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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立法的概念

教育立法的概念

教育立法的概念范文第1篇

[关键字]概念、相对独立完整性、普遍关联性、教育性、实践性

[内容概要]概念是构成科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本单位,是最基本的科学理论知识。没有概念也就谈不上任何科学理论。学习和掌握任何科学理论,必须重视对其中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在中学思想政治教学中,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根据教材知识点“扫描式”地进行一番讲解。学生也难以从深层次上去理解。本人初中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的特点和方法浅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任何科学的认识成果都是通过形成各种概念来概括和总结的。概念是构成科学理论知识体系的基本单位,是最基本的科学理论知识。没有概念也就谈不上任何科学理论。学习和掌握任何科学理论,必须重视对其中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把握。在中学思想政治课中向学生传授的经济、政治理论亦是如此。学生要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包括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必须首先加强对其中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因此,中学思想政治课中基本概念的教学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部分政治教师对概念的教学并未引起重视,其中大部分教师在教学中采取的是根据教材知识点“扫描式”地进行一番讲解,然后要求学生去读、记、背,至多再进行几次默写。这样,虽然学生能够背出一些概念的定义,但是从深层次上去理解,以及运用所学概念帮助理解其他知识点或是运用所学概念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则显得比较困难了。追根寻源还是教师对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的特点、方法未能正确地把握和运用。

本人在教育教学理论指导下,结合平时教学研究,认为中学思想政治概念教学应具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具有相对独立完整性。概念虽然是构成科学理论知识的基本单位,但任何一个概念也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知识。因为概念是人们通过实践,从对象的许多属性中抽出特有属性概括而成。在概念形成阶段,人们的认识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它不是人们在最初实践活动中的对现实世界零碎的、不全面的反映。任何一个概念都已是独立完整的知识整体,因此,政治课概念教学必须具有独立完整性的特点,应通过教学力求给学生一个完整的概念。

任何一个概念都有其内涵和外延,内涵和外延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而概念又是通过词或词组等语言形式来表达的,同时,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为了呈现在学生面前一个独立、完整而厚实的概念,在教学中必须:

1、引导学生认真分析概念的内涵,把握概念内涵的每一层含义。在教学中,要求学生对概念的内涵进行层次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可以分几层?哪几层?采取“剥笋子”的方法,一层一层地加以剖析,把每一层含义都讲清楚了,一个比较厚实的、富有“立体感”的概念也便呈现在学生面前了。学生对概念的理解也便更深刻了,运用也自如了。

2、带领学生认真研究概念的外延。外延是由内涵决定的。概念内涵确定后,就必须认真分析此概念与彼概念及他概念的不同,从而正确把握此概念的外延。这样,使学生正确地把握概念,不至使之与其他概念混淆起来。

3、把概念放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去讲解概念。概念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化的。如初中政治课“刑罚”这一概念。为了使学生准确地理解“刑罚”概念,必须从刑罚的最初产生、到阶级社会的刑罚、社会主义国家刑罚存在的必要性等等方面的内容阐述,这样学生才能对刑罚这一概念有完整的理解,不至于会使学生产生某种偏见。

总之,我们在每讲述一个概念之后,不论概念是大是小,都要使学生能掌握一个完整的认识,这样为理解掌握系统的政治、经济理论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是具有普遍关联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普遍联系原理告诉我们:物质世界是错综复杂、普遍联系的,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相联系。

中学思想政治课中的概念是相对独立完整的,但是同一政治理论中不可避免地与其他概念、其他知识点之间有种种联系,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认真分析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同时就必须揭示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使学生从更大范围内更完整准确地理解概念、掌握概念。因此,我们在政治课概念教学中必须努力构成概念教学的立体框架。

我们根据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对思想政治课中基本概念的讲解运用层次分析法和中心辐射法,在揭示概念内涵和外延时通过延伸、扩展等手段,努力构成这一概念立体化的框架结构,使之层次清晰地展示在学生面前,进行一种多角度、发散式立体化教学。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我注意到以下几点:

1、要求学生从概念的定义中找出关键的字词,作为这一概念的中心,根据这一点,要求学生回忆出与此相近或有联系的一些其他概念,把它们进行比较。

2、在新旧概念的比较过程中,要求学生从新概念的定义中提示新要领有哪些方面的本质特征即与其他概念的不同,进行逐层分析。

3、对每一层次进行分析时,在学生弄清这层含义内容基础上,再要求学生指出从这一层次角度上概念与其他一些概念和其他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经过这样的教学过程,便构筑出这一概念教学的立体化框架结构。在这过程中,学生既能理解新概念内涵和外延,又能理清楚新概念与其他概念的区别和联系,既能把握新概念的本质特征,又能掌握在掌握新知识的同时,复习旧知识。

比如,我在讲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接着要求学生回忆出一些其他行为规则,学生很快说出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道德、纪律等等。这样就很容易揭示“法律”与“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纪律”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等概念之间的联系。

然后要求学生从定义中思考“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这一行为规则与其他规则比较具有的不同点。学生便很快说出:(1)它是体现人民意志的行为规则;(2)它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3)它是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对这三方面的逐一分析:对第一方面分析,便揭示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人民意志、人民民主之间的联系,使学生懂得,在我国只有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建立我国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也只有健全了法制,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对第二方面分析,揭示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我国国家之间联系,使学生懂得,只有巩固了我国国家政权,才能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加强法制建设;对第三方面分析,指出对于违反法律的,将受法律的制裁,揭示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与对敌对分子专政和巩固社会主义稳定政治局面等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最后小结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具有以上三个特征的行为规则,而其他行为规则都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这三个特征。

学生在理解这一概念后,便自然地理解课文中“它既是公民权利的体现和保障,又是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这一观点,也为理解后面的内容打下了基础。

因此,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应该也必须揭示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使相关知识点融合成为一个知识整体。

三是思想教育性。思想政治课教学要“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积极地思考并回答自己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认清和履行我国青年一代的崇高责任。”一句话,思想政治课教学特别是概念教学必须充分发挥政治课教学德育功能,挖掘德育因素。思想政治课教学是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主渠道。在思想政治课概念教学中,不仅要求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思想品德教育,特别是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的教育以及学生文明行为教育,从而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教育立法的概念范文第2篇

【摘 要】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思维的逻辑起点是概念。思考和思维最基本的单位是概念,人是通过一个一个概念来思考问题的,有时候可能是不自觉的,但是大脑肯定是经过这一个过程的。所以在研究每一个领域时必须首先要做的是弄清楚该问题的概念,体育当然也是如此。 【论文关键词】概念 体育概念 一、我国的体育领域概念的不清楚,造成了一些理论和思考的混乱 1.体育从二战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一大批理论和成果涌现出来,但相对于其他的成熟的学科来说体育还很年轻,体育学还没有奠定真正的基础,也没自己固定的研究方法,主要还是借鉴其他成熟学科的方法来研究体育。这样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借鉴其他学科来研究体育的人,最后成了他所借鉴学科的人。 2.体育的概念不清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体育概念划分得不明确,致使这个领域的一些下属学科的划分不清楚,有互相重叠的现象,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第二,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整个体育体系的建立有混乱。第三,由于体育概念的不清楚,致使我国体育与世界的接轨有障碍。 二、近25年来体育概念的发展状况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曾较大规模的对体育的概念研讨了3次,即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后期至20世纪80年代初,确立了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1980年,《成都体院学报》第一期发表了胡晓风先生“关于体育科学体系的若干问题”的文章,将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的组成部分,确立、提高了体育的社会地位。最大的贡献在于肯定了“人”的价值。1982年6月,林笑峰先生在《体育和体育方法》中对体育的定义,对于当时的学校体育是有贡献的,这种定义把体育教学与运动训练分开,为体育教学在学校中争得了一席之地,对于文革后恢复学校体育在教育中的地位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学校体育面向全体学生,并增强学生的体制,但把体育只当作体质教育,应该说是很不全面的。这种思想与同期日本有些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1983年,《体育科学》第二期发表了刘秉果先生“体育概念应如何确定”的文章,他在文章中从《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中引得体育条,也是把体育作为教育的组成部分。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确立了体育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国在这一阶段对体育概念的研究,从三本比较权威的著作中,即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1988年8月曹湘君先生的《体育概念论》和1988年3月第3次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体育理论》中可以看到以下几个特点:1.在中国大体育概念已经确立,包括体育(狭义的)、竞技运动、身体锻炼和身体娱乐。尽管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遭到任海先生等人的批评,认为“这种不合逻辑的划分将竞技体育与学校体育和大众体育人为的割裂开来看,歪曲了它们之间的关系。”这种批评用今天的眼光看也是对的,但遗憾的是中国体育界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能较好代替这种划分,并能让大家接受的新的划分方法。2.体育概念的内涵扩大。3.把体育作为文化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了对体育的认识水平,即体育在社会中的地位。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确立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在体育中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995年,高等教育出版社的《体育概念》,对体育定义得相当全面,突出特点是:1.既肯定了人个体发展,又肯定了社会对人发展的社会需求,二者具有高度的统一性。2.注重人健康的生物观、心理观和社会观的统一。3.这个定义是以日本、美国、前苏联等学者在体育的:“育人机制”的基础上定义的。4.将体育归入教育、文化、社会现象之中。1999年,在《体育与科学》第2期,韩丹先生发表了“论中国体育:一分为三”的论文,较全面地对体育及进行了定义,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体育概念的文章。但对体育的定义不够准确,并且有用被定义概念解释想要定义概念的情况。 由于中国对国外有关文献研究的滞后性,国外对sport的定义仍基本延续了历史的定义方法。这从另一方面也表明国外以前对体育概念的研究较深入,因此,才具有如此好的稳定性。通过以上对我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可以看出: 1.体育的内涵随着社会 的发展逐渐扩大。2.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但也不难看出研究中对体育的概念定义得过于笼统、宏观、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了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对体育的上位概念及最邻近的属概念界定含糊,对physical education; physical culture; sport; athletic等都翻译“体育”不够准确。 三、结论 对中国体育概念的历史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体育是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2.体育的内涵随社会的发展逐渐扩大。3.“人”成为体育的主体,成为具有社会性和个性的统一体。4.研究体育概念的视角逐渐扩大。5.注意到了体育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同时也关注体育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研究。 存在的不足之处是:1.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研究的思想基础,研究结论不够确定,反映体育的本质不够。2.对国外资料的理解不够精确,对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culture、sport、athletic等都翻译成“体育”,不够准确,并且研究滞后。3.对国外的学习借鉴,多于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创新。4.概念定义的过于宏观、笼统、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经常用一个统一的概念概括所有体育的组成部分。5.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等方面的关系界定不够清楚。6.对玩、游戏、休闲、娱乐、身体教育、sport、竞技、工作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深入。 四、建议 1.中外体育概念的研究应具有互补性。中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有独立的见解,为世界体育的发展作贡献。 2.中国对体育概念的研究应不断具体化,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3.中国对体育概念理解的内涵不断扩大,要界定组成部分及其之间的关系。并应该注意这种趋势,避免内涵扩大给体育造成的负面影响。

教育立法的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化学教育;理论研究;辩证关系

文章编号:1005C6629(2014)7C0006C04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辩证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化学学科本体上,如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等科学概念的建立,而且存在于化学教育研究中。当前有些研究者,尤其是初涉化学教育研究领域的教师在描述和分析化学教学或学习现象时,容易片面地理解一些研究术语,将化学教育引向极端,在对一些教育问题的看法上出现了非此即彼的态度。这是一种缺乏辩证思维的表现,不利于研究者交流彼此的观点和产生新的想法。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维森特・塔兰克(Vicente Talanquer)教授辩证地论述了近几年国际化学教育研究者普遍争论的十个问题,以帮助化学教师更加清晰地认识化学教育问题,并能够批判地分析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现象。

1 抽象(abstract)和具体(concrete)

抽象和具体反映的是化学学习对象的特征。化学知识在某些程度上被划分为具体的和抽象的,例如分子、原子通常被认为是抽象的化学概念,而元素及其化合物的相关性质则被认为是具体的知识。研究者认为学生学习具体的或抽象的知识所需要的认知水平是不同的,在过去半个世纪里,对学生认知水平的划分以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Piaget J)提出的认知发展理论为权威。

根据皮亚杰对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的描述,研究者普遍认为学生在6、7岁之后其认知水平达到“具体运算阶段”就可以学习具体的化学知识,但是无法学习抽象的化学知识,只有12岁之后认知水平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才具备了学习抽象化学知识的能力。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研究者认为学生出现化学学习困难,是由于他们的认知水平还未发展到形式运算阶段。之后对大学化学专业的学生进行研究的结果显示,当大学生面对一些抽象的化学概念时,他们很难采用形式运算的推理获得理解。一些研究者指出大学生这一类学习群体的认知水平显然已经达到了皮亚杰界定的形式运算阶段,但是大多数学生仍旧出现化学学习的困难,于是研究者将学生出现化学学习的困难归结于教学中提供给他们的化学知识太抽象而导致的。

研究者对学生化学学习产生困难的原因看法不一,是由于化学知识的抽象水平决定的,还是学生的认知水平或推理方式造成的?虽然化学知识的特征和学生的推理方式都会影响学生学习化学的表现,但是最近的教育研究并不赞同化学知识的抽象性与学习困难之间存在着直接联系,学生的推理方式也并不依赖于化学知识的具体或抽象的特征,学生在学习具体的知识时遇到的学习困难与学习抽象知识遇到的学习困难可能是一样的。学生化学学习的困难应当是由提供给他们的问题或知识所需要的认知及推理方式的复杂性所导致的。

2 微观(submicroscopic)和符号(symbolic)

自从约翰斯顿(Johnstone A)提出化学知识能够以三种主要的方式进行表征,分别是宏观的、微观的和符号的,化学知识三重表征的观点便成为化学教育中的一种典范,被用作指导教科书设计、课程材料编制和教师课堂教学。在这三者之间,研究者最常讨论的是宏观和微观、微观和符号的关系。当研究者讨论宏观和微观之间的关系时所持有的观点基本与具体和抽象的关系是一致的,因为宏观的往往被当作是具体的,而微观的通常被认为是抽象的。微观和符号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化学教育研究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微观的表征要求学生理解科学家描述、解释和预测物质性质或反应过程所使用的微观模型;符号的表征要求学生应用化学符号表示物质,并通过不同符号之间的演算关系将微观模型所展示的化学物质结构或者化学反应过程表示出来。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学生能够使用符号表示物质或者化学反应,但是并不理解化学符号所代表的微观模型。也就是说学生能够建立起符号的表征,但是难以建立起微观的和符号的表征之间的联系。这一研究结果反映了实践的化学教学局限在化学符号的操作上,缺少了对化学符号所代表的微观模型的有意义分析。很多研究者将微观和符号的学习对立起来的,事实上在化学学科中要清楚地区分化学符号及所代表的微观模型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微观的模型本身就具有符号的特征。

那么在化学教育研究中所讨论的符号代表的是什么,微观代表的又是什么?研究者指出虽然用物质的微观模型替代化学符号表示化学反应的过程更加明确,然而仍然需要使用化学符号系统来简化这些过程,符号是对微观模型的特征更加精炼的表示。从这一视角来看,研究者所讨论的化学符号只代表了微观模型中很少的信息,不能完全表达微观模型所代表的物质结构或者反应过程。因此符号的表征和微观的表征不是对立的,但是化学教育也不是期望学生能够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这么简单,而是要培养学生从经验调查中产生证据,在对事物或现象的解释过程中,学会使用科学家的微观模型,而符号的作用是学生之间表达观点及交流想法的重要工具。

3 错误概念(misconception)和科学概念(scientific conception)

错误概念的提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的概念转变的研究在近几十年渗透到科学教育的各个领域。就化学学科来说,这项研究覆盖了大部分化学概念,如原子和分子、物质结构、化学键、氧化还原反应、化学平衡、酸碱理论、热力学、动力学等,揭示了学生几乎在所有的化学主题上都存在错误概念。研究者普遍认为这是由于学生进入课堂前已经具有了对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的看法,其中那些错误的概念阻碍了科学概念的理解。由此将学生的错误概念和科学概念对立起来,并且认为科学教育是让学生从错误概念到科学概念的概念转变过程。

错误概念和科学概念的对立虽然让研究者认识到在课堂中引出和转变学生观念的重要性,但是对于引出的观念在化学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者产生了争论。一些研究者反对转变学生的观念,他们认为将学生已有的观念全部归为错误概念在实践中容易导致教师将学生的已有观念去除,而不是建立在学生已有观念的基础上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理解。学生的观念并不都是错误的,一些对物质及其性质变化所具有的最初观念是学生理解科学概念的基础,科学的学习须在此基础上展开。

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了学生的一些观念是零散的、动态的,在不同的任务或情境下呈现不同的形式。从这一视角看,很难判定哪些才是学生真实的错误概念。因此化学教学不是将具体的错误概念(如铜原子有金属光泽)消除,而是要把这些错误概念背后学生潜在的推理方式引发出来,以此教学才会对学生的化学学习是有益的。

4 算法(algorithmic)和概念(conceptual)

在对学生概念学习和问题解决的研究中,努任伯恩(Nurrenbern S. C.)和皮克林(Pickering M)区别了学生两种不同的推理方式,分别是算法的(algorithmic)和概念的(conceptual)。算法的推理是指学生通过记忆一系列程序来解决问题,而概念的推理强调的是学生应用对核心概念的理解而解决问题。这两种推理类型的区分对化学教育所产生的意义是促进教师在课堂中关注学生不同的推理方式。

区分算法的和概念的推理方式虽然对评价学生的概念理解或问题解决能力有所帮助,但是并不表明这两种推理方式是对立的,也不存在哪种更高级之说。学生解决问题时应该使用算法的推理方式还是概念的推理方式,研究者的看法不同。有些研究者认为推理方式并不在于问题的形式,而是取决于学生对问题的表征。在很多研究案例中,教师认为解决微粒和符号之间转化的问题需要学生通过在理解概念基础上进行推理来解决,事实上很多学生是通过机械地记忆一系列的程序来解决问题的。然而专家在解决问题时通常使用一些结构良好的算法推理,这需要建立在对科学概念的深刻理解基础上,而不是通过机械记忆的方式。

因此,学生对问题的表征和概念理解的水平影响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推理方式,这就需要研究者辩证地看待学生问题解决中的推理方式。例如,不同的学生使用算法推理来解决问题时,有的可能是机械记忆一系列程序,有的可能是对概念深入理解之后形成一系列具有良好结构的规则。

5 记忆(memorization)和理解(understanding)

当研究者谈论教学方法时,通常用记忆和理解来区分教学的好坏,同时反映出他们对化学课程的看法,记忆反映出课程是事实的堆积,而理解突出课程是概念的联系。他们普遍认为强调记忆事实的教学阻碍学生的学习,理解概念的教学才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在这种观念引导下,传统的化学课程被质疑为是堆积起来的事实,传统的化学教学被批判为死记硬背。

记忆和理解,或者说事实和概念是研究者对传统课程和教学的争论中出现的对立。似乎所有的化学教师和教育研究者都希望学生能够理解他们所讲授的核心概念,因此指责传统记忆事实的教学方法不利于学生发展起科学的思维方式。然而记忆和理解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化学教育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讨论化学教学所需要的或者适合的教学方法,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来说,记忆事实的教学是必须的,因为它能形成学生深入理解核心概念所需要的相互联系的知识基础。

当前研究者基本赞同有意义的理解需要广泛的知识基础,但是对于知识基础如何建立起来,换句话说教学如何协调记忆事实和理解概念两种教学方法,研究者出现了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教学首先需要建立必备的知识基础,才能保障之后学生能够顺利地参与更加复杂的认知任务。另外一些教育者认为只要那些在参与认知活动中需要的事实才可以称为是知识基础,事实的选择和记忆要通过学生在高水平的认知活动中来实现。似乎更多的研究证据显示了后一种方式在教学中的有效性。

6 广度(breadth)和深度(depth)

广度和深度是过去的半个世纪里课程概念的中心问题。研究者谈论这个问题时,对广度的看法基本一致,指课程中所包含主题或概念的数量。而对深度的描述有些模糊,有的研究者将深度当作是围绕某个特定主题的知识范围及复杂程度,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深度是提供给学生发展对核心概念连贯理解的机会。在化学教育中,区分广度和深度是课程改革首要考虑的问题,研究者对此产生不同的看法。

当研究者谈论课程的广度和深度问题时似乎透露出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课程的设置可以广泛,也可以深入。一部分研究者认为深度只有在广度的基础才能够建立起来,而在任何课程中广度都要受到时间的限制,他们认为时间越多课程的广度就会增加,深度自然就形成了。而这种想法也让一些研究者指出,如果学校教授课程的时间一定,那么关注少数几个主题的课程会让深度更加深入。

关注少数主题和核心概念的课程使得课程的深度得以实现,正如上所述,研究者对课程深度的看法存在差异,有些研究者认为深度就是给学生介绍更加高级或者复杂的模型和理论,然而这种关注学科深度的课程并不能很好地引发学生深刻的概念理解。而另外一些研究者提倡深度是给学生创造更多的参与认知活动的机会,并在不同的情境中应用核心概念,研究结果显示这种方法虽然能够促进学生有意义的学习,但是并不能帮助学生形成对该学科高级理论的理解。这种情况反映出虽然大部分化学教育研究者同意增加课程的深度,其实他们在讨论不同的事情。

7 严谨(rigor)和相关(relevance)

化学教育研究者对化学教育有着强烈的愿望,即期望化学教育能够以与所有学生都相关的方式进行。认识到化学是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于是课程编制的过程基本遵循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入化学。由于化学学科中更为精确和复杂的理论难以与学生的经验建立起紧密联系,因此与经验相关的课程被一些研究者认为仅仅对那些不上大学或者不从事科学或工程事业的学生是合适的。这样就引起了课程编制中学术严谨与经验相关这一问题的辩论。

所有的化学教育者都认识到化学在当今社会所发挥的中心作用,并且渗透在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但是所教授的化学知识是追求学科的严谨性还是要贴近学生的经验?一些研究者认为应用化学课程中的知识来分析和解释与学生经验相关的主题时容易降低学术严谨性,主要是因为与学生经验相关的大部分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尤其是在入门阶段讲授的化学知识仅仅是对问题的一种简单描述。然而一种对立的观点认为要理解学科更加精确和复杂的理论,需要学生以有意义的方式理解与经验相关的问题并建立牢固的知识基础。

课程设计遵循学科知识的严谨性还是贴近学生的经验,两者并非不可调和。为保障学科知识的严谨性并且兼顾学生相关的经验,需要教师转变对学生学习内容的看法,从教授我们所知道的化学学科知识到教授我们如何应用化学思维去解决相关的问题。基于情境的课程能够帮助学生理解经验相关的问题背后潜在的化学知识,既没有脱离学生的经验,还能帮助学生学习严谨的化学知识并且应用化学的思维去解决这些问题。

8 讲课(lecture)和实验(laboratory)

很多化学家认为化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科学,化学教学被明显地分为在课堂中进行的理论学习和在实验室开展的经验学习。讲课关注的是化学理论的学习以及解决定量问题时需要的计算技能的发展。实验要求学生进行观察、收集和分析数据、发展实验操作技能,能够验证课堂中所讨论的原理或理论。

讲课和实验两种教学方式是否要独立开展,研究者的观点不同。一种观点认为不同类型的知识和技能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下才能够获得良好的发展,然而这被其他研究者认为是一个有限制性的假设,为什么课堂中教师的讲课就不能促使学生参与收集和分析数据,为什么实验不能够帮助学生学习科学的理论或模型?这些研究者认为两种教学方式的对立误导了教师,认为只有通过实验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发展学生的合作能力及创造力。于是试图将两种教学方式联系起来,然而在实践中受到很多限制。

事实上,研究者为了将理论和经验联系起来试图将讲课和实验的教学方式结合,这种想法可能也会误导一些研究者。化学教育的重要问题不是讲课和实验能不能够在同一个内容上统一起来,而是要意识到这两种环境下的化学教学要求学生参与的认知活动及教学目标可能是不同的。

9 验证(verification)和探究(inquiry)

“探究”思想的提出作为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成就,影响了研究者对传统教学中实验的看法。虽然“探究教学”这一术语可以以多种方式理解,但通常是指为学生创造机会产生和评价对自然世界的科学解释,并且参与科学实践和对话。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探究实验作为传统的验证实验的对立而提出来,认为验证实验为了得出期望的科学结论往往是由一系列良好的步骤和程序构成的,限制了学生的行动及在实验过程中做出决策的机会;而在探究实验中学生能够全面设计方案并控制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验证实验和探究实验之所以被认为是对立的,主要是研究者忽视了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实验探究。探究的水平取决于学生设计及参与不同调查研究部分的程度。例如,一些研究者根据学生参与科学探究环节的多少,如提出问题、设计实验、分析数据、解释结论等,区分了结构的、指导的、开放的探究实验。

化学教育研究的结果显示完全开放的探究实验并不利于学生的学习,而合适的支架式实验教学对学习具有积极的影响。这些脚手架帮助学生逐步参与到不同水平的探究活动中去。验证实验就是一个良好的脚手架,能够帮助学生发展特殊技能,保障探究实验的顺利开展。因此,验证实验和探究实验不能看成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应当是根据教学目标采用何种实验方式的问题。

10 教师中心(teacher-centered)和学生中心(student-centered)

化学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还是以学生为中心,其实这个问题在任何一个学科中都会被广泛谈及。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被认为是传统教学的标志,教师完全设计和控制教学,是一种消极的教学;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被当作是教学改革的新理念,关注学生的主体性和学习的主动性,是一种积极的教学。

大量的研究证据表明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对学生的学习成就具有积极的影响,因为在这种教学环境下学生可以自由表达想法、参与讨论、通过小组合作建立模型和解释、进行自我评价等,这些对学生的学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些研究证据暗示了课堂中学生参与的活动都是经过教师精心计划和设计的,并且得到教师及时的反馈。事实上,如果没有以教师为中心的设计和反馈的教学就谈不上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学习。

教育立法的概念范文第4篇

1 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是学生学好物理的前提和基础

物理学由物理概念、物理规律、以及贯穿其中的物理学思想方法构成,这些都是学生学习的核心内容.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教材循序渐进地将物理学思想方法植入到概念、规律的学习以及探究活动中,使学生在学习概念与规律中体验方法,实现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感悟和内化,建构概念、规律、方法相互联系的知识体系.正如粤沪版九年义务教育物理教材所述“我们不仅要知道物理概念的来源,经历物理规律的探究过程,还要学习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弄清楚概念和规律的含义,并会运用它解释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一表述显现了物理学思想方法在物理学习中的基础性地位.

1.1 掌握物理学思想方法是学好物理的前提

物理学思想方法贯穿在学科知识体系的各个环节.不同的概念或不同的物理规律的产生可能源于相同的思想方法基础.可见,虽然有些概念和规律描述的对象不同,却有着共同的思维本质.这些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可以将不同的内容联系起来,形成在共同思维框架下的知识体系.初中物理常用的方法,如观察法、实验法、比较法、类比法、等效法、转换法、控制变量法、模型法、科学推理法、比值定义法等融入在学生建构物理概念、物理规律及应用物理知识的每个过程.缺乏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指导,就不能灵活应用物理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学好物理将无从谈起.

1.2 掌握物理学思想方法是建构物理知识体系的基础

物理概念的建立与物理规律的探究无不经历了科学的方法过程.物理概念与规律的学习无不建立在一定的思想方法基础之上.虽然学生学习的是前人的研究成果,但是学生对物理知识的学习不是被动地接受,还需利用前人的思想方法重复前人的探究活动,实现知识的自主建构.

比如建模思想.人们为了方便研究事物及其系统的本质而建立突出主要因素而忽略次要因素的模型.为了研究液体的压强,建立液柱模型;为了研究光的传播,建立光线模型;为了研究物体的运动,建立了匀速直线运动模型;为了研究磁场,建立了磁感线模型;为了研究力与运动的关系,建立了光滑表面模型等等.这些模型的建立,方便人们排除次要因素的干扰,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又如教材中许多的探究实验,都建立在控制变量的思想方法基础之上.典型例子有:探究影响液体蒸发快慢的因素;探究影响滑动摩擦力大小的因素;探究影响压力的作用效果的因素;探究影响浮力大小的因素;探究欧姆定律;探究影响电磁铁的磁性强弱的因素等.如果没有控制变量的思想基础,就没有实验探究的意义,更无法得出正确结论.又如为了探究平面镜成像规律,采用等效替代的方法,用没有点燃的蜡烛去代替点燃的蜡烛去与点燃的蜡烛的像重合,从而确定像的位置和比较像与物的大小,最后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没有等效替代法的巧妙运用就很难得出平面镜成像的规律.大量事实表明,物理知识建构在物理学思想方法基础之上.

2 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是培养和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途径

物理学科能力的形成源自对物理知识体系的深刻理解及对物理学思想方法的融会贯通.其中知识是能力基础,方法是能力的核心.物理思想方法是形成学生学科能力的必要因素之一.

2.1 学习物理学思想方法的过程其实就是能力生成的过程

物理知识和物理学思想方法是相辅相成、合为一体的.物理概念和规律是物理学的“躯体”,物理思想方法是物理学的“灵魂”,“灵魂”统领“躯体”.学生学习概念,进行探究活动及得出结论都要用到各种思想方法,如分析、综合、归纳、抽象、推理、假设、建模、控制变量、等效、转换、类比、比较等.学生对物理学思想方法的体验感悟和内化加工及应用,都要经历大脑的一系列思维过程,学生的思维活动促进能力的不断提高.

2.2 学习物理学思想方法是学生能力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在我看来,教给学生能借助已有知识去获取知识,这是最高的教学技巧之所在.”而物理学思想方法就是获取物理知识的知识.学生掌握了物理学思想方法,并在具体的学习环境中应用它们去建构新的知识,这就是能力的形成过程.学生用正确的思想方法研究新的问题,取得研究成果,或在研究过程中感悟出新的正确的思维方法,这就是能力的发展.知识、方法、能力三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3 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

长期以来,部分老师重知识传授,轻科学素质培养,忽略了对学生进行物理学思想方法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科学素养的提高及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巴甫洛夫曾说过:“有了良好的思想方法,即使是没有多大才干的人也能做出许多成就.如果思想方法不好,即使有天才的人也将一事无成.”进行初中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认识物理世界的基本方法,并用物理学家的思想方法应用于今后的学习、发展、创新和创造中.

3.1 物理学思想方法是科学素养的重要内涵

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认为“科学素养包含多方面的内容,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备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科学素养包括三个基本维度: 科学知识与技能、科学思想方法、科学精神.物理学作为科学课程之一,其思想方法是科学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物理学思想方法具有其它学科方法无法代替的特殊意义.可见,缺少物理学思想方法教育就无法实现学生科学素养的全面提高.

教育立法的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法治教育 法律知识 行为规则 宪法意识 违法行为

在我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常识是思品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思品教师的重要任务和光荣使命。笔者从事了多年思品教育课,结合自己的经验和大家谈谈在思品课教学中如何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一、要澄清一个概念:法制和法治

法制和法治是两个不同概念,法制侧重法律制度的,是一个侧重静态的概念;而法治侧重法律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过去讲法制教育,我们侧重讲一些法律概念,侧重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而现在讲到法治教育时,我们侧重的是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意识的增强。

二、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要讲清一些法律知识

法治教育要从知法开始,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因此,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应首先要学生掌握一些法律的基本常识。这样的常识主要包括:

1.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个什么东西?这是我们在进行法治教育时首先触碰到的第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必须讲清,否则后边的教育就无法进行。首先,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它和我们经常所说的道德、规章、制度、纪律一样,是规定人们应该做些什么,不能做些什么的行为规则。其次,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法律与诸如道德、规章、制度、纪律等一般的行为规则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就是法律的三个特征,即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这就是法律的不同之处。

这种不同之处告诉我们,第一,法律是不可违的,违法要受到惩处,这种惩处靠国家的强制力(监狱、法院等暴力机关)保证,具有极强的震撼力。第二,法律前面是人人平等的。无论我们是什么人,地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一视同仁,不允许有任何人超越于法律之上,无数高官落马的事例明白无误地说明了这一点,任何人都不要抱有什么侥幸心理。

2.宪法的概念

在所有法律中,宪法的地位最特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全体公民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准则,宪法则是公民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就是依宪治国,就是依照宪法治国。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有三点:

首先,从宪法的内容看,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问题。其他法律则不一样,其他法律只是规定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已。比如,关于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等只能由宪法规定。再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就只是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只是规定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而刑法则是规定什么事犯罪和犯罪以后处以何种刑罚的问题。

其次,从法律效力的角度看,宪法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被称为母法。而基本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不可和宪法规定的内容相违背,否则就要被宣布无效或者被撤销。所以这些法律被称为子法。母法和子法的效力可见一斑。因此在很多法律的第一条都会写明:依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些法律的制定总是能够从宪法的内容中找到相关依据的。因此,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那么首先就要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宣传宪法,自觉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

最后,从制定的程序看,宪法比其他普通法律要严格得多。普通法律的制定只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即可,而宪法一般都要通过全国人大通过才行。并且在通过的人数上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其他普通法律只需二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即可,而宪法则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才行。这是为什么呢?就是由宪法的地位决定的,因为它规定的内容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朝令夕改的法律制定是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

3.违法的概念

在了解了法律和宪法的概念后,还应该了解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那就是违法的概念。只有知道这个概念并且深入了解它,才能帮助学生树立真正的法治观念,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那么怎样理解违法这个概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