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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保障措施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近年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不断完善福利保障,保障房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程,对维护社会稳定,缓解人们的购房压力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我国在建设保障房时经验不足,或管理水平不高,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房建设中仍存在财务管理问题。因此,需加大对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问题的研究力度,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解决,现从以下几点探讨。

一、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的目标和意义

1.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其他公司的财务管理不同,保障房建设的财务管理目标是满足人们申请购房的需求。一般来讲,保障房财务管理目标包括以下几个:(1)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在建设保障房时,所有付出的资金都要监督、管理,不能浪费任何资金。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资金的安全使用,杜绝资金随意挪用。工作实践中,要严格执行资金的申请、付款程序,严格按合同进度支付资金。针对付款的申请材料,审核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认真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字确认。(2)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行。因为保障房建设中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国家财政,因此,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预防贪污。要想保证政府、国家利益,必须预防资金挪用现象的出现,保证每笔资金都透明。(3)保证工程按时竣工。和其他工程相比,保障房建设有着相对严格的质量、时间要求。保障房建设后,需按合同规定时间推进建设。并且,财务部门要统筹各种资金,针对财务管理中的突发状况,制定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尽最大限度的避免资金支付不及时带来的影响。此外,保障房的财务管理还要满足建设部门要求,通过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来保证建设质量。制定保障房管理规定,针对申请保障房的家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维护保障房建设管理单位的社会形象,为日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2.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的意义。财务管理工作多指企业财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来管理财务,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管理中,要想提高利益,必须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房建设时,由财务部门参与到决策中,科学的预测投入成本。通过有效的管控项目成本,降低项目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总之,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财务监管工作,确保保障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住房市场建设竞争形势日益严峻。保障房建设过程中,财务管理、控制结果直接影响着保障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为了提高保障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必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当前的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看,仍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财务管理意识相对薄弱、融资管理问题、资金营运安全问题等,限制着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1.融资管理方面。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较广,所使用的渠道也比较多,例如:银行贷款、财政资金等。因此,在对融资进行处理时,极易出现各种问题:无法保证财政资金的到位时间;银行对保障性住房贷款资金的使用有很多限制,如抵押标的物的选择、抵押金额等。而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存在一些问题,无法保障建设方融资需求。这些情况的存在,加大保障房建设融资管理工作难度。另外,保障房建设收益也存在系列问题,比如:保障房主要针对的是经济收入处于中低阶层的群体,企业盈利并不是终极目标,保障房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因保障房工程的审批环节过于繁琐,使资金的回收速度较为缓慢,降低保障房建设效益。总之,住房保障建设管理单位,在资金的到位上存在很大的困难。2.资金营运方面。实际工作中,为保证投入资金的安全性,各融资单位需要签订资金的使用协议,对于自己贷出的资金,有着相对严格的要求,明确规定其只能用于特定用途。这种特殊约定条款,导致保障房建设管理部门无法及时应对财务违约风险。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因各种突发问题的存在,导致资金的还款来源无法满足需求,导致资金链断裂现象频发。与此同时,保障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也无法调用资金解决,最终形成恶性循环。另外,多数单位未从资金使用效益出发,资金管理过于懈怠,造成资金浪费。3.预算管理方面。从本质上看,保障房建设具备公益性,特别是公租房、廉租房建设时,都需要依赖财政的专项拨款。当前,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的扩大,需要的财政资金越来越多,间接加大对资金的管理难度。一般来讲,多数保障房建设期间,预算管理机制不健全,仅将财政预算纳入管理机制中,对于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并未纳入管理机制中,无法均衡资金收入、支出。因此,需要加强建设资金预算管理。除上述问题外,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中还存在管理意识薄弱的现象,相关领导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单纯地将财务管理用于项目的决策、设计阶段,降低财务管理质量。

三、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1.提高财务管理意识。保障房建设期间,需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意识,便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保障房建设业务发展。实际工作中,需加大财务管理的宣传力度,保证每位工作人员都充分了解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并制定针对性的激励机制,鼓励其积极参与财务管理工作中,进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保障房建设业的市场竞争。财务人员应通过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房建设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财务管理水平。因此,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相关领导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规范性的培训方案,按时或不按时地培训管理人员。同时,还可借助讲座、培训等途径,来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素养,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更为优质的工作人员。2.融资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对于保障房建设的财务管理而言,要想有效解决融资管理问题,必须提高自己的资金存量。但从实际看,即便多数承建商已倾尽全力,也无法满足该需求。另外,因保障房建设时间限制和公益性特征,很难从源头上解决融资难问题。财政资金、保障房租金、销售收入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可将其作为单位资金的重要部门,并灵活的用于保障房的建设中。一方面,加大对保障房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房政策体系;另一方面,住房保障部门还要和合作银行建立良好关系,达成长时间的合作意向,让银行为保障房购买者提供贷款,增加保障房购买家庭的购房能力。以上措施,加快资金的回收速度,快速收回建设成本,保证资金安全,减轻建设资金使用压力。3.资金营运问题的解决措施。保障房建设中使用营运资金时,政府的资金监管部门、银行等机构作为提供资金者,需加大对资金使用程序的监管力度,强化对资金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同时,银行、政府也要加大对保障房建设可行性的分析,在建设项目可行性比较高的情况下,允许各单位在不超过规定的资金时,来解决经营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资金的灵活使用。对于保障房的建设范围,极易出现缺乏资金管理的现象,资金提供方可按要求发放款项,不能在工程未竣工前发放资金,预防资金滥用现象的出现。保障房建设单位内部,也要制定相对严格、规范的权责划分机制,使各部门相互制约,在强化自身监管能力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针对财务核算,各单位要分别核算建设单位项目,并及时和银行对账,保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余额的一致性。4.预算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完善保障房财务预算管理机制时,相应单位应将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基础,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保证预算编制、监控、执行等工作的环环相扣,从而实现高效管理预算的目的。编制预算管理机制时,要做好以下几点:(1)保障房经营中的收入,特别是保障房出租的租金收入;(2)保障房建设中的支出,比如,材料费、设施费等。相关单位在编制预算管理方案时,可同时编制项目预算书,使财务预算形成相对具体的工作总结,为日后的财务预算编制提供保障。

四、小结

综上所述,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现阶段,民生保障事业被提到更高的高度,而保障房作为国家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意义重大。和商品房一样,保障房建设同样需要足够资金支持,特别是公益性保障房建设中,因自身性质的特殊性,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进行。因此,需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研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本文通过对保障房建设中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发现,管理问题多体现在融资管理、预算管理、资金营运上。通过提高财务人员管理工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意识,并从预算管理、融资管理、资金营运方面强化财务管理,在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同时,推动保障房建设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静.基于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财会学习,2017,15(1):70

[2]李翠平.保障房建设财务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6,36(16):17-18

[3]周仕逵.保障房建设中的财务管理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25(17):158-159

[4]程瑶.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财务管理问题探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9(14):181-181,182

[5]刘广平,陈立文.基于住房支付能力视角的保障房准入标准研究———思路、方法与案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6,10(4):67-72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第2篇

一、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203.27亿元,同比增长34.3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0.26万元,同比增长33.49%。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790610万元,比上年增长33.81%,其中市直完成568094万元,同比增长33.56%,新区完成222516万元,同比增长34.45%;市本级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6480万元,同比增长34.02%,其中,市直完成168268万元,同比增长32.63%,新区完成88212万元,同比增长36.75%。

20*年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支出138.80亿元,同口径增长47.1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80.95亿元,同口径增长29.04%。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支出717550万元,同口径增长47.85%,其中:市直完成618826万元,增长66.65%;新区完成98724万元,增长33.41%;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1179万元,同口径增长27.91%,其中:市直完成260364万元,增长29.72%,新区完成6*15万元,同比增长20.69%。

二、20*年财政主要工作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以党的*胜利召开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好更快”发展为基调,务实创新,克难奋进,紧紧围绕“六个坚持”的总体思路,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圆满实现“两率先、两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奋斗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财政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坚持支持经济发展和做大财政蛋糕“同步”,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更加稳固。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优化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税杠杆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导向作用。财政经济政策进一步完善,20*年全市安排扶持经济发展支出7.52亿元,重点用于支持高技术、高效益、低污染、低消耗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促进我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围绕全市加快规模企业、品牌经济、中小企业、开发园区发展等战略举措,实施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奖励、贴息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市直筹措各类财政专项资金7000万元,有效引导和吸纳积聚社会资金投入。自主创新平台进一步提升,突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市直科技三项费用和挖潜改造支出分别增长33.33%和14.13%,并争取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9500万元。财税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健全动态化管理的财政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库,出台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筹措企业改革专项资金2.2亿元,确保金河纸业关浆转产工作平稳进行。

(二)坚持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公共财政覆盖“三农”的力度不断增强。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财政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支农惠农投入力度,20*年全市安排涉农支出总量达4.85亿元,较上年增长31.2%,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等各类补贴增加到8743万元,补贴水稻面积144万亩、水稻良种86万亩、新型农机1290台、良种茶园4990亩,财政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突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市安排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高效农业规模化、科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专项资金5100万元;新增农民创业担保基金1000万元,支持612户农户贷款3936万元;落实专项补贴资金1400万元,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事业,全市安排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1.44亿元,安排农村水利、桥梁、道路建设资金2.15亿元,改造农村危桥198座、农村道路75公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三)坚持财政支出保障性和公共性特点“兼顾”,支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取得显著成效。把民生作为财政保障重点,切实改进与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密切相关的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社会保障“安全网”更加牢固。推进扩面征缴,出台支持抓扩面、促征缴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市级当年筹措养老保险金10.5亿元,基金规模和收支平衡实现历史突破;支持充分就业,全市安排免费培训、职业介绍、劳动力市场建设、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类就业再就业资金1.1亿元;保障困难群体,全市安排低保支出3471万元,支持低保提标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病有所治,全市落实新农合补助资金6991万元,市级安排1735万元支持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和实施医疗救助。教育优先战略得到充分落实。全市安排教育支出15.42亿元,增长27.19%。积极支持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额免收学杂费,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贴资金6500万元;积极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落实配套奖励资金5100万元;积极支持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补助,市级安排助学资金486万元。文体事业发展迈出较大步伐。全市安排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76亿元。市级财政当年安排3521万元,保障市图书馆扩容、文化馆改造、国画院搬迁等重点文化项目,以及全民健身、体育场馆维修改造等资金需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市安排环境保护支出1.54亿元,重点支持清洁生产、污染治理和循环经济发展。市级安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资金1000万元,累计淘汰改造燃煤锅炉345台。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市级安排各类城建资金2.95亿元,增长23.23%,市场化运作筹集资金31.5亿元,在确保“南山北水”等城建重点工程投入的同时,安排1.4亿元支持街巷改造、城市道路、危桥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当年整治老小区面积42万平方米。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级安排公共安全项目支出4972万元,支持社区矫正、政法办案、公安“四所”运转及科技强警;市级安排城市公交政策性补贴2000万元,促进公交优先发展;市级安排廉租房补贴2780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0.6亿元,改善市民居住条件;此外,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防震减灾、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投入。

(四)坚持财政制度创新与规范财政运行“协调”,财政运转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围绕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积极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方面,市县两级财税管理体制取得新突破。在扩大城区共享收入范围、完善属地征管财政体制的同时,积极配合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地方既得利益,扩大县级财政管理权限和增收积极性。另一方面,财政支出领域各项改革统筹推进。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新的政府收支科目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效率不断提高,市级15家单位开展公务卡结算试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全面推开并向乡镇延伸;以强化采购预算编制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全市实际采购金额达10.39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2.22%;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城区建立“一体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首次将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预算管理;“金财工程”建设方案正式出台并着手启动。

(五)坚持建设法治财政和绩效财政“并重”,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迈出新的步伐。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全面提升公共财政理财能力。财政“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对外,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落实整改意见,加大财政信息披露力度;对内,建立健全以部门预算为主线,涵盖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会计管理等财政管理各个领域的综合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管。财政绩效评价领域不断拓展。在继续开展再就业资金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开展“产学研”科技资金绩效评价,并注重专家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评价成果对资金使用的导向作用。财政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积极清理、核对和梳理政府债务,加大国外贷款清欠力度,当年清理回收国外贷款1000万元,初步建立城市建设债务偿债机制。财政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积极推行财政项目资金专家评审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等各项管理举措,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开展行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采购工作,杜绝随意开支、铺张浪费;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基础信息库,严格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审批,切实提高资产配置效益。

(六)坚持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和改进工作作风“互动”,“和谐成事”的财政核心价值观牢固确立。把建设和谐财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营造人和事成的良好氛围。以学习*精神为契机,激发奋进作为的内在动力。把学习*精神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符合财政实际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财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公共服务意识,使“比服务、争贡献,比效能、争一流,比素质、争作为”成为财政干部的自觉追求。以打造廉政文化为抓手,夯实廉洁理财的思想基础。在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以“守纪律、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为内涵的财政廉政文化,努力提升财政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让群众满意的环境和业绩。以增强团队合力为目标,塑造各尽其能的良好环境。深入实施干部素质提高和资源优化工程,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干部奖惩和任用办法,健全财政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打造服务型、责任型、高效型、法治型财政机关提供坚实的人才和组织保障。下午召开的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上,全市财政、财务系统将有13个单位、35名个人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财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20*财政收入指标安排和工作要点

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为13.6%,依据上年实绩完成情况,2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安排16%的增幅,总量分别为235.8亿元和93.1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安排90.32亿元,其中:市直安排62.5亿元,新区安排27.82亿元;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8.7亿元,其中:市直安排17.67亿元,新区安排11.03亿元。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精神、开启“优化发展、加速提升”新征程的起步年,也是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开创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局面的开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振奋精神再创新,科学理财促和谐,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小康*”做出更大贡献。

(一)以促进优化发展、加速提升为要求,进一步打造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政经济互动新平台。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思路、新举措,20*年全市安排支持经济发展支出8.14亿元,突出支持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软件及信息产业优先发展,首次设立服务业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财政、金融互动机制,引导金融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健全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制度,继续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金,扩大贷款规模和额度。健全自主创新体系。市直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实施鼓励企业淘汰高耗能、重污染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财税政策,对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行财政补助。

(二)以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宽领域、广覆盖的财政惠民富民新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意见,确保新增财力优先向民生支出倾斜。市直20*年安排的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25%、25.5%、21.8%、14.3%、12.6%、11.1%、22%。

更加注重向三农领域倾斜。20*年全市预算安排涉农支出5*34万元。大力支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安排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8000万元,安排农业科技示范、科技入户资金600万元,争取农民创业担保贷款6000万元,筹措农业保险补助资金2700万元;支持落实惠农政策,安排各项涉农补贴资金9000多万元。大力支持解决农村民生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安排3200万元支持城乡防洪保安、农桥改造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农村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投入,全市安排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1.6亿元。

更加注重向教育领域倾斜。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市直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标准,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费提供课本,使全市近24万学生受益4800万元;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向弱势群体倾斜,完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全市安排扶困助学资金1100万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助学资金制度,使全市1万多名学生受益;进一步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化债任务。

更加注重向社会保障倾斜。加大扩面征缴力度,20*年计划筹措养老保险金12.5亿元,全力落实养老金提标资金,扩大养老保险市区统筹范围;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市直安排再就业补助资金4800万元,完善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奖励措施,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统筹城乡社保事业,安排10112万元,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市区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完善卫生投入机制,市直落实专项资金3000万元,提高社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补助标准。

更加注重向文体事业倾斜。重点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支持启动市美术馆和体育文化中心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推进广电中心建设;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财税激励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力度,保障市十三届运动会和迎奥运系列宣传活动等资金需求。

更加注重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斜。20*年市直安排各类城市建设资金3.15亿元。重点加大城建领域民生投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构建建设、监管、使用“三分离”管理体系;加强城建投资主体资源整合,控制建设成本、规避财务风险,确保城建投融资平台有序运转。

更加注重向生态文明倾斜。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污染治理和资源保护投入,积极推进资源、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利用,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源环境补偿办法。

更加注重向社会公平倾斜。合理调整职工工资标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临时价格补贴、分类施保、临时救助等扶困助贫措施,进一步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支持建立未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设立政府尊老金;保障改制企业分流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筹措落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功能,加强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确保廉租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

(三)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统筹兼顾的政府财力分配新格局。不断提高公共财政支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保障能力。建立激励发展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辖市区财政体制建设的分类指导,强化城区“属地征管、增量分成”利益共享机制,扩大收入共享范围,规范财力共享比例;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确保地方既得利益,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合理界定政府间的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事权定财力、以责任定财力、财力补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责任和管理权限,保证各级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着力解决城乡统筹薄弱环节。统筹安排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投入,构建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促进县乡财政良性循环。进一步理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支付,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乡镇债务,促进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第3篇

科学发展新要求

《新理财》:刚刚结束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您做了主题发言,最深的体会有哪些?

钱国玉:在我国经济企稳回升关键时期,财政部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问题,充分体现了部党组对科学发展观的准确理解和对当前财政经济形势的深刻把握。一方面,财政作为党和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和物质基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包括积极财政政策,科学化精细化体现了狠抓落实、提高执行力的要求。另一方面,当前正处于财政宏观调控的关键时期和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时期,迫切需要通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增强财政政策的及时性、有效性,挖掘收入增收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因此,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抓住了当前财政工作的关键,是提高积极财政政策成效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财政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实抓好。

《新理财》:河南在这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或未来有哪些落实计划?

钱国玉:近年来,河南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整合资金、分口切块、政府定规模、主管副省长组织协调部门定项目、财政部门汇总平衡报政府审定”的办法,不断扩大细化部门预算试点,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和预算执行约束力。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和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规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坚持先立“规矩”、再分配资金,向社会广泛征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意见,增强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部党组部署,着力在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财政监督、完善财政规章制度、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加强“双基”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财政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动献策战危机

《新理财》:河南一直是中部的第一大省,崛起的速度也比较快,在中国的地位也很特殊,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有哪些?

钱国玉:河南的支柱产业,大都集中于国民经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长期以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暴露凸显。因此,这次金融危机对河南的影响,可以概括为“来得迟、影响深、走得慢”。去年,金融危机对沿海的影响逐步显现时,河南还处在高速增长状态,到了11、12月份,形势则急转直下。今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增长8.2%,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一些重要指标增长速度在全国排位后移,在中部也处在比较落后的位置。

《新理财》:今年全国“三保”任务比较困难,河南财政怎么作为?

钱国玉:落实“三保”,对农业大省河南来讲,更加困难。我们不敢懈怠,坚持一手抓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手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在困难条件下做好“三保”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强化财政调控职能作用。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前瞻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先后向省委、省政府提出40多条应对危机的政策建议,全部被采纳,使财政政策成为全省实现“三保”的主要措施。

二是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战危机、保增长一揽子计划,采取提前预拨资金、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落实近400亿元,启动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支持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文化旅游市场开拓等,支持扩大消费需求。上半年,全省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5%,其中农村消费增长19.2%。

三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夯实增长基础。将涉企财税政策汇编成《财税服务企业指南》,向社会公开,并逐项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对中小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和产业优化升级项目分类实施不同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取消(停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等,全年预计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约200亿元。

四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困难家庭等人员就业创业,支持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支持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防治、落实社会保障对象待遇、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等,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半年,全省财政累计拨付十大实事资金328亿元。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策落实力。将今年确定为“财政监督管理年”,强化“大监督”理念,健全监督机构和机制。建立中央新增投资等重点和重大支出项目通报制度,加强跟踪问效。抽调200多人,组成18个检查组,集中两个月对全省扩内需、保增长等八类重大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促进政策和资金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落实“五大重点任务”,实施“七大行动计划”、“提速工程”,深入挖掘政策潜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拉动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态势的目标任务。

巧筹资金强基础

《新理财》:河南财政工作烙上了鲜明的“三农”特色,钱厅长如何巧妙运用财政杠杆撬动一个农业大省的经济发展?

钱国玉,支持解决“三农”问题,是河南财政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面对金融危机和50年一遇的大旱,河南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在支持抗旱浇麦基础上,紧急筹措12.5亿元,实施抗旱保丰收应急灌溉工程,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239万亩,为夏粮丰收和粮食持续稳定增产创造了条件。近期,又筹措5亿元开展玉米保险试点,安排1亿元用于保秋收应急项目建设,支持实施秋粮生产“450行动计划”。提前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等惠农补贴兑现时间,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覆盖范围,简化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率。上半年,全省实际兑现惠农补贴87亿元,预计全年将超过120亿元。全省将筹措63亿元,支持改建县乡村公路和危桥、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建设户用沼气及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此外,还支持实施“食用植物油倍增计划”、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和龙头企业发展等,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加快发展。

产业集聚新引擎

《新理财》:前不久,河南省委、省政

府召开高规格会议,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财政具体怎么做?

钱国玉: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是河南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决策,是推进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财政迅速跟进,采取措施,支持产业集聚区建设。省财政筹措16亿元,支持通过土地整理挖潜、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产业集聚区发展创造空间。筹措10亿元,支持所有县市建立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推动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改善产业集聚区发展条件。全省筹措17.9亿元,支持所有县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搭建平台。同时,完善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年底省里还将对年度新增投资超亿元的前50名集聚区实行以奖代补,进一步鼓励各地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

文化跨越大平台

《新理财》:河南一直在提两大战略――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文化强省战略方面,财政有什么措施来保障它?

钱国玉:文化具有独特的“反经济周期调节性”。河南文化资源丰富,但不少地方守着“聚宝盆”却端不上“金饭碗”。河南省委、省政府准确把握经济困难时期文化逆势上扬规律,把加快文化发展作为应对危机、培育支柱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我们认真借鉴国内外经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支持实施文化强省战略。今年以来,筹措8000万元,支持推进8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充实省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本金1亿元,支持拓宽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安排省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实施旅游立省战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协调发展;综合运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支持100家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全面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加快改革步伐,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扩建改造、文化信息共享、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建设。支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重点文物项目保护,加大传统文化保护力度,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积极研究文化会展业和重大国际文化交流活动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扩大中原文化影响力,带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文化繁荣。

体制改革迎难上

《新理财》:最近部里―直在研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问题,河南在这方面做了哪些探索?

钱国玉:按照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要求,我们利用危机倒逼机制,对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进行了完善。在新体制设计过程中,着重在三方面进行了探索:

一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引导市县更加关注发展质量和企业效益,更加关注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市县增值税增量部分省级分成20%,同时对市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增量分成比例从20%调整为15%。

二是促进可持续发展。从河南人口多、人均资源少的实际出发,对市县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收人,省分别集中增量部分的30%和20%。同时,对社会抚养费、罚没收入增量部分省分别集中20%,促进市县注重税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是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建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提高困难市县基本支出保障水平。分类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对经济欠发达的省辖市,省分成“三税”即市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量收入,当年增量部分全额奖励市县;对经济基础较好的其他省辖市按省分成“三税”收入当年增量的60%奖励市县,其中超过全省平均增幅部分,省奖励100%,鼓励各地竞相发展。

《新理财》:河南在经济困难时期调整体制而且进展顺利,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钱国玉:促进科学发展,是河南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的目的,也是体制调整顺利实施的重要原因。

财政职能在跃变

《新理财》:钱厅长曾任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长期耕耘在税收一线,现在到了财政厅长的岗位上,让您感到最为难的事情是什么?而最欣慰高兴的事又有哪些?

钱国玉:税务工作相对比较单纯,财政工作包罗万象,加上金融危机影响,财政工作困难更多。作为财政部门讲,如何服务好“三保”,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财力需求和财政资金有限的矛盾,是比较为难的事情。

不过,感到欣慰的是财政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尤其是在战危机保增长的关键时期,全厅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主动埋单、科学管理、促进发展理念,理财观念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财政干部的理财能力得到锻炼提高,财政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财政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作为财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社会感知度、满意度高,这是最高兴的事情。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第4篇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区外或境外对我区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

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财政保障响应等级也对应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财政保障响应。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

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

2.1.1领导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安排全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区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决定启动区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1.2日常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1)资金保障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

(2)政策拟定组

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税分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区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

(3)监督检查组

由区财政局、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区财政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

3.2.1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建立应急保障专项资金,保证一定的额度,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应急保障。

3.2.2动用年度预备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设置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

3.2.3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4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3.2.5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

3.2.6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街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4.1.2发生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和省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给予支持、帮助。

4.1.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本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汇报,并提出启动市级以上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率工作组赶赴现场确定保障方案,开展相应的保障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省财政和中央财政给与支持、帮助。

4.1.5如果上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在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启动之前已经启动,那么我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立即响应。

4.2财政收入政策

4.2.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建议,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

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

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3财政支出政策

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区政府批准执行。

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

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争取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争取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区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属乡镇、街道政府事权的,经费由乡镇、街道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乡镇、街道,区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

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4资金拨付

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

4.4.2对区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

4.4.3对乡镇、街道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区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4.4.4乡镇、街道财政部门收到区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财政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区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区级财政部门及时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

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

4.5应急采购

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

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6应急结束

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

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

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2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

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

5.4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区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财政资金保障措施范文第5篇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财政局能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保障各项措施顺利开展,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328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府发[20*]40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针对突发公共事件,成立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财政应急保障工作。

(2)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部署和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落实应急保障责任,并与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协调联动,确保应急保障的正常进行。

(3)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分析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财政局应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的财政应急保障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区财政局作为全区财政应急保障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及时了解突发公共事件进展情况,加强与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提出财政应急保障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

2.2区财政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财政资金应急保障协调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财科、社保科、经建科、农业科、会计科、支付中心等。

2.3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预算科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有关科室根据局领导部署,立即启动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执行规定的任务。

3、预警监测和报告

3.1预警监察

区财政局要及时与区政府各部门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衔接,适时掌握、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监测数据和动态信息,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提高处置效率。

3.2报告

3.2.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区级财政给予应急保障的,相关区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办应及时向区财政局报告。

3.2.2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损失程度;已采取的主要措施、事态发展预测及控制程度;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情况;需要区级财政解决的突出问题等。

3.2.3报告一般应为纸质文件。紧急情况下也可先电话报告,随后报送纸质报告。

3.2.4局内处理程序:报告统一由区财政局办公室承接,值班电话为83301399。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局内职责分工,通知到相关科室负责人。如相关科室首先接到报告,可以先行处理,再通知办公室。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4.1.1区财政局主管科室接到相关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报告后,立即做好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对事件进行初步评价和判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后报局领导。

4.1.2区财政局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4.1.3区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工作根据本预案,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4.2启动标准

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等应急保障措施。

4.2.2相关区级部门或乡(镇)、街道办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需要区级财政应急保障的事项。区财政局研究提出应急保障措施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紧急情况下,区财政局可请示区政府领导后,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先采取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等措施,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4.3财政收入政策

4.3.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个人,有关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区财政局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3.2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4.4财政支出政策

4.4.1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区财政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建议,报区政府审批。

4.4.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4.4.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如果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应积极向省、市区财政局申请补助。

4.4.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区财政局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从部门预算中进行调剂的,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后,可要求各预算单位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部门预算调整工作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4.4.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剂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区财政局可提出动支预备费、安排使用超收收入等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追加相关部门的预算和对困难地区的补助资金。

4.5预算调整

突发公共事件对财政经济影响特别严重、年度预算难以平衡时,区财政局可提出压缩财政支出等调整财政预算的方案,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6资金拨付

4.6.1财政安排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拨款。

4.6.2对同级主管部门的拨款,应在接到拨款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审批和拨款手续。

4.6.3对乡(镇)、街道办的资金拨付和调度,原则上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核、拨款和调度手续。

4.6.4紧急情况下,区财政局可请示区政府领导后,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先办理拨款,再补办相关手续。

5、后期处置

5.1监督检查

5.1.1区财政局应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1.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5.1.3对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总结评估

5.2.1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区财政局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5.2.2区财政局应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本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上报。

5.3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的,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具体按照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要求和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每一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每3年,由区财政局组织一次内部评审,补充、修订和调整相关内容,按程序报批后实行。

6.1.2各乡(镇)、街道办可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