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十三五;新常态;生态保护; 综合管控

文/王夏晖 陆军 饶胜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迫近,生态环境质量因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已经成为评判小康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指针。在中国经济迎来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创新驱动新常态的背景下,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发展,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已经成为另一种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基本特征,科学设计生态保护推进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和政府加大经济发展宏观调控和转型升级力度,创新性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模式,即增长速度的新常态,要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换挡;结构调整的新常态,要从结构失衡到优化再平衡;宏观政策的新常态,要从总量宽松、粗放刺激转向总量稳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方式与生态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经济行为过程直接决定污染物排放和生态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好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又决定了经济发展结构、规模和方式。因此,需要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的基本特征和工作要求,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着眼长远,科学设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的生态保护思路。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创新驱动要求全面渗入经济社会各个环节,生态保护与经济产业发展的融合将日益紧密,生态保护管理的创新驱动战略将得到全面落实。生态保护应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趋势,更加强调结构和布局,更加强调创新和改革,更加强调法律和制度,更加强调质量和效益,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基本着力点,顺应百姓群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强烈期待,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关联性、协同性出发,推动生态保护从单要素、单环节保护向“优化结构、调控过程、提升功能、确保质量”的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方式转变,即将资源环境承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抓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管理、政策、工程、技术调控手段,破解生态系统管理“破碎化”弊端,推进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的综合治理、统一监管、公平补偿,提高生态资产总量和生态系统管理成效;以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为主体,推动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构建生态环境质量全过程监控、评估、应对体系,形成维护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支撑能力,强化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增效作用,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生态保护,构建“结构、过程、功能、质量”综合管控体系

建立国土空间生态管控制度,推动实现结构性源头保护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高地”,实施国家环境功能区划,构建“基础骨架”,形成我国生态安全总体空间格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环境功能差异,以保育自然生态安全、维护人居环境健康、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等为目标,建立国家和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制度。在国土空间环境分区管理总体构架下,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等级性、强制性、可行性和动态性原则,将影响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依法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保护措施,推动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组织编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主要指标,纳入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强化对各地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的约束作用。

强化生态环境管制空间要求“落地”,提高生态系统保护成效。国家层面上,明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制定各功能分区管理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提出分区生态保护、环境准入、污染控制、环境监管等管控导则;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目标,建立差异化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差别化”的环保考核制度。省域层面上,编制实施省级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城市层面上,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优化城镇建设空间布局的依据,加强生态安全格局与城镇化发展格局的衔接。以落实城市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发展定位、空间分区、环境保护重点等。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最小生态安全距离试点,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预留环境污染净化空间,缓解城市之间环境污染的相互影响。划定城市开发和保护区域的界限。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强化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推动不同地区有序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强化保护思维、预防理念,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严守生态安全底线。注重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建设,研究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用地等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格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内资源环境开发强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实施差异化管理,分类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红线区,以及水、大气、土壤环境敏感区的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级管理,国家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地方负责本辖区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

推进管理、工程和政策创新,加快提升生态过程调控能力

建立完善国家生态保护地体系,理顺国家生态系统管理体制,以管理创新促进重要生态区域的科学保护。进一步厘清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保护地概念和内涵边界,统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保护地体系,实施生态保护地统一规划、统一评估、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是最严格的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服务于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管理保护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要求,突出国家公园的重要性和社会公益性,抓紧建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丰富我国生态保护地体系。

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自然恢复与人工干预相结合,整合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切实提升生态工程调控“正效应”。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对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脆弱区和敏感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和分布,控制开发强度,降低生态压力,实施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对于承担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自然恢复与人工干预相结合,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通过工程调控,加快生态系统恢复。综合考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从国家层面统筹考虑、统筹决策,整合现有分散于不同部门的生态建设工程,整合流域、区域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依据我国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和现状,分类实施重大工程建设,提高工程综合效益。

开展生态资产评估,深化生态补偿政策,加强生态系统过程的宏观政策调控。解决生态资产“底数不清、价值不明”的问题,建立包含资沥消耗、生态破坏与效益、环境损害等方面的生态资产评估制度,系统评估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清重要生态资产的数量与分布,编制国家、区域、省市县等不同层面生态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资产帐户,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建立以生态补偿政策为核心能生态保护政策体系,突破生态补偿“无法可依、标准不一、方式单一、效果不清”的问题,落实生态保护责任、理清各方利益关系,推动补偿主体、标准核算、方式选择、效果评估、保障制度等落地实施。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政策。

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着力点,稳定和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建设,使之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载体和“大本营”。完善林木、药用植物、野生花卉、畜禽水产、微生物等各类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探索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恢复。重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陆海统筹”。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抓紧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模式,并选取典型区域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研究工作,通过建立量化评估方法,强化“绿色财富”理念,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制要求,提升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刚性地位,最大限度减少因经济发展导致的“让位”问题,确保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稳定发挥。同时,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以国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管护能力建设。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特色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新模式。降低乃至取消生态重要、敏感和脆弱区的GDP考核。

加快建立生态安全评估体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过程监控能力

以生态环境质量评估为基础,以生态风险评估为依托,全面建立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评估体系。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系统的评估预警体系需抓紧建立。首先,应围绕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功能与质量,整合监测资源,建立国家、区域生态监测网络,实现山水林田湖海生态系统的统一监控,为开展系统的生态评估提供数据基础。其次,应完善生态评估的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以生态质量评估为基础,生态资产评估、生态风险评估、生态安全评估相结合的生态评估体系,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开展评估示范。第三,完善国家生态安全预警机制,尽快规划建设针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域的全国生态安全预警体系。密切监控三峡水库、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区对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

严格资源开发活动监管和生态环境准入。充分借助“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控体系,对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自然生境变化开展全面监控,对水、土、生物等资源开发活动及其生态影响实施严格监督管理。严格区域环境准入,制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类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和禁止发展产业名录,建立配套标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管理。

主要

参考文献

[1]周生贤.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N].人民日报,2014-02-07.

[2]中国工程院,环境保护部.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1.

[3]周生贤.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新常态[N].中国环境报,2014-11-04.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范文第2篇

生态文明建设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关系到我国各民族的生存安全,而且影响着我国的国家安全。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以自然生态系统、生态屏障、生态产业、生态观念保障环境、制度、经济、文化需求,最终实现生态安全。云南在维护生态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转变生态安全的需求模式,构建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模式。

关键词:

云南;生态文明;生态安全;边疆地区;民族生态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全球生态危机日渐突出,如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生物物种锐减、森林植被破坏、水资源恶化、土地荒漠化、酸雨危害、大气环境污染以及生物与非生物越境转移等日趋严重。进入21世纪以来,生态安全问题相继爆发,并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近10年来,学术领域关于生态安全的研究成果显著,如周国富、陈星、张向晖、蔡俊煌、吴晓青等人主要对国家整体生态安全的概念、研究理论和方法、评价体系展开讨论;之后,孙鸿烈、吴晓、汪朝辉等人将研究层面深入到区域性的生态安全保护与建设方面,以当地保护和建设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安全为主的研究成果颇多;此外,刘沛林、李智国对国土安全、水资源安全等具体性的生态安全问题进行探讨,成果亦是显著;然而,专门以边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研究生态安全问题的研究相对较少,其中,刘小勤、尹记远在生态安全视角下探索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1-11]因此,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讨,这对于我国乃至亚洲的生态安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不仅关系着我国各民族的生存安全,而且影响着我国的国家安全。边疆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是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关键环节,在我国的战略布局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于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意义重大。结合云南的边疆民族特性来看,其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过程中独具特色。本文试图在分析生态安全内涵的基础上,从一种新的角度———“生态安全需求”入手,以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在国家的政策导向的基准下,以云南的边疆性和民族性为特色,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安全的关系性探究,进而阐述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安全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一、生态安全的内涵

以往学术界对于生态安全的内涵分析主要包括广义和狭义的生态安全层面。从广义来看,生态安全包括整个生态系统;从狭义来看,生态安全包括国家、区域等以空间为格局的安全状态。程漱兰、孙蕾、徐岩等人认为:从国家的层面来看,生态安全是指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人类生态系统的安全;王耕、高长波等人认为:从区域层面来看,生态安全是指在一定时空范围内,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未对区域内的人类生存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12-16]综合来看,学术界对于生态安全的内涵定义主要是基于人类、自然以及系统层面,对于生态安全的研究集中放置于生态安全格局之中,而将需求纳入生态安全内涵的研究较少。当前,人类的发展需要建立一种系统的可持续模式,因此生态安全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十报告指出:“要更加珍爱自然,保护生态,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和高层次的社会形态。在学术界,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义尚未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许多学者也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进行了研究,作者认为生态文明是一种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都高度发展,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和谐统一的文明状态。

[17]生态文明建设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核心内容。生态安全是继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等传统安全之后为适应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而产生的。生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安全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生态文明与生态安全的出现是以“人”为载体,其是在经历了递进、提升、飞跃和转化之后形成的一种新的社会需求,但是以“人”为中心的安全模式已不再适应现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因此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必须以生态安全的转型为前提。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出发,“人”是整个需求层次的主体。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将眼光集中于“人”已不再适应当今发展。生态安全需要构建人类、生物以及非生物之间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建立在三者之上的需求得以满足,生态安全才得以实现。因此,维护生态安全应注重协调人类、生物以及非生物三者之间的需求,人类在维持这种平衡状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生态文明作为一种高级社会形态,需要通过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来实现社会转型。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历史需求的演变过程,处于社会发展的高级需求层次,需要协调满足环境、经济、文化、政治四个方面的保障需求,并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自然界只有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才能保证生态安全,人类则为保持这种状态的关键因素。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应将满足生态安全需求作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云南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性

从政策支持来看,云南生态文明建设给予了足够重视。2014年,云南被列入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名单,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省发改委巡视员李承宗曾说:“保护云南生态,不仅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更直接影响我国的国家形象。”[18]作为边疆民族大省,云南具有四个多样化:气候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多样,生物物种多样等;从地理位置来看,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与老挝、越南毗邻,国境线长达4060km,是我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云南以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多元化人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地区不仅是“一带一路”的“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地,更是我国与东南亚交流的国际通道,为我国与东南亚地区的贸易合作提供了平台,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民族地区多元的生态文化意识的传承,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区的生态伦理观,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思想文化基础,不仅为成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先天条件,而且其边境民族与缅甸、老挝和缅甸的边境民族在历史上从属于一体,生态文明建设在该地区实施影响到的不仅是我国,边境民族与邻国民族的交流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现以生态安全需求的视角,结合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探讨其对生态安全所发挥的指导作用。

(一)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是维护生态安全的环境需求环境需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维系基础。云南集气候类型多样、地形地貌多样、生物物种多样———三个多样化于一体,为复杂的生态系统的构成提供了良好的生境。当前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由于部分生态系统存在生态环境脆弱、人为造成的生态系统单一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人与自然受到了严重威胁。云南所呈现的问题和解决方式由于民族自治特性有所不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也各有特色。现就典型地区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行例证分析。第一,石漠化和陡坡治理一直是滇东南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其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而由此引发的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到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尤以文山州和红河州最为凸显,对此,两州开展了大规模的生态项目建设,并以森林生态建设为主,进而缓解了水土流失。文山壮族自治州的石漠化面积达到1.1万km2,占全省石漠化面积的28.8%,当地政府针对石漠化集中连片的地区,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先后实施了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国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陡坡地生态治理等九大工程,其综合治理范围从原来的文山、砚山、广南3个县市扩展到了全州8个县市。目前,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14km2,减少土壤流失量124.7万t,增加水源涵蓄能力1200万m3,增加植被面积14.5万亩(9666hm2)。[19]此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把陡坡地生态治理作为加快推进“森林红河”建设、全力构筑滇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举措。红河州将陡坡地生态治理与退耕还林、荒地造地以及防护林建设等生态项目进行了有机结合,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种源等原则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工作。[20]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两州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包括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低效林改造等,并达到了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石漠化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有效维护了当地的森林生态系统平衡,保障了我国的生态安全。第二,湖泊问题一直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一项难题,其严重威胁着人与自然对于水资源的需求。滇西北是“三江并流”的重要地带,水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脆弱,人为控制河流又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使当地居民受害。作为“苍山洱海”部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的洱海,是云南省的第二大湖泊。1997年,西洱河电站建成,但由于不合理使用,导致这里的水生生态系统被破坏,洱海由原来的自然状态湖泊变为人为控制湖泊;1996年和2003年,洱海两次暴发蓝藻,饮用水源和景观旅游等受到严重威胁。[21]大理州政府一方面借助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树立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顺利实施对洱海地区的生态系统恢复工作。此外,为了筹集足够的资金,大理白族自治州与企业合作,进行招商引资。洱海的成功治理在于政府充分发挥了群众的力量和企业的支持,对管理、监督、资金等进行有效整合,维持了湖泊生态系统平衡,保障了当地居民的水资源需求。第三,保护生物多样性有利于抑制物种锐减,预防外来物种入侵,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平衡。从生态学的角度看,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生态系统越复杂(即食物链越长),其平衡度越高,人类受到的威胁越小。云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极为成功,这主要集中于滇西北和滇西南。其中,滇西南地区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关乎我国的生态安全,更关乎东南亚地区的生态安全。2015年4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成为首批部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之一。勐海县处于我国边缘县城,此地的跨国贸易往来频繁,生物入侵是当地主要关注的问题。目前,勐海县境内有2个部级自然保护区(曼搞、纳板河部级自然保护区勐海片区)、1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布龙自然保护区布朗山片区)和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及1个生物廊道保护区,共计面积110.6万亩(73733hm2)。该县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重点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县内有植物1865种,部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7种。为进一步保护生物多样性,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规定,勐海县坚决制止乱捕滥猎行为,依法惩办猎捕、买卖、走私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保护热带雨林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不断加强保护珍稀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等。[22]据调研,勐海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通过访问当地村民发现,近几十年来关于“生态文明”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出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使得保护环境的意识广泛植根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自然保护区作为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为维持整个自然生态系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生态补偿机制等法制建设在不断地完善,但是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一个问题:植物的种类和数量比动物多,许多野生动物则在遭受狩猎和捕食后踪影很少,由于整个生态系统中食物链缩短,生物群落日益简化或单一,因此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重视起来。由于国际间商贸往来、旅游等的存在,彻底杜绝物种入侵这种现象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只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各方面的生态安全机制,尽可能地将防止物种入侵,更好地保护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区,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生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维护生态安全的经济需求经济需求是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而环境与经济的共同发展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这种冲突可以得到有效缓解。从生态文明的递进、提升、飞跃和转化的四个阶段来看,人类经历了原始的渔猎时代、传统的农耕时代、科技化的工业时代并实现最终的飞跃。如今,人的安全需求层次已不再指向温饱,现代化社会决定人们的经济需求必须以“生态产业”作为其转化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系列讲话精神,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以“促减排、重生态、抓整治、强管理、提能力”为重点。因此,云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注重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古人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云南的需求层次逐渐由温饱走向小康,进而生态文明建设成了满足当地经济需求的重要手段。由于云南自身的特性更适宜发展农业、林业、旅游业以及其他副产品加工业。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这些地区逐步开展绿色经济,重点发展绿色产业和畜牧业,于是生态农业的发展开始从单一走向多元,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重点发展以民族文化、旅游景点和环线开发为主的生态旅游业;独特的民族文化、边境风貌以及异国风情等则对旅游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更进一步保护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并对跨境生态安全有一定的保障。此外,云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着“一带一路”和辐射东南亚、南亚建立多样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云南生态产业建设最为突出的是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该县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过程中,较好实现了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首先,该县以调节产业结构为手段,推进生态农业体系建设。实施粮粮、粮经、粮果间套种植25万亩(16666hm2);走“龙头企业+农业庄园+合作社+农户”的产业链模式,加大土地流转,重点建设“洱宝生态梅果庄园”“正果药业生态庄园”等生态产业;从2006年起,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2014年洱源县实施测土配方40万亩(6666hm2);实施物理防治、生物农药、性诱剂使用等技术,减少农药施用;2014年创建1万亩(666hm2)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截至目前,全县认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11个。其次,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抓手,推进生态工业体系建设。该县在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工业发展的关系上,调整、优化工业空间布局;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发展环境,加快邓川工业园区、炼铁和焦石矿产产品加工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资”与“选资”相结合,提高项目引进门槛;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快新能源建设步伐,依托丰富的水能、风能、太阳能资源优势,引进企业发展合作项目;2014年,工业总产值完成74亿元,增长21%。[23]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建立在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得到满足的基础之上,有序开展绿色经济,打造生态产业循环链,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需求,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民族生态意识的传承和发扬是维护生态安全的文化需求经历野蛮和文明的冲击后,文化模式的转变必须符合当代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文化的传承、意识的构建依赖于各民族的传统。生态意识在各民族中古已有之,如历史悠久的儒家生态意识体现于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利益化,现实生活中的儒家生态意识观念逐渐淡薄。云南民族众多,不同于中原地区,其地理位置造就了当地居民对邻国文化的需求,受东南亚文化圈影响,意识形态多元化。由于历史性原因,这些地区相对闭塞,其传统的生态意识保存得较为完整。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对于民族生态意识的理论和体系的构建有着重要意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传承和发扬民族地区的生态文化传统,使当地居民在文化需求上得到充实。生态文化意识是宗教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其在生产生活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敬山敬水”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便是生态文化意识观。各民族地区的思想观念、民族风俗习惯、价值体系等存在差异,正如司马迁所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云南生态环境复杂,生物多样、民族多样,文化更是呈现多样化,这一系列特点有利于构建云南的绿色发展生态屏障。地形的丰富多样,造就了“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景象,少数民族在这种特殊的自然环境影响下,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文化观,他们的思想观念中包含着许多生态智慧,其原始、风俗禁忌、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传统文化充分表明他们始终秉持着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的观念,因此在其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遗留着许多保护生态环境的痕迹。云南地区在历史上曾是佛教流入我国的主要流经地,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等与当地文化结合并成为其民族文化。傣族居民信奉南传上座部佛教,其核心是慈悲众生。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是傣族人的主要分布区,生活在州境的各族人民,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对保护生态平衡有着深刻理解,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们十分重视保护原始森林,严禁毁坏“竜林”,家家种柴薪树,户户培育生态庭院,十分重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24]傣族人认为万物有灵,人与自然是相互依赖的关系,他们遵循“没有森林就没有水,没有水就没有水稻,没有水稻就没有粮食,没有粮食就没有人们”这一古训,爱护森林,从不乱砍滥伐,并对森林及其功能做了严格的限定,认为不同的森林或树木具有不同的作用。这种现象形成了极具生态保护价值的森林文化禁忌系统,既是傣族森林文化禁忌的核心,又具有极高的生态环境保护价值。[25]藏民信奉藏传佛教,迪庆藏族自治州的森林资源丰富、环境优美,藏民对山、水、树有着一种崇敬的信仰,正是因为这种信仰约束和限制着当地人以及外来人员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这对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藏传佛教的核心是“善”,其强调自然生存环境与人相依相融;自然万物各自业力,互为轮回转生,同为生命链上的环节。在藏族人的意识里,人与自然万物是相互依存而生的,反对破坏自然,认为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和谐发展。此外,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中都体现着生态保护意识。如香格里拉县的建塘、小中甸等藏区,由于牲畜较多,农田都需要围栏,藏民利用沙棘等多刺的树种以及适应居家环境的高山柳等树种作生物围栏或作四旁树的传统,既美化了居住环境,又起到了农田防护林的作用;迪庆藏民沿袭不砍正在结果的树,在火把节之后禁止砍伐森林,这对保护生态环境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迪庆藏民的住房建房除考虑向阳、利于排水外,还考虑面向树林茂盛的“神山”;要临河但又不能太靠近,以免对水源造成污染;在少林、少田的东旺乡等地,建房一般不占用草地、林地和耕地,而是将房子建在植被较少的山脊上,这充分体现了藏民对当地生存环境的适应。[26]大多数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意识中包含着对自然的崇敬意识,于是更好地维护了自然生态系统。正是这种既崇拜又害怕受到“神”的惩罚的心理,使他们不敢破坏大自然的一草一木。虽然这是一种借助于超乎自然的意识形态来控制和规范人的行为活动的,但不可否认,正是这种行为规范使当地人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一种发自于人本心的生态保护意识。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在尊重民族信仰的基础上,树立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观念,形成生态文化意识理论和体系,在不违背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文化需求模式。

(四)生态屏障的构筑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需求云南的生态屏障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完善制度体系的必要选择,更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明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必须依赖法制,此项决定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红线,即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以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27]生态保障红线需要生态屏障的构建,进一步完善生态制度建设,维护我国的生态安全。为了构筑西南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云南省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林业十大行动计划,促进“森林云南”建设,构筑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以及西南生态安全屏障。[28]云南作为“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一部分,是我国西南屏障重要的区域,兼具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跨境生态保护服务等功能。[29]生态屏障的构筑与生态功能区的划分息息相关,生态功能区规划为生态安全屏障的构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态功能区规划》中,云南大部分地区被列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实现人口转移,限制开发区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要以保护为主探索新路子;43个县市区被列入重点开发区,以滇中为主体,加快产业聚集和城镇改进;这些地区以扶贫、保护为主,不再以GDP为准。云南肩挑“两洋”,面向“三亚”,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辐射中心;云南作为“一带一路”的“南方丝绸之路”的重要中转地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生态安全屏障中其战略地位突出。综上,在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中,从生态安全需求层次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生态产业的发展、民族生态意识的传承和发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生态转型满足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需求、经济需求、文化需求、制度需求,为生态安全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和制度保证,有利于实现安全需求层次的生态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当代社会的转型期,高级社会形态的构建有其成功之处,但也存在很多问题,从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来看,距离生态安全的最终实现、跨入生态文明社会还有一定差距。

三、云南维护生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云南的生态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当地的生态安全,但是在人与自然需求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一些潜在的问题便会爆发。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自然环境造成压力,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安全需求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呈现出由结构性破坏向功能性紊乱趋势。第一,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许多生物遭受灭顶之灾,人们面临潜在的危机,影响了环境需求的实现,威胁生态安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态系统由多元走向单一化,食物链越来越短,许多生物逐渐消失。首先,突出体现在农业生态系统逐渐单一化。云南的大多数地区主要以农业为主,追求经济利益是农民的最终目标,秉承“什么挣钱,就种什么”的原则,造成多元的农业作物向单一的经济作物转变,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我国的大多数地区。一方面,单一的种植会造成农作物减产,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农业的种植面积如同一个小的生境,生境群落的单一化会形成“连带效应”,即依存于农作物的其他生物或非生物由于食物链中某处的断节而受到威胁,从而造成整个生境的灭亡。其次,人居环境单一化。人居环境直接影响着自然环境,主要体现在城市和乡村的建设方面,云南的一些边疆民族城乡现代化建筑逐渐占据树木花草的领土,动物随之失去栖息地,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却随之出现。第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呈现“二元结构”倾向,严重影响经济需求的实现,威胁生态安全。云南具有边疆、山区、民族和贫困四位一体的固有特征,这是历史长期存在的问题。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一般居住在边疆、山区和贫困地区,最终导致云南呈“二元结构”发展,即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滇中(如昆明、曲靖、玉溪等)社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居民生活已基本达到小康水平,滇西北、滇东南、滇西南等一些偏远少数民族村寨的居民生活水平却依旧处于低水平,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第三,民族生态文化观念逐渐淡薄,传承和发扬出现危机,严重影响文化需求的实现,威胁生态安全。由于现代化进程的迅速发展,云南少数民族的民族生态文化意识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逐渐淡薄,其传承和发扬遭受危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云南的许多民族地区逐步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民族传统村落建筑逐渐为现代化建筑所代替,乡间小道处处透露着商业化气息,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利益的驱动下逐渐丧失了本来面目,给民族地区的一些传统信仰和崇拜带来危机。如边疆民族地区越来越被旅游开发商青睐,看到商机的商人开始涌向原生态气息浓厚的地区,在村寨中建起现代高楼,青山绿水之间是现代的钢筋水泥建筑,与自然景物格格不入,更有甚者直接砍伐当地树木建起木屋为推动旅游发展打造所谓的原生态。无论怎样,这种方式都破坏了当地生境,和谐之美不再和谐。第四,由于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农民与政府、企业、自然之间利益冲突矛盾不断,生态案件处理困难,严重影响了制度需求的实现,威胁生态安全。首先,直接的公共补偿和私人补偿方式不合理。一方面,云南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虽然一直在广大地区实施,但是一些地区由政府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免费提供给农民的树苗成活率低,加上选择树苗时并未详细考察当地土壤、温度、水分、病虫害等条件,直接购买廉价树苗;另一方面,基层干部同企业合作,有的干部劝解农民出租土地给企业种植利润较大的植被,但是某些企业管理植被不当或意外倒闭造成了损失补偿纠纷,这是当前较为突出的问题。其次,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污染等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给当地生态系统和人们生活带来了困扰,这又由谁负责。此外,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一些野生动物(如野象、野猪、野牛等)与人之间的土地纠纷,动物所破坏的庄稼、村舍等,政府所给予的补偿金额太少,造成了农民、政府、动物三者之间的矛盾。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我国广大地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我国的生态安全。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为出发点,使人们的生存和发展得到基本保障,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落脚点,最终实现我国的生态安全,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走在生态文明国家的前列。

四、云南维护生态安全的建议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在维护生态安全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环境、经济、文化、制度需求四个层面上,因而较好地满足四个需求层面的协调共进,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具体问题提出相应举措,以期更好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好我国的生态安全,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模式。

(一)保持多元生态系统平衡,满足多元环境需求生态系统的复杂、多样化有利于延长食物链,保护整个生物群落,维护生境安全。在云南,必须重视维持农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的多元化与人们生产生活和众多同农作物处于一条食物链的生物和非生物息息相关。首先,根据边疆民族地区土地紧张的情况,政府应派遣专家对现今当地土壤、水分、地形等进行详细数据统计,根据具体情况向政府汇报当地应种植的农作物,政府则以保持生态系统多样为准则,依据具体地区具体情况种植相应作物,避免农民盲目种植而违背当地的生态系统。其次,人们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部分,城市和乡村建设与生态系统平衡息息相关,生态系统的平衡有利于和谐人居环境的实现。在云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秉承生态观念,从建筑、街道树木、公园、小区等方面进行和谐规划,实现城市经济、文化、环境多元化;在云南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在保存传统民族村落的基础上保障人们的生活,“美丽乡村”的建设不是向城市化方向发展,应在基础设施、生产生活、卫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绿色规划,实现原始生态乡村建设。此外,根据生态功能区划分,实行部分人口迁移。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地质灾害较多,并不适宜人口居住,政府应制定一套调研方案重点针对禁止开第1期杜香玉: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安全的作用研究63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系统调查。居住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内的生态脆弱区的居民一般较少,因此迁移规模较小。一方面,在迁出居民中应以三世同堂或以上家庭为主,三世同堂以下家庭实行自愿原则;另一方面,民族村寨村民应实行补偿政策,鼓励村民迁移。在此过程中,由政府部门统计当地迁出人口,根据迁往地区的环境承受力适当安排迁出人口,迁出人口应享有政府给予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补偿。

(二)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化解利益冲突,协调经济需求之间的矛盾生态危机的爆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驱动,而有效处理环境和利益的矛盾,依赖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经济需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考虑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的问题,避免两者分化。在边疆民族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兼顾环境保护和人们的生活需求,不能只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而不讲求社会经济发展,也不能只求发展,不考虑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于一些传统村落应该加强道路、水电、卫生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避免对民族传统建筑造成破坏;在边疆民族地区,生态旅游的发展是一个难题,当地旅游规划中的商业利益对于居民的乡村淳朴意识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在旅游开发商进驻这些地区时应将开发重点放在村落原始形态和景观的维护上,减少人为开发的商业市场,可从当地民间工艺入手,这样既使当地人民获得收入,又能保护传统村落。此外,旅游开发商为了满足游客需求可能会砍伐当地林木建造住房,也可能建立现代化的酒店,这两种行为都会对当地生态和自然和谐造成破坏,当地政府应制定相应的生态旅游开发规划,保持当地自然和谐之美。

(三)大力弘扬和继承民族生态文化观念,构建多元生态文化体系,满足文化需求民族生态文化观念的强化以及生态文化体系的构建为当今文明社会增添了一缕绿色,有利于传统文化需求的提升和转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弘扬一种民族生态文化是极其必要的,它能使人从精神层面得到升华。生态的保护不能只依赖于一些传统民族文化,它应该升华为一种固有意识并扎根于各族人民的行为活动之中。边疆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丰富多样,在其风俗习惯、生产生活中处处流露着敬山敬水的生态意识观念,这是许多民族中的普遍意识;但在很多中部或东部等城市,这种观念极为淡薄。对此,政府需要派遣相关民族文化部门及时到各地村寨实地考察当地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念,进行调研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传统民族风俗习惯的延续,并对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进行研究和汇总。在民族村寨设立专门的民族生态文化传承机构,定期邀请村民到此接受民族生态文化教育,使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得以长久继承和发展,形成一整套独特的民族生态文化观———人与自然之间是相互依存的,约束和限制人对自然的破坏行为,规范人们的自然道德理念,使人人心中有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此基础上,国家应鼓励和支持民族生态观念的传承,使其成为一种适宜于广大地区的环保意识。

(四)建立健全生态损害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安全需求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制度设计。一是在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生态补偿方面,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政府应派专门人员对土壤、水分、温度等进行勘测,以寻找适宜当地种植的树苗,并将其免费提供给当地百姓。二是在政府和企业合作中,农民的土地出现损失时,双方应同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由三方共同承担农民的补偿。三是对于当下的生态破坏问题,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在解决人与野生动物之间的冲突时,政府必须对野象、野猪等野生动物所破坏的土地进行实际补偿(有专门人员到破坏的农田进行详细统计,依据破坏程度、破坏面积等适当补偿),由于这一工作在现实实践中多是由自然保护区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完成,因而会出现政府补偿金额过少而造成农民不满意的情况。因此,政府应与保险公司合作对农民进行补偿,解决土地纠纷。

五、结语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水土保持 生态建设 生态安全 可持续发展

随着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开矿采石作业和房地产开发破坏了原有地貌和植被,致使水土流失,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加强城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成为当今首要问题。水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应从维护国家安全、全球安全,维护人类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健全水环境安全的法律制度和保障系统,进行环境风险识别、评价、预报、预防、控制、消除,保护人类在生产、生活与健康等方面不受水环境污染和破坏等影响,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基础。

一、城市水土流失现状

(一)当前城市水土流失的特点

和研究山区水土流失和防治一样,城市水土流不容忽视,其特点水土流失速度快、流失面广、流失点多等。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提高,各种新科技、新技术的运用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快;这些特点给水土流失的治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因此,治理水土流失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势必成为一场持久的攻坚战。

(二)治理城市水土流失的措施

首先,要完善政策制度法规,不仅严厉查处各种无视环境的开发行为,而且还要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入到水保队伍中来;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城市市民参与水保的积极性;三是要做好规划,在规划上充分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景观、美化环境与水土保持的结合,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四是要多渠道增加投入,各城市应坚持贯彻“水土保持,人人负责”的原则,国家、个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城市水土流失治理。只有做到以上几点,城市中水土流失的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扭转。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且各个城市情况不一,城市水保重点也不一样。有的城市重点开展城市水系整治,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和防洪抗灾的整体能力,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有的城市则把城市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治理作为重点,禁止随意倾倒建筑渣土和生活垃圾,防治水土流失危害,避免水土乱流、地面,减少泥沙淤积;有的城市对市区周边的开山、采石、挖砂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城市周边采石取土、矿山开采清查整顿,要求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有的城市将城郊接合部的水土流失防治纳入了城市水土保持范畴,城郊产业开发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为市民提供一个健身、休闲、游览观光的活动场所。

二、城市水环境的生态安全问题

(一)城市水环境生态安全的概念与内涵

生态安全一词。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其中首次正式使用了“环境安全”,之后,“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相继出现,并且生态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并逐步代替了环境安全和资源安全。

水环境生态安全问题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水安全的自然属性,即干旱、洪涝、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和水体自身的安全状况,以及水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如土地、城市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水安全的社会属性,由于人类对自然水循环的大量干预所形成的二元水循环模式导致了水安全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水分配不公、水资源浪费、水管理混乱等。

(二)水环境的安全问题

水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水既是生命的源泉,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城市水土保持治理中水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重要性主要表现为:水是一切生命的要素,水环境是必不可少的生命维护系统,关系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对人具有生命价值;水是一种环境要素水环境是人类环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对人具有生态价值;水是一种珍贵的自然资源,水环境是人类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人类提供了从事生产和消费活动所必需的最基本的物质,水环境对人具有经济价值;水环境对人还具有景观、文化等价值。没有水,就没有人类,随着水环境系统受到人类活动的日益严重的影响,人们开始认识到水环境安全这一危及人类本身安全的问题。

水环境生态安全问题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水安全的自然属性,即干旱、洪涝、河流改道等自然型的水安全和水体自身的安全状况,以及水环境与周围生态环境如土地、城市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一个是水安全的社会属性,由于人类对自然水循环的大量干预所形成的二元水循环模式导致了水安全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水分配不公、水资源浪费、水管理混乱等。环境安全是作为人类生命支撑系统的生态环境受到威胁与破坏的程度以及这种威胁破坏人类个体、人类社会和国家的生存发展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不利影响。水环境安全包括饮用水安全、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安全等内容。我国的水环境问题严重,水形势严峻,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等问题日益突出,水环境安全己成为21世纪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而造成我国水环境安全的出现严峻形势的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因功能单调、适用范围窄、研究严重不足,缺乏有效的环境安全保障机制、原则和制度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需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全球安全,维护人类自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健全水环境安全的法律制度和保障系统,为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基础。

(三)水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的主要内容

水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也是一种环境要素。水资源的价值既体现在经济利益上又涉及环境利益。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水资源的多元价值日益为人们所认识。水资源在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价值的同时还具有巨大的生态环境价值,并且水资源的经济和生态环境功能相互依存、影响。只有在不破坏水生态系统的平衡的前提下进行开发,才能保证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因此,首先应明确基本安全利益应当满足的原则,建立基本安全利益的保障机制,规范人们与环境有关的行为,保护整个生命支撑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持续性,不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不能超越水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将人类行为对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损失和不产生不可逆性有害影响的界限内,保持水环境安全。为加强水环境安全的法律保障,应建立环境风险识别、评价、预报、预防、控制、消除的法律制度。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范文第4篇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党和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伴随着“基本国策”、伴随着新的世纪正迈着希望的脚步,作为地球村的重要成员,草木葱茏,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是我们梦寐以求的家园。地球是人类唯一居住的地方,人类要在地球上安居乐业,就要爱护地球,爱护大自然。地球是茫茫宇宙间唯一一艘载有生命的航船,我们人类是这艘船上的乘客。当船漏水的时候,谁能说拯救地球与我无关?山不孤独水孤独,所以水绕着山;梦不孤独心孤独,所以梦把心牵住;树不孤独鸟孤独,所以鸟在树上住;我们不能让水孤“独”,不能让心孤独,更不能让鸟孤独,让我们共建绿色家园,让绿色回归自然,我们共同在努力!朋友,新世纪凝望地球:空气污染严重、土地遭到破坏、温室效应威胁着人类、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面积日益减少、淡水资源受到威胁、化学污染日益严重、混乱的城市化、海洋生态危机加剧、极地臭氧空洞,这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吗?曾记否,我们的前人生活的环境是那样的美好:茂密的森林和青青的绿草覆盖着大地,清新的空气中瓢着阵阵花香,丰腴的土地和清澈的河水哺育着大地上的生物,鸟儿在树上歌唱,鱼儿在蔚蓝的大海中畅游……如今,面对满目疮痍的地球,我们是否应该深深地反思:时代要进步,文明要发展,我们再也不能吃祖宗饭、断路的路子了,人类向大自然一味掠夺式的索取生活方式不可取。我们应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我们应该积极地,自觉地行动起来,快快加入到生态环境保行动中来。原创:保护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应从身边的事做起: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就要大力倡导和树立绿色文明理念。将绿色文明当成是人与自然相和谐与共、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新的文明。将这一文明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认知。从而自觉传播、实践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绿色文明理念。人在自然中生长,绿是自然的颜色。绿色是多么宝贵啊!它是生命、是希望、是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珍惜绿色,创造绿色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就是要立足安康实际。安康地处秦头楚尾,是西北、华中和西南三个经济区的几何中心,汉江即是长江水系最大的支流,也是陕南安康人的母亲河,它孕育着安康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历史上曾誉为“黄金水道”。“九五”以来,我们始终把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汉江水质免受污染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和治理力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汉江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虽然坚持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环境保护型之路。如今,随着西部大开发进程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启动,大大推动汉江经济走廊的开发·安康作为国家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主要调水区,优质水源涵养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丹江口水库在我省境内汉江、丹江流域集流面积659万公顷,涉及汉中、安康、商洛、宝鸡4市的29个县区、298万人口。汉江全长1537公里,在我省就有600多公里;总流域面积9.52万平方公里,在我省达4万多平方公里。安康不仅是调水区,而且是水源涵养区,同时也担负着保护水源地水质的重大责任。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区,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土地资源破坏,水源涵养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恶劣,泥沙下泄淤积河床、水库,使水利工程运行寿命和使用效率降低,丹江水质恶化,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给南水北调工程水质安全留下了隐患。

随着安康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安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动员社会人士履行义务、参与生态建设;架起方便人民群众监督生态环境建设的桥梁;想方设法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生态环境建设,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安康山多水多,山青水秀,山多植物种类多,水多工业利用价值大,山青水秀又处南北过渡带,孕育着宜人而鲜有的气侯资源。大可以“水”牵线搭桥,联结北京等五省市构建“同饮一江水,共建新生活”的新认识、新资源,立足资源优势,运作生态资本,把绿色价值转化为较高的经济附加值,以而赋予整个经济以新的活力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政策和财政的反哺,实现经济跨越势发展。安康气候宜人,以山为雄,以山抒情,以水为灵,以水表情,游者有所依,情有所寄,使生态旅游成为主体。

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就要形成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现在做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为了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安全的、多样的生态系统,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生存空间,我们积极呼吁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和强化自然山水的整体布局,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方式,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从安康的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就是要以人为本,立足自身,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厉行节约,防止浪费,珍惜资源,植绿护绿,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人类永续生存与发展尽绵薄之力。只要全民动员起来,群策群力,积极行动,持之以恒,我们安康天空湛蓝湛蓝,空气清新清新,山野翠绿翠绿,溪流水沟清澈清澈,山中野兽出没……这些是多么的令人羡慕啊!生态良好、景观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安康大地就一定会安宁康泰富有美意,山川秀美、江山如画!

自然保护与生态安全范文第5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建设的潮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首次提出“美丽中国”理念,即“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都编制了区域生态环保专题规划[1-5],一些城市如珠三角[6]、福州[7]等编制了生态空间规划的专题篇章。《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8]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落实环保规划提出的生态分区控制方案。王金南等[9-10]采用RS与GIS技术的空间评价方法,构建了基于环境功能评价和主导因素法的环境功能区划技术体系,划分了全国的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唐燕秋等[11]分析了环境保护规划在“多规合一”中的定位,明确了环境空间格局和红线管控体系等问题,落实了环境保护的强制性要求和内容,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重庆市地方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文明意见等政策性文件[12-14],编制了生态创建规划,落实了相应“定指标”的环保专题规划。为推进重庆市璧山区的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提高城乡规划水平的要求,笔者通过分析璧山区的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形势,提出了研究区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红线,制订了生态环保与城乡现实发展需求相协调的生态环保空间规划。

 

1研究区概况

 

璧山区位于重庆主城以西,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历年平均气温17.8 ℃,年平均降雨量1 042.3 mm,地形地貌上属于川东弧形构造带,分别从东西两侧横贯全县,海拔600~800 m,呈“三山三水”的自然地理分布,辖区内共13个镇街,人口63万。璧山区属于重庆市“五大功能区”的城市发展区,是未来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围绕未来发展战略和空间格局,加快生态环保工作的规划和实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形成天蓝、水碧、地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格局。该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基准指标为2014年,规划期限至2020年。璧山区的地理区位见图1。

 

2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

 

2.1生态环境定位璧山区生态环境定位是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产业发展格局、生态空间格局。以璧山区的山、水、林、田、城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基于“基质-斑块-廊道”的景观生态学理论,着力构建区域网状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5-19]。计划到2020年,将璧山区建设成为深绿型生态化的“一生之城”,实现全区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2生态空间保护规划规范方法璧山区地处重庆五大功能区离主城区最近的城市发展新区,承接主城区产业专业,新型产业发展的大经济开发强度,必须通过构建合理的区域生态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效保护。因此,生态环保空间规划的主要技术和方法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城乡全域空间资源优化的配置,协调空间冲突,并制订明确的管制措施,形成合理的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

 

区域生态体系构建的总体原则是采用生态学家和景观规划师提出的“优先格局”和“最优格局”的区域整体景观模式[8],在生态红线划定的框架下,应用景观生态学等原理对城乡生态优化发展做较为系统的规划,优化生态空间格局。在璧山区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脆弱性评价和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的基础上,采用GIS空间叠加技术方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利用主导因素法,按区域内差异最小、区域间差异最大的原则以及区域共轭性原则,依次逐级划分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空间分区,并根据现有的专题空间规划边界进行叠加分析,最终确定生态环保空间区划的基本界线。

 

3璧山区生态环境功能分区体系的构建

 

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和基于“逆规划”的思路,采用GIS分析方法,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共4类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图2~4)。根据各个分区的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空间分级管制方案,构建区域生态环保空间格局,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3.1自然生态保留区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自然生态保留区主要是生态保护红线一级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全区总面积为175.23 km2, 占幅员面积的19.15%。

 

自然生态保留一级管控区面积27.36 km2,分布包括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缙云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璧山区部分和黄岭鹭类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所有的城市级、乡镇级和纳入集中供水的集中水源取水源保护区。自然生态保留二级管控区范围包括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云雾山国家湿地公园、“四山”管制区璧山部分以及重要的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区等,管控区面积为147.6 km2。

 

自然生态保留区为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是环境安全底线,将生态控制线的空间定点、定位,使生态保护区域牢牢固定在生态规划“落地”,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明确了底线。依据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

 

3.2生态功能调节区生态功能调节区主要包括区域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保护区、绿色生态廊道和畜禽养殖的“禁养限养区”。

 

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态调节功能区包括境内东西两侧的缙云山、华盖槽、云雾山以及南部云坪山等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和水土保持林区。主要措施是按照集水区的自然特点和保护水源的重要性,严格保护现状林木,采取封山育林等措施保护现有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重点保护湿地、河网保护区,严格限制对生态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积极构建区域生态调节系统。

 

绿色生态廊道生态调节功能区主要是指包括已建和在建高速、高铁等基础设施两侧50~200 m的绿色廊道;重要水系绿色廊道湖泊两岸30~100 m绿色屏障;城镇组团隔离带绿色生态廊道。通过主要交通干线绿色生态廊道连接各生态功能区,形成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网状生态系统格局。该廊道大部分与基础设施廊道并道,采取自然保育和人工促进并重的方法实施保护。

 

为加快解决畜禽养殖突出环境的问题,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为生态功能调节保护区,在区域内的主要流域、主要镇、街3个层次上,优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分,适度控制养殖总量。

 

3.3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是国土空间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障线,规划期(到2020年)全区基本农田数量保持在336.87 km2,占全区国土面积比例底限不低于35%。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量,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加强项目用地预审,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通过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3.4宜居环境维护区宜居环境维护区主要是城乡总体规划的建成区、规划建设用地及城区发展用地,包括宜居环境优化区和环境风险防范区,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主要是居住建成区和规划发展区,环境风险防范区主要指工业集中生产用地。在规划期内将宜居环境维护区的用地规模控制在81.20 km2,其中,宜居环境优化区用地规模控制在64.50 km2。城区和城镇建设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滨河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等多种形式在城市中形成“面-线-点”的生态空间,特别是控制好与建设用地相邻的缙云山、城市公园、滨河防护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通过生态绿廊建设,将城市公园和水面等有机联系,形成互联互通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璧山区的工业园区已成为成功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工业、产业等经济集聚区域,同时也是宜居环境的风险区域,尤其是电镀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级别高,须做好园区风险防范和其他空间的安全隔离措施。

       4结论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区域生态环保空间规划和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在开展区域环境承载力研究的基础上,统筹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国土空间、城乡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的成果进行应用实践。

 

笔者在分析璧山区的区位、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以山、水、林、田、城为空间元素,以自然山水脉络和自然地形地貌为框架的区域网状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如下结论:

 

(1)根据国家相应的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地采用GIS方法划定了璧山区级生态保护红线界限,实现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定位“落地”。

 

(2)分析了璧山区自然生态环境状况,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和基于“逆规划”的思路,采用GIS科学分析方法划分了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调节区、食物安全保障区和宜居环境维护区4个综合环境功能区和8个亚区,根据各个分区的空间分布特征,制订了相应的管制方案,实现城乡专项规划的全覆盖。

 

(3)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框架下,提出了研究区生态保护红线与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专题空间管制规划的衔接,实现专题空间规划数据的“共享、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