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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劳动的关系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农民收入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5-01

一、农村劳动力教育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

我国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与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相关性。根据对相关农业调查结果的分析显示,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农民收入有重要的影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较高,教育水平较高的农业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收入水平也较高,在文盲较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地区,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很低。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影响收入水平的高低,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收入也影响着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地区农民收入是保障教育发展的前提,收入低的地区无法保证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而收入高的地区则可以较好的保证受教育的程度和时限,使农村劳动力有一个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也影响的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从而对农民收入造成影响,受教育程度高、文化素养好的农村劳动力很少从事农业生产,占农业生产比重较低,大多进入第二、三产业发展,收入较高;而未受过教育或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事较低级的农业生产,影响了收入的增加。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

我国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农民收入的增长有很大的相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是农村劳动力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加强农村劳动力的技术与经营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而极大地影响着农民的收入。目前我国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程度不是很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加。相关资料显示,有过培训经历的农村劳动力收入一般要高过未接受过培训农村劳动力的收入,无论从事的是否为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都有益于生产效率的提升,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没有培训经历的农村劳动力在生产经营理念和科学技术应用等方面都有很大的限制,从而制约着收入的增加。有过培训经历的农村劳动力更加倾向于在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领域创收,而没有培训经历的农村劳动力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培训与否也影响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的就业,从而影响着农民收入。有过培训经历的农村劳动力,在就业观念和就业能力上更有优势,在就业方向的选择上表现明显,他们大多有能力选择规范严格素质较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自主选择性较强,不用依赖通过各种关系来找到就业机会,他们有能力选择就业地区,可以选择经济发展环境好、交通便利的中心发达地区就业。培训使他们增强的就业能力、提升了自身素质,有着广泛的就业选择空间,这就更加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收入的增加。反过来,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会有力的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工作,经济发展的越好,农民收入越高,就会更加重视培训工作,就能通过劳动力培训持续地提升劳动生产经营的效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所以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有利于农村经济长期繁荣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应当加大培训的力度和深度,不断提高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使农村劳动力的整体培训水平产生质的飞跃。

三、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与农业发展其他关系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加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从而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在经济学的视域下,农民收入主要决定于农业的劳动生产效率,进而对农业劳动力边际生产力的水平产生影响,在其他因素(如土地生产率)不变的前提下,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可以增加土地单位面积的产量,从而增加农民收入,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与否和提升程度,有赖于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培训程度,所以,加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就可以积累农村农业的人力资本,提高农村农业人力资源的效率,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保障农民收入增加的基础。

加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有利于加快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从而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农业经济面临着发展的瓶颈,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国内市场的农产品供应和价格也不稳定,农民收入有下滑的趋势,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已经迫在眉睫。这其中既有农业自身的问题,但更主要的是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培训程度较低、农民自身素养水平偏低造成的,这是因为没有必要的知识水平和素质能力,就不能准确的分析判断市场需求,市场预见能力差,同时缺乏组织对应市场生产农产品的能力,更加没有运用优质农产品生产所需技术与知识的能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而又艰难。所以,我们要不断加大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的投资力度,为提升农民文化科技水平、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有利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从而有利于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提高农民的非农业收入,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化后的就业是农村劳动力的双向选择,这样的机制造就了不管是城镇就业还是农业内部的就业都需要有必备的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相关资料显示,农村劳动力能力越高、素质越强,越倾向转移,就业机会和空间越大,收入也越高。同时,城镇化进程也需要农村劳动力素质与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转化为市民,关键在就业,这要取决于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的程度,农村劳动力整体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是决定由农民变为市民的关键。素质提高了,能力增强了,既容易就业,有了生存基础,又可以融入城镇,有了发展空间。所以,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1]周逸先,崔玉平.农村劳动力受教育与就业及家庭收入的相关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1(4).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职业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职业教育;策略

中图分类号 G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1-0049-04

一、引言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定的就业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市民化的必由之路。为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华东区域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包括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宿迁五市在内的江苏苏北地区、安徽、山东是华东的经济洼地,也是华东农村劳动力转移任务最重的地区。职业教育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紧密,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人力资本配置作用。在此背景下,深化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的研究,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国内一些学者对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第一个领域是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杜睿云、安树伟(2012)基于比较优势的视角,在提升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方面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进行了比较,归纳出职业教育具备应用性、灵活性和实践性等特点,提出了“契合农村劳动力成长特点、降低受教育者成本与风险、满足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需要等方面都具有很大比较优势”的理论观点,并据此指出职业教育可以成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教育补偿的有效方法[1]。李敏(2015)分析了苏北职业教育与就业的关系,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的“三个保障”“四项建设”“五个统筹”等相关策略[2]。阚大学,吕连菊(2014)利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法克服内生性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职业教育促进了中国城镇化建设,推动中国城镇产业结构转型与就业结构升级[3]。

另一个领域是职业教育服务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提升路径方面。唐瑾(2014)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的就业压力出发,分析了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机理,并从宏观制度和具体策略两个层面提出了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4]。马建富(2014)从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人力资本困境的角度提出了职业教育制度配置和政策创新的培训策略[5]。

不难看出,现有研究多基于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促进作用方面进行理论突破,多基于定性研究,定量研究相对较少,尤其缺乏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贡献方面的实证分析。鉴于此,本文以华东六省一市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数据为样本,整理和收集2003―2014年间的面板数据,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给予实证分析,得出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贡献的研究结论。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方法

本文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来判断职业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在一个平稳时间序列中,如果变量(A,B)之间存在稳定的影响关系,则需要判定是变量A的变化引起了变量B的变化,还是变量B的变化引起了变量A的变化,或者是两个变量A、B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从统计学意义上可以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来判定因果关系的方向,从而判定哪个变量是因,哪个变量是果,或者互为因果关系。

从上述对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在对一个时间序列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时有一个前提条件,时间序列必须是平稳的,否则可能会出现虚假回归问题。所以首先要对需要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来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

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可看出本文中的时间序列是同阶单整的,这时需要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的随机性趋势,即协整关系。本文采用Johanson协整检验来判定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

(二)数据来源和说明

采用职业学校的数量和招生人数这两个变量表示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几类学校的数量之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也为这几种院校的招生人数之和;用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表示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数据从华东六省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2003―2014年的面板数据中获得。其中,职业教育规模用职业教育部门费用支出代表,收录于我国华东六省市统计局的统计年鉴中的教育统计,职业教育及培训人数的数据获得于华东各省市教育部门和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来源于华东各省市农业部门。

1.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为消除异方差的影响,分别对职业学校的数量、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取自然对数(Lsc:代表职业学校的数量,Lst代表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Lmp代表劳动力转移人数)。为了避免非平稳时间序列进行实证检验导致的虚假回归问题,先对统计数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三个变量Lsc、Lst和Lmp的水平值都没有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但当对三个变量取一阶差分后,各变量都拒绝了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所以可以判断三个变量皆为一阶单整变量。这样变量之间就可能具有稳定的协整关系,为进行下一步检验提供了可能性。

2.Johanson协整检验结果从表2的Johanson 协整检验结果可以看出,三个变量Lsc,Lst 和Lmp 在1%显著水平和5%显著水平下都拒绝了没有协整关系和最多一个协整关系的假设;而在1%显著水平下接受了最多两个协整关系的假设,在5%显著水平下拒绝了最多两个协整关系的假设。

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根据协整检验结果,职业学校的数量、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存在协整关系。但是他们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进一步确认。首先,对职业学校的数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3给出了检验结果:在5%的水平上,承认了职业学校的数量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格兰杰因,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不是职业学校的数量的格兰杰因,即职业学校的数量与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相互之间产生了影响。

其次,对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表4给出了检验结果:在5%的水平上,承认了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格兰杰因,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也是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格兰杰因,即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相互之间产生了影响。

(三)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可以看出,职业教育规模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促进作用:职业学校的数量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因此,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会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产生积极影响;反过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也会促进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

首先,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扩大,会使得农村劳动力获得职业教育的机会增加,从而使得农村劳动力能够更好地获得就业准备知识。这些就业准备知识包括相关工作岗位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安全知识等,就业准备知识对农村劳动力获得非农就业的机会是必不可少的。其次,职业学校的数量增加,会使得农村劳动力获得相关知识更全面,可以更好地适应各种职I需求,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从而转变为市民。因此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对农村劳动力转变为市民这一过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其次,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会增加需要获得相关知识的需求,而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需要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这时主要是促进职业学校招生人数的增加。而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对于获得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的要求会进一步提高,从而可以获得更好的职业培训和职业发展,更好地融入市民生活。为了满足这种需求,更多种类的职业学校就会发展起来。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就促进了职业学校数量的增加。从这一过程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的增加促进了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的数量和职业学校的招生人数)的扩大。

三、提升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水平策略

从上述实证分析可以得出,职业教育对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产生了积极影响,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便捷、准确的方式,同时有利于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对于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进程都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考虑到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会促进华东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进程中,要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的扶持和引导作用。

首先,各地政府要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管理体制的投入。在思想上要有前瞻性,通过政策的及时跟进,对各类职业教育与培训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要实施严格的监管与评价体制,“完善和推广第三方监管机制,切实将监管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培训资金使用、培训内容及培训满意度、培训师资等多方面的监管”。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加大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加培训和取得技能证书的积极性。第三,各地政府还要积极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他们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积极性与意愿。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宣传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培训以及创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和创业的典型案例,报道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好处,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舆论氛围。

(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各地政府要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的软硬件投入。在硬件方面,要加强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提供强大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硬件设施。各地要利用现有的职业院校、各街道社区、工会、妇联等各类培训资源,改造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各地政府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购买培训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提高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在软件方面,要开发适合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内容,根据转移劳动力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坚持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等形式,通过课堂教学、电视广播教学、网络课程、移动端微课等教育方式,全方位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文化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提倡多主体协同机制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构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两部重要法律,提出了立法的价值目标是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简称《民法通则》)作为调整民事关系的重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其中调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从价值观角度看,劳动关系表现为三位一体的价值关系,即劳动者自身的价值关系、用人单位的价值关系,以及二者共同体现的社会价值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不仅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条件。对于非劳动者和组织而言,这种价值关系更多地体现为和谐的社会价值关系。对于高校而言,与教职员工(劳动者)构建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不仅在于劳动关系价值本身,更重要的在于对受教育者(非劳动者)进行教化并达到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关系所导向的目标。

一、劳动关系的内涵及发展

劳动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主体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实现集体劳动过程中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的关系。狭义的劳动关系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分为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和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两类,前者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范缔结劳动法律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后者是在劳动法律关系缔结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以及他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三个方面[3]。从这个意义而言,劳动关系既是一种价值关系,又是一种社会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结成的互为目的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不再是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而是两者直接结合,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这种关系中,劳动者不再作为生产的工具,而是作为生产的目的。劳动关系最直接地联系着一定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包括国有经济劳动关系、集体经济劳动关系、合作经济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合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中劳动关系七种类型。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以及在一些股份制企业中,已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的条件。那里通行的原则,是按照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决定劳动者收入,基本上是一种契约型或雇佣的劳动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公有制企业在向“产权明晰”的方向进行改革的同时,劳动关系也向契约化的方向发展。劳动关系契约化的基本形式是劳动合同[4]。中国目前所存在的契约型劳动关系有两种形式,即由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和由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劳务合同规范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不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范,而只由中国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

从立法上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把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而《民法通则》把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作为其重要的一个目标。这三部法律在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劳动关系,在劳动权和单位责任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点,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能够较充分地结合,实现较充分的就业,并使劳动者的收入及社会保障水平与其贡献、绩效相适应,以实现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目标,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从中国目前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看,按照社会和谐的要求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会面临着两方面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全面推进经济市场化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关系契约化不可避免;另一方面,把目前市场经济及其所规定的劳动关系纳入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所指导的和谐劳动关系中去,不仅涉及到政府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劳动者保护的能力,民主与法治的完善,整个社会对社会公正价值的接受,也必然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调整。这不仅是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的构建,而且是一场社会关系的深刻变革。

笔者认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能激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潜在的劳动能量,而且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进而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这不仅对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有借鉴意义,而且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

二、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社会愿景

对高校而言,依照中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涉及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共同维系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高校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四大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5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高校共同体内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和核心价值。人才培养贯穿于其他三个职能之中。高校通过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这四个职能,辐射和影响社会思想和物质关系,进而推动和促进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变革和发展。

高校作为社会期望和国家赋予的办学机构和价值系统,在办学过程中,涉及人才培养、办学方向、教师态度、学生就业、管理水平和评价考核等诸多关系问题。通过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逐步实现高校价值目标的最大化。高校作为社会主义价值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其价值活动所达到的社会愿景来自于高校内外价值系统的相互作用。

在外部方面,社会期望高校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智力服务、产出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社会各家庭期望自己的子孙万代能进入更好的高校,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享受更多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相比,更能立身成人、立事立家,对家庭和社会有更多的贡献。国家希望高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就是希望高校大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在内部方面,高校劳动关系处于众多关系中,然而国家法律明确指出,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始终是高校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价值指向,这是高校劳动关系有别于其他劳动关系的典型标志。高校与其劳动者和高等教育的智力及人财物资源充分结合开展一系列育人活动。在高校的整个育人活动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科技是先导,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的伟大实践中,高校承担着更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的劳动关系更具有促进社会价值关系和国家价值关系和谐的意义。

然而,在高校实际办学过程中,高校并非是独立的不受外部影响的价值系统,高校劳动关系也并非是不受社会影响的独立关系。在众多外部社会关系的强烈作用下,高校劳动关系常常发生变异,疏离自身价值目标的轨道。一方面,社会和国家需要更好的高等教育和相关优秀成果(包括人才、智力成果和科技服务等),而高校心有余而力不足,虽尽全力却无法达到外部期望的目标;另一方面,高校的价值提升需要社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社会却无法与高校形成紧密结合、运行良好的成长共同体,高校时常会被社会主流力量边缘化,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与之相对应,不同社会系统的劳动者不能和高校系统的劳动者形成高度一致的社会共同理想,不能在不同利益角逐中追求共同的价值目标,导致对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认同的多元化,影响和制约着高等教育机构形成办学的正确目标指向,影响国家教育方针的有效贯彻和国家教育目标的有效实现。这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面临的重大现实难题。

三、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

2005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社科界联组会上向社科界同仁提出了“提炼共同价值观”的任务[5]。虽然这是对社科界的期望和要求,然而这对于构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而言却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根据前面关于对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社会愿景的探讨,笔者认为,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的构建包括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大方面。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不仅在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更重要的在于其社会价值。其社会价值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是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的立足点和出发点。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以高校育人目标为本位,以培养输送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优秀人才为中心,在充分实现育人价值的同时,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潜在的社会价值,实现高校与高校教师、教学管理者、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成员和谐的劳动关系,形成强有力的由高校劳动关系所维系的价值共同体。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内容,构成了社会生产关系中科技和人文价值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创造一流的科技文化成果、提供优质高水平的社会服务,是构建和发展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根本使命。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社会价值的凝结。它以社会发展为基石(基础),以民族振兴为方向,涉及高校人才培养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农林、水利、医疗、卫生、军事、国防、外交等领域。高校劳动关系的民族价值通过众多高校与千百万教职员工的辛勤劳动所体现出来。他们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塑造,使大学生成为推动各民族不断前进的优秀分子,成为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成为维护中华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坚强捍卫者。在民族价值中,责任、爱心、关怀、真诚、勇敢、正义是中华民族价值的特有表现,“万众一心、不屈不挠、友爱互助、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表达。民族价值是数千年来中华炎黄儿女在长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凝结,是中华民族前赴后继、不断超越的精神支柱。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价值目标正是在这种不断追求与升华的民族价值中达到深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国家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中民族价值的升华。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针,以民族、国家文化的前进方向为方向,以民族、国家的命运为命运,把文化民族主义与政治民族主义有机统一起来,使高校劳动关系价值得以实现从社会价值向民族价值的转变,从民族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变,最终实现高校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向国家价值的转型,达到国家教育方针所指向的目标,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国家价值高度的统一。

高校和谐劳动关系的普世价值是高校劳动关系价值的广延化和人本化。它以高校劳动关系的社会价值为依托,通过高校与教职员工之间独特的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拓展为物质关系之上的仁爱、责任、关怀、智慧、正义、奉献等精神单元,使之产生更高层次的价值运动。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同一社会虽然可以有多层次多元并存的行为价值,但在民族和国家层面的指导思想、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方面应当是共同的、一元的。这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保持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保证,也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在大灾大难面前不屈不挠的根本价值要求[6]。中国社会人类学家费孝通说过,“中国人最宝贵的东西,这就是中国人关心人与人之间如何共处。”高校劳动关系的这种普世价值,不仅体现在中华民族大众的生活中,也体现于人类劳动的普遍价值关系中。高校劳动关系作为以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特定对象)的独特生产关系,通过千百万劳动者的不懈努力、真诚奉献,从而实现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与普世价值广度的统一。

由此可见,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不仅关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也关乎社会价值、民族价值,更关乎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它是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社会价值、民族价值、国家价值和普世价值四者的统一。在众多价值关系中,高校和谐劳动关系价值目标源于劳动关系的一般价值,立足于社会关系价值,是劳动关系价值深度、高度和广度的统一。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3] 刘庆唐.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N].人民日报,2007-05-08(15).

[4] 顾光青.劳动关系:理论与不同模式的比较[J].学术月刊,2007,(12).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44-02

劳动教养(简称劳教)制度的本质属性是教育矫治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这也是劳教工作的任务和目的。2008年,中央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确定为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凸显了劳教工作的价值追求—“教育为魂”。为实现劳教工作社会效果和矫治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促进教育矫治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与最大化整合,必须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

一、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内涵界定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建立与“首要标准”相适应、与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相适应的劳教工作新秩序的需要,是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是劳教工作的一种组织、运行模式,以劳教人员成功实现再社会化为目标,突出劳教工作各参与主体职能定位的相互关联,强化一切工作以教育为中心。

劳教工作的核心目标“教育矫治”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根据教育学理论,“凡是以一切增进人们知识、技能、身体健康以及形成和改变人们思想意识的过程,同可归之于教育活动”[1]。教育的本质是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矫治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核心目标是使被矫正者顺利回归社会,成功实现再社会化。

劳教工作的执行效率取决于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经济学认为,工作效率指“工作投入与产出之比,是评定工作效能的重要指标,是一种普遍承认的社会价值追求”[2]。劳教工作必须围绕教育矫治这一核心目标统筹安排各个层面的工作,优化配置各类资源,理顺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劳教的执行效率。

劳教工作社会化矫治的实践需要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构建。社会学认为,“人类必须通过相对较长的生活依赖期才能使得社会化成为可能,而我们在本能方面的缺陷使得延长社会学习的时间至关重要。”[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安置和就业问题,为实现解教人员的有效社会化,劳教机关必须对外延伸职能,积极联系社会各类矫正机构,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力量,服务于劳教机关的核心目标。

二、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

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劳教人员的矫治需求,不难看出,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障碍主要表现如下。

(一)思想观念障碍

目前,劳教机关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是:不能充分认清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不能准确把握“教育矫治”在劳教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不能适应“首要标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两个认识误区:一是片面的安全稳定观,把安全稳定当做首要的和主要的任务,以致偏离了劳教工作的中心目标--教育矫治;二是片面的劳教生产观,视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圭臬,忽略了生产为教育、社会化服务的功能。以上两种认识误区的共性在于割裂了教育、管理、生产三者的关系,削弱了教育功能的发挥。

(二)执行机制障碍

“劳动教养制度能否实现其社会价值,最终取决于执行工作的质量”[4]。目前,劳教工作教育矫治的现状是教育部门单枪匹马、独自奋战,其他职能部门本位思想严重、缺乏全局性的战略思维,因此各部门协调沟通不畅是劳教场所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的主要障碍。导致不能有效整合所内教育资源,不能强力落实教育制度,严重影响了教育矫治的工作效能。

(三)考核评估体系障碍

科学考核评估教育矫治的质量是全世界面对的难题,因为重新违法犯罪的数据库、数据模型还没有建立,重新违法犯罪率与监管场所的工作质量关联度缺乏科学界定,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跟踪考察机制尚不健全。虽然“首要标准”为教育矫治的考核评估指明了方向,但教育矫治成效的考核标准不易量化,实际操作很难,无法避免形式化的倾向。

(四)专业化队伍建设障碍

劳教人民警察是决定教育矫治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而目前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影响了教育矫治功能的发挥。一是人力资源的配置缺乏科学性,没有实行专业化分工,通常情况下,警察“哪里需要哪里搬”,仿佛是全才,实则无效率、无特长;二是人才培训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规划性、系统性、前瞻性。一线警察在相对高压封闭的环境中工作,时间久了,必然产生职业倦怠感,不能培养职业认同感,缺乏职业成就感,有些警察甚至面临“本领恐慌”、技能匮乏的尴尬境地。

(五)社会支持系统缺失障碍

劳教场所内部的教育矫治没有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社会帮教部门的沟通缺乏长效机制,社会化矫治程度不到位;解教人员因为就业技能缺乏、挫败自卑感严重、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成功再社会化;“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和生活无助的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更无从谈起。就国家而言,制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法规,但是具体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落实帮教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大,致使劳教场所的教育矫治成效无法得到延伸与巩固。

三、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的路径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格局应当遵循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科学统筹的原则,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矫治工作规律,对劳教机关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

(一)更新教育理念

构建劳动教养大教育工作格局必须树立全面施教、全程施教、全员施教的现代教育矫治理念。全面施教就是充分挖掘场所内外一切具备教育潜能的工作主体,发挥所内管理、教育、习艺劳动、公正执法和场所建设的职能优势,打造所内全警参与的教育主力军和教育主阵地,搭建所内外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矫治网络平台。全程施教就是劳教人员从入所到解教,要接受阶段式、流程式、系统化的教育矫治措施,使警察施教与劳教人员自我教育相互结合、集中教育和个别化教育相结合,使教育矫治工作贯穿于劳教人员服教全过程。全员施教就是施教的覆盖面是每一个劳教人员,更加注重个案化矫治,针对每一个劳教人员的生理心理特征、违法动因、需求差异、社会环境因素和在服教期间的危险性程度及改造表现,实现测试排摸全员建档、矫治方案一人一策,对每一个劳教人员进行科学矫治,重新违法犯罪率降至最低。

(二)完善执行机制

首先要强化制度执行,从劳教机关党委、各职能部门、大中队到基层劳教人民警察,都要形成一个落实制度的统一体,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将教育矫治制度的目标和职责层层分解,层层推向深入,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落实体系。其次要健全监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教育部门要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深入到基层中队进行督导,定期通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使制度不断调整完善,使劳教场所内部的管理层级、部门间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能够确保教育矫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工作效益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三)强化考核评估

从规范考核入手,对可以数据量化的工作成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考核时段,按季度、按月份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对不宜分解考核的教育工作实践创新部分,可在年终进行集中量化或者定性考核;从严密考核程序入手,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随机抽查考核、集中考核的形式,随时考核,即时公布;从兑现奖惩入手,将教育目标考核评估作为衡量各单位、部门及个人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作为衡量教育矫治工作成效和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主要依据,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紧密挂钩,形成对教育矫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良好氛围。

(四)建设专业化的警察队伍

从战略高度规划人力资源,建立一支具有人本管理理念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科学规范的岗位任职标准和选拔考核管理流程,合理引进教育矫治岗位急需的专业人才,探索复合型人才、专家型人才培养相结合的队伍建设新机制。要确定队伍专业化建设的长期目标,建立正规化的多级教育培训体系,通过重点加强与矫正能力素质相关的教育学、社会学、行为学、心理学知识的专业培训,重点培养警察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能力,运用教育心理学原理疏导矫治对象不良心理的个案矫治能力,基于矫治对象再社会化需要的技能培训与创业辅导能力。同时,应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在从严治警的基础上,从政治上、职业发展上和生活待遇上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让那些具有丰富管理和教育经验的专家型警察产生于基层、沉淀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奠定教育矫治人才基础,从警力资源上保障基层教育矫治工作的需要。

(五)优化社会支持系统

教育矫治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劳教人员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教育工作的社会化方向。对于被教育者而言,教育是使其恢复尊严的权利,是其再社会化的成长需要和成为合格公民的途径[5]。因此,教育矫治工作需要着眼于社会效果、立足于社会支持,依靠于各部门的共同配合。

实现所内外教育矫治资源对接。利用亲情会见、亲情电话以及场所开放日,加强与劳教人员家庭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搭建亲情帮教平台,修复和再造其社会支持系统;开展菜单式、订单式、自选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培训,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建立回归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将劳教人员派遣到技能培训基地进行实习,铺设就业绿色通道,让优秀的劳教人员搭上“就业直通车”。在保证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向社会公益部门、机构和爱心志愿者开放,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支持、参与教育矫治工作的队伍中来,利用教育、心理、医疗、科研、职培等专业机构和力量,获得他们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参考文献: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7.

[2]曾宪义.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3.

[3][美]戴维·波普洛.社会学[M].李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169.

教育与劳动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劳动异化;师生关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63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6 ― 0132 ― 03

党的十报告中提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1〕。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尤其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时期下,针对当前我国教育中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继续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关注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着力提升国民素质。要搞好教育事业,首先要解决和面对的问题便是师生关系问题。师生关系作为学校生活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的效果。只有妥善处理好这一关系,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尤其是当前师生关系严重的异化问题,成为我们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因此,重新审视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对我国当前教育中的师生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 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

马克思在吸收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异化理论。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运用异化概念对资本主义进行分析,揭示了异化的表现形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首先是劳动发生了异化,劳动不再属于工人本身,更具有了摧毁性的一面。马克思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述了劳动异化理论。“一方面,工人同劳动产品这个异己的、统治着他的对象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同生产行为的关系。从而,推出人与人相异化。”〔2〕由此,马克思论述了异化劳动的四个规定:

第一,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通过劳动创造的劳动产品本该属于劳动者自身,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的劳动作为一种与他相异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3〕从而得出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工人生产出的产品被资本家所占有,而不是归自己所有,工人则只能获得维持生存的最基本的需要。

第二,劳动行为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马克思指出,“如果劳动的产品是外化,那么生产本身必然是能动的外化,活动的外化,外化的活动。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4〕由此可以看出,劳动产品的异化是劳动者的生产劳动本身与劳动者相异化的结果。因此,马克思得出劳动异化的结论。他指出,劳动本来是人的本质,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而由于异化劳动,劳动不再属于劳动者,对于工人来说成为了外在于人的东西,不属于他的本质。工人在劳动中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不是自愿的而是被迫的,工人感受不到劳动的幸福和快乐。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一种需要,但是由于异化,使得工人劳动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工人的劳动成了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唯一方式,来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手段。工人劳动不属于劳动者自己,而是属于资本家。劳动行为本身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与劳动者相对立,发生了异化。

第三,人的类本质与人相异化。马克思认为由于异化劳动使人的本质成了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这样一来, 异化劳动导致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能力――都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己的本质,变成了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人相异化,同样也使在人之外的自然界同人相异化,使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5〕人的身体不仅同人相异化,而且人与自然界也发生了异化更为重要的是人的精神本质乃至于人的本质也发生了异化,因此马克思得出异化劳动使人的类本质发生异化的结论。

第四,人与人相异化。马克思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于人对自己的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对他人、同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6〕这样,马克思就通过人与物的关系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看到了阶级的对立,并把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之间的经济关系。〔7〕马克思从异化劳动的前三个规定性中得出异化的最后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异化,这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对于异化劳动的阐述无疑是深刻的,他以其独到的见解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无情的抨击。纵观我们的历史长河就会发现异化现象不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在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阶段依然存在,而且异化现象不会马上消除。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使人获得自由,才有可能消除异化。今天,当运用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反思现代教育时就会发现,教育当中的异化现象和人乐于求知的本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尤其是师生关系已经越来越表现为脱离其教育的本质,割裂了师生关系的本意,离应有的和谐的师生关系之路越来越远,向着异己的方向发展。

二、教育中师生关系的异化现象

师生关系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形成的一种相互关系,包括师生间的地位、作用和相互之间的态度等。根据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我们可以反思我们当前的教育现状,在教育当中存在着严重的异化现象,尤其是师生关系的异化尤为严重。教育中师生关系的异化主要是指在实际教育教学中师生间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间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失去了其应有的本质,向着异己的方向发展,脱离了其应有的内涵而出现扭曲的现象。在现阶段师生关系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师生关系表现为金钱关系

所谓“金钱关系”是指教师与学生之前无私奉献的关系变为一种以经济利益的索取为目的的世俗关系。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社会中,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阶段,商品已经成了主宰人的命运的重要力量,人与人的关系已经变成了实际上的商品关系和利益关系。教育者通过教育活动出卖自己的劳动,来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受教育者同样也必须进行教育活动,因为教育可以为自己换来文凭,提升自己的能力,而文凭和能力都可以在社会上换的相应的利益,文凭不再是一张普通的纸,更成了获取利益的重要手段。教育日益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师生关系也就日益脱离了其本质内涵,出现异化现象。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应当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教师责任最根本的体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教师是受到尊重的,是德高望重受人敬仰的,固有了“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可见,教师的地位和作用非同一般。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发展,市场经济向纵深进行,一些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也逐渐渗透到教育当中,尤其是影响了良好的师生关系,铜臭的味道日益泛滥其中。在以升学为目的的功利主义教育观的影响下,一些教师不甘清贫,在物质和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逐渐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甚至一些教师在校外的辅导机构任职,赚取额外收入。更有甚者,一些教师把重难点留在课外辅导班上去讲,课堂上只将一些皮毛,使学生不得不上辅导班,承受更多的学业负担。另外,一些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理严重,希望孩子在学校得到教师的特殊照顾,向教师送礼,以求得关照。教师则根据家长送礼的程度不同而对学生区别对待。这种外在的诱惑使得教师安贫乐道的信念发生动摇。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当前的师生关系变成一种金钱式的占有关系。以前师生之间毫无利益的单纯关系变得日益复杂。

2.师生关系表现为占有关系

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可是当前一些教师却将教育变成了对象式的教育。这种对象式的教育观是死板的,毫无生机与活力的,是以知识的灌输为手段的僵化的教育方式。师生之间变成了以单纯的知识传授为目的,似乎只有有用的知识成了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教师以传授知识为自己的主要责任,学生以学习知识为自己的主要目的,学生只在乎自己学到了多少知识,这些知识对自己有没有用,有用的即学习,无用的根本就没有兴趣。功利化的学习目的使得学生变的急功近利,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导致我们的社会培养出的一些知识丰富但道德行为低下的人,教育的初衷出现了异化。教师和学生之间地位应当是平等的,但是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导者,这种有目的式的灌输教育方式,极大地压抑了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个性的发展,使学生成为学习的工具。升学、考试、名誉、地位等各种现实的追求渗透到教育当中。这种占有式的教育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学生一味的追求分数,学位,文凭等,真正的学已不复存在。中国学生大多都很会考试,却缺乏创造力,这跟我们的教育目的的功利化是分不开的。学生的学不是为了知,而是将学习知识作为自己获得文凭的手段,来交换自己同社会相对应的价值追求。这必然培养不出具有高素质的人才,这就是“钱学森之问”出现的根源,学之为学的意义已经不再存在。

3.师生关系表现为情感的淡化

师生关系应当是和谐的、自然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师生关系一再受到挑战,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有所显现,突出表现为师生关系情感的淡漠化。随着主体性的张扬,学生的个性增强,自我表现意识强烈,一方面挑战着教师的权威,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尊师重道的和谐师生关系成为历史,学生对教师的信任度下降,越来越希望摆脱教师的管理,教师对学生逐渐失去耐心。随着网络的普及,微博、微信、qq等聊天工具的发展,思想文化日益多元化,学生很容易受到多重思想的影响,造成师生之间的代沟依旧存在,教师的权威受到挑战,学生对教师的尊重减少,师生间的情感共鸣成为一种虚无。而教师的爱生之情也日益淡化,更多的变现为一种庸俗的社会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帮助、关心、教育并不是出于真心,而是为了满足家长的某些需要。学生体会不到真正的师长之爱,感受不到来自教师的温暖,由于学生的不信任造成师生之间真诚的、良好互动交流的缺乏。师生间情感的淡化更加造成了师生关系的紧张,这种缺乏信任与爱的师生关系是我们坚决否认的。

三、师生关系的构建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异化问题的解决最根本的还在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马克思认为,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异化现象才能消除,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从而使教育中的异化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师生关系出现异化的原因跟当前的社会大背景有关,因此要转变师生关系当中的某些不良风气,要下大力气既要从宏观环境出发,又要致力于学校内部师生关系的培养与改善,但这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师生关系涉及到一个应然的问题,理想的师生关系是和谐的、自然的、融洽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师生关系却是一个实然的存在,当前师生关系的改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改善“金钱关系”

师生之间的“金钱关系”严重影响了师生关系的良好发展,使学校教育社会化,学校简单的关系日益变得复杂,家长提出我们教育怎么了的反问。学校作为社会上的最后一片净土的存在,我们怎么可以忍心让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从而改善社会大背景。要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全国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理想基础,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十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从国家层面看,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公民个人层面看,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只有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会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还校园一个纯净的环境。只有国家、社会、公民共同努力才能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2.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观,破除占有式的教育方法

占有式教育是一种功利主义教育观。教育是非功利的,其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其各方面都得到提升,从而培养社会的合格人才。教育之所以为教育的本质在于其能够使我们成长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在于使其素质得到提升的前提下,更能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然而,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竞争压力的增大,教育变的日益功利化。教师为了满足升学的压力,不得不对学生实行灌输式和填鸭式的教育,虽然教育改革一直在进行,但是成效不大。很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依旧承担着巨大的学业压力。教师以占有学生的成绩为目的,而学生认识不到学习的意义究竟何在。将学习作为一种手段,作为获得自己某种价值的方式,这种以占有为目的的学习自然不会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学生的素质,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还原教育的本质。我们不需要高分低能的片面发展的“人才”,功利式的教育培养的必然是片面发展的人。“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把尊重人、关心人、教育人贯穿在教育的全过程,体现在教育的方方面面。

3.坚持“尊师重道”的传统文化教育理念,改善师生之间的淡漠关系

“尊师重道”的教育理念体现了我国社会尊重文化的优良传统。“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这是教师责任最根本的体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教师是受到尊重的,是德高望重的,固有了“高山仰止,景行景止”。师者,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以自己渊博的知识赢得学生的尊重,并以自己的言行教导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树立教师的非理性权威。让学生发自内心的热爱学习,力争达到“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崇高境界。有了高尚的追求,才能破除庸俗的师生关系。教师应转变思想,除了以身作则影响学生以外,还应当发自内心地关爱学生,把自己的师长之爱无私的献给每一位学生。师生之间的真诚交往是师生关系良好发展的前提,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内心想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尊敬师长一直是我们社会的优良传统,建立师生之间的信任体系。只有学生尊重教师,教师关爱学生,和谐共生的师生关系才得以构建。“尊师重道”教育理念的确立有助于缓解当前学生不尊重教师的现状,利用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改善师生之间的淡漠关系。

新时期师生关系的改善,任重道远,除了师生的共同努力以外,更要认真落实十报告中提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最根本的在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有效的改善教育中的师生关系的异化。

〔参 考 文 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31-35.

〔2〕吕悠,左唯.从劳动异化论中国当代教育存在的异化现象〔J〕.学理论,2012,(29):4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6.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9.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3.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