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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范文第1篇

作为以外宣为主业的出版传媒机构,书刊本土化出版始终是中国外文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60多年几代人的不懈探索,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一、图书本土化:传播中国文化

1.大力建设海外机构,配置本土化人员。

中国外文局海外机构大规模的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后,中国外文局推动美国常青图书公司、香港和平图书公司、中国图书贸易有限公司(德国)、美国长河出版社开展本土化图书出版业务,收购了法国百周年出版社,设立了华语教学出版社伦敦分社,目前在1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8家海外机构,辐射北美、西欧、亚太、港澳台等重点区域。

从2003年以来,中国外文局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聘用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境外人员直接参与选题策划、编辑、设计和发行工作。目前,在海外出版机构中除了少量从国内派驻的管理人员外,绝大多数是当地员工。在国内,我们目前聘请了来自十几个国家、7个语种、40多名外籍专业工作人员承担选题策划、改稿、编辑、翻译等工作。

2.针对地区读者策划选题,推动本土有效发行。

要实现本土销售,选题本土化是根本。对于来自国内的选题,要删减不易理解的东西,增加背景材料和必要的解释,并在语言表达上进行加工,在图书装帧上花大力气进行改造,使其本土化。借用“外脑”、前后方协调互动也是中国外文局国内出版社实施选题本土化的重要方法。自2006年起,中国外文局每年举办国际出版选题策划会,邀请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等国的出版发行界专家针对奥运、改革开放三十年等重大选题共同策划研讨。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外文局驻美、英、德、加拿大和香港机构的中国图书发行机构,在当地的年销售额均超过百万美元,最高达400万美元,在当地盈利、纳税。以北美地区为例,长河出版社进入了美国图书主流发行渠道

最大的图书批发商贝克泰勒、最大的图书连锁店巴诺书店和博得斯书店、最大的网上书店亚马逊,还被美国中小出版社联合发行机构吸纳为成员。长河出版社出版的《紫金山燃烧的时刻》、《见证中国——一个犹太记者的回忆录》等图书,均登上当地销售排行榜,进入当地主流社会。

3.拓展多渠道、多模式的国际合作。

多年来,中国外文局与国外政府机构、著名大学、研究智库、出版发行机构,通过合作出版、合作发行、合作培训、互换信息等形式,有效拓展本土化发展空间。“中国文化与文明”系列是中国外文局与美国耶鲁大学出版社的合作项目,是迄今为止中美之间最大的合作出版活动,其学术价值、合作模式、实际成果受到中美两国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已出版的《中国绘画三千年》等多本图书在中美两国获得多项图书大奖,成为国家领导人出访的重要赠书。在巩固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又共同投资并进行市场调研,合作开发全球同步推出的大型多媒体汉语学习教材《环球汉语》,将陆续出版包括课本、电子出版物、汉语网络教材等在内的系列产品。

4.版权输出成效显著。

版权输出一直是中国外文局实施本土化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版权输出树立自身品牌,推动合作,开发国际市场。为此,中国外文局专门成立了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工作小组,局领导统一组织和协调;出台了《中国外文局鼓励图书版权输出实施办法》,并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和奖励版权输出。通过一系列措施我们扩大了输出,输出质量和产品影响力明显提高。输出门类齐全,其中有四分之一左右是《世界500强企业CEO谈中国攻略》、《足迹》等当代中国题材;版权输出的语种多且涵盖国家、地区广泛,如《中国梦谁的梦》实现了11个文种的版权输出。“十一五”期间,中国外文局对外版权输出总量达1700余项,连续多年居全国领先水平,多个项目获得“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资金资助,多次获得“中国图书对外推广小组”的评优颁奖。

二、期刊本土化:讲好中国故事

1,外宣期刊本土化战略创新“走出去”模式。

从2004年开始,外文局先后在埃及、墨西哥设立了《今日中国》中东分社和拉美分社,在美国设立了《北京周报》北美分社,在莫斯科成立了俄文《中国》杂志社,在日本加强了《人民中国》杂志社东京支局,在南非设立了《北京周末》非洲分社,把选题策划和印刷发行前移到对象国,聘用当地人员参与编辑策划,打通对象国的发行渠道,提高了外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目前,已有7个外文期刊海外分支机构,形成《北京周报》英文,《中国与非洲》英文、法文,《今日中国》阿文版、西文版和秘鲁西文版、土耳其文版,《中国》韩文、俄文版和《人民中国》日文等共8个文种9个文版的本土化期刊阵容,发行到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发行量达到500万册,初步建立了覆盖世界主要语种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化工作格局,也积累归纳出了一套较为成熟、行之有效的本土化办刊经验,成为中国与世界联系的重要窗口和桥梁纽带。2011年,中国外文局所属《今日中国》(西文版)获得全国新闻出版“走出去”先进单位称号。2013年,《人民画报》和《今日中国》(西文版)入选中国“百强报刊”。

2,多种手段扩大在海外的落地率和影响力。

多年来,中国外文局多语种外宣期刊融入对象国主流社会,读者中不乏总统政要,例如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安倍晋三、福田康夫等都曾自费订阅《人民中国》;墨西哥前总统埃切维里亚则是《今日中国》的忠实读者,每期必看。《今日中国》杂志的阿文版和西文版分别成为在中东和拉美地区,特别是拉美地区非建交国家(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和海地等)中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媒体之一。此外,外宣期刊还通过与对象国媒体广泛合作“借船出海”、打造对象国“高层访谈”等栏目以增强在所在国舆论精英中的影响力、依托期刊开展重大双边主题活动等手段,不断扩大在海外的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如2013年举办的中印媒体高峰论坛、“美丽中国

美丽俄罗斯”图片展等活动,均收效良好。

3,利用国际主要社交媒体开展品牌营销和信息微传播。

为充分发挥局属杂志社海外机构的本土优势,利用境外主要社交媒体提高国际传播的精准性、互动性和覆盖面,中国外文局本土化期刊2013年实施“中国主题信息国际微传播工程”,目前覆盖Facebook、Twitter、Vkontakte(俄最大社交网站“结交”)、Ipernity(世界语社交网站)等境外主要社交媒体平台,实时推送中国主题信息,涵盖英、日、俄、西、阿、世界语等6个语种。2013年1至11月份,共推送信息11000多条,总浏览量超14万次,被转发超2万次。粉丝量增长率较快,粉丝活跃度明显提升,受到国外政要、智库、意见领袖的关注、评论和转发,其中,俄文《中国》VK账号海外粉丝用户5822个,推送信息2183条,被转发21500余次,收到评论1463条,是俄罗斯社交网络中信息最多、粉丝最活跃、影响力最大的中国媒体官方账号。

三、思考和建议:更好地传播中国声音,塑造国家形象

近年来,新技术给传统出版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改变着人们的阅读方式和习惯,直接导致纸质书刊销售下滑,传统销售渠道萎缩,传统海外机构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人力资源和营销渠道等都将随之改变。身在当地的本土机构也明显感到新技术带来的冲击,把握其中的发展机遇,主动应对变化,是海外机构无法回避的课题。

当前,本土化运营中长期困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做大做强难。在国外申办机构很容易,但要生存下来很难,创建行业品牌更难。欧美书刊市场竞争激烈,单依靠生产销售中国题材为主的书刊,想获取利润维持运行,难度相当大。这就导致了我们的本土机构一般规模较小,资金依赖国内支持,出版资源稀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有限。二是人力资源不足。国内出版业中具有国际视野、懂得国际出版市场竞争规则、熟悉跨文化传播的领军人才很少,培养成长周期长,长期驻外工作难。本土化机构雇佣本土员工,要按照当地法律和劳工组织的要求签订合同,而欧美发达国家的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往往远高于派驻的中方高管,经常出现了“老板不如打工仔”的现象。另外,既能理解中国国情,又能欣赏中国文化,还能接受不算优厚薪酬待遇的本土员工少之又少。

为此,我们对书刊本土化工作应给予更多的重视,加强实践创新和理论研究,不断提升本土化书刊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其传播中国声音、塑造中国形象的功能。

1.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形成出版特色和核心竞争力。

在出版定位上,首先应把本土化机构办成一个本土文化企业,发挥文化交流和贸易功能。在把握好出版方向和尺度的基础上,立场上尽量客观公正,以市场化产品和服务融入当地的社会和出版业。在市场化定位的基础上,还要细分当地读者对中国题材的需求,确定若干成长性较好的产品线,不急于求成,深入培育挖掘相关作者资源、编辑资源和营销推广资源,持续推出优质产品,占据市场份额,形成比较优势和品牌号召力,才能获得传播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际出版市场求得生存发展。

2.大力加强数字出版业务,积极推进业务转型。

数字出版、网络营销、按需印刷等新技术的应用突破了传统出版业的发展瓶颈,拓宽了出版市场空间和赢利渠道,帮助传统出版业获得了自我更新能力。本土化机构应改造业务流程,建立新的业务平台,整合内容资源,增强交互性,延伸出版产业链,把在传统出版领域的企业品牌和内容资源延伸到数字出版领域,培养国际出版的新优势和增长点。

3.深入开展同业合作,共同推进中国文化“走出去”。

中国文化“走出去”是国家提升软实力的战略举措。中国外文局积累了多年的对外出版经验和本土化机构、渠道、翻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但也面临着资源不足的制约。近年来,我们同国内兄弟出版机构在版权转让、翻译、海外发行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取长补短,效果良好。我们希望能与国内各大出版机构进一步加强合作,集合优势资源和力量,共同为更好更快地实现文化“走出去”而努力。

4.稳步推进本土化机构的企业文化本土化。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范文第2篇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001-01

作者简介:刘璐(1991)女,汉,籍贯:重庆,学校: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摘要:

土地出让金在有效利用国土资源、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公共财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对土地买卖的过分依赖带来的野蛮拆迁、房价虚高等问题也随之成为阻碍城市化进程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对土地出让金进行合理征收和科学管理成为当下执政者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国外;土地出让金;管理;启示

1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现状

土地出让金是伴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实施而产生的特殊性质的地租收益,主要由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前期开发费用三部分组成。当前,作为重要的国有资源,我国土地产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形式上赋予国家产权人的政府合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土地出让金使得不同用途、不同地区、不同地段的土地权益供给实现价格化,因此能够利用市场环境促进国有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此外,政府可以通过这项收入进行再分配,扶助弱势群体,提供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供给,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格局。

国土所有性质决定了土地出让金应该具有鲜明的公共性,理应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范畴。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创征以来,土地出让金有效解决了城市公共服务资金缺乏的问题,助推城市快速发展。但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将财权向上集中,将事权不断下移,导致地方财政不足,迫使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作为新的收入渠道,以摆脱财政短缺的窘境。事实上,由于土地出让收入游离于财政预算和监督之外,虽然直接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丰厚收入,但是,巨额的土地出让金管理长期处于不透明状态,收缴数额不到位和不及时现象导致国有资产的土地出让金流失严重,尤其是在分配环节存在大量违规行为,分配比例设置不合理,农民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严重影响社会公平,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大量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去向不明,使得土地出让金丧失了公共产品的性质,没有体现其本应体现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功能。

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的启示

目前,造成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低成本优势以及监督机制的缺失的驱动下,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导致了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的失范;其二,长期以来,我国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议价能力低,而土地出让又缺乏公开的信息渠道,上述原因所造成的农民群体参与机制的缺失直接导致其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前面谈到,土地出让金有其存在的合理之处,其曾为城市化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对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来说,土地出让并不鲜见,尤其是对于诸多地少人多,土地资源紧缺的国家来说,土地出让对于一国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土地出让金管理的优化,或许可以从此入手,寻找一条财政与民生协同发展之路。

1.1德国。德国对土地出让金实行税金合一、课征重税的管理制度。整个土地出让金的管理被纳入严格的公共财政体系之下运行,通过严厉的税收政策保护土地资源和控制房价。此外,德国还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控制地价的不合理膨胀。若房价超过政府评估的合理房价价格的五分之一即被认定为超高房价,购房者可向法院房地产商违法,若在法律规定的时限之内,房价没有讲到合理范围则出售者将面临最高五万欧元的罚款。若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一半则房地产商将被认定为赚取暴利,直接构成刑法犯罪,按照德国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法律制度不仅对德国国民有效,同时对外籍人口也同样适用,因此能够有效抵制海外热钱对德国房价市场的干扰。对于土地出让所得资金政府将其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通过眼里的法律法规监管每一笔资金的使用去向,确保其公共产品属性的有效发挥。

1.2新加坡。作为土地资源紧缺的岛国,新加坡是典型的城市型国家,因此,土地管理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尽管该国土地资源严重短缺,但是新加坡政府有力的土地管理措施却值得各国认真学习。新加坡采用公有制和私有制共存的混合型土地制度。政府部门和国家机构掌握三分之二的土地,拥有绝大部分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土地的管理和运作中,新加坡政府一开始就实行计划为主、市场为辅的土地管理制度,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参与市场经济,通过设立专门的土地管理和经营机构全权负责土地管理的各项事务,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发展了多种出让形式,如此灵活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如,在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的过程中,新加坡政府通过公开拍卖和竞标的方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分配的公开和透明化,使土地获得增值和独立的发展空间;而对于国家所属的大型建设用地单位的用地需求则采用有偿方式由专门的土地管理和经营机构将土地直接卖给他们。

1.3日本。作为一个土地私有制为主的国家,日本的土地价格非常高,土地属于全民所有的观念是政府制定土地出让金管理制度已经房地产管理制度的根本立足点。在此观念引导下,日本政府坚持土地增值理应属于全体国民,因此,土地公共性的神圣价值不可侵犯,由此日本政府非常关注土地出让的产期效益,而非仅仅关注其短期经济效益。为了切实保障全民利益,日本对土地出让采取财产登记制度和低价公示制度,这些措施能够有效保障纳税人的财产安全并有利于实现土地市场的公开透明,维持土地市场的稳定以及政府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2结语

房价调控是我国政府当前重要的执政目标,也是全民关注的敏感话题。目前,我国房价居高不下,其价格严重背离实际价值,导致绝大多数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得不到保障。而房地产市场泡沫所带来的金融风险更是严重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事实上,要根本上遏制房价上涨的态势需要从土地制度入手,尤其是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60%以上的土地财政是导致房价虚高的重要原因。因此,革除土地财政的弊端是使当前虚高的房地产价格回归理性的根本举措。

参考文献

[1]王万茂 土地资源管理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范文第3篇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一切劳动过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工业生产的场所。我国总土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折合144亿亩),其中有耕地14.9亿亩、草地42.9亿亩、林地18.3亿亩,其它面积为67.9亿亩。应当说我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是丰富的,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耕地仅有1.2亩左右,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4.8亩的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都成为经济社会化和土地利用变化最为频繁和快速的地区,流动人口增加导致的房屋、土地租赁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市场发展较快。土地利用非农化速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越来越普遍,随着体制改革,结构的调整与资产的重组,现在进行的结构调整就是通过产权的交易、转让,依靠资本市场来进行的。

本文先后阐述了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我国集体土地的五项征用原则;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使用权出让、出租、作价入股和划拨的形式。并着重介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形式:一.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二.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三.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四.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在最后介绍了目前我国闲置土地的认定方法及国家对其处置的方案。

关键词: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

一.中国现行土地制度的内容

(一)我国土地目前的利用现状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珍贵的自然资源,是一切劳动过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工业生产的场所。我国总土地面积为960万平方公里(折合144亿亩),其中有耕地14.9亿亩、草地42.9亿亩、林地18.3亿亩,其它面积为67.9亿亩。应当说我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是丰富的,但是人口众多,人均耕地仅有1.2亩左右,远远低于世界人均耕地4.8亩的水平①。再加上长期以来,人们无法使用土地,对科学开发和利用土地问题重视不够,乱占滥用等现象很普遍,土地资源遭到破坏,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问题的矛盾将日益尖锐。为了管好和用好土地,必须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法规,以便更好地用法律手段调整土地关系,保护土地资源。

为了适应土地管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土地的集中节约利用水平,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近年来开封市政府按照河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开展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国务院加强耕地保护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的整治工作,并取得可喜成绩,这样,不仅提高了土地的集中节约利用效率,减少耕地占用,降低用地成本,减少闲置浪费,更能促进小康社会的建设。

(二)土地的所有权制度

土地的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保护土地所有制的法律工具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集体所有,即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土地的所有权。

目前我国存在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即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和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显然,我国现行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与国家推行的社会制度即公有制是相适应的。

(三)土地的使用权制度

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占有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所有权的内容是由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组成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应视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定。一般情况下,农民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无偿的。不仅如此,由于历史原因引起的非农业人口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是无偿的,比如宅基地,对于国有土地来说,除了法律规定的无偿使用者外,就连中国公民住宅使用的国有土地都是有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都成为经济社会化和土地利用变化最为频繁和快速的地区,流动人口增加导致的房屋、土地租赁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市场发展较快。土地利用非农化速度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越来越普遍,随着体制改革,结构的调整与资产的重组,现在进行的结构调整就是通过产权的交易、转让,依靠资本市场来进行的。

二.我国集体土地的征用原则

我国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在征用土地时,土地管理部

门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原则:②

(一)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基础,我国耕地具有明显的特点:人均占有耕地少、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退化严重、后备资源不足。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还要占用一部分耕地,因此,在征用地时必须要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必须坚持精打细算,能少占土地就不多占,能利用荒地就不占用耕地,坚决反对征而不用、多征少用、浪费土地的做法。

(二)保证国家建设用地原则

在征用土地时应反对两个极端:一是以节约土地为理由,拒绝国家征用;二是大幅度提高征地费用,以限制非农业部门占用土地。因此,既要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又要保证国家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土地。

(三)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由于中国土地辽阔,各地情况差异较大,补偿、补助标准很难确定,更不易统一,但补偿、补助要求适度。所谓适度,是既不要因为征用土地而降低被征地生产单位的生产水平和农民个人的生活水平,也不要因征地而过大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或超过当地的生活水平。

(四)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

有偿使用土地,是管好土地、促进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手段。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土地使用制度将实行双轨制,既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划拨两种制度长期并存。

(五)依法征地的原则

建设单位征用土地,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持有国家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证书和文件,并按照征用土地的程序和法定的审批权限,依法办理了征用手续后,才能合法用地③。凡无征地手续或无权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批准使用的土地或超权限批准使用的土地,均属非法征地,不受法律保护。

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和个人

使用,而土地使用者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行为。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议、挂牌交易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④。出让的最高年限是由国务院规定,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定;使用者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

金。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前不得收回。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我国土地使用者如果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定租赁合同,其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必须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出租人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授权经营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经国务院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了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国家将该幅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或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我国下列几种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须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⑴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⑵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⑶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用地⑤。在这里需要说明,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但是对于以营利为目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的,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取得的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

严密可行的工作程序,对于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失误、保证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征用集体土地一般按照下列工作程序办理:先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凡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土地使用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和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认土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

为了进一步对国有土地的管理,体现市场经济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我国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外,都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集中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可以实现政府按规划统一开发、统一供地,以供应引导和制约需求,实现土地优化配置,还可以有效防止土地出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保障依法行政。

1.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主要适用于:高科技项目用地;福利住宅用地;国家机关、部队、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公共设施等非营利性用地;政府批准的其他用地。土地使用者需要按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时,可向土地使用权出让方索取地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并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包括土地开发建设方案、出让金数额及付款方式等内容的文件。出让方在收到上述有关文件后,应于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如果双方均有意向,就可进一步协商,直至达成协议。土地使用者可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合同并支付定金。土地使用者支付出让金后,可向土地管理局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2.以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以书面的形式投标,竞投某一地块的使用权,由招标人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中标者的出让方式。其程序是依据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拟订招标公告,包括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等内容,邀请有意向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定向招标。投标人提出申请后,招标人对其资格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然后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拖表结束前将标书投入标箱,并交纳保证金,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如果撤回投标书,则投标人丧失保证金,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果需要修改标书可另投修改好的标书,原标书归于无效。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推选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应当开启标箱,宣布招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重新招标)最后由评标小组进行评标,中标者保证金可转为定金,亦有地方规定可抵作出让金,未中标者可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在拿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在一定时间内和招标人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规定数额的定金,在签约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过期不全部支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赔偿。

3.以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可以通过拍卖这种竞争易方式得到较为充分的对价。其程序是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确定底价,在拍卖前七日,拍卖人应通过报纸和其他新闻媒体拍卖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拍卖时间、地点、出让地点的编号、位置、面积、用途、使用条件、出让年限;竞拍人应当具备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⑥。拍卖当天,由主持人介绍有关拍卖的情况,宣布起叫价,竞买人竞价,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应当注意竞买人不足三人,或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拍卖成交后,双方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买方应当持拍卖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证照变更手续。

4.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在我国只有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外才可采取。出让金不得低于新

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土地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实行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应按政府收取出让金额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金。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我国闲置土地的处置办法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在我国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都认定为闲置土地。

目前我国的处置方案有:(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3)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4)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5)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6)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

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综上所述,大家都能看出,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无论在什么样的经济结构下,都是一样重要的。为此,我国政府在近年来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只有管好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进行科学的土地规划,合理利用和征用土地,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注释]:

①参见《经济法学》主编潘静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8月。

②参见1988年8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

③参见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五章第二十二条。

④参见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⑤参见《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主编陆克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2003年5月第49页。

⑥参见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章第二条。

[参考文献]:

1.《土地利用管理文件汇编》地质出版社出版,2004年12月。

2.《土地利用管理调研报告汇编》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编,2004年11月。

3.《经济法学》主编潘静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8月。

4.《房地产政策与法规》主编孙辛勤李胜利,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1998年11月。

5.《房地产法学》主编程信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01年2月。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范文第4篇

观点一:财经图书的脉络非常清晰。观察财经图书非常简单,就是跟踪。比如一些管理大师的系列作品,2006年被称为德鲁克年,他的十多本著作被引进过来,2007年呢,我们看到英国管理大师查尔斯・汉迪的近十本著作,还有日本战略之父大前研一的最具世界影响力的著作,当然还有其他被冠子大师名头的作者,他们也有很多代表作在2007年出版。

观点二:美国《纽约时报》、《福布斯》、《财富》、《商业周刊》,亚马逊网站,英国《金融时报》和德国《明镜》周刊等全球知名媒体评选出的优秀财经图书,将越来越多、越来越及时地被引进。商业成为我们探讨的话题才二十几年,发达国家是两百多年,借鉴他们的经验,引进他们的记录文字,是简捷便利的方式。比如《房间里最精明的人:安然破产案始末》、《决断2秒问》、《一个经济学杀手的自白》、《说谎者的扑克牌》等是2007年的重头书。

观点三:本土原创著作一直以来是一个响亮的口号,因为作者资源、商业成长环境等,本土优秀的著作还非常短缺,不过财经记者,商业人士等积极的创造也让本土商业图书越来越丰富与精彩。如果说本土原创商业图书崛起势头难挡的话,这还需要本土的商业领袖们、本土优秀的财经记者们,有为后人留下宝贵文字资料的社会责任感,拿起笔,来扛起这样的大旗。

1

推荐图书:《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1978―2008(上)》

作 者:吴晓波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推荐理由:我们谈商业、财经的时间比较短,我们本土原创的水平有限。国内特别少有综合性的具有大众话题的商业史记性图书,这本书最值得期待。《激荡三十年――中国企业1978-2008》上卷,记载1978―1992年间的企业变革,知名记者、畅销书《大败局》的作者吴晓波细致地描述了中国企业变革的草莽时代,让我们回到改革开放初期汹涌的商品大潮和整个社会的躁动和不安。

2

推荐图书:典藏大师――查尔斯・汉迪作品系列:

《觉醒的年代》《思想者:汉迪自传》《工作与生活的未来》等近十本著作。

作 者:[英]查尔斯・汉迪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查尔斯・汉迪是欧洲最有影响力的管理大师,被誉为“大洋彼岸的德鲁克”,他的系列著作被重新包装,在这些书中,我们能领略到他赋予了管理所缺失的哲学的优雅与雄辩。

3

推荐图书:《全球新舞台》

作 者:[日]大前研一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1990年,亚洲唯一的管理大师大前研一在其《无国界的世界》一书中,率先预言了全球化的勃兴及其对国家、企业和个人的深刻影响。十多年后,大前研一的《全球新舞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加速全球化的世界,并从正反两个方面阐明了国家、公司以及个人在新全球化时代中的成败要素。另外,大前研一的《战略的思考》、《无国界的世界》等经典著作也于2007年被中信出版社引进。

4

推荐图书:“古典管理理论”系列著作:

《科学管理原理》、《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福列特论管理》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推荐理由:管理是一门新兴学科,始于人类社会的工业化进程,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企业管理实践。现代管理学思想的源头,史家称“古典管理理论”,形成于20世纪最初的20年,代表人物有美国的泰勒(1856―1915)、法国的法约尔(1841―1925)和德国的韦伯(1864―1920)。三人的代表著作被机械工业出版社悉数引进。

5

推荐图书:《商战:摩根士丹利所推崇的商业战略思想》

作 者:[美]艾・里斯杰克・特劳特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推荐理由:作者艾・里斯和杰克・特劳特被尊称为定位之父,被摩根士丹利推崇为高于迈克尔・波特的营销战略家。两位1 986年推出的《商战》,全球销量超越《定位》,是最为经典的商业实战专著,其20周年纪念中文版于今年推出。

6

推荐图书:《一个经济学杀手的自白》

作 者:[美]约翰・珀金斯

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

推荐理由:《魔鬼经济学》的出版方,2007年推出的《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揭露出可怕的美国全球侵略战略。经济杀手指拿着高薪的顶尖专业人士,书中揭露,经济杀手披着经济学家、银行家、国际金融顾问之类的合法外衣,其实却肩负建立美国全球霸权的战略任务。

7

推荐图书:《卡莉・菲奥莉娜自传》

作 者:[美]卡莉・菲奥莉娜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推荐理由:卡莉・菲奥莉娜一直都是众人谈论和猜测的焦点话题。不过,她从来都没有向公众诉说过在惠普的诸多重要细节,也没有谈过自己被离奇解雇之谜的前因后果,也没有披露过自己辉煌职业生涯各方面的情况。唯有这一次她带给公众一个完整的故事。有评论说,她或许不想在原来那个行业混了,因为她把那里的头面人物的奸诈、凶残之类的鬼脸和隐私都曝于公众之下。

8

推荐图书:《房间里最精明的人:安然破产案始末》

作 者:[美]贝萨尼・麦克莱恩、彼得・埃尔金德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财富》杂志首推75本商业必读书之一。2001年年末,位于休斯敦的能源巨头安然(Enron)在其如日中天之时突然崩溃,从此引发美国公司接连爆出丑闻的多米诺效应,也结束了华尔街历史上最长的一个大牛市。美国最权威的《财富》杂志两位高级撰稿人作为当年最早公开质疑该公司交易的分析师和记者,他们历时16个月深入调查、详细访问终于完成了此书。

9

推荐图书:《口碑营销》

作 者:[美]马克・休斯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大家都知道,产品决定一切。有好的产品,却不一定懂得如何有效推广。一般人只注重传统营销广告的方式,忽略了“口碑威力”:许多产品口碑传递的速度,甚至远不及产品的生命力。营销无所不在,不论是创意营销、事件营销、体验营销、资料库营销等,最终还是回到“口碑”这个看似简单.却是自古以来最深入人心的营销利器。在潜移默化中设法让顾客成为主角,不但精准且更具感染力。

10

推荐图书:《拯救》 推荐图书:《打开财富之门:让期货走进生活》

作 者:黄继毅 作 者:罗剑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推荐理由:2006年本土商业小说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用情景故事的形式来讲述管理方法的《拯救》,和小说记述的手法,让对一般人来说高深莫测的期货走进寻常百姓家的《打开财富之门》,属于被鼓励的原创著作的行列。

实用图书是热点

土地管理法新版全文范文第5篇

依据各自的学科定义,进行了分类与对应。例如大陆对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学科定义为“土力学是工程力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用于土木、交通、水利等工程,从土的应力、应变和时间关系出发,研究地基承载力、侧壁土压力、土体变形和边坡稳定性等课题”。台湾对大地工程学科定义为“土力工程学,又名岩土工程学、大地工程学,主要研究泥土构成物质的工程特性”。因此,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可与大地工程对应。又如大陆对工程施工学科定义为“通过有效的组织方法和技术途径,按照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的要求建成供使用的建筑物的过程”;台湾对土木施工学科定义为“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现时一般的土木工作项目包括: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因此,工程施工学科与土木施工学科对应。两岸二级学科对应过程,存在如下问题:(1)二级学科分类程度的分歧。大陆依据全国科技名词委审定的《土木工程名词(2003版)》,分工程材料、工程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结构工程、建筑结构、桥梁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铁路工程、隧道与地下工程、港口工程、给水与排水工程等16个二级学科,其权威性可作为对照的分类依据;而台湾方面权威的土木工程科技名词审定机构应为“教育研究院审议委员会”,最新审定的《土木工程名词(2011版)》中并无二级学科分类。考虑台湾高校土木工程学科开设的核心课程名称基本是一致的,以及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的分部工程公认的名称,进行了分类和对照;当然也需要在将来进一步审议。(2)两岸二级学科的分歧在于建设工程发展历程的差异性。因台湾历经50年的大建设期后,现有的公共工程建设量已较少,而大陆还处在后发的方兴未艾的阶段;故对于台湾“结构工程”及“交通工程”,相对于大陆来讲就没有必要分得那么细。(3)地方特性造成的差异。因台湾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地质灾害频繁,故而大地工程对于岩土工程、地质状况的研究和关注程度,相对于大陆会更多、更细;此部分大陆为“土力学与地基基础”,重点还是放在地基状况对于建筑结构的影响上。又如“燃气与供热”工程,因大陆南北跨纬度相差50度,北方夏热冬冷温度差异大,供热是土木工程中一项重要分支;而台湾地处亚热带,雨水充足,气候温暖,几乎不需要考虑冬季的取暖问题。故而仅取台湾“建筑工程”中之“空调工程”与“天然气工程”,或“工厂设施工程”之“能源供给工程”与之对应。(4)工程管理专业是新兴的土木工程交叉复合性学科,除工程技术外,还包含与工程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知识。在土木工程技术发展日趋成熟的当今,工程管理对于提高土木工程生产力的有效性早有共识;且两岸土木工程业界走向交流与融合的首要壁垒在于制度、法律、合同体系,而这恰恰就是工程管理的重要领域。故而在名词对照中除工程技术类外,建议应与时俱进,增设此二级学科。此部分台湾对应的是“营建管理”二级学科。

2.名词对应上存在的问题

二级学科对照完成后,将两边的土木工程名词按学科及英文分列对照。基础研究阶段共收录4516条名词进行对照。此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4种情形:(1)英、简、繁可完全对应。两边同一英文名词的简繁体中文名词形式也相同。(2)简繁中文名词不同,或单边对应。即大陆《土木工程名词》中列出的名词具有简体中文和英文形式,但该英文在台湾的词典中并未收录;抑或相反,台湾的词典中名词具有简体中文和英文形式,但大陆《土木工程名词》并未收录。(3)简繁中文名词无法实现对应。海峡两岸对英文一致的专业名词进行翻译时,有可能出现两岸对一词的翻译都仅有一个,但却并不相同的情况。出现这种分歧大部分是因为习惯用法产生的差异[3]。例如“工程施工”(对应台湾“土木施工”)中的“脚手架”(scaffold),在台湾叫“鹰架”,这是两岸建筑界各自多年的习惯用法。(4)中文名词不同,但能部分对应。即两岸定名重叠词。台湾所收取的专业名词存在一词多译现象,而大陆基本是一词一译(大陆在词头上基本采取此原则,将不同译法放在解释行文之始),这就使得英文一致的专业名词的翻译可能存在无法完全对应的情形。例如“approach”,大陆译名为“引桥”(桥梁工程),台湾译名为“引道,引桥”(交通工程)。

3.对分歧名词建议的处理方法

(1)英、简、繁可完全对应,可直接收录,分二级学科按字母顺序平行列出。(2)对于存在分歧的三种情形:简繁中文名词不同或单边对应、简繁中文名词无法实现对应、能部分对应的词条,参照我国科技名词定名工作的基本原则,依据概念对科技名词进行定名。由于概念和知识之间的同一关系,在“概念—术语”之间建立起类似“内容—形式”的偶对关系,可实现对隐性领域知识的显性归类,从而保证单义对应[4]。为确保对照的权威性与说服力,应由两边分别根据现行规范、法律条文、科技文献等权威出版物的给出定义,由此形成对照蓝本[5];在此基础上,组织两岸专家研讨会议,将对照蓝本上需经讨论与统一的词条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整理,给出共同推荐名并做说明。4.名词对照的成果应用(1)出版物。定稿的对照蓝本将提交两岸的学会进行校稿,作为行业手册出版使用。(2)查询应用。由于网络平台应用便捷及易于推广,可将两岸土木工程科技名词的对照成果数据库建置于相关网站平台,提供两岸学者及从业者查询使用。闽台建筑资讯网与两岸营建资讯服务GIS平台是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与台湾金门大学、财团法人台湾营建研究院先期开展的两岸营建业合作交流研究项目的成果,其中集成了土木工程科技名词对照模块,并同步名词对照进展不断扩充更新。

4.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