是不同的”。[16]

我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正式写入了宪法。这是我国人权理论的重大发展,它与国际社会的人权宪法化和成文法化的趋势是一致的。正如我国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把应然权利写入宪法,是我们的国家、民族和人民自信的表现。”[17]人类的应然权利,一直是法哲学或自然法学探究的权利形态,正如新自然法学所揭示的那样,这些权利实际上已经开始在有关人权的国际公约和各国宪法的修改中不断地“被写了出来”,并出现了多元化倾向。

(三)“新仁学”与人权理论

有的学者从孔子及其儒家的自然法学说中开发出了“新仁学”及其人权理论,并且得到了日本学者的共鸣。如杜钢建教授在研究《论语》的“爱人”之“仁”时指出:《论语》对礼的强调是以对仁的首肯和深信不疑为前提的。仁与礼的体用关系正如法与法律、自然法与实证法的关系一样,是不可颠倒的,仁对于礼是第一性的。如果缺乏这种认识,对于现实生活中的“非法之法律”和“背仁之礼”就只能听之任之而无所作为。[18]因此,在中国要确立人权主义精神,就必须回归《论语》倡导的“仁道”,人道思想也是现代人权主义的理论基础。还有的学者认为,虽然传统的仁学不可能成为世俗的权利之学,从传统的仁学中也推导不出人权的概念,但是以传统仁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道德原理是可以继承和发扬光大的,如“仁”、“义”、“礼”、“智”、“信”,在原理上与现代人权的原理就有许多可沟通之处。[19]

日本学者铃木敬夫在介绍“新仁学思考”时,把中国现代的人权思想归结为诉诸“良心自由”的人权主义,同时对中国宪法与现代自然法的冲突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中国宪法序言中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可以说是根据中国历史的风土性培育出的社会主义法的特色,这是“大公无私”的精神即是以为“公”而牺牲自我作为革命忠诚心的思想土壤的特色,是重视“忠”的“为人民服务”的法思想。与诚实于自己的良心相比,更提倡服务于哪怕是违背良心的自我牺牲的“忠”的观念,意味着特定价值观的绝对化,这种超个人主义的思想与拉德布鲁赫提倡的尊重人权的主体性和价值相对主义的立场是不同的。[20]在个人的尊重和天赋人权观念稀薄的社会背景下,杜钢建主张以“人权法哲学”克服敌视天赋人权观的“人权虚无主义”。这一主张是想再生以“仁”的观念为基础的传统儒学中包含的古今相通的法思想,克服把阶级性的价值绝对化的人权观,排除阶级性的独裁。因此,立足于这一“新仁学”的价值宽容主义与现在中国的“从属于社会主义法的人权观”是存在冲突的。[21]现代国际法学家大沼保昭教授在研究儒教与人权的“协和性”关系时也指出:“中国自身尚没有对这一课题作认真研究,但杜钢建等部分学者也在从事这种研究,主张孔子、孟子的教导中存在与言论自由、抵抗权和宽容等现代人权相关的要素。”[22]超级秘书网

在古代中国的思想中,无疑存在超越实定法之上的“道德法”观念,自然的自由观念在儒、道、佛三家特别是宋明理学完成的“三教一理”的人格完善学说中,一直被看成是人间的最高境界,只是由于从一开始东方就与西方隔绝、缺少交流,才没有归纳出“自然法”和“天赋人权”等概念。但是,“西方的人权观念与中国的传统没有根本的冲突”,如中国传统的“和谐”观念不仅与人权相容,而且可以统摄、改进传统的西方人权。与德国的马克斯•韦伯和美国的批判法学家昂格尔等学者看不到“礼”与自然法的相同与相似、批评中国古代缺乏自然法及其观念的态度不同,东方的新自然法学不仅直接从传统的儒学中汲取有益的观念和思想,而且通过“新仁学”的思考,揭示了东西方人权思想的同一性。

三、结语

哈佛大学的魏因勒卜(LloydL.Weinreb)教授指出:“尽管自然法是一个知识的问题,但归根结底它非常接近于信仰。总之,既然我们都认为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么权利的哲学属于自然法—这一原因也许值得我们注意。”[23]人类的权利历史表明,特别是近代以来,“人们具有了这样的共识,即作为最高的法则,自然法的意义在于它维护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由。”[24]并且,“公道的观念必然包括那激励的神圣的仁爱这一成分,仁爱是使法律美备。”[25]从历史的角度看,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本身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和汲取了古典自然法学派及其在德国的“翻版”的康德、费希特、黑格尔以及费尔巴哈的理性主义法律观的基础上产生的。[26]因此,研究和汲取自然法学、特别是新自然法学思想,也是当代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课题之一。

虽然,关于人权的概念,国内理论界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27]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与自然法的观念密切相关。新自然法学提倡的“法的自然法”、“多元文化主义的自然法”和“新仁学”的主张,为我国的人权概念和理论提供了丰饶的土壤。也曾指出:“充分实现和享受人权是全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促进和保护人权是各国政府的神圣职责。任何国家都有义务遵照国际人权文书,并结合本国国情和有关法律,促进和保护本国人民的人权与基本自由。”[28]这种兼顾国际人权内容和本国特殊性的人权观,是对人权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正阐释,它与新自然法学的基本主张也是一致的。可以说,在新自然法学的框架内,西方和东方的人权概念和范畴并不存在对立和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有许多可沟通之处,这正是新自然法学对现代人权理论的最大贡献。

[1](美)艾德蒙得•卡恩(EdmondCahn):《正义感—以人为中心的法律观》,(日)西村克彦译,信山社,1992年,第5页。

[2](日)阿南成一等编:《自然法的复权》,创文社,1989年,第3页。

[3](日)水波朗:《托马斯主义的法哲学》,九州大学出版会,1987年,第9页。

[4](日)阿南成一:《现代自然法论的课题》,成文堂,1991年,第248页。

[5]吕世伦主编:《现代西方法学流派》(上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年,第33页。

[6](日)永帕鲁图:《自然法论的研究》,有斐阁,1972年,第14页。

[7](日)松冈诚:《抵抗权的法哲学考察》,《创价法学》1992年第21卷2、3号,第234页。

[8](日)松冈诚:《法的自然法的可能性》,三岛淑臣等编《人的尊严与现代法理论》,成文堂,2000年,504页。

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第4篇

方法型、观点型、随笔型。教研论文,顾名思义,是以论证和阐述为主的。上述三种类型的教学论文虽然都要求以论证和阐述为主,但在具体的写作程式上,却又有明显的区别。准确把握这种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快地写好论文,

也有助于读者阅读理解。那么,这些教学论文各有什么重点和要求呢?下面逐一分析。

一、方法型教学论文

这是一种介绍具体教学方法和经验的论文。在教学实践中,我们通常会摸索出一种新颖而有效的操作方法,或者是探索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应该说,任何一个有一定教龄的教师,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就都会有自己的好方法和好经验。当这种方法和经验相对成熟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总结和提炼把它写成教学论文。这种论文的标题,通常是用《……的尝试》(做法、应用、实践、探索),或者是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句子。比如:《鼓励学生走生活作文之路的尝试》《“自学——质疑——释疑”的阅读教学的应用》《用经典范读引领学生进入文本》等。方法型教育教学论文的写作程式一般为——

1.阐述运用方法的依据

为什么要运用这种方法?依据是什么?任何一种新颖方法的运用,不可能凭空捏造,总会有一定的背景。背景通常有两种: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现实背景是指当前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和客观存在;理论背景是指新的教学理论和思想。方法介绍之前,应该把它扼要地写清楚。写清楚背景,有助于增强论文的现实针对性,有助于增强方法的实用性。如果这种方法所涉及的概念比较冷僻,还有必要对概念作些诠释,

以便让读者一读开头就能明白。

2.介绍方法的实施过程

这是教学论文的重点部分,必须对方法作详细的叙述。介绍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有的方法是渐进式的,有逻辑顺序,这就应该按逻辑顺序一步一步地介绍;有的方法是并列式的,没有严密的逻辑性,这就可以根据先主后次的顺序来介绍。在介绍时,小标题中不要用空洞的、玄乎的词语,也不要用表示结果的话来代替操作,要尽量用操作性的语言,直接写明怎么做。比“如每学期向学生推荐三篇时文美文”,如果换成“用时文美文陶冶学生情操”,那操作性就大大削弱了。介绍过程时,最好用小标题,分条列项。如果操作步骤较多,在小标题下还可以再分几个方面来说。总之,方法的介绍要有层次性,力求让读者读起来方便。

3.陈述方法实施的效果

一种科学而新颖的方法实施后,往往会取得理想的效果。作为方法型的教学论文,有必要把效果陈述出来,以引起读者的关注。效果有显性和隐性两种,对显性的效果,能够用数据说明的,尽量用数据;对有些无法用数据说明的,可举例说明,选择一两个典型事例。陈述效果时,最忌讳的是光说些大而空的话,比如“提高了积极性,激发了兴趣”。用事实说话,让人心服口服,是这一部分的关键。当然,陈述的效果必须与实施的方法相关,不要把与本方法毫不相干的效果也统统扯上去。

4.陈述应注意的若干事项

某种方法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碰到一些想象不到的问题,比如本来以为某个环节很简单,实际上却非常复杂,或者本来以为学生很感兴趣,可实际上兴趣不大;有些方法在实施时,必须有充分的物质准备和心理准备。而这些,对没有经历过的人来说,可能不会注意。总之,某种方法在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要特别注意些什么,都要交代清楚,以免读者走弯路。这部分可简单些。

对于处于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来说,最喜欢看的就是方法型的教师教学论文,因为它最实用,学了马上可以在自己的实践中运用;最容易写的也是方法型教学论文,因为它来自自己的实践,都是自己曾经做过的和想过的,写起来比较顺手。如何使方法型教学论文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如何使介绍的方法更有普遍的指导性,这是写作方法型教学论文的关键所在。

二、观点型教学论文

在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思考,往往会产生一些新的观点和想法,不吐不快;一旦有了新的观点和想法,又觉得它会对现实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和指导意义,就总想把它表达出来,于是就有了观点型教学论文。观点型教学论文是直接阐明作者观点的,常常用这样的句子形式作为标题《要……》《……是……》《应该(必须)……》等。例如《低年级学生要特别注意学习习惯的养成》《教学设计应该简单扼要》。观点型教育教学论文的写作程式一般为——

1.根据现状提出观点

观点总是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提出来的,它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可以先罗列一些现象,陈述一二个具体事实,然后从现象和事实中概括出自己的观点来。这里的现象和事实必须具有典型性,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观点必须是旗帜鲜明的,不要含糊其辞,当然也不能绝对化或极端化。例如浙江有位教师最近通过尚在使用的浙教版小学语文教材和将要使用的根据新课标编写的人教版教材进行比较后,写了篇教学论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中高年级阅读教学正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这个观点建立于两种教材的比较,由于马上要使用新的教材了,因而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有些人,为了让自己的观点吸引人,用耸人听闻的语言形式来表达,这是不可取的。

2.摆出依据分析观点

光有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只有通过具体的论证,才会使观点站立起来,才能为读者接受。这一部分就是论证观点。论证通常有理论依据或事实依据。理论依据就是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演绎或概括,常常要引用一些名人的观点作为佐证;事实依据就是摆出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一般而言,依据越充分,就越有说服力。例如上文说的“中高年级阅读教学正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这个观点,作者就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论证的:

A.课内分量明显增加;B.课外阅读要求提高;C.课文理解难度加大;文本内涵丰富多元;E.知识分布松散无序。对这些依据,作者自然都作了详细分析,或举例说明,或用统计数字,或运用对比等。这一部分是此类文章的重点,它的篇幅应该占全文的三分之二以上。

3.得出结论指出对策

经过详尽论证后,往往要有一段结论性的论述。这段陈述,可以是观点的重申,可以是主要观点的概括,可以是观点的延伸,也可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希望,还可以提出一些新的思考。这段文字不必多,但必须集中、有力。

观点型教学论文是表达个人思想观点,特别是全新的观点,往往会有一部分人接受不了,这并不重要,也不要考虑得太多,关键是要能自圆其说。此类论文的观点必须鲜明,如果怕有不同意见而不敢直说观点,故意表达得含含糊糊,那就写不成任何文章了,这也是观点型教学论文的大忌。

三、随笔型教学论文

眼下,教育随笔的写作非常繁荣,应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现象。随笔简短、随意、取材方便、形式活泼,写起来又不必占用大量的时间,十分适合处在第一线的教师写作。随笔的写法灵活多样,似乎很难用一个固定的程式来概括,但通过大量阅读时下教育类报刊的随笔,我们还是可以概括出一些基本思路。或者说,这种基本思路是符合一般的思维习惯的。随笔类教育教学论文的一般的写作程式为——

1.叙述事例引出想法

教育随笔往往是由一个具体事例作为由头。对这个事例的要求是:真实、生动、有新意。真实,就是事例必须是生活当中确实存在的,是自己所见所闻甚至是经历过的,而不是随意捏造的,或者道听途说的;生动,是指事例有一定的故事性,而且比较有趣,或者有经典细节的,可读性较强,不是那种平淡无奇的老生常谈;有新意,指的是事例能折射出某种新的动向、新的意识,或者是一种新的现象的端倪。例如下面这个事例:

这是一次区级优秀小学语文教师语文教学课堂展示活动。第三位上场执教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她执教的课文是《舍身炸暗堡》。因为是借班上课,上课伊始,老师为了调动情绪,活跃气氛,她问学生“:你们最崇拜的是谁?”学生纷纷举起了手,有的说崇拜球星罗纳尔多,有的说崇拜影星赵薇,有的说崇拜棋王聂卫平……待学生讲了一些崇拜对象后,老师反问:“你们猜,我最崇拜谁?”话音刚落,学生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老师崇拜。”一听这么整齐的回答,坐有近百位听课教师的多媒体教室里顿时爆发一阵哄笑。老师们为什么笑?笑学生回答得巧妙?笑学生回答得整齐?恐怕都不是。本来,老师也许是要说崇拜的,可是,这一阵哄笑,使老师尴尬了,语塞了,她承认不行,不承认也不行。这个事例无疑是新颖而有新意的。事例的叙述应该简洁而不粗略,具体而不烦琐,不要用笼统的概括,也不要用细腻的描绘。事例是否具有典型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随笔的价值。因此,精心选择事例是写好随笔的第一步。引出事例后,可以说说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2.旁征博引深入分析

事例的内涵总是多元的,往往可以从多方面来思考,产生不同的想法,但在教学论文写作时,

不能想到什么写什么,不能方方面面都写,而是要抓住感受最深的、有新意的、最有现实意义的一点来展开。在这一层写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A.不要就事论事,只作简单的判断,说这个现象好或不好,简单的判断是容易的,但这是没有说服力的。

B.要透过现象看实质,作深层次分析,挖掘出潜伏在现象背后的根源。例如有一篇《教学的尊严在于思想》的随笔,在举出事例后分析:“有些教师太听话,他们规规矩矩照着课本教,他们不折不扣地按照参考书上说的办,他们把课本和教参作为绝对正确的圣旨,不敢越雷池一步。为什么会这样谨小慎微、唯唯诺诺呢?分析原因,大概有三:一是他们以为这样教就不会错,保险,因为课本和教参就是这样,如果说错了,那也不是我的责任;二是他们以为这样教,就能有效应对考试,考试的内容总是课内为主,课外是没底的,课内是抓得牢的;三是这样做省力,课本和教参里现成的,拿来就可用,不用动任何脑筋,而且谁也不会说”。这个分析,实事求是,很有说服力。

C.分析要旁征博引,要打开思路,从多方面简述,以增强文章的深度和广度。还是《教学的尊严在于思想》一文,在分析原因后,有这样一段引申和发挥

“四百年前法国著名思想家、哲学家帕斯卡尔曾经说过:‘人只不过是一棵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棵能思考的芦苇。’因而他又说:‘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斯卡尔一生体弱多病,只活了39岁,但在身后却为自己留下了高耸的纪念碑。他的《思想录》给无数人带来心灵的慰藉。帕斯卡尔后面的这一句,粗粗一听,似乎有点不可理解,细细一想,却颇有道理:一个没有思想的人,一个被别人的思想牢牢控制的人,一个有思想却无法表达的人,还会有多少尊严?那还不是奴才!这里,我想冒昧地引申一下:教师教学的全部尊严也在于思想。一个教师想在教学上获得尊重,就必须有自己的个性和思想。一个没有自己教学思想的人,是不可能赢得学生尊重的,也是不可能赢得同行的赞赏的。”这段旁征博引,不但突出了立意,而且使论述更富有力度,

同时,也增加了文章的生动性。

3.照应开头表明态度

自然教学论文范文第5篇

一、学生对运动参与的满足

学生能否快乐地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很大程度取决于教师对学生参与活动的先行设计。如:高部学生都有不同程度地受到来自文化学科的压力,相比之下,体育课的压力就小得多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如何设计能对学生参与体育活动中获得快乐,使学生有更大的优势从中得到乐趣,同时,也获得参与的满足感,学生就将在文化课的压力能在体育课中得到释放,这就需要我们体育教师在设计这环节更有必要加强的一方面,才能产生更积极的作用。又如:每次观看体育比赛时能让众多体育爱好者欣喜若狂,彻夜不眠,参与到比赛之中所感受到的乐趣,一切均发自肺腑之言,不需要规定,更不需要强制,情感与运动的交融,参与的满足就足够了。如果体育教师能使学生在多年的体育学习中找到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不管现在学生有没有意识到体育对他个人成长的真正意义,就已经不知不觉地接受体育。那么,体育课的教学设计就应该让体育课成为学生们渴望参与其中的空间,成为孩子们运动的乐园,多增设一些体育比赛氛围,让学生充分展示自我。这样,学生们亲身感受到运动带来的乐趣和满足,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体育活动中,逐渐把教师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转化为自觉自愿的运动习惯。

二、培养学生自我锻炼能力

培养学生的自我锻炼能力,是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养成与掌握终身进行体育锻炼身体的意识、习惯和能力。自我锻炼能力如何与常规教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呢?本人在多年体育教学中认为应注意全面培养学生的自我锻炼能力,将自我锻炼能力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除了技术教学外,要着重培养学生的认识能力,使学生真正懂得体育锻炼的意义、作用和有关的体育知识,充分激励学生的学习动机,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学生的运动兴趣,促进学生锻炼的积极性、自觉性。同时,在体育教学中要特别培养学生能在独立锻炼过程中,对练习的次数、运动时间、运动强度、动作的自我纠正等有较好的自我调控能力,主动积极的锻炼,从而使学生自我锻炼成为自己的自主活动,身心在不知不觉中得到发展,这对以后学生的终身体育打下良好的基础,使学生终生受益。这也符合现阶段"体育与健康"所提倡的:学生能够掌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学习体育的基本方法,形成终身锻炼的意识和习惯,选择自己喜爱的体育项目,体验锻炼身体的乐趣,从而提高对体育的关心、意欲、态度和兴趣,拥有健康的体魄。

三、教学方法的多元化

体育教学是教师和学生为实现体育教学目标采用的教学活动方式和手段的总称。在体育教学中,传统的体育教学方法有很多。如:发现法、探究法、范例教学法、问题教学法、自主学习教学法等。但随着现代化多媒体教学逐渐渗透到各学科里,多媒体也引进到体育教学的课堂,体育方法的改革也随着教学教育现展而紧跟时代不断推陈出新,它的科技含金量不断增加。如:教师在一节课中交替使用讲解示范,预先录制好的示范动作切到多媒体平台进行讲评,容易出现的错误的演示,甚至可以用录像的方法把学生练习的动作录下来进行讲评。这样,体育教学方法的合理交叉使用结合,呈现出多样性。又如:现代多媒体的体育教学方法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它是用光、声、音像等多种手段取代传统的言传身教的教学方法,作为体育科目,特别在室内课、理论课上,教师可将更多最近发生的体育事情更直观搬上讲台。如申奥、奥运知识、我国足球出线等体育信息、知识及时传播给学生,充分体现现代技术教学的应用,发挥其整体功能。因此,丰富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培养、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所采取的手段,使学生为被动锻炼变为主动锻炼,从而获取更多的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的全过程,使他们从小喜欢体育,乐于体育。

四、教师素质的自我提高

作为一名体育教师,无论其身体素质怎么好,技术有多么全面。他都不可能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必然有其自己的专长。本人在多年的体育教学中,就经常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就是学生各有各的兴趣和爱好,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是多种多样地。所以,学生不懂体育方面的知识自然而然地找体育老师来帮助。如:有的学生喜欢篮球;有的学生喜欢乒乓球;有的学生喜欢踢毽子;有的学生喜欢看各种体育比赛项目,但又看不懂等等一系列问题。这样,作为体育老师的素质高低就很关键,虽然有些运动项目是自己的专长,就很容易。有些项目是自己的弱项,就很难做到。因此,体育教师要充分认识到作为体育教师,必须具有较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的知识面,才不会出现尴尬的场面,教学过程也得心应手,也赢得学生们的信任、欢迎。体育教师还要跟随时代的不断发展,随着多媒体、网络信息化进入课堂,体育教师应不断地自我进修,开拓信息方面的知识,才能不落后于时代。要有创新能力,对自己的创造有清醒的认识,并加以开发,在体育教学中应表现出创造的天赋和好奇心,使体育教学常教常新,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能把最新的体育信息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感受到体育的氛围、产生极大的兴趣。这样,对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的养成将起到潜移默化地作用。

总之,培养和发展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能力和学习的主体积极性,是让学生在学生时代学会有"一技之长",养成与掌握终身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和意识,让学生认识到体育的价值,生活中离不开体育,体育给他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所以,学校体育教育是终身体育意识培养的关键,是潜移默化地,它不仅是为学生终生体育打好体质基础,更重要是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习惯和能力。

☆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南京大学苏州附中,江苏省重点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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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介绍一下相关的杂志《硅谷》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主办的部级刊物。(国内刊号:CN11-4775/N国际刊号:ISSN1671-7597)

☆上海市上南中学是浦东新区的一所重点中学,始建于1963年。目前分为上南高级中学及云台分部、上南东校、上南北校四处校园,共占地一百余亩。高中部有40个教学班,东校有31个教学班,北校有13个教学班,共有在校学生4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

学术期刊对来稿论文的审核时间至少也有一两个月,长则半年或者一年也是稀松平常的事情。那么编辑部对稿件的审核过程具体是怎样的?采用三审制。①编辑部初审:编辑部对所投稿件按本刊宗旨及审稿标准进行稿件初审。②专家外审学术把关:采用随机双盲法送同行专家外审(稿件为论著或综述体例时,按国际期刊审稿惯例可提出与您的研究方向相同/相近/相关的同行专业专家1~3名,或需回避的专家1~3名,供本刊编辑部送专家评审前参考)。③编辑学审修:按国际医学出版标准提出稿件修改意见,以电邮方式与作者通联,并需作者配合。④每篇稿件均需经编辑部初审,专家专业审稿、执行编委会议复审,通过的稿件方可进入排版程序。除非里面有相熟的编辑,可以把您的稿子放在前面审核,要不然就一定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